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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4年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简章(本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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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徽省2024年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简章(本站推荐)

安徽省2024年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简章

发布日期:2024-06-01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教师〔2024〕8号)精神,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2024年我省国家“特岗计划”4635名,其中初中特岗教师3112名,小学特岗教师1523名。特岗教师岗位设在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利辛县、霍邱县、寿县、舒城县、裕安区、金安区、金寨县、岳西县、太湖县、宿松县、枞阳县、潜山县、长丰县、无为县、石台县、泾县等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县城以下(不含城关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安徽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岗位计划》(下称《岗位计划》)。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考小学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学习(或工作)成绩优良。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5、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生”等国家和省基层就业计划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以及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⑴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13日。

⑵报名地点:

在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读高校学生管理部门报名。

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教育厅窗口报名。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03号;联系电话:0551-2866545。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含参加国家和省基层就业计划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在其报考县(区)所在市(以下简称设岗市)教育局人事部门报名。具体如下:

联系单位联系电话地址

合肥市教育局人事处0551-2620611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258号

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558-5125026人民南路亳州教师进修学校(因天气原因地址变更)阜阳市教育局人事科0558-2197256阜阳市颍泉区双清路8号

六安市教育局人事科0564-3379809六安市球牌西路庆同楼二楼(市教育局电教馆)巢湖市教育局人事科0565-2316757巢湖市巢湖中路274号

宣城市教育局人事科0563-3033022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43号 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566-2317841池州市秋浦东路75号

安庆市教育局人事科0556-5512846安庆市迎江区人民路366号

⑶报名须提供的证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和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从教学校出具的从教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⑷选择岗位及资格审查:

①选择岗位:报名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对象、条件、程序、有关政策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计划》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报考者报名前在安徽教育网“特岗计划”专栏(http://www.feisuxs)下载《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招聘人员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一式一份,并在表中签署“诚信承诺意见”。

②资格审查:报名者持填写好的《招聘人员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有关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确认个人信息,并凭身份证和《招聘人员登记表》进行现场电子摄像。

⑸有关说明: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区)的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无效。

②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报考岗位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③报名结束后,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相应调减或取消计划

2、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4年6月26日到设岗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⑴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小学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总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者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者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②笔试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

③2024年7月7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安徽教育网查询。

④以设岗县(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面试人选。计划数为2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1.5、计划数为21-50个的按计划数的1:1.4、计划数为51个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1: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24年7月12日通过安徽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⑵面试

①面试主要考查报考者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等。总分100分。每位应试者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②面试具体安排于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2日内公布,考生可在报考的设岗县(区)教育网上查询(见附件3)。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各设岗县(区)进行面试。

③以设岗县(区)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各县(区)教育网发布。

4、考核、体检。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考核、体检安排,由各设岗县(区)另行通知。

5、确定人选。以设岗县(区)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通过安徽教育网公示5天。

6、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于2024年8月中旬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省教育厅另行发布。

7、教师资格认定。对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人员,由设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附件5),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9、上岗任教。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

五、相关政策保障

1、特岗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24〕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4〕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24〕39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2、“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其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3、特岗教师在聘期间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后、3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的,由各县(区)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的县(区)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办理入编、工资统发等手续,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4、对于服务期满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今后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5、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咨询电话:0551-2822080(省教育厅师范处)监督电话:0551-2827720(省教育纪工委)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涉及招聘特设岗位教师的相关信息,请通过安徽教育网查阅。

网址:http://www.feisuxs/show.jsp?id=NTM0Mg==

安徽省教育厅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二篇:2024特岗招聘简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国家和地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

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5-09来源:

为了满足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教师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内招聘原则。各市、县(区)必须确保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坚持“定县、定校、定岗”与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相结合的原则。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不得随意调整。

(四)坚持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把资格审查贯穿于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

(五)实施阳光操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督。

二、招聘实施范围及岗位

2024年我区计划在兴庆区等24个市、县(区)和宁东管委会共招聘特岗教师220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900名,地方“特岗计划”300名,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附表一、二、三、四。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招聘岗位要求等有关规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服从组织安排。

(一)国家“特岗计划”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初中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小学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往届生须具备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地方“特岗计划”

1、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科人员(小学教师)基本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宁夏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2、定向招聘支教人员(小学教师)基本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宁夏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宁夏参加过支教并于2024年5月10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类人员。一是参加过“三支一扶”中支教人员,(含展期服务人员);二是宁人发[2024]120号文件批复的人员;三是志愿服务山区八县及红寺堡开发区支教的高校毕业生。

