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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龙营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范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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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双龙营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双龙营镇小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

示范学校的实施方案

根据州教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的通知》(云教函2024(590)号)文件精神,为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双龙营镇小学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做好双龙营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全校师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双龙营镇推进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我校实际,符合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特点的民族团结教育模式,弘扬和培育学生的民族精神,增强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感,提高学生民族交往的基本素质,引导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和民族观,推动学校民族团结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培养高素质的民族团结教育师资队伍。

双龙营镇学校是一个多民族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工作的重点。为确保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开展,学校将调整和加强民族团结教育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定期商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使教师和学生明确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实际意义和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引导各班主任、学科骨干教师、思想品德课教师及综合实践学科教师,都要承担民族团结教育方面的教学工作,其他科任教师也要积极参与其中。

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将民族团结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组织从事民族团结教育的教师进行校本培训,确保每人每年不少于12课时的民族团结教育专项培训时间,其他科任教师每人每年不少于6课时的民族团结教育专项培训。通过培训,形成合力,保证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教育科研,立足课堂,打造高效率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阵地。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阵地优势。民族团结教育作为一门新设课程,进入课堂,学校将保证该课程充足的教学活动时间。学校在每学年的《品德与社会》、《三生教育》中安排12—16课时,以民族知识启蒙教育为主,由科任教师利用教学时间开展民族团结教学,并且每个年级每学期结合品德教师、综合实践教师、班主任组织四次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

3、积极开展活动,创建综合化的民族团结教育平台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遵循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首先,开展“校园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利用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对学生进行民族传统教育;在少先队活动中贯穿民族团结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故事会,观看民族服饰文化,欣赏民族歌舞,通过学生的参与,感受丰富的民族文化。其次,组织学生阅读爱国图书、民族书报,编写民族团结手抄报,丰富民族知识,了解民族习惯,提高民族交往的意识和能力。再次、加强与少数民族同学的联系。学校开展手拉手活动,组织民汉班级、学生、教师结对,开展为少数民族学生捐款、捐书、捐学习用品等活动,体验民族团结的快乐。

4、挖掘丰富资源,突出重点,构建高质量的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各个班级要积极组织学生深入家庭、社区,进入图书馆,了解民族风俗习惯、先进人物,开发身边的民族资源。学校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的优势,收集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介绍民族语言文字,阐释民族传统文化,建立相应的学校网页,成为学生网络教育基地。

四、教育月主题活动

主题:“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校园”。

宗旨:以班级为单位,面向全体学生,重在人人参与;搭建一个平台、提供一次机会、展示自己的才能、培育一代新人。活动内容:

1、“歌唱祖国、歌唱家乡、维护民族团结”校园十佳歌手比赛。

2、“舞动青春、黑走马”广播操比赛。

3、书法绘画及手工制作比赛。

4、“民汉联谊班手拉手”文艺汇演。

5、“民族团结一家亲”黑板报。

五、激励机制

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先进个人活动,在学生中评选“民族团结小卫士”、在教师中评选“民族团结标兵”、在家长中评选“民族团结优秀家长”等活动。力求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双龙营镇中心小学校 2024年12月3日

第二篇:双龙营镇人大议事规则

双龙营镇人大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双龙营镇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双龙营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镇人大是双龙营镇的国家权力机关。镇人大代表是镇人大的组成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做好双龙营镇人民代表大会(通称人代会)期间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

第三条 镇人大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

(六)选举镇人大主席、副主席;

(七)选举镇政府镇长、副镇长;

(八)听取和审查镇政府的工作报告;

(九)撤销镇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十一)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三)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第四条 镇人大实行民主集中制,在进行各项议程时,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五条 镇人代会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必要时,经镇人大主席团决定,可以适当延迟。

镇人大主席团认为必要,或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镇人代会。

镇人代会一般安排半天时间。

第六条 镇人代会由镇人大主席团召集。镇人大每届第 2 一次会议,在本届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由上届镇人大主席团召集。

第七条 镇人大主席团在筹备、召集镇人代会时,负责下列工作:

(一)决定会议日期和建议议程;

(二)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或代表变动情况)报告;

