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年度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xxxx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定不移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政法和检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对照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坚决彻底肃清xxx流毒影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管好阵地、管好导向、管好队伍。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和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两级检察院向党委报告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xx次。
二、坚定不移服务工作大局,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xxx件xxxx人,起诉xxxx件xxxx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案件会商研判,批捕涉黑涉恶犯罪xx件xx人,起诉xx件xx人,移送“关系网”“保护伞”线索x条xx人。坚决打击涉枪涉爆、放火、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捕xx件xx人,起诉xxx件xxx人。严厉打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妨害公务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批捕xx件xxx人,起诉xxx件xxx人。突出打击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xxx件xxx人,起诉xxx件xxx人。重点打击整治外流贩毒、制贩合成毒品等犯罪,批捕xxx件xxx人,起诉xxx件xxx人。
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服务保障“七大行动”实施意见,增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性。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xx件xx人,起诉xx件xxx人。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打击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xx件xx人,起诉xx件xx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xx件。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xx件,发放救助金xx.x万元,为xx县、xx县检察院提供援助物资xx余万元,选派xx名检察干警深入xx区、xx区和本辖区市级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积极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服务民营经济xx条意见,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和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等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自主经营权的犯罪,批捕xx件xx人,起诉xx件xx人。坚持以发展眼光看问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对涉罪民营企业经营者酌定不起诉x人。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入打击“两抢一盗一诈骗”等传统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传销等新型侵财犯罪,批捕xxx件xxx人,起诉xxx件xxx人。持续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批捕xx件xx人,起诉xx件xx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x件。严厉打击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xx件xx人,起诉xx件xx人。注重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不批捕xx人,不起诉xx人。严厉打击强奸、猥亵、强迫妇女卖淫等侵犯妇女人身权的犯罪,批捕xx件xx人,起诉xx件xx人。深入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通过支持起诉和会商协调,帮助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xxx余万元。
不断深化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xxx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xxx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圆满完成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牵头建设xx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平台——“阳光未来”,进一步凝聚保护合力。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远程视频接访,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xx件。梳理排查重点信访案件xx件,两级联动抓好案件办理,推动矛盾化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管理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xxx份,积极促进行业治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xxx余场次,实现辖区内中小学校全覆盖。
三、坚定不移强化诉讼监督,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巩固刑事检察监督。加强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xx件,撤案xx件,纠正漏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xx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xx件,公安机关立案xx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xx件,追诉漏犯、漏罪xxx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xxx人,不起诉xx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xx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xx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xxx人、财产刑执行不当xx件、刑事执行和监管不当xxx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xx人。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受理控告、申诉、举报案件xxx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xx件。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审结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xx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xx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xx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xx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提出监督意见xx件。坚决打击恶意串通、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x件。
强化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办法》,组建成立全国首个公益诉讼应用研究会、全省首个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立案xxx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xx件,提起公益诉讼x件。捍卫“特级英雄”xxx荣誉诉前检察建议案被列为“xx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一。通过办案,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x.xx亿元,追回财政补贴、医保基金、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xxx万元,追偿矿产资源损失xxx余万元,修复林地耕地xxxx余亩,补种林木x.x万余株。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主动对接汇报,探索建立法律监督专项报告制度和抗诉案件、检察建议抄报制度。着力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建立检察建议公开制度,设置统一规范的宣告场所,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x次。建立专家咨询委员制度,充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量。
四、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完善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
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贯彻执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和增补、晋升规定,组织遴选员额检察官xx名,开展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坚持在专业化建设基础上实行办案扁平化管理,“一院一策”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严格实行“捕诉合一”。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办案系数考核机制,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两级检察院入额领导办理案件xxx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xx次。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提前介入涉黑涉恶、重大毒品犯罪等案件xx件,有效提升侦查取证质量。强化庭前过滤、庭审指控,参加庭前会议xx次,组织“四类人员”出庭xx次。全面执行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司法资源,修复社会关系。深化涉案财物管理改革,全面完成规范化财物保管室建设并投入使用。
