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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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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讲话

同志们:

按照市委的决定,每年五六月间,要在全市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是开展这项活动的第二个年头。实践证明,在坚持不懈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的同时,集中一段时间,突出一个主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它不仅是加强我市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客观需要,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市委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在去年权力观教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把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的主题确定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下面,我围绕这个主题,结合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5.31”重要讲话等有关精神,联系这几年*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情况,谈一些认识和体会。主要讲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党员干部应当树立什么样的利益观;

第二,党员干部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第三,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第四,党员干部需要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首先讲第一个问题。

一、党员干部应当树立什么样的利益观

我们的党员干部究竟应当树立什么样的利益观呢。换句话说,也就是什么样的利益观才是我们所应当具有的正确的利益观。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从利益观说起。如果要给利益观下个定义的话,首先就要弄清楚什么是“利益”。通俗地说,利益其实就是好处。从这个意义上说,利益观就是一个人对好处所持的看法和态度。

利益观是受世界观支配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利益观。可见,利益观是有阶级性的,资产阶级利益观的核心就是个人利益至上,就是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那一套。这种利益观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和诱惑力,至今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远的不说,就是在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里,被资产阶级利益观困扰者也大有人在。以谋取私利为目标的“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等错误观念,正是这种利益观的真实写照。

随着我们党执政时间的不断延续,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随着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随着我们干部队伍成分的不断更新,绝大多数同志能够在正确的利益观指导下,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艰苦奋斗,努力工作。但也应当看到,确有一些党员干部经不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腐蚀与诱惑,利益观上出现了偏差,导致内心世界的颓废与堕落,直接反映在现实生活中,其主要表现如下:一是与民争利、以权谋私,凭借手中的权力,非法谋取个人、家庭和小团体的利益,甚至为了钱、权、色等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贪图享乐、奢侈挥霍,把吃喝玩乐当成人生的最大乐趣,视艰苦奋斗为“冒傻气”,整天沉湎于觥斛交错、纸醉金迷之中;三是突出自己、好大喜功,把个人出名获利当作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甚至为了个人名利而不惜劳民伤财;四是心术不正、勾心斗角,把旧时的官场作风带进现实生活,终日里谋人不谋事,干工作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却把心思用于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以求升官晋爵;五是见风使舵、庸俗市侩,对上级阿谀奉承,对同事拉拉扯扯,对朋友居心叵测,对群众漠不关心,凡事以对个人是否有利为准则;六是盲目攀比、怨天尤人,收入同多的比、待遇同高的比、条件同好的比,总觉得自己吃亏。事业不成怨条件、工作不力怨环境、关系不顺怨领导、业绩平平怨下属,好像党和人民总是对不起他。

上述现象不能不说与一些干部没有树立起正确的利益观有着直接关系。尽管这些问题不是我们干部队伍的主流,但如果不认真对待并切实加以纠正,支流就有可能变成主流,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资产阶级利益观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如果抱着这样的利益观不肯放手,就不配当党员干部,更不配当领导干部。那么,我们党员干部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利益观呢。对此,刘少奇同志早在六十多年前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里就作出了高度概括,他说:“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我们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原则。根据这个原则,在每个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中,都要使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完全一致。在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不一致的时候,能够毫不踌躇、毫不勉强地服从党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为了党的、无产阶级的、民族解放和人类解放的事业,能够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党性’或‘党的观念’、‘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这就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政党原则性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意识纯洁的最高表现”。

中国共产党是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党的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共产党人应有的利益观归结到一点,就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是如此。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短短九个字,却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的利益观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观念。这里所说的整体利益,就是指党和人民的利益,个人利益则不单指党员干部本人,还包括自己的家庭成员和亲属的利益。当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具有无条件地服从整体利益的观念。

2、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观念。也就是说,党员干部不仅不能只顾个人利益,而且不能只顾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局部利益,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从全局的高度观察和思考问题。当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具有无条件服从全局利益的大局观念。

3、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观念。有些事情从眼前看是有益的,但从长远看是有害的,这就需要我们的党员干部具有战略家的眼光和胆识,不为眼前利益所惑,树立为长远利益而奋斗的坚定信念。

4、甘于清贫的无私奉献观念。在“先富与后富”等利益关系面前,不仅要把群众摆在前面,还应当时刻不忘人民公仆的本色,突出一个“谋”字,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无私奉献精神。

5、自律基础上的遵纪守法观念。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都必须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来进行,党员干部更应该强化自己的法制观念,即使在谋取正当利益的时候,也要严格自律,在致富的道路上模范地遵纪守法。

