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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调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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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调研分析

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农村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一大批高素质的农村人才。加强农村人才开发,不断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市始终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大力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突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开发、使用三个环节,积极推进了农村实

用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一、现状与问题

经过认真调研与分析,我们认为“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启动后,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农村人才总量不足,人才结构不尽合理。目前,全市有农村乡镇领导干部66名,村干部229名,组干部265名,农村中小学教师974人,卫生技术人员106人,农业科技服务人员156人,文化专干26人,农村政法工作人员46人。从整体上看,全市农村人才队伍总量不足,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短缺,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要求。人才结构不合理,存在农村人才“三多三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低学历人才多,高学历人才少;无职称人才多,中级以上职称人才少;文教卫生人才多,农村科技实用人才少。同时,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才绝大多数集中在农村乡镇单位和教育卫生部门,企业和农村一线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科技人员还十分缺乏。

二是急需人才、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目前,**市现有各类农村实用人才5678人,占劳动力总数的12%。其中,种植业2386人,畜牧养殖业946人,农机经营115人,农产品加工与经营214人,农产品营销156人,建筑行业683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36人。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现状来看,农村种植、养殖专业的人才比较多,但农产品加工营销、建筑、企业经营等专业的人才比较少,人才队伍专业分布不够合理,出现了传统人才过多急需人才缺乏的失衡局面。

三是人才激励政策还不健全。缺少对重点产业、重点专业和学科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各级虽已出台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文化专干配备管理办法,但职称评定中以学历和工作年限等为硬化条件,工作业绩方面缺乏优先选拔评定的优惠配套政策。目前,全市农业科技服务人才评定高级职称的仅4人,评定高级民间美术师职称的人员仅2人,文化专干评定职称工作才刚刚启动。同时,受人事编制、职称限额等因素的限制,在人才开发、引进、使用等方面的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农村各类人才的开发、管理力度还不够。

四是农村人才经费投入不足。目前,**市教育、卫生人员经费已纳入财政预算,全市有16229名中小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2024年温室建设、河水滴灌,农机局购置等支农资金达到了800多万元,但用于人才培训、开发的专项资金还严重不足。尽管**市在人才招聘、专家培训中投入了一些资金,但与经济发展、人才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各类农村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不能规模性、系统性地开展,导致知识老化,难以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要求。

二、思路与对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市今后将紧紧围绕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人才工作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创业能力,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是完善机制抓培养。进一步分类充实全市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建立专门人才档案;加大对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企业管理等方面人才以及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选拔青年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到省内外高等院校、院所进行专业培训;全面落实《**市2024-2024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规划》,办好各种形式的乡村干部培训班和短期实用技术培训班,全面提高各种实用人才的整体素质。

二是统筹协调抓开发。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对党政人才的开发使用,围绕文化旅游大市建设,抓好文化旅游人才队伍的开发,围绕农业增收、农业产业发展,抓好农村科技实用人才的开发,围绕社会和谐发展,抓好教育卫生人才队伍的开发,围绕民生改善和平安建设,抓好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市人才引进目录》,实施积极的人才引进、开发政策,从省内外高校、机关、企业引进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开发一批“技术型”、“技能型”、“企管型”、“乡土型”人才,选拔一批优秀人才担任协会负责人或村组干部,努力提高农村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

三是落实政策抓服务。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技术人员在职称限额、职称晋升上给予适当倾斜;建立市级领导干部和市直部门联系乡土专家人才制度,设立市乡级农业专家顾问团,强化对各类人才的服务。评选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并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文化旅游报》及省、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激励他们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是健全机制抓投入。按照“政府搭台、基层唱戏、农民受益”的原则,拓宽渠道,创新思路,采取“财政拨一点、部门出一点、乡镇挤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进行筹集资金,加强农业科技培训,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智力支持和工作动力。

第二篇: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贯彻意见》(县委发61号)精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加快我县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特制定2024“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工作

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人才观和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落实省、市、县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农村人才开发及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农村群众的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着力点,以建立人才保障长效机制为重点,紧扣培养、吸引、使用三个关键环节,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村人才队伍,为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人才办通知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工作推进计划》相关内容,对八项子工程2024年工作任务及各承办单位明确如下:

