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工作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根据省市、区教育局召开的“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会议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学校在文件下发后,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当作学校中心工作来抓,明确学校办学核心理念:确定“平民化”、“优质化”教育理念。平民化就是将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对每个学生的发展负责。优质化就是要创办高效率、高效益、高质量的教育,让学生快乐生活每一天。我们认为要“减负工程”,制度建设是基础, 课程建设是关键, 学生身体素质锻炼是保障.为切实把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制定完善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减负工作的有效性。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程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课时计划认真安排教学,组织教学活动,不以任何理由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作息时间和周课时数,并将作息时间、班级课程表、每日家庭作业通过校讯通等途径对外公布,自觉接受家长监督。教师期初制定合理的教学进度,学校随时监督教师按进度授课,不得为应付考试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课程。不移用或挤占音体美等艺术课,确保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贯彻爱生学校的标准,树立全纳思想,实现学龄儿童就近免试招生,关爱农民工子女。起始年级阳光分班。不以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等名义分班。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为7:40,上午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下午每节课上课时间为35分钟。全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任课教师按时下课,不得拖堂,学校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进行集中文化课补习。
(三)、规范教师管理,教师不得在校外兼职上课
严禁学校在职教师在校外组织学生补课或到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辅导班、补习班兼课;不得介绍学生到辅导班、补习班上课。违反规定者,按《违规办班补课责任状》相关规定处理。经过自查,我校教师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四)、确保学生活动时间
除不削减、挤占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认真上好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外,每天课间要鼓励学生走出教室参加健身活动,上、下午组织好半小时的大课间活动,下午搞好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等体育校本课训练,把“阳光体育”活动落到实处,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学校不断创新课间操类型,融入英语健脑手指操、竖笛操、花式跳绳等,真正让孩子放松起来,丰富的校园体育活动。并积极利用清晨7:40——8:00的时间段,启动“迎着朝阳健步走”校园晨练活动,让学生带着轻松愉悦走进课堂,开始一天的学习。每天三个时段的体育锻炼间活动涵盖了“健步走”“英语操”“字母手指健脑操”“花式长短绳”“竖笛舞”“街舞”“广播操”“慢跑”等学生喜爱的运动形式。教师们也积极响应“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号召,积极参与其中。并于4月26日成功召开“阳光伙伴、快乐成长”趣味亲子运动会。
(五)、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及批改质量
试行各任课教师在学校统一监督管理下留批家庭作业的做法。精心研究课堂作业及家庭作业的内容与数量,原则是量上减、质量上(指题的质量和批改质量),提前一周报教导处,审批合格后严格遵照执行,并通过校讯通发给学生家长,接受家长监督。
作业总量的具体要求是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三、四年级各科书面家庭作业时间总和不超过30分钟;
五、六年级各科书面家庭作业时间总和控制在60分钟以内。坚决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作业布置体现精选精编,布置有代表性的、便于学生理清思路避免混淆的、体现重点、解决难点的习题。
加强批改,切实提高作业批改质量。“凡是向学生布置的书面作业,教师本人都要及时认真批改,严禁把作业派给学生批改,批改后将信息反馈给家长”。学校以定期检查学生家庭作业记录本、向学生及家长调查等方式对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进行考核。同时积极培养作业布置体现精选精编、数量适中且批改认真有效的典型教师,并在校内推广。
(六)起始年级阳光分班
为保证分班的公开、公平、公正,2024年秋季开始学校实行阳光分班。面向社会发布分班方案,接受社会监督,公平面向每一个学生,确保分班过程中操作的公正,促进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分班过程中不仅保证按市、区教育局的指导严格执行,并邀请区行风监督员、教育局纪检监察人员、学校有关人员和由上级部门随即抽取的家长代表共同监督。分班过程实施现场办公、现场公布、学籍备案、全程录像,保证所有工作的可信度。同时在分班的过程中做到两均衡,也就是学生分班均衡,教师配备均衡,(六)、严格学校考试管理
建立健全与素质教育相一致的考试评价制度:在教与学的关系上,强调帮助、引导学生,不把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及教师的唯一尺度,不但强调知识与技能的学习结果,更要重视习得知识的过程与方法以及积极的情感、正确的态度与正确价值观的形成;改善师生关系,强调尊重、赞赏学生,禁止慢待、排挤、歧视和侮辱学习暂时有困难的学生;不组织参加未经教育局批准的各种竞赛活动;除期末考试外不举行各种名目的考试,控制考试次数;保护学生的隐私权,不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严格规范考试学校层面考试,命题科学合理,不随意提升考试难度。
(七)、加强学生用书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要求使用教学用书,严禁教师擅自向学生推荐、推销或组织学生集体购买各类学习辅导资料,违反规定者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条例处理。于4月11日,迎接了市委教科工委宣传部部长霍泓同志一行,对我校落实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情况进行了督查。霍部长对学校减负工作的扎实性和前瞻性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八)、加强有效课堂研究
本学期我校以实施“学生自主探究学习研究”为抓手,把加强有效课堂和减轻学生负担工作落到实处。倡导师生“让学生经历有意义的学习过程,让常规成为一种习惯”。“学生自主探究学习研究”以“先学后教,当堂训练”为切入点,数学学科牵头,语文、科学等其他学科跟进,探讨如何把孩子内在的向上发展的欲求激发出来,把学习的主动权如独立思考、动手试错、自我纠正等等完全交还给学生,把学生扔到知识的海洋中让他们自己去吸纳、去搏斗乃至去吃苦,一句话,就是给学生创造主动求知、自我发展的自由与空间,打造高效课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本学期实现了书法进课堂,公开课课堂考核,特别是数学、语文、科学学科就要体现“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教学理念。具体实施通过以下措施体现:
1、组内教研磨课:本学期各教研组都要开展一次“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磨课”活动,由各教研组集体备课共同完成。研讨教材,大家齐思共议;搜集材料,制作课件,大家分工合作;一人主讲,大家听后评议,各抒己见、思维碰撞、灵感涌现;反复修改,换人再上;再度修改,再次试上„„渐臻完善,直至满意为止。整理出来的最后教案,作为集体备课、磨课的成果教案,发布到校园网站,实现教师资源共享。
2、公开课课堂考核:本学期学校所有任课教师都进行课堂教学考核,每人出一节体现“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教学理念公开课,以当堂打分的形式确定课堂教学得分。公开课各教研组在教研组长的带领下,采取个体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力求人人做到既能认真听取他人的建议,又能毫无保留地为他人献计献策。公开课中,被听课领导老师认可的、教学效果好的课例,做课教把自己的教案整理后,发到校园网上供大家学习借鉴,实现资源共享。
