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县各级扶贫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常态化走访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从制度上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村要把该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监测范围,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实行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返贫。
二、监测范围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一般农户)。重点关注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二)监测标准。
2024年省定监测线确定为6500元。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农户,应当纳入监测范围:因病、因残、因学等原因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导致“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的;
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
符合以上条件,但家庭成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范围:
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乘用车辆的;
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拆迁除外);
注册公司、企业并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且收益较高的;
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依法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到位的。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口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同,计算周期为农户发现月份的上年度本月到本年度上月。
(三)监测内容。
重点监测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以及返贫致贫风险变化等情况。三、监测对象信息来源
拓宽监测预警信息来源,农户自主申请、村两委排查、部门筛查预警、信访信息处置相结合,精准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范围。
(一)农户自主申请。
包村干部、村干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畅通帮扶申请渠道,引导困难群众主动提出帮扶申请。(二)村干部排查。
定期全面排查与实时重点发现相结合。按照上级统一安排,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村两委要主动了解村内困难群众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三)部门筛查预警。
民政、镇建、卫健、医保、残联、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筛查预警,每月将新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住危房、大额医疗支出、重度残疾人、刑事处罚信息等反馈至扶贫办,扶贫办及时开展入户调查,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四)信访信息处置。
利用信访、12345等渠道,及时收集、规范处理返贫致贫风险预警信息,确保应纳尽纳。四、严格认定程序
对发现的可能返贫致贫困难群众,严格按照“核实—评议—比对—公示—录入”程序,纳入监测范围。
入户核实。镇扶贫办接贫困户申请或发现有致贫风险农户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入户调查,采集核实相关信息。如符合监测标准可进行民主评议,否则书面告知申请人。
民主评议。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根据入户采集信息进行民主评议。镇扶贫办指导农户签订授权核查家庭资产信息承诺书,报县级部门审核。
信息比对。县扶贫办与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如符合标准则进行村级公示,对不符合标准的群众由镇扶贫办书面告知审核结果,并联合村委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村级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名单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录入系统。县扶贫办录入系统后监测对象与脱贫享受政策户同等享受扶贫政策。
五、开展精准帮扶
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根据监测对象的家庭状况、风险类别和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第一时间安排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要每月两次对所帮扶贫困户(脱贫享受政策)和即时帮扶户进行走访,做好走访记录。及时发现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困难以及动态出现的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宣传落实扶贫政策,鼓励困难群众外出就业,避免返贫现象发生。持续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动态出现的底线问题,要拉网式排查,即知即改,新发生的住房问题符合危房改造标准的的要及时上报镇建办,一般裂缝漏雨的帮扶责任人要告知村委及时修缮。教育、卫健、医保、人社、民政、残联、镇建等部门也要高度关注脱贫享受政策户和即时帮扶户,确保相应政策落实无遗漏。对脱贫不稳定户,要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强化政策落实,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
六、加强动态管理
(一)采集更新信息。
村两委及帮扶责任人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询问等方式持续跟踪监测对象的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成员变化、帮扶政策落实以及致贫风险变化等情况,定期采集相关数据信息,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负责将采集的信息录入系统,并根据监测对象风险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帮扶措施。(二)及时评估风险。
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县扶贫办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评估。对致贫风险已消除的边缘易致贫户,按照“民主评议—乡镇审核—村级公示(5天)”的程序退出监测和帮扶范围,由县扶贫办在系统中标注“致贫风险消除”。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要落实主体责任,包村干部要加强对村两委成员的培训指导,做好监测帮扶工作。各行业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工作,定期集中研判返贫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举措,共同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二)严格考核评估。
国家将适时开展脱贫攻坚后评估,省里也将开展自查自评,县扶贫办将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部门、社区、村务必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常态化走访工作,通过入户走访,进一步发现问题、查摆不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在各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帮扶责任人、村将全镇通报。同时镇党委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应纳入监测帮扶而未纳入甚至出现舆情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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