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2024-2024年人才规划
杭州市萧山区2024-2024年人才规划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建设富裕和谐现代化萧山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根据《中共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决定》(萧委〔2024〕6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萧政发〔2024〕47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与基本背景
(一)“十五”期间人才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区委、区政府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积极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工作获得了长足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人才工作取得的成效
(1)人才总量稳步增加。至2024年底,全区人才总量已达8.3万人,比“九五”期末增长43.1%,其中党政人才3534人、经营管理人才7900人、专业技术人才4.7万余人、高技能人才6000余人、农村实用人才3062人。
(2)人才环境不断优化。加大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出台了《中共萧山区委、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决定》(萧委〔2024〕6号)、《萧山区委办公室、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五”时期我区人才高地工程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24〕105号)、《萧山市引进人才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若干规定》(萧政发〔2024〕65号)等一系列政策,为人才引进和人才创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建立全方位的激励机制,每两年开展一次区内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人才(“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
(3)人才载体建设取得新突破。针对我区缺乏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际,努力培育新的引才用才载体,重点抓好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十五”期间,共申报引智项目124个,执行49项。新增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家(其中国家级7家),目前共有工作站11家;先后有18名博士后进站开展课题研究,目前共有在站博士后15名,设站数量和在站博士后人数位居全省区(县、市)首位。
(4)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得到发挥。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区的人才市场服务网络,具备了较为完善的人才服务功能。“十五”期间共举办各类大型人才交流会46期、人才集市33期,为6172家(次)单位提供招聘服务;组织区内企业到外地招聘人才20余次。“十五”期间,全区引进各类人才1万余名;区人才市场共接收各类生源的毕业生7879名,其中博士3名、硕士125名、本科3110名。在办好有形市场的同时,积极建设网上人才市场,萧山人才网开办4年来,共发展网上会员单位393家,2万余人次在网上求职,网站点击量近600万人次,日访问量达8000余人次。
(5)人才作用日益彰显。“十五”期末,全区已有18%的规模以上企业聘请了职业经理人,开始或完成了由传统家族型企业向现代公司制企业的转变。“十五”期间,全区共组织实施各类科技项目1031项,其中国家级102项、省级77项。有4项课题被国家科技部列
为“863”高科技计划项目,区内2家企业分别承担了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项目的开发任务。
2.人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人才资源开发理念相对滞后。一是部分企业在发展上,重技术模仿、轻知识创新,重设备更新、轻人才培养。在人才使用上,还没有真正认识到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存在人才“拿来主义”等短期行为,重使用、轻培养,对人才工作投入少或不投入。二是引资和引才工作中,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没有充分认识到人才在促进企业转变生产方式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关键作用。
(2)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比较短缺。“十五”期末,全区仅拥有浙江省“151”培养人选7名,杭州市“131”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13名。区内仅有正高级职称人员59名、副高级1543名,且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系统,经济发展急需的工程技术人才相当缺乏,每万人仅拥有工程师17人。从整体来看,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极为短缺,各行业普遍缺乏科技领军人才,每年取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与我区经济规模不相称。
(3)人才开发公共投入明显不足。全社会人才开发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投入还不相称,人才开发公共设施建设滞后,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不足。
(二)2024-2024年人才发展的背景和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县域经济发展模式、构筑大都市强区的关键时期。为满足这一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区”之路,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我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工作走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地区前列中的关键作用。
1.国际新环境。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生产要素跨国界流动不断加速,人才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世界范围内的人才争夺进一步加剧。以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代表的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人才素质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我国将面临新一轮全球产业分工调整重组的历史性机遇。要实现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中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必须大力开发适应知识经济发展要求的各类人才资源,迎接新的挑战。
2.国内新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科学人才观的提出、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和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把人才队伍建设摆上了重要战略地位。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使区域间人才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同时,我区也面临人才区域竞争加剧、引进和使用人才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
