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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农村五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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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24年新农村五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是本市落实《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4年)》,实现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收尾之年。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切实改善和提升本市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七次

全会及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牢牢把握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继续围绕强基础、重民生、促增收,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努力推动农民就业增收,农村环境改善,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全市所有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未硬化的街坊路实现硬化,已破损的路面得到修复;村内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10年以上老化供水管网得到改造,基本实现一户一表;处于全市重要地表水源地规划内的村庄和市级民俗旅游村庄生活污水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户垃圾实行源头分类;村内建设卫生公厕,没有达到无害化要求的户厕得到改造;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2024年度建设任务

1.总体任务。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4年)》的总体任务,结合任务完成情况,确定2024年任务。2024年,计划新编900余个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完成剩余1400余个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硬化街坊路2813万平方米,街坊路两侧绿化1050万平方米,改造老化供水管网4868公里,安装水表26万个,在160个村庄实施污水处理工程,为89个乡镇农户配齐垃圾源头分类桶(袋),为71个乡镇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在66个平原乡镇建设垃圾资源再利用处理设施,在24个边远山区乡镇建设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户厕19.3万座,建设农村公厕3157座。

2.分区县任务。具体任务见附表。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4年)》的总体任务以及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结合区县村庄数量、农业人口规模确定了各区县-2024年的建设任务,减去各区县工程建设完成部分,计算得出2024年的工程建设任务。由于个别区县实施的工程建设任务超过当年下达的任务,经与区县沟通,结合区县农村实际需求,确定了2024年建设任务。

二、村庄规划编制和工程建设标准

村庄规划编制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村庄规划编制组织管理的通知》(京新农办函〔〕8号)附件中“北京市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北京市一般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并经过区县政府审批。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据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其中街坊路硬化、污水处理、户厕改造、公厕建设等工程建设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4年)》中“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照标准(试行)进行建设;新农村街坊路绿化依据《北京市新农村建设街坊路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首绿办字〔〕7号)进行组织安排;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依据《关于统筹做好新农村供排水工程建设的通知》(京水务农〔〕97号)进行组织建设;垃圾源头分类依据《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指导意见》进行组织实施。

三、资金安排

(一)总投资

根据2024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及相关投资标准进行测算,2024年计划投入规划编制费、工程建设费、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67亿元。其中规划编制费1.1亿元,工程建设费61亿元,工程组织及监理费1.8亿元(根据相关标准,工程监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3%计提),管理和不可预见费3.1亿元(根据相关标准,管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0.1%计提,不可预见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5%计提)。

(二)投资来源

2024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仍通过市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区县配套资金和贷款融资等途径解决。其中市政府转移支付资金21.9亿元,即规划编制费用1.55亿元、街坊路硬化7.883亿元、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4.867亿元、污水处理2.745亿元、垃圾处理1.18亿元、户厕改造0.95亿元、公厕建设1.896亿元,绿化0.83亿元;区县根据工程建设费用的1/3进行配套,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等由区县财政统筹安排,区县财政需安排资金25.2亿元;在市政府转移支付、区县财政安排部分建设资金后,仍有19.9亿元的资金缺口,区县可按照的方

第二篇:10年新农村五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新农村五项建设工作实施方

2024年新农村五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是本市落实《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现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收尾之年。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切实改善和提升本市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牢牢把握率先形成城乡

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继续围绕强基础、重民生、促增收,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努力推动农民就业增收,农村环境改善,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全市所有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未硬化的街坊路实现硬化,已破损的路面得到修复;村内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10年以上老化供水管网得到改造,基本实现一户一表;处于全市重要地表水源地规划内的村庄和市级民俗旅游村庄生活污水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户垃圾实行源头分类;村内建设卫生公厕,没有达到无害化要求的户厕得到改造;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

2024建设任务

1.总体任务。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总体任务,结合

任务完成情况,确定2024年任务。2024年,计划新编900余个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完成剩余1400余个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硬化街坊路2813万平方米,街坊路两侧绿化1050万平方米,改造老化供水管网4868公里,安装水表26万个,在160个村庄实施污水处理工程,为89个乡镇农户配齐垃圾源头分类桶,为71个乡镇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在66个平原乡镇建设垃圾资源再利用处理设施,在24个边远山区乡镇建设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户厕万座,建设农村公厕3157座。

2.分区县任务。具体任务见附表。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总体任务以及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结合区县村庄数量、农业人口规模确定了各区县-2024年的建设任务,减去各区县工程建设完成部分,计算得出2024年的工程建设任务。由于个别区县实施的工程建设任务超过当年下达的任务,经与区县沟通,结合区县农村实际

