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202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2024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2024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2024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2024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管理能力和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大型商场超市、工贸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4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开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4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4年至2024年,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进行整改。
2、建立联合管理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依法严格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针对大型商场超市、民族宗教活动、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一是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二是全面排查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消防设施设备配备不齐、数量不够等问题,建立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三是建立微型消防站,落实微型消防站队员。四是开展自查、自纠、自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2024年底前全面优化提升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2、大型商场超市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场超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场超市内部按功能分类分区、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建立每季度对消防设施、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要切实落实隐患整改;四是建立全员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4年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工贸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各工贸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4年起,每年督促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4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综合执法办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联合管理机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企事业单位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4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加强对乡村小微企业、加工生产作坊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重点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实出问题。各村要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村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高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4年底前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4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医疗卫生、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息,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4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各办(所)中心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五进”活动宣讲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学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政府各办(所)中心、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村组干部、网格员、企业从业人员、乡村酒店、农家乐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4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时间安排
从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4年7月)。
按照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艰等内容,全面做好专项行动的部署发动。(二)排查整治(2024年8月至12月)。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办(所)中心,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三)集中攻坚(2024年)。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办(所)中心,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四)巩固提升(2024年)。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办(所)中心,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开整体治理水平。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相关办(所)中心,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領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二)强化统筹推进。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认真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三)强化考核督导。
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政府相关办(所)中心,要开展日常检查、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XX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九小”场所、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4年底前,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二)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
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三)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4年底前,配合市有关部门完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的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4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五)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
2024年至2024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对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4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规划部门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
(2)XX街道和洄田街道的较大型超市实行“一市一策”治理。安监站、消防站、规划办结合辖区各超市使用建筑物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XX城镇化建设,2024年,制定实施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停车场建设列入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按照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4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24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4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4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3.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明确和落实地下空间使用单位、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二是涉及人防工程的,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三是全面排查测试地下空间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四是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问题进行清理,确保畅通;五是依法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使用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六是按规定拆除可燃易燃装修材料。2024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2024年,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4年,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4.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4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5.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二项任务。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6.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对“九小场所”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4年6月底前,以村(居)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4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4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老旧小区、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4年起,各有关部门每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4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7.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4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有关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3)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全镇范围内的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市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教育、卫生健康、宗教、商业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
。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4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打造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示范单位;2024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4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消防站点建设。按照“大站建强、小站建密、微站建广,织密城乡灭火救援网”思路,2024年至2024年,力争建一支专业的微型消防站。
2.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根据国家综合性救援力量发展规划,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全面落实《XX省专职消防救援队和志愿消防救援队建设管理办法》,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4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4.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
5.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部门、多力量”通信演练。
6.打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四)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1.配合XX市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在智慧城市总体框架下,围绕“四个统一”(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运维、统一推广)和“共建共享”(资源共享、集约共建、高效运维、成本共摊)工作要求,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共享汇聚融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消防实战指挥平台、综治信息平台、雪亮工程平台和基层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数据资源。
2.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NB-IoT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NB-IoT
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4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要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4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三、整治步骤
从
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4年4月至6月)。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部门、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二)排查整治(2024年6月至12月)。
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对本行业本地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三)集中攻坚(2024年)。
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四)巩固提升(2024年)。
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镇党政办。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镇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并成立XX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程海兰任领导小组组长,王永钢、王韶东、段林水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及村(居)委会负责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段林水任办公室主任。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相关部门及村(居)委会负责现场担任。各部门村(居)委会、林场、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由政府挂牌督办。对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三)强化统筹推进。
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镇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四)强化示范引领。
我镇将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五)强化督导问责。
