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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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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25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5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25]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25〕7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人(详见《2025年即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学历的,须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须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须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专业对口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不限。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即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形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4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4月16日9:00—1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25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

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来源: 山东中公教育官网(sd.offcn.com)(山东公务员考试网|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公务员网)

定向考录岗位只限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即墨市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5年、2025年、2025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报考,不限制学历和年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政策。

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于2025年5月9日9:00至1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21日9:00—11:30,13:00—15:00到即墨市德馨大厦610室(即墨市蓝鳌路788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退费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层次和紧缺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

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5年4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以上规定的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统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A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5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有关信息在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发布。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25〕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25〕29号)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的方法,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即墨政务网公布。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四、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招聘岗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25〕7号)等规定执行。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即墨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25〕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事宜、体检考核和公示等事宜均在即墨政务网(http://)(山东公务员考试网|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公务员网)

第二篇:2025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2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84号)、《关于做好202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25〕86号)以及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2025年胶州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6人(详见《2025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青岛市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胶州市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5年、2025年、202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25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胶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16日09:00-4月20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5月19日09:00-22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其中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请于4月24日09:00-11:30到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1317房间)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及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eisuxs)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成绩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还需出具是否师范类证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2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参加定向招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下列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青岛市“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考核材料。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5或3.5倍的比例(招聘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5的比例,10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其中2或3倍的比例(招聘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10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为正式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其他人员为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正式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资格审查递补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发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25年5月23日

09:00-11:30 综合类

14:00-16:30 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2或3倍的比例(招聘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招聘10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答辩、模拟讲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考察体检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25〕7号)等规定执行。教育体育系统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的处理。

凡考生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选岗顺序)。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参加考试,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25〕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事宜、进入面试及递补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eisuxs)“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予以公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认定:往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为准,应届毕业生以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为准。

4、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

0532-82288275、***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电话:0532-82233977

胶州市卫生局政工科电话:0532-82289053

监督电话:0532-82288273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为9:00-11:30,13:30-17:00

第三篇: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5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25〕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25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8日至19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渝中区和平路211号9栋305室)。联系电话:63765137。

3.报名程序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报名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考试报名表》,复审合格后,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25年9月1日工作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5年9月3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和面试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 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二)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5〕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9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审查。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相关规定公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25]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25]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2025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

第四篇:静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静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天津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2025]25号)和《静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静党发[2025]35号)之规定,经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规定,改进考务工作,完善考试内容,强化能力测查,规范考察方式,加强考录监督,进一步增强考录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静海县户口的毕业生。(二)招聘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具有良好的品行。3.年龄18-30岁。其中,本科生和专科生28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卫生系统的临床、护理、药学、医学检验、口腔、财会和文化系统的作曲等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及以上学历且符合职位素质能力要求。5.教师职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职位还可面向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对应专业和专业类院校对应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招聘;医疗卫生职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类院校(含综合性大学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招聘;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面向全日制各类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聘。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3.在2025年、2025年和2025年公开招考(聘)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被辞退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均在静海人才信息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feisuxs。报名时间:年1月18日上午8:30至1月24日下午17:30。教育局、卫生局负责本系统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人事局负责其他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通过静海人才信息网给予答复明示。

(二)验证、缴费、领取笔试准考证年2月23日至26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及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外语等级证、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到静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验证、交费,并按报考职位要求领取笔试准考证。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笔试科目依据招聘职位特点确定。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所报专业课程。医疗卫生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6门。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含教育系统的汽车维修、自动化工程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和卫生系统的软件工程、卫生事业管理、财会、医学法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笔试时间: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教师、医疗卫生职位按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按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第8天,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在静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张榜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也可通过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对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教育和卫生系统招聘计划中,若某职位招聘计划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等原因出现空额,教育系统可将空额计划调剂到本系统英语和数学职位,卫生系统可将空额计划调剂到本系统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职位,并按调剂后的计划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根据职位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教师职位采取试讲课的方式。医疗卫生职位采取说病例和医学常识问答的方式。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人员不具备录取资格。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津人[2025]54号)有关规定,2025静海县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服务期间考核合格以上的,本次招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3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面试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直接进入体检。其他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面试成绩须60分以上),依据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额,根据需要,从原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并列,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聘用职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县人事局。

(三)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统一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静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68612067 68615118 68612061 静海县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静海县委组织部静海县人事局二0一0年一月八日

第五篇:关于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 大 竹 县 人 事 局

关于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 章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和《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制定本简章。

一、计划及岗位

我县此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其中,专任教师220名(高中57名、中小学163名),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65名,其他事业单位15名。具体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

二、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四、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在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或累计工作10年 1 及以上经历的其他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工作年限和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的依据证明)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具有高一级教师资格可申请低一级学校的教师岗位,但不能逆向申请)。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业中学数控技术与应用、动画创意专业师资及地震灾区所辖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若被聘用,应在一年内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部分特殊岗位,或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者,年龄和学历适当调整,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23日至25日在大竹县人才交流中心(大竹县政府办公楼五楼)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经用人单位初审、招聘主管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表》,履行报名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 2 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3.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大竹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8月7日至8日凭本人身份证或交费发票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贴有本人照片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户口簿不能参考),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考试及考聘成绩计算

考试科目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相关科目专业知识面(笔)试。

1.笔试。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所有岗位必考科目。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报名点可以提供。

(2)专业笔试(100分):初中、小学各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学》、《心理学》和教 3 师基本功;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各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诊断学》)。

2.专业面试(100分):凡未进行专业笔试的其他岗位为专业面试。

3.考聘成绩计算: 考聘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面(笔)试成绩×50%。

笔试、专业面(笔)试由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大竹县人事局组织实施。

(二)开考比例不低于1:3 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调整。面试按考聘名额1:3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2025年8月9日8:00-9:40; 专业笔试:2025年8月9日10:20-12:00。2.笔试地点:大竹县竹阳镇胜利街小学。

3.面试时间:教育类各岗位面试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其他各岗位为2025年8月17日。相关事宜在笔试成绩公告时告知。

(四)考试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80元。城镇低保考生、民政优抚对象、地 4 震重灾区考生、复员退伍军人凭有效证明(证件)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七、加分

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符合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5年7月25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等材料交大竹县人事局人才流动股,以便审查。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八、体检和考核

根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成绩之和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专业笔试)成绩为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为常规体检,参照执行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实施。

出现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报考初中、小学的职位,在公示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考生本人按职位依次选择具体的聘用学校。被聘用者与用人 5 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同时,实行人事代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破坏或违反考试纪律及本《简章》相关规定,不符合职位条件者。

十、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组织,有关部门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十一、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违章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在川东人才网(www.feisuxs)发布,同时在大竹县人民政府大门口公示栏公布。

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大竹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大竹县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及条件表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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