(三)组织开展会前代表活动,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代表议案、建议,部署开展会前代表视察;

(四)决定主席团建议名单,决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五)决定代表团召集人名单;

(六)决定列席人员名单;

(七)决定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八)其他筹备事项。

第八条 镇人大主席团应当在会议举行的3日前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建议议程等事项通知代表。

第九条 镇人大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5-7名,其人选由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并由每届镇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行使职权至本届人大任期届满为止。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 3 定。

下一届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由上一届人大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代表资格的审查。

第十条 镇人代会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镇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应当出席。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必须在会议前向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书面请假,并经批准。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镇人代会的,其代表资格依法予以终止。

第十一条 镇人大举行会议前,划分若干个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代表团团长1人,副团长1-2人。团长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

第十二条 镇人代会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主席团,通过会议议程、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和其他有关事项。

预备会议由双龙营镇人大上次会议主席团主持。每届镇人大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镇人大主席团主持。

在预备会议前,各代表团对上次会议主席团提出的本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建议名单、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以及其它准备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 预备会议选举的主席团主持本次会议并负 4 责召集下一次会议。

主席团一般由7-11人组成。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当然成员。镇政府领导人员不得安排为主席团成员。

同一届内,每次会议的主席团成员应保持基本稳定,一般以第一次大会的主席团成员为基础,以后的各次大会主席团根据情况变化和实际需要,适当作一些调整。

主席团在镇人代会期间负责以下工作:

(一)决定主席团执行主席名单;

(二)通过大会日程安排;

(三)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四)决定议案截止时间,向会议提出议案和各项决议草案,组织审议各项报告和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

(五)主持大会选举和表决,提出选举和表决办法草案,决定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提出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建议名单,提出和确定各项候选人建议人选;

(六)决定罢免案的审议程序和质询案的处理意见;

(七)领导大会秘书处和议案审查委员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工作;

(八)发布公告等。

第十四条 审议大会的议题,可以采取代表团会议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大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

第十五条 镇政府领导人员应列席镇人代会;其他有关 5 机关、团体负责人是否列席由双龙营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会议需要决定。

列席人员可以在会议上发言,但没有表决权。列席人数应当从严控制,不得超过全体代表人数。列席会议的政府领导人员和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 镇人代会公开举行。大会全体会议可以设立公民旁听席,旁听办法由镇人大主席团制定。

第十七条 镇人代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和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

秘书处可以设立若干小组。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审议和代表建议的处理

第十八条 镇人大主席团、镇政府或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镇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第十九条 下列事项可以作为议案提出:

(一)关于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宪法、法律、法规,执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大决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关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下列事项不应当作为议案提出:

(一)属于县级以上国家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属于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事务的;

(三)其他不属于双龙营镇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第二十一条 议案一般应在镇人代会期间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前提出。符合议案基本条件,准备成熟的,也可以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

议案写明案由、案据和方案,并应一事一案。提出议案应事先做好调查研究等准备工作,并使用统一印制的议案专用纸。

第二十二条 镇人大主席团、镇政府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由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向主席团提出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交各代表团审议后,主席团可以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决定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二十三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议案人和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向会议提供有关资料。提议案人还应当向会议作出关于议案的说明。

代表在审议方案时,可以向有关机关或组织提出询问,7 由有关机关或组织派人说明。

第二十四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以前,提议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五条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交人大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六条 代表向镇人大提出的议案如不列入会议议程的,经主席团决定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第二十七条 镇人大代表个人或者联名,围绕本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可以向镇人大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况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一)涉及解决代表本人或者亲属个人问题的;

(二)代转人民群众来信或者具体案件材料的;

(三)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四)没有实际内容的。

第二十九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议,使用统一印制的 8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并由代表亲笔签名。

第三十条 镇人代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议案审查委员会统一受理;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镇人大主席团受理。

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不符合基本要求的,议案审查委员会或镇人大主席团不予受理,并告知代表。

第三十一条 镇人代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在大会闭会后由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交由有关机构和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第三十二条 承办单位应当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经交办机关同意,少数复杂的问题可以延长至6个月内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意见,有关承办单位应在1个月内重新答复。

