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
职业工作总结 半年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 学校工作总结 公司工作总结 销售工作总结 医院工作总结 社区工作总结 个人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报告
优秀作文
英文作文 满分作文 小学作文 初中作文 高中作文 300字作文 400字作文 500字作文 600字作文 800字作文 读后感 观后感 日记 书信
合同协议
服务合同 IT行业合同 医疗医药合同 涉外合同 教育合同 婚姻家庭合同 银行信托合同 担保合同 买卖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运输合同 经营合同 劳动合同 委托合同 房地产商投资合同 招标合同 赠与合同 合同样本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用工合同 合作协议 租房合同 购销合同 装修合同 销售合同 购房合同 采购合同 供货合同 劳务合同 承包合同 聘用合同 转让合同 代理合同 广告合同 加工合同 集体合同 加盟合同 合同书 知识产权合同 商标专利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 施工合同 其它合同 证券合同
求职文档
个人简历 述职报告 实习报告 辞职报告 工作计划 入职转正 简历模板
党团工作
行政公文范文 机关行政公文 党团工作计划 入团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 入党思想汇报 转正申请书 自我鉴定 心得体会
毕业论文
经济论文 管理论文 文学论文 艺术论文 哲学论文 历史论文 法律论文 理工论文 计算机论文 医学论文 教育论文 其他论文
实用范文
演讲稿 礼仪范文 致辞 闭幕词 祝福短信 开幕词 祝酒词 婚礼大全 赠言大全 日常祝福语 问候语 生日祝福 结婚祝福语 其它礼仪 检讨书 心得体会 策划书 主持词 邀请函 口号 诗句大全 成语故事 名人名言 笑话 谚语 其它范文 精品范文 教学资源 企业文化 应用文书 自查报告 整改措施
范文大全
一号文库 二号文库 三号文库 四号文库 五号文库 六号文库 七号文库 八号文库 九号文库 十号文库
文库大全
首页 > 范文大全 > 一号文库

**能源集团安全费用管理办法

最新文章

**能源集团安全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管理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企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25〕16号)等上级规定,结合能源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不动摇,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出发点,积极做好生产系统优化,不断加大生产安全投入,以机械化、自动化推动安全生产,立足“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不断提高企业综合防灾抗灾能力,为能源集团安全高效发展保驾护航。

第二条

按照省政府对能源集团职能定位,能源集团加强安全费用政策研究,对各二级单位安全费用使用管理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各二级单位是安全费用管理主体,对安全费用履行提取、使用、计划下达、项目管理、考核等工作;各三级及以下单位是安全费用具体使用单位,负责安全费用计划编制、资金使用、单位工程实施,安全费用核算等工作。

第三条

各单位安全费用必须按照标准提取并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

提取的安全费用要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五条

各单位要按照“足额提取、保障安全、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并实际控制的公司,煤矿企业和非煤企业。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七条

各单位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5〕16号)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足额提取专项资金作为安全费用。

(一)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1.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2.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3.露天矿吨煤5元。

(二)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1.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2.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3.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三)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1.矿山工程为2.5%;

2.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四)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五)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六)其他非煤企业安全投入严格按照财企〔2025〕16号文规定执行。

第八条

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积极申请安全国补项目资金,收到的国补资金要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第九条

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第十条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能源集团负责对各二级单位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计划下达、考核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按时编制安全费用计划,履行决策程序后下发执行,并报能源集团备案。

第十三条

计划的变更和追加,包括设计内容发生变更的,需经各二级单位履行审批程序后,进行计划调整。

第十四条

计划下达后,各二级单位要督促权属企业认真落实安全费用使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做好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检查考核,实事求是反映计划完成情况。各二级单位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时,应包含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的内容。

第十五条

国债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有关国债资金管理文件规定,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做到帐、卡、物相符;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验收并履行相关程序。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能源集团对二级单位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制度建设、提取使用管理、国债资金使用、有无计划外项目和计划外工程、是否定期考核等。

1.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和权限;并规范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1)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要纳入财务预算;

(2)安全费用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或挪作它用;

(3)设计或方案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4)工程施工和设备采购标准应符合安全规程,操作应规范;

(5)重点项目应按照管理流程进行严格管理;

(6)工程竣工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和办理。

2.国债资金应专户存储,使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各二级单位发生计划外项目的,计划的调增、调减应具备完善的批准手续。

4.各二级单位应对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定期考核,并及时进行总结。

第十七条

各二级单位安全费用计划和统计完成情况应按时上报能源集团。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半年安全费用使用完成情况、上年度安全费用使用完成情况按规定时间上报能源集团,时间分别为每年1月底前、7月底前、次年3月底前。

第十八条

能源集团每年组织一次安全费用投入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现安全费用管理不规范、提取不足和使用不到位的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

第五章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类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