需求,确定了2024年建设任务。

二、村庄规划编制和工程建设标准

村庄规划编制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村庄规划编制组织管理的通知》附件中“北京市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北京市一般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并经过区县政府审批。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据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其中街坊路硬化、污水处理、户厕改造、公厕建设等工程建设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照标准进行建设;新农村街坊路绿化依据《北京市新农村建设街坊路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进行组织安排;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依据《关于统筹做好新农村供排水工程建设的通知》进行组织建设;垃圾源头分类依据《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指导意见》进行组织实施。

三、资金安排

总投资

根据2024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及相关投资标准进行测算,2024年计划投入规划编制费、工程建设费、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67亿元。其中规划编制费亿元,工程建设费61亿元,工程组织及监理费亿元,管理和不可预见费亿元。

投资来源

2024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仍通过市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区县配套资金和贷款融资等途径解决。其中市政府转移支付资金亿元,即规划编制费用亿元、街坊路硬化亿元、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亿元、污水处理亿元、垃圾处理亿元、户厕改造亿元、公厕建设亿元,绿化亿元;区县根据工程建设费用的1/3进行配套,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等由区县财政统筹安排,区县财政需安排资金亿元;在市政府转移支付、区县财政安排部分建

设资金后,仍有亿元的资金缺口,区县可按照的方式通过向银行贷款进行解决,贷款本息可在以后的转移支付资金中进行安排。

四、工作保障措施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村道路、绿化、供排水、垃圾处理、厕所改造等多项具体工程,包括从地下到地上,从规划到建设的全过程,具有工程量大、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受益人口众的特点。而且,今年的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市级重点投资项目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这就要求市、区各级部门要千方百计、全力以赴的组织安排好此项工程,创新体制机制,确保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农民在工程建设中就业增收,确保政府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创新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各区县经过调整、完善,都建立了领导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体制和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组织推进机制。2024年,各区县、各部门要从建设世界城市、夯实农村基础、推进农村城镇化、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化对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认识,把握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乡镇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创新和完善责任机制

市新农办会同市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检查评估办法,确定工程建设总体任务并下达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郊区各区县政府为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拨付和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市级重点工程管理要求,各区县“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

施单位要及时与市建委签定阳光工程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创新和完善项目审批和农民参与机制

各区县要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为本区县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拓宽农民参与机制。要把农民参与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凡是当地农民能干的,应当让农民去干,把当地农民的参与程度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标准,并列为考核的内容,切实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

创新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一是创新和完善台帐备案制度。各区县新农办要按照市新农办下达的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会同区县各相关部门制定本区县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方案和任务台

账,明确本拟实施的村庄名单、具体工程建设任务、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主体、工程进度安排和投资计划。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本区县2024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方案及任务台账报市新农办备案,作为市各相关部门检查评估各区县工作的依据。

二是创新和完善月报告和月通报制度。为掌握各区县“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进行调度和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请各区县新农办指定专人从2024年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向市新农办上报本区县《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同时,将项目组织实施中总结的经验及出现的问题一并上报。市新农办从2024年3月底开始根据区县进度每月以《新农村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

三是创新和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市新农办会同市各相关部门根据区县工程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

合、随机抽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检查力度。对措施有力,工程又好又快的区县予以表彰鼓励;对工程组织推进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示范;对措施不力,工程进度缓慢的单位要督促整改。计划于2024年7月和10月份别组织一次“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检查评估活动,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奖励的重要依据。

创新和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属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各区县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同时,各区县要按比例将配套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根据财力情况对缺口资金进行贷款融资,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创新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郊区1700个村庄完成了新农村

“五项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还将有1400余个村庄实施“五项”工程,到2024年底,全市郊区农村街坊路、供排水、垃圾、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将全面完成。然而,完成工程建设只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一部分,管好用好已建的设施才是关键。因此,各区县要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长效运行机制,保证设施有人管、运行有制度、资金有保障。市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指导并协助区县搞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护水平。

2024年北京市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北京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新能源、新环境和新生活建设,2024年继续在北京郊区实施“让农村亮起来、让农民暖起来、让农业资源循环起来”工程建设。按照1 2 下一页

