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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武汉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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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政协武汉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

提案综合分析报告

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履职尽责,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现作如下分析,供有关方面参考。

一、提案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一)基本情况

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658件,经审查和合并,立案606件(其中,7件由18件提案合并而成),暂不立案41件。立案提案中,涉及经济建设方面的136件,占提案总数的22.44%;涉及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215件,占提案总数的35.48%;涉及科教文卫体方面的146件,占提案总数的24.09%;涉及社会法制方面的101件,占提案总数的16.67%;其他方面的提案8件,占提案总数的1.32%。

(二)主要特点

高科技企业认定等政策的扶持力度,引导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集聚;培育一批民营科技创新企业,加强研发和品牌建设,跨界创新、协同创新,成为具有国内乃至全球影响力的领军企业。

(二)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这部分提案共有52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海绵城市建设。共8件,分别从加快编制建设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探索建立健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体制机制,尽快出台《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严格划定城市的“蓝线”、“绿线”等开发边界,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海绵体”不受开发活动的影响,对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进行严厉处罚等方面提出建议。二是垃圾的回收利用。共8件,主要从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建议。如《关于促进武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扩大我市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项目产能,消纳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污染的建议》《关于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建议》等。三是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共36件,主要从防治水污染、噪声污染、大气污染、光污染等方面,建议我市在中心城区湖泊截污治污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互联网+”监管机制,推进东湖、后官湖、汤逊湖、梁子湖等湖泊的水体修复和保护。同时,把小水体保护和利用纳入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严格噪声污染环保审批,将降噪纳入城市规划,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工作;重视城市光污染现象,将城市光污染

防治范畴引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采用新型照明技术,改造已有照明装置,试行限定城市夜景照明的时间模式;加强大气污染区域间的联防联治和监管执法力度,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控制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格落实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制度,加大对餐饮油烟污染及农村焚烧秸秆的治理力度。

(三)关于治堵保畅和解决“停车难”问题。这部分提案共有45件。近年来由于我市大规模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之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管理不到位,交通拥堵现象比较严重,“停车难”“行路难”问题突出。一是“停车难”问题。共提出15件,针对我市路网建设总量结构不足,停车位不能满足需要,机动车数量激增等问题,提出统筹协调管理中心城区既有停车资源,合理增设停车泊位,采取在大型居民区或大型商圈站点周边兴建停车场,利用高科技手段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提高中心城区停车场停车费,集中整顿中心城区路边乱停车行为,加快市区内地铁沿线主要车站的驻车换乘停车场建设等建议。二是路网建设问题。《关于通过加强路网规划,治理我市交通拥堵的几点建议》《关于武汉市城市道路“畅通工程”方面的建议》《关于打通武汉广卓路等断头路的建议》等提案,针对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体系存在主干路交通拥堵严重、许多支干路机非混合交通冲突严重、路网中存在局部路网与相邻路网不衔接等问题,建议确定城市道路等级分类内容,明确快速路、慢行路、疏散路、辅助路等各种路的功

探索文体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推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激发文体场馆市场活力。三是关注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巩固。《关于建立健全“让武汉更加文明”长效机制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创建常态化管理的建议》《关于齐抓共管,建立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的建议》等提案,从进一步健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文明创建的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文明城市建设的动力机制,进一步健全文明城市建设的监督反馈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

(六)关于教育事业发展。这部分提案共29件,主要涉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视学前教育,关心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规范高中早晚自习开课方式,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搭建教师流动平台,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关于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培育大城工匠的建议》等提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有关法规,统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改革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打通技能人才成长3+4通道,实施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推动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关于开展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等提案提出,设立班级心理辅导活动课、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全面实施校园心理咨询和辅导等形式,开展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于推进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等提案提出,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增量有限的现状下,有计划地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提高民办幼儿园补贴标准,加强结对帮扶及教师培训交流等措施,尽早实现优质学前教育的资源普惠共享。

