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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振兴五大产业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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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常州市振兴五大产业行动计划

常州市振兴五大产业行动计划(2025-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抢抓新一轮发展机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优势产业,培育更具特色、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业,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瞄准国家战略,立足常州实际,聚焦支柱产业,围绕“结构转优、实力增强、效益提升”的目标,以推进自主创新增强产业发展动力,以优化投资结构提升产业竞争优势,以创新资源配置加快优势产业集聚,以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带动产业规模扩张,着力实施“五大行动计划”,加快振兴五大产业,全力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常州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五大产业总量加快扩张,企业加快成长,产业加快集聚,能力加快提升。

1、总量加快扩张。力争到2025年,五大产业产值在202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60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65%。其中,先进装备制造业突破3000亿元,新能源产业突破700亿元,信息产业突破600亿元,新材料产业突破1200亿元,生物技术及医药产业突破300亿元。新能源、输变电装备等产业集群加快向千亿元级迈进。

2、企业加快成长。力争到2025年,五大产业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在202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集团)达到4家,50-100亿元企业8家,10-50亿元企业80家。

3、产业加快集聚。依托现有基础和优势,按照国家十大支柱产业振兴规划,紧紧把握产业发展趋势,集中发展15-20个产品集群,支持和鼓励各辖市、区依托特色产业和骨干企业,建立一批专题园区或产业基地,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做到一个基地就是一个发展平台,一个基地就是一个产业集群,一个基地就是一个招商“磁场”。

4、能力加快提升。围绕五大产业,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常州的区域创新能力。支持骨干企业建立一批国家级的企业研发机构。引进和集聚成千上万名投身到五大产业的创新创业人才。科教城加快向“3211”的目标迈进:引进3万名适用科技人才、建立200家研发机构、培育1000家科技企业、培养10万名在校大学生,把科教城打造成区域创新体系之“核”。

三、重点工作

集中政策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梳理归并现有产业扶持政策,变部门分散管理为全市统筹管理,变面上扶持为重点扶持,集中投向五大产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1、实施“龙腾计划”,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把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作为振兴五大产业的重中之重。集聚优质资源,重点支持100家优质企业,壮大形成一批龙头企业。鼓励、引导、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资源整合、资本运作、资产重组,形成产业联盟,拉长产业链,做大产业规模,促进五大产业爆发式增长。

2、实施“瞪羚计划”,加快培育新兴企业。积极培育一批快速成长的高科技“瞪羚企业”,对年销售收入、利税达到一定规模和增长速度的高科技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不断增强发展后劲,优化五大产业质态。

3、实施“梧桐树计划”,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加快五大产业创新创业平台建设。(1)依托科教城及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建设公共技术平台,推进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2)支持五大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建立重大研发机构;(3)加快创业平台建设,到2025年,省级以上孵化器增加到20家,孵化器面积突破300万平方米,在孵科技企业超过

4000家。

4、实施“金凤凰计划”,加快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大力实施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着力吸引更多高层次海归创新创业人才落户常州。加大各级财政对引进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建立起企业主导、政府资助的人才引进机制,鼓励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投资、创业与分配。力争来常创新创业的海归高层次人才2025年突破1000人,2025年突破2025人,三年内引进10万名各类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

5、实施“产业航母计划”,加快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建设。培育壮大输变电、轨道交通、光伏、风电、核电装备、新能源汽车、医药等产业集群,集聚整合各类资源,做强做大龙头企业。按照产业集聚的要求,加快产业链招商,建设一批空间集聚度高、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特色产业园区。依托输变电产业、大阳能、风电、核电等产业优势,策划培育“电力装备·中国常州”城市产业品牌,努力打造“电力装备之都”。

四、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建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和市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各有关分管领导、部门和地区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和批准重大计划、重大项目;督查计划执行情况;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督;根据形势变化和项目进展情况,对本计划确定的目标和措施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日常工作指导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抓好推进五大产业行动计划的组织和落实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分头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资金扶持

市本级和各辖市区三年内安排总额达18亿元的“振兴五大产业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其中市本级安排9亿元,各辖市、区配套9亿元,对落户本地区的项目予以支持。

按照政策导向和公开公正绩效的原则,制定五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扶持对象应具备的条件、资金使用拨付程序、用款规定、配套要求、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内容。

专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定向使用,不切块到部门,主要用于支持项目融资、考核奖励或以奖代补、直接资助。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和重大项目。

(1)企业大规模兼并重组;

(2)企业进行重大的技术设备投资;

(3)中央企业、外资企业及本地骨干企业实施对产业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大投资项目;

(4)促进外资企业稳定发展。

支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根据项目投资和实施情况,在每年底给予奖励,或对贷款给予一定数额的贴息。

——支持快速成长的高科技企业。

(5)成立国有控股的担保公司,为五大产业中的“瞪羚企业”提供担保。

——支持建设创新创业平台。

(6)对科教城及其他开发园区建设大型公共技术平台给予支持;

(7)鼓励五大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对研发投入大、技术装备高、人才集聚多、产业化成果丰的企业研发机构给予奖励;

(8)根据发展五大产业要求,对省级以上创业平台实施目标管理,对优秀创业平台给予奖励。

——支持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

(9)继续大力支持领军型海归人才来常创业;

(10)鼓励领军型创新人才落户常州企业,对在骨干企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创新人才、对引进人才工作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

——支持产业集聚打造产业品牌。

(11)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明确建设标准,实施目标管理,对优秀的给予奖励;

(12)培育“电力装备·中国常州”的城市产业品牌,建立太阳能、风电、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新电源、新光源的示范工程,树立城市产业形象。

3、项目管理

明确项目责任。对行动计划的五项重点工作,分别明确一个部门牵头负责,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部门配合;对给予支持的企业、平台、项目、人才等,也明确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明确项目标准。对五项重点工作,均要确定目标要求和关键措施。对于资金扶持的产业、企业、产品,要围绕绩效明确考核奖惩标准。

