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职业工作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 学校工作总结 公司工作总结 销售工作总结 医院工作总结 社区工作总结 个人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报告
优秀作文
英文作文 满分作文 小学作文 初中作文 高中作文 300字作文 400字作文 500字作文 600字作文 800字作文 读后感 观后感 日记 书信
合同协议
服务合同 IT行业合同 医疗医药合同 涉外合同 教育合同 婚姻家庭合同 银行信托合同 担保合同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运输合同 经营合同 劳动合同 委托合同 房地产商投资合同 招标合同 赠与合同 合同样本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用工合同 合作协议 租房合同 购销合同 装修合同 销售合同 购房合同 采购合同 供货合同 劳务合同 承包合同 聘用合同 转让合同 代理合同 广告合同 加工合同 集体合同 加盟合同 合同书 知识产权合同 商标专利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 施工合同 其它合同 证券合同
求职文档
个人简历 述职报告 实习报告 辞职报告 工作计划 入职转正 简历模板
党团工作
行政公文范文 机关行政公文 党团工作计划 入团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 入党思想汇报 转正申请书 自我鉴定 心得体会
毕业论文
经济论文 管理论文 文学论文 艺术论文 哲学论文 历史论文 法律论文 理工论文 计算机论文 医学论文 教育论文 其他论文
实用范文
演讲稿 礼仪范文 致辞 闭幕词 祝福短信 开幕词 祝酒词 婚礼大全 赠言大全 日常祝福语 问候语 生日祝福 结婚祝福语 其它礼仪 检讨书 心得体会 策划书 主持词 邀请函 口号 诗句大全 成语故事 名人名言 笑话 谚语 其它范文 精品范文 教学资源 企业文化 应用文书 自查报告 整改措施
范文大全
一号文库 二号文库 三号文库 四号文库 五号文库 六号文库 七号文库 八号文库 九号文库 十号文库
文库大全
首页 > 范文大全 > 二号文库

ww 推进服务型农业行政执法

最新文章

第一篇:ww 推进服务型农业行政执法

ww 推进服务型农业行政执法

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植物检疫和农民负担管理等4个方面。多年来,在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内修素质,外修服务的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以农资市场检查整顿及农产品重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维护群众利益,多次受到了省市县资金、物资、荣誉奖励。打造了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装备精良、作风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造一流队伍

加强和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采取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组织考试,年中、年尾考核以及开展服务对象评议等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农资和农产品市场监管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升。随着对农业综合执法的投入不断加大,执法装备水平不断改善。我县农业执法装备水平较以往有了一定的提高。农业各执法机构已配备电脑、照相取证、监测化验等设备、配备专用执法车辆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水平。

二、加强协同合作

我县的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继去年唐河瘦身化肥曝光以来,在市县两级政府的领导下,于今年3月建立了农资打假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召开了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成立了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制定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联合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根据农时季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242家农资经营户、3家种子经营单位、一家化肥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通过市场检查力度的加强,进一步杜绝了假冒伪劣农资上市,净化了农资市场,为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执法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相继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农业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等制度。为落实制度,又先后制定了《执法人员行为规则》、《考核制度》《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组成以局纪委、农业法规室人员组成的行政执法督察组。跟踪督查执法行为,查是否亮证执法、是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行政,是否有乱收费、乱罚款、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同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将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任务全部分解到具体股室、中队、个人,明确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并加强平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工作,促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四、农资市场监管

一是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月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开通手机信息发布平台、12316热线服务电话。利用集市、庙会召开现场会,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发放“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农资识假辨假知识”、“优质农资推介”、“告农民朋友书”、“玉米、花生高产栽培技术”、“小麦一喷三防技术”等材料。进行宣传技术指导,服务三农。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的检查。全面掌握全县农资经营户的基本情况。目前,我们对全县各乡镇、村签订了《农资市场整治承诺书》,与242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保证书》,严格要求农资经营户认真履行农资产品质量义务,保证质量安全。三是案件查处。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对全县种子、农药、肥料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检查。种子重点查处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农药重点检查33种禁用农药、17种限用农药和高毒高残留农药;肥料重点查处违反肥料登记证规定的行为。并强化农资质量抽检,共检验各类农作物种子65份,化肥样品15份,立案2起,其中种子1起,肥料1起,为春播生产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妥善处理农资质量案事件

