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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药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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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涉性药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开展涉性药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保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药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保健食品正常流通秩序,分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涉性药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有力,明确职责。分局成立涉性药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分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监管二科、监管三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实施,制定了《 开展涉性药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根据方案和辖区内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监管三科负责辖区内对零售药店、药品批发企业进行检查,监管二科负责辖区内性保健品店、保健食品专营店、超市进行检查。做到责任明,有利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把握宣传,正面引导。强调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同时,充分利用发宣传传单、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开展警示宣教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识别、购买和使用,督促销售企业经营正规涉性药品和保健食品,引导公众正确认知、识别、购买和使用涉性药品和保健食品。

三是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分局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督工作紧密结合,抓好监管执法与法规宣传的结合,以辖区内零售药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性保健品店等为重点,加强对

1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改善、增强性功能的药品、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突出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严格审查经营企业条件、资质及经营备案情况,同时加大对涉性药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整合资源,加强协作。自年10月以来,分局充分利用街镇委托执法人员及社会监督员的力量,织密监督检查、巡查、信息反馈网。同时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协作,加强涉性药品和保健食品违规宣传的整治。

五是重视举报、及时核查。分局在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社会监督员和消费者作用,一旦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立即开展调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

通过专项整治,净化了辖区涉性药品、保健食品市场,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也显著增强。目前,检查成人用具店11家、药店55家、保健食品23家。2

第二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普洱市药品安全水平,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24〕342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24〕57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市场监管,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促进我区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加强领导,制定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大对全区药品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近两年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进一步强化药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优化了医药产业结构,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截至今年3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11867人次,查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198个品种,标值14.3万余元;中药材、中药饮片11个品种46批次,130公斤,标值6566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户14户;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4起;查处违法药品广告36件。罚款24.6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行为,净化了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使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流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全国、省、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区召开了由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邮政等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动员会,进行了宣传动员,学习会议文件,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集中进行整顿规范,对全区涉药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严办,力求取得扎实成效。一是成立了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邮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全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区食药监局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食药监部门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工商、物价部门负责药品广告、价格的监测管理;质监、邮政、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做好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每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战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活动。由区食药监局牵头组织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在城区集中开展了“关爱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假劣药品展览”等宣传活动。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店采取挂横幅、发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发放《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手册》2024余册,《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5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宣传重点,明确宣传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药品放心工程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严厉打击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根据省、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药品放心工程,切实加大药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离石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专科、个体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卫生室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是: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生物制品流通秩序;驻店药师空挂、空岗等。重点品种是:过期失效药品、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准继续使用的药品;医疗机构自制制剂;非法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疫苗流通秩序、储存和质量;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牙科医疗器械、隐形眼镜、计生器械等;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二是加大药品监督抽验力度。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计划抽验为辅”的原则,落实《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抽验方法,加强对药品抽验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监督抽验中药材、中药饮片28批,不合格16批,抽验不合格率43%;抽验西药、中成药品87批,全部合格,抽验合格率100%。三是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特殊药品的流弊和滥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特殊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全面落实特殊药品管理的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既要保证特殊药品的供应使用,又要防止流弊的发生。既保障了临床病人的用药需要,又阻塞了非法购买麻醉药品现象,确保我区特殊药品的规范经营和合理使用。四是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为从根本上治理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危害,进一步加强对医院药库、药房的规范管理,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按照药品法律法规要求,统一印发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发放到各单位。要求医疗机构、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每次监督检查,购销记录是必须检查的首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等各项登记记录制度,基本解决了进药乱、乱进药、储存乱、管理乱、进药不规范的问题。对从非法渠道采购、购进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者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查假打假,决不让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坑害百姓。查出无品名、产地、调出单位中药饮片100余公斤。五是认真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治理。我局以零售药房和个体门诊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为止还未发现有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案件。六是开展医用氧使用专项检查情况。此次检查主要采取现场监督抽查和书面检查的方式进行,共现场抽查了2家医用氧生产企业,医疗机构18家,书面检查反馈34家。从检查的情况看,2家医用氧生产企业能严格按照GMP生产要求组织进行生产,辖区内的各医疗机构在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均有严格的程序和手续,其索取的相关企业资料齐全、记录完整,未发现有工业氧代替医用氧的情况。七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检查。2024年5月20日,组织召开全区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企业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同时,积极依托本地区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共同营造强有力的舆论声势。为进一步做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连续三次公布已掌握的明确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名单,共涉及品种302种、假冒批准文号304种,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在自查自纠阶段认真组织自查,一经发现,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共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3家,发现并责令下架产品186批次。八是切实开展邮寄药品检查。采取网格监管模式,严格审核把好药品查验关,强化收寄审查分片负责对辖区内的车站、邮局、货运托运部及重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不定期巡查,有力强化了对邮寄药品的监管工作。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为强化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和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通过集体认真研究、分析、讨论,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以及《案件协查制度》。一是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各职能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内容主要有:研究部署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源头污染治理和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整治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应急处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等。二是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该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的内容、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督查内容、督查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督查结果的运用以及督查工作要求六个方面,为扎实开展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有力的督促作用。三是制定了《案件协查制度》。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执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准确、有效,制定了《案件协查制度》。对在提出案件协助调查请求和承办案件协助调查时分别应遵循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的办事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提出案件协查的方式、制作《协助调查函》的具体要求、特殊原因和紧急协查的办法、案件协查资料的保密要求、承办案件协助调查的要求以及对案件协查的失职、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具体、全面、切合实际。该制度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区食药监局研究制定了医疗器械监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一是召开了由县直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二是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统一制作了《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规定》、《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仓储、养护、出库分发、维修淘汰管理制度》、《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植入(介入)器械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在继续实施全程监管的基础上,对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从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养护、出库分发、使用后消毒、毁型处理等各个环节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使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三是完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各种记录文书。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基本做到“各项记录完整,产品证照齐全。用后毁形彻底,临床使用规范”,严防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未经消毒、毁型流入社会。通过专项整治药品市场秩序,我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使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质量明显提高,药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建立起了药品监管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联合办案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四种工作机制。但工作还存在不足的地方,离上级政府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愿借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之机,继续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障全区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尽职尽责。

