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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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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的汇报

汶上县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化解工作的汇报

为深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推动我县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8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5‟70号)和全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债务数字已锁定,计划在2025年底前化解完毕。现把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的基本情况 2025年我县按照《关于开展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5‟18号)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基本摸清了债务底数。省市有关部门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进行了审计复核,并对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对应债权人情况逐笔进行了确认登记,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经核实,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余额为3628.43万元,其中:债务本金3563.73万元,贷款利息64.7万元。债务组成结构按照用途分类,基

本建设负债3420.16万元,教学设备购臵形成的负债202.87万元,其他负债5.4万元。按照债务来源分类,国内银行贷款23.38万元,银行金融机构贷款174.85万元,工程单位垫款2162.25万元,教职工借款83.25万元,其他个人借款354.45万元,其他应付未付款765.55万元,贷款利息64.7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如果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方法不当,势必会引发各方面的矛盾。为此,县政府高度重视,研究成立了汶上县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财政、教育、监察、审计、农业、人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督导、债务审核、数据录入和汇总上报,同时明确了各专业组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本乡镇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县乡两级专门工作机构的成立,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工作目标

召开全县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动员会议,印发了《汶上县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实施方案》,对清

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指导思想、清理核实范围、方法步骤及清理核实工作中需要把握的有关政策界限均作出了明确要求,对各乡镇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

(三)统一政策界限,严格工作程序

我县清理核实工作,坚持以账簿为依据,以债务债权单位的承诺和有关证明材料为附证,以项目学校为主线,以各乡镇财税所、经管站、教办为责任主体,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债务项目的审查核实方面,具体采取了如下措施:

1、直接认定法。对账面记录清楚、手续完备的债务,通过查看债务发生、付款等资料,直接认定。

2、债务对接法。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不能直接对应的债务,采用“对接法”。在确定首次借款是义务教育债务借款的基础上,从最初借款开始清理核对,按转借款时间的先后衔接起来,并查看相应支出,核实无误后按不大于首次借款本息总额予以认定。

3、债务削减法。对向银行和其他单位、个人借款形成的债务,采用“削减法”,实行本息分离,不将利息转本金,并将利息控制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之下,减少利息支出,严格控制债务规模。

4、倒挤法。对工程决算书、购臵合同,手续比较完备,但债务余额没有体现在账面上的债务,采用“倒挤法”,以决算数或合同数额减去历次还款数额,计算确定债务余额。

5、调查法。对于提供的资料比较齐全,但存在疑问的债务项目,通过调查有关债权人、证明人、实地查验后,予以认定或否定。

6、佐证法。对账面未登记但事实存在的债务,通过查看有关旁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有上访记录或法院判决书的债务项目。

同时,按照我县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的要求,为防止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虚报和漏报,确保清理核实质量,在清理、审核、锁定债务过程中,坚持程序、过程和结果“三公开”,经过清理的债务情况要进行公示,统一了债务公示格式,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要求各镇、村、学校把公示结果拍照存档。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

债务清理核实工作,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再加之以前各乡镇、村、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在债务认定上难度很大,如果有些虚假的债务项目被认定了,不但不能客观真实的反映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情况,而且会造成套取国家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也势必给今后的债务化解工作带来隐患。为此,我们在清理核实过程中,进一步严肃了工作纪律,明

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债务清理核实结果的真实完整。

一是对于清理核实地每一个债务项目,必须附有债务人、债权人、项目实施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据,相关当事人签字认可、书面承诺,每一笔债务项目须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证明人,并出具证明材料。

二是针对未入账的“白条”债务,明确规定各乡镇财税所、经管站、教办为责任主体,项目填报人为第一责任人,填报人对上报债务项目的真实性负全责,并填写保证书,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未填写保证书的项目,县审核组一律不予受理。通过这一做法,大大增强了每个填报人责任意识,收到了积极的效果,经统计,这类未入账的白条债务最初上报2025多万元,最后审核认定402万元,核减掉80%。

