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检查情况。
2、储粮情况。
二、检查结果
1、帐实情况。经实物检查结果汇总,截止2024年3月31日检查时点,共储有各种粮食64711吨,全部为早籼稻。
3、质量安全、仓储管理情况。经检查所储存粮食质量均符合国家中等粮食质量标准。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情况
三、存在不足
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3、瑶圩3号仓、9号仓,岗上积1号仓,黎圩7号仓,均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年久失修,属危仓改造对象。
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8号)、《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云粮法规发〔〕3号)和《西双版纳州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西粮〔〕35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全面检查县辖区内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我局高度重视此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于3月30日召开专
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要求各股室及国有企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经过努力,4月7日完成了我县粮食库存检查
工作。现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省、州粮食局关于做好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的部署和要求,为了确保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能顺利完成,积极做好粮食库存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成立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经县粮局局务会研究,成立了县粮食局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岩香远;副组长:胡灿云、者益群;成员:玉光罕、孙平、杨秀娟、毕荣、张劳、林敏、苏成、何俊飞、陶平、梁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于3月30日开始进行粮食库存检查,做到了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不走过场的原则。
(二)我局参照《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来进行粮食库存检查工
作的。
二、库存现状
县国有粮食企业两户,分别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和云南军粮供应站,共有粮仓8栋(间),分布于县城和乡镇,仓容吨,目前无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储粮,全县纳入粮食库存检查范围的粮食(原粮)共有吨,其中:地方储备粮(均为中晚籼稻)吨,地方(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吨,分别储存于县城、勐伴、尚勇、勐棒、勐润5个库点14个仓位。
三、积极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抽查工作
按照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于3月31日起对我县辖区内的收储公司、军粮供应站实物和账务开展自查、抽查工作,抽查工作于4月7日完成,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粮食库存数量情况。经检查3月末全县粮食检查时点统计库存(原粮下同)吨,其中:地方储备粮吨,商品粮吨;检查时点实际库存吨,地方储备粮吨,商品粮食吨;粮食库存品种分别为中晚籼稻、小麦,其中:中晚籼稻吨,小麦吨。
1、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10号仓(县城)、1-1号仓(勐捧)、4-1号仓(勐捧)、4-2号仓(勐捧)储存稻谷公斤,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2、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9号仓(县城)、1-2号仓(勐捧)、6-1号仓(勐润)、6-2号仓(勐润)、1-1号仓(勐伴)、1-2号仓(勐伴)、3-1号仓(尚勇)、3-2号仓(尚勇)储存稻谷公斤,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3、军粮供应站2号仓(县城)稻谷公斤,1号仓(县城)大米公斤,1号仓(县城)面条、面粉折小麦吨,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二)粮食库存账务检查情况。经
过核对,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三账账面数量基本一致。经检查,2户国企的账务处理符合规定,不同性质、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统计报表库存数据相衔接,表内关系平衡、表间勾稽关系正确,粮食库存分品种、分年限与统计报表中有关库存一致。企业统计台账健全、按规定保存。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情况。在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中,专人负责对储存粮食质量情况检查,经检查全县粮食都处于安全水份之内,质量全部达国标三级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质量合格率达100%。地方储备粮为宜存粮,粮食储存通风良好,无发热、霉变、结块、虫害等情况,粮食储存正常。
(四)县级储备粮轮换情况。轮换计划下达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符合政策规定,没有发现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
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四、今后努力方向及取得经验
一是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二是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粮食安全。三是规范对储粮的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库存粮食安全。
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在县政府领导关心支持和县局领导统一安排下,圆满完成了此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各股室和国有企业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积极主动、上下一致、密切配合,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开展顺利;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了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查方法和时限要求,在企业的积极配合下,我县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一、积极做好粮食库存检查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省、州粮食局关于做好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的部署和要求,为了确保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能顺利完成,积极做好粮食库存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成立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经县粮局局务会研究,成立了县粮食局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岩香远;副组长:胡灿云、者益群;成员:玉光罕、孙平、杨秀娟、毕荣、张劳、林敏、苏成、何俊飞、陶平、梁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于3月3日开始进行粮食库存检查,做到了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不走过场的原则。
(二)我局参照《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来进行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
二、库存现状
县国有粮食企业两户,分别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和云南军粮供应站,共有粮仓8栋(间),分布于县城和乡镇,仓容吨,目前无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储粮,全县纳入粮食库存检查范围的粮食(原粮)共有吨,其中:地方储备粮(均为中晚籼稻)吨,地方(县属)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吨,分别储存于县城、勐伴、尚勇、勐棒、勐润5个库点14个仓位。
三、积极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抽查工作
按照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于3月31日起对我县辖区内的收储公司、军粮供应站实物和账务开展自查、抽查工作,抽查工作于4月7日完成,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粮食库存数量情况。经检查3月末全县粮食检查时点统计库存(原粮下同)吨,其中:地方储备粮吨,商品粮吨;检查时点实际库存吨,地方储备粮吨,商品粮食吨;粮食库存品种分别为中晚籼稻、小麦,其中:中晚籼稻吨,小麦吨。
