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在全市各界隆重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之际,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人大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次会议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
进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实现新一轮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推进经济转型与复兴,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会上,王琼书记和建国主任都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按照会议安排,结合政府工作,我讲三个问题。
一、切实增强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是改进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一,政府要从维护国家政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行政机关是同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政权组织形式,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证。各级政府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接受人大监督是宪法对政府行为所规定的一项基本义务和责任,是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各级政府要从维护国家政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提高对人大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使政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第二,从政府自身从事的工作和所处的地位来看,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担负着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重任,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政府工作千头万绪,不可能事事都想得周全,事事都办得正确,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再加上政府工作人员的队伍较大,需要各方面的监督才能有效保证行政行为的公正、公平,特别是要接受人大的监督,做到依法行政。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能够广泛反映社会各方面人民群众的意见、呼声、愿望和要求,他们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无疑对我们做好政府工作有极大的帮助。各级政府要从做好自身工作的高度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充分借助人大代表联系广、情况熟等方面的优势,把政府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第三,从实现我市经济转型与复兴目标来看,政府需要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当前要加快推进经济转型,仅靠政府自身的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集中各方面的智慧。而人大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无疑对政府凝聚各方面力量,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极大的帮助。全市5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特别是在各级人大常委会中,有许多老领导、老同志和远见卓识的专家学者,这些同志熟悉市情,理论知识渊博,实践经验丰富,他们对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对做好政府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事实充分说明,政府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离不开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帮助;政府重大工作中每一项成绩的取得,都是与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分不开的;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每一项重大成果,都凝结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全体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心血。我们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尊重和虚心接受来自人大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完善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人大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是权力机关的职责,接受人大监督是政府机关的义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为民政府的高度,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政府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贯彻落实到政府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去。
第一,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各级政府要牢牢把握与人大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的监督。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对政府工作具有法律约束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决议、决定,对人大形成的决议、决定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二是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
。各级政府要按照法定程序,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以及经济转型重大决策调整等,都要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接受审议监督。三是坚持与人大常委会联系的制度。各级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和重要部署,要及时征求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要及
时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四是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做好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工作。近年来,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对政府工作和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评议活动,对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继续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这项工作,自觉认真地接受评议,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要及时研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第二,充分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意见,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面广、人才济济的优势,广开民主渠道,通过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政府工作,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一是坚持与人大沟通的经常化和制度化。人大组织联系广泛,通达各界,汇聚了社会各界精英,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有利于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形成科学的决策。要把沟通和协商贯穿到整个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促进沟通的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增强与人大联系的主动性,真心实意地听取和认真吸纳人大的意见。各级政府都要进一步完善同人大的联系制度和通报情况制度,主动加强与人大的联系和沟通,定期通报情况。政府有关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按要求列席人大召开的有关会议,认真听取人大代表们的意见,接受质询。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工作有关的事项,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到会汇报情况,认真听取意见。政府各部门要固定联系部分人大代表,通过情况通报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沟通。三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制度。政府及其部门要不断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开放式决策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防止决策工作的随意性,确保政府决策工作的科学正确,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人大代表履行法定职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是尊重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同志要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办理质量,让各位代表满意。一是对每年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纳入重要议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组织好办理工作。二是把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究实效、狠抓落实上。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答复意见的落实兑现。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凡是条件允许的,要迅速办理;一时办不到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那些受条件限制,确实难以解决的,也要耐心地向代表们说明情况,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坚持办理工作“三个百分之百”,即:部门领导对办理答复意见审阅把关率达到100,承办部门与代表走访见面率达到100,办复率要达到100,并保证所答复的问题件件落到实处,以取信于民,维护人民政府的良好形象。
第四,紧紧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既是搞好政府自身工作的需要,也是各级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重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创造一流经济发展软环境。一是强化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落实依法行政的领导责任,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的执法实绩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日常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标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推进依法行政。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减少“越位”,纠正“错位”,填补“缺位”,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三是改善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的原则,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树立政府良好形象。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工作,努力为人大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各级政府都要把自觉支持人大工作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解决人大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能创造条件。这次会议结束后,各级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都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切实把这次会议的精神传达贯彻到基层。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再教育,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支持人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保障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开辟多种途径使其了解、支持政府工作。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组织的专题调研、现场办公等活动,也要视情况邀请相关的人大代表参加。
第二,全力配合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及调研活动。人大组织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是人大了解政府工作和人民群众意愿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这些活动,认真搞好接待工作,如实汇报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第三,进一步改善人大的工作条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各级人大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各级政府都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下大力气帮助人大改善工作条件,切实解决好人大必需的工作经费。尤其是要认真解决好办公用房、用车、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当前部分基层贫困地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经费比较困难,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尽力帮助解决。努力做到活动经费逐步增加,工作条件逐年有所改善。
同志们,多年来,我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代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对政府工作给予了极大地支持,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推进经济转型与复兴作出了重大贡献。对此,我代表市政府表示衷心地感谢!当前,我市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面对政府工作的繁重任务,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来自其他方面的监督,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担当好全市人民赋予的重任,为全面推进新一轮超常规发展,为早日实现我市转型复兴目标而努力奋斗!