三、化债总体规划和资金来源

(一)总体规划。全县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2025年底完成。其中,2025年计划化解 2177 万元,占债务总额的60%;2025年计划化解 1451 万元,占债务总额的40%。

(二)资金来源。县财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切实化解债务提供财力保障。偿债资金主要从以下渠道筹集:一是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省财政下达的化解债务补助资金;二是从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其他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

偿债;三是通过盘活闲臵校产筹集偿债资金;四是通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途径筹集偿债资金;五是社会和民间自愿捐资赞助的偿债资金。

四、化债资金管理及工作程序

(一)偿债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偿债资金纳入县级财政专项中央政府资金特设专户统一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银行贷款、单位借款、个人借款和工程欠款等债务,由县财政从特设专户直接支付到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二)严格审批制度,规范偿债资金支付程序,建立债权人申请制度和偿债资金拨付审核制度。对于应偿还债务,由负债学校或单位根据清理核实情况开具偿债资格证明,债权人持偿债资格证明、有效证件、银行账户等材料,向县教育部门提交偿债申请。县教育部门要认真审核债权人资格及其申请偿债资金,及时批复债权人偿债申请,对债权人申请进行备案,并将审核批准后的债权人申请报送县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下达支付指令。对债务人的偿债通知,县教育部门的审核意见和县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实行主要负责人签发负责制。与偿债资金支付有关的手续要全部建档,妥善保管。

(三)明确偿债的优先顺序。在偿债时要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偿还逾期债务(指已过归还期限的债务),优先

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和工程队的债务,优先偿还因病致贫、遭受灾害的农村债权人的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对于尚未到期的债务,要耐心向有关各方做好说服工作,争取在此次化债工作中提前清偿。对于债务各方执意不愿提前清偿的债务,要预留足资金,待债务到期后及时予以偿还,不得再形成新的拖欠债务。

(四)实行偿债销号制度。依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建立债务偿还台账,逐笔登记债务偿还信息,做到偿还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同时,已销号的债务要通知学校等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化解债务程序和计划化解债务情况都应在对应的乡镇、村和学校等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债务发生时间、用途、数额、债权人、债务人、举报电话和受理部门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妥善处理“白条”等财务不规范问题。原则上,在发生债务时已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且有当事人双方及相关证人签字确认的“白条”,经过清理核实和公示无异议后,可将其视同合法债务凭据。其中,已审核确认可视同合法债务凭据且属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项目的“白条”,需到税务机关开税务发票(应纳税款含在偿债资金本金中,不再另行计算),并连同“白条”一并作为偿债的依据。对公示中有

异议的“白条”,根据公示情况认真进行再次核实,不符合规定的,予以剔除。对为骗取政府偿债资金而伪造“白条”和做假账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经济责任,涉嫌犯罪的,将其移交司法机关。

(七)建立健全债权债务资料。对每位债权人每笔债务的原始资料进行复印,建立从债务的形成——往来款项——多头付款——实际欠款余额等一系列完备的债务资料,并由债权人对已支付的款项进行确认,由所属乡镇政府、财政所、经管站对已付款项进行确认,避免因多头付款而造成债务不实的事例发生,确保学校管理债务与债权人债务余额相符,所有债务资料由县教育局归档。

五、新债产生的原因及影响

随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及“普九”债务的逐步化解,教育投入不断增加,经费保障水平将会得以大幅提高。但是由于我县属经济欠发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薄弱,基本建设任务大,内部配套设施匮乏。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近几年相继实施了危房改造、学校布局规划调整、校安工程、标准化学校建设等建设项目,使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但是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物质条件得到迅速改善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农村义务教育负债,这已经成为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据

统计,截至2025年底,全县新形成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总额2655.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1806万元,设备购臵形成的债务381.4万元,小型维修等其他方面形成的债务468.5万元。

