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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合肥庐江县卫生系统招聘121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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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25年合肥庐江县卫生系统招聘121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为您提供:2025年合肥庐江县卫生系统招聘121名工作人员公告,欢迎加入安徽事业单位QQ群:119499091。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uhu.off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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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121名,其中县医院36名,县中医院63名,县三院2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范围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本县现在编在聘人员(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 2025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6月21日16:

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6月24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25〕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报考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考生可在6月25日9: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3、考生于7月3日至7月4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等;《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每科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知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其它执业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本人笔试准考证到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六楼东侧)进行资格复审。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其它资格要求的还要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属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要提供就读院校毕业证明书(必须注明本人就读院校、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

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上述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时须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资格(具体时间以发布的体检及考察公告为准)。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即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

护理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护理技能操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护理技能操作实践水平,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结构化面试参照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计算

《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按4:6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

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25〕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25〕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

[2025]371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从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聘期间,工资、职称评聘、调动等与在编人员一样,同岗同酬,社会保险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4、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6、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12016(县人社局)

0551-87322732(县卫生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县监察局)

网站查询:

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

附:庐江县卫生系统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庐江县卫生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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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忻州市五寨县2025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忻州市五寨县2025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25〕7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卫生系统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通过五寨县人民政府网和忻州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为前所中心卫生院2名、第二人民医院(三岔镇卫生院)10名、胡会乡卫生院1名、杏岭子乡卫生院2名、梁家坪乡卫生院2名、孙家坪乡卫生院2名、砚城镇卫生院6名、李家坪乡卫生院1名、小河头镇中心卫生院2名、新寨乡卫生院2名、韩家楼乡中心卫生院1名、东秀庄乡中心卫生院2名、第一人民医院2名。共招聘35名工作人员。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五寨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12 月 21 日至1978年12 月 21 日期间出生);其中:护士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12 月 21 日至1983年 12 月 21 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根据晋人社厅【2025】26号文件精神,此次考试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4、执业资格证要求:应聘护士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2025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护)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7、现役军人;

8、曾被开除公职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法律法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人报名和笔试费110元。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2 月16 日——2025年12 月21 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地点:五寨县卫生局(五寨县迎宾西路)

联系电话:0350—432***04552、报名所需证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及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教师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

3、报名办法

考生在报名点填写《五寨县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进行现场数码照相,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并提供证件验证码)、身份证、护士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现场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审查。同时缴纳报名、笔试费。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4、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考生,请于2025年12月24日—12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01、02、03、04、05、06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医学基础知识70分;07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中医学基础知识70分;08、09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护理基础知识70分; 10、11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100分。

笔试最低合格分60分,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开考笔试比例1:3,面试比例1:2。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核减招聘名额,所核减的名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领导组同意,报忻州市人社局核准后,可调整到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岗位。并于开考前在五寨县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不达开考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名额。所核减的名额将调剂到相对应的同类型普通岗位,报考人员可随调到同类型普通岗位。

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2、面 试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时间10分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而形不成“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不达7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六、体检、考核

体检依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及招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空缺名额,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在五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忻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01、02、05、06、07、08岗位按照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自选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不在规定时间签订试用期合同的,一周内不到岗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因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八、监督检查

在招聘过程中,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第三篇:2025年安庆宿松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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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5〕78号)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25宿松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58个。其中,乡镇卫生院30个,县级公立医院22个,其他县直单位6个。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25宿松县卫生系统招聘人员岗位简章》(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六)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县卫生局组织,县人社局全程参与。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0日—6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县卫生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时到报名处领取)、5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人员属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属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初审。以上人员必须同时提供承诺书。

4、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报有关报考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提供材料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所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名收费标准:

工作人员按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后及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缴纳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25〕11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费用。

6、开考比例确定及改报程序: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妇产)、麻醉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专业及乡镇卫生院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于2025年6月16日在宿松县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请各位报考者及时登录宿松县卫生局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原报考者,可在2025年6月17日17:30前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

7、笔试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6月26日-27日凭缴费凭据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及考试规则,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8、加分事项:

属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属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另须提供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经规定程序审核后,符合条件者按政策规定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有关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

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保密局全程参与和监督。

1、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常识、判断推理、写作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30%。

专业知识笔试内容:各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70%。按公共基础知识得分的30%、专业知识得分的70%合成计算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30%+专业知识得分×70%(在统计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 其中:8:30 —9:30 公共基础知识 9:30—11:30 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025年7月3日在县卫生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将笔试总成绩60分(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加分)设置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对笔试达线人员依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2025年7月8日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县卫生局和县人社局、县监察局负责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准考证存根》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前后不一致的,或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面试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如递补人员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招考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名单在宿松县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县卫生局组织,县人社局全程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所有面试成绩一并由县卫生局及县人社局联合公告。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创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分值为100分。若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面试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的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日内公布。(五)考察