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共产党员对待利益问题的根本原则,也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行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检验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是不是称职,最根本的标准也是这一点。

最近,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正在学习市检察院一分院副检察长方工同志的先进事迹,方工同志有一句话讲得非常好,他说:“廉洁没有底线,自律不能封顶。”实际上,这也是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在利益观方面应有的追求。

二、党员干部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这不是什么人强加给我们的,而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客观要求,是我们从入党那天起就郑重许下的诺言,倘不如此,就是背信弃义,就失去了当党员干部的资格。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想至少有以下几条理由。

1、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实践党的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

1944年9月5日,一位普通的八路军战士,在陕北安塞县烧木炭,因为炭窑倒塌牺牲了,他就是张思德。为了纪念他并号召大家向他学习,毛泽东同志写了《为人民服务》一文,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响亮口号。1945年,党的“七大”正式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写进了党章的总纲。从此,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和为人民服务,成为共产党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核心内容;成为共产党人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永恒主题;成为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标志。

我们党的三代领导人曾经用不同的语言,表述过同一个思想:中国共产党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这篇文章里,开宗明义地说:“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上个世纪50年代,邓小平同志在会见国际青年代表团时,针对他们提出的“中国共产党员的含义是什么。”的问题,明确回答:“中国共产党员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他的目的是要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257页)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提出“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并多次强调,检验和判断各项改革政策和工作都要始终坚持和考虑“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拥护不拥护”。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宗旨的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作为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必须体现在全体共产党员的实际行动中。我们知道,一个人的行动是受思想支配的,如果头脑中没有树立起正确的利益观,私心杂念就会占上风,就不会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宗旨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2025年初,江泽民总书记从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作出了“三个代表”的精辟论述。这一重要思想是在回顾历史、立足现实、展望未来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今年5月31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重要讲话中,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做了全面阐述。他强调指出“三个代表”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其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

“三个代表”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者是密切相关、辨证统一的整体。先进生产力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前进的最终决定力量,从根本上决定和影响着先进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是推动社会前进的精神动力,对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代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归宿和出发点。我们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先进性的根本体现。

“三个代表”不是自封的,也不是凭主观想象就可以做到的。只有真正在实践中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老百姓才会认为你可以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也才会真心实意地跟你走。这才是我们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的真正所在。需要强调的是,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通过我们每一个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言行来体现的,任何谋取私利的行为都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背道而驰。

由此可见,要实践党的宗旨、坚持“三个有利于”、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无不需要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体现在自己的实际行动中。

2、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目前,全市经济发展形势喜人,城市建设实现新突破,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有了新提高。最近五年,全市gdp年均递增10.3%,地方财政收入年均递增25%以上,去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实现2817.6亿元,比上年增长1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这些都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开拓进取,团结拼搏的结果。

刚刚闭幕的*市第九次党的代表大会提出以“新*、新奥运”为主题,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今后五年经济增长速度要保持在9%左右,力争到2025年人均gdp达到6000美元。目标确实令人鼓舞,任务的确十分艰巨。我们既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高竞争力和决策管理水平提供了新的契机;经过长时间的积累,我们有了比较丰富的物质基础和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经验;筹办2025年奥运会,大大地激发了全市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创造精神。要实现我们新确定的奋斗目标,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江总书记“七一”讲话和“5.31”讲话精神,以及下半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精神,同心同德,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

要使首都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必须走改革之路。改革的过程,是发展的过程,也是利益调整的过程,就是要在发展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由此可以作出这样的推论:要发展首都各项事业,就必须坚持改革开放;要搞好改革开放,就必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要使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让群众感受到我们所做的一切符合他们的根本利益;要维护和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有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要使党员干部有这样的实际行动,就必须树立起正确的利益观。一句话,我们的党员干部能否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关系到首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我们必须从这样的高度出发和认识问题。

3、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建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

我们党已经走过80多年的历程,执政也已经有50多个年头,为什么党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最根本的一点就是,我们党始终没有忘记为人民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这个根本。尽管我们也走过一些弯路,尽管在党员干部队伍里确存在消极腐败现象,但这只是支流问题,从总体上看,我们的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对这一点,我们不能有丝毫的含糊。这对我们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来说,尤为重要。如果把我们的干部队伍看得一团漆黑,在实际工作中就非犯“左”的错误不可,如果认为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就会有另外一种结果。判断纪检工作成效的大小,不仅要看办了多少案子,惩处了几个坏人,更重要的是如何加强教育,强化管理,重在治本,预防为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杜绝腐败的机制,消除产生腐败的土壤。