(一)基本建设规模大,是形成新的义务教育债务的直接原因。由于我县多年来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薄弱,“普九”期间建设的校舍普遍设计标准低,部分校舍还存在结构缺陷,实施危房改造及校安工程的任务繁重,新建项目多,标准高,投入资金量大,所需资金则由省、市、县、配套完成,而县、乡财政财力拮据,配套资金有限,建设项目又要按期完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普遍的做法只能是想方设法赊欠工程款,导致旧债未还又添新债。

(二)内部配套设施投入的增加,是产生新的义务教育债务的重要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原本匮乏的教学仪器设备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教育教学的需要,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校园网络等硬件建设已经成了当务之急,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目前无法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学校的硬件投入只能靠举债来实施。

六、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几点建议

(一)政府牵头,规范程序,合理处置布局调整的教育闲置资产,增加偿债资金来源。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中教育闲臵资产处臵方面,建议出台有关文件,按照国家关于行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快农村教育闲臵资产的处臵。将农村撤并学校的闲臵资产进行处臵变现,所得资金应全部或大部分用于偿还学校债务。同时,适当考虑村民的前期投入,合理分配收益。

(二)多方努力,积极配合,共同营造推进农村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在当前农村教育发展过程中,需要社会各方面、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索债强迫学校停课、将师生逐出校门、封堵学校教学生活用房等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严肃处理。各部门要以教育发展的大局为重,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积极为教育事业发展“减负”。不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努力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评比,不给教育增加额外负担。

(三)开源节流,避免浪费,加强教育自身的资金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合理安排各类学校办学规模。要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教育经费的有效使用。坚决制止新债务的发生。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村中小学不得举债建设”的规定,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需求问题。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盲目搞建设、上项目、借新债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坚决制止发生“一边清理老债、一边产生新债”的现象。

七、村级社会服务需求与供给情况

(一)我县广大农民对政府和社会服务的要求非常迫切,内容也具有广泛性和多层次性,当前农民需求最强烈最现实的社会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改善生活环境。广大农民迫切希望改善居住条件、生产生活环境,改变脏、乱、差的状况,提供便利的交通设施,优质的供电、供水、通信等服务。

2、农副产品销售服务。他们希望帮助销售产品,建立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帮助农民直接销售产品尽量拓宽销售渠道。

3、农民信息服务。农产品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信息、致富信息、打工信息、种植业结构调整信息、农副产品销售信息。

4、农业科技服务。希望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多提供一些“特色”科技服务,如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绿色食品等,据此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

5、农用物资服务。希望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农用物资,特别是化肥、种子等乱涨价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打假、打劣的工作力度,认真查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纪案件,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6、法律服务。外出打工、经商的农民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社会能够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

7、社会保障服务。迫切需要改善农村就医条件,亟需

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希望提供农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全覆盖,逐步提高保险比例。

8、政策服务。希望加大惠民政策投入力度,提高粮食直补、家电下乡、农机补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资金扶持力度。

(二)县政府和村级组织在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方面提供了以下社会服务: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我县计划完成97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力争用3-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今年,全县已开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26处,整合村庄158个,涉及人口近20万人。目前已竣工住宅楼117栋,80多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0.92亿元。积极推动城乡一体的交通、通讯、光纤、能源、给排水、环保等建设,着力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环境脏、乱、差状况,形成县城、乡镇、农村社区等不同层次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不断缩小城乡基础设施配套的差距。继续实施“村村通”工程,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信息等网络建设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公共设施的城乡对接和共享。新型农村社区配套同步建设包括社区管理、文化大院、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民政救助、社区警务、生活(生产)资料超市等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有效改善了农村

生产生活条件。

2、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围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大力实施惠民行动,着力构建惠及全民、富有特色、功能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整合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臵,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促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础网络、公共资源的共联共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99.51%。加大对农民的就业培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转移15万多人。建立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低保、五保和困难群众救助全覆盖。农村低保覆盖率达100%、五保集中供养率达80%。