开展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深化监狱检察改革,组建巡回检察机构,变单一派驻检察为“派驻+巡回”检察模式,重点加强对监狱管理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等活动的监督,促进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
健全与监察委协调衔接机制。组建职务犯罪专门办案组,与监察机关会签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对办案、来信来访中发现的公职人员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处理。两级检察院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xx件xx人,起诉xx件xx人。
五、坚定不移自觉接受监督,持续提升检察工作的公正公信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定期开展上门走访,根据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不同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定制式”服务,邀请视察xxxxx检察服务中心,参与检察开放日、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重要活动。积极支持人民监督员对“十一种情形”案件进行全覆盖监督,邀请特约检察员参与听庭评议、专项监督等工作。
持续强化自身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办案监督考核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持续加强案件管理,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整改办案不规范问题,及时发布期限预警和流程监控通报,强化办案风险防控。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护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合法权益,办理对两级检察院办案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案件xx件,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xxx次。
提升开门开放水平。及时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及微信平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xx条、程序性信息xxxx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xxxx份,网站点击量达xx余万次,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和新闻发布会xx场次,努力让群众感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接待群众xx人次,批办案件xx件,有效提升来访群众信任感、满意度。加快建设xxxxx检察服务中心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切实为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检察工作提供便利。加强检察宣传,多渠道传播xx检察声音,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xx检察新闻稿件xxx篇、新媒体信息xx条。
六、坚定不移从严管检治检,倾力锻造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最高检《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组织开展检务督察xxx次,开展警示教育xx次,进行廉政谈话提醒xxxx余人次。制定政治巡察“五年规划”,组建巡察工作机构和人才库,对xx区、xx区检察院开展系统内首轮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基层延伸。积极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办理检察人员违纪案件,对x名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对x名行政违法干警给予降级处分,对x名违反办案纪律干警进行立案调查。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积极组织“三类人员”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和“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扎实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x个集体获“全省优秀辩论团队”称号,x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辩手”“业务能手”称号。立足办案实践加强理论研究,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和“大学法”活动,构建全面覆盖、动态调整学习调研体系,完成重点课题xx项,其中xx项调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表彰,xx篇调研报告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智慧检务改革,推广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加快“三远一网”和智能办案区建设。选优配强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相关工作机制被收入《全省政法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度机制资料汇编》。持续加强基层院“八化”建设,积极开展抽样评估,认真落实定点联系制度,不断提升基层院业务、队伍、管理、保障水平。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获得省检察院和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xx次,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长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全市检察机关x个集体、xx名个人获最高检和省市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加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发展和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足,执法办案没有完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发展不平衡,且内部各板块发展不充分,法律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软实力与硬件不相匹配,检察队伍专业精神、专业能力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差距较大,狠抓落实、改革创新、群众工作等综合能力更显不足。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和解决。
xxxx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工作水平,为xx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一要以更高的站位厚植检察政治根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体现在司法办案上。
二要以更实的举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自觉服从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推出更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法律服务。
三要以更优的格局完善法律监督主业。改变检察监督各板块不平衡的现状,做深做实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培育壮大公益诉讼工作。立足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定位,拓展检察监督广度,提升检察监督刚性。
四要以更大的决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突出改革重点,切实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构建适应司法责任制需求的内设机构体系,同步加强办案组织建设。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速裁程序适用力度,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五要以更严的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自身正气确保监督底气。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提升办案质效。积极补强检察业务短板,发扬专业精神,提升专业能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砥砺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xx检察工作的绚丽华章!
——2024年2月27日在黄冈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黄六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24年全市检察工作和2024年工作主要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要求,全面履行三项职能,充分运用两个手段,突出把握一个关键,积极完成检察工作目标任务,为在我市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全面履行三项职能,不辱使命多作贡献
