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参考模板
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严格按照x市局、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新起点,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进一步筑牢风险防控、日常监管和依法治理“三个基础”,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实现新跨越,确保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监管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前列,为最终实现“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深入开展二项创建工作
(一)全力实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目标。进一步突出亮点,打造特色,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和满意度,认真整改完善省市级验收反馈问题,扎实做好迎接国家、省市级验收准备工作。
(二)继续加强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快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进度,实现全区基层监管所建设全部达到“十个一”标准。同时,全力做好省级示范所创建验收工作,力争x家通过验收。
二、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三)督促企业开展自查,主动排查隐患,明确风险点源,落实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制度规范。
(四)强化风险隐患排查,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深入摸排食品药品风险隐患和监管薄弱环节,善于发现破解“潜规则”,将潜在风险纳入监管视野,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五)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根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类别、管理能力、信誉度等要素,划分安全风险等级,明确监督检查频次,及时组织日常检查。
(六)加大检验检测力度,统筹安排抽检计划,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每千人x份要求,全年共计抽检xxxx批次。突出日常消费量大、风险高、易受环境影响等人民群众最关注品种的抽检,突出开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真菌霉素等指标,突出对大型超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主要销售环节的抽检,突出对高风险药品、中药饮片和医疗器械的抽验,全力做好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
(七)着力推进注册许可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格审查标准,优化许可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证效率。
(八)严格落实“两图两档一承诺”和“网格化”管理要求,不断完善“两档”建设标准,进一步筑牢“两责”意识。
(九)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综合运用日常巡查、联合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提高问题的发现率,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十)全面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大型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在食品生产小作坊全面实行“一票通”制度,继续抓好乳制品、白酒生产企业监管“八项制度”的落实。
(十一)加大对注射类高风险药品、无菌和植入类高风险医疗器械,以及基本药物的监管力度,扩大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覆盖面,加大生产环节质量管控力度,确保药械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
(十二)聚焦群众关切,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在“四品一械”生产经营过程中掺杂造假、冒牌欺诈、虚假宣传、过期翻新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进畜禽水产品抗生素超标、禁用化合物及农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农村集体用餐管理,持续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管,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保健食品“四非”行为,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环境。持续开展中药饮片及中成药生产销售、药品“挂靠走票”、违规销售处方药和药店药师不在岗等专项治理,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十三)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建立“公、检、法、食药监”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稽查办案力度,重点查办“两超一非”、制假售假、互联网违法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高稽查办案的能力和效率,在注重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同时,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以铁腕治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十四)完善案件办理流程,对重大复杂案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规定。
五、健全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十五)全面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企业诚信档案,严格落实诚信承诺、警示约谈及退出机制。在严格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增强企业产品质量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
六、积极开展民生提升重点工作
(十六)创建区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x条,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x条;创建xx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完成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xxx户,全区学校食堂、xxx㎡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四类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现明厨亮灶。
(十七)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管信用档案,加强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加大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密度,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全面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十八)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在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农村集中用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承担食品安全风险,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进程。
八、持续抓好“三小”行业规范治理
(十九)严格执行《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及配套制度,持续加大“三小”治理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严格小餐饮许可,加大对已登记备案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三小”从业者的帮扶指导,全面提升“三小”监管水平。
九、继续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精细化管理
(二十)全面实施慢性病处方药建档备案管理制度,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微问诊”远程开方新模式,推进零售药店与医疗机构网络远程诊疗融合试点工作,逐步解决群众购买处方药难和零售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问题。
十、不断完善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体系
(二十一)进一步完善快检室的设施设备,加大快检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快检人员业务素质。
(二十二)持续推进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创新监测方法,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的报告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化妆品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水平。
十一、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十三)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力度,在前期广泛应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搭建全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全力打造集许可审批、日常监管、稽查办案、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和社会共治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食药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十二、努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十四)认真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和食药宣传“五进”等活动,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全面普及食药安全知识,大力展示监管工作成效,进一步提振消费者的食药安全信心,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十五)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及时发布政策法规、日常监管、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信息,调整充实特邀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政协人大委员、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食药安全参与意识,全力营造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024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第一年。2024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以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坚持“抓监管、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民主行政和科学行政,着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眉山食品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一、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在提高依法行政上取得新进展