明确项目进度。对五项重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在制订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表,制定年度项目目标、项目计划和具体措施,确保重要项目、重点企业、重大平台有所突破。

明确项目督查。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使用绩效的审计。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也将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项目绩效等进行检查。

4、营造环境

改进政府服务。积极向上争取,加强与国家、省产业政策对接,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争取获得更多的上级科技项目和资金支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经济领域交叉管理的现行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做强做大五大产业工作成效的考核,并作为评先创优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切实增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执行力。各地、各部门要深入研究五大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明确招商引资、科技创新、招才引智的重点目标和任务。

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产业竞争力是城市竞争力的基础,大力宣传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大力宣传为常州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使振兴五大产业的要求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建好发展载体。重点围绕产业布局,进一步建好各类开发园区、特色产业园区和创新创业平台,为企业的发展、人才的集聚营造一个功能齐备、配套完善的外部环境。

第二篇:山东省蔬菜等五大产业振兴规划(节选)

为进一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再创本省农业发展新优势,2025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就全省蔬菜、渔业、畜牧、果业、苗木花卉五大产业发展提出意见(鲁政发[2025]81号),意见对五大产业振兴的意义、要求、任务目标及振兴重点进行了阐述。

五大产业振兴的重大意义

蔬菜、渔业、畜牧、果业、苗木花卉等产业,是山东省传统的特色优势产业,也是该省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各产业得到迅猛发展,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2025年,全省五大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80%,对农民收入的贡献份额超过25%。五大产业在农业领域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越来越突出。同时,山东省五大产业发展也面临严峻形势,产业的区域竞争越来越激烈,部分产业和品种优势受到挑战:结构层次偏低、质量效益不高、资源消耗过度等问题进一步显现。推进五大产业振兴,对加快培植高端高质高效农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实现“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转变发展理念,理顺发展思路,把振兴五超前谋划,顺势而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进一步明确五大产业振兴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这一主线,以产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重点园区、重点品牌、重点项目”四大重点”,健全完善扶持机制,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强化社会化服务,提升组织化水平,实现规模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产业加工增值能力,大幅度提高五大产业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大幅

度提高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

基本原则

坚持高端定位,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现有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明确主攻方向,坚持科技先行,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力度,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坚持市场引导,完善工作机制,搞好示范带动,进一步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坚持统筹兼顾,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加快五大产业振兴,促进农业全面发展。

任务目标

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在全省建成一批产出能力强、技术含量高、示范作用大,以五大产业综合提升为主体的高标准生产基地和园区,扶持一批素质高、发展快、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培育一批质量好、影响大、市场占有率高的知名品牌。规划到2025年,五大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85%以上,农民通过五大产业振兴年人均收入增加1500元以上。

准确把握五大产业振兴重点

蔬菜产业

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提高栽培水平,加快保护地设施的更新改造和换代升级,推广新型设施和覆盖材料。优化设施蔬菜区域布局,建设鲁北地区以京津为主要市场的优质特色蔬菜突出发展特色产品,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和培育传统名牌产品,大力开发新兴区域性名特优建设一批规范化菌种繁育基地,发展一批工厂化食用菌生产企业。建设蔬菜(食用菌)种业研发基地,创新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加快蔬菜(食用菌)种子国产化、名优品种改良国际化步伐。到2025年,全省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3000万亩(编者注,下同。200万公顷)左右,设施蔬菜面积扩大到1500万亩(100万公顷),蔬菜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以上,建

设1000个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100个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和改造300处蔬菜批发市场;食用菌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约3.3万公顷),总产量达到300万吨,总产值200亿元,升级改造食用菌菇房70万个,建设100个高标准示范园区。

渔业

加快实施渔业“双十工程”。调整水产养殖品种结构,稳定常规品种,巩固出口品种,壮大名优品种。优化养殖区域布局,建设东部沿海现代渔业主导区,鼓励发展深海网箱养殖,建设黄河三角洲现代渔业示范区、湖库生态渔业示范区和沿黄生态渔业产业带。积极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加大增殖放流力度,打造山东近海海洋牧场。实施渔船标准化改造,提高海洋捕捞质量和效能。积极推进远洋渔业结构调整,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加快发展大洋性渔业。巩固渔业来料加工,扩大本地产品加工出口。完善现代物流营销体系,集中打造全国重要的水产品物流集散基地。深度挖掘齐鲁渔文化,做大做强渔业休闲产业。到2025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980万吨,渔业增加值达860亿元;建设万亩以上规模化生态健康养殖园区100处,建成标准化生态养殖池塘500万亩(33.3万公顷),发展岸基工厂化养殖1000万m2、深海网箱4000个,底播面积800万亩(53.3万公顷),配备冷冻设备的大马力渔船发展到1000艘,建设综合性远洋渔业基地5处,渔业休闲度假基地1000处。

畜牧业

调整优化畜禽品种结构,巩固生猪、家禽等优势品种,大力发展食草型畜禽。加强畜禽生产性能测定站建设。加强地方畜禽品种保护,重点支持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资源的利用保护与开发。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建设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冷链体系建设。加强入境种畜禽隔离检疫场所的建设和维护。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沿黄肉牛肉羊高质高效产业区和黄河三角洲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等“五大产业区”建设。到2025年,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900万吨、420万吨、800万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工业饲料产量达到2350万吨,产值900亿元。建设畜禽标准化示范基地2500个,大型育种场或良种繁育场200个。

