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4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省、县文件精神和镇参观学习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美好乡村、文明集镇建设工作,以实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为工作目标,以开展“净化、硬化、亮化、绿化、美化、文化”六化工作为抓手,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大力营造清洁、优美、和谐、幸福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各村要统筹协调,把科学编制规划作为前提,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组织农民群众全过程积极参与,主动投身到美好家园的建设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融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村要充分尊重村情,根据各村的资源禀赋、风俗传统等方面差异,实施有针对性的“一村一策”建设方法,坚持分类指导、分类实施。根据平原、丘陵、集镇实际,因地制宜,保持乡村风情和田园风光,注意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要突出以人为本、注重生态建设,突出地域特色。
3.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各村围绕“一个村部、一个医疗室、一所学校、一个文化广场、一条主干道、一个村庄、一处卫生公厕、一支保洁队伍”等“八个一”按照“净化、硬化、亮化、绿化、美化、文化”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先行先试,打造亮点。同时,充分发挥青峰、姬公等示范村的引领作用,镇政府所在地、人居环境示范点、主干道两侧等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要率先试点先行,创建示范,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形成联动。
4.政策激励、长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既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又是涉及面广、任务重、持续时间长的系统工程,镇、村两级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推进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工作成果,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不断深化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以农开工程、交通扶贫、整村推进等项目为基础,积极修建和维修通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达到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管网布局合理,饮用自来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入户率达90%以上。街区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100%。对自然村庄建设的交通干道以及村庄主要出入口,实施与周边自然环境融为一体的整体文化风貌设计塑造,突出村庄风貌和地方特色。
二是提升绿化品位。根据自身特点,采取新栽、补植等措施,优化美化人居环境,特别对集镇街道、公路沿线和沿河两侧的绿化景观带进行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
三是搞好垃圾处理。把集镇、河道、各村保洁工作承包给保洁公司,由保洁公司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建立户集、村收、镇处理的三级保洁管理体系。从未脱贫的贫困户中聘用保洁员,按照路段长短、住户多少科学测算出每位保洁员的基本工资,根据检查考评情况按月兑现,实行奖惩并举,按质取酬,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
住户负责本户房前屋后的环境保洁,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放入指定垃圾桶。保洁员承担本职范围内住户、个体工商户的垃圾收集和道路、沟渠等公共区域的保洁、日常管理工作,并将垃圾放入中转池,做到日产日清。
四是治理污水排放。对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杂间进行清除,整治和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在群众居住密集区,逐步示范,建立公厕。
五是清除广告标牌。对公路、河道及村庄沿线墙体、电线杆上的小广告牌、宣传牌进行清除,对有碍景观、不规范的各种交通警示标志、路牌、旅游标识标志、宣传牌进行重新统一规划设计。
六是整治违章建筑。按照“谁建造、谁所有、谁清理”的原则,对违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对废弃场所进行整治、复绿,整治自然村庄供电线路、电视线路、电话线路乱拉乱接问题,规范网络线路布局,促进村庄规范、整洁、美观。
七是开展危房改造。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对建房农户的规划引导,对墙体立面进行粉刷,做到安全、实用、美观,改善视觉效果。
八是开展街区整治。以xxx街道和樟柏街道为重点,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建筑料物占道、车辆乱停乱放、广告牌等进行治理。以“净化、硬化、亮化、绿化、美化、文化”等六化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文化广场、主要街道和背街小巷建设工作。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直单位和各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量化任务,细化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和镇、村干部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不定期召开加压促进会和调度会,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文化墙等形式,让广大群众知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容和意义,在全镇营造“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保护环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3、明确责任落实。由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镇村干部和镇联创办、农业中心、村镇中心、国土所、公安派出所、六中队等镇直单位干部职工人员,形成合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对镇区街道和全镇主要交通沿线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建筑料物占道、车辆乱停乱放、广告牌等进行治理。实行镇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分片包段划分责任,明确责任人,加强协调,整体推进,消除整治工作死角死面。同时,镇联创办负责街区日常卫生秩序监管,镇农业中心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监管,公安派出所、六中队根据职责负责车辆监管。
4、严格督导检查。镇专门成立了督导检查小组,采取定期评比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全镇所有路段的包保情况进行和乡直单位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场打分,下发督查通报,在镇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及时兑现奖惩,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录像,作为奖惩的依据,同时对包段责任人进行调度,问责,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对于人居环境创建验收达到示范村标准的奖励10万元,达到先进村标准的奖励5万元。对于创建标准达到国家住建部要求的,可申请住建部100万元奖励。
2024年**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巩固前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革命”、“厕所革命”、“风貌革命”、污水坑塘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区整治目标任务,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乡镇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乡镇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二)示范先行、有序推进。以金沟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为契机,以民宿打造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改造。参照花村顾家善模式,按照“基础先行、差异打造”思路,精细化做好房前屋后、绿化、庭院、街巷、河沟等环境改造,保留乡土乡味。支持打造精品农家乐、特色民宿民居及乡村露营地,综合整治全区农村环境卫生。
(三)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四)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五)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六)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乡镇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一把手负总责、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三农”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党政班子工
作业绩的重要评价指标。严格落实全面验收与随机抽考相结合的考核验收评价机制,区领导小组每年组织1次对各级示范村的全面考核验收,乡镇领导小组要及时开展自查。要加大奖惩力度,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项目安排挂钩,经考核验收不达标的,财政奖补资金不予兑现。
三、重点任务