3、定向招聘聘用人员(小学教师)基本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宁夏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4年12月31日在公办学校在岗任教,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设岗市、县(区)公办学校连续任教三年;

(2)2024年12月31日前在设岗市、县(区)公办学校累计任教满5年。

四、报名和笔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上午12:00至5月21日上午12: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自愿报名。考生登录国家特岗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网(http://tg.ncss.org.cn/)进行报名。

(三)报名要求

1、考生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凡由于本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考生要按照报名库上传相片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3、考生报名结束后立即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3份,用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4、报考定向招聘支教人员职位,在报名“优录条件”栏中填写XX年月至XX年X月在XX学校支教,不填写者视为没有参加支教服务,审核时不予通过。

5、报考定向招聘聘用人员职位,在报名“简历信息”栏中认真、详细地填写XX年月至XX年X月在XX学校教学和证明人,不按要求填写者,网上初审时不予通过。

6、正在申请2024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报名时选择“正在申报”,资格审核时审核原件。7、2024年、2024年、2024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加。

(四)报名信息网上初审

各设岗市、县(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负责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在报名结束前随时登录查看报名审核情况,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为保证初审时间充分、及时反馈审核结果,请应聘者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度提交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信息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6月9日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feisuxs)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由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特殊情况咨询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4、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部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能力和专业知识综合水平。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300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考试10个工作日后至面试前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6、笔试成绩加分政策:(1)回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2)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3)同一应聘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

(七)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

自治区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分类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少数专业性强、生源少的岗位,视情况可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进行适当下浮。具体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告。

(八)确定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按报考者笔试综合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原则上四舍五入,但招聘1人的岗位依次进入面试的应不少于2人)。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3天。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综合考核)

(一)资格审查

1、各设岗市、县(区)教育、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县(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2、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支教人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后由各设岗市、县(区)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4、资格审查后出现的面试人员空额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仍须按照以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5、在资格审查中,凡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具体事宜由各设岗市、县(区)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

(二)面试(综合考核)

1、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由各各设岗市、县(区)教育、人社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提前通知到考生本人,考生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贻误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综合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说课讲课、技能测试及实际操作等形式,重点考察招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题目由各招聘单位自行拟定。

4、面试(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线为60分。对面试(综合考核)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65%+面试成绩 35%。

(四)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

各设岗市、县(区)按照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面试(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得列为拟聘用初步人选。同时将面试(综合考核)成绩连同拟聘用初步人选名单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

1、拟聘用人员必须参加聘用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宁教人[2024]97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由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同级纪检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对体检和复检中弄虚作假,不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将不符合体检标准人员体检为合格的,除取消受检人应聘资格外,还要追究组织体检部门负责人以及体检医院的相关责任。

3、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不合格或因故不能应聘等情况出现的人选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公示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县(区)上报的拟聘用初步人选名单,汇总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毕业生就业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经核实不宜聘用的, 一律不予聘用。

七、补录、审批和聘用

(一)补录。公示结束后,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将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后发布公告,组织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上的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并按照以上程序和要求面试后择优补录。面试(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补录。

(二)审批。各市、县(区)将拟聘用的特岗教师名单报教育厅审核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三)聘用。由用人学校与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含半年试用期),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聘用期间如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3年服务期内,国家与地方特岗教师不得互调、不得跨市、县(区)调动,不得安排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八、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成立自治区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各设岗 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负责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二)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人社厅纪检组组成“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发生。严格审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及其有关领导,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涉及到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26号)和《关于从严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92号)执行。

九、凡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项,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951-6043632(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0951-5099016(人社厅纪检监察室)

政策咨询、报名咨询: 电话0951-6014099

考务下载打印准考证: 电话0951-5099130 0951-5099131 0951-5099163

附件:(1)宁夏2024年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分市县区招聘中小学学科岗位分配表.xls(2)宁夏实施特岗计划分市、县(区)名额分配表.xls

