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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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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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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惠州统筹推进域内城乡义务教育

惠州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

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升级,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25〕4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提升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水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治理体系为重点,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等新要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增加城镇学校学位供给,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整体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助推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

(一)更好地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四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即: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学校。(牵头部门:市、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

(2)市、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镇、村规划时,应将配套建设完善的教育设施(包括义务教育学校设施和用地等)作为审查内容,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各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将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小区用地“招拍挂”时应同时公布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条件;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10000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5000户居住区,至少应配建一所小学。严格新建小区的规划验收,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不得组织验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义务教育设施用地和建设得到有效落实。(牵头部门:市、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发展改革、教育、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

(3)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4)实施“交钥匙”工程,规划要求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范中心、教师培训中心、教育教学科研中心)作用,切实提高村小学和教学点办学水平。(牵头部门:县(区)教育部门)

(5)深入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保持帮扶农村学校全覆盖,深化城乡结对学校联动管理、联动教研、联动考核,通过“捆绑”,强化城市学校的“连带”责任和农村学校的“跟进义务”,努力实现城乡学校“硬件”建设水平基本一致,管理水平基本一致,师资水平基本一致,学生综合素质基本一致。(牵头部门:县(区)教育部门)

(6)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直分辖区初中学校比例。2025年起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直分辖区初中学校达到55%,适当时机提高至60%,以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入优质高中的比例,引导生源均衡配置。(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7)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加强农村学校校长、紧缺学科教师、各学科骨干教师及班主任培训。(牵头部门:县(区)教育部门)

(8)对在校生规模不足 100 人的学校(教学点),要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牵头部门:县(区)教育、财政部门)

3.切实消除大班额。

(1)要通过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等项目,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均衡发展,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化建设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力争民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2025年达90%,2025年达93%,2025年达98%以上。新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具备标准化学校办学条件,否则不予审批通过。(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3)完善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标准,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牵头部门:县(区)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

(4)要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探索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路径,条件成熟时在更大范围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试点,形成引领示范作用。(牵头部门:市教育部门;配合部门:县(区)教育部门)

(二)统筹城乡师资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1.优化教师编制管理。

(1)贯彻执行省制定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学生规模和教育教学需要,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对农村边远地区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牵头部门:市、县(区)编制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

(5)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支教等途径和方式,推动城乡教师交流,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每学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5%,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

(6)积极鼓励和引导乡村志愿支教活动。(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财政等相关部门)

3.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加强市、县(区)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或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根据不同学科、不同阶段、不同层次教师专业发展和专业能力提升的递进式需求,按需精准施训,提高培训质量。落实教师、校长每5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培训。(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3)深入实施“强师工程”,加强名教师、名校长等领军人才和骨干教师培养,发挥领军人才、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4)鼓励在职教师提升高层次学历,对参加国家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的惠州市所属公、民办

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市、县(区)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4)将符合条件的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推进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牵头部门: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教育部门;配合部门:县(区)国土资源、财政等相关部门)

5.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

(1)合理确定县域内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实行岗位总量、等级、结构比例动态管理,逐步推动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健全教师准入制度,统筹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3)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相统一的有效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中小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4)认真总结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经验,全面推进教师“县(区)管校聘”改革,县级教育部门依法统筹县域内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培养培训、职务(职称)评聘、考核评价、流动调配等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县(区)

1初中1,950元/年/生,另外不分小学初中发放电子教育券补助200元/年/生。民办学校收取学费时按学期给予抵扣学费。如果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中包含课本费,则还要退还课本费。市和各县(区)可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适时适度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

(5)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发展改革部门)

(6)对随迁子女和本地户籍学生实行随机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保护。

(1)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25〕23号)要求,切实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牵头部门:市、县(区)民政部门;配合部门:市、县(区)教育、公安、财政、妇联等相关部门)

(2)要完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留守儿童变动信息。(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3)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一人一档”建立留守儿童学生

3营养改善计划,提高营养膳食质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财政部门)

(四)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教育治理能力。1.深化治理结构改革。

(1)要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标准和督导评估机制,切实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在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市级统筹,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学校考核,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多校区、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健全学校管理制度。