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这一论断过去适用,今天仍然适用。试想,假如这个“决定因素”出了毛病,还谈什么党和人民的事业呢。因此,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的干部队伍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在各个岗位上工作的领导干部,大多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甚至是改革开放以来成长起来的,改革开放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实惠和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如何对待权力、地位与利益的考验。能不能经受住考验,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正视的重大问题。正如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讲的:“新中国成立之后,党成为执政党,掌握了政权,有了调动全国人、财、物等资源的权力,而且权力之大,可调动的资源之多,都是执政前无法比拟的。大批党员、干部担任了从中央到地方各个部门、各个地区的领导职务,手中都掌握了这样那样的权力。党的地位的变化,党员和干部的地位的变化,对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都是一个极大的考验,也给我们党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怎样才能经受住这种考验呢。恐怕只能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上下功夫。这就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其中,能不能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乃是对每一个党员干部最现实的考验,也是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关键一环。如果这个问题不能解决好,我们就将失去民心,其后果不堪设想。

以上,是从大的方面回答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的问题。如果从党员干部个人角度来考虑,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也十分重要。这是因为,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利益观,你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站稳脚跟,在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面前方寸不乱,才能受到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反之,如果你坚持错误的利益观,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置群众的冷暖于不顾,甚至见利忘义、以权谋私而自以为得计,就迟早要被人民所抛弃。这样的例子不少。焦裕禄、孔繁森等模范人物,本市的李润五、方工等先进典型,他们之所以受到人们的尊崇和爱戴,重要的一条是他们头脑里有正确的利益观作指导,不为金钱和物质利益所动,时时处处想着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相反,那些在物质利益面前跌跤翻船的人,无一不是在利益观上出了毛病。陈希同、王宝森等之所以成了人民的罪人,谁能说他们的利益观是正确的。可以这样说,凡是在经济方面违纪违法的人,其利益观都是错误的,无一例外。这个结论是有充分根据的。从1998年到20*年的四年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264件,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局级干部25人、处级干部461人,挽回经济损失五亿零六百多万元。在这些案件中,绝大多数与经济活动有关,与滥用职权有关,更与当事人的利益观发生扭曲有关。

正反两方面的实例告诉我们,党员干部如果不能树立起正确的利益观,不仅有害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大局,也终将毁了自己。

三、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当我们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利益观和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之后,接下来的问题是怎样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我认为,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必须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问题

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中,世界观是基础,是起决定作用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中,权力观是基础,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有什么样的地位观、利益观。”总书记的这番话明确告诉我们,正确的世界观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不解决好这个问题,什么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等,都无从谈起。

世界观是指人们对世界总的和基本的看法。共产党人应当具有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它是唯一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从一定意义上说,世界观就是人生的“总开关”,这个开关工作正常,人就有明确的前进方向;这个开关出了毛病,人生就会迷茫甚至步入歧途。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同样是党员干部,绝大多数能够严于律己,时时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有的人却追求一己私利甚至堕落成腐败分子呢。根本原因就在于不同的世界观对人们有着不同的导向作用。因此,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首先就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这不但是对年轻同志的要求,老同志同样应当不断改造世界观。原大兴县房管局局长付冠宇入党当干部多年,论年龄也算得上老字辈了,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因为犯贪污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他走向堕落的根子在哪里。从他的言行中不难看出,正是错误的世界观在发生作用。他平日里热衷于封建迷信,在他办公室的书架上摆放着很多宣传封建迷信和宗教的书籍,外出时不是算命就是卜卦,事发后在拘留所里,他还对司法人员说:“算命先生讲了,闯过腊月二十三就没事了。”除犯有贪污、受贿罪外,他还听信骗子的谣言,动用公款64万元去找所谓1934年连号的美圆,企图发财;并且盲目决策、盲目投资,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仔细分析那些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原因,可以肯定地说,都能从世界观上找到答案。

与世界观紧密相连并受世界观制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样是党员干部必须注重解决好的问题。简单地说,人生观就是人们对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怎样做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人生的道路应该怎样走。是每一个人都必须面对的人生现实。江泽民同志对此有一段非常精辟的论述,并写进了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解决好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的问题,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这“三个解决好”,集中反映了为官做人的基本规律和根本态度,就是告诉我们应该树立什么样的人生观。“参加革命为什么”,讲的是领导干部参加革命的初衷,就是干什么来的、图的是什么;“当干部应该做什么”,讲的是领导干部的现实作为,是打算用人民给的权力去为老百姓服务呢,还是为了光宗耀祖甚至是谋取私利;“身后留点什么”,讲的是历史评价问题,是要留下怀念和好的口碑,还是让人民群众在你离开后戳脊梁骨。贯穿这“三个解决好“的主线就是为什么人掌权、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如果能做到这“三个解决好”,也就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打下了坚实根基。