(3)宁夏2024年实施地方支教特岗计划分市县区招聘小学学科岗位分配表.xls

(4)宁夏2024年实施地方定向特岗计划分市县区招聘小学学科岗位分配表.xls

5、各市县(区)资格审查联系电话.xls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10日

第三篇:安徽省2024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安徽省2024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安徽省2024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特岗教师4010名。其中初中特岗教师2226名,小学特岗教师1784名。特岗教师岗位设在长丰县、利辛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金安区、裕安区、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无为县、泾县、石台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等2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县城以下(不含城关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我省2024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下同),公开招聘特岗教师4010名。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安徽省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计划4010名,其中初中特岗教师2226名,小学特岗教师1784名。特岗教师岗位设在长丰县、利辛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金安区、裕安区、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无为县、泾县、石台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等2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的县城以下(不含城关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招聘岗位见《安徽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计划》(附件)。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考小学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学业成绩(或工作实绩)优良。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5.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生”等国家和省基层就业计划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以及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0日8:00至6月17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等,教育信息:包括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类别、专业名称等,简历信息: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技能及特长、既往病史等。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符合规格的电子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为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图片文件大小应在50k以内;图片格式为JPG/JPEG。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承诺报名所填内容真实有效,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个人提交的所有信息均不能重新修改。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区)的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结束后,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核准,相应调减或取消计划。

3.报考人员务必于6月19日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虽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可在6月20日8:00-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4日8:00至6月25日18:00直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6.各设岗市、县(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设岗市、县(区)

联系人

地址

合肥市 王莉莉 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258号 长丰县 朱怀东 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126号

亳州市 杨超杰 亳州市魏武大道南端检查院办公大楼5-6楼 利辛县 武向利 利辛县向阳路120号 阜阳市 王 伟 阜阳市颍泉区双清路8号 颍上县 吕 刚

颍上县人民西路86号

临泉县 李 亮临泉县城关镇人民西路194号 阜南县 王培刚 阜南县淮河东路65号

六安市 刘 华 六安市人民路166号市委大院内 金安区 曹宗国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路46号 裕安区 卢兴海 六安市裕安区皋城路

寿 县缪存宝 寿县寿春镇通淝路中段

霍山县 徐金全 霍山县中兴南路19 号

霍邱县 刘其贵 霍邱县城关蓼城路

金寨县 杨升银 金寨县梅山镇金寨县教育局

舒城县 凌贤直 舒城县城关镇大黉水巷2号 巢湖市 徐向南 巢湖市巢湖中路274号 无为县 陈丽萍 无为县人民广场西侧

宣城市 欧正娇 宣城市鳌峰东路23号 泾 县张茂胜 泾县泾川镇云岭路48号 池州市 殷 勇 池州市秋浦东路75号 石台县 徐果然 石台县仁里镇黎明路1号 安庆市 于琪锋 安庆市人民路366号

枞阳县 何孔健 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50号 潜山县 潘尤利 潜山县梅城镇梅苑路138号 太湖县 陈英华 太湖县晋熙镇龙山路1号 宿松县 李高明 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中路

岳西县 方 戟岳西县天堂镇建设东路84号

(三)组织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⑴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小学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初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总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⑵笔试时间:6月27日上午9:00-11:30。

⑶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考点设在各设岗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指导下实施。

7月7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

⑷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

2、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计划数为21-30个的按计划数的1:1.6、计划数为31个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10日通过安徽教育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布。

2.资格复审

⑴资格复审由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⑵被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员须在申报的设岗县(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2024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网上下载打印)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从教学校出具的从教经历证明、《2024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从网上下载打印)原件。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⑸现场资格复审于7月11日至13日在各设岗县(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可通过设岗县(区)教育网查询或与设岗县(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3.面试

⑴面试工作在设岗市教育、人社部门指导下,由设岗县(区)组织实施。

⑵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总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⑶面试具体安排于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2日内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报考的设岗县(区)教育网上查询。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到各设岗县(区)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⑷以设岗县(区)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各设岗县(区)教育网上发布。

(四)考核、体检

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考核、体检安排,由各设岗县(区)另行通知。

(五)确定人选

以设岗县(区)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通过安徽教育网公示5天。

(六)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于8月中旬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发布。

(七)签订聘用合同

8月下旬,应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八)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区)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

五、相关政策保障

1.聘用期间,特岗教师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教师工资标准,并享受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2.聘用期间,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并享受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3.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继续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工资统发手续,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4.“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其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5.对于服务期满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今后城市、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6.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规范操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咨询电话:略

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安徽教育网“特岗计划”专栏查阅。

安徽省教育厅

?二○一○年六月五日

第四篇: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红河州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简章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24]14号)文件精神,现将红河州2024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的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