这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9号文件、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人大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紧紧抓住事关全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增强了监督实效。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对城市规划法、劳动法、农业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有力地保障了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对国民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抓住发展中一些重大问题开展监督,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工作。二是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认真审议讨论,及时作出决定、决议。根据市委的建议,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益阳市2024-2024年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还作出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决议》和《关于依法清理处置城市规划区闲置土地,加强城市土地管理开发利用工作的决定》,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结合,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促进了地方政权建设。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5人(次),实现了党委的组织意图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并按计划分对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加强了对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四是努力创新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创新和规范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健全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机制,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等形式,拓展了代表履行职务的平台,密切了人大常委会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五是重视对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联系和指导。通过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成员分工联系区县(市)人大、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和联系会等形式,加强了对区县(市)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促进了基层人大工作的开展。六是以加强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为重点,切实搞好自身建设。通过制定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的职权职责和议事程序,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的整体效能。根据人大的性质和工作特点,不断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换届3年来的区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报告,积极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评议工作,为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一方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各区县(市)人大工作各有特色。特别是在加强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监督,优化政务环境;强化个案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述职评议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政府领导,加强对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积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还本着监督与支持相统一的原则,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国企改革、防汛抗灾、建整扶贫、社区联建等工作,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
总之,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是富有成效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都凝聚了各级人大和人民代表的智慧和辛劳,各级党委和广大人民群众是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全市各级人大,历届人大代表以及各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中央下发了〔2024〕9号文件,省委〔2024〕22号文件批转了《中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报告》,并以〔2024〕2号文件作出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作了精辟阐述,对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国家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把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文件精神上来,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党执政的实质就是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实现、维护、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根据宪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些规定,充分反映了我们国家政权的性质,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既保证了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保证各个国家机关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地工作。半个多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合国情、顺民意,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包括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多个方面,每个方面都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相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和完善以及职能作用发挥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依法治国方略不断深入的过程。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具有其他国家机关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才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才能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党的领导将更多地体现在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都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并最终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它的贯彻执行。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和体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既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衡量各级党委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得越好,就越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越有利于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长期发展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是指导我们加快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根本指导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科教更加进步,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法制更加完备,社会更加和谐。人大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和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优势,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保证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优势,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保证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二、要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各级党委要尊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正确处理好党委决策和人大决定的关系,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重大决策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决定的形式作出,有利于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作出的决定决议既有广泛的号召力,又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强制性,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应该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委在研究后,要依照法定程序提交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把党委的意图和决策转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一府两院”的工作,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应报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要主动及时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并认真贯彻其决议、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要高度重视民主性和科学性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要突出发展第一要务,着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住工业强市、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和“三农”等重大问题,开展调查、视察和审议,按照市委的要求,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进市委重大决策的落实。