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以及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镇考核办、消防部门要科学制定全镇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村(居)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不力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XX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XX街道办事处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底在全街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
单位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承诺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履行消防安全承诺制或履职是否到位;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是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设置明显标识标线;电动车是否在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其门厅处停放、充电,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地点、场所;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值班各项规定要求等。(二)消防设施设备。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存在停用、故障、损坏或瘫痪;是否建立了维护保养制度等。(三)管道竖井和保温材料。
电缆井、管道井是否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是否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管道井内是否堆放杂物;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脱落等。(四)应急力量建设。
单位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并落实“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五)其他整治内容。
是否存在违建建筑及违法装修;是否存在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是否存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市政管网供水压力是否符合要求等。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责任。
高层公共建筑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依法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立履职承诺制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高层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住宅建筑业主应成立组织加强消防管理或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在高层公共建筑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依托物业等人员在高层住宅建筑推行“楼长”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二)完善消防设施。
督促高层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经营主体以及委托管理单位、开发企业等按照规范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委托具备消防设施维保能力的单位开展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并确保完好有效。全面排查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保障供水不间断;排查解决消防电源可靠性不强等问题,确保消防用电设施设置专用供电回路,保障供电不间断;定期测试消防电梯迫降、轿厢内消防电话、防水及排水设施等功能,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质量检测机构在电梯定期检测中实施重点检测。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和应急广播,鼓励居民家庭配备家用灭火应急救援器材箱,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三)严密防火分隔。
对占用高层建筑防火间距的违章建(构)筑物,予以拆除。对疏散楼梯间,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防火门以及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故障、损坏或被拆除的,及时进行维修安装。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严密封堵。对避难层设备管道区与避难区以及穿越防火隔墙的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等处防火分隔不到位的,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对动用明火的施工区域,严格落实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的防护措施。(四)减少致灾因素。
高层建筑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时,对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面排查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或采取措施完全包覆;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或民生工程,予以拆除改造,未拆除前,在醒目位置设立保温材料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严格落实防范措施,住建部门在消防审验中严把源头关。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予以限期拆除或更换。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燃气线路设备和排查清洗油烟管道。严禁在高层建筑内违规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五)畅通安全通道。
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违规设置的功能性用房,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锁闭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对高层公共建筑外窗设置金属栅栏的,一律予以拆除或改用可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倡导居民家庭采用可从内部开启的防盗窗取代全封闭的金属栅栏。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拆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的路桩、架空管线等障碍物以及违章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规范机动车辆有序停放,确保消防车道及登高操作场地畅通。(六)建强应急力量。
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人员和必要的灭火、通讯器材以及个人防护装备,实行24小时值班,不间断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依托物业、社区用房以及门岗、值班室等场所,就近就便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切实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七)严格依法治理。
对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必要时采取责令“三停”、临时查封、行政拘留、强制执行等强制措施,提高产权单位、使用单位以及委托管理单位或业主、使用人的违法成本,促进守法自觉。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或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计划、方案、责任、措施和资金,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采取约谈警示、抄告抄报、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八)广泛宣传培训。
大力宣贯《XX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实施细则》,分类分级培训重点人群。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户外视频等媒介,提示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全国科普日等节点,定期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关注身边的火灾隐患;依托橱窗板报等固定设施,设置消防宣传永久性专栏,时刻提醒居民群众外出前务必做到“三清三关”。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水平。五、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1月)。
各社区、街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1)。同时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见附件2),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认真研究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排查期间,各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二)持续整治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
各社区、街直有关单位应按照三年整治计划,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2024年6月底前,应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4年12月底前,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内容)得到有效整改。2024年,高层建筑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期间,各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0月至12月)。
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检查验收情况将纳入政府2024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落实本部门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职责,细化任务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各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高层建筑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各社区、街直有关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督导检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盯办整改;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此次整治将作为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考核验收。XX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4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4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4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4年至2024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4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4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4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4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4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4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4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4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4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4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4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4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二)排查整治(2024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三)集中攻坚(2024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四)巩固提升(2024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4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4年底长期坚持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4年治理任务,2024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4年底长期坚持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4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4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4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4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4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4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4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4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4年底长期坚持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4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4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4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4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4年底长期坚持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4年底长期坚持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4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4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4年底长期坚持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4年
按照省、市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4年
按照省、市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4年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4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4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4年底长期坚持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4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4年底长期坚持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4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4年底长期坚持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4年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4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4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4年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4年底长期坚持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成县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场馆,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消防主题街区和主题公园建设,2024年建立覆盖全县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体系
2024年底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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