(1)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制,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完善家长委员会,推动社区参与学校治理,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品质提升。(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健全校长和班主任工作激励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一半计算。(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5(4)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5)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少年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6)针对农村残疾儿童实际,做到“一人一案”,切实保障农村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4.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1)县级教育部门要把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实施管理。严禁学校入学考试,严禁办重点校,严禁编重点班,严禁违规补课,严禁违规收费,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课时。切实做到依法治校、依规办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2)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及时纠正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办学秩序。(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综合育人质量。

7导教师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改进优异学生的培养方式,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机制,帮助学生学会学习。(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3.全面开展城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4年级和7年级学生(含民办)。监测学科为4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及科学,7年级语文、英语、数学及物理。监测时间为4年级上学期期末,7年级下学期期末。监测所用试题、调查问卷等,由市级教研部门统一组织,其中初中教育质量监测由市、县(区)教研部门统一安排,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以县(区)教研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市教育局随机抽样选校选班、统一测试流程、监督收卷与评卷、统一采集数据、统一监测评价。依据当年质量监测数据及中考成绩,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整体评价与分层次评价相对应的原则,将监测结果作为考核县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管理团队的重要依据之一。(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4.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1)实施“惠州教育云”工程,深化“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偏远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9(3)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督导评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覆盖率2025年达40%,2025年达80%,2025年达100%。促进各县(区)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牵头部门:市、县(区)教育部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学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切实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从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落实政府责任。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和本地城镇化进程,从促进惠州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纳入城镇发展规划。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1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书、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和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落实有关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义务教育工作情况。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主要措施落实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五)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等工作的综合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凝聚人心,统一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依法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要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和推广,使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第三篇: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国务院印发《意见》

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城乡义务教育二元结构壁垒到2025年将基本消除

《 人民日报 》(2025年07月12日 01 版)

本报北京7月11日电(记者张烁)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到2025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意见》明确了十项改革举措,一是同步建设城镇学校,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和足够的学位供给。二是努力办好乡村教育,合理布局学校,采取多种措施补齐乡村教育短板。三是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水平和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25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5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五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六是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七是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八是改革控辍保学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完善资助政策,防止因上学不便而辍学。九是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十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健全工作体系,促进健康成长。

《意见》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政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导检查,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第四篇: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根据《X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一)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结合我区“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和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社会变化,完善全区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在新城区配套建设中,按照省教育厅等6部门印发的《X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X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建设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积极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在财政投入、师资配备等方面重点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倾斜。深入推进对口帮扶,主城区和优质教育资源按照规划向农村薄弱学校优先辐射。原则上在我区办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确保特殊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残联,各镇街)

(二)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调整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并做好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要实施“交钥匙”工程,加快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新建居住区首期项目要与配套学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居住区,要统筹建设配套学校,确保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有关部门应当征求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不得组织规划核实、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结合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加快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或保教点,并严格规范权属确认、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各镇街)

(三)聚焦区域教育薄弱环节。鼓励优质资源向农村、城乡结合部、教育薄弱地区辐射,促进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尽快提升办学水平,有效缩小校际差距。鼓励通过举办分校、兼并、托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到2025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二、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一)坚持办学标准。按照省定办学标准规划建设新建学校。对现有学校,组织全面核查,逐一建立台账,对不达标学校,坚持一校一策、综合施策,使其尽快达标。其中,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的学校,按照中小学用地控制专项规划,在城镇建设改造时统筹优先解决。无扩大教育用地可能的学校,通过分流生源、控制办学规模等方式,确保校园建设、教育装备等达到省定办学标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二)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省定办学标准,核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教育行政部门及各镇街依法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各类考试测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签约录取学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其他费用。合理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行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物价局,各镇街)

(三)建立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扎实推进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工作,确保到2025年年底前全面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依托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建立班额定期监测、通报制度。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户籍管理和计生政策变化等因素,制定完善2025—2025年大班额防控规划,加大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留足教育用地,建立健全教师资源动态调整机制,满足教学需要,构建起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确保不出现新的大班额问题。(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编办、财政局、国土局、人社局、发改局、住建局,各镇街)

