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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雨格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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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25年度雨格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

2025年度雨格村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有效保持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通过2025年9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关于人口性别治理,由邓武林负责本村工作。

一:全面加强孕检、人流引产、分娩登记,如有违反按村规民约追究。

二:对符合生育政策怀孕后非法妊娠或怀孕14日以上自抱流产、婴儿死亡的,收回准生证,并加强处罚。

三:禁止非法生育。

雨格村民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第二篇:2025雨格村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的计划

2025雨格村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的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逐步实现全乡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自然平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综合治理水平不断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由于部分群众受传统生育观念和生育意愿的影响相当严重,远远偏离正常的比值,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原因比较复杂,促使人们产生重男轻女的观念,受经济、文化、社会三个因素的影响,这是出生人口比偏高的根本。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女孩生存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民政部门为经济困难的独女户和双女户优先办理农村特困户社会救助,大力推行养老保险,对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落实优惠政策,多方筹措资金逐步解决好其养老保障问题,通过包村干部及村、支两委认真研究决定雨格村关于人口性别比治理由邓武林同志负责,负责管理本村工作。

雨格村民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第三篇: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驻地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确保全年低生育水平稳定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范围,根据市、区人口和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动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教育,坚持严打“两非”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利益导向,实行全程服务,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开展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行动,依法查处一批“两非”行为,进一步强化生育过程跟踪管理服务,加强和规范辖区内B超、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不断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是有关“两禁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坚决依法查处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切实达到查处一例,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各部门、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建立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郁的舆论氛围

镇流动宣传车每周两次对辖区19个村进行巡回宣传,并在集市等人口密集处设立宣传点,发放明白纸。每个村(社区)要制作宣传版牌,并利用政务公开栏和计生专栏,张贴标语口号,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奖励举报机制,让群众了解打击“两非”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形成具有高压态势的计生宣传氛围,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推进村规民约修订,落实利益导向措施。

(三)加紧排查,确保跟踪随访到位

开展终止妊娠药品的市场清查,对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协助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对育龄妇女避孕方法的指导和孕情检查,对意外怀孕早发现、早补救;对正常怀孕的妇女,尤其是对怀孕第二胎的妇女,做好定期随访,指导孕期保健,防止出现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对因意外情况要求终止妊娠的妇女,要严格适应条件,严格审批程序。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手术前,应当提供相应的医学诊断证明和区人口计生局出具的证明。对私自终止妊娠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持二孩生育证明的怀孕妇女违法私自终止妊娠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各村(社区)计生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摸排打击“两非”工作线索,并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于2025年8月下旬至10月中旬集中开展,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5年8月下旬)

通过制作宣传版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集中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5年8月下旬—10月上旬)

重点做好2025年1月1日—2025年9月30日期间全镇违法生育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计划内流引产情况调查摸底。同时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药店进行调查摸排,并及时报区进行相关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5年10月上旬—10月中旬)

镇集中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集中治理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规范生育全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性别比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将集中治理活动总结书面报送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者政发〔2025〕18号关于印发《者浪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现将《者浪乡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者浪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行动计划》(国人口发〔2025〕44号)文件精神和《**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变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状况,构建良好的人口安全环境,乡党委、乡政府决定在全乡集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紧紧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大力宣传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为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我乡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坚持“源头管理、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三结合的方针,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各项重点任务。

1、坚持宣传倡导。宣传部门和各主要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系列宣传,加强对人口安全、社会性别平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两非”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视和女孩生存成长环境的关注。

2、完善利益导向。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先优惠政策,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优先把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贴息贷款、就业安排、项目扶持中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家庭予以倾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关爱女孩、生育关怀活动,积极实施希望工程和扶贫助学行动、春蕾计划等活动,采取有力措施,消除性别歧视,努力提高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政治地位。

3、做好孕前管理。全面加强“查孕、查环、查病”三服务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提高“三服务”率和服务质量。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妇女,孕前要做好每季度一次的“三查”服务,孕后安排每月一次的随访服务。严厉打击假孕环检证明行为。计生办要认真仔细地把好《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再生育审批和《二孩生育证》发放关。对符合再生育条件者实施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做到“先准孕、后准生”,把孕前“三查”服务、孕后随访与再生育审批和《二孩生育证》发放相结合作为合同的主要内容加以规范,并在村规民约中予以体现。

4、推行全程服务。计生办、卫生院等部门要建立孕情及时登记上报制度,并做好孕期跟踪随访服务工作。全面做好孕期保健、出生分娩、婴幼儿安全监测、生殖保健服务、出生缺陷干预、性别比监测等工作,准确记载执行情况,重点实施孕产期全程监控服务,建立孕产妇及婴幼儿全程监测服务记录档案,堵塞人为选择性别漏洞,从源头上防范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溺弃女婴行为。