为推进服务性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今年我们成立了以种子、农药、肥料、农作物、植物检疫专家组成的《农资质量案事件调查认定小组》。旨在为群众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群众可通过电话、人访、信访等渠道反映农资质量问题。对怀疑因农资质量导致农作物出苗率低、产量低等问题的,由县农资案事件调查认定小组的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查明事件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遇有农资质量问题的,立案查处,并要求农资经营户及时赔偿农民损失;若是因天气或耕作方式不当引传授正确起的损失,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农业专家当场传授正确的播种、灌溉、施肥等耕作方式。今年共受理此类案件16 起,全都得到圆满解决。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

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菜、放心农产品,我们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制定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制和不信任追究制(试行)》。严把市场准入关。一抓标准示范。对我县生产企业种植项目基地进行土壤、大气、农药储量、化肥含量定性定量分析,适时指导,到达建设标准;二抓投入品控制。指导、帮助生产企业建立进销台账、标签标识、质量追溯等制度,严防使用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三抓市场准入。实行入市验证制度、无证抽检制度、质量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同时,向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生产企业提供帮助和服务。我们每月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超市、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化验,对检测出不合格的农产品,不是一味的处罚或通报,而是帮助其找出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加以改进。藕公司是我县一家种植生产万亩莲藕企业,我们帮助制定绿色食品莲藕生产技术标准,并通过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组织霖锋公司技术人员参加市农业局开展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培训会。帮助公司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工作,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绿色食品规程生产,控制农药、化肥施用。使该公司顺利通过农业部绿色食品认证。2024年通过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验收,并确定为“省出口莲藕示范基地”。2024年7月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国家出口莲藕示范区”技术专家组的验收。莲藕、莲子产品通过武汉等地出口。国内远销宁夏、新疆、甘肃、西安、北京等地,目前莲藕基地种植面积已达1.2万亩,年产量2.5万吨,年产值1.2亿元。

七、转变职能,规范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梳理服务型行政执法依据,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积极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服务窗口的作用,凡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农业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局窗口办理。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同时,在效能网、阳光农廉网、农业信息网加大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农业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行政执法权的运作,更广泛地参与行政管理、更直接地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八、推进服务型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困难

虽然我县推进服务型农业执法做了一些工作,但总体上还不理想,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服务对象分散、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我县农资经营网点及农产品检测对象,遍布全县乡村组,范围大,一线执法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二是执法经费紧张。开展执法活动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抽样、检验、培训、宣传等诸多基础工作,每项工作都需要必要的资金支持,监管成本越来越大,又无专项执法经费,制约着执法工作的开展。三是执法装备及手段落后。虽然执法装备有所改善,服务目前农业执法还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而检验检测是农业执法的重要技术支撑,加之手段不多,制约着农业执法工作的推进。

2024年8月26日

第二篇:2024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2024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卫生行业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我所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我所秉承以“服务型行政执法”为中心,大力推进本系统服务性行政执法建设,改进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卫生行政执法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卫生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创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机构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服务型卫生行政执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深入推进“两转两题”,以全面履行卫生部门法定职责为核心,以推进卫生服务型行政执法为重点,改进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卫生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卫生行政执法形象,为卫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机关创建活动,要在优质服务上实现新突破,达到“六个一流”和“三个结合”。“六个一流”即是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带出一流的干部队伍,激发一流的向上精神,培育一流的实干作风,创出一流的工作业绩,打造一流的服务环境。“三个结合”即是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与实践“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相结合,与推动卫生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

三、主要内容及实施措施

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按照服务规范化的要求,提供一流的服务。要增强服务意识,引进服务新理念,把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融入实际工作中;要规范工作行为,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行为规则;全面规范服务行为、管理行为和执法行为;要完善服务制度,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接待导引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要推行阳光政务,坚持办事内容、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五公开”,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基层联系点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和与群众对话制度等;要优化服务手段,改善办公服务设备、健全各类信息库和资料库,实现资料电子化、办公网络化,促进工作全面提速。具体措施如下:

1.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构建服务型卫生行政执法模式。切实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把服务作为根本,把管理作为手段,实行人性化执法,逐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加强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及时高效落实;加大服务和指导力度,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积极为管理相对人创造好的发展环境。

2.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对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法定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将涉及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法定职责细化分解,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规范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检查、巡查等监督制约制度,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切实解决监管缺位、不到位问题。以“简化手续、提高效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主题,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积极推行便民服务,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逐步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把说理性贯穿于实施行政处罚的全过程,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增强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说服力。

