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团委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分团委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根据团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校基层团委(院团委及附属医院团委)是我校团组织的基层单位,受校团委和院党总支双重领导。
第三条、分团委的日常工作由分团委书记负责,分团委书记一般由学院辅导员或专职教师担任,人选由院党委研究提出,并报校团委组织部考核批复。第二章 分团委的任务及职责
第一条、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学院党委、校团委的中心工作,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
第二条、抓好非团员的教育、培养工作,抓好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入党对象的考核、监督工作。
第三条、加强基层团委的自身建设,引导团员发挥模范作用,做合格共青团员,组织团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他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第四条、引导团员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学校做好稳定工作,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优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
第五条、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委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基层团委台账的检查和督促工作,做好团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第七条、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色,大力开展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第八条、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素质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等各类共建基地的共建工作。
第九条、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青年教职工和学生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愿望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助学、解困及就业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条、参与学校及各学院有关学生的民主管理,指导各学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开展健康有益的科技、体育、勤工助学和公益劳动等活动,指导各学院学生会搞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十一条、贯彻落实校团委所布置的各项工作,执行团委的决议,定期总结工作,及时向团委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十二条、定期检查各基层团委的工作情况,开展创先评优活动,并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组织机构:分团委书记、分团委副书记、组织部、秘书部、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会、宣传部、青年志愿者服务部 第二条:职责
(一)团委书记(详见团委书记工作条例)
(二)团委副书记 主要职责:
1.与上级团组织联系,学习、传达和履行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2.负责学生政治学习的召开,团结同学,共同端正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基层团委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团员大会。主要工作:
1、协助基层团委书记开展院内日常工作;
2、负责基层团委书记委托主持召开基层团委委员会议,讨论、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布置各项工作任务;
3、全面部署基层团委工作,做好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保证各项活动的认真落实,并负责基层团委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及加强与本院学生会和其他各院系的分团委、学生会的联系工作。
4、了解同学思想动态,定期和同学进行对话,建立群众基础,掌握同学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负责召开基层团委会议,传达校、院的指导和决定。做好学生干部的自我学习、自我管理工作。特色工作(可创新工作):
1.主题团日:主题团日是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组织生活、主题教育的一种常规方式,有创造力地做好主题团日能够集中体现基层团委的思想引导职能。
2.实践与志愿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是思想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凝聚力的重要方式,基层团委副书记应重点做好基层团委内的相关活动。
(三)组织部 主要职责:
1.安排落实组织生活,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做好团员的教育与管理。2.规范化基层团委各项日常工作,做好工作手册记录和各种资料档案的管理。3.负责交纳团费、信息统计、团员注册和基层团委成员社会工作任职统计等基础团务。
4.负责基层团委的组织生活、推优入党等工作的组织程序落实,辅助基层团委书记做好思想教育活动。主要工作:
2.了解和掌握基层团委的组织状况,做好团员统计工作。
3.做好团员发展计划,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发展新团员各项手续。
4.了解培养优秀团员青年的情况,负责对优秀团员进行教育和考查工作。5.计划并施行团干培训,对基层团干进行能力提高,素质拓展等活动。6.做好五四表彰大会的计划及有关工作,对优秀团员进行表扬,鼓励。7.做好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8.按时收缴团费,负责填写《团务日志》。特色工作(可创新工作):
1.主题团日和实践活动的策划。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一些有特色的组织生活和有吸引力的实践、志愿活动,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
2.关注同学心理状态,既要通过团组织为同学解决困难,又要及时和有关机构沟通,做好危机干预工作。
(四)宣传部 主要职责:
1.把握同学们的思想动向,引导支部的舆论走向。
2.做好团委活动的宣传与总结,扩大活动影响,确保活动成果。3.辅助基层团委书记进行团内思想政治教育。
4.与上级党团组织保持信息沟通,与其他基层团委和相关组织进行交流。主要工作: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结合上级团组织的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并予以执行。
2.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党团知识、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和宣传活动。
3.组织团员青年上好党课、团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团日活动。4.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上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5.指导团员青年阅读团刊、团报等。特色工作(可创新工作):
2.宣传板:宣传板应分块明确,可分为通知栏、信息栏和展示栏。通知栏主要内容为基层团委的通知,信息栏主要内容为校内活动的信息并及时更新,展示栏主要内容为具有特色的活动成果展示。
3.网络宣传:充分利用微博、QQ等网络平台,进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和资料整合,促进支部的学习和交流;同时通过网络途径搜集各种信息,辅助团委做好网络管理工作。
(五)秘书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基层团委各种资料的整理。2.负责会议及各种统计工作的记录。主要工作:
1、负责团委文件材料的印发、编发工作,文件的编号和立卷归档工作。
2、负责制订团委的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以及文秘工作。
3、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和大型会议的秘书、会务工作。
4、负责团委文件、信涵、报刊的收发工作,以及机要文件管理和团委印章的保管、使用工作。
5、注意与团内外的联系,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
6、负责团委的调研工作,协调团委各委员工作。
(六)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会 主要职责:
1、组织会员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会员的理论水平,推动各院学生理论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2、对同学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同学的思想觉悟;
3、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和活动指导。主要工作:
1.组织开展各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类型的活动。
2.组织会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将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3.定期组织会员交流开展学习和研究的经验与体会。4.进行学术讨论,编辑本会会员的学习研究成果。特色工作(可创新工作):
通过丰富多样的课堂活动以及课后活动,让会员在收获欢乐的同时加深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六)青年志愿者服务部 主要职责:
积极配合学校推行素质教育,弘扬新风正气,改善人际关系,帮助同学树立真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青年的主人翁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
主要工作:
1、为学校和社会提供“一帮一”结对帮扶、扶贫开发、抢险救灾、绿色环保、科技服务、文化服务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2、为具有特殊需要帮助的组织及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3、培训青年志愿者,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特色工作(可创新工作):
通过与需要帮助的校内校外个人或集体联系,开展生动有趣的各种青年志愿者活动,让团员有充分展示自我爱心的平台,并借此机会宣传志愿者奉献精神,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第四章 组织会议制度
第一节 团员代表大会(详见基层团委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度)
团员代表大会对于进一步推进新时期团的自身建设,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该会议是进行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会议。(详见基层团委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度)第二节 共青团表彰大会
共青团表彰大会是为表彰继承和发扬了五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学生,他们在基层团建、校园文化、素质教育、思想宣传、理论研究、学术实践、科技创新、社团管理、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取得富有时代特色、青年喜闻乐见的新业绩、新成果,使得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以此不断鼓励学生的进步。第三节 团委日常会议及共青团工作会议
团委日常会议及共青团工作会议是各基层团委在特定时间,地点举行的日常会议,是对于近期工作的开展以及总结。第五章 团委工作的考核和监督
根据对各基层团委的整体要求,校团委协同个院党委定期对各基层团委进行工作检查。基层团委每学期要进行自查,并上报校团委和本院党委。校团委及院党委负责监督基层团委每阶段的工作完成情况,并且对各基层团委工作给予恰当的评价。
共青团泉州市委 编制 基层团委工作业务知识
目
录
企业团委基本工作规范……………………………………………………………………2 机关事业单位团委基本工作规范…………………………………………………………3 农村团委基本工作规范……………………………………………………………………4 高校团委基本工作规范……………………………………………………………………5 中等学校团委基本工作规范………………………………………………………………6 团的基层组织设置…………………………………………………………………………7 团员教育与管理……………………………………………………………………………8 团的组织生活 ……………………………………………………………………………12 团干部管理与培训 ………………………………………………………………………13 团内民主选举 ……………………………………………………………………………15 加强城乡青年中心建设 …………………………………………………………………16 五四红旗团委的标准 ……………………………………………………………………18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21