3、坚持发展现代农业,努力促进农民增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坚持市场拉动、示范带动,以发展高价值农业、现代设施农业、生态观光农业、循环节能农业为目标,大力推进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发利用沼液沼渣,推广绿色、有机、高价值作物种植,形成以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农业、工业、旅游三产互动,促进农民身份逐步向产业农民、技术工人、农村经纪人、商人转变,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4、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特别是新型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健全了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事制度等,积极推进村务公开,确保群众满意。通过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更广泛的村民自治,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深入调查了解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所想、所需、所盼、所求、所忧、所虑,搭建干群共建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平台,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人心。

目前,各级政府和村组织社会服务供给水平在逐步加强,仍然无法满足农民的全面需求。农业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如农业机械化水平偏低,交通和通讯设施落后;许多地方的水利设施因维修经费短缺,丧失了抗灾抗旱的基本功能。公共卫生医疗供给不足,质量相对低下,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不齐全,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新农村建设资金严重不足,财政投入力度有待加强

第二篇: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情况汇报

***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情况汇报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资金的兑付管理工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加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管理的精神和县政府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我县偿还债务情况汇报如下:

一、偿还债务基本情况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的范围及主要内容,我县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领导小组组织监察、财政、审计、教育等相关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校“普九”期间债务进行了核定认定,并经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领导组办公室批复,最终确定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总额904.1454万元。其中:“普九”债务902.2460万元,利息债务1.8994万元。

在偿债过程中我们遵循以下顺序:优先偿还农村“普九”债务;优先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和工程业主的欠款;优先偿还因病致贫、遭受灾害的农村债权人的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

我县于2025年3月上报市化债办《***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并经市化债办批复,同意实施。7月我们又制定出台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兑付实施方案》。

为了能够有效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增债务的发生,我们在开始着手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时,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制止发生农村义务教育新增债务的实施意见》。

在得到市化债办批复我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后,我们由县化债办制定出台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计划》,在化债过程中,我们认真遵循工作计划中的实施时间,确保我县化债工作能够在9月底前顺利完成。

债务偿还时,我们首先由各乡镇在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再核实,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乡镇府提供公示说明,对所公示的项目在公示期间,是否有群众反应,是否有在清理与化解期间还债的行为进行有效说明。对乡政府提供可以偿还债务的说明后,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经债务人、债权人、乡政府、所在区校、审计局签字盖章后,提交县化债办,化债办审核后,由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偿还协议书》,化债办根据债权人的《还款申请》,编制债务偿还清册,递交县财政局国库股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国库股按偿还清册中的债权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金额从“财政特设专户”直接支付给债权人。

上级核定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债补助总额为904.1454万元。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实际到位补助资金562.12万元,省财政到位补助资金189.16万元,市财政到位补助资金45.3万元。县财政应配套45.3万元全部拨入县级财政特设专户。

我们在偿债过程中,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化债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截止目前我县共偿还农村义务教育282笔,261个项目,共计683.66万元。

下面就我县化债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简要介绍如下:

(一)进一步对锁定债务张榜公示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由各乡镇统一组织,分别于所在项目学校和债务单位重新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在学校和所在村进行交叉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各乡镇要向化债办提供公示照片。为确保债务的真实性,对群众有异议的债务,化债办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公开调查结果。在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偿债资金的兑付。

(二)成立审核小组。

县政府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化债资金兑付审核小组,主要对有反映、有异议或造假、伪造、虚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等情况进行审核认定,以确保债务的真实性。

(三)债权人填写偿债申请。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经重新公示无异议后,由债权人按要求填写一式三联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还款申请审核表》,连同证明债权人身份的有效证据(身份证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银行账号,由债权人和债务人两方填字后,由乡镇、区校、审计局签署具体意见(县城小学及县直中学义务教育债务由区校、审计局、文教体育局主要领导签署具体意见)。签署意见后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还款申请审核表》一份审计局留存,一份文教体育局留存,一份化债办留存。

(四)签定偿还协议书

根据审核后债权人的申请,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偿还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债权人、债务人、化债办各持一份。

涉及私借公用的银行贷款,债权人确定为银行的,由债务单位、银行和借款人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债务人、借款人、银行、化债办各持一份。