人们对某种事物或现象是爱好还是憎恶、是赞同还是反对、是接近还是回避,体现了人的价值观。价值观往往是隐含在人的意识深处的东西,从一定意义上说,它就象人生的“方向盘”,通常情况下,会帮助人们在有关善恶、是非、真假、曲直的判断中明确方向,作出正确选择,即使在遇到复杂局面和突发事件时,也能坚定不移地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总之,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就必须首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刻苦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论述,并且要坚持不懈,做到学习、学习、再学习。

2、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地位观

对于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的问题,世峨同志在去年的党课里已经专门讲过了,这里不再过多涉及。我想强调的是,解决好权力观和地位观的问题,对于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的重要意义。

我认为,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是紧密相连、相互制约的关系。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权力观是基础,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有什么样的地位观和利益观。道理很简单,试想,一个人的权力观是扭曲的甚至是错误的,你能指望他具有正确的地位观和利益观吗。肯定不能。同样,如果一个人的利益观是错误的,他的权力观也决不会是正确的。可见,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就必须解决好权力观并进而解决好地位观的问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私有财产,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如原市乡镇企业局地方工业总公司经理马振君,为了给自己搞一套好家具,利用公司买办公设备的机会,伙同他人用6万元公款给自己买了一套高级家具,并以建筑材料的名义在公司报销;为了给女儿买汽车,以修路费的名义把钱打入下属煤矿,然后再提出现金来;为了给儿子买房子,将十二万元煤款据为己有,还利用职权迫使别人出具发票,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实际上经不起检查,案发后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有原石景山区房地局局长尚贵,把460万元公款借给老同学经商,当班子里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尚贵说:“我是局长,在我的一亩三分地里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单位的钱我想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最后造成了200万元的损失,尚贵也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

什么才是我们所要树立的正确的权力观呢。对此,江泽民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中作了精辟的论述,他说:“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正确认识我们手中权力的性质。只有把这个问题真正搞明白了,我们才能正确地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必须认识到:第一,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是代表人民并领导人民去夺取政权的,革命胜利以后则要代表并领导人民掌握和行使好国家的各项权力。第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来自于人民的。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说到底都是人民赋予的。第三,领导干部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国家的安全、发展和富强服务,为人民群众的团结、富裕和安宁服务。一句话,必须始终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绝不能把它变成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第四,一代一代的领导干部都必须始终信守为人民掌握和行使权力的正确原则,同时要始终自觉地接受党和人民对自己行使权力的监督。”总书记的这段话告诉我们,所谓正确的权力观主要包括“四个必须认识到”:一是代表并领导人民掌握和行使权力;二是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三是我们手中的权力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四是权力的行使必须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一个党员干部如果能清醒地认识到上述几点,树立正确的利益观问题也就不难解决了。

3、必须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与作风

以贪图享受、铺张浪费为特征的享乐主义,是资产阶级利益观的典型表现,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就必须同享乐主义作坚决的斗争,就必须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奢侈浪费的恶习。

艰苦奋斗的思想是毛泽东同志早在井冈山时期就提出来的,正是靠着这种精神,我们党才一步步壮大起来,最后取得了全国政权。中国革命胜利前夕,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清醒地认识到,创业难,守成更难。1949年3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主席高瞻远瞩地说:“这一点现在就必须向党内讲明白,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此后的情况证明,毛主席的这番话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预见性,1951年便发生了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毛主席针对这个问题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什么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会大乱,老百姓一定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会是这样。”今天,我们重温毛主席的这些话,仍旧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开始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邓小平同志又反复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提倡艰苦奋斗精神,他说:“艰苦奋斗是我们的传统,艰苦朴素的教育今后要抓紧,一直要抓六十至七十年。我们的国家越发展,越要抓艰苦创业。提倡艰苦创业精神,也有助于克服腐败现象。”这就告诉我们,党员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权力,社会环境复杂,领导干部受到外界各种消极的东西的影响会日益增多,在这样的情况下,不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就难免犯错误,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而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绝对离不开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作风。但总有那么一些人不相信这样的道理,他们不惜挥霍浪费,一门心思地追求安逸和享受,车子越坐越小,房子越住越大;什么东西都敢要,什么地方都敢去,什么人的钱都敢拿。*市有一个国有企业,本来就已经很不景气,许多职工下岗回家,可是这个企业的领导却花59万元买了小汽车,当上级机关去处理时,企业的领导还认为自己不超标,觉得委屈。真不知道他委屈在哪里,假如要让他不委屈,我们的企业和群众又该受多大委屈啊。