(一)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程

1、围绕全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好全县“双百双千”培训计划。积极推荐各级干部参加省市调训,抓好县内主体班次培训。举办县委党校主体培训班10期以上,培训各级党员干部5000名以上。组织举办赴外培训班2期以上,培训100人次以上。

2、继续抓好“农村党员致富能力培养工程”实施工作。召开2024年农村党员致富能力培养工程总结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专家服务团成员;协调督促专家服务团继续巡回乡镇开展农村党员致富技能、经营能力和惠民政策等实用技术知识宣讲培训。不断深化农村主导产业发展、劳务输转、农村党员远程教育三大培训基地的示范培训作用,开展百名农村党员创业致富典型培育、百名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农村党员勤劳致富竞赛三项活动,提高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和帮扶带富能力,使全县党员户收入上1万元的户达到85%以上。

3、继续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产业带头人和指导员创业工程”。不断积累经验,健全制度,完成果树管理、肉牛繁育及特种种养等方面的新农村建设创业人才培训400名,调训县直部门与新农村建设有关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乡镇干部中的骨干力量100名。

4、按照党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乡镇党委考察筛选审定的“三推一选”方式,推选培养村干部后备人才,每个村民小组至少1名、每个村至少2-3名,全县保持在400名以上。

5、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培养农村入党积极分子500名以上,发展党员400名以上。

6、按照省、市分配指标选聘一批应往届大学生担任村委会主任或主任助理。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一批80后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村挂职担任村主任助理。

以上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参与实施。

(二)农村教育基础工程

1、积极推行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在全县34个中小学单位全部推行以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教师聘用制、绩效工资制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形成校长能上能下、人员能出能进、职称能高能低的用人新机制。

2、根据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利用暑假对新参加工作人员、拟评聘高一级职务人员进行公修课和专业课培训,完成集中培训1600人以上。

3、实施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培训,积极倡导教师通过参加自学考试、函授、电大、离职进修等方式取得高一级学历,年内全县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100%、98%、85%,45周岁以下的中小学教师熟练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

4、充分发挥县职专的办学作用,采取工学结合和校企联合办学的方式,完成职业中学招生1600名,使全县职、普高招生比基本达到1:1的比例,努力实现当年毕业生全部就业安置。培训“两后生”300名,培训城乡劳动力2024人次,职业技术教育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5、积极争取项目支撑,筹资建办实验实训基地,实施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在数控技术、汽车维修、计算机、电子电工、临床医学和护理等专业领域培养300名中高等技能型人才。

6、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多方争取资助贫困学生200名,确保全县无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7、按照“教育公平、均衡发展”的要求,抽调县一中、职教中心、城关中学、东关小学、县幼儿园等5个单位的骨干教师30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选调县二中、三中等16个农村中小学的50名教学骨干到县城学校任教一年,确定10名知名校长定点帮扶指导10所农村中小学教学工作。

8、新考录教师100名,全部补充到南部山区

各中小学,提高农村学校办学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9、多方协调,确保教师各项培训经费逐校到位,全系统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50万元。

以上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参与实施。

(三)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全面完成省市要求的“每个乡镇有1个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卫生所,每个卫

生所有1个专业人员从事本村的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的硬件设施配套建设任务。

2、严格实行卫生工作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县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生培训班,参训率确保达到95%以上,使全县所有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个体诊所等从业人员都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合格资质持证率达到100%。

3、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成中专学历教育80人以上,大专学历教育80人以上。组织36名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到县级医院进修,选送10名学科带头人到省内外进修学习。

4、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每村1人),考核合格,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定额劳务补助。

5、通过全省“5000”名医护人员招考,为全县基层卫生院充实一批医护工作人员。

6、做好全县卫生人才建设工程的自查总结工作,撰写总结报告;进一步完善各类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建设工程长效机制。

以上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参与实施。

(四)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智力援助工程

1、大力开展科普示范乡村创建活动,创建邵寨、百里2个市级科普示范乡(镇);创建8个市级示范村;在独店、什字、朝那等乡镇抓建县级科普示范村(点)20个,培养科普示范户800户以上,其中典型示范户20户以上。

2、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鼓励支持科技人才赴外进修学习,引导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各类研讨交流活动,更新知识结构,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全县农业科技人才总数达到200人以上。