3.我区新任务。“十一五”时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区要实现建设富裕和谐现代化强区的目标,成为杭州提升大都市综合竞争力的强大引擎,成为大杭州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型工业样板区、生产服务集聚区、人居旅游新兴区、富裕和谐先导区”,都对人才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要求人才工作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经济发展由资本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的转变,要求增强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求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高效生态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要求调整优化人才结构。只有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力度,把人才资源转化为竞争实力和优势,才能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历史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区工作重心,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积极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紧紧抓住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三个环节,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努力建好“五支人才队伍”,为我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逐步将我区建设成为大都市人才集聚中心,人才资源开发实现总量充足、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流动顺畅、环境一流、机制灵活、产出高效的目标。在人才数量上,到2024年,全区人才总量达到15.4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2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3万人、高技能人才2万人、农村实用人才2.8万人;在人才素质上,要建成一支高素质、高层次、知识创新型、能够适应国际竞争的现代化人才队伍,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居全国和省、市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一批高素质的职业化、现代化的优秀企业家和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中青年党政领导干部;在人才结构配置上,到2024年,各类人才中大专以上学历达到80%、高级职称人员达到5%以上,每万人拥有工程师25人,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工队伍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全区人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1.提高党政人才的执政能力。以区管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为培养重点,探索全新的党政干部培养方法,在提高理论素养、培养战略思维、树立世界眼光和加强党性修养等方面下功夫。通过上挂、下派、外派、交流和轮岗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党政干部的实践锻练。每年要有计划、针对性地选派优秀干部到中央和省、市机关的综合部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经济建设战场以及国(境)外的政府部门和大企业集团锻炼。着眼于我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党政人才队伍的实际需要,加大对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逐步建立梯次完备、结构合理的领导班子队伍。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和管理,健全干部信访预警谈话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完善组织、信访、维稳等职能部门的督查督办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党政人才选拔机制。
2.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竞争能力。突出能力导向,围绕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培养一支具有开拓创新能力和风险决策能力的优秀企业家队伍,培养一大批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后备经营者队伍人才库,推进企业经营者队伍梯队建设,做到使用一代、培养一代、发现一代。建立企业经营者评价机构,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才的市场化配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聘请国内外职业经理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实施“11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创造条件,提供机会,鼓励企业经营管理者到国内外大专院校学习培训。筹建企业家俱乐部,开设企业家论坛,经常邀请国内外著名经济学家和知名企业家来萧讲学交流。
3.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着眼于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国际性产业集群建设,抓紧培养学识丰富并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着眼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抓紧培养商贸旅游、金融保险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着眼于经济全球化、人才国际化的需要,抓紧培养熟悉世贸规则和国际经济运作的复合型人才。深入推进“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巩固、完善我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拓宽人才培养路子,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牵线搭桥、省内外高等院校共同参与的培养方式,加快培养造就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创新团队。
4.提高技能人才的实践应用能力。积极引进高职院校到萧山落户,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培训中心、技工学校、成人文化学校和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通过校企联合办学、“名师带高徒”等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地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培训。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技术比武等形式,促进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落实技师社会考
评,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服务和保障体系。
5.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致富创业能力。围绕我区“一中心两基地”和五大特色主导产业建设,重点抓好农村经营(营销)管理、农业技术推广、种养能手、能工巧匠四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村和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岗位培训、技术攻关、技能传授等方式,促进岗位成才,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区、镇街和村(企业)三级培训网络。对已确认的农村实用人才,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个人档案和信息库,加强管理,加大奖励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吸引集聚高层次紧缺人才
1.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制定和实施我区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引进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传统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建设工程、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建设学科紧缺急需的各类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充分利用地处长三角的优势,按照“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方针,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萧从事兼职、咨询、短期聘用、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和投资兴办企业。继续完善和实施人才居住证制度。