1、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1号仓(县城)、1-1号仓(勐捧)、4-1号仓(勐捧)、4-2号仓(勐捧)储存稻谷公斤,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2、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9号仓(县城)、1-2号仓(勐捧)、6-1号仓(勐润)、6-2号仓(勐润)、1-1号仓(勐伴)、1-2号仓(勐伴)、3-1号仓(尚勇)、3-2号仓(尚勇)储存稻谷公斤,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3、军粮供应站2号仓(县城)稻谷公斤,1号仓(县城)大米公斤,1号仓(县城)面条、面粉折小麦吨,检查与账面数吻合。
(二)粮食库存账务检查情况。经过核对,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三账账面数量基本一致。经检查,2户国企的账务处理符合规定,不同性质、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统计报表库存数据相衔接,表内关系平衡、表间勾稽关系正确,粮食库存分品种、分年限与统计报表中有关库存一致。企业统计台账健全、按规定保存。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情况。在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中,专人负责对储存粮食质量情况检查,经检查全县粮食都处于安全水份之内,质量全部达国标三级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质量合格率达1%。地方储备粮为宜存粮,粮食储存通风良好,无发热、霉变、结块、虫害等情况,粮食储存正常。
(四)县级储备粮轮换情况。轮换计划下达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符合政策规定,没有发现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四、今后努力方向及取得经验
一是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二是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粮食安全。三是规范对储粮的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库存粮食安全。
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在县政府领导关心支持和县局领导统一安排下,圆满完成了此次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各股室和国有企业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积极主动、上下一致、密切配合,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开展顺利;切实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了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查方法和时限要求,在企业的积极配合下,我县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2024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粮监督[2024]66号)和省、州、县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州商粮监督[2024]44号)的部署。于4月1日进行全面的粮食库存检查活动。通过努力,我县的粮食库存检查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准备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现将我县的粮食库存检查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购销公司是我县唯一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辖6个粮油购销分公司。现有库存粮食1458吨,其中代中央储备粮兴义直属库储备粮1377吨,企业自有商品粮81吨,其中中晚籼稻65吨,大米16吨。分别储存在城关粮站点的2号、5仓、3号仓和冗渡粮站的点1仓四栋仓库。
二、精心准备、周密部署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全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在我县的粮食库存检查自查工作中,各尽其责,组织统计、会计和保管员等相关人员布置粮食库存检查的具体工作,及时进行自查工作,力争做到“库贷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要求。
1、认真学习、领会精神。为了更好地搞好这次全县粮食库存检查自查工作,3月底组织统计、会计和保管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自训。深刻领会了这次粮食库存检查的意义,掌握了查库的要求、步骤和方法,为顺利地开展这次全县粮食库存检查自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投入资金按要求配置了特大容器、衡器、仪器等器材。
2、核对库存、规范账务。4月1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现有粮食库存进行了自查前的帐帐核对、帐实核对,库贷核对,做到规范化管理,并对粮面进行形态整理。
三、自查情况
4月1日,我们对县购销公司的库存粮食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实物检查情况
县购销公司储粮仓库3栋、粮食1458吨,其中代中央储备粮兴义直属库储备粮1377吨,企业自有商品粮81吨,其中中晚籼稻65吨,大米16吨。分别储存在城关粮站点的2号仓、5号仓、3号仓和冗渡粮站的点1号仓四栋仓库。其中:城关2号仓保管帐165吨为中央储备粮,中晚籼稻,2024年入库,实地测量计算数为163吨,差数2吨,差率0.7%,水份13.0%;城关5号仓保管帐787吨为中央储备粮,中晚籼稻,2024年入库,实地测量计算数为790吨,差数3吨,差率-0.5%,水份13.0%;城关3-1号仓保管帐58吨为企业商品粮,中晚籼稻,2024年入库,实地测量计算数为57吨,差数1吨,差率0.7%,水份13.0%;城关3-2号仓保管帐16吨为各乡镇救济粮大米16吨。冗渡1-1号仓保管帐267吨为中央储备粮,中晚籼稻,2024年入库,实地测量计算数为265吨,差数2吨,差率0.8%,水份13.0%;冗渡1-2号仓保管帐158吨为中央储备粮,中晚籼稻,2024年入库,实地测量计算数为157吨,差数1吨,差率0.7%,水份13.0%;冗渡1-3号仓保管帐7吨为企业商品粮,中晚籼稻,2024年入库,实地测量计算数为7吨,水份13.0%;通过实地测量检查4栋仓库的粮食测量误差率均在规定误差范围3%以内,属帐实相符。
2、账务检查情况
经查截至4月1日,公司统计帐、会计帐、保管帐粮食库存账面数均为1458吨,其中代中央储备粮1377吨,企业自有商品粮81吨,其中中晚籼稻65吨,大米16吨,与检查日实物库存完全一致。
四、自查结论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认为我县的粮食库存管理及相关工作基本符合上级的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粮食库存数真实,账实、账账相符。
2、储备粮管理规范,保管任务完成较好。
3、库存粮食粮情稳定,质量完好,安全。
4、企业无银行贷款扶持,自有商品粮经营量小,粮食库存少,建议为企业协调银行与企业之间关系,使企业的主营业务运转起来。
5、企业无县级粮食储备,建议增加县级粮食储备任务。
册亨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日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粮食局、有关粮食储备企业: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时点
检查时点为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种性质商品粮。
三、检查内容
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
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等。
四、检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按照归属地原则,各县粮食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并汇总上报。
市粮食局4月6—9日对县粮食局组织指导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各县粮食局,务必在4月6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市粮食局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五、检查工作组和具体分工
市局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文全 副组长:穆占有 成员:尚勇屹 李守玲 张正东 祁莉莉 侯慧克
检查科负责总体检查工作、粮食库存质量、储粮安全、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等情况,收集汇总表,起
草检查报告。
综合科负责检查库存保管帐、粮食库存年限、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和统计账务,储备粮轮换等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核实,汇总粮食库存检查汇总表,六、要求
各县粮食局,有关各单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真实、完整地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并作为汇总报表和各级检查组复查、抽查的依据。
通过粮食库存检查,各单位要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达到粮食库存底子清、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日前上报市粮食局。
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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