(一)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完成3643座改建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目标任务,行政村卫生公厕实现全覆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牵头。重点任务落实主体均为各乡镇,以下不再一一列出。)
2.指导各乡镇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水川镇、四龙镇、王岘镇为水冲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强湾乡、武川乡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加强改厕质量管控,加大对厕具产品的抽检力度,严防发生产品质量缺陷。(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3.组建技术指导专家团队,组织管理技术人员划片包干,现场指导监督改厕标准和流程;举办技术培训班,组织和指导各乡镇邀请业务专家、厕具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对县乡村三级技术人员进行再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技术指导能力,防止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4.抓好冬季冰冻等问题厕所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各乡镇建立完善问题投诉反映机制,及时受理并解决群众反映的改厕问题,确保改一
户成一户、群众满意。(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牵头)
5.加强后续管护服务体系建设,按标准配备抽污车辆和管护人员,确保粪污满了有人抽、厕具坏了有人修。(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6.加快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区文体旅局牵头)
7.组织实施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牵头)
8.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厕所日等主题活动,把“厕所革命”作为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在推进农村改厕方面的宣传引领作用。(区卫健局牵头)
9.定期调度改厕进展,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牵头)
10.年底配合省、市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区级验收和省市复验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深入开展农村“垃圾革命”
11.全区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现100%全覆盖,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治理成效通过国家验收。(区住建局牵头)
12.切实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无害化处理,比较分散的农村地区采取乡镇集中无害化处理方式。(区住建局牵头)
13.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区生态环境局牵头)
14.积极推进“垃圾围坝”以及河湖沟渠水面漂浮垃圾整治。(区水务局牵头)
15.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三)全面推进农村“风貌革命”
16.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农村“风貌革命”,创建20个省级“清洁村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17.以全区“四抓四促”城乡环境专项整治为契机,利用1个月时间,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农村“视觉贫困”,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牵头)
18.着力整治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倒、柴草杂物乱堆乱放、线缆和广告牌匾乱拉乱挂、房墙棚圈乱搭乱建、公共空间和道路乱挤乱占、生活污水乱排乱流、河道砂石乱挖乱采等“14乱”问题,下功夫消除贫困地区“视觉贫困”。(区农业农村局、区交运局、区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牵头)
19.继续推进治乱拆旧拆危,依法拆除残垣断壁、废弃棚圈等,整治好村内公共空间。引导群众清理土堆、粪堆、柴草堆,有序堆放生产生活资料。(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20.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推动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提高村庄公共照明设施覆盖率。(区住建局牵头)
21.加强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引导农户
畜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堆沤处理;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清理随意丢弃的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22.有序推进自然村组道路建设。根据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实际,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有序推进自然村组道路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出行满意度。(区交运局牵头)
23.实施村庄绿化。按照“以绿挤脏、以绿挤乱、以绿挤荒”要求,重点抓好房前屋后、田间地头、道路两边、渠旁河边、公共空间、庭院绿化工作。(区林草局牵头)
24.搞好村庄美化。努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整治农户庭院,努力形成文明健康的居室文化,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025.积极推进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区住建局、区文体旅局牵头)
26.推进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贯彻落实《甘肃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24-2024年)》(甘政办发〔2024〕103号),推进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区卫健局牵头)
27.培育文明村风。广泛宣传卫生知识,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生活习惯。广泛开展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评选表彰活动。坚决遏制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培育淳朴民风。(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28.年底配合省、市组织开展“清洁村庄”区级自验和省市复验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9.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统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区生态环境局牵头)
30.结合《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指南》要求,科学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到2024年底,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31.结合我区实际,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投入能力、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和接受程度等方面,编制完成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32.实施好水川镇顾家善村、**区顾家善游客服务中心和四龙镇民乐村3个污水处理站项目,推进城镇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实现全面治理。(区住建局牵头)
33.做好农村“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一体部署、协同推进。(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34.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强化农村水环境治理。(区水务局牵头)
35.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识别主要污染问题,建立名册台账,确定黑臭水体清单,启动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
范。(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
(五)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6.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强化源头防控,重点整治不达标地膜的生产、销售、使用和传统地膜“一膜多年用”、新型经营主体“只用不收”等突出问题。确保2024年全区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37.积极开展尾菜处理利用。大力推广堆(沤)肥、直接还田等田间尾菜处理利用技术,培训指导农民群众将尾菜就地就近处理利用,在提标扩面上下功夫。强化宣传引导,确保2024年全区尾菜处理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38.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39.继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培育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推广饲草玉米全株青贮技术,推广秸秆收、储、运、用和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示范模式,秸秆饲料化率稳定在6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六)加强村庄规划工作