企业团委基本工作规范
(试行)
一、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引导团员青年创新创效,立足本职岗位开展技术革新等创新实践活动。定期开展业务学习、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不断提高团员青年职工的业务素质。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安全生产。
三、弘扬职业道德和诚信准则,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职业文明建设,不断强化团员青年的爱岗敬业观念和岗位奉献意识。
四、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团的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
五、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把企业团建纳入企业党建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总支)。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
机关事业单位团委基本工作规范
(试行)
一、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教育引导机关团员青年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奋敬业、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三、切合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发展需要,积极参与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组织,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团员青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团的各项活动。积极为团员青年的学习创造条件,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加强团的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
五、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总支)。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更重要的工作岗位。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
农村团委基本工作规范
(试行)
一、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教育团员青年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开发农村青年人才资源,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和自主创业,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
三、深入开展乡村青年文化活动,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农村生态文明。引导团员青年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带头移风易俗、革除陋习、保护生态环境。
四、加强农村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发挥各类青年社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农村团的活动阵地建设。
五、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与流出地、流入地团组织的工作衔接。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把农村基层团建纳入农村基层党建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总支)。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团的基层组织,做好新经济组织和青年经纪人协会、青年产业协会等新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整顿松散瘫痪的农村团支部。发展团内民主,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基层团组织的直选试点工作。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担任村团支部书记,并积极推动他们进入村“两委”班子。
高校团委基本工作规范
(试行)
一、组织大学生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围绕大学生素质拓展,组织开展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三、主动了解、掌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积极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指导。加强或配合做好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引导各类新型学生组织规范发展。加强团的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
五、通过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把高校团建纳入高校党建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团学工作目标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总支)。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更重要的工作岗位。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委、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团组织,创新设置方式,扩大团组织对大学生的有效覆盖。
中等学校团委基本工作规范
(试行)
一、组织中学生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团的基本知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科技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提高团员青年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加强法制教育。
三、加强团的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深化和创新中学生公民素质教育和成人仪式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的教育功能。加强中学生校外工作者队伍建设。
四、加强中学生团校建设,加强对学生会的指导和对少先队的领导,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引导各类新型学生组织规范发展。
五、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团员青年身心健康成长。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团学工作目标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
街道团(工)委基本工作规范
(试行)
一、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二、积极承担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的职能,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扶持青年就业创业,帮扶青少年中的弱势群体,推动青年文明社区建设。
三、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新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扩大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扎实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改进工作方式,推动实现社会化运作、项目化管理。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流出地、流入地团组织的工作衔接,以人为本,强化服务。
四、加强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加强基层团的外围组织建设。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强社区团的活动阵地建设。
五、密切联系团员青年,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总支)。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更重要的工作岗位。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发展团内民主,积极稳妥地开展街道团组织的直选工作试点。配齐配强社区团支部书记,探索建立青少年事务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
团的基层组织设置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的设置和行政建制对应。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群体分布的变化,以扩大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为目标,落实《团章》的规定,凡是具备建团条件的地方,都应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力求有团员的地方就有团的组织覆盖,就有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团的活动,就有规范运行的团的组织体系。
巩固农村、国有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团的基层组织。在农村,重点加强乡镇团委和小城镇团的建设,依托产业、专业协会、科技示范园(区)等建立团组织。切实抓好松散瘫痪团支部的整顿工作,大力推行“校村联建”、“企村联建”等做法,着力选配好团支部书记,并积极推荐他们进入村“两委”班子。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团员数量较多的行政村中可以建立基层团委。在国有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设置和改建企业团的组织,并配备团的干部。不断创新和发展大中学校团的组织。针对高校实行弹性学分制和后勤社会化的情况,进一步巩固班级团组织,结合实际探索在社团和学生公寓建立团组织。配齐配强中等学校团委书记,充分发挥中等学校团组织在中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作用。适应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变化,及时调整和建设好团的基层组织。
大力发展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团的基层组织。适应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按照“区域覆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努力形成以街道团(工)委为核心,辖区内有关单位团组织广泛参与,具有开放性、协作性、充满活力的街道社区团组织网络。着力配齐配强街道专职团干部,条件暂不具备的,要先配备兼职团干部并逐步向专职过渡。努力在居委会建立团支部(总支),大力在居民区、工业区、商业街、集贸市场等功能社区中建立团组织。切实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力度,进一步完善联合建团、依托建团、社区建团等多种建团方式。具备建团条件的,都应建立团的组织。已经建立团组织的,要努力找准与企业发展、青年需求之间的结合点,使团组织不仅能建起来,而且能积极发挥作用。尚未建立团组织的,要通过派驻团建指导员和团建联络员、建立青年社团、联合开展活动等方式,使这些企业的团员青年参加到团的工作和活动中来,为建团创造条件。要依托商会、行业协会、职业中介机构等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切实抓好新型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高度重视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高校的团建工作,根据各自特点建立健全团的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以街道、乡镇团组织负责,规模较大的可由地(市)、县(市)团委负责。
团员教育与管理
一、团员证制度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也是团员区别于一般青年的荣誉标志。
(一)团员证的功能
1、证明团员政治身份。
2、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3、方便团员参加团内活动。
4、记载团员获得的团内奖励。
5、进行团员团籍注册。
6、作为团员参加团内民主选举和表决的资格证明。
7、作为团员超龄离团后的永久纪念。
(二)团员证的管理职责
