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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含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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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不断完善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不断完善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实效是监督工作生命力之所在,是监督法所要解决的重点课题之一。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指出:“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方式方法。”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依据监督法,借鉴外地经验,紧密结合实际,完善方式方法,有力提升了监督工作的质效。

一、完善“议”的办法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规定的首要监督形式,也是实践中运用最为广泛的监督形式。监督法施行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广泛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监督法施行后,株洲市废止了原来的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把“评”的思想融入“听审”之中,不断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方式方法。2024年8月,株洲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项工作评议的暂行办法》,决定对“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含直属机构、垂直管理部门工作)进行评议。评议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测评,凡不满意票超过半数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形式。人大常委会将评议情况和得票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抄送受评责任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有关专家和人士参加,可以要求审计、监察部门对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或调查。2024年,株洲市人大常委会评议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2024年评议了公安、交通、城市管理、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等专项工作。实践证明,“只审议不表决”虽然易于操作、不伤和气,但由于审议活动“柔有余而刚不足”,缺乏强

制力和约束力,使得监督权威与效能打了折扣。在听取和审议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有利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准确、真实地表达意愿,提高审议质量,实施更有力的监督。接受评议的专项工作责任单位虚心接受监督,诚恳听取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完善“询”的办法

“询”是指询问和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为地方人大常委会作出了表率。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进一步修订议事规则,把询问和专题询问作为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的重要载体来抓,重点将这一形式运用于专业性要求较强的监督领域。比如制订《财政预算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市级财政预算超收收入使用审查监督办法》等,明确规定财政监督时询问的方法与程序。坚持提前介入原则,由财经委和预算工委到财政部门询问编制预算方案的初步情况,到部分预算单位询问他们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初审预算草案的审议意见,并向财政部门反馈,以促进预算编制更好地贯彻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为给审议时的专题询问提供方便,解决财政监督中“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细化预算,预算草案提交初审时要有详细总表和分表,并附具体说明;聘请财政专业人员担任监督顾问,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财政预算知识;在人大会期间设置财政预算实时在线查询系统供随时查询。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分组进行专题询问。实践证明,询问和专题询问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工作的方法方法,有效解决了过去监督中存在的“看不

懂”、“听不懂”、“无从下手”等问题,保障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提升了监督实效。

三、完善“统”的办法

俗话说,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在贯彻实施监督法中发现,基层人大的监督工作需要一点弹钢琴的艺术。近年来,该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完善“统”的办法,即统筹安排、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每年在常规执法检查的同时,选择一部法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行动,用强大声势更好地推动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统”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所检查法律的综合性,二是检查方式的综合性。2024年开展了《城乡规划法》综合执法检查,2024年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综合执法检查。坚持听取汇报与走访座谈相结合,不仅听取“一府两院”的相关汇报,而且直接面向群众、适当回避执法部门,让群众打消顾虑讲真话,道实情,为检查组提供了更多的参考素材。坚持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组织调动各方面力量在进行全面拉网式的自查、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测、重点解剖。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既轰轰烈烈又有条不紊,不仅掌握全面情况,而且掌握了正面检查和常规检查所掌握不到的情况。坚持市级检查和县区联动相结合,扩大执法检查的面,减少死角。坚持人大常委会检查与执法部门参与相结合,既坚持人大常委会不直接处理问题,又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推动了问题的及时解决。坚持人大常委会检查与媒体跟进相结合,形成了宣传贯彻法律的浓厚氛围。实践证明,“统”的办法,充分整合了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形成了监督合力。