40.在2024年完成全区村庄分类的基础上,2024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区域层面将村庄布局工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开展前期研究。(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牵头)
(七)推进农村“四好路”建设
41.继续实施窄路加宽、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安全生命
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项目,按期完成“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等目标任务,有序推进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区交运局牵头)
42.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足额筹措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有序推进乡镇“六位一体”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和公路驿站建设。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75%,技术状况和通行水平稳步提升。(区交运局、区财政局牵头)
43.大力推进农村“四好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加快推行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努力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区交运局、区财政局牵头)
44.推进农村公路运营服务提质升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创新农村客运运营模式,落实农村客运经营方面的补贴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区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年底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区交运局、区财政局牵头)
45.靠实乡镇公路管理所和各级路长职责,充分调动村民委员会和农民群众积极性,将日常养护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营造良好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区交运局牵头)
(八)推进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
46.规范理事会运行,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管护理事会作用。(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牵头)
47.及时到位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落实到村公益性设施项目建设配套提取管护基金的要求,不断拓宽社会捐助、“一事一议”筹集渠道,不断壮大管护基金规模,到2024年底,各行政村管护基金累计达到7万元以上。(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牵头)
48.严格选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规范管理,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搞好公益性岗位人员培训。(区人社局牵头)
49.探索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50.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四、机制保障
(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引导带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建设、运营、管护和监督,增强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二)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加大投入力度,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和调动农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落实财政投
入,加强中央、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绩效考核目标。
(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调度,实行月调度、季排名制度,对全区所有行政村实行绿黄红“三色管理”,并强化干部群众利用“随手拍”小程序对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评价,统筹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六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
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中国政府网10月9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根据习近平的指示精神,中央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浙江经验,并组织召开现场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会议专门作出批示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载了亿万农民的新期待。
2024年以来,浙江在全省农村开展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取得明显成效。最近,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各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习近平的指示精神,中央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浙江经验,并组织召开现场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会议专门作出批示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载了亿万农民的新期待。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农村特色,弘扬传统文化,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10月9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就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作出部署。他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
为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XX镇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镇、村、组常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格局。成立环境监督站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监督长和监督员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让镇、村两级干部和广大党员引领群众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
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X村在全村范围内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的垃圾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及扩转运全覆盖。同时,健全垃圾治理方式,引导居民在家里对垃圾进行初次分类。再由保洁员二次分类,最终实现资源化利用。同时,全面实行群众门前屋后“三包”责任制,使得X村,道路实现了白改黑,沟渠得到治理。农田完成了高标准建设,广场改造升级成为了村民娱乐休闲的“网红打卡地”,广大农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现阶段仍存在许多不足,村民环保意识不强,工作落实效率低,环保意识承阶段性,需要保持长期的环保意识。
接下来,针对不足之处,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镇村干部通过召开“环境保护会议”和下乡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提高村民的环保自觉性,督察员多述职多报告,督察长多检查,做长期稳定的环保攻坚战。
X村将举全村之力,合力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助推青阳县建成”美丽X城后花园砥砺奋进,用实干事绩谱写X镇追赶超越的新篇章。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
2024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攻坚之年。为切实做好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根据《**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纲要(**-2024年)》,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第二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发展新理念,加快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宜居示范”四大工程建设,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二、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完善提质工程。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公路提质工程。实施县乡公路改造、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47.8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点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进行安全隐患治理。(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现有较大规模集中联片供水工程和管网延伸,新改建一批集中联片供水工程,加强老化失修村级管网的改造,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工程的供水保证率。(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实施5项农村电网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电网结构,提升供电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供电支公司)