一要加强思想修养,防止享乐思想的滋生;二要注重防微杜渐,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三要强化监督意识,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四要发扬奉献精神,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四、党员干部需要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当前,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必须正确对待和处理以下几个关系:

1、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

改革开放是一个扬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势必要涉及到各种利益调整、利益分化、利益分配等诸多利益矛盾,这些变革会影响到全社会的每一个成员的个人利益。个人利益的实现固然与自己的努力奋斗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要靠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因此,个人利益应当服从社会的整体利益,这一点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尤为重要。这是因为党员干部手中执掌着各种权力,在资源与利益分配中占据着有利地位,属于强势群体,如果能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真正做到为人民谋利益,就能形成一种放大效果,影响和带动一片,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否则,不仅有害于改革开放大业,也有害于党员干部个人。原大兴区氮肥厂厂长刘集森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由于这个企业不景气,很长时间发不出工资,由此引发数百名职工多次集体上访。作为厂长的刘集森,却利用职权大肆贪污公款,还用贪污所得买了小汽车,最后被判处七年徒刑。同志们想一想,如果容忍这样的事情泛滥,人民群众能答应吗。

是不是党员干部就不能有任何个人利益呢。当然不是。我们从来不否定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个人利益,但必须在保证和发展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摆正国家、集体、个人之间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就是说,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于整体利益,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比其他社会成员和一般党员更自觉地顾全大局,做到一切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

2、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改革措施的出台会直接触及人们的切身利益。比如,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问题,特别是城市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暴露出来的矛盾与问题;城镇职工的医疗、养老保险、失业救助等社会保障问题;下岗失业和再就业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农村中的村级财务、农民负担、农村干部作风、宅基地、产业结构调整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就会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与威信,阻碍改革的进程。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长远的眼光和战略家的胸怀,在维护人民群众长远的和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竭尽全力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讲清楚。遗憾的是,现在有的干部却目光短浅,急功近利,总想着在自己的任期内干出些出人头地的事,甚至不惜劳民伤财地大搞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实际上,这些短期行为还是没有脱离个人利益的小圈子,说明白些,就是在为他自己树碑立传。为自己往上爬创造条件。人民群众对这种人是深恶痛绝的。前不久被中纪委查处的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就十分典型:慕绥新上任后一年内搞了两个城建项目,一个是沈阳市的二环路和53公里的高速公路;另一个是沈阳的环城水系。沈阳市一下子迈进了全国卫生先进城市的行列,1998年慕绥新还获得了联合国颁发的“人居奖”。可是慕绥新的这些“政绩工程”,留给沈阳人民沉重的包袱。仅二环路和高速公路,沈阳市每天就要付给投资的港商50—60万元人民币,连续十年。十年后,港商还要以52%的比例、用二十年的时间分成。这条路1998年建好后,实际上每天收入只有20—30万元,沈阳市额外要再支付30—40万元才可以持平。据介绍,沈阳市每年用于市政建设的财政拨款不足10亿元,慕绥新上任三年,用在市政建设的钱就超过了100亿元。一个人的政绩,几代人的包袱。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明白这样的道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以长远利益为重。

3、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

党员干部必须具有全局观念,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这是树立正确利益观的必然要求。我们这样说,并非否定局部利益。作为党员干部,当然要考虑自己所管辖的地区、单位和部门的利益,关键是看你在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采取什么态度。如果能够顾全大局,哪怕牺牲局部利益也在所不惜,那就是正确的态度。如果只从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那个局部考虑问题,对全局利益全然不顾,甚至损害全局利益,那就是狭隘的、自私的、错误的。

目前,在一些地区、部门或单位,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现象盛行,这与那里的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的关系直接相关。它是一种扩大了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不仅有碍于党的事业的大局,也有害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当防止和克服这种不正确的思想行为,站在大局的高度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在全市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中,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矛盾冲突是经常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危旧房改造、企业搬迁、文物保护、绿化隔离带建设等等,都充满着各种利益矛盾,如果处理不好,那什么事情都办不成。总体来说,区、县、局、总公司都是讲大局的,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处理是好的,但是,这方面的问题也不少,比如,有的单位竟然在文物保护范围内搞违法建筑等等。