(七)关于“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委员们共提出提案24件。一是运用“互联网+”技术。提案涉及互联网+创新创业、医疗、协同制造、现代农业、金融、益民服务、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电梯安全、社区养老等多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市“互联网+再制造”产业发展,推进武汉“互联网+”现代服务业发展,尽快组织搭建“互联网+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征信”平台,成立“互联网+第三方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农业”发展,推动武汉市“中医互联网+”建设,推广“互联网+智慧停车”,从超前布局大数据造车、支持车联网和智能汽车发展、丰富汽车服务业态等方面推进“互联网+”汽车产业发展等建议。二是运用大数据思维。大数据思维不仅是一种海量的数据状态及其相应的数据处理技术,更是一种思维方式。提案者从智慧政务、数字武汉、健康医疗、大众创业等方面,提出了应用大数据深化智慧政务,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尽快成立武汉市大数据研究中心,率先建立长江领域大数据中心;建设政务大数据应用统一共享平台,助推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数字武汉”发展等建议。

(八)关于金融问题。这部分提案共有22件。一方面提案者更多地关注P2P借贷行业发展、大力发展四板市场、促进金

富民支柱产业,进一步做好社会扶贫工作。

(十)关于养老服务事业。这部分提案共有11件。针对目前养老政策保障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服务能力欠缺等问题,《关于以老年宜居社区为抓手,促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建议》等提案提出,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大力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继续加大涉老事业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改善创建工作社会环境,创造更加开放包容、和谐友好的良好氛围。《关于建立武汉市互联网+社区养老新模式的建议》等提案,从进行“互联网+”社区养老新模式的顶层设计,以大数据为基础,整合多种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将老人基本资料全部纳入数据库,建立由平台管理、呼叫中心、养老服务应用、APP手机客户端、智能终端接入等子系统构成的养老系统平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关于适度分开医疗与护理保障,有机结合医疗与养老保障的建议》等提案,提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建设,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及实施细则;建立居家养老医疗卫生签约服务模式,加强现有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合理调整床位收费和护理收费标准。

第二篇: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须知

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须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政协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的规定,现对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以下注意事项和要求:

1、办理政协提案,要根据中央、市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到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注重实效,保证质量。凡是有条件解决的,必须抓紧时间解决;因条件所限短期内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因政策不允许或其他条件所限制,解决不了的,应当实事求是地讲清政策,说明情况。

2、办理区党政领导阅批的重点提案,区政协主席督办件提案和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及民生问题的重点提案,要准确把握提案人意图,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哪些能够解决,办理到什么结果、什么程度,什么时间解决要有明确具体的答复。

3、各承办单位对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收到政协提案,请认真清点,逐件核对、签收,如发现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在交办会期间及时调整。交办会后,少数提案还需要调整承办单位的,请在10个工作日内向区委督查室或区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重新商定承办单位,并将提案退回区委督查室或区政府督查室,同时函告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

4、政协提案内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审查意见指明分别办理的,由各承办单位分别答复提案人;审查意见指明主办和协办的,协办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主动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做好意见汇总工作后及时答复提案人。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要协商一致后再答复提案人。协办单位意见要抄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

5、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沟通情况,共商解决办法。办理重点提案,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办理方案向督办主席报告,在书面答复提案者前,应先征得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领导和区政协牵头督办领导的同意,必要时向区政协主席会议报告办理及落实情况。办理党派、人民团体、界别、小组和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在答复前,应当征求党派、人民团体、界别、小组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意见。

6、提案复文由承办单位直接送提案人1份;委员联名提案,寄送第一提案人1份;党派团体提案,寄提案单位3份;所有复文均需抄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1份(含电子版);属党群系统的,报区委督查室1份;属政府系统的,报区政府督办室1份。

承办单位在寄送复文时,请当面送交或使用挂号信方式,并同时将“办理政协提案答复回执”(样表见附件2)附寄提案人。

7、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的提案,须在今年6月底以前办复;闭会提案,自收到提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办复。对一些难度较大、不能如期办复的,应及时向提案人说明,同时函告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并争取在年内办复。

8、提案复文要按统一的格式行文(见附件1),在复文右上角须注明办复类别(根据办理落实情况作出类别标记:所提问题已经解决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和承办单位的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9、承办单位收到提案人对办理结果明确表示不满意的反馈意见后,应作进一步分析、研究,对有一定理由的,应当根据委员的建议和要求,继续认真办理。做到在与提案人沟通、达成共识后,再予以重新答复,力争得到委员的理解和满意。

10、各承办单位向区政府督查室报送办理工作月报表的同时,报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区政协提案委据此适时督促检查和通报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11、各承办单位请于今年的9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将2024年承办的A类提案和2024年承办的重点提案的进展情况(样表见附件3)通过党政网报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韩先胜邮箱)。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将据此向主席会议汇报,并适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