(一)切实履行严打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 “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严打”各项工作。一是保持“严打“工作力度,做到办理刑事案件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行动不手软。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991件158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94件1390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946件140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87件1189人;共办理在押人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加快办案节奏,批捕环节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71件次,起诉环节提前介入402件次,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二是突出“严打”工作重点。对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16人、起诉279人;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批捕678人、起诉555人。红安“11.3”案件主犯周旺清纠集黑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歹,扰乱治安秩序,为泄私愤图报复,指使团伙成员用“狗钻笼“蒙面、手持钢管焊刀在闹市区追杀他人致死。市院及时提前介入,周密审查,及时提起公诉,周犯等19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和有期徒刑。案犯汪春松、童春莲以黄州“满天星”茶楼为据点,组织和容纳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市院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审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汪犯、童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三是注重“严打”工作质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慎办理刑事案件,努力使检察执法不枉不纵。通过审查,共依法不捕不诉118人,依法追捕追诉123人。市院仅办理熊鑫非法制造、储存、销售毒鼠强案,就依法追诉了33起犯罪事实,全部被法院认定,熊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四是坚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检察信访接待,参与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依法审查处理举报、控告信访件266件。
(二)切实履行侦查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振奋精神,创新机制,加大力度,积极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一是开展以破大要案、追逃追赃为主要内容的肃贪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1件11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24余万元,追回外逃嫌疑犯13人。二是突出查办要案和“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共立案侦查副县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1件11人,其中正县级3人。立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 38件38人,占立案总数的37.6%。所查处的要案中有原黄冈市农发行行长周启仁贪污受贿案,有省院交办原鄂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楚平(正处级)受贿案、原武汉市农业信用合作联社主任贾伟(正处级)受贿案,有原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海棠受贿案、原黄梅县公安局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案、原武穴市安达城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洪先受贿案等,上述案件查处后,已全部移送起诉,在社会各界产生了深远影响。三是加强侦查一体化指挥力度,突出查办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窝串案。共查办职务犯罪窝串案56件61人,占立案总数的55.4%。如市院根据省院交办,查办了国家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人员在长江隐蔽工程建设中贪污、受贿窝串案,立案7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9万元。共立案侦查5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44件,占立案总数的43.6%,其中10万至50万元案17件,50万至100万元案3件,100万元以上特大案3件。如武穴市交通系统杨某等4人贪污101万元窝案,蕲春县花园水库管理处处长邓某私分国有资产69万元案,黄梅县农行濯港分理处原主任纪某挪用公款66万元案,团风县教育局副局长范某伙同他人贪污公款43万元案。
(三)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60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销案件18件。红安县小学教师钟某,先后猥亵3名男生后,企图与受害人私了。红安县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7件,提出民事和行政抗诉47件、提请省院抗诉21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改判22件,息诉16件。黄黄高速公司对某过水涵洞疏于管理,致使黄梅县凉岭村226亩农田因水源堵塞减产或绝收。村委会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原被告共同负担疏竣义务。经市院抗诉,原审法院再审改判被告负责修复过水涵洞,并告知农田损失待农户起诉后另案审理。三是加强检察技术监督,共办结各类技术检案390件,出具鉴定文书138份,其中纠正原错误法医鉴定结论1份。四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其他监管违法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5件次。认真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羁押场所无超期羁押目标。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监管机关依法文明管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控申检察监督,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6件,改变原决定4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0件,决定赔偿6件。
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两级院扎实开展了5个专项业务行动,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7000余件,建议移交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6件,监督立案3件。二是开展交通肇事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清查交警部门2024年以来处理的4950件交通事故,监督立案20件。三是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对2024年以来的592件减、假、保案件逐案清理,查出存在违法情况的案件20件,监督纠正20件。四是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立案侦查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五是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行动,通过分级负责、领导包案,共清理涉法上访案件49件,全部办结。
二、充分运用两个手段,服务大局务求实效
(一)充分运用办案手段,为经济建设创优环境。严肃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经济领域刑事犯罪,批捕25人,起诉34人。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贪污、贿赂犯罪,批捕63人,起诉71人。向困难企事业单位返还应追缴赃款850万元。积极审查民行申诉案件,通过提出和提请抗诉,改判案件中调整诉讼标的489万元。江苏省盐城市粮种公司张某明知自己生产的稻种不合格,还大量运到蕲春县销售。致使蕲春及周边县种植该稻种的农户损失130余万元。蕲春县院作出批捕决定后,张某潜逃。县院会同公安机关加紧追捕,并建议经销商先期赔付16万元。我市两级院还结合刑检办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地区和行业集中整治、为青少年维权等活动,优化治安环境;结合自侦办案,开展个案预防41件、重大工程专项预防9项,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9件、开展法制宣传36次。红安县院在校园内举办“远离网吧”法制教育课;黄州区院在国税系统深入调研,提出税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麻城市院结合典型案例警示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修建合格工程。
(二)充分运用服务手段,参与和促进经济建设。一是坚持落实服务中心工作各项措施,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发生在外资企业的案件,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二是发动干警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关注外商人身和财产安全。三是在扶贫点、解困点上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市院与市政协、市电力公司、市供销社、市农发行等单位共同在红安县红华村扶贫,为该村培训大量技工并推荐输出,调整农田种养结构,突出修桥修路,加强财源建设,2024年,该村实现年增收150万元。四是切实抓好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处理矛盾纠纷,加强安全防范,指导“平安“创建。组织对“监外五种人”(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监外在逃)的清理调查,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通报其中存在的文书不送达、交付执行脱节、部分人员监管失控问题。
三、突出把握一个关键,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执法思想建设。将执法思想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抓紧抓实。在两级院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权力观、人权观、监督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大讨论活动的关节点、着力点,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的“三制”落实专项督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四个专项工作。逐案清查了2024年以来撤案、不捕、不诉、判决无罪的四类案件,依法对1名干警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对2024年办理的76件不起诉案件逐一排查,依法纠正错误处理案件1件;逐案清查2024年以来自侦办案所扣押和冻结的款项,依法向当事人返还不当扣押款3.5万元;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进行了认真清查,没有发现违法问题。