(一)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省局建设“法治型”机关和“五五”普法的要求,一是开展食品药品法规、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并充分利用报刊、协会刊物、电视台、网站等媒介,广泛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公众法制意识和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二是开展“教育培训促规范活动”。在食品医药行业中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药品法规专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增强企业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依法生产、守法经营。三是开展监管队伍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按照市局党组提出的“每月一个专题、每年一本书”的职工教育培训要求,重点组织职工系统学习国家局培训中心编写的《药品监管行政处罚实用教程》以及相关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对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严禁出台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文件、办法等,严禁擅自设置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前置条件、附加条件,清理取消与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局、省局新的规定不符的文件及其他管理办法。加强对各区县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指导,半年开展一次检查,确保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市、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监督。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申报条件、审批程序依法公开并承诺办结时限,严禁违反规定越权、越位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在行政审批环节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质量反馈”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接受群众监督。探索行政处罚案卷“质量量化考评办法”,从执法主体、案件管辖、违法主体确认、违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与采用,办案程序、法律法规适用、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与规范等方面细化考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实行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促进相互学习和整改提高。做好市人大对《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五年来贯彻执行情况评议的各项工作。落实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适用法律不当、程序不合法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和国家赔偿的行政案件,一律追究分管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二、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取得新突破
(一)发挥政府“抓手”作用,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逐步建立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狠抓监管责任落实,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政府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按照《眉山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制订发布《眉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市、区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实现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
(三)深入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继续抓好试点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扩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面,在进行奶制品信用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开展对肉制品、茶叶和餐饮业的信用评价。二是组织大型食品加工企业、流通企业、餐饮企业、种养殖环节企业开展向社会作“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承诺的活动,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三是实施“放心猪肉”工程,积极探索“猪肉信用安全码标识”监管方法。
(四)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在仁寿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建设,着力推行与药品监督网的“两网合一”,充分发挥网络作用,提高网络效能;探索农村食品安全供应网络建设,从规范流通渠道入手,引导食品连锁超市进农村,延长食品安全供应渠道,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确保广大农民买到放心食品。
(五)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整治,加大对农村食品的专项整治力度,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紧紧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以粮食、肉类、蛋、蔬菜、水果、乳及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为重点区域,加强宾馆酒店、农村家宴、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强化对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的综合监管,发挥牵头揽总、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联合行动。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督查回访制度。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药品监管力度,在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上有新成效
(一)深化改革,加强药品经营环节监管。巩固gsp认证成果,加强对已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日常抽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探索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模式和方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对药品流通和使用等环节药品质量的动态监管,推行在线即时监管,杜绝药品销售和使用的体外循环,防止假劣药品进入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确保药品质量;加强对药品连锁经营行为的监管,监督各药品零售连锁公司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公司所属连锁门店的管理,实行巡查制度,搞好售后服务,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继续加强药品分类管理,按照“分类、分柜、悬挂标识、完善制度、人员资格符合规定”的要求,设置抗菌类处方药专柜并有明显标志,监督执行国家局关于药品分类管理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完善全市药品经营企业数据库,利用市局网站,定期更新信息,初步建立起全市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法情况严重的企业及产品向社会发布警示。
(二)继续开展“规范药房”活动,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对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继续开展创建“规范药房”活动,力争全市90%的乡镇医疗机构达到“规范药房”要求;对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房参照药品经营企业gsp的标准进行监督管理,使我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工作达到新的高度。加强对医疗机构购进药品质量的监督,重点加强招标药品、生物制品、疫苗、医院制剂和其它价高质严药品的监管,确保医院用药质量。
(三)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探索保障农民用药安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两网建设制度,切实解决两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供应网长期稳定、供应到位,确保监督网健全有效、发挥作用。重点开展“两网”示范县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在供应网建设方面,继续按照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和市场竞争相结合的机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农村医疗网络现有的资源,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相结合,建立新型农村药品配送模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参加农村药品配送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调动参加农村药品配送企业的积极性,使农民受益、企业得利、政府满意。在监督网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药品协管员、药品信息员工作职责、纪律、报告、培训、建立、聘用淘汰等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范围,规范协管行为,将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积极作用。