3、深入开展科技“三下乡”、“科普之春(冬)”、“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全年开展主题科普宣传10场(次)以上,科普报告会2场(次)以上,每乡镇开展科普宣传2—3场(次)以上。

4、继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围绕主导产业开发,以创建经济利益共同体为突破口,根据农民需求选派“科技特派员”90名。

5、加强农业科技项目建设力度,年内申报并争取立项农业科技项目2个,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6、适当放宽专业技术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对在乡镇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时,免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年内推荐上报省、市评审各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280名,其中副高20名,中级80名,初级180名,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总数达到3400名。

7、考录40名乡镇机关公务员,选拔23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纳入乡镇干部管理范围,占用周转事业编制;选拔15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安置10名市上选拔的“三支”服务人员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逐年扩大少数民族选调生的比例,增加向少数民族乡村分配选调生的比例。

8、根据全县工作需要,分配国家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150名左右,为乡镇畜牧站考录工作人员10名左右;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全省5000名教师、5000名医务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工作,力争录取100人左右。

9、为教育、卫生、畜牧、林果、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引进急需本科以上毕业生20名,选派15名优秀专业技术人中进入高等院校进修学习。

10、向省、市申报1-2个项目作为甘肃省高级专家对口帮扶项目,配合市上完成国外智力引进工作。

11、培训农业管理干部、星火科技带头人、星火致富能人、乡镇企业技术骨干等1500人,全县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达到3500人。

以上工作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农牧局、县卫生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科协参与实施。

(五)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及劳动力培训工程

1、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万人,其中:种养加能手700人,农村技能型人才700人,绿色证书培训500人,农民工培训1500人,科普性实用技术培训1.7万人。

2、完成以有就业意向的中青年农民和初中、高中毕业未能升学的“两后生”为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5万人。培训内容主要为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通过培训后输出率达到85%以上。

3、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技术鉴定,年鉴定人数达到300人。对农村有一技之长的农民组织开展技术职称聘审工作,年聘审30人以上。

4、新建农村劳动力示范性培训基地2个。

5、建立农民工培训人才资源库,做好农民工培训信息服务工作,定期调查公布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

以上工作由县农牧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扶贫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参与实施。

(六)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加大乡村、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力度,年内新建6个乡镇文化站,50个村文化室或农家书屋,实现13个乡镇均有综合文化站,并配齐文化专干,80%的村有文化室或农村书屋的目标。

2、持续推进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5乡镇建成文体活动站,10村建成省甲级篮球场,“一村一场。“一乡(镇)一站”、“ 一村一场”(篮球场)率分别达到100%、25%以上。

3、加强乡镇、社区文化专干和农村文化人才的教育培训,举办乡镇、社区文化专干、农村文艺骨干、文物管护等培训班,培训农村文化人才60名,培训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名。

4、开展“全县优秀文化辅导员”、“优秀文化志愿者”和“民间艺术大师”评选活动,全县评选文化活动先进个人20名。

5、制定《**县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办法》,组建“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委员会”,对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做出贡献或有特殊技能的农村实用文化人才进行职称评定。

6、培训基层“村村通”工程技术人员和电影放映人员20名。

以上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体广电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参与实施。

(七)农村政法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选送1-2名优秀干警到市直政法部门挂职锻炼。

2、选派5名乡镇政法干警到县级政法机关挂职锻

炼。

3、举办1-2期业务培训班,培训业务人员150人以上,开展业务比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动态环境下打击、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能力。

4、集中培训业务骨干20名,培训基层政法干警40 名(公安派出所干警23名,法院审判人员3名、人民陪审员3名,司法助理员11名),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

5、完成学历再教育30名。

6、全面推行法律职业资格任职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政法干警参加司法考试。

以上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参与实施。

(八)少数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1、1、培训少数民族乡村人才300人,其中:种植能手80人,养殖能手80人,农民工80 人,经营能手40人,乡村教师、医生20人。

2、少数民族人才库总数达到150名。

3、民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达到15名。

4、“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向民族乡村分配2名。

5、少数民族职业教育人数新增50名,实现就业35人。

以上工作由县委统战部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农牧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参与实施。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强化领导力量,安排专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制定工程实施计划,采取得力措施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县委人才办和各工程实施牵头部门都要建立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计划落实。