第三篇:2024年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

建设实施方案

2024年是本市落实《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4年-2024年)》,实现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收尾之年。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切实改善和提升本市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牢牢把握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继续围绕强基础、重民生、促增收,从建设世界城市的高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发展基础,努力推动农民就业增收,农村环境改善,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底,全市所有村庄规划基本实现全覆盖,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未硬化的街坊路实现硬化,已破损的路面得到修复;村内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10年以上老化供水管网得到改造,基本实现一户一表;处于全市重要地表水源地规划内的村庄和市级民俗旅游村庄生活污水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户垃圾实行源头分类;村内建设卫生公厕,没有达到无害化要求的户厕得到改造;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2024建设任务

1.总体任务。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4-2024年)》的总体任务,结合2024年任务完成情况,确定2024年任务。2024年,计划新编900余个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完成剩余1400余个村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硬化街坊路2813万平方米,街坊路两侧绿化1050万平方米,改造老化供水管网4868公里,安装水表26万个,在160个村庄实施污水处理工程,为89个乡镇农户配齐垃圾源头分类桶(袋),为71个乡镇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在66个平原乡镇建设垃圾资源再利用处理设施,在24个边远山区乡镇建设小型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改造户厕19.3万座,建设农村公厕3157座。

2.分区县任务。具体任务见附表。根据《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4-2024年)》的总体任务以及四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结合区县村庄数量、农业人口规模确定了各区县2024-2024年的建设任务,减去各区县2024年工程建设完成部分,计算得出2024年的工程建设任务。由于个别区县2024年实施的工程建设任务超过当年下达的任务,经与区县沟通,结合区县农村实际需求,确定了2024年建设任务。

二、村庄规划编制和工程建设标准

村庄规划编制要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村村庄规划编制组织管理的通知》(京新农办函〔2024〕8号)附件中“北京市重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北京市一般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法和成果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并经过区县政府审批。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据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其中街坊路硬化、污水处理、户厕改造、公厕建设等工程建设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4年-2024年)》中“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照标准(试行)进行建设;新农村街坊路绿化依据《北京市新农村建设街坊路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首绿办字〔2024〕7号)进行组织安排;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依据《关于统筹做好新农村供排水工程建设的通知》(京水务农〔2024〕97号)进行组织建设;垃圾源头分类依据《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指导意见》进行组织实施。

三、资金安排

(一)总投资

根据2024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及相关投资标准进行测算,2024年计划投入规划编制费、工程建设费、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67亿元。其中规划编制费1.1亿元,工程建设费61亿元,工程组织及监理费 1.8亿元(根据相关标准,工程监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3%计提),管理和不可预见费3.1亿元(根据相关标准,管理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0.1%计提,不可预见费按工程建设费用的5%计提)。

(二)投资来源

2024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仍通过市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区县配套资金和贷款融资等途径解决。其中市政府转移支付资金21.9亿元,即规划编制费用1.55亿元、街坊路硬化7.883亿元、老化供水管网改造和一户一表4.867亿元、污水处理2.745亿元、垃圾处理1.18亿元、户厕改造0.95亿元、公厕建设1.896亿元,绿化0.83亿元;区县根据工程建设费用的1/3进行配套,工程监理费、管理和不可预见费等由区县财政统筹安排,区县财政需安排资金25.2亿元;在市政府转移支付、区县财政安排部分建设资金后,仍有19.9亿元的资金缺口,区县可按照2024年的方式通过向银行贷款进行解决,贷款本息可在以后的转移支付资金中进行安排。

四、工作保障措施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村道路、绿化、供排水、垃圾处理、厕所改造等多项具体工程,包括从地下到地上,从规划到建设的全过程,具有工程量大、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受益人口众的特点。而且,今年的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市级重点投资项目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这就要求市、区各级部门要千方百计、全力以赴的组织安排好此项工程,创新体制机制,确保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农民在工程建设中就业增收,确保政府投资发挥最大效益。

(一)创新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2024年,各区县经过调整、完善,都建立了领导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体制和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组织推进机制。2024年,各区县、各部门要从建设世界城市、夯实农村基础、推进农村城镇化、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化对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认识,把握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乡镇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二)创新和完善责任机制

市新农办会同市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检查评估办法,确定工程建设总体任务并下达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郊区各区县政府为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主体,负责“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拨付和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市级重点工程管理要求,各区县“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区县相关部门)要及时与市建委签定阳光工程责任书,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三)创新和完善项目审批和农民参与机制

各区县要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为本区县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拓宽农民参与机制。要把农民参与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凡是当地农民能干的,应当让农民去干,把当地农民的参与程度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标准,并列为考核的内容,切实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