二是加强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持续加强两级院班子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组织建设。主动配合两级党委,加大协管力度,调整配强 7个基层院检察长,优化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两级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作出廉洁从检承诺,接受干警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检察人员管理,筹建全市侦查人才库,尝试了侦查资源在全市范围的整体使用。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有54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8人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00名干警参加了“专升本”学习。开展全员轮训活动,548名应训对象全部轮训完毕。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切实增强岗位能力,3名干警参加全省 ”优秀公诉人“评选竞赛,分别获得全省第一、第三和第七的好名次。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6件,对6名违纪干警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良性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现代管理模式。规范队伍集中学习教育,制定方案、组织专班、整体推进,确保检察队伍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整体有方案、阶段有部署、每月有计划、每周有行动。规范检察办案方式,制定各业务、各环节检察办案流程,约束干警言行,促进检察执法实体和程序公正。规范检察权使用,在17个办案控制点如自侦办案查不查、立不立、捕不捕、诉不诉问题上,一律集体把关决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益。规范勤绩管理,完善全员量化动态考绩办法,科学考评干警工作业绩,兑现奖惩措施,激发工作热情。规范检察改革,积极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邀请人民监督员讨论监督”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案件、检察机关拟撤案、拟不诉案件)44件,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拟定意见41件,不同意3件。经市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全部采纳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四是加强基层院建设。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在全市确定示范院和帮促院,市院领导分片包干、定点帮促,基层院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创争当“(创先进检察院、争一流科处室、当优秀检察官)活动,并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全年共有8个集体和23名干警分别受到省委、市委或上级检察机关表彰。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争取国债资金210万元,建成多媒体示证系统3套、监控系统10套,市院和2个基层院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2个基层院在因特网上设立了独立网站。
五是加大检察工作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力度。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权威,重大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人大的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罚执行监督情况和交办案件、事项的办理情况。组织两级院走访部分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座谈,主动接受监督。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争取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4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我市检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还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查办职务犯罪的侦查能力、办案质量与效率有待提高,反腐败工作的实绩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诉讼监督工作仍比较薄弱;人员多、编制少的矛盾在两级院突出存在,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业务骨干出现断层和青黄不接;检察经费保障困难,制约工作开展,办案装备、办案手段普遍较其他地方落后。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4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着力提高法律监督五种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和谐黄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推进反腐败斗争。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大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提高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利益、制造暴力恐怖事件以及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进行破坏活动的犯罪分子,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多发性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加大严打力度,保持严打声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兼顾挽救失足者。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活动,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化解和减少不安定因素。
三是提高加强诉讼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注意监督纠正打击不力、裁判不公、程序违法、侵犯人权的案件,依法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四是提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教育·规范·能力"主题活动。引导干警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基点,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行为,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关系、事后监督与主动监督的关系、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关系、检察工作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加强检察各环节执法办案,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平等保护,为经济建设大局创优环境;加强犯罪预防工作、扶贫解困工作,促进和参与经济建设。
五是提高依法建院、从严治检能力,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检察人才。推进检察改革,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机制,增强法律监督效能。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着力实施宏观指导和重点帮促,促进基层院齐头并进和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再作新贡献。
——2024年2月27日在黄冈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黄六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24年全市检察工作和2024年工作主要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要求,全面履行三项职能,充分运用两个手段,突出把握一个关键,积极完成检察工作目标任务,为在我市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全面履行三项职能,不辱使命多作贡献
(一)切实履行严打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严打”各项工作。一是保持“严打“工作力度,做到办理刑事案件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行动不手软。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991件158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94件1390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946件140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87件1189人;共办理在押人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加快办案节奏,批捕环节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71件次,起诉环节提前介入402件次,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二是突出“严打”工作重点。对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16人、起诉279人;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批捕678人、起诉555人。红安“11.3”案件主犯周旺清纠集黑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歹,扰乱治安秩序,为泄私愤图报复,指使团伙成员用“狗钻笼“蒙面、手持钢管焊刀在闹市区追杀他人致死。市院及时提前介入,周密审查,及时提起公诉,周犯等19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和有期徒刑。案犯汪春松、童春莲以黄州“满天星”茶楼为据点,组织和容纳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市院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审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汪犯、童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三是注重“严打”工作质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慎办理刑事案件,努力使检察执法不枉不纵。通过审查,共依法不捕不诉118人,依法追捕追诉123人。市院仅办理熊鑫非法制造、储存、销售毒鼠强案,就依法追诉了33起犯罪事实,全部被法院认定,熊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四是坚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检察信访接待,参与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依法审查处理举报、控告信访件266件。