5、严厉查处“两非”案件。建立健全辖区内B超监管、人工流产、药物购销档案,做到个案清楚,不留死角、漏洞。采取有力措施,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两非”案件的查处范围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不明原因孕情消失、溺(遗)弃婴儿、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非法接生、非法使用B超、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故意改报瞒报出生人口性别、其他涉及“两非”案件。建立“两非”案件月报制度。各村(社区)应逐月统计“两非”案件,于次月10日前,报乡计生办、再由计生办报县人口与计生局。

三、方法步骤本次活动从2025年6月开始,至2025年12月结束,分六个阶段开展。

1、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6月)。成立性别比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部署。

2、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7月-2025年11月)。各有关部门根据治理任务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报乡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专项督查阶段(2025年12月)。在村自查基础上,乡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重点治理村进行经常性工作检查和指导,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4、小结阶段。各村对本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推广交流有益做法和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小结于2025年12月20日报乡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巩固提升阶段。在小结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排查“两非”来源,交流阶段工作情况的整治经验,通报工作进展。

6、全面总结验收阶段。对各村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包括重点村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联合验收,结果报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

四、职责分工乡人口计生办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今偏高问题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合法权益,建立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开展出生人口性别监测,对查实的案件举报人予以重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本次治理活动顺利开展,乡党委、政府专门成立者浪乡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岑元辉(乡委副书记、乡长)副组长:韦郁(副乡长)成员:周定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海燕(妇联主席)李世栋(派出所所长)刘广勇(乡计生办主任)黄云山(乡卫生院院长)黄贵料(者浪乡中心小学)苏成章(乡广播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计生办,刘广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治理活动扎实、有效。

(二)分工合作,齐抓共管。乡里已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大案件线索发现和排查力度,对涉嫌对象,要认真逆向追踪,一查到底,发现线索及时全面调查取证,抓好“两非”案件的外围突破。要加大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不明原因孕情消失、溺(遗)弃婴儿、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非法接生、非法B超、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故意谎报瞒报出生人口性别等9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明确处罚方式,建立协作机构和通报联系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要坚持治理整顿与建章立制并举,建立健全关爱女孩和打击“两非”工作长效机制。实行准孕准生制度。对符合生育政策对象开展1年4次孕情服务。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合同管理,严肃合同违约责任追究。加强B超等设备管理,规范持证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等制度,狠抓制度的落实,对经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500元现金奖励,依靠群众的力量打击“两非”违法行为。

(四)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纳入各村和部门的年终人口计生综合考评内容,具体考核计分办法另行通知。重点考核村级领导、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两非”案件查处、孕情随访、统计监测等方面情况,既要重视工作结果的检查,又要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奖励机制,科学考核,评先罚劣,严格奖惩。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重点督办和监督,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确保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五篇: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实施方案

北计育领字[2025]6号

保定市北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实施方案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2025]1号令)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现就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关键要形成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和道德规范,逐步扭转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实行有

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改善女性的生存条件和生活状况。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重点整顿B超医疗市场,严格准入制度,严格执业资格审查。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及溺、弃、残害女婴等违法行为。实施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二、组织工作基本标准

1、领导小组 成立由党政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并有相关文件;

2、严格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对育龄妇女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定期访视,记录在案。

3、有奖举报制度 制定具体措施。一经查实,奖励金额每件不少于3000元,广泛张贴《公告》(后附);

4、部门协调会 每季召开不少于两次相关部门参加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专题协调会,并有相关会议材料;

5、“关爱女孩”有三种以上宣传品或宣传资料。

三、严格考核、评估验收

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列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专项考核,并作为单独的一个否决项。区直各部门、各乡办成立组织并落实责任,凡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未认真落实《河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查处工

作不到位,未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的一律视为未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坚决实施“一票否决”。

北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保定市北市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作如下公告:

第一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三条

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二)个体诊所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妊娠妇女终止妊娠的;

(三)组织、介绍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违法鉴定胎儿性别或者施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

第四条 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终止妊娠药品(不包括避孕药品),仅限于在经批准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

(二)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

经依法批准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个人;

(三)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第五条

符合规定需要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当持有本人身份证和和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终止妊娠;

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查验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并登记后,方可为其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未经批准,擅自做终止妊娠手术的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不再安排生育。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伪造、变造、买卖假医学诊断结果的;

(二)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出具假医学诊断报告的;

(三)使用虚假医学诊断结果、计划生育证明或者其他相关

虚假证件的。

第八条

对未取得证照开展计生技术服务和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的民营医院、个体诊所、药店等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对遗弃婴儿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者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遗弃女婴等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金500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312—8923381

附件二

北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

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提出的治理目标,巩固治理成果,使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并保持在正常范围之内。在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法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和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同时,继续在全区推行对已孕妇女实行三级全员全程包保服务责任制(简称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责任制的目标