(四)创新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一是创新和完善台帐备案制度。各区县新农办要按照市新农办下达的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会同区县各相关部门制定本区县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明确本拟实施的村庄名单、具体工程建设任务、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主体、工程进度安排和投资计划。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本区县2024年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方案及任务台账报市新农办备案,作为市各相关部门检查评估各区县工作的依据。

二是创新和完善月报告和月通报制度。为掌握各区县“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进行调度和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请各区县新农办指定专人从2024年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向市新农办上报本区县《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同时,将项目组织实施中总结的经验及出现的问题一并上报。市新农办从2024年3月底开始根据区县进度每月以《新农村简报(特刊)》的形式进行通报。

三是创新和完善检查评估制度。市新农办会同市各相关部门根据区县工程任务完成情况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随机抽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五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检查力度。对措施有力,工程又好又快的区 县予以表彰鼓励;对工程组织推进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示范;对措施不力,工程进度缓慢的单位要督促整改。计划于2024年7月和10月份别组织一次“五项基础设施”建设检查评估活动,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创新和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属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各区县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同时,各区县要按比例将配套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并根据财力情况对缺口资金进行贷款融资,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五项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六)创新和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2024年,郊区1700个村庄完成了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还将有1400余个村庄实施“五项”工程,到2024年底,全市郊区农村街坊路、供排水、垃圾、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将全面完成。然而,完成工程建设只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一部分,管好用好已建的设施才是关键。因此,各区县要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长效运行机制,保证设施有人管、运行有制度、资金有保障。市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指导并协助区县搞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护水平。

2024年北京市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北京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新能源、新环境和新生活建设,2024年继续在北京郊区实施“让农村亮起来、让农民暖起来、让农业资源循环起来”(以下简称“三起来”)工程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以及科学有序地安排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的要求,确保“三起来”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及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按照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以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新农村为目标,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加快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扎实推进新农村、新能源、新环境和新生活建设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为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二、建设原则

(一)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按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在工程推进中,根据技术成熟程度、资源禀赋和农民需求以及村庄的自身特点,因地制宜,有计划、按标准分类推进,实现集约、节约、环保、安全建设。

(二)两级统筹,鼓励创新。“三起来”工程建设实行市区(县)两级统筹:市新农办协调相关部门全面统筹各项工作;区县政府是本区县实施工程建设的主体,在确保完成市规划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符合建设方向且本地农民欢迎的建设项目。对区县创新且具有推广意义的项目、技术与模式市级给予奖励,并根据郊区农民需求将其充实进“三起来”工程。

(三)调动主体,惠及农民。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培养农民责任意识,各项工程的实施要制定相应惠农政策,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务工机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四)建管并举,完善机制。“三起来”工程建设要突出实效,建管同步,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在工程建成后,及时进行产权移交,明确管理主体,确立管护责任,健全管护制度,促进政府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促进“三起来”工程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目标

2024年“三起来”工程建设,主要以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加强农村沼气、生物质气化技术创新、管理维护和配套服务,年底前将现有“两气”工程存在的问题逐一解决,使已建成的“两气”工程全部实现安全、稳定、高效运转;以农宅改造和建设、公共浴室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新材料在农村的应用,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以治理养殖场环境、建设雨洪利用工程为重点,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模式,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宜居指数;以加强运行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为重点,大力推进管护机制创新,不断推进可持续发展。基本实现农村“生态环境靓化、生活能源清洁化、人居环境舒适化”。

四、建设内容

(一)“亮起来”工程

更换户用节能灯765.5万只;更换村内公共场所节能灯11680只;更换村内节能路灯45411盏;安装太阳能灯9700盏,重点解决偏远地区、农业产业园区以及未安装路灯的村庄,已有普通照明路灯的村庄原则上不再安装太阳能灯,主要以改造更换节能路灯为主。

(二)“暖起来”工程

建设太阳能公共浴室133处(未含市发改委待批项目200处);对16900户农民既有住房进行墙体保温改造,对4160户农民新建住房进行示范建设,开展多种节能技术综合利用;建设800户地热采暖示范工程。

(三)“循环起来”工程

科学利用成熟技术,以“一站多村、联村供气”的方式发展大中型沼气站8处,大型生物质气化站8处,对2024年以前建设的“两气”工程进行技术攻关改造,解决焦油污染问题,完善服务体制,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供气效率;新建生物质燃料成型加工厂3个;示范推广自动跟踪聚光太阳灶100台;推广户用沼气500户;建设雨洪利用工程150处;开展粪污治理工程和有机肥厂建设140处。