果业

以苹果产业为重点,着力建设胶东半岛和沂蒙山区两大苹果优势区域,更新一批老龄果园,改造一批郁闭果园。以枣、板栗、核桃等干果为重点,着力建设鲁中南板栗、核桃优势葡萄、桃四大水果,枣、板栗、核桃三大干果为重点,创建一批省级标准化示范园,带动全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搞好果树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大品种培育和引进力度,建设一批省级果树良种苗木繁育场和县级果树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到2025年,全省水果面积恢复到1200万亩(80万公顷)左右,总产量达到2025万吨,其中苹果600万亩(40万公顷)以上、产量1100万吨以上,水果年产值达到800亿元;干果面积发展到760万亩(约50.7万公顷),良种化率达到70%以上,产量达到100万吨,产值达到150亿元。

苗木花卉产业

搞好苗木花卉种质资源保护。积极培育苗木花卉新品种,引进、选育优良品种。加快特色苗木花卉示范园区建设,打造苗木花卉特色街道、特色村镇,实现产业与文化的融合。提高苗木花卉设施栽培比例,提升花卉深加工产业开发水平。整合苗木花卉营销资源,推进苗木花卉市场建设。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做大做强青州花博会、昌邑苗交会、菏泽牡丹国际花会等活动。到2025年,全省苗木生产面积保持稳定,花卉种植面积扩大50其中设施栽培面积1亿m,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230万亩(约15.3万公顷),总产值300亿元以上:苗木花卉自主创新品种达到100个:新建苗木花卉生产示范基地50处,高科技创新园20处。

强化政策措施落实,确保五大产业振兴取得实效

加大政府投入

制定促进五大产业振兴的财政扶持政策,综合运用补助、贴息、担保、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省财政将在整合现有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技术推广、基地开发、园区建设、示范项目、特色产品和名牌培育等。各级政府也要加大财

2政投入,明确支持重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市场引导、政府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五大产业振兴投融资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五大产业振兴。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强化金融支持

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围绕促进五大产业振兴,制定具体的金融扶持政策,县域内涉农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当地特色产业的振兴。最大限度执行优惠贷款利率,降低贷款门槛,逐步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加大银企对接力度,优先扶持五大产业基地、标准化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探索建立以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专业化农业担保公司和农业发展基金等为主要形式的农业投融资新模式,在省级建立专业性投融资公司、市级构建区域性特色投融资机构、县级主要完善种养大户间的合作机制,提高融资能力,重点支持五大产业振兴。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增加保险品种,科学确定费率标准,逐步实现全覆盖。

突出科技创新

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高新技术研究,集中力量在良种培育、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方面取得突破。着力解决安全高效生产及产后加工处理等技术难题。整合农业科研资源,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提高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新材料的入户率和转化率。加强人才、智力引进和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培训工程,重点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生产大户的科技培训和指导,提高技术推广和服务能力。以黄河三角洲农业、畜牧业园区、寿光蔬菜基地等示范区建设为载体,构建省政府与国家部委、农业科研机构和院校的合作机制,聚集农业创新资源,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强化质量安全

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建设,引导扶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认证,推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及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大产品检测力度,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管,不断提高产品

质量安全水平。

健全市场体系

规划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的产地、集散地批发市场,推进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供销系统、邮政物流、交通运输、大型商贸、龙头企业五大流通网络,建立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农超对接、网上交易等现代物流业。加强农产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与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和批发交易市场的网络融合、资源共享,不断提高信息搜集、研究、发布、预测、预警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培育经营主体

充分利用现有农村教育和培训资源,发挥行业培训优势,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素质和能力,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区域性产业协会,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五大产业振兴实现专业化、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五大产业振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农业、林业、畜牧兽医、商务、工商、质检、银监等部门参加,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产业振兴规划的组织实施。完善五大产业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并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形成有力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地要把五大产业振兴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因地制宜制定本地的农业产业振兴规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发展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五大产业振兴取得实效。

第三篇: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5—2025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 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 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 本任务,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遵 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 为支撑,以教师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推进教 师教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从源头上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师德 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经过5年左右努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 特色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类专业,教师培养 培训体系基本健全,为我国教师教育的长期可 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师德教育显著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的内容方式不断优化,教师综合 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发 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 保障和人才支撑。

落实师德教育新要求,增强师德教育实效性。将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 和要求作为教师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加强师德养成教育,用“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 等要求,统领教师成长发展,细化落实到教师教 育课程,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 教、以德育德。

提升培养规格层次,夯实国民教育保障基础。全面提高师范生的综合素养与能力水平。根据各地实 际,为义务教育学校培养更多接受过高质量教师教育的 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普通高中培养 更多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为中等职 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大幅增加培养具有精湛实 践技能的“双师型”专业课教师,为幼儿园培养一大批 关爱幼儿、擅长保教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教师培养规格层次满足保障国民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

改善教师资源供给,促进教师公平发展。加强中西部地区和乡村学校教师培养,重点为 边远、贫困、民族地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师资保障。支持中西部地区提升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推进本土化 培养,面向师资补充困难地区逐步扩大乡村教师公费 定向培养规模,为乡村学校培养 “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合格教师。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成 长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高质量开展乡村教师全员培 训,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

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养未来卓越教师。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师范生生源质量显著提高,用优秀的人去培养更优秀的人。注重协同育人,注重 教学基本功训练和实践教学,注重课程内容不断更新,注重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师教育新形态基本形成。师范生与在职教师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

发挥师范院校主题作用,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不断优化教师教 育布局结构,基本形成以国家教师教育基地为引领、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 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三、主要措施

师德养成教育全面推进行动。

1、研制出台在教师培养培训中加强师德教育的文件和师德修养教师 培训课程指导标准。

2、制订教师法治培训大纲,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和依 法执教能力。

3、在师范生和在职教师中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注重通 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师德,通过经典诵读、开设专门课程、组织专 题培训等形式,汲取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道。

4、将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校长请进课堂,采取组织公益支 教、志愿服务等方式,着力培育师范生的教师职业认同和社会责任感。

5、借助新闻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师范生“师德第一课”系列活动。每年利用教师节后一周时间开展“师德活动周”活动。