(二)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人大与“一府两院”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虽然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是一致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要切实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又要充分尊重“一府两院”的职权,不干预、不代替“一府两院”的具体政务工作和司法活动,从支持的愿望出发进行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体现支持,推动“一府两院”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一府两院”处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前沿,直接面对社会转型时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任务重、压力大,人大要充分理解和体谅。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尤其是对部门预算、政府举债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的审查和监督;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司法监督和个案监督,督促司法机关对裁判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依法查处和纠正,促进公正司法;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创新工作方式,拓宽监督领域,包括人民代表大会采用票决方式通过有关决议、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对本行政区域内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评议和执法检查等;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销不适当决定和依法罢免等法定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三)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党管干部是我党的重要组织原则,是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领导的组织保证。各级党委要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关系,努力实现党内工作程序与人大法定程序的有机结合。党委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应事先向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党委或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党委的推荐意见。如果人大代表或者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所推荐人选提出不同意见,党委应当认真听取,并作出必要的解释或说明。如果发现有事实依据、足以影响选举或任命的问题,党委可以建议人大或常委会按照规定的程序暂缓选举、任命,也可以重新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确定后,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实现党委意图,按照法定程序做好工作,保证党的组织路线得以贯彻执行。要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调查、供职发言制度,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工作的透明度。要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和表决结果,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在任期内应当尽量保持相对稳定,确实需要调整的,要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强化述职评议工作,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制观念、公仆意识,使之掌好权、用好权,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各级党委要重视利用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成果,述职评议情况可以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依据。
(四)正确处理好先进性与代表性的关系,支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其全部工作的基础在于代表。各级党委推荐人大代表人选,必须坚持代表的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统一,在保证代表构成比例的同时,要十分注重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使所推荐的人选能够广泛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行使国家权力的能力和水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依靠人大代表这个主体,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中的作用。要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好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念,纳百家之言,集万民之智,使人大各项工作始终体现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真正代表群众的意志和利益。要建立完善代表培训制度,增强代表的履职能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安排代表活动经费和常委会不驻会委员的工作经费,为他们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向代表通报政情制度,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要增强代表对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度,尽可能吸纳更多的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活动,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充分发挥好代表的作用。
三、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要通过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把党的主张、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意志高度地、有机地统一到人大工作的实践之中。
(一)要把人大工作摆在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人大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同全局工作紧密联系起来,统一抓好落实。要建立制度,每届党委任期内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向同级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特别是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开展,事先要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坚持把对党委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认真贯彻党委意图,保证党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顺利实施。
(二)要努力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主动协调好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政府、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关系,努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要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凡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党委应通过一定渠道及时向人大通报,主动听取人大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健全建议、议案的办理制度,对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议案等,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情况。要建立健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系会制度,加强协调沟通。人大主任不是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应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会议;党委和政府召开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会议或组织的重要活动,要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重要的工作会议,要安排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参加。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向人大报告工作。各级党委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维护人大权威、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关心人大机关建设,完善市、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要加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大党组是党在人大的派出机构,对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负有重大责任。各级党委要大力支持人大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以增强党性观念为核心的思想政治建设,以增强整体功能为目标的组织建设,以增强凝聚力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同时要进一步改善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结构,在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领导班子中,既要安排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也要安排适当比例年富力强的优秀中青年同志;既要安排在党政机关和部门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同志,也要安排经济、科技、教育、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优势互补,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要高度重视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把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大人大干部的选拔、培训、交流和任用力度,努力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四)要重视和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要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配备好乡镇人大主席和专职工作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届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应听取区县(市)人大的意见。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办事处人大联络组的工作和活动经费,要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要依法依规开好人大会议,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新情况,不断探索发挥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作用的新途径,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积极稳步发展。
同志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益阳后发赶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回顾总结我市人大工作的成绩与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汇聚人大智慧、发挥人大作用、贡献人大力量。刚才,×对近年来人大工作进行了很好的总结,并对下步工作尽心了部署。这里,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我们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暨纪念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大会上,娄勤俭书记对做好我省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强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第一,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能够体现我们党的执政理念,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能够体现人民的根本意志和利益,人大代表能广泛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能够实现国家治理的高效率,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实现了民主和效率的高度统一。我们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完善。