基层团委在团员证管理中,既担负着团员证管理的经常性工作,又起者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建立团员登记册,准确掌握团员队伍数、分布及流向情况;
2、做好团员证颁发、补发、收回、注销等工作,严格团员证的日常管理;
3、凭团员证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4、以团员证为媒介,严格对流动团员的管理;
5、进行团员奖励工作,发挥团员证正面激励作用;
6、广泛开展持证活动,努力为团员证的正常使用创造条件;
7、指导和督促团支部做好团员证管理工作。
(三)团员证的颁发
团员被批准入团后,团的组织应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团的县级委员会为团员证颁发单位。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可以授权下属团的基层委员会和独立团总支办理颁发团员证的具体事宜。
团员证编号由团的县级委员会统一编排。由8位阿位伯数字组成,前3位数表示基层团委或独立团总支,后5位数是该基层团委或独立团总支所属团员的团员证序号。团员证编号一经确定,在转移组织关系时不再变动。新发展的团员,其团员证编号按已编到的序号递增。
二、团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接
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在已建立团员卡片的地区,应连同团员卡片一起移交)。
团员转接组织关系时,凡在建有人事档案的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部队入团的团员,因变动工作、毕业、复员转业需转移组织关系时,其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应与人事档案一并转移。凡在未建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包括农村中学、乡镇企业等)入团的团员,其入团志愿书一般存所在基层团委,保存期限为15年。这类团员因升学、参军、招工需转移组织关系时,入团志愿书应随之转移。
三、团费收缴和管理
基层团委应按时收缴团费并将团费按比例上缴上级团委。团的县级以下基层组织留用团费总数的50%,其余上缴。
团费应由各级团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要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团的其他经费混在一起。各级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和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要严格团费使用的审批手续。
四、团的组织统计
团的组织统计工作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团的组织统计工作,可以及时掌握团组织和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的总体状况,为团的领导机关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
团的组织统计工作采用统计报表的形式进行,以基层的原始记录为依据,按一定的表式和程序,自下而上地提供基本统计数据。基层团委每半年对各团支部团员青年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团员和团的组织变化情况作一次统计。
五、团员的奖励与处分
对团员的奖励可以分为两类:通报表扬和由团的中央、省、地(市)级、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团员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五种形式。给团员以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处分,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给予团员开除团籍的处分,由团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团的县级或相当于县级的委员会批准。
六、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完善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要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培养、教育他们。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还要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推荐”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其具体程序是:
(一)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推荐标准。
(二)团员酝酿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查并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报上级团委。
(三)上级团委团支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团支部向党支部正式推荐。团支部书记由上级团委直接向有关党组织推荐。
七、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流动团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活动的团员。
(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工作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团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团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团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机制。
2、坚持证档分离、交叉覆盖。允许流动团员的组织隶属关系与参加团的活动适当分离,可以同时编入多个基层团组织,实现团组织对流动团员的交叉覆盖。
3、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团员的分布状况、职业性质和居住特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团员流动到哪里,团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4、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以服务促管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维权、学习、就业创业和文化生活等方面为流动团员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二)完善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方法和内容
1、加强团员组织关系的管理。
毕业学生或退伍军人团员原所在团组织应将团员的组织关系及时转接到其就业单位或居住地街道、乡镇团组织。街道社区(乡镇、村)团组织应及时接收下岗(失业)职工、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和大、中专(中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中的团员,并将其编入相应的支部。基层团组织每半年要对在册登记的团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发现流失现象应及时查明团员去向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流入地团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流动团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团组织联系的,团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团组织要按《团章》及团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2、及时将流动团员编入到流入地基层团组织。流动团员就业单位有团组织的,应当编入其就业单位团组织。就业单位未建立团组织或无就业单位的流动团员,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商会、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团组织。在流动团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居民区、工业区、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地,可专门建立流动团员团组织。流出地团组织可在外出流动团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团组织,条件成熟后移交流入地团组织进行管理。
3、健全流动团员联系制度。流出地团组织要通过定期联系、跟踪考评等方式,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团员联络、管理办法。流入地团组织要拓展和规范联系渠道,通过设立流动团员联系站(点)、实行流动团员社区报到制等形式,主动与流动团员建立联系,掌握流动团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等情况,及时向流出地团组织和有关单位反馈团员的表现情况,作为对团员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的依据。
4、构建流动团员服务体系。针对流动团员在权益维护、学习成才、就业创业、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具体需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在流动团员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和自护知识,增强流动团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协助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劳动安全、人身伤害、工资拖欠等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流动团员进行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心理生理、文明行为等教育,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在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实用技术培训等方面为流动团员提供帮助,提高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流动团员的业余文化生活。
5、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流动团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结合实际,通过建立流动团员电子信息库等方式,及时掌握本地区流动团员的基本情况,方便团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通过开设电子信箱、开展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加强团组织与流动团员的联系。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电子团员证。
流动团员相对集中地区的团组织,每年底要向上级团组织报告流动团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情况。
团的组织生活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可以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证团员行使权利,是共青团组织先进性和严密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团内生活与青年活动有所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
团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组织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团员民主决定团内重要事务。
选择团的组织生活形式应讲求多样性,根据组织生活的内容和青年的特点,使之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团的组织生活形式。要在继续坚持并不断改进“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团日活动制度,规范团的活动仪式,实施团员重温入团誓词制度。
一、团日活动制度
团日活动由基层团委或团支部(总支)组织开展,参加人员为全体在册团员,也可以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街道、社区团组织开展团日活动,应考虑吸收辖区内居住和就业的流动团员参加。每年的“五四”、“七一”、元旦、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纪念日等,可作为固定的团日活动时间。团日活动原则上每年开展3-4次。
每次团日活动要确定一个主题,如组织团员过团的组织生活,组织团员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团员面向社会开展各种服务性、公益性活动等。团日活动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二、重温入团誓词制度
团员重温入团誓词,由基层团委或团支部(总支)组织开展,参加人员为全体在册团员,也可以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农村、城市社区基层团组织开展的活动,还可以吸收辖区内的学生团员和流动团员参加。中学生重温入团誓词仪式要在学生大会上举行。
团员重温入团誓词的内容及程序:
(一)全体人员列队(团员佩戴团徽)唱国歌。
(二)党员代表提希望。
(三)团员代表表决心。
(四)全体团员在团旗下重温入团誓词。
(五)全体团员列队唱团歌。
在每年的建团纪念日或“五四”前后,应组织团员重温入团誓词。有条件的团组织可选择在有教育意义的地点举行宣誓仪式。团员重温入团誓词仪式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团干部管理与培训
一、基层团干部的管理
团的干部管理以同级党组织管理为主,上级团组织协助管理。
团的基层组织的正、副书记一般按同级党委(行政)职能部门或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干部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各级党委在任免、调动同级团委书记、副书记时,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团委意见,然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手续。
二、基层团委干部岗位培训
基层团委干部的培训工作要按照团干部一级岗位培训的要求由县级团委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二十天。在培训内容上要按照《团干部一级岗位培训业务教学大纲》要求,做到与理论学习、与党的中心工作、与团的具体工作三结合。
基层团委干部在受训的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团支部干部的培训工作。团支部干部的培训工作要根据《团干部基础级岗位规范(试行)》,按照《团干部基础级岗位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以分散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三天,团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共青团支部工作手册》可作为培训的通用读本。
基层团委干部培训工作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及时向上级团委汇报培训情况。
三、团委书记岗位职责
团委书记在同级党组织、上级团委和团委会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组织和团委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代表团委列席有关会议。
(二)主持召开团的委员会和下属团组织负责人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要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组织、贯彻、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检查团委的年、月工作计划,指导各团总支、团支部的工作,做好团委年、月工作总结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四)正确表达和维护青年的利益,了解青年的需求,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青年的学习、就业、工作和生活,及时反映并协同有关部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五)了解所属团总支、支部建设情况,及时做好下属组织的改造、调整和充实;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团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
(六)制定发展团员规划,并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七)抓好团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团干部的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八)负责接待和受理团员、青年的来信来访和被处分的团员的申诉。
(九)协调好党、政、团之间的关系。
(十)积极履行“全团带队”的光荣职责,做好对少先队组织的领导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团内民主选举
共青团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团内民主选举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团的生活中的集中体现。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级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团委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确因特殊需要提出或延期改选、应事先向上级组织报告情况,取得批准;基层团委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指定,确因工作需要,在两届团员大会或团代会之间增补负责人时,增补人选已是委员的,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补选,增补人选不是委员的,只能授予代理职务,代理期不能超过半年,到时即应召开下一届代表大会进行改选。
团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团员大会的选举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主持,团的委员会的第一次选举,由团代表大会主席团指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召集人主持。团内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包括差额选举和等额选举两种方式。
团内选举的基本程序是:(1)核对并报告参加选举人数。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半数方可进行选举。(2)通过选举办法。(3)通过该次选举候选人名单。(4)通过监票人名单并检验票箱。(5)按实到人数发选票。(6)选举人写票。写票前进一步说明写票注意事项。(7)选举人投票。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引导选举人按顺序投票。(8)开箱验票并报告验票结果。(9)计票。(10)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
人数较少的团员大会,选举程序可适当从简。
各级团委选举之前,须将代表大会的时间、议程、代表及委员会的组成方案、选举办法报告上级团委;选举以后,须将委员会组织名单和分工报上级团委审批。须附有委员的基本情况和书记、副书记的任职呈报表;基层团委选举以后,由上级团委审批并发文公布,其书记、副书记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
加强城乡青年中心建设
街道团(工)委、乡镇团委是城乡青年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要围绕建设、运转、管理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组织建设、队伍培养、项目开发、资源整合等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项目化运作、品牌化经营和社会化推进,在青年中心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
(一)推进组织建设。有效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保障会员在青年中心中切实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定期召开理事会,充分发挥理事的骨干作用,加强理事之间的联系。建设高效稳定的以秘书处为主要形式的办事机构,健全、规范日常工作制度。培育和发展青年社团,加强对青年社团的引导和管理,使社团成为青年中心会员活动的重要支撑。
(二)构建服务体系。围绕青年的多方面需求,为青年提供菜单式服务。按照“政府委托、中心承办”的方式,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在青年中心实施青年发展项目。加强与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项目合作,实行订单购买、合同管理。依托青年中心开展共青团的工作项目和活动,使团的工作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落实。注重对弱势青年群体的服务。建立和完善项目论证、规划、实施、监督、考核、评估等制度,加强项目管理。采取社会化方式,发展加盟单位,使区域内工作资源得到扩大和共享。与高校、企业、机关对口联系,广泛获取资源。强化青年卡的联系服务功能,发挥规模效应,使青年享受到更多优惠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现代媒体等信息化手段,实现青年中心工作和项目联网。运用中介方式,为青年与市场、技术、资金的对接牵线搭桥,成就青年事业发展。开展团内联合,用好现有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图书站等团属阵地。依托社会资源,积极协调使用社区服务机构、文化体育场所、教学培训单位等场地。做好市场开发,以股份制、合作制等形式,与企业或个人联合建设阵地。争取党政有关部门支持,自主开辟和新建阵地。建设青年中心网站或网页,依托网络平台建立虚拟阵地。
(三)建设高素质的工作队伍。以专职工作者和志愿者为主体,培养青年中心负责人、青年社团负责人和工作骨干,建设一支具备一定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热爱青年事业的青年中心工作者队伍。通过政府和有关单位购买服务等方式,招聘有专业知识、工作能力较强的社会工作者到青年中心开展工作。通过人才交流、挂职锻炼、见习实习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在一段时间内专门从事青年中心工作,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结合大中专院校与青年中心结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区援助等工作,通过定向招募和派遣,形成接力机制,组织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参与青年中心的管理和服务。动员专家学者、科技人员,以及与青年发展相关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鼓励更多热心青年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为青年中心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五四红旗团委的标准
总标准
1、班子建设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用过硬。
2、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建有服 务组织和服务性实体,在所在单位党的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的作用。围绕青年成 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
3、支部建设好。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 跃。所属团支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团员队伍不断壮大。所属团(总)支部中获省、市、县级“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比例较大。
4、活动阵地建设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
一、企事业五四红旗团委标准
(一)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主要负责人能力强,业务精,懂经营,会管理;贯彻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班子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精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二)主题活动好。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青工建功成才,创造性地贯彻上级团委的精神,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团的工作生动活泼且富有成效,工作实绩党政认可,青年好评。适应深化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引导广大青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成为推动改革的有生力量;着眼企业发展和青工成才,广泛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和青年科技创新行动,企业效益明显增加,青工技能明显提高;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深化青年文明号等活动,青年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建设明显得到加强;充分发挥青年的突击作用,在急、难、险、重的生产、工作任务中体现新一代青年的风采;代表青工通过职代会等渠道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青工合法权益,关心青工切身利益,反映青工的意愿和呼声;积极为下岗青工等青年群体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三)支部建设好。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青年分布特点,合理调整组织设置,理顺工作运行机制;所属支部班子健全,积极工作,富有朝气;各项制度完善,活动开展正常,工作充满活力;支部在青年中影响好,凝聚力强,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团员队伍。