2.积极引进国(境)外智力。鼓励和倡导企业引进国(境)外智力,发挥引智工作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研发水平、加强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推广引智成果,不断扩大引智工作影响。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方针,发挥国家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示范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鼓励更多企业争创国家、省引智项目推广基地。探索将引进国(境)外智力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引导企事业单位重点培养学科带头人、技术带头人,加快创新人才的培养。
3.推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加强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指导,争取多建站、建好站、出成果,每年新建工作站1个以上。要以工作站为载体,引导帮助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种形式的共建研发机构和产业联合体。企业要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站的投入力度,围绕进站博士后组建研发团队,通过培养和使用博士后,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优化人才环境,完善创业创新平台,吸引更多的出站博士后留萧工作,力争“十一五”期末,在我区形成多支以博士后领衔的科技研发队伍。
4.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萧创业。建立留学人员信息库,加强与海外留学人员团体或组织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完善吸引海外留学人才来萧创业的政策,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吸引留学人员带资金和项目参与我区经济建设。建好区海外留学人才创业孵化楼,建立市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区”,为海外留学人才搭建创业创新的平台。
(三)加快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大人才公共服务的力度,从政府直接办市场逐步转变为管市场。按照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要求,以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目标,构建公共服务和市场服务相结合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市场建设,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优化服务质量,提升市场配置人才的能力。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监督管理,实行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支持人才中介机构建设。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加强对人才档案的管理,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诚信和业绩档案,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及时掌握紧缺人才的需求情况,根据产业发展变化,对人才需求情况进行预测,并积极做好人才配置。继续办好人才交流会和人才集市。大力发展网上人才市场,努力使网络成为今后人才交流的主渠道。
(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要进一步研究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和措施,每年落实一批人才公寓房源,切实解
决好有突出贡献人才的住房问题,降低人才的居住和生活成本,真正使各类人才有用武之地而无后顾之忧,安心创业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公共服务,大力构建人才服务平台和发展载体,着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环境,为一切有志成才的人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和更大发展空间。认真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大力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精神,加大各项人才政策对企业研发人才的倾斜力度,努力形成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热情和活力的社会环境。有效整合各类人才资源,促进党政人才、企事业管理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之间的良性互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鼓励人才创新的环境。健全完善户籍、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加强人文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体制保障
1.完善统一高效的人才工作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在人才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整合相关政策,对各职能部门出台的人才政策进行指导和把关,防止政出多门、相互矛盾。要统筹资源,整合各职能部门人、财、物资源,形成人才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完善区、镇街、企业三级人才工作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2.加强对人才工作的考核督查。完善人才工作考核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镇街及企业对有关人才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建立人才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分析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度人才战略实施工作目标,每年年终听取有关职能部门的汇报,进行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被考核单位领导人年度业绩考核范围,同时,提出工作指导意见和改进建议。
(二)加强人才政策体系建设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完善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和领导干部任期制,建立领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努力实现党政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和调任制度,积极推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和绩效考核。探索试行政府雇员制度。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严格实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促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分配机制,重视业绩与潜能激发,按照知识、能力及其对社会的贡献构建薪酬体系。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力度,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科技发明的学科带头人、优秀企业家、高级技能人才等各类杰出人才给予重奖。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事业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奖励。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密切人才评价结果与人员的晋升、奖励、培训、辞退、薪酬的关系,强化评价结果的权威性。鼓励和引导企业实行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对高层次的特殊人才和科技人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的实际作用,试行协议工资制。
3.建立健全专家参谋咨询制度。充分发挥人才的参谋咨询作用,建立相对稳定与独立的专家咨询组织,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实行专家咨询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健全完善企业经营者与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制度,继续实行区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科技人才制度。建立企业经营者的跟踪服务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经济管理