“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监督”,这是株洲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中树立的一种全新理念。监督法施行后,制订出台了《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的若干规定》、《株洲市人大代表听审评议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办法》,每年选取本地区影响较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件,采取定期不定期、告知不告知的方式,市县两级联动,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两级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把人大监督的会场搬到了司法工作的现场,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以及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工作进行监督。2024年,该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全国、省、市、县(区)人大代表400余人次,旁听两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共50件。今年至今,该市已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近400人次,旁听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40余件。“现场直击”式的监督让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零距离”,让监督活动不再“隔靴搔痒”。人大代表立足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总能发现一些办案人员自己发现不了或难以发现的问题,先后提出建议和意见150余条。如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省、市人大代表旁听后提出“调解优先,力争案结事了:调查质证的提问方式应做到专业与通俗相结合”等建议,石峰区法院对人大代表评议时提出“个别法警佩戴钥匙太多,走路发出的响声影响法庭严肃”,芦淞区法院对人大代表评议时提出“个别法官着装不规范问题”,马上进行了整改。两年来,凡有人大代表听审的案件,当事人不论原告还是被告,都非常放心,认为有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即使输了也输得心服口服,当庭宣判率和调解率非常高,达到86%,而且,没有上诉和涉法上访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监督的落脚点在于整改问题、改进工作。为完善监督整改的方式方法,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实行审议意见书的暂行办法》,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按照一书一议、观点鲜明、简明扼要、操作性强的要求进行归纳整理,制作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履行严格的交接办理手续,限期3个月(特殊情况下经批准不得超过6个月),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报告。由主任会议督办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组织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跟踪监督。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直接听取承办单位、部门负责人关于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承办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当如实汇报情况、提供资料、回答询问。审议意见书的办理实行办结销号制度,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对“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报告未获通过的单位和部门,责成其重新研究处理;不按期研究处理或拒不研究处理情节严重的,属于人大常委会任免范围的,依法撤消其职务。实践证明,审议意见书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办法,增强了严肃性,提升了整改实效。

第二篇:完善监督方式方法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完善监督方式方法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既要理直气壮地依法开展监督,又要讲究监督方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结合人大工作实践经验,监督工作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四个相互结合的方式进行:

1.“柔性”监督与“刚性”监督相结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除了采取审议反馈,专题汇报,检查评议,督促决议、决定落实等“柔性”监督形式外,还可以采取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刚性”监督手段监督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不力,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的,可以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甚至罢免等法律手段,切实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既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又敢于动真碰硬,实行刚性监督,维护好决定权的法律地位和权威,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2.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相结合。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监督工作,主要规范两个内容:一是工作监督,是指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在工作中是否正确实施法律和依法行使职权,是否正确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正确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工作监督包括专项工作监督、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等,主要是为了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二是法律监督,是指对政府作出的决议、决定或者发布的命令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所进行的监督,其目的是保证和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要实现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的有机结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确定工作计划时,应当立足实际,合理搭配、安排法律监督内容和工作监督内容,使二者紧密结合起来,既促进法律得到正确贯彻实施,又促进工作部署得到切实落实。

3.行使监督权与行使决定权相结合。监督权与重大事项决定权,并不是在法理上完全独立的职权,而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所享有的“集合性的国家权力”的具体权能内容。因此,监督权与重大事项决定权各自的正当性依据是相互统一的,相互之间的权能区分主要在于各自的事权内涵不同。在国家事务中,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具有最高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但如果正确的决定没有得到真正的执行和落实,决定只能是“一纸空文”。因此,通过有效的监督手段,确保决议决定的正确贯彻实施尤为关键;反之,监督是督促工作落实,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要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以决议决定的法定强制性,监督推进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的落实。就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而言,作出决定与监督执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4.监督与接受监督相结合。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法定的监督机关,对“一府两院”开展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那么,人大常委会还要不要接受监督呢?回答是肯定的:监督者也必须接受监督。人大常委会作为“一府两院”行权的监督机关,更懂得权力要被监督的意义;在行使监督权力的同时,更应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对自身权力的监督,做接受监督的典范,带动“一府两院”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但是,由于人大常委会受行权缺少完善的法制性规范,导致社会对人大常委会监督明显缺失,人大常委会行权与否、行权好坏结果都一样,其权力成了不受监督、约束的无限权力。与党委和“一府两院”逐步强化“官员问责”相比,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明显滞后。