按笔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合成分数出现并列情况按下列顺序取舍:A、笔试成绩高的优先;B、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C、学历高的优先;D、“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先。

考察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全程参与和监督。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样表见附表二),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样表见附件三)、个人档案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

在规定时间内,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监察局参与,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25〕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9号)和人社部、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58号)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县卫生局确定拟聘人员,并会同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招聘情况和招聘结果提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宿松县卫生局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卫生局审核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人员审批手续,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规定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未进入面试人员不予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有关事宜

面试费用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本公告将在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县卫生局网、宿松县人社局网发布;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卫生局网站发布。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七、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全程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25〕36号)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皖人发〔2025〕77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 7849317、7821270 县卫生局 7819536、7821201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7821887 更多内容请访问:安徽人事考试网、芜湖人事考试网、芜湖公务员考试网、安徽公务员考试网附件一:2025宿松县卫生系统招聘人员岗位简章.xls

附件二:2025宿松县卫生系统招聘报考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doc(表样).doc 附件三:2025宿松县卫生系统招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证明.doc(表样).doc 附件四:2025宿松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分配方案.doc 附件五:2025年宿松县乡镇卫生院招聘计划安排一览表.xls

第四篇: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沈阳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8日共访问 22364 次

经市政府同意,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25]1号)要求,组织实施我市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总数为306人。

市卫生系统招聘医生359人。

沈阳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36人。

共计70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报考岗位所属行业事业;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9日至1993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聘用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沈阳市中小学、职业学校(中专)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见附件1;

(二)沈阳市卫生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见附件2:

(三)沈阳医学院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信息表见附件3。

四、信息公布

2025年12月9日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等相关信息,同时在沈阳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4日8时—2025年12月18日23时。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

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待用人单位对照片及相关信息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信息输入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审核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19日12时,缴费时间可顺延至2025年12月19日18时)。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后,不允许再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为缓解网站访问压力,请考生上网报名尽量避开高峰时段,以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顺利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用有效身份报考一个岗位。

考生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缴费。考生在网上利用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100元人民币。

3、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凡参加今年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正待录取阶段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考生责任自负。

5、各类全日制在校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5年1月6日8时-1月12日23时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的考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或拨打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共两科:1.综合知识测试;2.专业知识测试。均为客观性试题。

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

沈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科目;学历要求本科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基础知识。试卷分类详见附见2:2025年沈阳市卫生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条件信息表备注栏。

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科目(报考沈阳医学院学生处辅导员招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与辅导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报考沈阳医学院科研处和教务处管理岗位、基础医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员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科研方法);学历要求本科的,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所学专业基础知识。试卷分类详见附件3:2025年沈阳医学院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信息表备注栏。

(二)面试

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岗位面试以说课形式为主,市卫生局和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面试以专业技能为主。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时,公布面试方案。面试考生按“方案”的要求和规定参加面试。

八、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1月14日。

上午:8:30—10:00综合知识测试

11:00—12:30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九、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

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比例不得少于5:1,不足5:1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新民市、辽中、法库、康平县以及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

市卫生局所属医院和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比例不得少于2:1。

十、面试人员比例、分数线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排名。市卫生局所属医院和沈阳医学院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知识测试60分(含60分)以上的,具有参加面试资格。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高低排名。

笔试结束6个工作日后,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十一、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之前由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与招聘条件以及报考岗位规定的具体要求是否一致,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单位的考生需提供

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缺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0.4+专业知识测试×0.6。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

十三、体检、考核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5]1号)要求进行。教师岗位同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各用人事业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十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工作人员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沈阳医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咨询时段: 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7:00(周六周日休息)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2422719774、02422874810

市卫生局02423412561、02423412556

沈阳医学院0246221570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2253902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宣传管理办公室 02422539006考务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办公室02422532562纪检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02422539058

第五篇:2025年明光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135名工作人员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25年明光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135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明光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具体招聘工作,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明光市2025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page]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25版)》]要求的学历学位,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问题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page]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5年3月20日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新闻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明光市卫生局网、明光日报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六安中公教育http://luan.offcn.com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1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在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光市新市政府大楼二楼)。咨询电话:

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0-8031858

明光市卫生局0550-8092891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25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聘用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含试用期),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page]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明光市2025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其他少数需笔试的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于4月11日工作时间到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改报其他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25〕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page]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

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笔试人员务必于2025年4月22日至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专业知识》为各专业相关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page]上午:8︰00—9︰30《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新闻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明光市卫生局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笔试成绩为《基础知识》(占50%)与《专业知识》(占50%)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新闻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明光市卫生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被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page]考察工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

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笔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新闻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明光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其中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新进人员统一纳入编制内管理,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其他新进人员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25〕35号和皖政办〔2025〕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page]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本实施意见由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明光市2025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明光市2025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明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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