部门与企业经营者的沟通,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三)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
牢固树立“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理念,实施人才投入优先战略。区级财政要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人才资源开发投入的增长要与财政支出的增长相适应。设立1100万元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滚存使用,并根据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主要用于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奖励等。加快人才市场的规划和建设步伐,改变人才市场“有市无场”的局面。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合理分担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鼓励区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各种形式支持我区的人才开发事业。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不少于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3%。研究制定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人才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办法,重点支持社会效益、人才效益、经济效益突出的项目,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营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以宣传“人才强区”战略为重点,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人才工作政策,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引才、育才、用才的典型经验。重视人才工作理论的总结,及时宣传推广,不断提升人才工作水平。积极为人才发挥作用搭建创业平台,进一步研究留住人才的激励机制。坚持“四个尊重”,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局 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杭州市萧山区交通局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文件萧环保[2024]69号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萧山区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在中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5日)作如下规定:
一、禁止城区及各集镇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夜间时
间为:22时至次日6时)。特殊情况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经区政府批准同意。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喇叭的规定。
六、严格控制船舶噪声污染。所有船舶在市区通航水域严禁鸣笛及禁鸣高音喇叭。
七、严格控制室内装修活动。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
八、在高考考试时间6月7日至6月9日和中考考试时间(6月14日至6月15日),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工程作业及室内装修和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九、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噪声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
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局
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局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噪声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
1、建设工程施工噪声。经审批的夜间施工由环保局负责解释处理,未经审批的违法夜间作业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
2、农民建房噪声。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3、拆房工地噪声。由建设局负责处理。
4、交通噪声。(1)路面由交警部门管辖处理;(2)通航航道由港航
管理部门管辖处理。
5、夜市、灯会等噪声。由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6、高音喇叭噪声。学校高音喇叭噪声由教育局协调或公安部门解决
处理;商业经营中高音喇叭噪声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7、家庭房屋装修引发的噪声、家用的空调噪声污染。由所在物业管
理部门、街道社区或当地公安派出所管辖处理。
8、家庭中产生的噪声,如电器、乐器、吵闹声、娱乐声。由当地公
安派出所管辖处理或社区协调。
9、办喜、丧事噪声。由当地政府协调或公安部门处理。
10、商业经营中使用空调机、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空压
机、音响以及文化娱乐活动等产生超过区域标准的噪声。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11、22时后各类歌舞娱乐等文化经营场所产生的超标噪声。由文化广
电新闻出版局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12、店面铝合金加工噪声。有证有照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理。无证无照的,由工商分局处理。
13、工业企业的环境噪声污染。由环保局处理。
受理投诉各职能部门公开电话
单位名称电话号码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82656565
杭州市萧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82721156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110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2318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局22827000
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局82656601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82621594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12315
(注;五位数字的电话必须用固定电话拨打)
杭州市萧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4年11月15日)
为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区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制定《杭州市萧山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略)
二、“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略)
三、“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率先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打造绿色、低碳、宜居的现代化新萧山的战略部署,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完善、提高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培育和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更高层次上进一步落实“六个老有”的老龄工作目标,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着力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为出发点,从解决老年人现实问题入手,努力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鼓励和支持老年人根据自愿和量力可行的原则参与社会活动,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坚持协调发展。结合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老年人口增长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发展机制,做到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促进城乡老龄事业统筹发展。