五、建设标准

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依据《北京市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规划(2024年-2024年)》中的《北京市新农村“亮起来、暖起来、循环起来”工程建设参照标准(试行)》、《关于北京农村“两气”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进行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三起来”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创新,使郊区“三起来”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一)完善机构,加强领导

按照“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工作机制,市级成立“三起来”工程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三起来”工程建设工作。区县政府也要完善相应组织机构,履行相应职责。

市新农办负责全市“三起来”工程建设规划实施的总体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科委、市市政管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市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联合检查等工作制度,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在规划统筹、标准制定、评估考核等方面做好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区县新农办负责对本区县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要以工程规划为依据,结合农民实际需求,就计划任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推进措施、实施进度、完成任务时间及相应配套政策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二)编制计划,明确任务

各区县新农办要按本实施方案要求,编制本区县2024年“三起来”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明确本拟实施名单、具体工程建设任务、各项工程的组织实施主体、工程进度安排和投资计划。各区县在确保完成市政府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自主建设内容,并于3月15日前将本区县实施方案及任务台账上报到市新农办备案,作为市各相关部门检查评估本“三起来”工作的依据。

(三)简化程序,农民参与

2024年“三起来”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全部下放到区县政府,特殊审批要求的除外。各区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完善审批程序,建立绿色通道,减化审批步骤,缩短审批时间,建立健全农民参与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凡是当地农民能干的,应当让农民去干,要把当地农民的参与程度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标准,并列入市对区县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加农民劳务性收入。

(四)落实资金,专款专用

按照09年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2024年“三起来”资金继续从三个渠道保障:一是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今年继续安排48581万元,其中: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市农委)44581万元,雨洪利用工程资金(市水务局)4000万元,这部分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市相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各区县根据市 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申报。三是“三起来”工程维护运转费用以及各区县自主安排的项目,由区县财政自行统筹。各区县要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五)健全制度,加强监管

按照月例会、月调度的工作机制,继续对“三起来”工程进行督导。一是继续执行检查通报制度。各区县要选定专人负责各项工程的任务落实和统计工作,从2024年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向市新农办上报当月“三起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市新农办每月对各区县工程进展情况全市进行排名通报,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区县重点进行督导。二是继续执行评估制度。2024年7月和10月份,市新农办分别组织一次“三起来”工程检查评估活动,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奖励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资金审计。各区县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同时,各区县要按比例将配套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建设项目和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三起来”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

(六)完善机制,建管同步

各区县要在“三起来”工程建设的同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工程建设完成后,要及时明确产权归属和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要根据工程运行要求,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管护制度,建立专兼职管护队伍。市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指导并协助各区县搞好专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护人员技能和素质,提高管护水平。

第四篇:关于2024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2024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乐平市后港镇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浏览字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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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发[2024]51号

关于2024年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建设村:

为扎实推进我镇2024年新农村建设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2024年,继续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以“五新一好”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并突出三个重点:

(一)加大“一村一品”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继续结合推进“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大力发展乡村特色种养,加快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庭院经济、务工经济、乡村旅游、观光农业等,培植壮大专业户和农民经纪人队伍,稳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和新农民培育步伐等,力争全镇50%以上的新农村建设形成“一村一品”产业,使点上农民增收走在全市前列。

(二)抓好以“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绿化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村点改水、改厕、改路、改房、改栏、改环境,普及沼气,有线电视、大阳能热水器,电话和宽带网“六改四普及”问题。同时搞好村点庭院绿化、道路绿化、村旁绿化和垃圾无害化处理“三绿一处理”建设。突出抓好改厕、村拆旧建新宅基地增减挂钩合理流转、沼气建设、植树绿化、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等难点部位。上述各项工作要有重点、有阶段、有步骤地平衡推进,确保村庄人居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创新机制抓好农村新社区建设。

推广村点“党支部+合作社”、“党支部+社区”等组织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农民理事会功能;加大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积极开展“三培两带两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促进乡风文明和管理民主。从而建成以和谐文化为主轴,以创业文化、科学文化、道德文化、群众文化和法制文化为覆盖,党群组织较完备、产业较发达、功能较齐全、社会治安良好的农村新社区。

二、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继续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支持的方式,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通过直接统筹和衔接统筹、农民筹资、单位帮扶、社会捐赠的渠道筹集资金。