三、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一)培养学生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培育中小学生的创新素养,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穿到国民教育全过程。继续实施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工程,建好用好课程基地、校外综合实践基地。深入开展中小学科技创新活动,提升中小学生科学素养。开展多样化保护生态环境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保护环境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推进国防教育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不断增强青少年国防观念和居安思危的国防意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文明办、环保局、团区委、科协、人武部,各镇街)

(二)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深入开展阳光校园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锻炼一小时,每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创建校园足球等新的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到2025年,全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文体局、体育中心,各镇街)

(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考试评价研究与管理,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严禁公开成绩,不对学校、班级及学生进行排名。统筹控制学生每天书面作业总量。明确相关部门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职责,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重视家庭教育,建立家长学校,帮助家长全面学习家庭教育知识,系统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确立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综合育人格局。到2025年,以镇、街为单位建立家长学校总校,建校率达100%。(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文体局、妇联,各镇街)

四、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一)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风学风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条件、职后培训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加强师德宣传,树立高尚师德典型,弘扬志愿奉献精神,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强化底线约束,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明办、人社局,各镇街)

(二)增强教师业务能力。加强教师教育,进一步做好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把好教师“入口关”。完善区、校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建立教师培训档案,实施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重点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各镇街)

(三)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需求,逐步建立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使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盘活事业编制存量,用好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严禁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建立免费师范生招生、培养长效机制,持续为农村学校培养高素质的全科教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各镇街)

(四)健全农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工资管理长效联动机制,确保我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我区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全面落实农村教师津贴补贴制度。在核定绩效总量时,向农村学校适当倾斜。落实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通补助、短缺学科教师走教补助政策,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健全完善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津贴补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村教师教育培训的倾斜力度,选派骨干教师赴省内外高水平大学研修培训。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有条件的可由同级财政单列资金予以保障。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优秀教师进行奖励。落实县域统一的义务教育岗位结构比例政策,完善职称评聘政策,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稳定基层教师队伍,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加快推进农村教师学校驻地周转宿舍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将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支持农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在城区购买住房。深入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校长激励机制,合理确定校长绩效工资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住建局,各镇街)

五、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

(一)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完善城乡统一、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逐步提高。对农村超过

100人不足200人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按200人核定公用经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在校寄宿生的15%扩大到30%。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激励等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义务教育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教育局、发改局,各镇街)

(二)加大教育经费综合奖补力度。加强教育经费统筹协调,完善对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强化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制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各镇街)

六、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公平

(一)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城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公开学校空余学位、入学条件、入学程序等,通过信息平台实行入学申请登记。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

(二)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镇街、村(社区)属地职责,健全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镇街、村(社区)建立关爱帮扶台账,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在农村社区或学校设置留守儿童关爱室,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发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居民)委员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依法督促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务工父母定期回乡看望留守儿童。(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

(三)统筹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落实《X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和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启动实施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和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方法,实行“捆绑评价”,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学校考核。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一校多区管理模式,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推动区域教育整体提升。通过城乡结对、学校联盟、学区化办学、名校托管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开发、整合城乡校外教育资源,加大校外教育基地(场所)建设力度。坚持立德树人,扎实推进实施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不断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推动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联保机制,落实区级教育行政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加强城乡中小学信息化基础条件建设,全面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班班通,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通过“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方式,将优质教育资源推送到每个班级。(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公安局,各镇街)

(四)助力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一我区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争取市级教育经费支持,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条件。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规划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在我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助力探索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路径,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提升义务教育治理能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各镇街)

七、全力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

(一)重视校园及其周边安全管理。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学校安全保卫专职岗位设置,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制度。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排查和整治,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市、县、校监控三级联网平台建立后,积极对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健全“校园110”制度,强化警校合作、信息联动和快速应急处置,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综治办、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局,各镇街)

(二)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严格学生日常管理,密切家校沟通,及早发现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苗头,及时处置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强化教育惩戒和威慑作用,科学有效地实施追踪辅导。(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文明办、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妇联、团区委)