6、发掘师德先进典型,弘扬当代教师风采,大力宣传阳光美丽、爱 岗敬业、默默奉献的新时代优秀教师形象。

教师培养层次提升行动。

1、引导支持办好师范类本科专业,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 科层次教师培养力度。按照有关程序办法,增加一批教育硕士专 业学位授权点。引导鼓励有关高校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 对教 师教育院校研究生推免指标予以统筹支持。

2、支持探索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和教育硕士研 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适当增加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鼓励有关高校扩大教育博士招生 规模,面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校长,完善教育博士选拔培 养方案

3、办好一批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各地根据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扩大专科以上层次幼儿园教 师培养规模。支持师范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

乡村教师素质提高行动。

1、各地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级贫困县为重点,通 过公费定向培养、到岗退费等多种方式,为乡村小学培养补充全 科教师,为乡村初中培养补充“一专多能”教师,优先满足老少 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教师补充需要。

2、加大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力度。

3、加强县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县级 教师发展机构在培训乡村教师方面的作用。培训内容针对教育教 学实际需要,注重新课标新教材和教育观念、教学方法培训,赋 予乡村教师更多选择权,提升乡村教师培训实效。

4、推进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鼓励引导师范生到乡 村学校进行教育实践。“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

师范生生源改善行动。

1、依法保障和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质生源报 考师范专业。

2、改进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将“免费师 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推进地方积 极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

3、积极推行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

4、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高校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加大入校后二次选拔力度,鼓励设立面试考核环节,考察学生的综合素 养和从教潜质,招收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学生就读师范专业。

5、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类专业,招 收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教育情怀的学生,重点培养教育 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

6、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畅通优秀师范毕业生就业渠道。

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

1、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以自主、合 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方式变革。

2、启动实施教师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遴选认定200门 教师教育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广泛应用共 享。

3、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引 领带动中小学教师校长将现代信息技术有效运用于教育教学和学 校管理。

4、研究制定师范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提高师范生信息 素养和信息化教学能力。

5、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在职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学分银行”。

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行动。

1、支持建设一批由地方政府统筹,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编制等部门密切配合,高校与中小学协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职前与职后 相互衔接的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带动区域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师培 养培训质量。

2、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设一流师范院校和一流师范专业,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

3、推动实践导向的教师教育课程内容改革和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变 革。

4、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诊断,优化培训内 容,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

5、实施新一周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引领带动高层次“双师型” 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 响力、能够在基础教育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

6、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新教师入职教育的统筹规划,推行集中培训和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新教师入职教育模式。

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行动。

1、综合考虑区域布局、层次结构、师范生招生规模、校内教师 教育资源整合、办学水平等因素,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发挥高水平、有特色教师教育院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教师教 育院校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实训平台建设。

2、国家和地方有关重大项目充分考虑教师教育院校特色,在 规划建设方面予以倾斜。推动高校有效整合校内资源,鼓励有条 件的高校依托现有资源组建实体化的教师教育学院。

3、制定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标准。以优质市县教师发展机 构为引领,推动整合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教科所(室)、电 教馆的职能和资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建设研训一体的 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更好地为区域教师专业发展服务。

4、高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托优质中小学,开展师范生见习实习、教师跟岗培训和教研教改工作。

教师教育师资队伍优化行动。

1、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教师教育师资国内外访学支持力度。

2、引导支持高校加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生培养力度。高校对教师 教育师资的工作量计算、业绩考核等评价与管理,应充分体现教师教育 工作特点。在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对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 师实行倾斜政策。

3、推进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共建共享师资,允许职业学 校、高等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 导师特设岗位计划。

4、推进高校与中小学教师、企业人员双向交流。高校与中小学、高校 与企业采取双向挂职、兼职等方式,建立教师教育师资共同体。

5、实施骨干培训者队伍建设工程,开展万名专兼职教师培训者培训能 力提升专项培训。

6、组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流动站、企业导师人才库,充分 发挥教研员、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高技能人才在师范生培养和在职 教师常态化研修中的重要作用。

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行动。

1、建立健全教师教育本专科和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国家 定期公布高校在教育学一级学科设立“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情 况,加强教师教育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

2、明确教育实践的目标任务,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相衔接,强化“三字一话” 等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训练。

3、修订《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或精选推荐一批主 干课教材和精品课程资源。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 导标准》。开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课程和特殊教育课程资源。

4、鼓励高校针对有从教意愿的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开设教师教 育课程,协助参加必要的教育实践。建设公益性教师教育在线学习中心,提供教师教育核心课程资源,供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及社 会人士修习。

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行动。

1、建设全国教师教育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教师培养培训质量监测 机制,发布《中国教师教育质量报告》。

2、出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启动开展师范类专 业认证,将认证结果作为师范类专业准入、质量评价和教师资格认定的 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

3、建立高校教师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教育专业学位认 证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完善教育硕士培养方案,聚焦中小学 教师培养,逐步实现教育硕士培养与教师资格认定相衔接。建立健全教 师培训质量评估制度。高校教学、学科评估要考虑教师教育院校的实际,将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纳入评估体系,体现激励导向。

四、组织实施

明确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振兴教师教育作为全面深化新 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和 指导,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履职尽责,共同为教师教育振兴发展 营造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环境。成立国家教师教育咨询专家委员会,为教师教育重 大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经费保障。要加大教师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力度,提升教师 教育保障水平。根据教师教育发展以及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 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中央财政通过现行政策和资金渠道对教师教育 加大支持力度。在相关重大教育发展项目中将教师 培养培训作为资金使用的重要方向。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

开展督导检查。建立教师教育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导机制。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情 况的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对实施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第四篇:南通富民增收五大行动计划

南通市富民增收五大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结合南通实际,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政策切实加快富民进程,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以人为本富民优先、改革创新拓宽渠道、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强化保障托住底线的基本原则,以释放创业富民潜力为重点,以夯实产业富民基础为根本,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要务,以激励高层次人才增收为带动,以保障困难群体增收脱贫为底线,全面落实国家、省及我市已出台的各项富民增收政策,多措并举激发各群体增收活力,推动富民增收与经济增长互促共进,创造全市人民美好生活,建成体现高水平要求、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社会。