(五)县财政将偿债资金直接支付到债权人

化债办根据债权人填写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还款申请审核表》,编制《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清册》,递交县财政局国库股审核。国库股审核无误后根据偿还清册拨付偿债资金。

债权人领款时,需本人填制“领款单”,并提供借据或欠条原件,化债办在借据或欠条原件上加盖“×年×月×日县财政直接支付偿还结清”条形章,统一收回后放入化债档案。属工程类欠款需提供缴税发票。化债办填发《***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销号通知单》传递给债务主体单位或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六)建立债务台账和监管系统。化债办根据已复核认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数额,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台账,逐笔登记债务项目名称、发生时间、金额及债权人基本情况等。同时,将债务的偿还情况及时录入中央、省、县三级联网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实现债务的实时动态管理。

(七)实行还款销号制度。化债办依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与县财政国库部门及时交换偿债资金支付信息,做到每偿还一笔债务,就注销一个欠债号码,并在“普九”债务台账和债务监管系统中逐笔登记,即“偿还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已销号的债务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确保债务清偿工作有据可查。

二、化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县赤泥洼乡下马城学校,在2025年债务清理上报时,债权人为王仲全,债务人为赤泥洼乡人民政府,债务金额48991.02元。该债务项目是1999年王仲全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赤泥洼乡政府签订了修建下马城学校教学楼工程合同。2025年与王仲全合伙人王月平将王仲全及赤泥洼乡政府起诉至县人民法院,根据(2025)年静民初字第54号判决书及(2025)忻中民终字第473号判决书中,“王仲全应付给王月平工程款51377元,此款由赤泥洼乡人民政府从王仲全的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王月平”的要求,赤泥洼乡于2025年在县法院的协调下与王月平签订了付款协议,并于2025年年初从赤泥洼乡经费户中转给法院30000元付给王月平,剩余21377元,按法院协调意见于今年底前由赤泥洼乡还清。(二)鹅城镇西河沟村修建学校债务,债务人为西河沟村委,债权人一个是原平市晋炜常庄锅炉厂,金额为12万元;另一个是忻州市国新建安工程处焦世红,金额为67.8万元。该村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李文亮于今年4月份被公安机关拘役至今,鹅城镇无法确认经过两年多时间,西河沟村委是否偿还过这两项债务?偿还的金额是多少?现在该村的财务正在县纪委调查核实,但不能确定是否有账外还款的做法。

鉴于以上事实,这种债务应如何偿还。

(三)在偿还债务过程中,有的债权人身份证由原来的15位新增到18位;账号由于农村信用社2025年系统升级,原在该金融机构开户的债权人的账号现在都不能使用,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操作?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系统中数据能否变动?

第三篇: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责任书

汶上县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

债 务 责 任 书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顺利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按照《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2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5]18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25]2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农改[2025]5号)等文件精神,现与你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本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任务

经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你乡(镇)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前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总额为万元。根据有关要求,你乡(镇)要在2025年底前化解全部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逾期化解部分不予补助。

二、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奖金的筹集和管理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管理”的原则,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责任主体为地方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补助办法〉的通知》(财预[2025]26

号),上级财政对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给予适当补助,你乡(镇)要认真抓好责任落实。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5]28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25]13号)规定,偿债奖金要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中央和省财政化债奖补资金将根据各地化债总体规划和偿债计划按比例直接支付到县级财政中央专项奖金特设专户,市县承担的化债资金要及时拨入特设专户。要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偿债奖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准确全面掌握债务化解情况,确保偿债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三、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偿还销号制度

你乡(镇)偿债主管部门要与县财政(国库)部门及时沟通偿债奖金支付信息,逐笔登记债务偿还信息,做到偿还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并定期向省财政厅报告有关情况。对已销号的债务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相应的会计账务处理。

四、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在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同时,你乡(镇)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25]3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核实农