3、不定时推门听课:校领导深入课堂随机听老师们的常态课,成绩作为课堂考核的一部分计入总分。并且听后找老师座谈交流,让老师谈谈自己的设计思路,哪里是体现“先学后教,当堂训练”教学理念的闪光点,哪里在这方面还有不足,然后听课领导提出自己的见解,可取之处,需要改进之处,与老师交换意见,达成共识,鼓励老师积极记录自己教学中闪光点或失败之处,积极撰写教育教学案例、教学反思。实践证明:这种形式对提高老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能起到事半功倍的好效果。
4、实施“特色名师工程”。即在保证学校创建统一特色的前提之下,学校把自主申报参与发展实践,按照“教师自主发展”的职业定位,进行“个人课题”研究的教师的发展目标分为“合格级、骨干级、名师级”,力争让这些基础处于不同层次的教师,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通过自身的努力向上一级迈进,做到一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五年打造出首批特色名师五至十人。最终致力于实现变“一枝独秀,千人一面”为“一班一亮点,一师一特色”的百花争艳、千花竟放春满园的大好局面。
5、为了更好的减负工作深入每一位教师心中,鞭策教师行为,学校组织教师于3月末进行了全校性的学习《沈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的考核,全体教师参加了笔试测试,均取得好成绩。我们认为考核不是目的,考核是为了让教师更加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卫战”进行到底。进一步完善制度 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6、切实抓好学校安全防范
认真制定各种值班的制度与职责,严格值班纪律,采取双管齐下和多管齐下的安全管理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学校的安全检查和食堂食品卫生督查做到常抓不懈。对食品加工和食堂采购建立了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以《食品卫生法》为依据,要求认真做好食堂内的环境卫生,严格食品卫生制度,切实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以“安全教育周”为契机,加强安全教育。为提高安全教育周的实效,我们专门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了以下内容的活动:
① 开展以逃生避险为主题的安全演练日活动
②邀请下街派出所给学生作以“防拐骗、敲诈、绑架”为主题的安全知识讲座。
③ 全校各班开展一次以安全为主题的大讨论,主题围绕:a、寻找身边的不安全因素;b、每个同学应该怎样自我保护;c、每个同学应该怎样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④ 每班刊出一期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
⑤ 每班召开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队会,组织学生学习《沈阳市学校安全工作手册》。
⑥ 组织学生观看VCD安全教育碟片。
⑦ 邀请市防疫站专家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讲座。
⑧ 开展自护、自救安全知识竞赛。在安全教育周期间做到每天有教育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建立有效保障机制,保证“减负”工作的实效性。
1、组织保障:为确保我校“减负”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健康发展,成立学校减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健 杨光媚 全面负责减负工作 副组长:及琳 负责减负工作具体策划与监督。组 员:李巍 王瑒
负责减负打造有效课堂,教辅用书征订与检查,课程执行、作业设计、批改,考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秦世宏 王丹 刘婷婷
负责校园文化特色建设,家长、学校的宣传协调工作;完善制度、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大课间活动情况督查。于建波 薛成负责减负工作相关后勤保障
崔明(一年一班家长)赵旭(二年六班家长)王兴华(六年二班家长)高松(五年二班家长)负责监督减负工作
2、制度保障:
⑴积极修订了《一经二校规范办学教育教学行为规范细则》。⑵实行教师“减负”工作学期报告制,每学期结束前,教师在期末业务总结中详细总结“减负”工作情况;
⑶开展“减负”工作专项检查,学校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分期初、期中、期末三次对任课教师进行全面的“减负”工作检查,通过查阅《学生家庭作业记录本、向学生及家长调查等方式对教师留、批作业的情况进行考核。
⑷学期末教师“减负”工作情况通过学校网站向家长及社会通报; ⑸实行“减负”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减负”工作不得力,学生及 家长意见较大的,要追究责任,并与责任人的评先选优挂钩。
3、责任追究:
各位教师要认真执行“减负”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教育局将对加重学生负担的违纪违规事件及时通报、曝光,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不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违反作息时间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核实,在各类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对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收费补课的、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兼课的教师,两年内不得参与各类评先选优、职称低聘一级。”
4、加强向家长的宣传。为全面贯彻落实根据省市、区教育局召开的“规范办学行为减轻课业负担”会议精神,把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相关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家长。学校于3月19日和20日两天分年级召开了减负工作专项家长会,本次家长会由学校校长亲自主持召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内容:
1、传达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
2、学校落实各项规定的具体安排情况;
3、学校给家长提出的建议及需要家长配合的工作。同时向每一位家长宣传学校减负举措,公开学校“减负”的举报电话(校长室电话22823601、教导处电话22873123),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同时学校在家长会上广泛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宣传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把家长“望子成龙”的迫切愿望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校长指出减负是要把学生从枯燥的机械性反复训练中解放出来,从单纯的应试教育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对家长提出希望:希望家长被和学校共同做好减负工作,相信孩子,要帮助和引导孩子自主学习的习惯,使孩子终身受益。同时劝诫家长不要盲目地补课,这不仅浪费时间还加重经济负担,更致命的是会使孩子思维倦怠、身心疲惫,得不偿失。家长会取得了很好的预期效果,相信通过家长会宣传“减负”的重要意义,将会取得社会和家长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减负工作。首开全市开放校园先河,将每周六9:00——11:30定为向学生和家长开放时间,让更多家长了解学校,共同携手教育。并定期开展家庭教育讲座。
4、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组织学习“减负”工作的文件深入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在深刻理解“减负”深远意义的基础上,制订了减负工作方案,认真查实学生课业负担,发现问题并立即纠正。
漫步在校园,从孩子们那一张张专注的脸上,从那一副副认真勤奋的神情上,我们看到了孩子们被激发起的内在活力,焕发起的蓬勃向上的劲头,看到孩子们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将“减负”的好政策落到实处,让每一个人不仅拥有健康的体魄,更拥有阳光的心态,为学生的未来和一生夯实基础,让每张脸上都洋溢出幸福的笑容,将是一经二校不懈的追求。
2024年10月8日
毕节地区教育局