(四)提高药品监督抽验效能,充分发挥技术监督作用。加强技术监督,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转变药品抽验观念,科学下达抽验计划,改革药品抽验绩效考评办法,以适应新时期药品监督管理的需要。要以监督抽验为主,提高药品技术监督的靶向命中率,提高技术监督效能,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提供技术保障。今年,为提高技术监督效能,市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样的比重,对各区县局的监督抽验实施绩效评估和动态激励模式,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以不合格检出率作为工作质量考核指标,充分利用有限的监督抽验资源,最大限度地为药品行政监督服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要整合辖区内检验资源,创造性地拓宽检验范围,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技术水平,提高检验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做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建立健全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档案。开展对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产品的专项检查,按照《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实施本辖区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产品的专项检查计划。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配套法规进行i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查,积极帮助企业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切实开展注册产品标准复核工作和技术审批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完成国家局、省局下达的医疗器械抽验任务。
(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树立眉山医药工业新形象。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监督药品生产行为,在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年”活动,从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行为管理、制度建设、执行药品标准、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进行规范,严防不合格药品出厂,树立眉山医药工业企业新形象。加大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场所的技改力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改造,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止配制或采取委托配制方式,确保医院制剂的质量。加强对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管,监管重点为药品生产企业、定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公司和二类精神药品零售门店,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计划管制品种实行网上季报制度,逐步实现对特殊药品流向的动态监管;建立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及诚信档案,规范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做好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上报工作,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率和报告率。
(七)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稽查工作要以打假治劣为主线,以“拓展案源、提高质量”为立足点,坚持以综合监督检查为主,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专项检查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突击检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一是要突出大案要案的查处,落实大案要案的线索调查、取证和结案工作,提高大案要案的执行率,力争达到95%以上。二是实施综合监督检查,拓展案源渠道。采取稽查部门制定检查计划,其他各科室密切配合,整合监管力量,既避免重复、多头检查,又提高案件发现率、立案查处率,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提高执法效率。三是加大对医疗器械的稽查力度。以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医疗器械为主,以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植入体内医疗器械为重点。四是继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突出抓好社保品种、市场销售使用量大的品种、涉嫌中药非法添加化学品、保健品非法添加药品、风湿类补肾壮阳类药品、新特药品、进口药品、生物制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专项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五是继续加大与公安、工商、卫生、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办案的力度,尤其是加大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合办案力度,建立稽查执法资源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六是改革稽查执法效能考评办法,采取以监督检查有效覆盖面、一般程序以上案件查出率、办结率、大案要案查办、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为主要考评指标。七是参与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在促进医药企业发展上有新举措
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定要服务服从于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服从经济发展这个大局,更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突出“抓监管、促发展”的工作理念,坚持“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狠抓招商引资工作,帮扶医药工业做大做强,促进医药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凡是到眉山发展医药工业经济项目的,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过程帮扶指导服务,搭建医药工业发展宽松的政务环境平台。二是重点帮扶现有医药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以川西制药、雅达制药、卓宇制药、彩虹制药、华泰制药等企业为重点,抽调专人,组成药品生产企业工作组,对重点企业实施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推动企业进行产品技术革新和新产品上市、新项目上马,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医药化工产业集群的目标。三是加大帮扶指导力度,促进医药产业结构升级。对已通过认证的企业要鼓励抓住机遇进行战略联合,兼并重组劣势中小企业,引进新品种,拓宽销售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要巩固gsp认证成果,巩固业已形成的药品流通业态,支持药品经营企业联合重组,争取在2年内培育1-2个销售上亿元的企业。四是引导和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培育优势品牌。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为企业构筑和搭建引进国内外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平台,并逐步培育优势品牌。五是大力发挥中药材资源的优势,打造眉山绿色中药材基地。以洪雅黄连、彭山泽泻地道中药材基地为龙头,全面启动中药材基地gap认证工作,推进中药材生产规模化、产业化进程,促进我市中药企业发展。六是继续推进欣杰制药、秋麟制药的gmp认证工作,加强金润公司新型药包材注册指导工作,推动新建企业产品尽快上市,发挥医药工业项目效益。七是加强政务环境建设,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坚持“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宗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听企业之声、知企业之情、解企业之难、办企业之事,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医药企业运行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假冒伪劣药械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打假保优,治劣保名,改良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五、开展创建“三型”机关活动,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食品药品监管机关”活动,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廉洁、服务高效、团结和谐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按照“两年形成规范”的要求,今年要着力规范机关运行,改进机关作风,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水平。二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形成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的氛围,全面推进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加大轮岗和上下、内外交流力度。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四好班子”活动,按照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管理和“四好”班子考核评定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治理“三乱”,狠刹吃喝风和执法不力、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加强国债资金的使用监督和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开展创建优秀政风行风单位活动。严格按照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要求,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同时,全系统要制定优秀政风行风单位的创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打造优秀政务环境,树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廉洁、服务高效的机关形象。六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充分利用国债资金支持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力争项目早实施、早见效,力争3年内彻底改善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条件,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提供基础保障。七是加强财经管理。建立严格的财经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计监督,认真执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一切收支必须纳入单位财会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罚没物资管理办法。八是强化机关内部规范管理。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加强工作的督促检查,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规范机关运转程序,提高公文质量,逐步实行办公自动化,强化信息调研工作,努力提高信息调研质量。加强对外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文明、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不断提高药监部门形象。
