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安全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以深入学习群众路线为契机,以改善民生为原则,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体现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帮助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学生放学问题,切实解除“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促进小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安全实施,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建立学生课后看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
1.组长:看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看护工作。
2.副组长:协助校长做好放学后的学生看护工作:负责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对看护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等。
3.组员:XXX:具体负责确定服务对象,统筹安排编班,确定看护工作人员,学生安全教育,卫生保健等。XXX:负责看护工作的安全,做好安全台账、应急预案、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修等。其他行政人员:认真关心、如实记录学生看护期间的状况,发现情况与问题及时与组长、副组长沟通。
三、安全保障
1.学校与看护工作人员签订岗位责任书,明确看护责任,看护人员对被看护学生承担安全直接责任。
2.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以保障学生安全为主,在看护服务时间内的一切活动都以学生安全为出发点,看护人员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安全要求。
3.学校校长是看护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学校建立健全放学后看护工作的安全的规章制度,切实落实责任,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位。
4.学校设立符合安全要求的看护场所,经常开展维修和护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看护时间内的安全。
5.建立健全“课后看护学生名册”,对在册的学生应当每天点名,未到时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
6.做好安全台账和应急预案工作,由值日总护导认真、如实记录学生看护期间的状况,一旦出现情况,应根据预案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四、联系方式
1.校长办公室电话: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功能,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主动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富强精美幸福新,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城区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试点学校年级在城区9所小学校内同时开展,服务对象为1-2年级有课后延时服务需要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每周四个下午放学后的课余时间开展课后服务活动,夏令时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为18:00,非夏令时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为17:30。
三、服务内容
学校结合特色学校创建、综合实践课程实施、校本课程建设等,通过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多形式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补课或上课。
四、服务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
课后延时服务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二)公益惠民原则。
课后延时服务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由市政府统一购买课后延时服务,省、市和市总工会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三)循序渐进原则。
各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状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情况,统筹社会需求,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在1-2年级先行试点基础上,再逐步扩大课后延时的服务范围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五、工作程序
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应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服务公示。
学校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延时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等情况。(二)自愿报名。
通过家长会宣传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办理报名手续。(三)组织实施。
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参照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按每班30名以上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管理人员,每周4天,每天计1.5课时(课后服务不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每课时劳务费50元,每学期按实际实施天数计算,对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予以发放劳务费。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的教育民生工程之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积极作为,规范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负责对各校课后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二)严格规范管理。
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小学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课后延时服务属于课外公益活动,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三)强化安全责任。
学校是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要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有效利用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四)健全监管机制。
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延时服务质量。要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活动的基础设施维护更新和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合理酬劳,应按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随意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的费用。对乱收费、乱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五)课后服务统一启动时间:2024年xx月xx日。
各校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各校要将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教育局。2024年5+2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广东省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同时,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
1.“5+2”模式
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
2.实行弹性离校机制
通知指出,广东省从2024年开始开展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以下简称“课后服务”),各地出台配套了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积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课后服务工作有序推进,但从全国各地实施情况来看,广东省课后服务学校覆盖率、学生参与率、教师参与率还存在不少差距。
通知明确了课后服务范围,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广东省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各地要压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动员部署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尽快行动起来,把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与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等工作一起统筹推进,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县一策”“一校一案”。
与此同时,通知还明确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包括早、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普遍的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实行弹性离校机制,但不得强制有需求在校自主学习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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