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财政预算

第三十三条 镇每年举行人代会的时候,镇人大主席团、镇政府应当分别向会议提出工作报告,镇政府并应提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由各代表团进行审查。

镇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应当在会议举行的3日前印发给代表征求意见。

临时召集的镇人代会可根据实际决定报告事项。第三十四条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

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时,有关机关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三十五条 主席团根据代表团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各项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报告提出相应的决议草案,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第三十六条 镇财政预算经人大批准后,在执行中需要调整的,镇政府应及时将调整方案报送镇人大主席团征询意见。

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

第三十七条 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由主席团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必须在镇人大代表中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个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对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与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应同等处理。

主席团应当安排必要时间让代表进行候选人的酝酿和联合提名,并及时提供有关表格。不同选区选出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名候选人。

第三十八条 提名人在提出候选人时,应当向大会全体会议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安排候选人与全体代表见面并自我介绍情况。

第三十九条 镇人大主席、镇长的候选人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额选举。镇人大副主席、副镇长的候选人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3人,由大会全体会议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第四十条 镇人代会选举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在第一次投票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依照本规则的有关程序和差额规定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

经镇人大决定,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可以在本次人代会上进行,也可以在下一次人代会上进行。

第四十一条 补选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的时候,候选人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同应选人数相等。

第四十二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第四十三条 选举的具体办法由主席团提出,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疑难和争议问题,由主席团研究决定。

第四十四条 镇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第四十五条 罢免案由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在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以前,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或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的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大会全体会议。

第四十六条 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可以向镇人大提出辞职,由主席团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交大 12 会全体会议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第四十七条 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镇人大代表职务如果被原选区罢免,或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的,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予以公告。

第六章 质询和询问

第四十八条 镇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镇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的质询案。

质询案的范围如下:

(一)有关实施宪法和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

(二)有关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

(三)有关执行本级人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方面的问题;

(四)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方面的问题;

(五)有关重大失职和渎职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质询的问题。

质询案件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第四十九条 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

第五十条 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 13 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负责人签署。

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质询案及其答复情况印发大会全体会议。

第五十一条 在主席团对质询案作出处理决定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对该质询案的处理即行终止。

第五十二条 提出质询案的代表过半数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主席团认为必要时,可决定交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第五十三条 在镇人大审议议案和报告的时候,代表可以向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提出询问,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派人说明。

第七章 发言和表决

第五十四条 代表在镇人大各种会议上有权充分发表意见,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代表在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第五十五条 主席团可以安排代表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要求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的代表应当在会前向会议秘书处报名,由会议执行主席安排发言顺序。

在大会全体会议进行大会发言或表决时,代表临时要求发言的,经会议执行主席许可,始得发言。

代表在大会全体会议审议时,可以发言两次,第一次不超过15分钟,第二次不超过5分钟。

第五十六条 镇人大对罢免案、接受辞职决定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通过。

表决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当场宣布,表决的具体票数应当公布。

第五十七条 议案和决议、决定的表决,一般采用举手或按表决器的方式;必要时,主席团可以根据较多数代表的意见,决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表决以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为通过。表决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当场宣布。

第五十八条 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弃权。

第八章 人大主席团

第五十九条 镇人大主席团在镇人大闭会期间(下同)负责以下工作:

(一)检查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15 和镇人大的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督促镇政府组织实施镇人大决定的事项,并向代表通报镇政府组织实施的情况;

(三)听取镇政府的有关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检查镇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向镇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或提请人大审议;

(六)主持镇人大代表的补选;

(七)联系镇人大代表和在本镇的上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进行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等活动;

(八)交办、检查、督促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

(九)筹备、召集本级人大下次会议,具体工作内容按照本规则第七条的规定。

(十)处理镇人大其他日常工作。

第六十条 镇人大主席团一般每三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必须时,可以临时举行会议。

第六十一条 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由镇人大主席召集和主持,主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委托副主席召集和主持。主席、副主席因故均不能出席会议时,也可以在主席团成员中推选一人召集和主持。