㈡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完善“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投入机制,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的农村人才开发投入体系。继续实施各类农民培训项目,进一步整合涉及农村人才培养的各类资金,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争取县财政预算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农村人才开发、引进、教育培训和各类人才表彰奖励。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农村人才培养、发展农村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并依法享受相应权利。

㈢创新工作形式。不断创新工程载体,努力开展六项主题活动,进一步扩大“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内涵,推进工程不断深化。“六项主题活动”即:推出一批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示范基地,组建一支农村主导产业发展专家服务团,选派农口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包抓一批农业产业示范点,开展一次县级领导联系骨干人才集中活动,开办“**人才风采”电视专题栏目宣传一批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人才,表彰一批农村优秀拔尖人才和党员致富带头人。

㈣强化督促检查。各子工程牵头实施部门要制定“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考核办法,每半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查漏补缺,整体推进工程实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报告制度,于6月中旬和12月上旬,将本部门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情况上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报送工程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便掌握情况,加强指导。

第三篇: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工作计划(农机)

**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24年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上报2024年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县委2024年“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的意见》中的重点“围绕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重点打造五个基地、创建两个示范区、建成四个中心、强化三项支撑”及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24年省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编制了全县农机系统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市、县农村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一号文件精神,以加强农机化教育培训作为推进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以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训农机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为目标,以农机化技术培训为内容,优化教育培训队伍,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机化人才队伍,促进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为建设现代农业和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建设一支学风优良、技术过硬、创新能力强、支撑有力的科技人才队伍,保障先进实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机具的快速普及应用。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讲诚信、会操作、善经营、能致富、保安全的农机作业服务人才队伍,保障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全县农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对现有的4名农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再培训,结合农机化科技项目的实施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赴外学习,拓宽农机专业技术的技术视野,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机专业技术进行职称评聘。

(二)全县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农机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完成农村劳力技能培训481人,其中,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266人,农机维修工78人,农机实用技术人员137人。

(三)人才队伍建设培训重点内容。一是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针对农机化新技术新模式普及应用的需要,加快对农机科研推广等技术人员的培训步伐。培训内容是结合当前重点推广的农业生产技术和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质量投诉、技术标准和维修技能及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二是加大农机操作人员培训。针对快速增长的农机装备和农民对驾驶操作及维修技能的迫切需求,加大农机驾驶、维修、农机实用技术等作业服务人员的培训。特别要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提高农机手驾驶操作技能,并严格要求农机操作人员取得法定证件,保障农机

安全生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县农机局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局长张汉雄为组长,副局长岩培银、曹克俭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培训计划制定、任务分解、组织协调、信息反馈、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在对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采取专业技术人员包乡挂片,驻点指导等办法,充分发挥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培训教材建设,编写或选用通俗易懂、规范实用、适合农村劳动力技术技能的培训教材。

(三)整合各类项目培训资源。将2024年计划的实施的各类农机化项目中的培训资源加以整合,充分利用项目资金,开展扎实的且有很强针对的农机化技术培训,力求取得培训实效。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第四篇:漳县职专“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简单2024.04

漳县职业中专“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

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基地简介

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创办于1988年,是一所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融劳动力技能培训、电大、教师进修学校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学单位,现为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同时也是县城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县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县妇女劳动力培训基地和清华大学远程培训教学点。

学校占地面积80亩,建筑面积15500㎡。现有教职工97人,教师中副高职称8人,中级职称33人;教师学历合格率为84%;有专业课教师32人,教师中有党员14人。学校现有中职在校学生1118人,开设电子技术应用、医疗护理、计算机、汽车运用与维修、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施工等专业。

在县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学校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新农村旅游人才培训力度,形成了以漳县职业中专为中心,辐射乡镇、村的农村人才培训网络体系。截止目前,我校培训完成各级各类培训3330人,其中漳县“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培训1750人,“两后生”培训750人,甘肃省劳务品牌培训480人,创业培训300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50人。

2024年,我校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实施“双联”行动人才支撑计划,充分利用好已争取到位的漳县“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加大对培训资源的整合力度,集中培训力量,进一步提高培训成效,切实做好漳县“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工作,促进全县劳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五篇: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

济建质安监字[2024]21号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新

农村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 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24‟69号)和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鲁建建字„2024‟15号)的精神和要求,我委制定了《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新农村建设