市委书记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市人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更好地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我市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方向,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从坚持党的领导、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高度出发,指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特别是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遵循。各级党委党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方向,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从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深刻把握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发挥好立法、监督等各项职能作用,为全市大局提供支撑和保障。
主动服务大局,彰显担当作为,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意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开展。要切实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的重要情况、履职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要议题提请同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推动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好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牢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xx实践。一方面,要不断扩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1个立法咨询基地,2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还有立法论证会等制度机制。要充分利用好这些平台和机制,多渠道征求意见,凝聚立法共识。同时,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开展执法检查、进行专题调研等工作,也要通过座谈、咨询、听证、协商等方式,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
三要立足“小切口”,推动高质量立法。自2024年赋予设区市立法权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先后制定了《xx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xx市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办法》等15部地方性法规,有效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在今后立法工作中注重把握三点:一是突出针对性。要把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我市“1355”战略、“双城”建设等重大部署,启动相关立法调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二是坚持“小切口”。要密切关注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的热点痛点堵点问题,加大“小切口”立法的探索力度,通过切小题目、切细内容、切准特色、切实措施,做到“管用几条,制定几条”,焦点鲜明,有的放矢,真正解决实际问题。三是体现高质量。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聚焦条例核心条款,不断完善立法选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表决机制,坚持网上公布法规草案、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立法顾问的作用,努力使每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群众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四要强化“交账”意识,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要围绕中央、省委部署要求和市委中心大局,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跟踪监督、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手段,拓展监督深度、增强监督实效。要强化人大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查,以及科技创新、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的监督,发现薄弱环节,督促整改提升。要聚焦“向人民群众交好账”实践活动,注重对民生改善和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的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充分发挥好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借鉴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暗访、抽查、引入第三方评估、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对生态环保、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市自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不断提升检查实效,真正让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开展监督工作,鼓励人大积极探索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积极协调重要监督活动。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研究处理人大转达的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把各方面工作置于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
五要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要进一步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全方位参与,不断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要建好、管好、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完善群众提出问题解决机制,推动代表小组活动与代表进站接待群众相结合,使之真正成为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各级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不断引深“向申纪兰学习、做人民好代表”活动,当好党委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帮助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也要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建议,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加强党的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保障人大依法履职
人大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党委要自觉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支持,完善制度保障,努力营造关心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要聚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的工作合力。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乡镇人大主席团通报相关人事安排和被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人大重要活动,带头履行代表职责,带头密切与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善于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中群众智慧、实现科学民主决策。要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人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各级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加强同人大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要聚焦“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要健全完善人大各项会议制度、议事程序,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履职水平和效率。目前,我市依然存在县级人大常委会“一委一人”、乡镇改街道后工作力量跟不上等问题。县级党委要站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的高度,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机构建设的有关要求,强化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要聚焦讲好“人大故事”,切实抓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要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认真总结人大工作的新成绩、新经验,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要统筹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以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和全过程人民民主“xx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奋力开创全市人大事业发展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会议要求,回顾总结我市人大工作的成绩与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奋力开创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一高两强三突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汇聚人大智慧、发挥人大作用、贡献人大力量。
首先,我代表市委,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职工,以及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社会各界,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提高站位守初心、依法履职担使命,致力“四个走在前、四个作表率”,埋头苦干、真抓实干,书写了全市人大工作砥砺奋进的生动篇章。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思想领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围绕中心、助力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夺取“双胜利”和人民满意的高质量发展等,立良法、促善治、提效能,支持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有力助推了“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三是坚持为民履职、服务民生。聚焦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汇民意、集民智、聚民心,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民生问题。积极创新人大代表工作方式、服务载体,率先在全省构建“大代表”工作机制,推进代表履职平台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系列活动,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日报》的持续关注。四是坚持依法依规、守正创新。立法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在全省率先建立立法研究院。积极创新和改进监督工作,探索实施开发园区、街道人大监督机制,得到了全国人大的肯定。加强决议决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加注重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重点聚焦凤城河风景区建设、区域饮用长江水等重大事项,推动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加强任职到履职的全程监督。注重激发县乡人大活力,全面推行民生实事票决、民主议政会、“代表工作日”等制度,为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泰州贡献。