(四)活动阵地好。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团的活动阵地和青工培训场所;有能够满足青工基本文化生活需求的文体娱乐设施;团的工作经费有稳定的来源渠道;善于发掘和运用社会资源,团的工作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农村“五四红旗团委”标准
(一)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书记是专职团干部;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较高,具备带领团员青年致富成才的能力;班子的民主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团结协作,作风扎实,能够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全心全意为团员青年服务。
(二)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农村青年致富成才,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收到显著成效。积极领办科技推广项目,实施1个以上项目,带动面大,实际效果好;大力开展农村青年实用技术培训,培养青年星火带头人,抓好返乡高、初中学生的技能培训;动员组织农村青少年植绿护绿、改善环境,在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中成绩突出,建有1处以上青少年绿色文明园;积极开展乡村青年文化节等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村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倡导新风尚;维护农村青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支部建设好。所属团支部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普遍实行了从党团员青年星火带头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并经法定程序进入村党支部或村委会班子的做法;支部工作和组织生活制度健全有效,工作运行正常;根据农村青年分布合理调整支部设置,无团员流失现象;团支部能够积极发展团员,认真做好“推优”和团费收缴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
(四)活动阵地好。建立了青年培训基地、科技推广示范基地、青年科技图书站等阵地,并发挥良好作用;有能够满足青年需求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设施;团组织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团的经费和阵地使用管理制度健全。
三、学校五四红旗团委标准
(一)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领导班子;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扎实,文化程度高,懂教学,会管理,密切联系学生和青年教师,全心全意为学生和青年教师服务,对青年学生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二)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学校建设,突出学生“素质拓展”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积极组织引导学生学理论、重实践、明责任、树理想,在学生中形成正确导向;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生课外知识学习、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学生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提高;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创造条件;多方帮助学生勤工助学和济困助学,为学生完成正常学业提供服务和支持;积极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具体任务,同时注意反映学生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支部建设好。所属支部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积极引导和服务学生;适应学生学习、生活特点,团支部设置合理;支部制度健全、落实,正常地开展工作和活动;能够认真做好团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推优”工作成效显著,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
(四)活动阵地好。建立团校,并能正常开展培训;有能够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设施;建有学生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基地和有关指导服务机构;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
四、社区五四红旗团委标准
(一)班子建设好。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配有专职团干部;主要负责人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有把握全局,协调社区内各单位团组织共同开展工作的能力;贯彻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决策民主,管理科学;团结进取,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社区服务建设和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求、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以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统揽社区团的工作全局,带领青年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动员、组织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美化社区环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全、整洁、优美的社区生活空间;广泛开展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和互助活动,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形成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关心社区青少年特别是下岗待业青年、外来务工青年、特殊困境中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支部建设好。支部组织设置合理,按照团章的要求,在居委会和社区内外来务工青年、下岗待业青年的集中地建立团支部;支部班子配齐;工作制度健全,团内管理严明,工作运转有序,能有效地加强社区内团员青年的组织、教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团的外围组织如青联、学联、青年社团的横向联谊与协作,建立起以团组织为核心的覆盖全社区的青年组织网络,社区团的工作覆盖面大。
(四)活动阵地建设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好、管好社区青少年阵地,力求做到有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有社区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介绍所,有社区青少年科技、文化、法制教育活动阵地,初步建立起青少年社会服务体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
第二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各该级团的委员会召集。
第三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团的代表大会或团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团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由团的各该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由团的各该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下列人员在团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二)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第六条 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内有被选举权。
第七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 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二章 代表的构成与产生 第九条 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团员意志,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第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四百至六百人,最多不超过八百人。
团的省辖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市辖区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二百至三百人,最多不超过四百人。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至二百人,最多不超过三百人。
代表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所辖团员人数和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十一条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集代表大会的团的委员会根据各地区、各单位团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代表应由各条战线的团员代表和团的专、兼职工作者代表构成。可以在总体上对代表的构成提出指导性意见,由选举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构成中,团的专职工作者一般占百分之六十左右,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七十;党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七十。
团的省辖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构成中,团的专职工作者一般占百分之四十左右,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党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六十。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构成中,团的专职工作者一般占百分之二十左右,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党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女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十二条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第十三条 台湾籍团员较多地区的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应有适当数量的台湾籍代表。
第十四条 归侨团员较多地区的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应有适当数量的归侨代表。
第十五条 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六条 代表的产生程序是: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与有关地区和单位党团组织协商,并征求有关单位团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同意后,提交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酝酿讨论,由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召集代表会议的团的常务委员会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交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选举。
第十七条 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团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的代表。
第十八条 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向团代表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 委员会的组成与产生
第十九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由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为五十至七十人,最多不超过九十人。
团的省辖市、自治州和直辖市的市辖区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为四十至五十人,最多不超过六十人。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为三十至四十人,最多不超过五十人。