(一)直接统筹。保财政支持配套资金每个村点达到14万元。

(二)衔接统筹。继续衔接统筹省直各有市下达的涉农项目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村点资金支持配套。包括省安排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省林业厅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资金,水利建设资金,土地治理资金,“一村一品”专项资金。这些资金仍按原使用渠道和管理方式进行,不按村点个数平均分配,符合条件的可多安排,不符合条件的可不安排。镇新村办和相关单位要积极争取,衔接好各统筹项目资金,用于新农村点建设。

(三)筹资投劳。继续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采取村点农民筹资与投劳相结合的方式,各村点理事会要带领农民积极投资投筹,力争农民用于公共建设的筹资和投劳(按60元/劳日计)达到村点公共建设投资的50%以上。

(四)社会支持。继续采取帮扶和捐赠措施,景市领导和市领导挂点帮扶,为每个村点安排一到两个帮扶单位;继续开展“回报乡亲,共建新农村”捐赠活动,所有捐赠款全部用于村点建设。

三、推进方式和基本措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村委会建设点都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宣传发动。实施方案要贯彻“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方式和方法,并要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划分工作阶段,完善配套措施,使之成为科学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行动计划。各新闻媒体要深入农村,深入群众,深入村点建设工作,把宣传报道好新农村建设点工作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特别要策划推介村点建设中的鲜活经验和感人事迹,以身边的典型、身边的变化来激发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

(二)科学编制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包括村点整治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新社区建设规划。要尽快组建专业队伍深入乡村,尽快完成村点规划任务。编制整治建设规划要始终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生态、适度超前、功能齐全、彰显个性、注重节俭的原则。同时动员组织农民参与规划,充分听取民意,有效集中民智。依据整治建设规划,村点农民理事会要组织农民群众讨论,确定村点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建设计划,明确建哪些项目、采取什么方式建、如何筹资投劳、如何实施宅基地合理流转等具体事项。要注重坚持乡村道路的技术标准,并把行政村所在地通新农村建设点的进村道路纳入交通部门的农村公路范畴统计和管理。要针对前几年试点中出现的村内水泥打得过宽过厚,而绿化种树较为薄弱的偏差,在规划和实施中突出重点抓好村内绿化工作。驻点干部、乡村干部要会同村点农民,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和村庄产业基础,把具有比较优势、发展潜力较大的产业列为主导产业,并尊重农民意愿把产业规划到户,要因势利导,在符合条件的地方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起来。

(三)精心组织实施。在发展“一村一品”和产业化上,要给予大力支持;要把产业发展与培育新型农民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农民文化科技知识的培训力度;要扶持农民专业户和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鼓励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真正实现以产业富民、以产业强村的目标。在村庄清洁绿化工程建设上,要继续按照先改水、改厕,然后改路的原则抓好“三改”;按照绿化净化美化的要求抓好“三绿”;严格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操作标准,做到厨余垃圾沤肥、可利用垃圾回收、废旧电池封存、建筑垃圾铺路填坑、其它垃圾焚烧或集中无害处理,坚决杜绝对农村垃圾不分拣、不减量、不回收便简单填埋或简单焚烧的错误做法;对“六改四普及”中的其它建设项目,也要根据筹资情况,因地制宜地明确恰当的扶持标准,普及电话(手机)的同时要注重配套建设宽带网,并安排适量资金给予支持,从而使村点农民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用洁净能、居优美村等目标。在农村新社区建设上,要建立村级两委牵头、农民理事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机制。镇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协调下相互配合,从政策制定、项目安排、业务指导上形成合力。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农村新社区建设中来。

(四)严格资金管理。要切实把筹集落实好村点建设资金摆在突出位置,千方百计解决好资金问题,早做安排,不留缺口,尤其不得弄虚作假、空头承诺、滥竽充数。要认真执行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各项规定,严格拨款、进账、出库等各个环节,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专户资金要拨付到乡镇报账单位,不准从专户直接拨付到行政村或村点;要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恶意违规的行为。在分配村点补助资金时,不准在规定的铺底资金内对村点进行调剂安排,以确保各村点的最低补助额度。要进一步强化专款专用意识,不准在专户中列支工作经费和其他与村点建设无关的费用,坚决杜绝违规经费开支。要切实规范报账制度,强化财务管理。提倡以乡镇报账为主体,建立健全村级专户拨付、乡镇报账和村级台账的核算体系,并规范总账、明细账、分户账和凭证管理制度,做到账证一致、合法有效。要进一步加大资金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分析资金运行的动态变化,查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纠偏整改,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健康运行。