2024年红河州为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屏边、石屏、泸西、蒙自、弥勒、建水、个旧等十一县市设置“特岗计划”1012个,其中,农村初中教师岗位405个,小学教师岗位 607个。具体职位设置(详见附件1—12)。

二、报名条件及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从事“特岗计划”教师工作。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3)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

5、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体、美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6、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验证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6月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红河州人才网(http://)报名。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

现,即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二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3.验证办法:笔试结束后,我州将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现场验证时间及地点,验证时提供以下材料:(1)应聘毕业生在云南教育网下载《2024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验证时提交。(2)交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复印件备查;(3)交小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

4.下列人员不能报名:(1)有政治劣迹或政治历史不清的;(2)有违纪违法行为的;(3)在聘的特岗教师。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办法进行。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州级组织考试。面试由州级或相关县市组织。

(一)笔试考试

1、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云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正平考试中心有书售)。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

2、笔试科目:按应聘小学、初中教师岗位分层次分学科进行闭卷考试。小学为7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初中为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13个学科。试题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蒙自县,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时间:《准考证》请于7月2日至7月8日登录红河州人才网(http://)打印。

6、评卷及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阅试卷。在红河教育网站(http:///)和红河州人才网(http://)上公布分数。

7、需查分者,到州教育局人事科登记和填写查分单,统一由州招考领导小组报省特岗办查分。

(二)面试及体检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60分以上,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学科岗位数1:1.2比例初定各县市面试人员(只设1个岗位的,取前2名进入面试;只设2个岗位的,取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报经省特岗办审核确定后,在红河教育网和红河人才网上公布面试名单以及验证时间、地点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对验证时审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从报考本县市的岗位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重点考察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

2、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经省特岗办核准,并由红河州招考领导小组指定一家县级以上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聘。

五、审批及聘用办法

1、对经省特岗办批准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无举报即可报省特岗领导小组审批聘用。

2、8月下旬受聘教师与各有关县教育局按要求签定“特岗计划”聘用合同。

3.政审由报考者档案所在院校、人才交流中心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有关政策

1、按云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贯彻执行教育部等四部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办理。

2、未能聘用的本科毕业生,若南部5县(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所设学科岗位有缺额,本人愿意,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分数线进入面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调整到5县聘用。

七、有关要求

1、考生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证件材料发现虚假不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凡公告规定验证时间不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招考工作在云南省“特岗计划”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社会监督。

八、其它

1.本简章由红河州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红河州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县天马西路红河州行政中心C517室、C518室。联系电话:(0873)3732150、3732149

附:职位设置(详见附件1-12)

红 河 州 教 育 局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第五篇: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5-05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简章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4号)和中央七部委《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27号)精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内招聘原则。各市、县(区)必须确保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坚持“定县、定校、定岗”与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相结合的原则。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不得随意调整。

(四)坚持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原则。把资格审查贯穿于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

(五)实施“阳光操作”。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笔试、面试、录用等关键环节的参与和监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我区实施“特岗计划”2024名(国家“特岗计划”1800名、地方“特岗计划”200名),其中,单列310名(国家“特岗计划”单列210名、地方“特岗计划”单列100名)定向招聘符合国家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基本条件的五类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五类项目服务人员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2024年宁南山区面向社会统一招考的编制外聘用教师”(专指宁人发[2024]120号文件批复人员)、“志愿服务山区八县及红寺堡开发区支教的高校毕业生”(专指2024年至2024年由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团委选派人员)。以下简称“五类项目服务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宁夏2024年实施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体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分市县区招聘名额分配表》(附件1)、《宁夏2024年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定向招聘五类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分市县区名额分配表》(附件2)《宁夏2024年实施地方特岗计划面向全体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及其中定向招聘五类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分市县区名额分配表》(附件3)。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初中特岗教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往届生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特岗教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往届生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曾于2024年、2024年、2024年被录用为特岗教师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

5、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宁夏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根据教师队伍状况,这一照顾政策仅限今年使用),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曾于2024年、2024年、2024年被录用为特岗教师和符合2024年国家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2024年地方特岗教师;

5、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国家和地方“特岗计划”中报考定向招聘五类项目服务人员职位的基本条件:

1、按照报考的职位,必须相应地符合国家或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基本条件;