第二十一条 候补委员一般应占委员、候补委员总数的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候补委员人选应考虑到委员会成员卸职递补的因素。
第二十二条 委员会由各方面、各层次团的专、兼职工作者组成。团的专职工作者一般占百分之七十左右,团的兼职工作者一般占百分之三十左右。
第二十三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为九至十三人,最多不超过十五人。书记、副书记四至六人,直辖市和特大省可配备七人。
团的省辖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市辖区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为七至九人,最多不超过十一人。书记、副书记三至四人。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为五至七人。书记、副书记二至三人。
第二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应由团的专职工作者担任。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组成方案由各该级团的上一届委员会提出,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第二十七条 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十。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一至二人。
第二十八条 委员会产生程序是: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与有关地区和单位党团组织协商,并征求有关单位团员意见,提出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同意后,提交团代表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团代表大会选举。
第二十九条 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第三十条 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一届团的常务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同意后,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
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交选举时,如遇特殊情况,由同级党的委员会与上一级团的委员会协商决定。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团的本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团的本届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三十二条 党的委员会可以向团代表大会推荐适合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党员作为团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党的委员会听取同级团的委员会意见,并与上一级团的委员会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提出推荐名单,交选举人酝酿讨论,列入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选举的组织领导
第三十三条 团代表大会的选举,由团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选举,由选举该委员会的团代表大会主席团指定一名新选出的委员主持。
第三十四条 团代表大会正式举行前,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二)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三)通过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四)通过代表大会议程;(五)通过有关确认事项。
第三十五条 团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是团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与下一级团的委员会协商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后,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由各代表团负责人、团代表大会筹备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团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设常务主席若干人,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名,在大会秘书长主持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表决产生。
第三十六条 团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任务是:(一)按照大会的议程主持大会;(二)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三)组织代表酝酿讨论并确定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和本届团的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主持大会的选举;
(四)组织代表审议大会的决议;(五)决定其他人事和有关重要事宜。
第三十七条 团代表大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处理团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日常事务。
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上一届团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名,交团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
第五章 选举办法
第三十八条 团代表大会和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十九条 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书记、副书记可以实行差额选举,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由同级党的委员会与上一级团的委员会协商确定。
第四十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团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 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监督。
第四十二条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四十三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
第四十四条 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第四十五条 实行差额预选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列为候选人。
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第四十六条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四十七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同级委员会时,先选出委员,末当选的委员候选人,列为候补委员候选人,参加选举。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同级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时,先选出常务委员会委员,然后从常务委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
第四十八条 选举结束,报告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当选的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当选的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第六章 报批手续
第四十九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召集各该级团代表大会,须提前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呈报书面请示,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筹备召开代表大会。
请示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召开团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二)会议的主要任务及议程;
(三)代表的名额、构成意向及产生办法;
(四)下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书记、副书记职数及产生办法;
(五)筹备召开会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十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及时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批准,俟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批复后,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发文公布。上一级团的委员会接到下一级团的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告后,应及时研究批复,并将批件抄送下一级党的委员会。
第七章 委员、候补委员的卸职和递补
第五十一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团的专职工作者如出现下述情况,其委员、候补委员职务自行卸免。
(一)因工作调动,离开团的工作岗位的;
(二)离职学习、研修并明确不再回团的岗位工作的;(三)已调离其组织所辖区域的。
第五十二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职务卸免,由各该级团的常务委员会提出名单,交委员会全体会议确认。
第五十三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因自行卸职、受处分撤职、自然减员等情况出现空缺时,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递补名单由各该级团的常务委员会提出,交委员会全体会议确认。递补的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列原委员名单之后。
第五十四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确认的同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卸职、递补名单,须及时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备案。
第五十五条 委员会履行委员、候补委员卸职递补手续后,履行表决、选举事项时以超过实有委员半数即为通过或当选。
第五十六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十七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委员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一级团的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调动或指派各该级团的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
第八章 监督与处理
第五十八条 本规则由上级团的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
第五十九条 对于违反团章和本规则的行为,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则的选举,上级团组织可以作出选举无效的决定。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委员会进行选举,要按本规则制定相应的选举细则(办法),经团代表大会或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共青团中央组织部。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本规则执行。
高校团委基本工作规范
(试行)
一、组织大学生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围绕大学生素质拓展,组织开展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等,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三、主动了解、掌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积极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指导。加强或配合做好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引导各类新型学生组织规范发展。加强团的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