(二)主要目标。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保持同步。到2025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分别达到55000和27000元,居民收入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逐步缩小,确保2025年、力争2025年,年收入7000元以下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脱贫,共建共享的格局

基本形成。二、五大行动计划

(一)创业富民行动计划

发挥重点群体创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政策配套、能力培训、环境营造,着力打造富有活力的创业生态系统,鼓励城乡居民宜工则工、宜商则商,通过创业致富。到2025年,全市地税部门新增有税申报户4万户。(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委农办、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南通地税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参与)

1.支持青年大学生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本地高校及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毕业生以及通籍学子,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高校创办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一批创业实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园,扶持青年及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实现创业教育、培训、实践有机结合。到2025年,全市新增青年大学生创业实体5000家。

2.支持通籍返乡人士创业。实施“通籍英才归雁计划”,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南通籍人才、企业家、在外务工人员等返乡创业,采取政策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质押物范围等激励措施,整合建设20个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人员创业基地,到2025年,全市新增返乡人员创业实体10000家。

3.支持科研人员自主创业。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职和离职创业的相关— 2 —

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或与企业家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市新增科技型创业实体2025家。

4.支持海外归国人员创业。制订海外归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办法,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特别是“3+3+N”重点产业领域的创业项目,在创办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实现企业快速发展。到2025年,全市新增海外归国人员创业实体250家。

5.强化创业载体平台建设。加快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鼓励盘活闲臵厂房、商业用房建设创业基地,到2025年,全市各类众创空间总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40个、创业型乡镇(街道)50个。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创业发展平台、电商孵化基地,促进“互联网+”创业发展,到2025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800亿元。

(二)产业富民行动计划

突出高效、特色发展,着力推进一批产业项目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就业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水平提升,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引导机制,依法保障工人收入,实现经济效益与富民效应双提升。到2025年,全市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万人,个人所得税有税申报面扩大到46%。(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地税局、市农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行政

审批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参与)

6.大力发展中高端制造业。坚持创新引领、项目推动,做强做大船舶海工、现代纺织、电子信息以及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3+3”重点产业,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生产制造向生产服务延伸,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到2025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500家,百亿级工业企业达10家、10亿级工业企业达300家,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到40万元/人。

7.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项目投入、企业培育,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幸福产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环境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态以及数字经济、创意经济、分享经济、新金融等新经济,着力打造一批在省内外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示范性服务业集聚区和特色楼宇,促进服务业规模扩大、比重提高、结构提升。到202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营业收入超50亿元的服务业重点企业达到20家,营业收入超100亿集聚区达到10家,市区亿元楼宇、主题楼宇分别达到25座、50座。

8.积极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加快推进建筑、家纺、电动工具、茧丝绸、长寿食品等特色富民产业智能化、集群化发展,充分挖掘南通脆饼、新中乳腐、颐生酒、白蒲黄酒、王氏保赤丸等— 4 —

传统品牌优势,推动扎染、刺绣、蓝印花布、红木雕刻等传统民间工艺与现代科技有机结合,做大规模,做响品牌。支持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市级以上特色小镇。至2025年,制造业营业收入超50亿特色富民产业达到50个,营业收入超百亿特色富民产业达到30个;建筑业从业人员稳定在160万人;全市驰名商标认定保护总数达70件,江苏省著名商标达400件,省名牌达300个。

9.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通过技能提升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大学生职业见习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构建多层次职业技能终身培训体系。推进实施“十百万千”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打响“南通工匠”品牌。到2025年,全市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累计达10万人,培训后就业率达80%;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760人。

(三)农民增收行动计划

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休闲农业和农村旅游,稳步推进农村改革,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面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市委农办牵头,市农委、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发局、市人社局、人行等参与)

10.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 5 —

种养加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沿江精细蔬菜产业带、沿海现代渔业产业带和一批应时鲜果、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到202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突破80%,设施农、渔业面积占比分别达到20%和28%,建成蔬菜园艺200万亩、生态林业300万亩,培植一批产值超10亿元县域特色产业。

11.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推进长三角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建设,全市建成3个全国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0个江苏休闲观光农业示范村以及300个休闲观光业经营主体,到2025年,休闲观光农业综合经营收入达到50亿元。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建成10个旅游风情小镇,20个乡村旅游特色村,100个星级乡村旅游区。研究制订乡村旅游民宿管理办法,鼓励农民利用闲臵农房和宅基地,发展乡村民宿。

1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全托管”、家庭农场、粮食全产业链联盟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优扶强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到2025年,全市家庭农场经营比重达到50%,粮食生产“全托管”服务覆盖面达到纯作粮食面积的50%以上,农业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80亿元,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

13.确权赋能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全面推进以“三权分臵”为重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水域滩涂经营权等入股农业龙头企业试点,完成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 6 —

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深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标准化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试点。依法保障进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资产收益权。

(四)人才集聚行动计划

深入实施新一轮江海英才计划和产业人才发展行动计划,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各项创新资助、社保补贴、住房补贴、成果转化奖励等优惠政策,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形成政企合力,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收入水平,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热情。到2025年,全市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数量达到6.8万人。(市人才办牵头,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南通地税局等参与)

14.高技能人才。健全“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引导企业按照技能等级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加快建立职业资格与职业教育学历“双证书”制度,对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建立高技能人才奖补制度,在人才引进、购租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予以支持。

15.科研人员。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完善科研人员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创新激励机制。赋予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探索建立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薪

酬制度,技术转让(许可)所得的净收入或者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出资比例)不低于90%的部分作为成果转化奖励,实施股权奖励递延纳税政策,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兼薪。