——坚持社会参与。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要求,进一步理清发展老龄事业权责和分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参与老龄事业建设,健全大老龄工作格局。
——坚持依法保障。坚持公平、正义理念,不断完善老年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坚持为老服务均等化,稳步提高老年福利水平,确保城乡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发展目标
1、完善、提高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1)、提高老年社会保险待遇。要以加快推进全民社保为目标,以完善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为重点,加快实施城乡一体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加快实现社会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真正意义上人员全覆盖推进。具体目标: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0万人,其中本区户籍参保率达98%以上,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8%。加快完善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相结合的“2十1”保障模式。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一卡通”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24年人均筹资达到600元以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100%,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逐步提高,积极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
(2)、加强和提高老年救助工作和社会福利水平。一是健全农村帮扶救助网络。村帮扶救助服务站要实现村村全覆盖,把困难老年人作为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失能老人和困难老人医疗救助和帮困力度;二是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将家庭人均年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城乡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城镇户籍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纯老年人户优先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三是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规定,特别是公交、医疗、旅游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与服务;四是健全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制度,全面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法人登记工作,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的规范化管理,2024年集中供养率达到96%。
2、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1)、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坚持家庭养老和社会化照料相结合,加快养老服务事业社会化、产业化发展,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城乡一体化、投资多元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队伍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符合萧山实际“9073”即90%坚持家庭养老、7%依托社会化居家养老、3%实行机构养老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2)、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并实体化运行区社会养老指导中心、镇街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居家养老评估和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全区社区基本建立起多形式、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购等社会服务,按照“娱乐、教学、生活服务三大功能的要求,通过试点,把村(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建设成为社会化养老服务站。
(3)、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加强规划指导,合理配置社区养老服务用房;2024年区老年颐乐园二期竣工并力争投用;到2024年全区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3%。加快镇街敬老院转型为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积极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及临终关怀等业务,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护养服务。
(4)、积极推动老年服务产业发展。将老年服务产业纳入现代服务业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着力培育一批大型老年服务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老年服务产业知名品牌。鼓励商家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举办老年产品展示会,引导老年人更新消费观念和行为,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3、健全老年生活品质保障体系建设
(1)、高度重视老年人精神关爱。组织社会各界,在文化教育、宣传舆论、心理咨询、疾病康复、志愿服务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精神文化需求。教育部门要把养老机构作为学生德育教育基地,将助老服务纳入大中学生社会实践内容。
(2)、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在继续办好区、镇街、村社区老年学校的同时,开展老年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指导作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到2024年,全区老年人参加各级各类老年学校学习的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13%。
(3)、丰富老年人文化体育生活。要以“我参与、我快乐”为主题,大力发展老年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要以创建星级老年活动中心为抓手,不断提高老年活动中心规范化水平;要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作用,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宣传、文化、出版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多出面向老年人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要开设老年专栏,文化部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艺术活动。体育部门要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
(4)、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鼓励专业技术型老年人才参与科学文化知识传播,从事科学研究,开展咨询服务。支持老年人参与公民道德建设、公益事业、社会治安、移风易俗、民事调解、社区文化活动等社会事务和社区工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下一代中的作用。各类人才市场、人才中介机构要把老年人力资源纳入服务范围,搭建老年人才与社会需求对接的服务平台。