第三篇:加强纪检监察监督方式方法的调研报告

加强纪检监察监督方式方法的调研报告

今年来,办事处纪工委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不断加强街道、社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了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促进纪工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通过调查,也发现了纪检工作在机制运行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值得研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办事处事处地处老城区东北部,面积**平方公里,居民**户,**余人。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省、市、区出台了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种文件和工作措施,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入。街道纪工委紧紧依据上级精神,在落实制度建设,监督机制、方式等方面大胆实践,克服了人员少,任务重的问题,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每年都查处了一些违纪的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二、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了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通过实行监督途径,整合群众资源,调动了群众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纪工委监督力量不足和查办案件难的问题,确保了每年处理党员违纪任务的完成。

二是强化了对街道和社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纪工委累计组织检查本单位和社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6次,纳入党工委重要议 1 事日程,纪工委科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次,对股级以下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3人次,落实监督责任,有力地推动了对街道和社区领导班子及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

三是加快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工委紧紧抓住群众关心的低保、廉租房、独生子女费、环境卫生、小区管理、综合治理等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帮助解决信访问题,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纪工委参与解决信访问题8起,消除影响稳定的隐患问题7起。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办案力量不强。一是人员不足,虽然街道纪工委都配备了1名纪工委书记和2名纪工委委员,但这些纪检监察干部都兼任了其他事务,从事多项工作,疲于各项工作任务,主动监督的精力很有限;二是业务素质偏低,主要是人员调整频繁,即使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够熟悉,缺少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更谈不上监督经验,主观上造成监督工作的低效率;三是专业知识缺乏。当前,违纪违法行为带有相当的隐蔽性,手段不断翻新、五花八门,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普遍缺乏,有的显得无从下手。

二是监督线索缺乏。我们街道面积狭小,人口少,而现有党员和干部人数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中最少,社区党员大多都是年龄偏大的老人,实施违纪违法的可能性很小。而年轻外出务工的流动党员即使违纪违法,由于信息不通,也不会受到党纪政纪责任 2 的追究。其次是街道纪工委是在同级党工委的领导下,对主要领导存在监督不力的现状,同时在同事之间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导致这种对身边的党员干部监督不力,对远的又监督不到的窘境,完全是靠举报得到案件线索。

三是监督手段有限。根据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手段无非是问询、调查、查看资料等,在办理案件时,特别是对一些社区党员和干部的查处,显然是比较虚的,既不牵涉提职,也不影响工资,如果涉案人员不配合组织的调查,就更缺乏硬的措施。四是违纪手段隐蔽。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违纪的手段逐步向隐蔽化、边缘化、“合理化”方向转变,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有的社区以办理低保之际,强行搭车收卫生费,以社区办公经费缺乏为名,强行收取居民盖章服务费,对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的低保户就收取其公益劳动金等;有的以办理低保为借口收受居民贿赂;有些党员干部、社区干部千方百计钻法律、纪律、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谋取所谓“合理、合法”利益的行为。

四、意见建议

一、拓宽监督渠道。一是把那些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信息作为重点,经过调查核实,及时立案上报和总结;二是在街道和各社区设立信访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各社区还聘请了党风廉政监督员,从而拓宽案源渠道;三是从源头上发现违纪线索,重点是加强对财务、民政、城建部门和管钱的干部的监督,主动从中查找线索。

二、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对党员干部和社区干部的教育与管 3 理,以廉政文化进社区为载体,着力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宣传面和覆盖面,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整合各种社会力量,积极调动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结合基层实际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加强制度建设。街道纪工委通过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信访网络,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来信来访日,主动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把解决信访问题与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强化民主监督。为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街道纪工委建立了基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同时与社区干部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在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素质好的党员和居民作为党风廉政监督员,负责反映基层意见和建议,监督干部贯彻执行各项政策,经常收集基层干部廉情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苗头性问题。