(五)加强帮扶指导。要实行帮扶三到位:一是把新农村建设工作与锻炼培养干部结合到位。精心挑选一批拟提拔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驻村帮扶新农村建设,形成村点建设促进机制和干部激励机制。二是把新农村建设工作与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结合到位。每个部门单位都要在所帮扶的村点办一至二件拓展职能优势的好事、实事,并把它作为可推广的典型,用于指导面上的工作。尤其是直接负责规划、产业、开发、扶贫、一村一品、改水、改路、改厕、绿化、垃圾处理工作的部门,更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村点一线进行技术帮扶。三是把机关领导和干部下村、社会支持资金到村与农民建设热情高涨结合到位。使各种力量紧密汇合,形成整体,推动村点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强化大村建设措施,加快大村推进进程,对于300户以下的大村,尽可能实行一次性布点、一次性规划、一次性建设;要加强对大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资源调度,做到县乡领导挂大村,优势部门帮大村,骨干企业扶大村,相关项目进大村。对于自然村数较少的行政村,要参照大村建设模式,实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领导、协调、督查、指导新农村建设村点的工作职责。要注重总结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在面上积极宣传推广;要经常掌握新农村建设点上的工作动态,加强督查指导工作;特别要及时纠正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各种偏差,切实杜绝超出农民承受能力、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政府包办代替搞形式主义、不实事求是做表面文章等不良倾向。开展新农村建设点工作,要逐步解决包括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在内的全面发展问题。抓点的工作告一段落并不等于点上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完结。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围绕“五新一好”目标,切实搞好村点的成效巩固和其它各项建设,实现新农村建设持续不断地向纵深推进。

2024年4月26日

主题词:新农村 建设 实施方案 后港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印发

第五篇:2024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高品质做美乡村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空出特色、整体推进、产村融合、建管同步”的工作布局和“十个一”“八个有”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建设、“整洁庭院”整治、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五大专项提升行动,精益求精做美乡村,努力提升功能品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创新富裕美丽幸福和谐勤廉XX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村庄整治建设

以规划为引领,聚焦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宜居村庄,突出“七整一管护”、“十个一”、“八个有”重点内容,完成X个省级村点和X个自建村点的整治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1.完善基础设施。对照“一图、一审、一文、一厕、一水、一查”重点内容,按照先规划后建设,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着力完善村内道路、户厕、供水、公共照明等基础设施。合理布局村庄防汛、消防、应急避难、停车场等公共安全设施,因村制宜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应急广播、养老托育、医疗卫生、村民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提升村庄功能品质。

2.改善人居环境。对照“一网、一治”重点内容,突出抓好村内排水沟渠、河塘、搭靠“三房”(违章房、危旧房、废弃空心房)等方面环境治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消除黑臭水体,通过植树、栽花、种菜等方式绿化村庄和庭院。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设小微公园、公共绿地、无障碍环境,开展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整治试点。

3.健全日常管护。对照“一管、一护”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符合村庄实际、村民积极参与、长期实用管用的管护模式,强化村庄环境日常管护,推动村庄处处美、时时美,维持“新村新貌”。

(二)全域整治农户庭院

突出“两清两整一美化”,全域推开“整洁庭院”整治,改善村内庭院内外、房前屋后微环境,提高农民居住品质。

1.全面整治农户庭院。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组织村民全面开展庭院内外、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建立部门合力联动、群众齐心行动、定期评估核验、评星授牌激励的工作机制,并通过管护支持、结对帮扶、志愿活动等,保障“门前三包”责任有效落实,推动80%左右的农户庭院实现“两清两整”,部分达到“美化”要求。

2.打造整洁庭院村落。把整治庭院作为村庄整治建设、美丽宜居示范创建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的基础性工作,聚焦美丽宜居村庄、美丽活力村庄等,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分类施策、整村推进,打造一批全域庭院整洁的村落。

(三)争创美丽宜居示范

深入开展美丽宜居示范县和美丽宜居乡镇、美丽宜居村庄、美丽宜居庭院创建活动,带动新农村建设提质增效。

1.巩固提升美丽宜居示范县。聚焦“1+8”重点任务(即突出抓好县域农户庭院整治,高质量完成“八带头”重点任务),巩固提升首批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成果,确保美丽宜居示范县始终在全市范围内高标准引领、高标准带头,精益求精做美乡村。

2.创建美丽宜居乡镇。紧盯“2+6”工作要求(即抓好村庄整治建设、农户庭院整治两项重点,实现规划建设合理、村容村貌整洁、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环境优美、产业功能多元六个效果,推动乡镇由“局部美”转向“全域美”),创建2个美丽宜居乡镇。