(二)切实履行侦查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振奋精神,创新机制,加大力度,积极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一是开展以破大要案、追逃追赃为主要内容的肃贪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1件11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24余万元,追回外逃嫌疑犯13人。二是突出查办要案和“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共立案侦查副县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1件11人,其中正县级3人。立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38件38人,占立案总数的37.6%。所查处的要案中有原黄冈市农发行行长周启仁贪污受贿案,有省院交办原鄂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楚平(正处级)受贿案、原武汉市农业信用合作联社主任贾伟(正处级)受贿案,有原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海棠受贿案、原黄梅县公安局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案、原武穴市安达城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洪先受贿案等,上述案件查处后,已全部移送起诉,在社会各界产生了深远影响。三是加强侦查一体化指挥力度,突出查办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窝串案。共查办职务犯罪窝串案56件61人,占立案总数的55.4%。如市院根据省院交办,查办了国家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人员在长江隐蔽工程建设中贪污、受贿窝串案,立案7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9万元。共立案侦查5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44件,占立案总数的43.6%,其中10万至50万元案17件,50万至100万元案3件,100万元以上特大案3件。如武穴市交通系统杨某等4人贪污101万元窝案,蕲春县花园水库管理处处长邓某私分国有资产69万元案,黄梅县农行濯港分理处原主任纪某挪用公款66万元案,团风县教育局副局长范某伙同他人贪污公款43万元案。
(三)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60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销案件18件。红安县小学教师钟某,先后猥亵3名男生后,企图与受害人私了。红
安县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7件,提出民事和行政抗诉47件、提请省院抗诉21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改判22件,息诉16件。黄黄高速公司对某过水涵洞疏于管理,致使黄梅县凉岭村226亩农田因水源堵塞减产或绝收。村委会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原被告共同负担疏竣义务。经市院抗诉,原审法院再审改判被告负责修复过水涵洞,并告知农田损失待农户起诉后另案审理。三是加强检察技术监督,共办结各类技术检案390件,出具鉴定文书138份,其中纠正原错误法医鉴定结论1份。四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其他监管违法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5件次。认真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羁押场所无超期羁押目标。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监管机关依法文明管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控申检察监督,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6件,改变原决定4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0件,决定赔偿6件。
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两级院扎实开展了5个专项业务行动,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向行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7000余件,建议移交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6件,监督立案3件。二是开展交通肇事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清查交警部门2024年以来处理的4950件交通事故,监督立案20件。三是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对2024年以来的592件减、假、保案件逐案清理,查出存在违法情况的案件20件,监督纠正20件。四是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立案侦查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五是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行动,通过分级负责、领导包案,共清理涉法上访案件49件,全部办结。
二、充分运用两个手段,服务大局务求实效
(一)充分运用办案手段,为经济建设创优环境。严肃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经济领域刑事犯罪,批捕25人,起诉34人。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贪污、贿赂犯罪,批捕63人,起诉71人。向困难企事业单位返还应追缴赃款850万元。积极审查民行申诉案件,通过提出和提请抗诉,改判案件中调整诉讼标的489万元。江苏省盐城市粮种公司张某明知自己生产的稻种不合格,还大量运到蕲春县销售。致使蕲春及周边县种植该稻种的农户损失130余万元。蕲春县院作出批捕决定后,张某潜逃。县院会同公安机关加紧追捕,并建议经销商先期赔付16万元。我市两级院还结合刑检办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地区和行业集中整治、为青少年维权等活动,优化治安环境;结合自侦办案,开展个案预防41件、重大工程专项预防9项,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9件、开展法制宣传36次。红安县院在校园内举办“远离网吧”法制教育课;黄州区院在国税系统深入调研,提出税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麻城市院结合典型案例警示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修建合格工程。
(二)充分运用服务手段,参与和促进经济建设。一是坚持落实服务中心工作各项措施,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发生在外资企业的案件,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二是发动干警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关注外商人身和财产安全。三是在扶贫点、解困点上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市院与市政协、市电力公司、市供销社、市农发行等单位共同在红安县红华村扶贫,为该村培训大量技工并推荐输出,调整农田种养结构,突出修桥修路,加强财源建设,2024年,该村实现年增收150万元。四是切实抓好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处理矛盾纠纷,加强安全防范,指导“平安“创建。组织对“监外五种人”(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监外在逃)的清理调查,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通报其中存在的文书不送达、交付执行脱节、部分人员监管失控问题。
三、突出把握一个关键,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执法思想建设。将执法思想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抓紧抓实。在两级院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权力观、人权观、监督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大讨论活动的关节点、着力点,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的“三制”落实专项督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四个专项工作。逐案清查了2024年以来撤案、不捕、不诉、判决无罪的四类案件,依法对1名干警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对2024年办理的76件不起诉案件逐一排查,依法纠正错误处理案件1件;逐案清查2024年以来自侦办案所扣押和冻结的款项,依法向当事人返还不当扣押款3.5万元;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进行了认真清查,没有发现违法问题。
二是加强队伍整体素质建设。坚持把班子建设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持续加强两级院班子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组织建设。主动配合两级党委,加大协管力度,调整配强7个基层院检察长,优化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两级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作出廉洁从检承诺,接受干警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检察人员管理,筹建全市侦查人才库,尝试了侦查资源