16.企业管理人员。落实《南通市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完善薪酬考核与管理办法,推行职业经理人任期制,科学确定薪酬水平、激励机制,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民营企业家创业激励,鼓励民营企业家扩大投资,参与国企改革,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

(五)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大力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推动各项惠民政策、惠民项目、基础工程等最大限度向经济薄弱镇村、低收入人口倾斜,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功能,切实改善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至2025年,低收入人口人均年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92个市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市委农办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住房保障局、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等参与)

17.支持创业就业增收脱贫。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到经济薄弱地区投资兴业,积极开发各类公益性服务项目,开展农村低收入— 8 —

户劳动力培训,促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通过劳动增加收入,积极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在全市建设100个残疾人之家,实现1500名以上残疾人集中就业。

18.壮大集体经济带动脱贫。建立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重点加快市级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市、县(市)、区财政对每村分别给予不少于80万元、100万元补助,探索建立低收入困难家庭和经济薄弱村资产收益扶持制度,92个市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19.强化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统筹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制度,着力开展产业引领、就业援助、教育助力、医疗救助、金融助推、基础支撑、国土支持、企业帮村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家庭实行兜底保障。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有序推进以县为单位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每年增长8%左右。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红十字会、慈善会组织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全面落实教育、卫生、住房等助困措施。

20.推动结对帮扶帮助脱贫。继续组织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与92个经济薄弱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落实机关部门帮村、党员

干部帮户责任。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列入市领导挂钩联系县(市)、区的工作内容,负责联系、督查所在地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和市级机关部门结对帮扶工作。各县(市)、区建立相应的机关部门结对帮扶机制,共同做好92个市级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富民增收领导力量,成立市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富民增收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富民增收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为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供组织保障。各行动计划牵头部门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各县(市)、区有序开展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城乡居民家庭、企业和村居“三个全覆盖”的要求,深入开展富民强企奔小康“走帮服”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政策合力、工作合力,确保完成我市居民增收各项目标。

(二)强化政策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25‟5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苏发„2025‟49号)以及我市已经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脱贫致富、社会救助等一系列与惠民增收相关的政策措施,切实发挥政策组合优势,放大政策效应。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创业创新用地支持,切实缓解创业用地难问题;探索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优先支持— 10 —

乡村休闲旅游、高效设施农业发展。强化创业投资引导,探索建立银政担三方风险共担机制,优化完善“小微创业贷”、“科技贷款资金池”、“助保贷”等财政金融创新产品。全面落实创业补贴、贷款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各项财政扶持政策,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力度,合理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四)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的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加强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舆论引导,激发全体劳动者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全市形成共谋发展、共同致富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工作考评。将行动计划明确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及市级机关相关部门的综合考核。建立科学的考评办法,市富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目标任务,定期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或第三方评估,并负责向领导小组汇报。各县(市)、区要加强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南通市落实富民增收政策任务分解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三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政策打好“聚焦富民”主攻仗,增强各地各部门对中央、省、市富民增收政策的落实力,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现就落实富民增收有关重点政策,提出如下任务分解方案。

一、创业富民政策

1.经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免费组织创业能力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分别给予8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等

2.创业实习(孵化)基地组织参加过创业培训的学员或入驻创业者,进行为期3至6个月的创业实习,创业实习(孵化)基地可按每个项目1000元的标准享受实习指导费补贴,参加实习人员可按每人每月当年本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5%的标准享受创业生活费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等

3.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其中超过12万元的须通过专门机构的项目评估论证。贷款贴息支持的创业项目— 12 —

不再区分微利和非微利,第一次贷款按规定全额贴息,第二次贷款贴50%。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经指定的电子商务研究机构认定达到一定标准,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参加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的获奖选手,初始创业取消反担保。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市工商局、市商务局、银监局等

4.在当地向各类银行和市金融办认定的小贷公司申请贷款用于创办实体,可参照不超过创业担保贷款相应额度、期限、标准,由财政给予贴息。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银监局等 5.成功引进市发改委认定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资金,且未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一次性给予引进资金总额5%(最高10万元)的奖励。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银监局等 6.对在本市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城乡失业人员,初次创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正常申报纳税,一次性给予5000元初始创业补贴;对利用自有住房或租用房屋初次创业,正常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

等综合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南通地税局、市国税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经信委等

7.创业成功,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2025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等

8.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免收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费用,扶持在校大学生和城乡失业人员初次创业,正常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每扶持一个创业实体,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综合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等

9.创业孵化基地达到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标准的,给予20万元扶持经费奖励。创业孵化基地对在基地内注册登记并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后在本市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每个企业给予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

10.营造宽松便捷准入环境,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臵审批,— 14 —

全面推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三证合一”;落实创新创业税费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按规定减免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

参加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南通地税局、市物价局等

二、产业富民政策

11.推行工业用地差别化定价,经认定的新兴产业用地可以最低保护价25.6万/亩确定出让底价。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租金,按《市政府关于规范收取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租金的通知》(通政发„2025‟22号)明确标准的下限收取。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参加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

12.对新开工总投资3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1亿元)以上的企业,按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达产达效三个节点分别考核,视企业投产后效益情况进行奖励,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设备投资超3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0%补助;当年开工且年内竣工投产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5%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当年竣工投产且当年完成设备投入超1亿元的,专项补助1000万元,超2亿元的专项补助1500万元。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

13.对年应税销售亿元以上,且当年应税销售增幅与效益同步增长的工业企业,当年新增应税销售1亿~3亿元、3亿~5亿元、5亿~10亿、10亿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对年应税销售首次达到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等

14.对当年新落户我市服务业集聚区且经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的行业领军企业,视企业投资规模及贡献度给予1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南通地税局、市国税局等

15.对应税销售净增量超5亿元的现代商贸企业,按净增量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300万元。对应税销售净增量超1000万元的新兴服务业企业和应税销售净增量超5亿元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分别按照净增量的2%、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500万元。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南通地税局、市国税局等