3.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卫生执法关系和谐。改变不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执法思想、执法习惯和方式方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相得益彰。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精神,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安全、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实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某种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电话、短信、文件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促使其及时变更或者延续行政许可、履行法定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在作出处罚的同时要针对违法事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帮助其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导;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进行回访,了解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4.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卫生执法效能。积极推广“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运行模式。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凡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规范卫生机构、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经营许可程序、简化申请材料、公开办事程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效能。加大卫生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采取有效形式依法公开卫生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结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行政执法权的运作、更广泛地参与行政管理、更直接地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5.推进文明执法,树立良好政风行风形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认真贯彻落实卫生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遵纪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倡导理性执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要用文明的形象、优质的态度、规范的用语讲法明理,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要做到着装整洁;要按照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开展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遇到紧急事件和对方的过激言行,要态度平和、理性处理。

6.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卫生行政执法执行力。创新卫生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扎实推进卫生行政执法。加强对卫生、公共场所等的日常执法监督,充实执法人员、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经费、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努力实现执法机构尽快完善、执法体系不断健全、执法制度更加完备、执法能力日益提高。

7.加强行政执法风险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失。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履行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程序,在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除执行法定程序外,要从合法性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或者评估。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也要进行必要的风险防控。认真分析、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办法,预防因执法不严格、随意性大、疏于管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

8.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卫生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做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及执法证的办理工作,严把证件发放关,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并向社会公布,防止不合格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等行为。建立稽查机制,严格开展内部稽查工作,对群众举报、企事业单位投诉、新闻媒体曝光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执法廉洁高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放到加快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发展的战略性高度来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统一起来,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推进落实。

2.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做好组织协调、宣传培训、调查研究、经验交流、督导检查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梳理服务类执法依据,明确本单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和范围,并做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

3.加强督查、树立典型。把推进服务型卫生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建立监督考核制度,研究制定激励约束办法,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加强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在开展推进服务型卫生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情况交流,及时掌握推进服务型卫生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教育作用,开创推进服务型卫生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篇: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

豫政办 〔2024〕7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根据《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纲要(草案)》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豫政〔2024〕6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行政执法作为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大量的、经常性的管理活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党的宗旨,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必须依靠人民,执法为民。国家制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目的,归根到底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从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行政执法的目的和宗旨,站位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切实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实现行政执法与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机统一。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关键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将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行政执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要求付诸实施,必将有力地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也是建设中原经济区的迫切需要。经过多年努力,我省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淡薄,执法目的不端正;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方式简单,导致行政执法效果差;有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随意处罚,滥用权力;少数执法人员不尊重被执法者的人格尊严,执法行为野蛮粗暴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预防、制止和纠正,不仅影响执法效果、损害政府形象,也必然影响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局。

二、指导思想

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深入推进“两转两提”,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形象,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对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要坚决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要通过市场机制运行;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要依法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制约。创新社会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

(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及时办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申请事项。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检查、巡查制度,规范程序,责任到人,切实解决监管缺位、不到位问题。要高度重视、依法打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活动,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加强政府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和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逐步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三)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执法关系和谐。要改变不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执法思想、执法习惯和方式方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协商、契约、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相得益彰。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精神,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安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实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某种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电话、短信、文件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促使其及时变更或者延续行政许可、履行法定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在作出处罚的同时要针对违法事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帮助其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导;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进行回访,了解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四)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效能。要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凡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极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运行模式。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完善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优先办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采取有效形式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结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行政执法权的运作、更广泛地参与行政管理、更直接地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五)推进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心系群

众、服务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要做到着装整洁,依法有统一制式服装的要着制式服装;要按照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开展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遇到紧急事件和对方的过激言行,要态度平和、理性处理。

(六)创新体制机制,增强行政执法执行力。要开展行政执法级别管辖试点,合理划分执法权限,探索建立多部门执法的协同配合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审批前调研、审批后监督检查制度,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尽早实现全省各市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全覆盖。要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24〕17号)精神,在城市管理领域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领域,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24〕34号)要求,建立“人员派驻制、流程内部化”机制,结合实际探索适合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行政执法模式,实现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与市县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七)实行行政执法风险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失。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行政拘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搬迁、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关闭企业、3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除执行法定程序外,要从合法性、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或者评估。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也要进行必要的风险防控。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分析、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办法,预防因执法不严格、随意性大、疏于管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

(八)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快速高效解决矛盾纠纷。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24〕33号)要求,把行政调解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职权,对法定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适用行政调解的事项,并制定行政调解规程。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运用调解机制依法处理污染纠纷、土地纠纷、采矿纠纷、水事纠纷、治安纠纷等。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事争议、专利纠纷调处等机构也要发挥调解作用,依法、公平、高效处理争议。