五、通过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提高学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坚持党建带团建,积极争取把高校团建纳入高校党建的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七、加强团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团务公开、团员管理、团干部教育管理、团学工作目标管理等制度体系。推动团的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
八、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管理、团的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工作。评选表彰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团支部(总支)。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培养和推荐青年中的优秀人才进入更重要的工作岗位。对违反团纪的团员、团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
十、加强所属团委、团支部(总支)建设,指导和考核其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同级党组织通报。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团组织,创新设置方式,扩大团组织对大学生的有效覆盖。
如何做好基层学校团委工作
淮北十中吴 刚
这学期学校任命我为校团委书记。在近一个学期共青团工作的摸索中,我增长了不少知识,提高了一些能力,自然也思考了许多问题。趁此良机整理如下:
一、基层学校团委的工作内容
(一)学校团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支部和上级团委关于青年工作的决议、指示,及时汇报和反映情况,当好党的助手。
2、对青年团员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帮助青年团员树立远大革命理想,增加组织观念,遵守团的纪律,自觉发挥团员作用,努力提高广大团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3、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员学习制度,做好团的发展工作。
4、针对团员特点,积极开展学雷锋、学先进等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校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5、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高品味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6、认真做好青年教工团员的工作,切实发挥青年教职工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
7、督促、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参与学校有关事务的民主管理,切实发挥共青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完成学校党支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团委书记的职责
1、负责团委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传达贯彻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决议、指示,研究确定学校团委工作的任务。
2、拟定团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总结团的工作。
3、组织团委成员搞好团的工作,并在完成各项任务中起模。
4、深入了解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情况,坚持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
5、抓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
6、组织指导团干部、学生会干部学习业务知识,训练工作方法。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层学校团委工作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认真分析了团的工作和建设面临的形势,就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精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讨论,作出如下决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全面总结党的执政经验、指导全党担当起执政兴国历史使命的纲领性文件,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拓展和深化。《决定》对于保证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团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共青团组织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就要统一思想,抓住机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广大团员青年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的基础。基层团组织建设的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团组织能否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关系到团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否落到实处。共青团要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年工作,完成党赋予的历史使命,必须大力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基层工作。
共青团历来高度重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近些年来,各级团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团的基层组织数量和团员总数、团青比例均达到了新的水平,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内在活力进一步增强。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组织设置和运行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和青年群体的发展变化;一些基层团组织内在活力不足,有的甚至处于瘫痪状态;有的团员意识不强,没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的团干部联系青年不够,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强;有些团的领导机关对基层工作关心不够,指导不力等等。对此,全团必须高度重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
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青年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和迫切需要。为贯彻团中央精神,加强基层学校的团委工作十分的必要和重要。
三、如何做好并加强基层学校团委工作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和教学,在这条主线中,我们共青团如何开展
活动才能为教育教学服好务,才能不充斥教育教学。我们应该先明确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我们理解,大体上有四个。一是掌握必备的学科知识,二是开始培养综合素质,三是逐步养成良好品德,四是初步形成理想信念,这四个目标具有一定的递进性,共青团组织要紧紧围绕四个目标,找准工作的切入点。
第一,关于掌握必备的学科知识。学校教育阶段是一个人学习基础知识、训练基本技能的阶段,这决定了传播基础的知识技能是学校教育的中心目标,决定了学习是学生的主要任务。在学科知识方面,我想主要任务不是我们团组织的,团组织可以间接帮助学生掌握学科知识,一是围绕学生在学习方法方面存在的困惑,通过学习经验交流会、学习规划、学习互助等活动,帮助学生分享学习经验,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二是围绕学生学习兴趣方面的困惑,通过知识竞赛、趣味游戏等活动,帮助学生激发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快乐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三是培养学生学习的意志,引导他们认识到学习是一件艰苦的事情,要有顽强的意志。四是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学习成绩,正确看待考试分数,帮助他们缓解学习压力,增强学习信心。我觉得这一点尤为重要,曾经看过这样一条新闻,武汉一名高中生担心高考落榜没脸见人,就在发出考分通知的前一天,自杀身亡,第二天家长接到通知,成绩良好,远远高出录取分数线,可惜就那么“一念之差”、“一天之差”葬送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这就是没有正确看待学习,没有正确看待考试分数而酿成惨剧的典型案例。
第二,关于培养综合素质。人的成长既要靠学识,更要靠综合素质。中学生毕业后逐步开始走向社会,一个人要很好地适应社会,必须具备表
达、沟通、交流等社会化技能,这些都是未来生存发展应当具备的技能,也是中学生普遍希望团组织能够帮助提高的素质。因此,多搞一些能够展示学生各方面综合才能的活动是不是会更受欢迎,时间不用长,五分钟左右就可以,我们可以利用课前的几分钟,或是早、晚自习时间,我想这都是可行的。
第三,关于逐步养成良好品德。这是目前值得我们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当然也不是我们教育一家的问题,要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团本身是个社会组织,实际上要担负的是社会教育的责任。只不过学校共青团载体就在学校里,就显得与学校教育重合或吻合度比较高。我们和学校政教处的工作配合是比较多的,有时谈到学校团委与政教处的关系,我想我们与德育教育有很多完全一致的工作内容,但也要找到与政教处工作有所不同和侧重的切入点。政教处以课堂教育或者说以书本方式为主要教育方式,我们可以以实践教育和社会观察为主要教育方式。所以我觉得在这一点上,第一要创造空间,第二要融在我们很多工作和活动的设计当中。
第四,关于初步形成理想信念。很多例子都能证明,少年时期确立的理想,对人一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古往今来,因为有远大理想并为理想奋斗终生的人数不胜数。中科院心理所一项调查证明,儿童和青少年时期形成的理想信念取向会永远留在心里,并在成年后表现在政治行为上。对此,就初步形成理想信念这个问题,在这里提两点思考。一是引导学生有爱心,有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同时能有一点国家意识、科学意识、劳动意识。二就是灌输培养学生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小时候的灌
输不能说没有用,但只靠那么一点灌输不够。有一个重要的研究成果表明,青春期之前灌输是有重要作用的,但是青春期之后价值分析就会比灌输更起作用。青春期之后,学生的理想观、价值观日臻成熟,有了一定的分析能力,他们会以自己的人生观去判断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而不是像青春期之前被动的接受,所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更是我们团干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正确的人生观才能保证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
基于以上我所讲的内容,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基层学校的共青团工作,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我们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二是要加强团组织队伍建设和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三是学校共青团工作一定要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来开展,并且与其它部门搞好配合。
基层团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
关于召开共青团×××第×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
共青团×××第×次代表大会是×××年×月召开的,到××即满×年。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和团市委统一部署,经研究(注:报团市委的请示,把“经研究”改成“经×××党委同意”,并附上同级党委同意召开团代会的批复),拟定在今年×月召开共青团×××第×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回顾共青团组织的工作经验,集中全体代表的智慧,明确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共同商定今后三年共青团工作的发展方向,贯彻落实××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对共青团工作的有关要求,选举新一届委员会。我们要通过这次大会,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工作和学习热情,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的伟大实践,为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上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共青团×××第×届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