16.对当年新获评的市级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奖励50万— 16 —

元;对当年新获评的市级平台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奖励50万元;对当年新获评的市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主题楼宇,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获评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的企业,分别补助30万元、20万元。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

17.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个人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

18.本市生源、无就业经历的大专及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参加为期3至6个月的职业见习,可享受当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75%的生活费补贴,职业见习基地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享受见习补贴。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组织学生至本地企业进行实习(见习),对一次性向企业输入人员20人以上且满3个月的,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组织毕业生在本地企业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

19.各类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年以上,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吸纳1人给予一次

性补贴4000元。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企业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人行等

20.对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且上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等

三、农民增收政策

21.通过盘活农村闲臵用地,鼓励农民参与发展乡村旅游,支持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兴办旅游服务企业。

牵头单位:市农委

参加单位:市委农办、市农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等

22.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农产品加工流通— 18 —

等经营活动。

牵头单位:市农委

参加单位:市委农办、市农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等

23.将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全面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范围,按照核定的补贴标准,采取“先垫后补”方式给予补贴,为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登记失业农村劳动力提供一次免费培训。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农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

24.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农户、农村低保家庭和“零转移”贫困家庭劳动力,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并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帮扶其实现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

25.将初次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综合补贴等政策覆盖到创业的农民。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等

26.加快改善农村宽带、物流、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无线局域网络、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组织实施“光网乡村”工程。持

续推进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工作,积极推出农业农村电商通信资费优惠套餐。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参加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等 27.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探索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确权赋能增加农民收入。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参加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

28.探索将开发性农业产业项目财政投入部分折股量化到农户,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参加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发局、市民政局等

29.农户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或住房财产权经价值评估和登记备案,可用作反担保手段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贴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

牵头单位:人行

参加单位:市委农办、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银监局、南通市保险协会等

30.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险。到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和财政补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农民个人实际医疗费用负担控制在30%以内。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等

四、人才集聚政策

31.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通创新创业的人才(团队),经评审给予100~500万元项目资助。

牵头单位:市人才办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等

32.对来通创新创业的硕士学历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连续三年给予每月1000~5000元的生活津贴。

牵头单位:市人才办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

33.对来通创新创业的人才,经评审入选“江海英才计划”的,提供精装修人才公寓,三年免租金;在通购房自住的,一次性给予30~150万元的购房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才办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等

34.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业,5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在原单位同等享受职称、社保待遇。合理分配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对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职务成果转化所得收益,按照不低于90%的比例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

牵头单位:市人才办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

35.“江海英才计划”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对我市新兴产业培育发挥较大引领作用,成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包括借壳)和新三板挂牌的,除享受市级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政策外,对其首次成功融资后,在南通实际投资额超过融资额50%的,由市财政给予创业核心团队一次性5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人才办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

36.“江海英才”创业企业、软件服务外包企业、文化创意企业及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引进研发、设计类高层次人才及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年薪不低于12万元,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上述人才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才办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

37.建立高技能人才奖补制度,在人才引进、购租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予以支持,市区参加职业培训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按照3000元/月和5000元/月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38.简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间接费用核定比例可以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臵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且间接费用的绩效支出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计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基数;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等

39.对南通市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对南通市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等

40.对非上市公司授予本企业技术股权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包括股权(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在员工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缴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牵头单位:南通地税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金融办、市科技局等

五、脱贫攻坚政策

41.免除新一轮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费用,免除期限为低收入人口在建档立卡存续期间及认定脱贫后2年内。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42.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职业培训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委农办等

43.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经申报认定后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农办等

44.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生活费补助,在普通高中实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资助,在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资助,在高等教育— 24 —

阶段实施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免学费等综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申请政府资助或国家助学贷款时,只需持有帮扶手册即可办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农办等

45.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补贴,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经济薄弱村。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参加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农办等

46.对建档立卡的低收入人口,在县域范围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农办等

47.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水平,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的救助比例高于70%,封顶线高于当地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参加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委农办等 48.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将低收入农户纳入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综合— 25 —

服务,服务费用由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财政补助分担,同时为低收入人口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委农办等 49.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家庭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参加单位: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委农办等

50.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十三五”期间,每个被扶持的经济薄弱村筹资规模在300万元左右。其中,市财政对每村给予80万元补助,薄弱村所在的县(市)、区财政每村补助不少于100万元,其余资金由薄弱村所在的镇(街)、挂钩部门单位和企业等筹集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

市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切实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兑现工作,定期开展居民增收政策落实及政策效应评估,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并及时予以调整和完善。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形成政策合力,切实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印发

第五篇: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5--2025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5—2025年)

教师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工作母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动力源泉。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25〕4号)的决策部署,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建强做优教师教育,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特制定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以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教师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从源头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经过5年左右努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类专业,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为我国教师教育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师德教育显著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的内容方式不断优化,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和人才支撑。

——落实师德教育新要求,增强师德教育实效性。将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教师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加强师德养成教育,用“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统领教师成长发展,细化落实到教师教育课程,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提升培养规格层次,夯实国民教育保障基础。全面提高师范生的综合素养与能力水平。根据各地实际,为义务教育学校培养更多接受过高质量教师教育的素质全面、业务见长的本科层次教师,为普通高中培养更多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层次教师,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大幅增加培养具有精湛实践技能的“双师型”专业课教师,为幼儿园培养一大批关爱幼儿、擅长保教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教师培养规格层次满足保障国民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

——改善教师资源供给,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加强中西部地区和乡村学校教师培养,重点为边远、贫困、民族地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师资保障。支持中西部地区提升师范专业办学能力。推进本土化培养,面向师资补充困难地区逐步扩大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规模,为乡村学校培养 “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合格教师。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成长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高质量开展乡村教师全员培训,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