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地直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24〕7 号)、《贵州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黔教督发〔2024〕28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基础教育实际,现就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增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既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才、促进基础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我区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在全区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办学条件大为改善,学校管理逐步加强,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但是,一些地方和学校还存在着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节假日长时间违规补课、不落实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等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现象,直接影响了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新颁《义务教育法》,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全区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明确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校长细化管理素质和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抓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教育均衡、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开展增强“生命感”和“责任感”为主的师德师风大教育、大活动为核心,以各级教育局(局长)、校长、学校和教师“十个不”的承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力”为主要环节,以积极推进校长负责制、增强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办班行为、管理行为、收费行为、教师从教行为等为基本内容,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促进全区基础教育内涵发展。2024 年为毕节地区教育系统“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启动年。
(三)具体目标
2024年1月3日
毕地教发〔2024〕1 号
1、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取消重点学校、重点班;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落实“三限”政策;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
2、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缩小城乡学校差距,合理编班教学,严格控制班额标准;关注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开足课时、开齐课程;严禁中小学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补课;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统筹各学科教师作业布置,规范各种竞赛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加强编制预算管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收支两条线,杜绝学校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
5、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尊重学生个性,不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加强教辅用书的选用管理,严禁胁迫、引诱、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控制学生印制作业的种类和数量。
三、彻底解决中小学办学行为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一)规范招生办班行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城区中小学由所属县(市、区)教育局根据生源变化情况调整学校招生范围,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10 天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招生。各级教育部门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普通高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县(市、区)要加强招生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普通高中招生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实施学籍网络管理,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从2024 年起,全区所有高中学校将推行“配额生”制度,将10%以上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3、严格控制班额标准。根据贵州省现阶段的班额规定,小学班容量原则上应控制在50 人以内,初中学校班容量应控制在56 人以内,高中学校班容量应控制在60 人以内。各地要按规定标准从严掌握,确有困难的县(市、区)要制定整改规划,力争在三年内使中小学班额达到省规定的标准。班额控制应随国家和省的规定适时调整。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确因教学改革需要举办的实验班、特长班须报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5、所有全日制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得招收往届插班复读生。各中小学校不得为社会上各类重复教育办学机构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师资。
6、民办学校必须按《毕节地区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做到“六独立”,凡不能实现“六独立”的,一律取消招生资格。坚决治理社会力量办学乱招生、乱办班、乱发招生广告的行为,避免恶性竞争,促进良性发展。
(二)规范教学管理行为
7、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健全校内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和管理体制,按照专家治校原则,选好配强中小学校长,落实校长负责制,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增强办学自主权。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管理、校务公开。
8、强化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意见》的执行力度,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加深课程难度、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各中小学文化课教学不得挤占课间操、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低于1小时。
9、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季节时令和本地实际,精心制定学生作息时间表,合理规定中小学生每天到校、离校时间和学习时间,确保小学、初中、高中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 小时、7小时、8 小时。学校对走读生不得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2 小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教师布置作业应该根据教学和学生实际,认真编制作业内容,不能机械重复布置作业,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 小时、1.5 小时、2 小时以内。依法保障学生休息权利,合理安排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时间,保证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10、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习文化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准以各种方式组织安排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学校、补习班、培训班等。