4、奉献与索取的关系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人们的利益矛盾和思想上的观念冲突常常交织在一起,引起一些困惑,其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是奉献与索取的关系。这个问题不解决,就很难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前面已经讲过,我们对物质利益并不是一概排斥,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都要通过从事诚实劳动,获得满足自身生存与发展必需的物质文化利益,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党员干部。但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还应当有更高的要求,那就是这种获得除了必须建立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之下外,还应该建立在无私奉献的基础之上。这是因为我们是共产党员,是人民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把商品交换的原则带入政治生活领域,更不能搞权钱交易、与民争利,不然的话,就失去了当党员干部的资格。

如今,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存在一种不好的风气,就是盲目攀比,不比工作比待遇,不比奉献比索取,越比越觉得自己吃了大亏,也有的人因此而腐化堕落下去。例如:原首钢北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杨立宇,原本聪明能干,从一个普通技术人员,成长为有7万多职工的企业总经理助理,当年才33岁。当他去发达地区和国外转了一圈回来后,思想就产生了巨大变化,开始不择手段地索取。最终因为伙同他人索贿150万元、个人受贿32万多元而被判处死缓。他在监狱里反思说:“因为我经常出国,去南方,原来我以为我挣的钱不少,可到那儿一看,还不够人家一顿饭钱。于是……”由此可见,一个党员干部如果摆不正奉献与索取的关系,不仅会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最后也将毁掉自己。

5、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这里所说的“权利”与前面讲的“权力”不同,并不是指支配力量的那个“权力”,而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这个“权利”。

应当说,党员干部不仅掌有人民赋予的权力,同时也享有一般公民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但权利是相对于义务而言的,当你享有某种权利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你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普通公民如此,党员干部就更应当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在建立市场经济过程中,各种利益关系变得空前复杂,人们头脑中的利益观也相应地复杂化了。利益是人们行为的原动力,人们的一切活动,都带有一定的道德因素,体现出一定的利益取向。在一般情况下,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普通生产者、交换者的基本道德意识是平等交换、互惠互利。他们按照“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的逻辑去考虑生产经营,是合情合理的,在守法的前提下,也是允许的。但是,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则不能仅仅以此作尺度,必须要有更高的标准。一定要把权力当作责任来看待,把履行职责和义务放在首位,讲付出、讲奉献。切不可把履行义务看作无足轻重,而斤斤计较个人利益。

当前,经济活动和人的思想都比过去要活跃得多,党员干部如果不能谨慎从事,犯错误的机会也就相对比较多。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在经济活动中跌了跤,在很大程度上说,就是由于没有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人追求成名、进步、富裕,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本无可厚非,但是追求这些靠什么。是靠诚实劳动、努力工作,还是靠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甚至巧取豪夺呢。说起来,谁都明白应当是前者,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就是做不到。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决不能见利忘义,这个义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的人心存侥幸,私欲膨胀,伸出了贪婪的手,结果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在党纪国法这条高压线前,碰得头破血流。前不久,本市查处的蔡季良贪污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蔡季良是原*京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正局级),任职期间,由于滥用权力、盲目决策、盲目投资,给国家造成一个多亿港币的巨大损失,他自己也从中渔利80多万元。最近,蔡季良已被一审判处死刑。

6、先富与后富的关系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党的既定政策。有的党员干部可能会说,那我就先来充当这“一部分人”岂不挺好吗。说这种话的人倘不是糊涂,就一定是忘记了共产党人应有的品格。想想看,古人尚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说法,何况一个党员干部呢。如果连这样的思想境界都没有,实在可悲,被人民所抛弃也是迟早的事。

我们强调正确对待和处理先富与后富的关系,并不是要阻止党员干部走致富的路。我们之所以要致力于改革开放,其目的不就是要让国家强盛起来、人民富裕起来吗。对于国家来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对于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个人来说,贫穷也决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作为工人阶级先进分子和人民公仆的党员干部,则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前面,想方设法支持和帮助群众富起来,而后才是自己通过正当的途径迈上富裕之路。决不能只考虑自己如何致富而置群众的安危冷暖于不顾,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也许有的党员干部会说,我带头致富难道也是错的吗。对此当然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你怎么“带头”。有的人为了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不遗余力,处处走在前面,群众富裕了自己也富裕了,这样的带头值得提倡。因为我们共产党员、党的干部也不是苦行僧。我们所反对的是那些热衷于个人发家致富,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放在脑后,甚至不惜凭借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以致穷了百姓富了他自己,却美其名曰“带头致富”,这种“穷庙富方丈”的现象我们已经见得不少了,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7、纪律约束与严格自律的关系

党纪国法对于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但这种作用需要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在反腐败斗争中提出建立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两道防线。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使自己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沿着正确的方向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仅靠党纪国法的约束是不够的,必须靠自觉、靠严格自律,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起码要做到两点,一是“慎微”,二是“慎独”。