五、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加强对现有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到外地学习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与自学党纪党规条例,熟悉纪检监察工作,掌握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自身的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六、制定政策规定。当前,街道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繁重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力量不足的矛盾凸显,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来推动街道反腐倡廉建 4 设,重点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完善社区监督组织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抓好落实。

七、发挥监督作用。一是制定编制和人员配备标准。联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制定纪工委或纪检委员的人员设置标准。保证街道配备专职纪委工书记和两名专职干部。二是积极探索基层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新思路、新途径。

八、加强监督水平。一要优化干部结构。明确专职纪检干部任职条件,严把入口关,注重选调35岁左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政治素养高、原则性强、有专业知识的优秀干部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二要加强干部培训。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全覆盖。新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干部必须进行培训。三要规范干部管理,确保人员稳定。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和多岗位锻炼等制度,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任用。适当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激励,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享受的办案补贴。

九、健全监督网络。一要健全社区监督组织。社区在监委会的基础上都要配备纪检委员。二要明确社区监督职责。社区监督组织的职责是协助纪工委和社区“两委”做好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要完善社区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社区干部行为的制度、监督组织整合力量开展监督的制度、对干部进行评议和考核的有关制度等。

第四篇:改进方式方法 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改进方式方法

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随着监督法的颁布和实施.如何强化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结合人大工作实践,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1.改进调研方式,夯实基础环节。一是要给予调查研究充分的时间保证。《监督法》第十条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调查研究。常委会的工作计划性强,特别是年初就有了监督工作计划。《监督法》中“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时间节点。因而,专题调研也不必一定到“会前”才开展调研。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在年初通过监督计划后,科学安排,统筹兼顾,组成相关调研组,针对相关议题、细化目标、分阶段开展调研活动。这样不但能保证有充足的调研时间,还能从动态上了解“一府两院”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和社会的焦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使调研组在调研的时间和日程的安排上更加主动、更加灵活。二是要综合、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除常用的实地调查、开会听汇报和意见建议、查阅文件和档案材料、实地察看、个别走访等方式方法之外,还应灵活采运用明查暗访、网络调查、比较调查、反复调查,随机抽样、数据分析等等,对调研对象进行广角度、深层次的系统研究,增强调查研究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三是要有客观全面的眼光,尽量拓宽调查范围。既要调查机关,又要调查基层;既要调查干部,又要调查群众;既要解剖典型,又要了解全局;既要到工作局面好和先进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又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研究问题。基层、群众、重要典型和困难的地方,应成为调研重点,要花更多时间去了解和研究。同时,也可采取本地调查与赴外地考察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比较,使调研者对本地的专项工作有更清醒的认识和更合理的评价,在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提出更贴切的建议。

2.改进审议方式,抓好中心环节。一是要精选议题,保证审议时间。选择、确定和安排议题时要坚持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确定审议重点,把社会焦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常委会首选议题。同时,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公开选题制度,使议题的确定过程成为汇民情、集民意、聚民智的过程。在此基础上,坚持会议时间服从审议质量,安排足够的时间。同时,尽可能根据会议议程的需要安排分组审议,使“听众”委员也能有发言的机会和充足的发言时间,充分表达意见。二是选好“炮筒子”。要根据审议议题的需要,指定若干名重点发言人,认真准备,重点发言。同时,精心策划,选择几个关键性或焦点、热点问题进行询问,这样既能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又可以相互启发思路,使审议发言更有深度和针对性。三是要做好业务知识准备。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对所审议议题的有关业务知识进行学习,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尽可能有所研究,使审议发言更深入透彻、更有可操作性。四是引入公众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机制。借鉴广东等地的做法,制定出《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办法》,对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申请手续、旁听公民资格、旁听会议范围、旁听公民人数及旁听公民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在举行常委会会议期间,根据会议的实际,设置若干个公民旁听席。通过引入新机制,提高常委会会议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增强审议效果,提高监督实效。