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紧抓源头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长期坚持,使治理工作及时转入经常性工作轨道上来。承担起对孕期妇女的服务工作,逐级包保到人,做到服务目标明确、所负责任明确、所包对象明确。区、乡、村三级计生主管部门或机构对已孕妇女,重点是依法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且已怀孕的妇女(含现居住地的妇女流动人口);充分发挥区、乡、村三级计生网络的优势,动员全体计生工作人员积极参与,通过逐级推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入户走访、定期孕检、帮扶救助等一系列服务活动,确保所包服务对象不发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未经批准的终止妊娠手术,生育行为顺其自然。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区计生局

(1)区计生局要将本级全体工作人员分包乡(镇、街道)

情况在本机关予以公示。

(2)每位区级工作人员要及时对所包乡(镇、街道)加紧联系,具体指导,随时掌握治理及服务情况。

(3)区计生局长或主管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的副局长,每月召集一次全体分包人员碰头会,听取每人分包工作情况和所包单位情况汇报,相互交流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安排下步工作。

(4)及时向上级计生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执行情况。

2、乡级计生办

(1)乡级计生办要将全体工作人员分包村(居)委会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

(2)乡级计生办在核发《生育证》时,要准确掌握持证妇女的孕情,并与其签定含有“怀孕后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未经批准终止妊娠”内容的管理合同或协议,并将孕情通知有关乡级包保人员。

(3)每位乡级工作人员要建立包保对象孕情和服务记录,直接掌握到所包村级单位的孕妇名单。每月纪录一次每位孕妇的孕情以及对孕妇的服务情况。

(4)每位乡级工作人员对所包村(居)委会怀孕妇女至少每季要与有关人员结合组织一次孕情检查,每月要走访服务一次。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了解所包对象怀孕情况及思想动向;对孕妇家庭给予生产、生活、生育上的帮助。

(5)乡级计生办主任每月召集全体分包人员开一次碰头会,听取每个人对所包村开展服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6)乡级计生办主任及时向县级分包本乡(镇、街道)人员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两全包保责任制执行情况。

3、村级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

(1)村级专干在乡级分包人员指导下,组织小组长对怀孕妇女开展好服务和掌握好孕情工作。与乡级分包人员和小组长共同组织好怀孕妇女上站孕检和入户走访服务。督促小组长履行对本组怀孕妇女的工作职责,听取小组长对有关情况的报告,亲自掌握本村(居)委会每位怀孕妇女的思想动态和怀孕、生育情况。

(2)小组长要随时掌握已怀孕妇女的思想、怀孕、生育情况,新孕妇女名单以及需要提供服务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在两日内向村专干报告。

(3)村专干对本村(居)委会怀孕妇女可能或已经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向分包乡级人员报告,提请乡级帮助解决。

三、保障措施到位

保证从源头抓起,坚持预防为主。严格实行两全包保责任制的工作程序。

1、做好动员工作。

2、把责任落实到人。着重抓好与被包人定期见面和掌握住被包人真实孕情是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在对胎儿性别鉴定技术手段严加管理,对有关违法案件不间断地严厉打击的同时,主动地做好怀孕妇女及其周围人员的工作,随时掌握所包孕妇的思想动向和怀孕情况,使其不实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避免事后带来的查处上的一系列困难和不可挽救的严重后果。把握好包保过程的每个环节,把工作做深做细做透。保证包保人员不漏岗、不脱岗、不误事。要鼓励包保人员创造性地工作,不断总结出实用、高效的新经验。

四、具体验收

1、时间定在2025年8月9日。

2、区、乡、村级须有责任制文件。

3、区对各乡办的分包名单,乡办对村委的分包名单,村委对具体人员的分包名单。

4、乡级应有“三级两全包保”的具体措施,考评奖惩办法。建立可能在生育育龄妇女台帐。

5、村级应有孕妇、新育、持证在生育妇女名单,工作记录。

6、随机走访不低于5%的可能在生育育龄妇女家庭。

五、实行奖励与责任追究。

1、对包保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

(1)每个,区级计生局、乡级计生办都要将两全包保责任制执行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认真组织一次评估,对包保责任人(含村级)进行一次评比。

(2)对评出包保责任制履行好、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具体办法由区计生局制定)。

2、依据包保人员的职责,对以下责任予以追究:

(1)因服务工作不到位,造成怀孕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终止妊娠手术的;

(2)对怀孕妇女孕情和生育状况掌握不及时的;(3)对发生的问题和情况不及时上报的;

(4)没有履行领导责任,对发生的问题不掌握或知道后处理不及时的;

(5)对上述责任由同级计生部门或机构予以追究(具体办法由区计生局制定),属于连带责任的逐级追究。处理结果报上一级计生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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