2024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的重要一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大局,统筹规划,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围绕“一个目标”(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强化“两个重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高食品综合协调监管效能),实施“三个工程”(食品药品“三网”建设工程、规范化建设工程、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快“四项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牡丹区机构建设、行业作风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工作方针和“六创三专”(争创一流市局、一流县局、一流科室、一流药检所、一流执法人员、一流管理人员,培养专家型班子、专家型队伍、专家型人才)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实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突破。
一、完善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
1、强化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抓好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确保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的整治,把农村、城郊结合部、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及周边食品摊点、小工厂、小作坊、小加工点、食品专业乡、专业村、专业一条街、农贸市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1切实组织几个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成效。
3、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扩大试点面,增加省级试点县,争取国家级示范县。积极探索食品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和模式,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和部门监管档案,实现信用信息、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和互通。
4、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加大对食品安全事故(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力量进行暗查暗访,推动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全面深入抓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
5、全面检查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违法经营活动。将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特殊药品、血液制品、疫苗、避孕药具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存储、使用各环节,农村地区、周边地区、假劣药品多发地区作为重点监管范围;将日常监管中有违法记录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抽验不合格的单位,城镇个体诊所、门诊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等作为重点监管单位;将国家局通报的质量不合格的药品、被国家局或省局多次通报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近年来检验不合格率较高的药品、中药材及中药饮片、擅自扩大宣传疗效或更改配方的药品、贮存期较长和有效期较短的药品、医院制剂及一次性医疗器械作为重点监管品种,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检查。
6、立足学习条例、宣传条例、使用条例,以贯彻实施新颁布的《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为契机,切实抓好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行为的监管。抓好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行为的监管。
7、完善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制度,巩固和扩大药品GMP、GSP认证成果。加强认证后跟踪检查,认真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现场核查和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工作。重点核查注册申报资料、临床试验的真实性,严防注册申报造假行为。探索在药品注射剂(包括化学药品、中药、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生物制品等)、血液制品、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加强特殊药品日常监管,严防流弊事件发生。积极推进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品GMP认证,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大药害事故。
8、扎实开展好二类医疗器产品注册清理,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现场检查,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管体系。
9、加强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积极推进舜王城中药材市场法人化建设,抓好日常监管,防止经营假劣药品和超范围经营,加大案件处罚和曝光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典型案件。
10、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专项治理。市局主要抓重点监测媒体,各县要按区域分任务实施监测,定期上报监测情况,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11、加强农村用药监管。加大对县以下药品批发企业、零售网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以及个体诊所药品购进渠道的检查力度。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下乡”活动,推行从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类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都要接受药事法律法规的专业培训。
三、健全和完善监管体系
12、加强对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改善技术装备,提高技术监督水平。改革创新药品抽验机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抽验计划的科学制定机制、抽验经费的科学分配机制和抽验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实施药品技术监督抽样与检验相分离制度,提高药品监督抽验的针对性、靶向性。继续巩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并提高其运作效能,保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全省的领先地位。进一步贯彻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制度,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继续巩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并提高其运作效能,保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市县级ADR监测工作中心(站)全部实行电子网络报告。加强对上报病例数量真实性的考核,逐步做到运用数据分析问题,指导企业提高药品质量,指导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更加科学合理用药。
13、全面完成牡丹区局机构组建。按照省局机构改革的部署,积极稳妥做好牡丹区监管机构组建工作,选好配强领导班子,落实办公场所、各项经费和执法装备,做到平稳上划,坚决防止出现不良遗留问题。
1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省局和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部完成办公楼建设。
四、着力推进食品药品“三网”建设
1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三网”建设,即: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技术监督网、信息网。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2024‟153号)
精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在乡镇全部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所,将药品经营网点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五、着力完善应急体系
16、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制,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建立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应急能力评价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责任。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演练。
六、着力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17、提高队伍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监督检查、受理举报、调查取证、决定处罚、文书制作、办案程序“六个规范”,实现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水平、依法办案水平“三个提高”。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回访和执法监察活动,建立办事办案反馈卡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争做到行政执法的零上访、零投诉、零败诉。
七、着力推进规范化建设
18、坚持推进规范化建设与健全完善“三个体系”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良好的政务工作运行机制。对市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各县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从制度建设、审批管理、行政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机关政务办公程序等方面规范政务行为,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和完善,明确细化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