第六十二条 镇人大主席团举行会议时,其成员除因病 16 或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以外,均应出席会议。

镇人大主席团决定问题,以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十三条 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的议程,由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确定。

第六十四条 镇人大主席团举行会议时,可以邀请镇政府领导人员列席;必要时,可以邀请部分镇人大代表列席。

第六十五条 镇人大主席团举行会议,一般应在3天前将会议日程、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主席团成员和列席人员,并通知镇政府或有关部门准备好有关材料。

第六十六条 镇人大主席团举行会议,应有专人作会议记录。主席团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由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负责处理,属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交由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处理或办理情况在下次主席团会议上报告。

第六十七条 在镇大主席团会议闭会期间,由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规则由双龙营镇人大主席团负责解释。第六十九条 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履行。

第三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让民族团结教育之花开遍校园

xx县第一小学创建于2024年9月,是一所县属小学。学校占地面积28亩,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现有教师61名,平均年龄35岁;教学班31个,学生2200多名,其中少数民族学生3人,分别为土家族、蒙古族、傈僳族。在近两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省首批“平安校园示范校”、市“校讯通应用先进学校”、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等荣誉称号,并由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申请“全国书写特色学校”。xx县第一小学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始终把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以管理为抓手,落实工作职责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政治性、政策性强。学校不断加强管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和规范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加强全面协调,促进落实。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并完善了《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学校维护民族团结与稳定的责任追究制度》、《民族团结教育校本教研制度》等相关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有效促进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列入学校计划,同时专门出台了《xx县第一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实施办法与途径,对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行统一安排。

二、以宣传为手段,营造浓厚氛围

为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校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一是在“看”上下功夫。学校专门制作了民族文化墙,共绘制了55个少数民族人物图,并配有民族知识简介,内容丰富,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生动形象地展示了各民族的民风、民情和民俗,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同时,学校还制作了“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展板,每学期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板报是班级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二是在“听”上下功夫。学校校园广播站开辟了“民族团结教育”专栏,每周一次,大力宣传各民族知识,宣传各族人民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讲座,让广大学生在了解民族知识中增强民族的自豪感,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以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深入全校师生心中。三是在“宣传月”上下功夫。今年学校确定了四月份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制订了《xx县第一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每个班级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即每班一个宣传黑板报、每班一次主题班会、每人一份手抄报。

三、以培训为平台,提升教师素质

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是关键。一方面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一系列民族教育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增强全体教职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为了提高教师民族团结教学业务水平,今年,学校专门聘请了县民族宗教局专家,对全体教师进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专题讲座。各教研组结合《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新课标的要求,定期组织各科任教师进行业务学习,进一步细化各学科、各年级的民族团结教育的渗透点、结合点,适时融入、补充和延伸,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机融入课堂教学之中。

四、以课堂为主渠道,丰富教育内涵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加强民族团结方面的教学,是深化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方法。一是充分利用民族教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三至六年级开设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每学期5课时,纳入地方课程,由班主任负责授课,在保证师资、教材、课时的基础上,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发挥了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学科教学注重渗透。在各学科教材中,有着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的素材,学校主要采取学科知识渗透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方法实施教育。教研组根据各学科的特点,组织专题研讨,深入发掘民族团结教育渗透点,分解任务落实内容。三是挖掘开发校本课程。针对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学校组织教师编撰了民族团结教育校本教材《同心圆》,内容主要包括民族知识、民族风俗、民族人物、民族歌曲等。校本教材从去年秋季开学在全校推广使用以来,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起到了较为明显效果。