八、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高度重视中小学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学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全面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从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镇街)

(二)严格监督问责。将统筹推进我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作为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改革,建立我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机制。教育督导机构要开展督导检查,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各镇街)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各部门加大对新型城镇化规划、脱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制度、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等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和推广,使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各镇街)

第五篇: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城乡一体化

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城乡一体化

摘要:推进城镇化,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实现城乡统筹,实现人口、劳动力在城乡经济、社会结构的转移和调整,可促进和加快城市的发展步伐。要以高起点规划引领城市发展,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要着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要鼓励全民创业,积极发展县域经济,扩大县域规模。

关键词: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

中图分类号:F29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25)04-0023-03

中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要追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同时,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种种矛盾,更迫使我们认识到,原有二元体制架构下建立的城乡关系,已经到了必须调整的阶段。另外,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乏力、农村市场份额持续下降等问题,都进一步证明单纯靠在农村发展非农产业,靠分散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已经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经济多年内需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讲,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一方面是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在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同时,强化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动工农、城乡互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财力支持和动力源泉,调动农民参与农村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活力,实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另一方面就在于实施和完善推进城镇化,从而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实现城乡统筹,实现人口、劳动力在城乡经济、社会结构的转移和调整,由此也大大地促进和加快城市的发展步伐。也就是说一方面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但另一方面只有扩大城市,才能发展城市。为此,必须进一步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一、城市化发展现状

以吉林省为例,改革开放前期,吉林省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在全国均处于较高水平,但近年来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却相对缓慢,2025年全省农村人口1 45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54%,已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320万。也就是说还有一半多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二元结构分割现象较严重。其城市化的发展速度不仅低于珠三角、长三角以及京津唐等地区,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总体判断吉林省还处于城市化的初级阶段。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重工业占较大比重,劳动力的容纳能力有限。面对巨大的就业压力,城市难以大量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阻碍了城市化的步伐。二是小城镇发展较为缓慢。吉林省的城市规模结构以大中城市为主,小城镇数量少、规模小,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同时,小城镇基础设施落后,工业化基础薄弱,制约了农村人口的非农化进程。三是吸引外资能力不强。

二、城市化发展的趋势

就全国而言,在未来的10多年中,全国将有3.5亿农村居民离开农村,到城市定居,使城市人口从今天不足6亿增加到10亿,使我国成为有2/3城市人口的国家。新迁入城市的人口将主要分布在8个人口数量超过1000万的超级城市,和15个人口数量处于500―1000万的大城市中。另外,到2025年,全国至少会出现221个人口数量超过百万的城市。这一新的城市化进程将成为经济增长的巨大推动力。到2025年城市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目前的25%上升到33%。城市化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正是城市化推动了过去20年的经济增长,未来20年也将是继续这样。满足城市化所需要的基础设施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未来全国需要新建170个交通枢纽,需要新建总建筑面积超过400亿平方米的500万栋楼房,其中5万栋楼房的楼层超过30层。吉林老工业基地要实现全面振兴,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制定政策、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农民从束缚他们的土地中解放出来,这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像吉林省这样一个拥有2 700多万人口的省份,又有着像长春、吉林这样的特大型城市,要让更多的农民经过培训,从黑土地当中走出来,进入城市开始新的生活。因此,有必要使城市化水平至少提高到70%以上。目前,长春市城镇人口(不含所辖县、区)358.1万,驻长高校学生约50万,合计408.1万人。3年内应该达到500万,7年内达到700万,到2025年实现900万,这样,将会有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长春。每个市(州)再发展到50―100万,这就有500~900万,再加上40多个县,农村人口就基本上转移到城市中来了。那么,剩下的农业人口在原有的土地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富裕之路,就不会是纸上谈兵了。而农村人口转移出来后,城市的活力就增强了。对房地产的拉动也将大大增强。原来想买新房的,换个大一点的房子的,可把旧房子卖出去。旧房子卖出去,新房子就会有人买了,房地产业就好起来了。