11、加强考试考核管理,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除初中升学考试和高中会考外,原则上不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学校以质量监测为目的的考试,每学期不得超过1 次,考试命题应科学合理,内容应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高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准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座位。
12、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以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推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重视食品和饮水卫生,杜绝饮食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流行。加强学生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学生生命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践行地区教育局关于“十个不”的承诺,进一步强化教师教书育人职责,加强教师职业行为管理。
14、健全完善教师考评和交流机制,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将减负增效情况纳入对中小学教师和班主任考核的内容。逐步建立校长和教师交流机制,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及薄弱学校交流率逐年提升,2024 年前达到10%,其中校长所占比例不低于5%,骨干教师和中高级职称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50%,交流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四)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5、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严禁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收费。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为有关机构代办收费等业务。
16、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允许向学生收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省、地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增加服务内容并强行收费。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五)规范教辅征订行为
1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按照规定的程序选用教学用书,不得选用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
18、教学辅助资料只能在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范围内推荐使用版本,遵照学生自愿购买原则,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不得以任何名义胁迫、引诱学生统一订购。学生作业印刷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生每学期每学科不超过1 套,普通高中根据实际情况每生每学期每学科可以选用1-2套。
19、学校选用的专题教育读本,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作为学校图书馆用书,所需费用列入学校公用经费预算开支,不得强制学生个人购买,也不得代为统一订购。
四、认真完成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各阶段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动员(2024 年1 月下旬—3 月底)
地区教育局召开全区规范办学行为动员大会,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的大学习、大讨论。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将中央、省、地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各中小学校加强规范办学行为宣传,让学生、家长、社会了解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具体内容以及我区的重要工作举措,营造规范办学行为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部署,自查自纠(2024 年4 月初—6月底)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按照《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十个不”承诺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摆办学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切实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的各个环节。
2、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开展规范办学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整顿在择校、补课、办班、招生、使用教辅资料、收费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县(市、区)教育局将本辖区内专项督查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4 月30 日前上报地区教育局基教科。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专项督查(2024 年7 月初—9月底)地区教育局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对学校办学行为情况进行随机明查暗访,或根据举报线索直接到被举报单位,通过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查核实各种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县(市、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落实整改措施,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问责和组织处理。
第四阶段:建立机制,巩固提高(2024 年10 月初—12 月底)
各县(市、区)教育局健全完善规范办学行为长效工作机制。地区教育局召开全区规范办学行为现场会,总结提升成功经验,在全区中小学推广典型做法,收集汇总规范办学行为的创新成果。
五、加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组织领导和舆论宣传
1、地区教育局成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
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余大亮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清珍地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章剑平地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祥贵地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秀峰地区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覃珍贵地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招考中心主任 刘 广 行署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