12、根据有关规定,承办5件以上提案的单位,请于办理工作结束后向区政协提案办公室送交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含电子版),内容包括提案综合分析和办理情况、提案的采纳和落实情况,以便综合汇报,并作为先进承办单位评比依据之一。

13、各承办单位在向区政协提案工作办公室抄送“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答复”纸质材料的同时,另报送电子文档。

电子文档相关要求:(1)分类建好文件夹。本单位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和相关表册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局(委、办、局、镇、街)提案办理工作报告”;每号提案的答复单独建文件夹,文件夹名:“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号提案的答复”。(2)送递方式:党政网报区政协办公室(韩先胜邮箱),或电子邮件至lili1966@tom.com。(3)如承办的提案数量较多,每办结一批,即将提案答复电子文档报送(纸质文档可待全部提案办结后装订报送)。

联系电话:66232430***

巴南区政协办公室 2024年3月3日

第三篇: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五号重点提案办理方案

王文主任要求:请环保局立即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听取意见,迅速启动,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按时限要求8月31日前完成。

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五号重点提案办理方案

为认真办理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五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的建议》重点提案(以下简称区政协5号重点提案),进一步加强全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特提出办理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依法行政,以解决商住楼和网点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为重点,充分发挥各街道及区直职能部门的作用,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示范先行,逐步推开,依法管理,居民听证”的原则,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整洁、安静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除南湖街2024年底整体创建达标外,其他街道按要求拿出2条背街小巷实施油烟整治,油烟噪声投诉整治率达到95%。

(一)整治范围1、2024年重点整治1街20巷:1街:南湖街整体创建油烟噪声示范街道;20巷:全区13条街道实施“街巷整治工程”列出重点整治街巷,完成油烟噪声污染整治。

2、1街20巷的界定:以道(路)两侧临街饮食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为整治重点。

(二)整治要求

1、对已经营的餐饮店(业主),进入公众参与程序,相关部门依据表决结果依法整治,并将整治结果公示。

2、凡审批手续齐备的餐饮店(业主),必须安装油烟噪声净化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3、对不具备治理条件、无证照的餐饮业,卫生、工商部门联手取缔。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李纪泽任组长,区城管协调办主任王文、区环保局局长杨志任副组长,武昌工商分局、区卫生、城管、房产、武昌公安分局、民政、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组成的区政协5号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点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资料汇总。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王超英担任。

四、责任分工

区环保局为办理区政协5号重点提案的责任主体,武昌工商分局、卫生、城管、房产、武昌公安分局、民政、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会办。

区环保局:负责全区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督办、专项验收。协助各街道整治油烟等

武昌工商分局:负责协同环保部门开展好全区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对不具备治理条件、居民反映强烈又无证照的餐饮户依法予以取缔。

区卫生局:结合自身职责,协调环保部门开展好全区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按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环境影响较大、区民反映强烈的发证户,予以取缔。

区城管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同环保部门开展全区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取缔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烧烤点。

区房产局:结合自身职责,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全区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改变居住用途,从事饮食餐饮户予以惩处。

公安分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餐饮油烟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钉子户予以有效处理,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区民政局:结合自身职责,协助环保部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指导重点整治餐饮点所在社区(居委会),召开居民环保听证会,依法自治。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居民环保听证工作,牵头组织工商所、环保、卫生、城管中队、派出所等部门开展本辖区内饮食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4月16日开始,8月上旬结束,分准备、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取缔、总结验收共6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24年4月上旬)。成立区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草拟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标准,上报《武昌区餐饮服务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各有关责任单位结合各自身职责,制订工作方案,于2024年4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区环保局。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4月中旬—5月中旬)

1、区环保局负责汇总所在辖区餐饮户名单及灶头数,专项治理数,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发动环保协管员认真细致做好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从事餐饮业的彻底摸查清楚。要一个社区一个社区调查,登记、造册、建档、规范社区档案。

2、区环保局将派2名同志协助南湖街调查摸底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在每个阶段向区环保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3、区环保局负责汇总全区餐饮户名单、灶头数,并确定重点治理名单。