目前,延边州正在根据吉林省政府批复的《延龙图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延龙图一体化战略,建设以延吉为核心的区域中心城市,以此作为推动延边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延龙图三市共享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投资200亿元,其中,延吉市长白山路向西延伸布尔哈通河西段综合治理等工程正在建设中;围绕扩大延吉发展空间,原龙井市朝阳川镇已整建制划归延吉市;三市经济实力进一步壮大,2025年上半年延龙图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5.9亿元,占全州58.6%。下一步将进一步抓好《规划纲要》的落实,做好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以及城市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延吉市北出口加宽、西部城区规范与建设、州新兴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三市供热、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一批先导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完成延吉市长白山路西段至朝阳川联络线路基工程建设,做好延吉至海兰湖至图们城际公路等工程前期工作。围绕产业同筹、交通同网、信息共享、市场共体、旅游同线、环境同治、科教同兴目标,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做好同城一体化发展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争取开通延吉至龙井城际公交线路,2025年底撤销延龙、仁坪收费站,构建日趋紧密的城市结合体。针对延龙图城市人口布局不合理、人口规模小的实际,在不改变现有城市框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延龙图三市特别是龙井市探索户籍制度改革的有效方法,力争使延龙图地区人口有大幅度增加。积极协调金融、税收、电信、邮政等部门,在延龙图三市实行同城管理,为群众提供便利条件,使群众享受到一体化带来的实惠。

三、城市化发展的措施

要创造条件,通过制定政策加快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破除城乡分割的体制性障碍,积极推进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的配套改革,实行城乡统一的以实际居住地登记的户籍制度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实现城乡资源共享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要加快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制度和承包地、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增加农民进城创业的原始资本。要继续加大对农民的培训,提高文化技能水平。

(一)要以高起点规划引领城市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必须有超前的总体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强化规划的龙头地位和刚性约束力。要从国家生态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高标准、高水平出发,规划设计城市的建设布局。

(二)要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重点是通过产业的发展,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规模的扩大、设施的完善、服务功能的齐全,增强集聚力和辐射力。加快发展覆盖城乡的社会事业,促进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方面取得突破,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如,近年来,通化市以建设区域经济中心、商贸中心、旅游服务中心以及宜居城市为目标,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利用BOT等方式,新建了绕城公路、城市立交桥,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了大规模改造,启动建设了一批大型商贸服务设施。目前,吉林省欧亚大型购物中心一期工程已投入使用,义乌国际商贸城、恒坤家居博览购物中心正在建设之中,长白山药谷物流中心,中东新天地购物公园、东润五星级酒店等项目也在2025年建设。这些重点工程的建设,使城市的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三)要着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要进一步做好大中城市的土地利用修编工作。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同时,加快城市向周边延伸,拉大城市骨架。通过各种类型的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特色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文化科技城等建设,通过引进和建设大项目,使之成为中心城市持续发展的新空间、区域经济的新增长极和现代服务业的新集聚区。

(四)要鼓励全民创业

只有全民创业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释放每一个城市市场主体的潜能,让全社会创造活力竞相进发,才能真正解决城市化的就业和发展问题。在发达国家每千人企业数量平均45个左右,发展中国家是20~30个,中国不到10个,吉林省为2.9个。反差非常大,所以大大限制了城市化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观念落后,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小进即满的小农思想、重官轻商的官本位思想等等,在许多人的脑子里根深蒂固。为此,要加大解放思想的力度,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造精神,从文化的根源上,培育创业文化,引导树立敢创、敢闯的创业信念和信心,鼓励敢于冒险、勇于开拓、艰苦创业的精神。要最大限度放宽市场准入,让全民创业有更大的创业空间,最大限度地加大对全民创业型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从战略高度认识经济发展的转型,推动从政府主导型经济向全民创业型经济转变。

(五)积极发展县城经济,扩大县城规模

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十分薄弱,因而更具有重大的发展空间。以工业化为主导,突出抓好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大力发展专业化产业基地,提高县城的承载功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域公路、饮用水、商业服务业基础设施,改善生活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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