——加大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推进燃气管网进村入户。(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林业生态工程。完成新造林合格面积3.353万亩,林木绿化率再增加1个以上百分点;加快村庄绿化,在6个村开展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2、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校舍,购置基本教学及生活设施设备,不断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把农村学校师生生活环境改善纳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农村学校“六有”建设(有运动场所、有水冲厕所、有洗浴条件、有公共绿地、有饮水设施、有照明路灯)。新建农村幼儿园4所。(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全面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完成3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选出2人作为2024年基层适宜人才培养对象,并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培养。组织12名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主治以上医生对口支援4所乡(镇)卫生院。改善12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环境,购置设备,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统筹城乡文化资源均衡配置,实现全县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328个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正常运转,340个乡村文化场所免费开放。完成农村广播电视卫星户户通740户。(牵头单位:县文化局、县广播电视台)
——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健全农村空巢、高龄、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个。(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二)农民安居工程。扎实推进采煤沉陷治理搬迁、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再解决1546户困难群众的安居问题。
1、农村地质灾害治理。加强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工程治理,推进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工程治理。(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2、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对1450户农村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3、易地扶贫搬迁。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以贫困群众稳定脱贫为目标,采取行政村就近集中、建设移民新村、依托小城镇、中心村、乡村旅游区插花安置、货币补助安置等多种搬迁安置模式,对完成建档立卡、有移民搬迁意愿的96户300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三)环境整治工程。不断深化改革,推进金融创新,引进专业化企业,采取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集中力量解决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宜居和健康水平。
1、农村垃圾治理。按照“人员队伍、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处理、村容整饰、长效管理机制”五个全覆盖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资金、人员、设施设备保障,继续推进清扫保洁、“四堆”清理、村容整饰。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深入推进乡村清洁工程,按照国家关于农村垃圾治理“五个有”的要求,完成全县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新建垃圾转运站2座,建设卫生填埋场1个,创建省级考核达标村108个,为广大农村居民创造更为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县园林局)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万人以上镇区、千人以上建制村、农民安居工程集中安置地和美丽宜居示范村为重点,运用市场化的方式,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探索不同类型区域的污水处理模式和路径。建设6个村的生活污水防治工程。(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3、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完成1000户农村改厕项目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4、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支持畜禽养殖场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畜牧中心)
(四)宜居示范工程。继续做好美丽宜居示范村三级联创活动,打造和命名一批“家园美、田园美、生态美、生活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引领“十三五”期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向。
1、扎实推进“三级联创”活动。新启动1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快2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开展10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同时在部分省、市两级美丽宜居示范创建村启动农村公共浴室试点建设工作,探索农村公共浴室建设及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县农委)
2、重视“人的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将美丽宜居示范村“三级联创”与文明村镇创建相结合。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将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纳入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文明素养。加强乡风文明知识普及宣传,引导农民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委)
3、加强传统古村落保护。重点完成1处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4、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工作。继续支持乡村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10个村实施旅游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完成20家星级农家乐评定。(牵头单位:县旅游局、县扶贫办)
三、进度安排
(一)4月底,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组要制定2024年行动计划,并报送市农村人居办备案。
(二)5月—11月为实施阶段,全县启动工程调度制度,实行工程进度月报送、月会商。县农村人居办每月督查一次,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各乡(镇)村实施进展情况。
(三)12月份,对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打分排队,综合考核,全县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紧紧抓在手上,切实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组及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纵横联动、密切配合,重点抓好各项工程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坚持民主决策,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发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用好“一事一议”办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选树美丽乡村创建典型,开展好现场学习观摩活动,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规范工程管理。要按照“三严三实”、“六权治本”的要求,把工程规范管理和廉政建设贯穿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努力建设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要求,依据>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建立完善平时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健全奖惩激励制度,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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