(三)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5月中旬)。

1、区政府召开动员会,进行广泛宣传。区环保局将编制宣传单5000份,通告4000份,下发13条街道办事处,并向各餐饮业主发放。同时,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2、重点整治餐饮点所在社区(居委会),在环保局、民政局指导下,召开居民环保听证会,依法自治,依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拿出最后决议并公示。

(四)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6月上旬—8月上旬)

1、区环保局依据居民环保听证结果,向各街道油烟噪声污染扰民的重点餐饮户名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2、各街道办事处、区环保部门依法向各餐饮店(业主)下达限期改正或自行关停通知书,并按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期限内完成集中整治任务。

3、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和现场监察工作。

(五)集中取缔阶段(2024年7月下旬—8月中旬)

1、区环保局对各餐饮店(业主)下达限期整改、集中整治的餐饮户进行环保设施达标排放检查验收,对愈期不治理、未达标的由区环保部门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并报区政府要求其停业。

2、对确定不具备上环保净化设施,又无法整治的餐饮户,在社区道(路)两旁乱搭建、占道经营的摊点烧烤点等餐饮户,报送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予以取缔。

(六)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8月下旬)。

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油烟

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成效和不足,研究全面推广方法和措施。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迎接市、区验收。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更新观念。开展油烟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办理政协委员建议,着力解决我区油烟噪声扰民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保证我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果。

2、通力协作,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联合执法,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的每个环节和每个步骤,做到执法、服务两到位,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性,有效性。

3、加强检查、依法整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具体安排,制定具体措施。特别是针对油烟噪声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与有关责任单位联手,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强制执行。

2024年4月1日

第四篇:关于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

黄民提〔2024〕3号

关于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9号

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喻勤军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建议对我区贫困人群发放消费券》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为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救助制度,并逐步深化救助内容,规范救助程序。全面落实《台州市黄岩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通过民主评议的程序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2024年初我们还向全区低保户、五保户、三无人员、老党员、老交通员以及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进一步改善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拉动贫困人群的消费需求。

二、对于那些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我区已推出低保边缘救助制度,把收入是低保标准的120%的困难群众纳入救济范围,每年享受一次性救助的同时享受分层分类救助的其它内容。

三、关于您建议的对我区贫困人群发放消费券,我们已同会办单位区财政局进行研究,考虑到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已通过低保、临时救济等途径解决,况且目前台州市各县市区都未实施,考虑到政策的平衡问题,今后随着我区财力的进一步加强和救助面的扩大,择机再实施。

总之,我们将会根据您的建议,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社会的发展和需要,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合理建议,拓宽思路,不断创新,争取使所有困难群众都能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

感谢您对我区困难群众的关心和支持!联系单位:黄岩区民政局 经办人:张国标 联系电话:84121332 邮编:318020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民政 提案 答复 函

抄送:区政协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

台州市黄岩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日印发

第五篇: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范文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开幕 俞正声作工作报告

一、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人民政协 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战略部署,深 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团结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改革发展履行职能,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发挥优势,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提高实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年来,全国政协常委会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发挥优势、突出重 点、增强实效,全年工作有大事,有重点,有亮点,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政协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全局谋划和部署政协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政协协商工作计划和常委会工作报告,总书记就政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明确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履职原则和努力方向,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多次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上与委员共商国是。这些都为做好政协工作注入了动力,增添了活力。二是隆重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 话,回顾人民政协光辉历程,强调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 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明确提出做好政协工作的四条重要原则和五项基本要求,并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了深刻阐述,为新形 势下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导。

三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广泛凝心聚力。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发挥人民政协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协调关系、服务大局的优势和作用,通过组织委员集体学习、视察调研、讨论交流等途径,寻求最大公约数、汇聚改革正能 量,推动所联系成员和界别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更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

四是拓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广度和深度。首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列为专题议政性常 委会议议题,围绕《安全生产法》修订开展协商讨论,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选取“核电和清洁能源发展”、“发展特高压输电,优化电力布局”等重要而又认识不 尽一致的问题开展调研议政。围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筑工人工伤维权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调研,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提出对策建 议。积极开展党政领导与政协委员互动交流,在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等协商活动中,委员们踊跃发言,领导同志坦诚回应,弘扬了民主精神,践行了协商理念,增强了议政效果。2024年,全国政协常委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 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积极动员广大政协委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献计出 力。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把握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新要求,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明确 政协工作前进方向。召开主席会议、理论研讨会和座谈交流会等集中学习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向地方政协发出学习通知,在人民政协形成学讲话、抓落实、促工作的良好氛围。举办第二期、第三期新任委员学习研讨班和新任港澳委员研习班,集中轮训任务如期完成。全年共举办常委会 集体学习讲座、在京委员学习报告会、政协干部培训班30多期,共7000多人次参加。

