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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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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25年度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公告

2025年度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公告

2025年度青阳县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技人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

[2025]7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等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第二篇:2025年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5年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94人公告

亳州中公教育地址:亳州市药都电子大厦710室

电话:0558-5533789***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25〕78号)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1、教育类计划招聘城乡幼儿园教师100人,其中城区幼儿园20人、乡镇幼儿园80人;

2、卫生类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4人。其中:一院招聘50人,二院招聘58人,中医院招聘71人,乡镇卫生院招聘(招募)15人;

四、招聘条件与要求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 8月26日至8月30日。

2、报名地点:蒙城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宝塔路92号)咨询电话:0558—76645163、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下述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加分条件所需材料和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三张。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费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70元。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8月31日18时前改报其他岗位。

6、属在编或编制内管理的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财政供给的教育系统人员不准报考)。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七、考试和考察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 9月7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5年9月4日至9月5日

4、领取准考证地点:蒙城县人才交流中心

5、主要内容:教育类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例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6、考生加分事宜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于报名同时,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2025年 9月3日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7、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成绩的,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3天后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所报岗位相关的知识(例如教育类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三)成绩合成卫生类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教育类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再相同的同时参加体检。

(四)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已婚人员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证明有无违反计生政策行为并盖章。未婚人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或民政部门证明未婚并盖章。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教育类招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职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在编在岗人员统一发放。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卫生类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新进专业技术岗位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待遇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25〕6号)文件执行。

乡镇卫生院招聘(招募)人员还应执行省卫生厅、人社厅、财政厅卫科秘[2025]429号文件有关政策, 具体如下:

1、医药卫生类专业本科生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临床医学类专业专科生按照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聘用人员须与县卫生局签署协议书,承诺到指定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6年(含试用期)以上,纳入乡镇卫生院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于违约的招聘人员,要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经费、培训经费并缴纳违约金。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 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李红华(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彭 静(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何 峰(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黄 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蔡洪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智(县公安局局长)

王旭东(县财政局局长)

张旭东(县教育局局长)

王 柱(县卫生局局长)

侯汉国(县监察局副局长)

丁 涛(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丁涛兼任办公室主任。侯汉国、张旭东、王柱为副主任。办公地点:蒙城县人社局。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⑴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⑵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⑶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监督电话:0558—7623671(县监察局)

0558—7692075(县人社局)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8月19日

附表1:蒙城县城乡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表2:蒙城县卫生类招聘(招募)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3:蒙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第三篇: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三期)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2月26日8:00至3月11日24: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西北人才网(http://)、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省纪委、监察厅监督电话:0931—8872044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931—8826098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96066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960193、0931—8960661

附:2025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专业岗位列表点击打开链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

第四篇:白银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白银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作者:白银市政… 更新时间:2025-11-21 14:55:15 查看次数:2919 推荐等级:★★★

为了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事业单位选拔优秀人才创造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良好环境,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25〕22号)和《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市委办发〔2025〕61号)精神,组织实施白银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人员287人。其中,市直132人,会宁县60人,靖远县40人,景泰县20人,白银区35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白银市户籍(落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2025年以来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1日至1993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指现场报名开始已取得正式毕业学历)、专业条件。

7.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有《教师资格证书》(含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一代身份证号或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要求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者进行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填写《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00元。报名地点设在白银市体育中心(白银市白银区兰州路与诚信路十字南面)。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28日,共三天。

四、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以上。报名达不到比例的岗

位,将压缩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压缩招聘计划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或电话告知报考者,并全额退还考生缴纳的报名费。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试卷分值为百分制。

1.考试科目

(1)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类专业基础知识》;

(2)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

(3)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类专业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等内容;

《综合类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写作、申论等内容;

《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

《卫生类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和卫生法律法规等内容。

2.考试地点

设在白银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 2:00—— 4:30 《专业基础知识》

4.携带证件

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拟于2025年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168信息台或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6.计分办法

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

同一岗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加试岗位专业知识测试。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最终考试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组织体检。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

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聘用

1.市招聘办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经审批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分别提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从本岗位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4.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5.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七、监督检查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严肃、公正、透明,由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要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要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公开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信访室

0943—12388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943—8252115、12380

市人社局纪检组

0943—8260592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943—822357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943—8244489

会宁县人社局:

0943—3221039

靖远县人社局:

0943—6121526

景泰县人社局:

0943—5523603

白银区人社局:

0943—8309799

八、有关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白银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请登录白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baiyin.cn)查询。

市招聘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五篇:2025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025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做好2025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5〕78号)规定,现就2025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25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52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4日起同时在安徽先锋网(www.feisuxs)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1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从2025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65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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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25〕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5年5月21日至5月23日期间,由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中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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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考试

2025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

(一)或公共基础知识

(二),“X”为文秘类等10个专业科目(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

(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

(二)》。凡报考岗位表备注栏中标注“1+X”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对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

(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

(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笔试考试大纲于4月14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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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下午14:00-16:00。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70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7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线可放宽到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体检考察)。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5年 5月21 日14:30-17:30和5月 23日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10房间,联系电话:0551-62676130)申报加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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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若笔试采取“1+X”模式,则依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合成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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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报考定向招聘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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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一般集中在6月至9月进行。省直各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先锋网、本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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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试题由省直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按规定自行组织命制,也可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或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命制。

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专家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外聘考官人选原则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考官库中统一抽调,不能满足需要的,由省直主管部门负责抽调合适人选。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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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其中,1.不进行1+X考试且专业测试采取一种考试方式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2.不进行1+X考试且专业测试采取两种以上考试方式的岗位。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0.65)。专业测试成绩合成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

3.进行1+X考试且另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公共科目成绩占35%,专业科目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公共科目÷1.2×0.35+专业科目÷1.2×0.35+专业测试成绩×0.3)。

4.进行1+X考试但不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计算公式:公共科目÷1.2×0.4+专业科目÷1.2×0.6)。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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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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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一周。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需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体检表、考察材料、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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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25〕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省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及有关厅局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76130、62663783(省人社厅事业处)

0551-62609436(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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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0551-62663184(省人社厅监察室)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公开招聘岗位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省直各招聘主管厅局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特此公告。

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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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秘类(包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四个专业)

2.财会类(包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三个专业)3.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

4.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四个专业)

5.机械类(包含机械工程、机械设计与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三个专业)

6.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三个专业)

7.建筑类(包含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

8.地质类(包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三个专业)

9.水利类(包含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两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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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临床医学类(包含临床医学一个专业)

注:“专业”依据教育部2025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包含”仅指如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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