首先是慎微。“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是尽人皆知的道理。因此,必须防微杜渐,重视小节问题。三国时刘备对儿子刘禅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刘禅没有做到,后来亡了国。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一个人必须从小节、小事上开始严格要求自己,也就是要注意生活作风问题。现在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吃点、喝点、拿点、占点、玩点没啥了不起,不过是生活小节问题,只要在大是大非上别出纰漏就行。还有的认为,打一点“擦边球”无所谓,充其量是人民内部矛盾。这种想法是非常危险的。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担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望,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给党的事业带来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对我们来说,生活无小事,人生无小事。骄纵起于奢侈,危亡起于细微,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事物总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即使是所谓的突变,也蕴涵着大量的数量的积累。所以,领导干部必须注意从点滴小事上开始,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可以这样说,一些人之所以堕落成腐败分子,往往就是从一些小事上开始。原通州区工商银行行长卢永元就是个例子。起初的时候,别人送他点儿烟酒,他还觉得不自然,时间一长,也就心安理得了。他在监狱里反思说:“第一次收下人家送的钱时,心里很害怕,晚上睡不着觉……由于事情没有暴露,心里慢慢塌实了,也就为我以后受贿壮了胆。”卢永元最终因为贪污一万元、受贿27万元、挪用公款6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并被判处7年徒刑。

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里,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想,大家都应当从这些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自觉地防微杜渐,防止因小节不保而酿成大错。

其次是慎独。“慎独”是思想道德修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准和思想境界的试金石。儒家经典《大学》里说:“诚于中,行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借鉴“慎独”的观念,提出了共产党员要“慎独”的修养要求。他说:“除开关心党和革命的利益以外,没有个人的得失和忧愁。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他的工作经得起检查,决不害怕别人去检查。”少奇同志的这段话,说明了慎独的重要性。事实上,违纪问题多发生在缺少监督的8小时以外,正是因为当事人缺乏一种慎独的自觉性。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在他的一份悔罪书里,特别提到自己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没有做到慎独,“自我约束能力差,违法违纪行为都发生在8小时以外。”其实,这样的原因在每个违法乱纪案件中几乎都存在。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注意在缺少监督的情况下自觉地管住管好自己。

8、遵纪守法与保持节操的关系

党员干部必须模范地遵纪守法,同时又要注重个人道德操守的修养。这是因为,如果不注意道德修养,任凭不正确的利益观充斥头脑,就难免失节,甚至因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而不惜以身试法。近年来出现的“59现象”等,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切实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家庭圈”问题。

在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里,有这样一句话,“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它表达了一种递进的关系。首先是修身,也就是必须切实提高个人的道德操守修养。很难设想,一个对父母不孝、对配偶不忠、对子女不负责任的人能是个好官。其次是齐家,也就是要处理好家庭关系、解决好“家庭圈”的问题。如果一个党员干部的家风不正,自私自利等不正确的观念占了上风,你能指望生活在这种环境里的他洁身自好吗。恐怕很难。因此,党员干部不仅应当管好自己,还应当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树立良好的家风。

中央纪委有一个统计,近几年处理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有38%的与这些人的配偶、子女有关。一些领导干部借口工作忙,对自己配偶、子女的思想状况不屑一顾。也有的对配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沆瀣一气,共同谋私。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到这些干部的弱点,乘虚而入,采取走“迂回路线”、“夫人路线”、“公子路线”的办法来影响领导干部,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罪恶目的。不少党员干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栽了跟头,就连陈希同这样的大人物也未能幸免。这方面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前几年查处的*电子动力公司(751厂)总经理陈铭的案子就很典型。陈铭是一个从普通工人成长起来的正局级领导干部,曾经为企业的发展作出过较大贡献,因此而获得*市和全国劳动模范等多项光荣称号。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光荣历史的人,在面临退休的时候,却绞尽脑汁地要为子女们留下些家业,于是不择手段地大肆贪污公款,结果鸡飞蛋打,不仅自己因此而掉了脑袋,也把与此有牵连的儿子送进了监狱。

原延庆县财政局预算科科长王金秀的案子也很典型。1996年,王金秀的女儿办了一个公司,缺少资金,就到县财政局下属的一个财政所去要,这个财政所的负责人一看是上司的女儿,便立即筹办。王金秀知道后,不仅不制止,还积极为她支招,很快,70万元就划到了这个私营公司的帐上。此后,王金秀又两次挪用公款达400万元,给女儿进行盈利活动。最终,王金秀被判处无期徒刑,她的丈夫、女儿、弟弟也都进了监狱。