在全市范围的整体使用。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有54名干警取得研究生学历,8人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00名干警参加了“专升本”学习。开展全员轮训活动,548名应训对象全部轮训完毕。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切实增强岗位能力,3名干警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评选竞赛,分别获得全省第一、第三和第七的好名次。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纪案件6件,对6名违纪干警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检察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检务管理良性运行机制,努力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现代管理模式。规范队伍集中学习教育,制定方案、组织专班、整体推进,确保检察队伍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整体有方案、阶段有部署、每月有计划、每周有行动。规范检察办案方式,制定各业务、各环节检察办案流程,约束干警言行,促进检察执法实体和程序公正。规范检察权使用,在17个办案控制点如自侦办案查不查、立不立、捕不捕、诉不诉问题上,一律集体把关决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益。规范勤绩管理,完善全员量化动态考绩办法,科学考评干警工作业绩,兑现奖惩措施,激发工作热情。规范检察改革,积极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邀请人民监督员讨论监督”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案件、检察机关拟撤案、拟不诉案件)44件,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拟定意见41件,不同意3件。经市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全部采纳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四是加强基层院建设。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在全市确定示范院和帮促院,市院领导分片包干、定点帮促,基层院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创争当“(创先进检察院、争一流科处室、当优秀检察官)活动,并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全年共有8个集体和23名干警分别受到省委、市委或上级检察机关表彰。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争取国债资金210万元,建成多媒体示证系统3套、监控系统10套,市院和2个基层院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2个基层院在因特网上设立了独立网站。
五是加大检察工作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力度。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权威,重大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人大的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罚执行监督情况和交办案件、事项的办理情况。组织两级院走访部分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座谈,主动接受监督。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争取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4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当前,我市检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还不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查办职务犯罪的侦查能力、办案质量与效率有待提高,反腐败工作的实绩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诉讼监督工作仍比较薄弱;人员多、编制少的矛盾在两级院突出存在,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业务骨干出现断层和青黄不接;检察经费保障困难,制约工作开展,办案装备、办案手段普遍较其他地方落后。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4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政法、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着力提高法律监督五种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和谐黄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推进反腐败斗争。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案件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大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提高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利益、制造暴力恐怖事件以及利用“FLG”等邪教组织进行破坏活动的犯罪分子,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多发性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加大严打力度,保持严打声威。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兼顾挽救失足者。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加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活动,妥善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化解和减少不安定因素。
三是提高加强诉讼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注意监督纠正打击不力、裁判不公、程序违法、侵犯人权的案件,依法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四是提高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教育·规范·能力"主题活动。引导干警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基点,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行为,正确处理好六个关系: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办案数量与办
——~年2月27日在黄冈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黄六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年全市检察工作和~年工作主要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要求,全面履行三项职能,充分运用两个手段,突出把握一个关键,积极完成检察工作目标任务,为在我市创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全面履行三项职能,不辱使命多作贡献
(一)切实履行严打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严打”各项工作。一是保持“严打“工作力度,做到办理刑事案件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行动不手软。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991件158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94件1390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946件140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87件1189人;共办理在押人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加快办案节奏,批捕环节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71件次,起诉环节提前介入402件次,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二是突出“严打”工作重点。对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16人、起诉279人;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批捕678人、起诉555人。红安“11.3”案件主犯周旺清纠集黑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歹,扰乱治安秩序,为泄私愤图报复,指使团伙成员用“狗钻笼“蒙面、手持钢管焊刀在闹市区追杀他人致死。市院及时提前介入,周密审查,及时提起公诉,周犯等19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和有期徒刑。案犯汪春松、童春莲以黄州“满天星”茶楼为据点,组织和容纳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市院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审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汪犯、童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三是注重“严打”工作质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慎办理刑事案件,努力使检察执法不枉不纵。通过审查,共依法不捕不诉118人,依法追捕追诉123人。市院仅办理熊鑫非法制造、储存、销售毒鼠强案,就依法追诉了33起犯罪事实,全部被法院认定,熊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四是坚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检察信访接待,参与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依法审查处理举报、控告信访件266件。