八、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19、按照“六创三专”(争创一流市局、一流县局、一流科室、一流药检所、一流执法人员、一流管理人员,培养专家型班子、专家型队伍、专家型人才)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正派、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确保全部达到市级文明单位,力争1-2个单位进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在全市开展“抓典型、树标兵”活动,树立各方面的岗位标兵,培育先进典型,下大力抓出一批“全市一流、全省有位、全国有名”的新亮点,做到学有先进、赶有目标,真正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局面。
首先,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班子内部工作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其次,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一是要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入手,以好的作风抓党风政风。二是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加大治本力度,切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三是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第三,营造良好用人机制。在继续强化行政法律法规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全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培养人才步伐。树立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职工争创一流业绩。
20、加强信息宣传。增强宣传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立体性,注重整体效果。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执法环境。
2024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全局,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着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实施“十一五”规划,着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一)规范药品注册秩序。继续扎实开展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及临床试验真实性核查工作,严格审查标准,提高申报质量,严厉打击注册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组织清理药品批准文号,通过药品再注册工作等方法,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
(二)加强药物研究监督管理。对已通过GLP认证的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进行跟踪检查,加大对药物研究机构的监管力度,对药物临床试验进行随机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三)完善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检查制度。坚持分类监督、突出重点,全面推行药品生产企业GMP飞行检查制度。对药品注射剂(包括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
(四)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继续完善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管体系,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开展动物源医疗器械、同种异体医疗器械和宫内节育器等高风险产品生产质量体系专项检查。
(五)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全面检查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加强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严格广告审批标准和程序,加大广告监控力度,将违法广告整治与企业监管、产品抽检、企业诚信建设工作相结合,对违法广告严重的业主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对违规广告的曝光和对公众的警示力度。
(六)改革和加强药品抽检工作。对疫苗生产流通、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使用、涉嫌非法添加化学物质中成药等进行监督抽验。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抽检机制,改革抽检模式,加大抽检力度,建立全国药品监督抽检数据信息共享平台。
(七)完善药品使用监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建设,把监测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网络覆盖率和运行质量,完善报告机制、预警机制、再评价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会同卫生部门,推进医疗机构的合理用药。
(八)建立健全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技术审评、现场核查、体系考核和样品检验相结合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新机制,探索改进药品注册和GMP认证制度、药品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的新举措。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试点工作。
二、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九)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针对食品抽检、监测、调查评价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高风险品种安全状况及监管情况全链条调研,指导行业协会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监控操作试点工作。
(十)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遏制农村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态势。加强对农村餐饮安全的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减少农村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一)推动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机制完善。以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为切入点,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法制建设,鼓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地方食品安全立法。探索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制度和工作规则,研究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评价体系,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督察督办。
三、继续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十二)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做好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指导,做好案件查处协调工作,全面总结前期工作,加强制度建设。
(十三)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划分企业信用等级,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食品药品行业自律水平。
(十四)明确治理商业贿赂政策界限。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和政策协调等日常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
四、积极推进关系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逐步解决
(十五)推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制定适宜全民基本卫生保健需要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鼓励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简化包装、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等方式,为农村和社区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
(十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建立“两网”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将“两网”建设纳入地方政府责任目标。深化农村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推广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购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做法。
(十七)鼓励中医药发展和创新药物研发。建立指导和鼓励创新药物研发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药物研发的宏观调控,对创新药物实行特殊审批制度。加快中药技术标准和法规体系研究项目的实施,完善中药注册管理。积极稳妥地组织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提高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和生产工艺。继续稳妥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加快《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完善中药监管法律法规。
五、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十八)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继续完善行政审批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机制,继续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合理调整行政审批资源,制订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程序和时限,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
(十九)完善立法工作。抓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加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修订工作,发布实施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相关规定,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大力推动地方立法,构建更加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法制框架。
(二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纲要实施意见》,在全系统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等,切实发挥行政监督的作用。
六、全面加强基础建设