五、以活动为载体,提升教育成效

去年以来,学校围绕 “民族歌曲大家唱、民族文化大家传、民族情怀大家抒、民族团结手牵手”的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开展“五个一”活动。充分发挥文体活动的德育载体功能,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了会说一句民族语言,会画一幅民族题材画,会唱一首民族歌曲,会跳一个民族舞蹈,会讲一个民族故事,等“五个一”活动。二是开展系列评比活动。在各年级举行民族团结教育系列评比活动:“民族文化大家抒”班刊评比、“民族精神代代传”手抄报比赛、“民族之花齐开放”作文比赛、“知我中华、爱我中华”知识竞赛、“歌颂中华大家庭”民族歌舞汇演、评选“民族团结之星”等。三是开展家长教育活动。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增强家长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大民族团结教育力度,拓宽民族团结教育范围。四是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活动。为拓宽学生民族知识视野,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学校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区,让学生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接受更为直观的民族团结教育。五是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帮扶”活动。实行“三级结对”,即每一位校领导与一名少数民族学生“结对”、班主任与班上少数民族学生“结对”、一名班干部与一名少数民族学生“结对”,学校少数民族学生时时处处都能得到大家的关心。上级领导也非常关怀少数民族学生,县委常委、县zd委书记、统战部部长梅勇及县民族宗教局、教育局领导曾多次亲临学校慰问少数民族学生,让少数民族孩子们真正感受到“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温暖。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学校全体师生增长了民族知识,提高了民族意识,融洽了民族氛围,深切地感受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树立了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增强了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培育下,民族团结教育之花正开遍校园。

第四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让民族团结教育之花开遍校园

XX小学是一所完全小学,始建于1969年,1982年迁往现址,2024年更名为哈密市第十小学。

学校目前有6个教学班,在校生157人,教职工17人。近几年来,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致力于学校文化建设和特色创建工作,扎实进取,竭力拼搏,使全校面貌、师生风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近两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先后获得哈密市“绿色学校”、哈密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地区级级“优秀工会之家”、地区级“德育达标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一直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始终把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以管理为抓手,落实工作职责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政治性、政策性强。学校不断加强管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和规范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加强全面协调,促进落实。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并完善了《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的良好工作格局,有效促进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列入学校计划,同时专门出台了《XX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月计划》,明确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实施办法与途径,对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行统一安排。

二、以宣传为手段,营造浓厚氛围

为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校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首先,每学期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板报是班级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另外,学校校园广播站开辟了“民族团结教育”专栏,大力宣传各民族知识,宣传各族人民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其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以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深入全校师生心中。三是在“宣传月”上下功夫。每年五月份为民族团结教育月,因此,每年的五月,学校都会举行一系列有关民族团结的活动,比如:每班一个宣传黑板报、每班一次主题班会、每人一份手抄报、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手拉手活动等等。

三、以培训为平台,提升教师素质

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是关键。一方面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一系列民族教育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增强全体教职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四、以课堂为主渠道,丰富教育内涵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加强民族团结方面的教学,是深化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方法。学科教学注重渗透。在各学科教材中,有着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的素材,学校主要采取学科知识渗透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方法实施教育。

五、以活动为载体,提升教育成效

(一)、利用升旗仪式的国旗下讲话作动员。按照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对全体师生进行动员,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二)、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通过手抄报、黑板报、广播站、宣传栏以及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形成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民族团结“手拉手”活动。我校与圣雄小学一直是民族团结“手拉手”学校,两校经常举行民族团结“手拉手”活动。比如,今年5月18日下午,我校与圣雄小学师生就开展了“手拉手 心连心 同心共奏团结曲”民族团结教育月联谊活动。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营造了良好的民族团结教育氛围,丰富了学生的文化生活,而且为各族师生之间架起了一座友谊之桥,为学校间民族团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经常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爱国主义教育中,将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地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学校全体师生增长了民族知识,提高了民族意识,融洽了民族氛围,深切地感受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树立了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增强了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培育下,民族团结教育之花正开遍校园。

虽然我校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可一蹴而就,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去思考、去实践、去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听取各位领导及同仁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客服困难,积极创新,努力使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XX小学

2024年11月

第五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情况汇报(模版)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让民族团结教育之花开遍校园

xx县第一小学创建于2024年9月,是一所县属小学。学校占地面积28亩,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现有教师61名,平均年龄35岁;教学班31个,学生2200多名,其中少数民族学生3人,分别为土家族、蒙古族、傈僳族。在近两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省首批“平安校园示范校”、市“校讯通应用先进学校”、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等荣誉称号,并由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推荐申请“全国书写特色学校”。

xx县第一小学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始终把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以管理为抓手,落实工作职责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政治性、政策性强。学校不断加强管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和规范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加强全面协调,促进落实。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并完善了《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学校维护民族团结与稳定的责任追究制度》、《民族团结教育校本教研制度》等相关制度,形成了责任明确化、工作具体化、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有效促进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列入学校计划,同时专门出台了《xx县第一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实施办法与途径,对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进行统一安排。