(二)切实履行侦查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反~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反~斗争总体部署,振奋精神,创新机制,加大力度,积极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一是开展以破大要案、追逃追赃为主要内容的肃贪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1件116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2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24余万元,追回外逃嫌疑犯13人。二是突出查办要案和“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共立案侦查副县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1件11人,其中正县级3人。立办“三机关一部门”案件38件38人,占立案总数的37.6%。所查处的要案中有原黄冈市农发行行长周启仁贪污受贿案,有省院交办原鄂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楚平(正处级)受贿案、原武汉市农业信用合作联社主任贾伟(正处级)受贿案,有原团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海棠受贿案、原黄梅县公安局局长李文繁贪污受贿案、原武穴市安达城兽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洪先受贿案等,上述案件查处后,已全部移送起诉,在社会各界产生了深远影响。三是加强侦查一体化指挥力度,突出查办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窝串案。共查办职务犯罪窝串案56件61人,占立案总数的55.4%。如市院根据省院交办,查办了国家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人员在长江隐蔽工程建设中贪污、受贿窝串案,立案7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9万元。共立案侦查5万元以上经济犯罪案件44件,占立案总数的43.6%,其中10万至50万元案17件,50万至100万元案3件,100万元以上特大案3件。如武穴市交通系统杨某等4人贪污101万元窝案,蕲春县花园水库管理处处长邓某私分国有资产69万元案,黄梅县农行濯港分理处原主任纪某挪用公款66万元案,团风县教育局副局长范某伙同他人贪污公款43万元案。
(三)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60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销案件18件。红安县小学教师钟某,先后猥亵3名男生后,企图与受害人私了。红安县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7件,提出民事和行政抗诉47件、提请省院抗诉21件。法院已审结案件中,改判22件,息诉16件。黄黄高速公司对某过水涵洞疏于管理,致使黄梅县凉岭村226亩农田因水源堵塞减产或绝收。村委会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原被告共同负担疏竣义务。经市院抗诉,原审法院再审改判被告负责修复过水涵洞,并告知农田损失待农户起诉后另案审理。三是加强检察技术监督,共办结各类技术检案390件,出具鉴定文书138份,其中纠正原错误法医鉴定结论1份。四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其他监管违法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5件次。认真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羁押场所无超期羁押目标。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双加强、双保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监管机关依法文明管理,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控申检察监督,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6件,改变原决定4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0件,决定赔偿6件。
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两级院扎实开展了5个专项业务行动,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向行
政执法机关查询案件7000余件,建议移交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6件,监督立案3件。二是开展交通肇事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清查交警部门~年以来处理的4950件交通事故,监督立案20件。三是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对2024年以来的592件减、假、保案件逐案清理,查出存在违法情况的案件20件,监督纠正20件。四是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犯罪案件专项行动,立案侦查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五是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行动,通过分级负责、领导包案,共清理涉法上访案件49件,全部办结。
二、充分运用两个手段,服务大局务求实效
(一)充分运用办案手段,为经济建设创优环境。严肃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经济领域刑事犯罪,批捕25人,起诉34人。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贪污、贿赂犯罪,批捕63人,起诉71人。向困难企事业单位返还应追缴赃款850万元。积极审查民行申诉案件,通过提出和提请抗诉,改判案件中调整诉讼标的489万元。江苏省盐城市粮种公司张某明知自己生产的稻种不合格,还大量运到蕲春县销售。致使蕲春及周边县种植该稻种的农户损失130余万元。蕲春县院作出批捕决定后,张某潜逃。县院会同公安机关加紧追捕,并建议经销商先期赔付16万元。我市两级院还结合刑检办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地区和行业集中整治、为青少年维权等活动,优化治安环境;结合自侦办案,开展个案预防41件、重大工程专项预防9项,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9件、开展法制宣传36次。红安县院在校园内举办“远离网吧”法制教育课;黄州区院在国税系统深入调研,提出税务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对策;麻城市院结合典型案例警示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修建合格工程。
(二)充分运用服务手段,参与和促进经济建设。一是坚持落实服务中心工作各项措施,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发生在外资企业的案件,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二是发动干警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关注外商人身和财产安全。三是在扶贫点、解困点上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市院与市政协、市电力公司、市供销社、市农发行等单位共同在红安县红华村扶贫,为该村培训大量技工并推荐输出,调整农田种养结构,突出修桥修路,加强财源建设,~年,该村实现年增收150万元。四是切实抓好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处理矛盾纠纷,加强安全防范,指导“平安“创建。组织对“监外五种人”(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监外在逃)的清理调查,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通报其中存在的文书不送达、交付执行脱节、部分人员监管失控问题。
三、突出把握一个关键,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执法思想建设。将执法思想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抓紧抓实。在两级院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权力观、~观、监督观,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大讨论活动的关节点、着力点,针对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的“三制”落实专项督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四个专项工作。逐案清查了~年以来撤案、不捕、不诉、判决无罪的四类案件,依法对1名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XX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机制,认真做好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和全省、全国“两会”以及“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维稳工作,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实现了重大敏感时期涉检进京非正常访零登记。对新排查出的3起涉检信访案件,逐个落实包案责任,现已办结并息诉2 起。依法处理群众信访案件400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市院控申部门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服务进百企”活动,进企普法宣传53次,发送检察建议60条。有效预防职务犯罪,与13家银行机构共商预防实务,对全市2300多个在建新建工程项目摸排、确定预防重点,组织12400人到三大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加大监所检察力度,有7个基层院实现了与看守所信息和监控联网。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344件3520人,提起公诉2520件4023人,不批捕330件525人,不起诉18件22人。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共建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室47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3次,处理信访案件55次,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0个。杜尔伯特县检察院、市检察院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介绍了检察联络室建设经验。