吴玲娜民盟毕节副主委、地区教育工会副主席 成 员:何友国地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彭 艳 地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朱德贵地区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李可乐地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兰 明 地区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税晓菊地区教育局师资科科长 王瑞栋地区教育局法规科负责人 王家勋行署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罗 旭 地区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 张丽华地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章 涛 地区教育局教仪站站长 叶晓红 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刘元晖地区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教育局基教科,何友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地区教育局每学期将抽调机关干部,聘请社会督查员,成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组,采取定期常规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区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
果列入各县(市、区)行风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作为年终教育考核的重要依据。
2、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把规范办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精心实施,确保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顺利开展。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负责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抓好落实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工作措施,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地级德育示范校要做好示范、带好头、引好路。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所辖学校主要领导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层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县(市、区)教育局每学期结束前要向地区教育局上报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各校也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巩固规范办学行为成果。
(1)对存在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问题而不能及时纠正的学校,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校长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报请相关部门免去其校长职务;有地级以上优秀(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的由授予部门取消荣誉称号,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当年不能评先选优。
(2)课堂教学敷衍塞责、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教师,不能参与评职、评优、评特,拥有地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提请授予部门取消荣誉称号,聘任为高级职称的要降低职务聘任岗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违规补课,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
(3)对违反办学行为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5、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曝光违规典型案件,主动求得社会、家长、学生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营造良好的规范办学行为氛围。
6、建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举报制度。地区教育局设立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基础教育科:0857-8221085,监察室:0857-8226650,法规科:0857-8237922;各县(市、区)也要设立举
报电话,对违规办学行为必须及时查处。
7、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师德师风建设、“十个不”的承诺、教学力的提升等参照地区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毕节地区教育局
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以“增强生命感和责任感”
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地直学校:
2024 年是我区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的“规范办学行为”启动年,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2024 年将开展以“增强生命感和责任感”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以“增强生命感和责任感”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让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和体验职业的“生命感”和“责任感”,强化职业道德信念,提升职业道德素质,促进教师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向人性化方向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践行“生命感”和“责任感”的基本内涵
1、生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平等地关注关怀而不放弃每一个孩子是我们校长、教师及每个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生命感”和“责任感”。
2、生命是有血有肉、充满情感的。无论是在教育教学中还是在管理中,从语言到行为都要体现人文关怀。对每一个学生都倾注情感和爱心,让每一个学生快乐、健康、智慧、幸福的成长是我们校长、教师及每个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生命感”和“责任感”。
3、生命是有独立思想和创造性思想的。平等地与学生沟通和交流,尊重学生的思想,用人格引领学生做人品质、用智慧开启学生做事本领是我们校长、教师及每个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生命感”和“责任感”。
4、生命是有尊严的。每一个学生的人格、思想和劳动都应当得到平等尊重。尊重每一个学生,摒弃一切带有歧视性的、暴力性的言行是我们校长、教师及每个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生命感”和 “责任感”。
5、生命是有差异的。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尊重和关注。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差异化成长、关注每一个学生的特长发展是我们校长、教师及每个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生命感”和“责任感”。
6、生命是有时限的。珍惜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每一堂课和成长中的每一个阶段,努力为学生提供最有效的知识信息和培养学生获取知识信息的能力是我们校长、教师及每个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 “生命感”和“责任感”。
三、践行“生命感”和“责任感”的基本要求
1、践行“生命感”和“责任感”要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实践《毕节教育·2024宣言》结合起来, 对照“生命感和责任感”的基本内涵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自查活动,纠正教育教学实践中与“生命感和责任感”要求
2024年1月3日
毕地教发〔2024〕2 号 相悖的思想和言行,树立新理念,强化教育责任和使命,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2、践行“生命感”和“责任感”要与践行学校、校长、教师“十个不”的承诺活动结合起来。学校、校长、教师“十个不”的承诺要张贴在学校校务公开栏中,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3、践行“生命感”和“责任感”要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与教师队伍建设、名师名校长、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培养结合起来,渗透到教师培训、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具体教育教学活动中。