清末有个叫奕儇的人,是末代皇帝宣统的祖父,他写过一段治家格言:“财也大,产也大,后来子孙祸也大。借问此理是若何。子孙钱多胆也大,天样大事都不怕,不丧身家不肯罢。财也少,产也少,后来子孙祸也少。若问此理是若何。子孙钱少胆也小,些微产业知自保,俭使俭用也过了。”还有,林则徐给儿子写的一副对联,也表达了相近的意思:“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祸。”这些连封建士大夫都明白的道理,难道不值得我们党员干部去仔细品味和深思吗。

二是“工作圈”问题。

作为党员干部,要做好工作,离不开上级的指导、身边同志的帮助、下级的支持。这样,就涉及到一个“工作圈”的问题。我们的党员干部是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的,这个目标就是为人民服务。因此,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应该协调一致,建立起正常的工作关系,防止形成庸俗的市侩关系和违背党的纪律要求的其他关系。

1980年2月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指出,在处理领导关系上,不得个人专断,不允许搞“一言堂”、家长制;对领导者禁止无原则的歌颂,不要把上下级关系、领导成员之间的关系变成封建等级关系、人身依附关系。

应当说,我们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按照上述要求,努力营造和谐正常的工作关系,但是,某些与此相悖的行为也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正如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讲的:“有的党员干部慢慢忘记了自己入党、当干部时的初衷,脑子里个人升官发财的思想滋长,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抛到了脑后。在这种念头的驱使下,有的到处拉关系、找靠山、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造假骗官、甚至杀人谋官,有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家长制习气严重,有的贪图享乐、花天酒地、贪赃枉法,有的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搞裙带关系,等等。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明白,我们是共产党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当大官,千万要防止把升官发财作为自己的人生目的。如果你的‘官’不是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服务干出来的,而是靠‘跑’、‘要’、‘买’来的,那不仅不光彩,最后还要栽跟头。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至于个人的升降去留,应坦然地接受党和人民的选择,把自己摆在什么位置上,就在那个位置上尽心尽力、发光发热。”总书记的这段话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我们的党员干部必须牢牢铭记在心,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是“社交圈”问题。

领导干部应当广交朋友,这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同时又要慎交朋友,这是保持廉洁的必然要求。

事实上,一个人走上领导岗位后,交际面会越来越宽。这时候,和谁交朋友,怎么交朋友就显得非常重要,因而如何处理好“社交圈”问题,是每个党员干部需要特别注意的重要问题。由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执掌着或大或小的权力,很大程度上可以决定利益的分配。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就会千方百计地与你“交朋友”,说的明白些,就是要腐蚀拉拢你。他们会竭尽阿谀奉承之能事,目的是借用你手中的权力来满足他们的私欲。而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恰恰对此缺乏应有的警觉,误以为结交了铁哥们儿而暗自高兴,殊不知自己已经迈进了人家设好的陷阱。当然,也有少数意志薄弱的党员干部,本身就怀着私心杂念去交友,乐于把那些谄媚之徒当成朋友。有的人特别热中于结交有钱的人,于是便出现了“傍大款”现象。还有的甚至与带有黑社会背景的人同流合污、打成一片,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或帮凶,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胡长清不就是这样吗。他在江西工作只有短短四年的时间,尤其好与“大款”交朋友、打交道,有的人认识他不过20天,见过两次面,就开始向他行贿,在这些“大款”朋友的护送下,他最终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与善人交,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不善人交,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这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一个领导干部,如果交一个好朋友,就等于多了一面镜子,多了一个参谋。如果交上一个坏朋友,就等于雪入墨池,虽融于水,其色愈污。看看那些以朋友自称的行贿者,有哪个是真的把受贿的党员干部当成朋友呢。一个也没有。有一个行贿者在监狱里说出了心里话:“我在向他们(指受贿人)塞钞票的时候,绝对是将他们当作一条狗来看待的,不然我的心态就没法平衡。凭什么要把自己花花绿绿的票子往他们手里塞,还要赔笑脸呢。”那些把这类如蝇逐臭的人当朋友的党员干部听了这番话以后,不知会做何感想。

同志们,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的一生是短暂的,非常值得珍重。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应该善待它,充分实现它的价值。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使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在劳动仍然是人们谋生手段的情况下,通过正当途径获取物质利益,对谁来说都是必需的,党员干部也不例外。但大家千万要记住,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如果成为它的俘虏,既有损于党的事业和个人名节,也有悖于党员干部的本色,实在是得不偿失。只有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我们就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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