第三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江口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2024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地局与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江口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江府办发„2024‟26号)的要求,我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在深入”的工作原则,推进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与县上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有力维护了全县药品安全、维护了民生,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具体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我办高度重视药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江口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曾红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侯兴德担任,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药监股,将工作落实到职责人。

(二)强化服务,着力宣传。在该项工作的开展中,我办结合日常工作,建立了帮建促建制度和驻企联络员制度,通过适时走访,了解和收集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有力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企业了解了国家、省、市

有关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与部署,并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杜绝虚假广告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抓好标准化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原材料标准化种植基地,强化对调迁医药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支持和督促药品生产企业申报GMP认证,保证企业在调迁后的药品质量安全。

(四)支持本地医药产品进目录,加大地产配套力度。鼓励、支持并积极推荐我县医药企业将产品申报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加大对本地医药产品的地方产品配套工作力度,拓展了企业产品销路,减轻了老百姓用药负担。

(五)制定规划,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我局编制了《江口县生物医药产业提升发展规划(2024—2024)》,鼓励我县医药企业利用资源、品牌、平台和营销渠道等优势,大力发展我县医药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优化和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向园区调迁扩大规模、发展壮大,鼓励和扶持有实力的企业融资上市,解决发展瓶颈、提升全县医药行业整体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使企业更加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措施,同时也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为我县医药产业的发展谋划了未来。下一步,我办将按照《江口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江

府办发„2024‟26号)的有关部署,继续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企业发展环境,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规划和政策方面给予企业支持,促进我县医药产业提档升级、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江口县药品安全整治办公室

第四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24〕342号及省、市、县政府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局紧紧围绕药品流通、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指定整治方案

对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县上成立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生、工商、公安、药监、发改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司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确立了专兼职人员,落实了工作任务,明确了了工作责任。二是制定下发了《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细化阶段进度安排,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建立了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 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县政府每年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将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与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考评;建立保障机制,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指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药监、卫生、公安、工商、发改委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强化市场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两年来,全县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三)、广泛宣传,营造药品安全整治舆论氛围 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接近基层的原则,大力开展 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氛围。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集中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展示假劣药品,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待咨询群众6000余人次,播放药品安全知识10场次,并在各乡镇巡回举办农村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积极利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共上报药品安全信息3条。回收过期药品800余种。一个社会关注,各职能部门监管、群众全员参与的药品安全工作氛围初步形成。

(四)、加强检查,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销 售使用假药的违法行为,开展人血白蛋白、医用氧、义齿体外诊断试剂等医疗器械、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疫苗、基本药物、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多次专项整治活动。二是依法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的管理,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电视、小报、传单等形式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利用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用品、化妆品冒充药品上市虚假宣传销售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的“挂靠经营”、“体外循环”、“过票”等及利用互联网、邮寄、快递、托运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刑法修正案八》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由危险犯变为行为犯的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在整治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余人次,检查涉药单位户次,取缔无证经营家,查处假劣药余种次,货值余元,抽检药品个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份,查办案件起,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起,罚款余元。

二、今后工作计划

目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已从集中整治阶段进入总结验收评估阶段。我局将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完善监管措施办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为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建立药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检查总结提升监管水平。为进一步引申、巩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要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总结,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完善。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做到思想上毫不松懈,工作上更加扎实,逐一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以制度规范构建长效机制。认真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着力从治本上下功夫。

(三)、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药品监管工作涉及卫生、工商、公安、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互相配合支持,加强协作,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形成整治合力。

(四)、以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典型案例曝光、重点问题深度报道、发布药品质量信息等多种形式,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突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报道力度,形成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力。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五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我镇的药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根据《巴政办发明电【2024】86号》精神,明确了本次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工作步骤,并对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加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使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目标,加强协调。本次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入整治,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质量标准,严格药品市场准入审批,严格实施质量规范和质量追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全面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影响广大农牧民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人民群众的用药的安全感得到加强,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安全用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镇关注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精心组织,取得实效。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镇通过认真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一开展打击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是否存在无证销售药品和销售假劣药品的信息,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二通过在村、社区张贴宣传资料和通过健康讲座宣传邮寄假药的危害,预防外地邮寄假药的流入。

三继续加强“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打击力度。主要针对包装或说明书上标识有药品的成份,明示或暗示药品功能主治、适应症的假冒批准文号的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可疑产品进行检查,发现此类产品坚决予以查处。

四开展疫苗专项检查。我镇各医疗机构使用的疫苗均由县疾控中心统一配送,疫苗来源固定统一,渠道正规。运输、存储冷链设施设备到位,冷链完整。各医疗单位均配备有冰箱、冷柜等冷链设备用于疫苗储存,且均有完整的冷链温度记录。疫苗使用有登记,去向明确。医疗机构注射疫苗后都有完整的登记台帐,记录了被接种对象的情况,登记内容齐全,未发现有错登、漏登现象。

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案件查处。我镇无投诉情况。六加强宣传。通过各类途径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进行报导,扩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影响。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发现,我镇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总体良好,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镇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了我镇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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