4、践行“生命感”和“责任感”要从多一份关怀、多一份尊重、多一份情感和爱心的注入,不说带歧视性的、暴力性的语言、不发生一起带有歧视性、暴力性的行为开始;从树立精品教学意识、精心设计每堂课、提高每堂课的质量效果做起;从支部进村、党员入户、“教师大家访”等活动中了解每一位学生及其家庭做起;从帮助每一位学生进步、为每个学生的幸福奠基、为每一个家庭负责做起。
5、践行“生命感”和“责任感”要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考核、评优选先、绩效考核、职务评聘等结合起来,要开展学生、家长、社会人员参与的评议活动。要把“增强生命感和责任感”教育实践活动贯穿于整个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每个教育工作者的生命成长、生命过程与生命精彩中。
四、活动安排及要求 1、2024 年1-2 月:地、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过程督查和指导,并对开展活动的阶段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通报。各县(市、区)和地直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出2024年以“增强生命感和责任感”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方案。方案要突出主题、丰富内容、完善载体、明确要求,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并于2 月26日前将活动方案(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地区教育局(szk8889@163.com)。2、2024 年3 月: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以“增强生命感和责任感”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3、2024 年3 月-11 月:活动开展阶段。要求各县(市、区)和地直学校每月30 日前将活动简报上报地区教育局,并积极向《毕节日报》(教育专版)、毕节教育综合信息平台、《毕节教育》(杂志)、《教育简报》等报送活动信息。4、2024 年6 月、12 月:活动半年总结、全年总结。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地直学校将主题
活动成果汇编成集,并制作活动DVD 光碟上报地区(6 月25 日前、12 月25 日前)。5、2024 年终根据主题活动取得的实际成效进行评比,并与对县(市、区)和直属学校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评挂钩。
毕节地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长)中小学校 中小学校长中小学教师“十个不”承诺》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地直学校:
2024 年是毕节地区教育系统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的“规范办学行为”启动年。根据第二批和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地区教育局拟定了全区教育行政部门(局长)、中小学校、中小学校长、中小学教师四个方面“十个不”的承诺。现将这四个方面“十个不”的承诺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区教育系统务必认真抓好规范办学行为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和着力践行“十个不” 的承诺,把学习和践行“十个不” 的承诺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的全过程,融入师德师风的建设中,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实现我区教育从增量到提质、从外延到内涵发展,全面提高全区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毕节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长)“十个不”的承诺
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干预学校招生、岗位设置、绩效考核、评优晋职等工作。
二、不对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和向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脱离实际的指令性任务。
三、不截留、挤占、挪用各类教育专项经费。
四、不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乱收费、滥开支及弄虚作假。
五、不利用职权到基层吃、拿、卡、要、报销个人支付发票和乱摊派、乱推销物品等。
六、不拖延信访案件、审批、服务事项办结时限。
七、不忽视对困难教师、家庭贫困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及残疾儿童的人文关怀和做出对师生带有歧视性的任何规定。
八、不在人事任免、职称评审、教材选用、工程招投标、设备购置等工作中有违纪违法和不民主、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行为。
九、不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选拔考试和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教育部门规定以外的各种学科竞赛和商业性庆典等活动。
十、不违规招生及向非法招生中介、办学机构提供毕业班学生信息和违反各类考试保密、公正、公开等规定。
毕节地区中小学校“十个不”的承诺
一、不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班和收费特长班。
二、不违规招生和向非法招生中介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办学机构提供毕业班学生信息。
三、不擅自扩大班额和违反课程计划增减课程、课时。
2024年1月5日
毕地教发〔2024〕3 号
四、不以任何形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挤占学生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活动及休息时间。
五、不以教学质量测试结果进行班级排名和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
六、不忽视对困难教师、家庭贫困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及残疾儿童的人文关怀和做出对师生带有歧视性的任何规定。
七、不让脏乱差和黄赌毒污染校园。
八、不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教活动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外的各类学科竞赛。
九、不选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统一用书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
十、不参与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场所。
毕节地区中小学校长“十个不”的承诺
一、不在学校经费收支管理工作中有乱收费、滥开支、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不在学校安全“维稳”工作中存在制度不落实、隐患不排查、排查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师生有困难不关怀而酿成安全事故和“维稳”事件。
三、不在学校评先选优、职称评聘、岗位设置、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校务公开等工作中有不民主、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行为。
四、不在学校领导工作中忽视发挥“教代会”作用和拒绝师生合理诉求。
五、不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对学生、家长和教师有歧视性、暴力性言行。
六、不对违反学校和教师“十个不”的承诺行为听之任之而无追究的相应制度建设和措施。
七、不对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八、不对学校发展目标、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提高等无思考、无举措、无整改行为和意见建议。
九、不违背廉政要求收受贿赂或变相收受贿赂以及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不酗酒、赌博、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玩乐和无故不在学校工作。
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