2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5]18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财农改[2025]2号)等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长效机制,严禁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要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不留经费缺口。要合理制定义务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源头控制,学校基本建设要与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要进一步规范各地和有关部门的行为,严格控制出台各种新的教育达标、升级、评优和超规模建设的文件。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学校基本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申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县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未经批准、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要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将农村义务教育举借新债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五、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考核验收制度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完成后,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你乡(镇)化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如提前完成化债任务,可主动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考核验收申请。若考核验收不合格,县财政局将按一定比例扣回补助奖金。

六、严肃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纪律

你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化债工作顺利进行。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化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化债工作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造成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以及产生新债的,将在全县进行通报,追回相应补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存汶上县人民政府(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你乡(镇)人民政府各一份。

汶上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

签字:签字:

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

第四篇:关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情况汇报

我区原系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县级娄底市,至1999年更名娄星区。XX年底,全区总面积为487平方公里,总人口为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24.5万人(XX年成立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把西阳乡全部、杉山镇和涟滨乡的部分村划出单独管理,其中农业人口为3.5万),中小学121所,在校学生83052人,其中小学生51065人,初中生30784人。在职教职工6909人,校舍总面积325.4万㎡,学校建筑面积64.5万㎡,固定资产42273万元,总负债25543万元。于1995年通过省“两基”验收。

一、党政重教,教育事业良性发展

我区历届党政领导对教育工作均十分重视,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了以“五项制度,”为核心内容的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了区委、区政府定期义教育制度、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现场办公制度、人大、政协定期视察教育工作制度、区直部门定点支教制度、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制度。努力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了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XX年—2025年,全区累计教育投入1.8829亿元,保证了“两个比例,三个增长”。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对职能部门进入学校检查实行审批,建立和完善了学校准入制度,采取措施确保教师待遇落实,全区教师工资由政府统筹,按时足额发放,学校d级危房基本完成改造,学校配套建设明显加强,大规模兴建教师村,有好破解了教师“住房难”的问题,全区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学校管理与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也比较满意。近几年来,我区教育工作共获得国家级先进5项,省级先进17项。

二、市、区改制,全区财政运转困难

自1995年以来,地级娄底市在困难中运行,为促进九年制义务教育在财力极紧的情况下实现两基达标,学校负债搞建设,特别是地改市设区以来,区级财政愈来愈困难。主要是地改市后,原有主要收费职能的部门大多数上级收到了市级收入规模太小,收入来源很少,科目单一(如公安、国土、建设、物价、房产局等部门),耕地占用税、地国出让金、契税均上收到了市级。致使我区的收入来源单一,全区能进一般预算收入范围的非税收入仅有1900万元。而其他县、市的非税收入达2个亿,因而我区虽然在一般预算的财政供养人口人平财力。近年来,达到了1.81万元,但因我区的非税收入太少,综合人平财力还不如我市的困贫县—新化县。可能我区的综合有平财力在全省是最差的县级区。近年来,兄弟县市区学生人数逐年减少,唯独我区学生人数仍在不断增加。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政府每年花去一半以上的经费用于教育,但仍满足不了需要,偿还欠债的压力非常大。所以我区可以说是全省的教育强区,财力弱区。

