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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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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25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综合考试》

2025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综合考试》

一、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全面了解和熟悉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基建程序等,熟悉和掌握道路桥梁、隧道、公路机电工程等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现行的施工合同范本和FIDIC合同条件,熟悉施工监理规范和监理程序并具有现场监理的实践经验,注意了解和收集现代技术经济信息;具有策划、组织、实施监理工作的能力、项目管理及风险控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重大管理和技术问题的综合能力以及较高的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和合同意识。

二、考试内容

本科目的考试内容涉及法律、技术、经济、管理四个方面。包括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施工监理的法规、规章和范本;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与施工监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等。

(一)法律知识

了解:与施工监理及工程合同管理有关的法律规定。

熟悉:《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公路法》。

掌握:《招标投标法》中与招标评标有关的法律规定,《合同法》中总则及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公路法》中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规定。

(二)法规及规章政策

了解:《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25年第8号令)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2025年6月30日交通部令第5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办法》(交通部交基发[1996]29号)熟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2025年第3号令)《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25年12月1日交通部令第14号)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25年第279号令)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2025年第1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2025年第30号令)《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25年第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交通部交工发[1992]378号)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发[2025]70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998年第9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25年3月31日交通部令第3号)《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

(三)规范与范本

掌握:《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CF80/1-2025)《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JTCF80/2-2025)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交通部交公路发[1997]567号文)《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25)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FIDIC条款与《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25年版)中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权力。

(四)工程项目管理

熟悉:项目管理中的组织与协调方法,工程项目管理中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掌握: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组织与协调技巧、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与技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招标管理方法、合同管理方法、沟通方法与技术,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质量、进度、费用监理的原理与方法及公路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查方法。

三、考试方式、规定用时

闭卷笔试,180分钟。

四、题型结构及分值

综合题(案例分析):5题/100分

五、主要参考书目

按大纲内容所列。

来源:考试大-

第二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依据

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

[1996]462号);

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第一天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第二天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该科目考试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回收;其它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

四、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第三篇: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简介)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简介)

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2025年建设部颁发《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新的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1992年6月4日建设部颁布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同时废止。

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组织领导

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

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的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

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25〕9号)文件精神,自2025起,凡符合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

六、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七、合格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考试科目合格,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八、注册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

第四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需知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需知

考试时间

2025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预计将在5月26日、27日进行,具体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26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下午2:00—5:0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7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下午2:00—6:0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时间一般11、12月在各地人事考试网或当地人事局进行。2025年报名时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5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502号,2025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定于2025年5月26、27两日举行,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目前还未公布,各地考试报名工作将在12年2-3月期间展开。

考试简介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我国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年8

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注册管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建设部门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满前 3 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考条件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年年底。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成绩管理

成绩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规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五篇: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2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其中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基本信息 中文名 监理工程师 外文名 SupervisionEnginee考试周期 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性质 全国统一考试 目录 1 考试介绍 2 报考条件 3 报名方式 4 考试安排 5 合格证书 6 考试用书 7 成绩管理 展开 1 考试介绍 1.1 考试概况 1.2 相关介绍 2 报考条件 2.1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 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 2.3 相关说明 3 报名方式 3.1 报名时间 3.2 报名材料 3.3 报名费用 4 考试安排 4.1 考试时间 4.2 考试科目 4.3 题型题量 4.4 作答要求 5 合格证书 5.1 证书介绍 5.2 使用范围 6 考试用书 6.1 考试教材 6.2 考试大纲 7 成绩管理 7.1 公布时间 7.2 管理模式 7.3 合格标准 1 考试介绍 1.1 考试概况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制度,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和监督管理工作。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1.2 相关介绍 2 报考条件 2.1 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1] 2.2 免试部分科目报名条件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2.3 相关说明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25〕9号)有关要求,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3 报名方式 3.1 报名时间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上一年12月至考试当年1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3.2 报名材料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格审核表(含相片)》、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学历证书(以上均为原件)。3.3 报名费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一个科目在50元-100元。4 考试安排 4.1 考试时间2025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暂未确定,以下为202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仅供参考:5月28日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5月29日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4.2 考试科目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共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4.3 题型题量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题型题量 满 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小时 单选题50 多选题30110 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3

小时 单选题80 多选题40160 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2小时 单选题50 多选题30110 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4小时 案例题6120 分 4.4 作答要求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草稿纸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配发,用后收回。注意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作答;

4、该科目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5 合格证书 5.1 证书介绍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5.2 使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6 考试用书 6.1 考试教材《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编写,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发行。6.2 考试大纲《监理工程师考试大纲》是以《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2025年12月第三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程进度控制》、《建设工程信息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及建设工程监理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建设工程监理实际工作按科目编写的,大纲的内容对监理工作师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划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7 成绩管理 7.1 公布时间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7.2 管理模式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7.3 合格标准监理工程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其总分的60%。以下为2025年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66 110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96 160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66 110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72 120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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