2、在宁参加过五类项目服务之一,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四、笔试成绩加分条件

(一)回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二)因公牺牲评定为烈士的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20分,此类考生参加笔试后请提前与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12:00至5月11日上午12:00。(※因在国家网站上报名,报名系统于5月11日上午12:00准时关闭,请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提前报名)。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网络自愿报名方式进行,不收报名、考务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登录国家特岗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网(http://tg.ncss.org.cn/),点击“注册”,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进入“建立个人报名信息库”,再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名称”,认真选报具体市、县(区)的具体学科和岗位,按“岗位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保存,并立即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3份(※此表是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考核)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三)报名要求:

1、五类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可依据自身条件选报定向招聘五类项目人员的职位,也可在面向全体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职位中选报,但只能选报其一。

2、五类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服务期内的,不得报考定向招聘五类项目服务人员的职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报国家和地方特岗面向全体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招聘的其他相应职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由本人承担。

3、报考者报名时要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 寸数码彩照,如上传照片不清晰或与本人变化较大的相片,在资格审查、面试、报到审核等环节造成不能正确识别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要求,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考者在填写报名信息表时,严格按要求填写毕业证号码、教师资格证号码、常用电话号码等信息,特别是往届毕业生,必须输入正确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号,不填报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5、在填写报名信息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写信息,确保真实、准确。本人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由于本人填报信息不真实或填写不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特岗教师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类按照有关要求报考。

六、报名信息初审、报名结果查询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结束后,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招聘基本条件组织对报考者网上信息初审,通过者进入笔试

(二)报考者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结果。信息初审通过者请于5月23日至26日下午5:00前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feisuxs)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951-5099130/5099131/5099163)。

七、笔试

(一)笔试由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5月28日。报考者均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三)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应用能力等,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300分。

(四)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考试10个工作日后至面试前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查询。

八、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 由自治区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分类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少数专业性强、生源少的岗位,可酌情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下降低一个分数段。具体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告。

九、资格审查及面试(综合考核)

(一)确定资格审查及面试(综合考核)人员。分学段、学科按报考者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招聘1名的职位依次进入面试的人员应不少于2名)。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综合考核)人员名单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3天。

(二)资格审查。

1、面试前由招聘特岗教师的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县(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2、资格审查主要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国家“特岗计划”、地方“特岗计划”和报考定向招聘五类项目服务人员职位的基本条件及其提供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3、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报名信息表、五类项目服务人员服务证书及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人员需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五类项目服务人员中没有服务证人员需提供项目所在服务单位和市、县(区)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团委)、“三支一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组织部)、“志愿服务山区八县及红寺堡开发区支教的高校毕业生”(教育局)、“2024年宁南山区面向社会统一招考的编制外聘用人员”(教育局)]。

4、资格审查后由招聘特岗教师的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及纪检监察部门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5、资格审查后出现的人员空缺由市、县(区)特岗资格审查及面试(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及时向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人员空缺及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在资格审查中,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方可进行面试(综合考核)。

(三)面试(综合考核)。

1、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由各实施“特岗计划”市、县(区)教育、人社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县(区)教育局负责,提前通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届时届地参加面试。

3、主要对进入面试人员从专业素质、授课能力以及德、能、勤、纪和奖惩方面进行面试(综合考核)。

4、面试(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

十、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

按照笔试综合成绩占65%、面试(综合考核)成绩占35%的比例和招聘名额,由各市、县(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面试(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能列为拟聘用初步人选。拟聘用初步人选名单确定后,由各市、县(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因故不能应聘等情况予以上报,同时将面试(综合考核)成绩连同拟聘用初步人选名单报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一、公示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县(区)上报的拟聘用初步人选名单,汇总审核后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宜聘用的, 一律不予聘用。

十二、补录

公示结束后,对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将由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组织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上的考生中公开征集职位志愿,并按照以上程序和要求面试后择优补录。面试(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得再报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补录。

十三、审批

各市、县(区)将拟聘用的特岗教师名单报教育厅审核公示后,由教育厅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十四、聘用

由用人学校与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含半年试用期),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聘用期间如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3年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互调、不得跨市县(区)调动。

十五、其他

(一)为了加强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监督,成立由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人社厅纪检组组成的“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监督组,由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孟宪福同志任组长。

监督电话:0951-6043632(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51-5099016(人社厅纪检监察室)

(二)凡涉及到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26号)和《关于从严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92号)执行。

(三)凡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项,均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宁夏2024年实施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体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分市县区招聘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宁夏2024年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定向招聘五类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分市县区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3:面向全体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及其中定向招聘五类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分市县区名额分配表.xls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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