——创新教师教育模式,培养未来卓越教师。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师范生生源质量显著提高,用优秀的人去培养更优秀的人。注重协同育人,注重教学基本功训练和实践教学,注重课程内容不断更新,注重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师教育新形态基本形成。师范生与在职教师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

——发挥师范院校主体作用,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不断优化教师教育布局结构,基本形成以国家教师教育基地为引领、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师德养成教育全面推进行动。研制出台在教师培养培训中加强师德教育的文件和师德修养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将师德教育贯穿教师教育全过程,作为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课程的必修模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教师全面落实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制订教师法治培训大纲,开展法治教育,提升教师法治素养和依法执教能力。在师范生和在职教师中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注重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师德,通过经典诵读、开设专门课程、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汲取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道。将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校长请进课堂,采取组织公益支教、志愿服务等方式,着力培育师范生的教师职业认同和社会责任感。借助新闻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师范生“师德第一课”系列活动。每年利用教师节后一周时间开展“师德活动周”活动。发掘师德先进典型,弘扬当代教师风采,大力宣传阳光美丽、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新时代优秀教师形象。

(二)教师培养层次提升行动。引导支持办好师范类本科专业,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本科层次教师培养力度。按照有关程序办法,增加一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鼓励有关高校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 对教师教育院校研究生推免指标予以统筹支持。支持探索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适当增加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鼓励有关高校扩大教育博士招生规模,面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校长,完善教育博士选拔培养方案。办好一批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若干所幼儿师范学院。各地根据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扩大专科以上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支持师范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

(三)乡村教师素质提高行动。各地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级贫困县为重点,通过公费定向培养、到岗退费等多种方式,为乡村小学培养补充全科教师,为乡村初中培养补充“一专多能”教师,优先满足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教师补充需要。加大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加强县区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在培训乡村教师方面的作用。培训内容针对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注重新课标新教材和教育观念、教学方法培训,赋予乡村教师更多选择权,提升乡村教师培训实效。推进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鼓励引导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教育实践。“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校长培训。

(四)师范生生源质量改善行动。依法保障和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师范专业。改进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将“免费师范生”改称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推进地方积极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积极推行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部分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高校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加大入校后二次选拔力度,鼓励设立面试考核环节,考察学生的综合素养和从教潜质,招收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学生就读师范专业。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类专业,招收学科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教育情怀的学生,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畅通优秀师范毕业生就业渠道。

(五)“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方式变革。启动实施教师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遴选认定200门教师教育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动在线开放课程广泛应用共享。实施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引领带动中小学教师校长将现代信息技术有效运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研究制定师范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提高师范生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能力。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在职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学分银行”。

(六)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行动。支持建设一批由地方政府统筹,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密切配合,高校与中小学协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的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带动区域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师培养培训质量。深入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设一流师范院校和一流师范专业,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实践导向的教师教育课程内容改革和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变革。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诊断,优化培训内容,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实施新一周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引领带动高层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能够在基础教育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领军人才。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新教师入职教育的统筹规划,推行集中培训和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新教师入职教育模式。

(七)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行动。综合考虑区域布局、层次结构、师范生招生规模、校内教师教育资源整合、办学水平等因素,重点建设一批师范教育基地,发挥高水平、有特色教师教育院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教师教育院校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实训平台建设。国家和地方有关重大项目充分考虑教师教育院校特色,在规划建设方面予以倾斜。推动高校有效整合校内资源,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依托现有资源组建实体化的教师教育学院。制定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标准。以优质市县教师发展机构为引领,推动整合教师培训机构、教研室、教科所(室)、电教馆的职能和资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建设研训一体的市县教师发展机构,更好地为区域教师专业发展服务。高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托优质中小学,开展师范生见习实习、教师跟岗培训和教研教改工作。

(八)教师教育师资队伍优化行动。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对教师教育师资国内外访学支持力度。引导支持高校加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生培养力度。高校对教师教育师资的工作量计算、业绩考核等评价与管理,应充分体现教师教育工作特点。在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对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实行倾斜政策。推进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共建共享师资,允许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导师特设岗位计划。推进高校与中小学教师、企业人员双向交流。高校与中小学、高校与企业采取双向挂职、兼职等方式,建立教师教育师资共同体。实施骨干培训者队伍建设工程,开展万名专兼职教师培训者培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组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流动站、企业导师人才库,充分发挥教研员、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高技能人才在师范生培养和在职教师常态化研修中的重要作用。

(九)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行动。建立健全教师教育本专科和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体系。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国家定期公布高校在教育学一级学科设立“教师教育学”二级学科情况,加强教师教育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明确教育实践的目标任务,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相衔接,强化“三字一话”等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训练。修订《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或精选推荐一批主干课教材和精品课程资源。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开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课程和特殊教育课程资源。鼓励高校针对有从教意愿的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开设教师教育课程,协助参加必要的教育实践。建设公益性教师教育在线学习中心,提供教师教育核心课程资源,供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及社会人士修习。

(十)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行动。建设全国教师教育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教师培养培训质量监测机制,发布《中国教师教育质量报告》。出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启动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将认证结果作为师范类专业准入、质量评价和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建立高校教师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教育专业学位认证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完善教育硕士培养方案,聚焦中小学教师培养,逐步实现教育硕士培养与教师资格认定相衔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制度。高校教学、学科评估要考虑教师教育院校的实际,将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纳入评估体系,体现激励导向。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振兴教师教育作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部门要密切配合、主动履职尽责,共同为教师教育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环境。成立国家教师教育咨询专家委员会,为教师教育重大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加大教师教育财政经费投入力度,提升教师教育保障水平。根据教师教育发展以及财力状况,适时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标准。教师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中央财政通过现行政策和资金渠道对教师教育加大支持力度。在相关重大教育发展项目中将教师培养培训作为资金使用的重要方向。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

(三)开展督导检查。建立教师教育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导机制。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对实施不到位、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因地制宜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将本计划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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