工程

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24‟69号)和山东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鲁建建字„2024‟15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要严格执行规划许可、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第二条 参加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等企业应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承揽业务,不得有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拖欠工程款等行为。

第三条 严格执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其中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及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盯靠在施工现场,确保现场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监理单位对非受控的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四条 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都要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结论进行签认。

第五条 加强对原材料进场的质量控制。对砌块、钢筋、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电线电缆、水暖材料等重要建筑材料严格执行规范的复试要求,坚决杜绝先使用后试验的情况。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进场验收的职责,对表观检查明显存在问题的材料进行跟踪落实,认真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不合格材料予以清退出场。第六条 施工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组织好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第三章 工程质量

第七条 桩基、复合地基、强夯地基、置换地基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承载力及有关施工质量的检测、检查,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按规范要求对桩底持力层进行勘探。

对检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参建各方要及时查明原因,拿出处理方案,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地基基础的安全。

第八条 地下防水工程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等级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降低防水等级要求。

第九条 钢筋分项工程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满足《GB50204-2024》2024版的有关要求。3.盘圆钢筋调直后应再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坚决杜绝“瘦身钢筋”在工程上的使用。

4.箍筋加工时弯折角度、平直段长度符合规范要求。受力钢筋搭接长度、锚固长度,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措施到位。

第十条 现浇混凝土结构施工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拌混凝土进场按规定进行交货检验。2.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留置混凝土标养试块和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试块,确保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3.对现浇混凝土结构采取及时有效的养护措施和控制现浇板裂缝的措施。

4.现浇结构的质量缺陷应按照规范及验收标准的要求及时处理,尤其对严重缺陷应会同设计单位拿出处理方案,并进行隐蔽验收检查记录。

5.严格执行经审批的冬季施工技术方案。

第十一条 砌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体工程的预拌砂浆进场按规定进行交货检验。2.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留置相应试块,确保工程实体砂浆强度满足设计要求。3.砌体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4.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界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5.承重墙和填充墙的拉结筋设置符合有关规定。6.填充墙砌体超长、超高时抗震构造措施符合设计要求。

7.砌体的抗裂构造措施符合《山东省住宅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措施手册》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对屋面和有防水构造要求的房间地面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蓄水试验。

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分户验收的有关要求对防水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细致的验收,发现问题马上落实整改,确保防水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 对外墙保温、屋面保温、门窗、暖通系统等涉及节能的构造和设施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执行,禁止擅自变更降低设计节能等级。

对外墙和屋面的保温材料严格执行进场复试的有关要求,重点把控燃烧性能的检查检测,不合格材料坚决禁止使用。

第十四条 电气安装导线敷设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要求。

1.电线导管不得出现扁折、断开,管路不通情况。2.塑料导管材质符合有关复试要求。金属导管壁厚符合要求,焊接接口及管口处理符合要求。电线导管内不得存积水或杂物。

3.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符合规范要求。

第四章 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 基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工程应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对深度超过5m的深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其安全专项方案应经专家论证后方可施工,并严格执行论证后的施工方案。

3.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4.应按要求及时对基坑进行回填。

第十六条 模板及脚手架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模板工程应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荷载15kn/m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模板支撑系统,安全专项方案应经专家论证,并严格按审批方案组织施工。22.脚手架应按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对搭设高度50m以上的落地架及20m以上的悬挑架,其安全专项方案应经专家论证符合要求后组织施工。

3.模板及脚手架支撑体系搭设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 现场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设备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产权备案和办理使用登记;拆装前应按规定进行告知。

2.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3.严禁起重设备违规超载作业。

4.起重设备作业前应按规范要求试验和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

5.起重设备基础地耐力和排水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6.产权单位应按规定派专人定期检查设备使用状况。

7.设备拆装、加降节和附着作业时,应按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方案;作业中监理应按规定进行旁站。

8.设备起重臂覆盖道路、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应按规定进行可靠防护或安装工作空间限制器;群塔作业应按规定安装防碰撞装置。

第十八条 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电小于安全距离应按规定搭设防护措施。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配电系统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潮湿作业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4.按规定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等进行定期检测、调试。

第五章 文明施工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2.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3.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的宿舍食堂及卫生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宿舍人员不超过16人。宿舍必须设置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

2.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3.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4.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数量设置。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各项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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