(二)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推动重大改革举措顺利实施。常委会全年 25项重要协商活动和88项视察调研活动中,大多都是紧扣重要改革问题展开,做到聚焦改革、建言改革、服务改革。围绕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召开“发挥市 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从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积极建言献 策。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资源性产品价税改革、生态生产总值核算等经济改革重要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建议。抓住法治中国建设这一重大改革课题,召开深化 司法体制改革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座谈会,就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等献计献策。

围绕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召开专题协商会,对统筹文化设施与内容 配套建设、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关系等提出意见建议。就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传统文化保护等深入开展调研议政。选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 设领域重要问题,围绕建立国家层面生态补偿机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东北黑土地保护、沿海滩涂开发与保护等开展调研座谈。召开人口资源环境态势分 析会,提出政策建议,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发挥积极作用。

(三)围绕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咨政建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支持委 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等工作献计献策。召开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会和专题座谈会等,加强动态研究,重点就加强和改进 宏观调控、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等提出建议。发挥专门委员会、界别、地方政协等方面作用,围绕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规范 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信息消费、加强大数据技术研发和应用等深入调研,为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言献策;就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毕节试验 区建设,加快沿边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沿边开放基地平台建设等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扩大内陆沿边开放;针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健全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扎实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机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四)坚持履职为民,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着眼实施教育优先 发展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召开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题协商会。就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加快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高校学生资助 政策、推进西部高校发展和人才培养、改善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环境等进行调研座谈。针对医疗、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围绕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医务人员 薪酬制度、构建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模式、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出谋划策。组织界别委员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体育下基层活动,面对面服务群众。就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困难群众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等提出对策建议,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致力促进民族团 结、宗教和睦,就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 开展调研议政。举办《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献计献策。旗帜 鲜明反对暴力恐怖主义,支持党和政府依法处置重大案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五)完善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协商形式,提高协商实效。常委会把政协协商民主 建设作为带动全年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创新协商载体、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实效,形成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 周协商座谈会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认真制定并实施全国政协协商工作计划,按照党中央总体工作部署做好政协协商工作。着力推动双周协商座谈会在实践中 完善提高,营造多向沟通协商环境,如实快捷报送委员建议,全年就化解产能过剩、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保护等举办19次协商活动。经过不断探索,双周协商座谈会以其内容广泛、议题具体、氛围民主、讨论深入、成果丰富,成为政协协商民主经常性平台和重要品牌,发挥了委员作用,活跃了政协工作。继续开展政协协 商民主课题调研,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文件起草提出建议,为政协协商民主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

(六)深化联谊交流,加强同港澳台侨同胞大团结大联合。常委会重视发挥政协 海外联系广、交流渠道多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同港澳台侨同胞的团结联谊。更好发挥港澳地区政协委员双重积极作用,及时通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工作情况,支持香港委员为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声出力、在依法推进政改中积极作为,支持爱国爱港、爱国爱澳重要社团开展联谊活动,做好港区省级政协委 员联谊会等来访接待工作,组织港澳委员赴内地考察,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交流合作。支持港澳委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港澳青少年沟通交流,开展“进一步加强港 澳青少年工作”专题调研。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完善政协委员与台湾民意代表互访交流机制,就河洛文化、两岸农业合作、宗教文 化、中华传统道德伦理等,加强与台湾岛内有关团体、代表人士和基层群众的交流,增进两岸合作民意基础。加强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联系交流,组织好海外侨胞 列席政协大会、回国考察等工作,围绕海外华文教育发展调研议政,推动华文教育规范发展,促进海外和谐侨社建设。