二、以宣传为手段,营造浓厚氛围

为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校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一是在“看”上下功夫。学校专门制作了民族文化墙,共绘制了55个少数民族人物图,并配有民族知识简介,内容丰富,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生动形象地展示了各民族的民风、民情和民俗,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同时,学校还制作了“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展板,每学期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板报是班级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二是在“听”上下功夫。学校校园广播站开辟了“民族团结教育”专栏,每周一次,大力宣传各民族知识,宣传各族人民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专题讲座,让广大学生在了解民族知识中增强民族的自豪感,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以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深入全校师生心中。三是在“宣传月”上下功夫。今年学校确定了四月份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制订了《xx县第一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月工作方案》,要求每个班级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即每班一个宣传黑板报、每班一次主题班会、每人一份手抄报。

三、以培训为平台,提升教师素质

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是关键。一方面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一系列民族教育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政策,增强全体教职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为了提高教师民族团结教学业务水平,今年,学校专门聘请了县民族宗教局专家,对全体教师进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专题讲座。各教研组结合《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新课标的要求,定期组织各科任教师进行业务学习,进一步细化各学科、各年级的民族团结教育的渗透点、结合点,适时融入、补充和延伸,把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有机融入课堂教学之中。

四、以课堂为主渠道,丰富教育内涵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加强民族团结方面的教学,是深化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方法。一是充分利用民族教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三至六年级开设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每学期5课时,纳入地方课程,由班主任负责授课,在保证师资、教材、课时的基础上,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发挥了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学科教学注重渗透。在各学科教材中,有着丰富的民族团结教育的素材,学校主要采取学科知识渗透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的方法实施教育。教研组根据各学科的特点,组织专题研讨,深入发掘民族团结教育渗透点,分解任务落实内容。三是挖掘开发校本课程。针对小学生的认知特点,学校组织教师编撰了民族团结教育校本教材《同心圆》,内容主要包括民族知识、民族风俗、民族人物、民族歌曲等。校本教材从去年秋季开学在全校推广使用以来,有效促进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起到了较为明显效果。

五、以活动为载体,提升教育成效

去年以来,学校围绕 “民族歌曲大家唱、民族文化大家传、民族情怀大家抒、民族团结手牵手”的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开展“五个一”活动。充分发挥文体活动的德育载体功能,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了会说一句民族语言,会画一幅民族题材画,会唱一首民族歌曲,会跳一个民族舞蹈,会讲一个民族故事,等“五个一”活动。二是开展系列评比活动。在各年级举行民族团结教育系列评比活动:“民族文化大家抒”班刊评比、“民族精神代代传”手抄报比赛、“民族之花齐开放”作文比赛、“知我中华、爱我中华”知识竞赛、“歌颂中华大家庭”民族歌舞汇演、评选“民族团结之星”等。三是开展家长教育活动。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增强家长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大民族团结教育力度,拓宽民族团结教育范围。四是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活动。为拓宽学生民族知识视野,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学校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区,让学生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接受更为直观的民族团结教育。五是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帮扶”活动。实行“三级结对”,即每一位校领导与一名少数民族学生“结对”、班主任与班上少数民族学生“结对”、一名班干部与一名少数民族学生“结对”,学校少数民族学生时时处处都能得到大家的关心。上级领导也非常关怀少数民族学生,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梅勇及县民族宗教局、教育局领导曾多次亲临学校慰问少数民族学生,让少数民族孩子们真正感受到“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温暖。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学校全体师生增长了民族知识,提高了民族意识,融洽了民族氛围,深切地感受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树立了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增强了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培育下,民族团结教育之花正开遍校园。

虽然我校在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可一蹴而就,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去思考、去实践、去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听取各位领导及同仁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客服困难,积极创新,努力使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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