一、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二、不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驱赶学生出教室和用不文明言行对待学生家长。
三、不违规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
四、不缺课、迟到、早退、无教案和浓妆异服上课。
五、不敷衍批改作业或请学生代批作业和试卷。
六、不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和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七、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未经学校批准在外兼课。
八、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及商品和向学生乱收费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变相乱收费。
九、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十、不参与黄、赌、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规范办学 减负提质 和谐发展
——毕节地区积极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内涵发展的调研
毕节地区狠抓规范办学,着力推动教育和谐发展,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了以增强“生命感”和“责任感”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大教育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局长)、学校、校长、教师“十个不的承诺”,提升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力”等活动,全区各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负担明显减轻,办学水平得到提高,较好地推进了教育和谐。
一、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领规范办学
一是毕节地委、行署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2024年全区教育工作会上,地委书记秦如培和行署专员张吉勇等领导在讲话中明确要求把“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地的《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措施。
二是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毕节地区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余大亮为组长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该局基教科,负责指导全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
三是强化部署落实。202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和《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长)、中小学校、中小学校长、中小学教师“十个不”承诺 >的通知》等文件,提出用三年时间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24年为毕节地区教育系统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启动年”、2024年为“巩固年”、2024年为“提高年”,系统规划和部署了全区三年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工作。
(二)加强学习宣传,深化贯彻落实
一是专题学习,深入领会。地区教育局及时召开了各县(市、区)教育局长、地直各中小学校长以及局机关干部参与的专题学习会议,认真学习黔教基发〔2024〕85号文件所列的“八个严控”(严控在校时间、课程课时、家庭作业、集体补课、教辅资料、考试次数、招生秩序、择校择班)、“八个制度”(质量评估、健康通报、活动公示、家校联动、办学责任、办学督查、办学奖惩、社会监督等制度)、“八个难题”(工作实效性不强、素质教育不全面、课程改革不深入、质量评价不科学、教师整体素质不高、特殊学生帮教不重视、学校办学特色不明显、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等难题),并制定十条具体意见贯彻落实。地区教育局党组领导还就全区落实“省85号文件”精神接受了《毕节日报》记者专访,扩大了舆论宣传和监督的范围。
二是宣传讨论,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教育局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网络等形式,加强“省85号文件”的学习宣传。各中小学校积极组织教师开展“省85号文件”的大学习、大讨论,通过规范办学减负提质和谐发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成立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组长:陶茂林(全面负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副组长:王宗影(负责教师教学、教育科研、教师考核培训工作的规范);聂敬社(负责总务后勤工作的规范);陶有敏(负责学生教育行为的规范);组员:各处室主任(组员负责个部门、各领域工作的规范)。形成校长室牵头,教导处组织,教研组协同的工作网络,各司其职。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学校在各类会议上,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情况,引导教师深化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理解,从而成为全员的共识。使全体教师明确规范办学行为是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办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的现实需要;是学校坚持依法办校、从严治教的内在要求;是将学校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从而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品位的迫切需求;是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外树立自身良好职业形象的客观要求;是全面落实上级精神、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事关政令畅通与否的一项严肃而事关大局稳定的政治任务。
二、加强教育教学规范力度,打造和谐校园
1、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齐上足教好规定课程,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品行、身心健康等全面发展,坚持面向全体,注重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发展,突出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2、进一步提高对科学评价重要性的认识;完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测体系,形成不断优化质量管理,改进教学方法的长效机制;营造积极进取、力争上游、健康和谐的竞争氛围。
3、研究教育新政背景下教学质量目标体系,研究教学质量目标管理的操作方略,构建以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我激励为主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制度,充分发挥目标激励作用,全面提升课程实施质量。
4、行政领导深入课堂,了解教学现状,认真落实听课评课制度听课有目的、有设计、有重点、有记录、有反思、有评价。评课有思想、有引领、有促动、有实效。听课前的准备、听课中的观察、听课后的交流力求更加规范和科学。
5、精心备课,坚决杜绝无目标教学和目标不明确教学,坚决杜绝课堂的随意性教学,坚决杜绝只有教学内容没有教法和学法设计的教学。精讲精练,建立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要特征的课堂教学模式,着力探索打造体现“精讲精练”、“主体参与”理念的有效课堂教学模式。及时反馈,引导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密切关注学生,观察学生,依据课堂教学的实时反馈,随时调整教学要求。同时高度关注教师的课后作业反馈。不仅关注教师是否布置作业,更关注作业布置的质量和数量,关注作业批改是否及时,是否有作业批改的个性化批注评语,是否有对特殊学生的面批指导。把作业“五必”(有布置教师必先做,练习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作为对教师教学过程考核的重要内容。
6、尝试建立学习小组,采用生生互动反馈,实现兵教兵、兵练兵、兵强兵。通过及时反馈,确保教学目标的达成,确保教学目标堂堂清、日日清。