三是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0件94人,其中大要案48件79人,提起公诉61件95人(结转1件1 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64件98人(结转6件8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15件17人,其中大要案8件10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立案侦查监管人员职务犯罪3件3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2件40人。纠正漏捕74人。追诉漏犯28人、漏罪24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2件,在法院已审结的16起案件中,改判8件,发回重审1件,维持原判7件。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37件,提请省院抗诉6件,在法院已审结的21起案件中,改变原判决12 件,撤诉和终止诉讼各1件,余案仍在审理中。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会签了《关于办理民事抗诉、检察建议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得到了省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四是倾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对4个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视抓好内部监督制约,对至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对办案安全、监管场所等7项工作进行了集中督察。深入开展“执政为民教育年”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教育活动,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主题实践演讲、检察官宣誓等多项活动。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岗位培训,向高检院、省院选送培训干警130名,举办审查起诉、民行检察和“三项重点工作”等培训班30期,培训干警560人次。有9名干警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院特色创建活动,红岗区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肇源县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优质服务金奖单位。市检察院法警支队被高检院评为编队管理示范单位,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在全省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市院和9个基层院全部达到优秀标准。
五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落实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两级院共向当地人大汇报工作2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27次,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8个。完成了全市检察机关第3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重大检察活动 28次,对1起不服逮捕决定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意见。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院和少数检察人员对三项重点工作的认识不高,主动性不强,对三项重点工作与检察工作的关系把握不好,找不准结合点。二是执法办案工作有待加强。审查逮捕案件质量需要提高,惩防职务犯罪还有差距,法律监督方法需要完善,群众工作能力需要增强。三是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技能需要提升。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不足。少数检察人员进取心、责任心不够。执法不文明、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仍有发生。四是管理力度有待加大。有些工作制度不健全,有的即使建立了规章制度,也缺乏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个别方面的管理效果不明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XX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XX 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以及全国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三个强化”为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实现我市“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和油田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水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立足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维稳防控工作能力。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的政策水平,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一要准确把握法律监督属性。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切实做到“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法有禁止绝不为”,既要确保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又要确保依法保障人权,既要确保实体公正,又要确保程序公正。二要更加注重执法办案方式。依法慎重使用搜查、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查等工作,探索和规范刑事和解等办案方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三要着力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坚持把释法说理作为办理案件、接待群众的必要程序。对申诉案件,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依法抗诉,对裁决结果存有瑕疵,但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息诉。对于重点案件,检察长要亲自领办、督办。着力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切实加强和规范乡镇检察联络室建设,促进法律监督工作走近群众,扎根基层。
(二)立足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克服薄弱环节,拓宽工作领域。一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重点地区社会管理秩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跟踪落实、抄送综治部门等工作机制,定期对检察建议进行分析、评估,开展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二要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网络虚拟社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对流动人员犯罪情况的分析,协助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各种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三要积极做好监管场所检察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完善社区矫正中的法律监督方式,保证纳入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和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开展。
(三)立足保障改善民生,提升服务经济建设能力。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措施。一是服务企业发展要有新提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办案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做到办案不忘发展,办案服务发展,办案促进发展。坚持把“服务进百企”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人员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二是维护经济秩序要有新作为。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加大对非法集资、偷税骗税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预防职务犯罪要有新成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制度。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充分运用预防咨询、发布预防提示、提出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四)立足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一要突出执法办案重点。全面推进自侦案件审查逮捕方式改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集中查办行政执法部门在落实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勒卡拿要的职务犯罪。二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问题。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等问题。三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健全案件集中管理、检察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坚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强化检务督察、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中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力争“万人评议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工作比上年有新提高。
(五)立足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建设,提升职业形象素质。一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主题教育,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加强对新任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二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市委考察评价干部“四看”标准,积极配合党委做好基层院领导班子的换届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加强巡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三要努力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推进“一院一品”特色创建,强化分类指导,基层院要全部达到省级优秀,力争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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