3.改进跟踪督办方式,抓好关键环节。一是抓时效。对办理机关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意见,督促按规定时限抓好落实,并定期向主任会议汇报督办进度。办理机关未在审议意见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且未书面说明原因的,由常委会办室发出督办通知书,责成办理机关说明情况,限期办理。二是抓重点。围绕审议意见中指出的重点问题和主要要求,对照办理情况报告,有的放矢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重点意见和涉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项,要进行重点督办。必要时,主任会议可适时决定进行二次审议。三是抓落实。依据前期调研掌握的情况,对办理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已经办理完毕的,分析其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办理结果是否达到审议意见的要求;有条件办理而未认真办理的,发回重新办理;因条件不具备,短期内难以办理落实的,要求做好基础性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再办。同时,邀请新闻媒体深入对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报道,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的监督。四是抓问责。对于办理机关未按要求认真办理审议意见的,应适时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形式,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同时,不断改进和完善跟踪督办制度。如实行对“一府两院”处理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等制度,推动实现人大常委会监督由重过程转向重结果、承办单位由重程序答复转向重问题处理的双重转变,从而提高监督实效。

第五篇:不断完善

不断完善,才会不断进步

——工会积极分子张国平先进事迹

张国平,男,现年,35岁,在通渭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工作。

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公司工会创建职工小家

在市公司工会和县公司工会的领导下,他发扬“相互关爱,共保平安”的安全理念,发挥“大政工”机制作用,利用自己是思想政治部工作人员的机会,扎实开展工会工作,努力进取,不折不扣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丰富“建家”内涵,积极配合工会领导开展“职工小家”创建工作,致力于把“职工小家”建设成为“善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民主之家、发挥劳动保护监督作用的平安之家、体察职工冷暖的温馨之家和动员职工建功立业的兴旺之家”,把通渭供电公司工会组织营造成职工信赖的“规范之家、文明之家、幸福之家”。

在建设鸡川供电所分工会时,他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坚持每月一次的工会小会制度,指导平襄供电所努力做到制度化,力求做到规范化。在他的努力下,鸡川供电所分工会成了鸡川供电职工参政议政、解决职工实际问题、职工群众信赖的基层组织。

二、爱心捐助显真情,关心职工注活力。他把关心弱势群体放在工作的首位,主动帮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他多次跟随公司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深入基层困难职工和退休人员家中开展慰问,了解和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困难职工真正感觉到大家庭的温暖,激发了员工热爱公司的积极性,受到好评。

三、积极配合工会举办各种活动,增强企业活力 通渭公司工会为了充分营造“愉快学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良好文化氛围,利用各种机会举办各种活动。他在 “3〃8”、“ 3〃15”、五一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时,放弃休假,多次组织职工进行爬山、“安康杯”竞赛活动等一系列文化活动,在开展这些活动中,他总是默默无闻用摄像机、照相机取下了职工活动中的每一个精彩镜头,时刻帮助活动现场的每一名工会会员带东西,在每一个好的县城他总是来得最早,走得最迟,让广大工会会员从中感受到公司工会的关心与友爱,寓教于乐、寓管于乐、寓法于乐、寓情于乐。

四、强化工会基础工作,构建规范之家

公司工会组织在他到思想政治部工作时,各种制度还不健全,也不完善。虽然他是一名办公室人员,但他时时不忘自己的工作,他按照《定西供电公司工会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以及《考核细则》的具体要求,积极学习《工会法》、《劳动法》、《工会章程》,努力当好工会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先后健全了通渭公司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会三级安全网络图,强化了工会基础工作,构建了规范之家。

总之,他努力进取,不折不扣地发挥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会任务,他能充分发扬民主,诚恳听取会员意见;能坚持原则,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敢于和善于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勇于创新,秉公办事,不谋私利,是一名合格的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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