4、加强老年权益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敬老宣传教育。运行多种媒体和抓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意识。
(2)、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3)、加强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加强为老法律服务工作,使老年人能够就地、及时地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
四、“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老龄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适应老龄工作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加大对老龄工作领导,将老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区镇(街)两级目标考核,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兴办老龄事业,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尽职、社会参与、老龄委综合协调大老龄工作格局。
(二)加大老龄事业投入,探索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数、人口老龄化发展水平,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逐步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杭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委【2024】10号)文件精神,引导社会
资金投入老龄事业,福利彩票发行收益中要有一定比例投入老龄事业,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促进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老龄事业发展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发展举措,以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为导向,努力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养老服务新举措,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和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老年民间组织作用,使老龄事业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变化,满足老年人新需求,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创新发展。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营造尊老、敬老氛围。创新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增强老龄意识,营造尊老、敬老氛围和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通过评选“敬老村”和“三奖”等平台,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为老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五)建立规划监督、评估机制。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根据当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将每年工作要点与《规划》发展目标相衔接,制定好实施计划。同时,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区老龄委在规划实施中期和期末,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中期评估和全面评估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萧国罚〔2024〕81号
杭州萧山大众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经我局(所)于2024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26日对你(单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情况进行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经查实,你公司存在以下税收违法事实:
1、在对你公司一楼门市部的检查中核实2024年共有165笔,总额78595.70元,2024年有117笔,总额52566.60元,共计131162.30元零星销售没有申报销售收入。
2、在检查你企业2024年的账务中发现2024年8月46号凭证记载“借:银行存款50000元,贷:应收账款50000元”,凭证附件显示系杭州某机械有限公司替吴某个人付款。经核实,这笔业务是销售给吴某的商品,因为吴某与杭州某机械有限公司之间有债权债务关系,所以款由杭州某机械有限公司用支票替吴某支付给大众机电公司,该笔销售收入没有开具发票,且未申报纳税。
3、发现2024年9月份3号凭证和12月份101号凭证分别对商品销售收入科目作了调增16524.47元和调减16524.47元的处理。经核实,9月份3号凭证是对商品销售收入科目分别调减448.82元、5966.91元、11000元和调增
共 3 页 第 1 页
33940.20元正负相抵后的结果。其中448.82元和5966.91元是原先记在商品销售收入中的增值税销项税金,价税分离后允许从商品销售收入科目中调减;11000元是销售的商品由于交货地点的变动给客户价格的折让,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不予从商品销售收入科目中调减,应补税;调增的33940.20元中10343.20元和12137元两笔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缴纳了税款,属重复缴税,应扣减。12月份101号凭证对商品销售收入科目调减16524.47元没有合法依据,不予调减,应补税。综上,你企业2024年应补缴的增值税为19542.37元;2024年应补缴的增值税为7637.88元,合计应补缴增值27180.25元。
二、处罚决定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27180.25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27180.25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计划征收科一楼大厅(银行窗口)缴纳入库(帐号:)。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杭州市萧山区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
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日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萧教[2024]19号
关于萧山区2024年
各类高中入学考试和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高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24]26号)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考中招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别是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24]150号)中的“严格招生管理,完善招生制度”的要求,为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化和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求在各类高中招生学习能力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并更有利于高中教育事业的发展,现就2024年全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
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和考试报名
(一)对象。
1.本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外地借读的学生)、历届初中毕业生。
2.非本区户籍在萧山区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省内父母持有萧山区《人才居住证》的学生等同本区户籍学生;本省内父母无萧山区《人才居住证》和外省户籍的学生,则只能报考除普通高中以外的学校;父母无萧山区《人才居住证》的学生,如被区教育局直属职高录取的,须缴纳培养成本费)。
(二)报名。