几年来的生动实践启示我们,人大工作只有坚持与党委同心同向,才能发挥政治优势,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有为有位;
只有坚持与人民群众同舟共济,才能始终为民履职,在代表人民、服务人民中彰显本色;
只有坚持与监督对象同台发力,才能形成良性互动,在依法有序、精准监督中推进工作;
只有坚持与时代同频共振,才能保持与时俱进,在顺势而为、改革创新中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些经验启示,是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原则,一定要长期坚持下去、不断丰富发展。这里,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我们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暨纪念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大会上,娄勤俭书记对做好我省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准确把握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强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第一,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能够体现我们党的执政理念,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能够体现人民的根本意志和利益,人大代表能广泛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能够实现国家治理的高效率,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实现了民主和效率的高度统一。我们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毫不动摇地坚持、与时俱进地完善。
第二,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是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系统绘制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图谱,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丰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内涵,赋予了人大工作新的使命。人大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地位独特、作用特殊。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人大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更多地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合力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是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的现实需要。总书记指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一高两强三突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是我们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图和任务书。人大工作能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进“一高两强三突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提供强大动力。
二、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
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更好发挥“两个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扎实推动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要以新思想引领人大工作新实践。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为重要的就是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市各级人大要把学习贯彻新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时时处处事事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要充分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我市的有效实施,保证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我市的全面落实。
二要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地方立法是法律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有序参与的立法机制,确保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各界拥护。要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少而精”的原则,确保依法立法、法制统一,民主立法、适用地方,科学立法、好用管用,精细立法、相互衔接。要聚焦高质量发展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和协同立法等重点领域,更加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引领性,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和保障作用,确保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要以高效能监督提升“推与督”成效。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权。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要找准监督重点,围绕重大部署落实、法律法规实施、计划和预算执行等,精选监督议题,做到党委工作推进到哪里、人大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增强监督质效,综合运用专项审议、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加强与其他各类监督的协作配合,使人大监督更加客观公正、精准到位。工作中,既要敢于监督,多用“放大镜”查找问题,又要善于监督,多提建设性意见,实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
四要以高水准行权助推治理现代化。要充分发挥保证作用,通过地方各级人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泰州的全面贯彻,及时把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转化为各级各部门抓落实的具体行动,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聚合力、增动力。要充分发挥促进作用,健全党委、人大、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党委决策、人大决定、“一府一委两院”落实的各项制度,推进资源整合、力量融合、措施综合,以治理合力提升治理效能。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注重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总结提炼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全面动员广大群众主动投身治理实践,推动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五要以大代表工作厚植人大新优势。密切人大机关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力量所在、优势所在。我市有76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代表着全市500万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要进一步推动“两个联系”常态化,健全“点对点”直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用好地方标准全面规范“人大代表工作站(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用好信息化手段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当好群众的知心人和代言人。要不断提高议案和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优化办理流程,严格办理责任,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人大工作的发展靠代表、水平看代表,要更好地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拓宽知情知政渠道,探索建立履职激励监督机制,引导人大代表以更强意识、过硬本领履行好代表职责。
三、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全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整体质效。
一要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人大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做到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严格落实党委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人大重要活动,带头履行代表职责,带头密切与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扛起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责任,发挥好领导作用,真正使各级人大成为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
二要切实加强人大履职能力建设。坚持把践行法治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遵循,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建立健全保障依法履职的制度体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人大工作,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各级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掌握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守法用法,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要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同党政部门、司法机关的双向交流机制,不断优化人大干部队伍结构。要密切上下级人大的协调联动和工作联系,加强对下级人大的指导,实现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在全省不断争先进位。
三要积极营造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宪法及相关法律等,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必修课程,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一府一委两院”要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真正把工作置于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人大机关也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增进全社会对人大工作的了解和认同,为人大工作凝聚广泛共识。
同志们,新思想指引前进方向,新征程需要不懈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苦干实干、攻坚克难,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泰州大地上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机和活力,为推进“一高两强三突出”、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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