(七)开展人民政协对外交往,努力为国家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常委会密切 关注国际形势变化,紧紧围绕国家外交大局和政协中心工作,务实推进多层次涉外交流,客观介绍中国国情和发展成就,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外交政策、多党合作制度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增进了解、深化互信、促进合作。开展人文交流和公共 外交,密切机构联系、拓展对话渠道、努力增进共识。召开国际形势分析会,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要协商议题开展调研议政活动,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 发展和落实国家重大外交战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继续发挥独特平台作用,就涉藏、涉疆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 作,坚决维护和捍卫国家核心利益,巩固和扩大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八)加强和改进经常性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化水平。常委会坚持以改革创新 精神做好经常性工作。着力提高提案质量,严格立案标准,加大审查力度,修订《全国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健全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重点提案和全国政协 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强化提案办理协商,完善提案答复和反馈工作机制。加大视察调研工作统筹力度,注重与重要协商议政活动相衔接,优化队伍结构,改进 组织方式,加强研究论证。改进大会发言,增加互动交流,提高会议实效。以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注重时效为重点,及时报送视察调研和协商议政成果,强化政协 信息舆情汇集和民意表达功能,更好发挥履职“直通车”作用。认真做好文史资料工作,重点征集香港澳门回归、14个沿海开放城市等方面史料,发挥存史、资 政、团结、育人功能。强化新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好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等重大活动新闻报道,加大对双周协商座谈会等的宣传力度,提升政协新闻 宣传水平。继续加强对地方政协的联系和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位委员,过去一年我们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 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热情帮助、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广大委员和政协机关团结协作、共同奋斗 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政协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协民主监督仍需加强,制度机制仍需完善,提案质量仍需提高,履职能力仍需增强等。这些,我们都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努力改进。还要看到,本届政协已经撤销了令计划、苏荣等 14人全国政协委员资格,这警示我们要切实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2024年工作部署

202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 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人民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履行职能,做到协商民主有 新加强,民主监督有新举措,制度建设有新进展,增进团结有新作为,履职能力有新提高,进一步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摆在首位,围绕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 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学习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 会上的重要讲话,坚持与推进履职实践相结合,团结和引导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 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委员意识,锤炼道德品行,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树立和维护政协委员良好形象。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要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政 治意识、责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政协工作各方面,确保政协事业正确前进方向。

(二)紧扣改革发展建言献策。把围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议政建言作为全年履职重点,通过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协商 会。举办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动态性、综合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参考。就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完善金 融市场体系、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管理科技计划和资源、深化教育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体育产 业发展、转基因农产品的机遇与风险、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大气污染防治、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湿地保护、加强黑土地保护、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等重要课题 开展调研议政。召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围绕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戏曲传承 与发展等问题进行视察调研。召开人口资源环境态势分析会。就推进贫困地区发展与人口问题、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等关系群众切身 利益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三)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献计出力。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 略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人民政协的协商资政作用和民主监督作用。召开“推进人民法院改革”专题协商会。围绕《促进科技成果 转化法》修订开展协商讨论,就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等进行调查研究。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执法不公和执法不严现象等开展民主监督,推动落实依法治国重要举措。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委员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 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自觉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范围内履行职责,争做社会主义法治模范践行者。

(四)切实强化民主监督职能。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协事业发展需 要,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做到开展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以专委会为依托,以会议、调研、视察、提案、信息、大会发言、新闻报道等为载 体,围绕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提升政府公信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加强科研经费使用有效管理、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保 障、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等问题,开展具有监督性的履职活动,如实反映情况,坦率提出批评和建设性意见,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 加强。强化民主监督组织协调、知情反馈、沟通联系等环节制度建设,提高监督实效。