拟定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为××人(100人左右)。
代表的产生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通过召开下一级团的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应为20%以上)。
根据上级团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们实际,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拟定共青团×××第×届委员会委员为×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名(说明在职团干、先进集体、女同志所占的比例和平均年龄等)。
委员由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应为20%以上)。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青年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召开共青团×××第×次代表大会是我们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团的领导干部,应继续发扬求实精神,积极进取,扎实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共青团×××第×次代表大会的召开。
共青团×××委员会
×××年×月×日
关于共青团×××第×届委员会人事安排建议的请示
×××:
共青团×××第×次代表大会拟定于今年×月×日在××召开。大会将选举产生共青团×××第×届委员会。经请示同级党组织和团市委同意,共青团×××第×届委员会由×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书记1人,副书记×人。根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综合情况,现提出共青团×××第×届委员会人事安排建议请示如下:
一、共青团×××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其中差额×名)
××××××
二、共青团×××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
书记:×××
副书记:××××××
三、共青团××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简介。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
共青团×××委员会
×××年×月×日
共青团×××第×次代表大会日程
大会预备会议
1、听取并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3、通过大会议程。
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1、通过大会日程;
2、通过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名单。
开幕式
1、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国歌;
2、致开幕词;
3、少先队向大会献词;
4、群团部门代表致祝词;
5、上级团组织领导致词;
6、同级党组织领导致词;
7、作工作报告。
代表团分组讨论
1、酝酿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
3、酝酿选举监票人建议名单(草案);
4、讨论大会工作报告以及关于报告的决议(草案)。
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1、听取各小组讨论情况汇报;
2、讨论、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
3、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4、讨论、通过大会选举监票人名单(草案);
5、讨论、通过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大会选举
1、通过委员候选人名单;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监票人名单;
4、选举新一届团的委员会;
5、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
6、宣布选举结果。
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提出正、副书记建议名单;
2、投票选举书记、副书记;
3、委员分工。
大会闭幕式
1、宣布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
2、通过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
3、新当选团委书记讲话;
4、致闭幕词;
5、宣布大会闭幕;
6、奏唱代团歌或奏国歌。
合影留念
关于共青团×××第×次代表大会
选举结果的报告
×××:
今年×月×日,我们召开了共青团×××第×次代表大会和共青团×××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产生了共青团×××第×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现将选举情况和结果报告如下:
一、选举情况:
1、选举委员情况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人,实到会代表××人,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弃权票×张。候选人得赞成票情况(按姓氏笔划为序):×××××;另选人得
赞成票情况(按赞成票多少为序排列)。
2、选举副书记情况
委员总数××人,实到人数××人,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弃权票××张。副书记候选人得赞成票情况(按姓氏笔划为序)×××××;另选人得赞成票情况(按赞成票多少为序排序)。
3、选举书记情况
委员总数××人,实到人数××人,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其中有效票××张,无效票××张,弃权票××张。书记候选人得赞成票情况:×××××;另选人得票情况(按赞成票多少为序排列)。
二、选举结果
共青团×××第××次代表大会选举结果
1、委员(××人)
(具体当选委员名单)
××××××
共青团×××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
1、书记×××
2、副书记××××××
特此报告。
共青团×××委员会
×××年×月×日
共青团×××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共青团×××第×届委员会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共青团×××第×届委员会拟由委员×名组成。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中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共青团×××第×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是在民主推荐、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由大会主席团确定,提交大会进行选举。委员候选人不限于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共青团×××第×届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直接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共青团×××第×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为%。
六、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等于
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七、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能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如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按不足名额加上1名差额数,在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候选人,再行补选;补选中,如被选举人得票超过半数的仍少于应补选名额,不再重新选举,相应减少应选名额。
八、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另选他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画个“○”;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画个“×”;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末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画个“○”,如只写姓名不画“○”的,该另选人不计得票。
填写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符号要清楚。如不小心写错,应向监票人提出,更换选票重新填写。如选票填写不清楚,无法辨认的部分视为无效。
九、大会宣布计票结果时,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当选的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大会选举设监票人×名;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大会表决确定;已提名作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和其他为选举服务的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计票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的监督。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共青团×××第×届委员会第一次
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一、根据《团章》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共青团×××第×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委托的新当选的1名委员主持,选举共青团×××第×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书记、副书记选举采取等额选举办法。
四、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届团委会提出,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由全体委员酝酿讨论确定,提交全会选举。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委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委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六、划票时,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画个“○”;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画个“×”;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末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画个“○”,如只写姓名不画“○”的,该另选人不计得票。写票时,所画的符号模糊或涂改不清、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每张选票所选名额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为有效票,否则,为无效票。
七、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获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半
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为当选。
九、宣布选举结果时,由监票人向全会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票数,并由全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十、选举设监票人×名,监票人人选由会议主持人提出,经全会表决确定。已提名作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实行监督。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全会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如遇到本办法没有作出规定的事项,则由主持人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后作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党委或团市委,由党委或团市委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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