1.区内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非本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初中学校必须单独造册(分有无《人才居住证》,并分清省内省外),在上交报名数据时报教育局教育科。
2.本区户籍的历届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4月底前直接到教育科办理报名手续。历届生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和《义务教育证书》,在外地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就读学校的证明。
3.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正确填写《2024届初中生毕业中考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并正确录入电脑,同时上交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费以校为单位在上交报名数据时上交
教育局会考办公室。
二、毕业与招生考试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学校组织,在2024年5月中旬进行,区教育局进行监控和抽测,抽测学科的成绩将作为提前自主招收直升生的重要招生依据。
(二)各类高中招生考试。
1.文化课考试。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一进行。
(2)考试时间:2024年6月中旬。
(3)考试科目、时间和形式:语文、自然科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思想政治与社会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形式除思想政治与社会为开卷外,其他学科均为闭卷。
(4)学科计分:语文、数学、英语卷面满分为120分,100%计入升学总分;自然科学卷面满分为180分,100%计入升学总分;思想政治与社会卷面满分为100分,50%计入升学总分。
文化课考试满分为590分。
(5)考试命题由杭州市教育局教研室统一组织实施。命题以新课程理念为导向,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基础,注重能力,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
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臵偏题、怪题,严格控制试题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控制在0.75。
(6)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允许使用符合教学要求的只含计算功能的计算器。
2.身体素质测试。
各类高中招生身体素质测试,满分为30分,具体测试时间与组织实施办法另定。
3.总分统计。
高中招生总分由文化课考试分数、身体素质测试和加分三部分构成。各类加分项目和加分办法详见附件3。
普通中专(含五年制一贯制大专)的计分调整为不计思想政治与社会,总分为570分。
三、高中招生考试考务
(一)高中招生考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除城厢街道、瓜沥镇外,其他街道、镇原则上各设一个考点。每一试场安排考生30名,单人、单桌。每一试场设监考教师2名,由片安排外校教师担任。
(三)阅卷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四、各类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
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各类高中学校(含中专、技校,下同)。历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教育局直属的4所职高和其他系统及社会力量办的各类高中学校(专业)。历届生允许作为择校
生报考各直属普高。
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6项评定获3个A等和3个P等及以上,可以报考普通高中;6项评定获4个P等及以上,可以报考其他各类高中。
普通中专与普通高中二者不得兼报。
高中招生分提前批招生和统一招生(含统招生和择校生)。
(一)提前批招生为提前自主招生和特长生招生,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
1、附件2。
(二)统一招生中教育局直属的4所省一级重点中学(萧中、二中、三中、五中)的统招生为第一批录取,其他直属普高的统招生为第二批录取,直属普高的择校生为第三批录取。被前三批次录取的考生均不得再择校。其他各类学校为第四批录取,本批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后不得再择校。考生按照各批次的录取方式及顺序填报志愿、填涂《志愿卡》,《志愿卡》须家长和学校审核人亲笔签名。
参加统一招生的考生在中考成绩揭晓后填报志愿。1.第一批:4所省一级重点普高统招生招生。第一批4所省一级重点普高招生由教育局按四校统招生总招生人数1:1.2的比例划定一条统一的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有资格填报1~3个志愿。
具体录取分两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四所招生学校统招生人数的50%根据初三毕业生
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教育局将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初中分配名额内的学生(整个初三学年在本校就读的学生才可以享受该分配政策)。
第二部分:即另外的50%统招生从全区学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到初中学校的50%部分中,如有学校因上线学生数少于分配人数而多余的名额也放入这一统一招收的名额中。
如有学校在以上两部分学生录取后还未招满计划数,则允许在以上分数线内没有被录取的考生重新补报志愿,然后再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满计划数为止。
2.第二批:其他直属普高统招生招生。凡未被第一批录取的考生都可填报第二批录取学校,需报考者在“第二批录取”的志愿栏中填报1~3所学校。
3.第三批:直属普高的择校生招生。凡未被第一、二批录取学校录取的考生,需就读直属普高择校生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可在第三批录取的志愿栏中填报1~3所学校。本批志愿在第一、二批录取工作结束后另行填报。(非本省籍考生不予择校)4.第四批:直属职高及其他所有高中学校(专业)。考生填报本批学校(专业)志愿1~4个。
5.同一批录取时,属于非第一志愿录取的,每下移一个志愿,须提高10分投档(第一批第一部分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不降分)。
6.录取时,如招生学校在录取分数线出现并列考生且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招生计划数优先录取初三年级时被评为杭州市优秀学生干部、杭州市三好学生、萧山区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如情况再次相同时,则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高中招生考试总分择优录取。
7.各招生学校所招新生必须经教育科审定,必须具有完整的档案材料,否则,不能获得高中学籍和考籍。
8.各招生学校都必须按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
附件:1.萧山区2024年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
实施办法;
2.萧山区2024年高中招生特长生招生办法; 3.萧山区2024年各类高中招生初中生加分、降分 录取办法;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高中
招生 意见
抄送:杭州市教育局,萧山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萧山日报社。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印发
附件1:
萧山区2024年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
实
施
办
法
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变以中考分数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进一步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的改革措施之一。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这一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除教育局直属普高外的其他各类学校经学校申请,教育局批准,可以提前自主招收直升生。
二、提前自主招生时间
直升生的招收,在初中毕业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被提前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当年的统一高中招生考试。
三、操作办法
1.各类学校提前自主招收的直升生录取工作在5月下旬进行。2.学生可向所在初中提出申请,并可填报1~4个学校(专业),同时填涂《提前批录取志愿卡》,学校审核后,按不超过毕业生数20%(如学校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可扩大至25%)的比例推荐。