7、加强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培养通过课内外各种途径培养学生的自我监控、自我评价、自我反思和自我强化的能力。通过媒体宣传、专题讲座、典型引领、策略介绍来营造氛围。引导教师要保护学生的自信心,不断鼓励他们勇于登攀,增强信心。
8、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宣传中考成绩,规范招生行为和学籍管理,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学、休学、等制度,加强学籍的规范管理,保证学生有序流动。严格控制辍学生,并将控流工作作为班主任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
9、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聘任、使用、管理、考核程序,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提
高教师的业务水平,要求教师不公布学生的成绩,不进行成绩的排名,更不能按成绩排座位,杜绝有偿家教。学校对学生实行阳光分班,不搞好差班。
三、加大监督力度,保障师生权益
1、落实校务公开。实行切实有效的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师、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教育的各项政策以及涉及到教师、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公示公开,自觉接受来自校园内外各方面的监督。
2、健全职代会制度。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职代会程序,通过职代会的前期工作,广泛征集教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职代会,使件件提案有答复,条条内容有落实。
四、强化校园管理,构建安全校园
学校强化安全教育,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活动安全的教育和检查,落实安全制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建立校舍定期检查、维修制度,杜绝伤亡事故。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禁止“三无”食品进入校园,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积极会同派出所、城管执法队、工商所等有关部门,抓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受教育环境。
五、严肃收费纪律,严格执行财经规定。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和有关政策、法规,不超标准收费和巧立名目乱收费,定期进行民主理财。
规范办学行为是教育的一件大事,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1.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求:无违规问题,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和自查自纠等档案材料齐全)
①上级发放的收费文件、通知等;
②学校禁止乱收费专题会议记录(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主题、内容——附照片);
③学校收费自查自纠记录(时间、负责人、参加人员、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检查结果)。
2.校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校服征订是否规范、质量是否过关。(要求:无违规问题,收费公示醒目规范,校务公开内容及时规范,档案材料齐全)
①制订《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实施方案》,成立教代会(名单);设立校务公开栏(设在醒目位置——保护好),并填好内容
②制订《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好《学校收费情况调查表》发放与收缴统计。
3.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存在超大班额,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张榜公布情况,寄宿学生作息时间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情况,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是否落实。(要求:逐一自查,无违规问题,档案材料齐全;督学公示牌在学校大门口外显著位置悬挂,去年至今督学责任县责任督导情况记录、反馈问题及整改记录齐全)
① 超大班额存在情况,课程安排参照《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鲁教基字【2024】19号),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严格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上午大课间做广播操、下午大课间做眼保健操、下午最后一节的课外活动),不存在对学生进行考试排名公布情况;
②组织教师填写并收缴统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表》;
③张贴《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在大门里侧悬挂督学公示牌;
④填写《曹县督学记录单》(2024年至今)一式2份,教委包片人员编写一份,学校抄写1份。
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依法治教
——学习《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依法治教意识,自觉落实各项规定要求,严肃责任追究,真正实现我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度化、常态化,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环境,我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55号令《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现将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我校成立了学习宣传领导小组,带领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省政府第255号令的重要意义,明确省政府令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255号令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用规范管理来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实现教育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我校通过专题会议、座谈、讲座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使广大教育工作者,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规范从教行为,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并利用校报、宣传栏、墙报,通过专题讨论、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省政府255号令进行宣传,让广大师生及家长更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三、扎实开展违规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活动
1、临近寒假,在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违规办学行为自查自纠
活动,切实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要求,规范办学行为,特别是针对有偿办班、教师有偿辅导、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寒假放假时间安排等问题,认真排查,严格杜绝给学生排名次、教师按成绩奖惩以及有偿办班等现象发生,学校设立了举报信箱和电话,对发现和掌握违规办学现象及时举报。
2、在学校壁报栏目里公开课程安排、公开各门课程的具体课时、公开每天各学科的作业、公开每学期的考试检测安排、公开节假日和双休日安排。
3、邀请家长委员会成员监督学校办学情况,对所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及时和学校沟通,做到防微杜渐。特别对假期活动等情况进行不定时、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违规办学行为,将严格按照省政府255号令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古城镇第三小学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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