(二十一)大力推进《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实施。统筹组织编制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规划任务,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做好规划涉及项目立项工作,着重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评价、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二十二)加快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积极协调加快地方实施方案的审批和建设资金的安排,大力推进地方项目的实施,继续落实中西部地区行政执法机构执法装备配备实施方案。加快中央项目实施进度。
(二十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全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特殊药品动态监管信息系统、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药品稽查执法信息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网等。加快信息化标准制定,整合已有应用系统。
(二十四)完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应急培训,不断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
(二十五)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加快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
(二十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二十七)切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重视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尽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严格把好干部的入口关,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继续加大对干部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十八)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地接受监督。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2024.02.08)
2024年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机制,谋求新突破,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重点,强化制度和干部队伍建设,围绕药品、医疗器械、餐饮环节食品安、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开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强化公众监督,夯实食品药品安全长治久安的基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建立健全适应新体制要求的运行机制
1、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的顺利交接;有效整合监管队伍和监管资源,保持监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和断档。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守各项工作纪律,确保机构改革期间队伍稳定、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3、建立健全适应新体制要求的运行机制。抓好执法监督、事项催办、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积极开展监管工作绩效评价,实行事业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二、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 全监管职责
4、规范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制定出台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制度,细化餐饮业态分类,理顺许可受理、审查、发证程序,依法遵规正常开展行政许可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5、突出监管重点,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完善和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等制度;切实保障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庆食品安全。
6、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巡查、广告监测、举报投诉查处工作,全面加强市场监管。
7、加强餐饮服务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统一、高效、通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网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餐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风险监测,完善安全预警体系。
三、深入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8、广泛宣传,营造集中整治行动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向社会表明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
9、全面落实药品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重点,积极推进。严格一企业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整治行动方案中的的“六个一律”。充分发挥我局内部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10、加强和周边地市联系,保持和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邮政、运输物流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造假售假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我局和县公安局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方案。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着力抓好药品日常监管
1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认真落实基本药物监督抽验计划,做到全品种全覆盖监督抽验,及时发布质量信息,依法处理质量不合格药品。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评价体系,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分析评价力度,不断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预警和分析处理的整体能力。切实做到基本药物监管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12、强化药品日常监管。严格医疗机构制剂巡查制度,严格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标准,加强药品供货单位资质审查,规范药品购销票据管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加大GSP认证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移送违法广告。进一步巩固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工作成果。充分利用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抓好特殊药品监管。
五、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13、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监管档案。加强对列入国家医疗器械目录的一次性无菌产品、体外诊断试剂等大型医疗器械档案建立。
14、抓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牙科诊所、眼镜店及计生服务部门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力度。清理清查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深入开展美容类、体验类、植入、介入类等医疗器械器械的专项检查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再评价。
六、强化监管保障能力建设
15、加大食品药品检验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保障能力建设资金投入,拓展检验建设平台,加快购置检验仪器设备;积极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拓宽检验项目建设,力促技术监管上台阶。
16、加大食品药品抽验力度,扩大检测范围,提高食品药品不合格检测率,使抽验检验工作实现新突破。
七、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加强宣传工作
17、认真贯彻落《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强制执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能力。细化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积极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试点工作。
18、全面实行集中监管模式,启动分类管理和风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约谈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管方式。
19、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政策法规、监管职能、重大举措和工作成效,提升监管部门的影响力和满意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监管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亲和力、感染力和影响力,使社会公众更加了解、认同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八、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20、加强队伍建设。从事业需求、工作需求和岗位需求出发,结合履行新的监管职能,以提高业务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多层次、大规模干部培训,重点强化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突出对一线监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
21、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营造风清气正、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邀请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参与执法回访,加大执法回访力度,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
22、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坚持管队伍必须管作风,抓业务必须抓廉政,切实推进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队伍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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