3.打造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对照“十个一”“八个有”和“五优”要求,巩固提升已有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创建10个美丽宜居村庄,提升村庄品质和品位。

4.建设美丽宜居示范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美丽宜居村庄,对照“五美”要求创建XXX个美丽宜居庭院,沿线连片再建或提升2条美丽宜居示范带。

(四)深化村庄环境长效管护

坚持建管用并重,突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机制建设,着力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群众共同发力的共管工作格局。

1.落实落细“五定包干”管护机制。坚持因地因村制宜,及时更新管护范围、优化管护标准、压实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严格考核奖惩,完善分级包干机制,进一步推动所有宜居村庄建成务实管用、持久有效的管护模式。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进一步丰富长效管护模式。

2.全面推广应用“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全面规范建成“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推行平台二维码张贴在农户“门前三包”责任牌,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对平台的关注量和使用率。建立健全平台问题受理、日常管理、队伍建设、运维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建成的平台均能有效安全运行,全县所有宜居村庄均纳入平台监管,基本形成省市县三级“一网统管”工作格局。

3.加强工作推进监督。积极推行示范带动、挂牌推动、暗访促动、奖惩搅动等方式,探索创新实用管用的监督举措,压实各级各部门管护责任。县级将管护力度不足、管护效果常年靠后的乡镇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推动管护工作要求全面落实。

(五)大力开展联动建设

积极培育“四证”齐全、“四带动”有力、“五品”凸显的休闲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一批美丽活力乡村,推动美丽乡村添人气、增活力、发展可持续。

1.巩固提升“美丽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先行县创建成果。按照“第一年立标杆、打基础,第二年促规范、抓提升,后三年纵深推、出成效”的路径,全面落实各项激励扶持政策,推动全县休闲乡村民宿规范化、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进一步发挥“四带动”效应。

2.创建星级休闲乡村民宿。加大激励扶持政策的宣传,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创办休闲乡村民宿。严格标准和程序,积极创建第二批星级休闲乡村民宿。

3.培训休闲乡村民宿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组织开展的休闲乡村民宿从业人员培训,自行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动

为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省市继续把新农村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年中将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年终开展全面考核。县里继续实行市县乡领导挂点、部门帮扶、社会帮建的工作机制,重点打造10个全域美丽示范村庄,安排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同志挂点帮扶,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本乡镇抓1个示范村庄。各乡镇要进一步锚定目标、强化举措,切实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工作,推进新农村高质量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

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参照以往做法,足额安排村庄整治建设、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等专项补助资金,每个村点整治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每个省级村点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5:2:3比例预算安排,即省15万元、市6万元、县9万元;自建村点按照市、县、乡三级财政1:2:2比例预算安排,即市6万元、县12万元、乡12万元。每个行政村长效管护补助资金5万元,按照省、市、县、乡四级财政1:1:2:1比例预算安排,即省1万元、市1万元、县2万元、乡1万元。要通过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引导金融工商和社会资本参与、鼓励新乡贤捐助等措施,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保障各类设施建设和运维。同时,积极开展集中学习、交流总结、现场观摩、技能培训、选派技术人员驻村指导、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工作质效。

(三)强化工作指导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省级编制的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指导美丽乡村建设,认真落实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小型工程项目的施工与管护。村庄整治建设布点始终坚持“五个不搞”原则,重点选择部分人口聚集的中心村、大村和连片推进区域,进行村庄功能品质提升。要结合村庄整治建设,积极保护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民居、遗产遗迹、古树名木,统筹支持“十个一”“八个有”示范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红色名村、退捕转产渔村、农场林场的建设。

(四)强化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省、市既定的措施要求,加强新农村建设全过程的监管指导和质量验收,确保每个项目高质量建设、高标准推进,实现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充分展现乡村的宜居品质、乡土文化、绿色生态和田园风光,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把准资金使用范畴,确保各级专项补助全部用于新农村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新农村建设资金分配政策、分配结果、管理办法、绩效目标、评价结果等情况,在乡村显要位置及时公示村点项目建设和资金筹措、使用等情况。同时严格资金使用管理,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决不能因新农村建设加重村集体债务。

(五)强化农民参与

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村点,充分了解群众反映强烈、需求迫切的急难愁盼问题,尊重群众意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科学规划建设,不得脱离实际、大拆大建,破坏乡村风貌。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作用,推动群众广泛参与新农村规划、建设、管护、运营全过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媒体,宣传群众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成效,激发全社会参与热情,巩固共建共治共享美丽乡村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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