3.招生学校根据初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抽考科目成绩(各校也可组织进行面试,并结合面试情况),先在第一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如不足,则在第二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如再不足,则在第三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如再不足,则在第四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4.已被该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高中招生文化考试,也不得再择校。
附件2:
萧山区2024年高中招生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特长生班招生办法
所有普通高中经学校申请,教育局批准,可提前招收文学、艺术、科技等各类特长生班1~2个。
招收特长生班学生的学校必须制订相关的招生方案(内容包括招生的对象、数量、考核录取办法等),并报教育局批准。符合特长生班招生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特长生报考登记表》(须经家长亲笔签名),经学生所在初中学校审查后报招生学校,初中学校要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在校期间获奖、特长等证明材料。
招收特长生班学生的学校,对报名学生要组织进行一次相关的测试考核,并根据中考成绩和测试考核结果在统一招生的第一批录取前完成录取工作。被特长生班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择校。
二、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人数
区直属高中根据各校招收运动项目意向和特长生运动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招生计划为:
1.萧中、二中、三中、五中各招收10名,其中田径项目特长生6~8名,篮球、排球、乒乓球项目特长生2~4名。
2.六中、八中、九中、十中、十一中、十二中各招收6名,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各项具体招生人数由各校自定。
3.一职、二职、三职、四职各招收8名,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各项具体招生人数由各校自定。
(二)报名资格
1.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1)萧山区2024年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获各组单项前六名者。
(2)参加区级及以上篮球、排球赛比赛的主力队员(由技术考评组确认)。
(3)萧山区初中生乒乓球赛(综合组)男、女单打获前五名者。(4)萧山区初中生举重比赛各级别(综合组)获第一名者。2.文化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
(1)田径、球类项目:普通高中不低于本校统招生统一录取分数线的60%;职业高中不低于本校录取分数线的50%。
(2)举重项目:可降低20分录取。
(3)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的个别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有意招收的,经教育局同意,文化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资格第1条标准的考生在5月20日前向所在初中申请并填写《2024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学生家长必须在报名表上的“家长意见” 栏中亲笔签名。各初中要认真审核,由校长签署意见后,5月25日前将《2024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送教育科。
(四)录取办法
体育特长生录取坚持遵循本人志愿、择优录取和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原则。录取时间安排在统一招生第一批录取前进行,录取时如
考生在《2024年高中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报考登记表》中填报的志愿与在《志愿卡》中填报的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志愿不一致时,则服从于本次报考的学校录取。各高中录取时,按各校体育特长生招生人数,先录取所报第一志愿中运动成绩好的,如运动成绩相同,则根据高中招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中录取人数不足,则从第二志愿所报的考生中录取。再不足,则从愿意服从统一调配并符合学校招收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区少体校毕业生与其他毕业生情况相同时,予以优先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要考虑到各项目人数的适当平衡,由教育局与学校协商录取。
附件3:
萧山区2024年各类高中招生初中生加分、降分
录
取
办
法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并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特制订《萧山区2024年各类高中招生初中生加分、降分录取办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录取
(一)体育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加4分。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加3分。
3.2024年萧山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A、B、C各组单项比赛前三名获得者(以获奖证书为准),加2分。
(二)艺术类
1.初中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类艺术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加4分。
2.初中教育阶段获区、市中小学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4人及以下)、戏剧曲艺(4人及以下)、独奏、重奏(4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等项目和摄影、工艺、书法、绘画等现场比
赛个人项目获奖者:
(1)市一等奖加4分;
(2)市二等奖、区一等奖加3分;
(3)市三等奖、区二等奖加2分。
(三)科技类
初中教育阶段获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头脑奥林匹克、计算机程序设计和网页设计、电子制作、无线电测向以及航空、航海、车辆模型现场比赛奖者:
凡获区级及以上各级一、二等奖者加4分(电子制作减半加分)。
(四)其他类
除上述两类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加5分:
(1)归侨、华侨子女;
(2)少数民族考生;
(3)港、澳、台籍考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作为“优抚类”考生,可降分录取
1.现役军人子女降5分录取;
2.团(正职)以上干部、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残疾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缘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降20分录取。
三、操作办法
(一)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只
取其中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项目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以8分为限。
(二)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降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条件(分值最大项)进行降分录取。
(三)同一考生同时符合加分投档、降分录取条件的,则在加分基础上予以降分录取。
(四)符合加分、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填写《萧山区各类高中招生加分、降分录取考生登记表》,华(归)侨子女、港、澳、台籍和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区级相关部门证明,申请降分录取的考生需提供其父母相关部队政治部(处)、民政部门的证明。符合加分、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由所在初中学校审核后公示7天,如无异议,汇总造册上报(附证明或证书复印件),于5月30日前上交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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