(五)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能量。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扎实做好团 结各界、凝聚人心的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开展政协专委会与民主党派联合调研,加大党派提案与大会发言等工作力度。鼓励少数民族 界、宗教界政协委员加强同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联系,推进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等调研,积极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进一步探索发挥港澳 委员双重积极作用的有效方式,为深化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贡献才智。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大力宣导“两岸一家亲”理念,继续开展与台湾有关党 派团体、民意代表交流沟通,为团结岛内基层民众、青少年多做工作。加强与海外侨胞及社团联系,积极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按照中央外交工作总体部署,务实开展对外交往,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等在对外交往中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开展人文交流和公共外交,加强对国际形势的分析研判,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努力为国家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六)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制定政协委员联系办法,健全委员联络机构,进一步 做好政协主席、副主席联系委员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联谊活动,广交深交各界朋友。建立完善全国政协领导同志赴地方调研时与当地全国政协委员见面座谈制 度,京外视察调研活动更多吸收驻在地全国政协委员参加,推进与委员联系交流多样化、机制化、经常化。完善学习制度,结合委员关切丰富学习内容,帮助委员知 情明政,提高议政建言能力。坚持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议视察调研计划和重要报告制度,完善调研和协商议题遴选机制。强化政协信息的党派特色、界别特色,加强 对前瞻性意见和预警性情况的反映,更好发挥民意汇集和决策参考作用。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强提案督办。探索以界别为单位推荐大会发 言、提出集体提案,活跃界别工作。做好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文史资料征集出版工作,铭记历史、烛照未来。进一步整合政协新闻宣传资源,加大政协履职成果宣传力度,巩固壮大思想舆论阵地。加强理论研究,发挥中国政协理论研究会等的作用,推进智库建设,努力研究和回答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三、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就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战略部署,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政协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 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准确把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性质定位。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 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而是各党派团体 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具有话语权、影响力,是不可替代的。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就政治经济 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统一战线内部共同性问题等充分发表意见、坦诚深入交流,有助于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有助于促 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有助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生动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关键所 在,也是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根本遵循。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立足我国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绝不照搬外国政治模式,坚定不移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坚持有事好商量,平等探讨问题、坦率提出意见、沟通化解分歧,切实将协商理念寓于履行职能全过程、贯穿开展工作各方 面。要强化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形式多样、智力密集、传统深厚的优势,在协商民主体系中循序渐进地开展,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务实有效地 推进。

(二)积极拓展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政协协商渠道。要搭建好机制化、常态化的协 商参与平台,坚持和完善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积极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和远程 协商等新形式,使协商更加广泛多层地展开、更为灵活经常地进行。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和保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积极参与政协协商活动,在协商中推进合作共事,在合作中实现党的领导,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和党外人士的政治联盟。要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 结构变化,探索新的社会组织等参加政协活动的方法途径。要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作用,创新政协界别工作和群 众工作,提高联系群众能力,使协商更好地反映各界群众意见,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更符合群众愿望并为群众所理解,努力让群众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

(三)注重营造协商讨论的民主氛围。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 两大主题。政协协商民主必须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直言,摒弃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拒 绝偏激偏执的极端言论,保持从善如流的坦荡胸怀,始终做到平等协商,不强加于人;真诚协商,不敷衍了事;民主协商,不强求一致;务实协商,不流于形式。要 坚持体谅包容、求同存异,对于各种意见和建议,只要是基于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致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无论是赞成的还 是反对的、无论是多数人提出的还是少数人主张的,都应该允许反映和表达,都应该得到尊重和包容。要坚持商以求同、协以成事,正确把握人民政协一致性和多样 性的关系,切实加强协商互动和讨论沟通,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融,逐步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取得谅解,努力凝聚思想上的最大共识。

(四)努力提高政协协商民主实效。提高政协协商民主实效,科学选题是前提,调查研究是基础,互动交流是关键,成果转化是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党政部门、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围绕党政关注和群众关切选好调研 议政题目,既通过常委会议等形式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开展广泛协商,也灵活运用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平台对切口小、专业性强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协商,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视察调研和协商议政相衔接。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党政部门、党派团体、地方政协、专家学者等的联合调研,花更 大气力深入了解实际,花更多时间强化研究论证,识民情、接地气,倾听群众呼声,把握事物规律,力求使调研靠事实和数据说话,使对策建议更加符合实情、反映 民意、有助决策。要丰富协商形式,精心组织互动交流,通过发言、讨论、提问、解答,不断把协商引向深入。要完善协商成果采纳和反馈机制,通过专题报告、政 协信息、新闻报道、大会发言等多种途径推动协商成果转化,对重要成果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调研和民主监督,提高协商成效。

(五)进一步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建设。要根据《中共 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制定全国政协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协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成果运用以及加强与党政工作衔接 等,推动政协协商民主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着眼构建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科学规范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研究制定规范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相关意 见,制定全国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规则,修订政协专门委员会通则,健全提案办理协商、视察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政协制度建设 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增强制度观念和规则意识,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委员履职评价机制,提高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

各位委员,我们的事业宏伟而壮丽,我们的使命艰巨而光荣。让 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力谱写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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