三、认真组织,化债工作扎实有效

按照XX年年底中央和省市关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文件精神,我区迅速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工作班子与市化债办、审计组一起认真的自查摸底,逐校逐项进行审核认定,教育总负债25543万元,其中属于义务教育化债范围的有9280万元,“普九”欠债6986万元。我们在2025年的财政预算中已安排1658万元作为区级配套资金准备化解“普九”欠债。但省市下达我区“普九”化债补助指标后,各中小学及债权人感到空前失望(娄星区锁定“普九”债务6986万元,省补1094万元,市补353万元;市直锁定1318万元,省补206万元,开发区锁定224万元,省补171万元),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三次召集区人大、区政府、区教育、区审计、区监察、各中小学校长及债权人代表协商研究,区财政于2025年12月30日前已偿债2113万元(政府筹资1873万元,闲置校产处置113万元,付善正等43名债权人在2025年12月30日前得到40%的本金后,自动放弃127万元利息);于2025年3月第二次化解474.8万元。于2025年8月第三次化解1677万元。其中:王高华等60余名债权人愿意在2025年8月30日前得到全部本金后自动放弃约207万元利息。尚有2306万元锁定债务,我区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结合我区财政状况,我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15日向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呈送了《请求调整我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数额的报告》,并得到认可。由此我区调整的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数额核减二中、三中、四中、二小、三小、四小、五小共2305万元,余款为4681万元,至2025年8月30日实化解4265万元,尚有416万元计划于9月20日前化解完毕。目前区级可动用财力仅253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就占了21000万元),为发放XX年年、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适当补贴追加财政预算2720万元,“普九”化债2025年追加指标215万元,对保工资及运转都很艰难的我区财政,已是拼尽全力。因此,请求省财政在“普九”化债奖补资金中作特殊中的特殊照顾我区。

第五篇:化解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报告

乌苏市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自查报告

根据塔城地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塔地综改【2025】2号)精神,我市积极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自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

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市教育、财政、纪检委、审计局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成立了清理化解办公室。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化解办公室与市综改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化解日常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作到了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清理化解义务教育其他债务负总责;财政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债务确认、筹措工作经费等工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债务清理和进一步核实、报表统计、提供学校的相关数据等工作;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债务数据进行审计核查、锁定实际债务;监察部门主要负责监督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查处违反规定擅自举新债行为等工作。

二、加强培训,摸清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为扎实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市政府下发了《乌苏市清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25】216号),明确了工作步骤及任务、落实了责任,召开清理核实债务动员、培训大会,市财政局、教育局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化解的范围、内容、政策口径及债务利息的认定,各学校相应成立清理核实工作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有关责任学校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对学校的债权债务和应收应付款等情况进行彻底清理核实,对债权人、债务人、负债项目以及债务形成时间、数额、合同、协议等逐笔登记,建立档案。

三、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审计认定工作

我市建立债务台账和债务报表制度,建立债务清理核实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各学校在本乡镇、村、学校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审计局对学校填报债务情况的原始资料和财务资料逐项、逐笔进行审计认定,重点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面达100%。

经审计认定后的债务,进行锁定,并将原始资料复印件、汇总表、认定表报市综改办和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综改办将锁定的债务汇总报地区综改办,同时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的要求,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信息的录入工作。

四、严肃纪律,规范操作,确保偿债资金落到实处

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防在清偿过程中出现还“糊涂债”、“水分债”、“人情债”等问题,确保偿债资金规范、安全和有效。

根据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和地区综改办化债工作要求,我市认真组织,积极筹措资金,将偿债资金纳入义务教育特设专户管理。

我市2025年以前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余额为753.69万元,2025年以后债务2969.14万元;自治区要求先偿还2025年以前债务。在自治区补助资金未到位之前,我市积极筹措301.69万元,通过特设账户先期兑付债权人。自治区补助资金452万元于2025年11月24日到账后,我市于2025年12月10日之前通过义务教育特设专户全部兑付债权人,并及时召开了兑付大会,我市综改办、教育、学校等部门领导、财务人员和债权人参加了会议。在资金兑付时,对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严格做到系统数据和纸质数据核对一致;网上债权人信息与台账登记的债权人信息一致;付款数据与银行付款信息一致。在确认资金到达

债权人账户后,及时利用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对已支付的债务进行销号。

针对资金兑付情况,我局于2025年1月10-20日进行复查,采取两种方式检查,一是电话查询,对债权人收款情况进行核实;二是到学校,通过查看账簿、原始凭证等对偿还的债务进行核实。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已全额兑付,复查面达100%。通过复查,各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付款手续,并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保证资金的安全,未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偿债资金特设专户运行良好,管理规范,资金审核、销号制度完善。

市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通力协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确保了清债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在清偿债务过程中及时掌握、处理中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了清偿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工作健康有序进行。2025年底,我市顺利完成2025年以前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化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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