(九)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每年要根据《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清理、认定行政执法主体,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并向社会公布,防止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不合格人员从事罚款、收费、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等行为。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诉举报,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对违法人员依法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要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执法廉洁高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推进落实。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常抓不懈。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将制定的实施方案,及时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部门分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组织协调、宣传培训、调查研究、经验交流、督导检查等工作。省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本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梳理服务类执法依据,明确本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和范围,并抓好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注意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督考核,研究制定激励约束办法,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第四篇:推进服务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建设方案

推进服务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全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推进服务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建设,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4年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新依法行政领办„2024‟7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服务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深入推进“两转两题”,以全面履行畜牧部门法定职责为核心,以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为抓手,以提升服务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能力为目标,改进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创新畜牧兽医执法体制机制,规范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畜牧兽医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形象,为新乡畜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构建服务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模式。切实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把服务作为根本,把管理作为手段,实行人性化执法,逐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加强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及时高效落实;加大服务和指导力度,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积极为管理相对人创造好的发展环境。

(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畜牧兽医执法行为。对畜牧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本部门承担的法定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将涉及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法定职责细化分解,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规范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检查、巡查等监督制约制度,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切实解决监管缺位、不到位问题。以“简化手续、提高效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主题,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积极推行便民服务,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逐步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把说理性贯穿于实施行政处罚的全过程,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增强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说服力。

(三)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畜牧兽医执法关系和谐。改变不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执法思想、执法习惯和方式方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相得益彰。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精神,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安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实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某种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电话、短信、文件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促使其及时变更或者延续行政许可、履行法定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在作出处罚的同时要针对违法事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帮助其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导;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进行回访,了解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四)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畜牧兽医执法效能。积极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运行模式。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凡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进一步规范种畜禽、兽药、饲料等生产经营许可程序、简化申请材料、公开办事程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效能。建立畜牧业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优先办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完善快速审批程序。加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采取有效形式依法公开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结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行政执法权的运作、更广泛地参与行政管理、更直接地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五)推进文明执法,树立良好政风行风形象。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防止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认真贯彻落实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进一步完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遵纪意识和文明执法意识。倡导理性执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要用文明的形象、优质的态度、规范的用语讲法明理,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要做到着装整洁;要按照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开展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举止得当、语言文明;遇到紧急事件和对方的过激言行,要态度平和、理性处理。

(六)创新体制机制,增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执行力。创新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扎实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围绕全面履行畜牧行政管理部门法定职责,强化动物防疫检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种畜禽、畜禽养殖、生鲜乳收购站、饲料和兽药、草原等畜牧业及相关产业生产经营场所的日常执法监督,充实执法人员、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经费、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努力实现执法机构尽快完善、执法体系不断健全、执法制度更加完备、执法能力日益提高。

(七)加强行政执法风险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失。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履行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程序,在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行政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关闭企业、3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除执行法定程序外,要从合法性、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或者评估。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也要进行必要的风险防控。认真分析、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办法,预防因执法不严格、随意性大、疏于管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

(八)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畜牧兽医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做好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及执法证的办理工作,严把证件发放关,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并向社会公布,防止不合格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等行为。建立稽查机制,严格开展内部稽查工作,对群众举报、企事业单位投诉、新闻媒体曝光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执法廉洁高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放到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战略性高度来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统一起来,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推进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放到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战略性高度来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把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统一起来,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推进落实。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局政策法规科做好组织协调、宣传培训、调查研究、经验交流、督导检查等工作。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本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梳理服务类执法依据,明确本单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和范围,并做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督查、树立典型。把推进服务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建立监督考核制度,研究制定激励约束办法,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粗暴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加强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在开展推进服务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情况交流,及时掌握推进服务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教育作用,开创推进服务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第五篇: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总结

台前县粮食局

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强化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濮阳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系统服务性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推进系统服务性行政执法建设,改进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创新粮食行政执法机制,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粮食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推动了全县粮食工作的新发展、新突破。

一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邀请县委党校教师、县法制办领导、法律专家为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授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寓服务于执法全过程。

二是开展法律知识自学活动,要求各股室、各基层企业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南省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同时还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自学内容,并做好笔记,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自学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进行了专项考试,考试成绩做为年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工作中,我们创新社会粮食管理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推进服务性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的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性的转变,检查中做到着装整洁、举止得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尽可能的解答被查对象所提出的问题。帮助被查对象解决经营中的问题9人次,树立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年6月24日2024

本类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