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参考范文
2024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xxxxxxxxx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深化“优质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精度,提高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全市加快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先行区、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传奇提供有力保障。
一、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立足规划实施做好信息公开。各县区(含功能区,下同)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市各相关规划工作主管部门归集整理市级层面出台的历史规划(计划),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城乡规划领域政务公开标准要求,全面公开城乡规划信息,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本地区规划体系,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更好引导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二)加强市场监管做好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全市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市场准入规则及审批流程公开,按照“谁审批谁公示”的原则,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切实加强监管执法规则标准和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围绕市场主体信息资源需求,加大对“互联网+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和消费者维权统计分析数据的公开力度。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归集做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的展示。
(三)着眼财资管理做好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扎实做好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及相关报表公开。切实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xx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的xx版块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公开。持续加大减税降费、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力度,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四)突出疫情防控做好信息公开。依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安排,做好我市疫情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国家、省级和市级健康行动方案或活动的信息公开。继续加强应急预案法定公开,深入总结借鉴疫情信息公开经验,切实增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效
(一)深化重要政策解读发布。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及时发布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营商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重大政策的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各地、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同步制作并报送政策解读材料。及时组织开展重要政策、重大举措的解读活动,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不断提高文件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避免形式主义问题,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二)优化解读方式方法。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发表文章、图示图解、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加快形成以12345政府热线知识库为基础,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龙头,各地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统一提供政策信息发布、解读、查询、咨询等一体化服务。12345政府热线、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要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鼓励政策解读精准推送,开展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的主动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更好满足市场主体政策需求。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回应工作主动性,完善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政府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及时搜集发现社会热点问题,了解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加强研判处置,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全面核查并公开已做出的承诺落实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
三、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一)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转变观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需求。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防范法律风险。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及时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标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推进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2024年底前,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对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4〕61号)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通报批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整合、关停、注销、备案等流程环节,明确界面展示、栏目设置、内容生产、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等建设标准。明确发布审核责任,政务新媒体在发布稿件中统一标注拟稿人、审稿人、发布人。加大政府公报建设,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xx政府法制网、xx政府法制网公布的政策法规信息,及时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文本。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10月底前整理形成涵盖本级政府或本系统的制度文件汇编,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实行动态更新。其它政策文件要同时做好梳理和集中统一公开工作。围绕企业群众创业办事需求,强化“一类事”政策文件主题分类,提高分类的精准性和查阅的便捷性。
(四)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xx办发〔2024〕42号)要求,明确今年工作重点,分阶段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加快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固化到现有办公系统和业务流程中,努力实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务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加快完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各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的衔接并动态更新。积极推进办事服务“快递式”公开,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动态公开办理状态、办理时间、办理人员、该环节应知晓的政府信息等办事服务全流程全节点政务信息,引导办事预期,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省政府出台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样本,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压实工作责任,全面依法履职,严格指导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或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各功能区要在党政办(办公室)内设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依法履职,加强指导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考核、评议,科学设置指标体系及权重,避免简单的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积极推广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创建成果,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二)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实地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工作意见建议,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优化改进工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等活动。
(三)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严格督查跟进,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202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甘肃省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甘政办发〔2024〕83号)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138号),依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4.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按时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继续加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5.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要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过程信息的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解决公开不充分造成的公众越过公开主体部门向同级或上级政府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6.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借鉴外省市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建设水平,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7.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关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困难户帮扶、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开要求,于2024年6月底前梳理细化应公开事项,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并在门户网站增设公开专栏,做好内容保障与更新。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如实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年内组织实施,并运用好相关结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林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丝路(长城)文化研究院、市体育局等有关部门)
8.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9.聚焦重大部署的政策解读。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生态产业发展、推动“放管服”和国企国资改革、拓展对外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10.抓好两大攻坚战相关政策解读。切实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两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11.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3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专题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2.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信息,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13.做好民生热点舆情回应。要切实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14.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15.建立问责制度。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责任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6.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5号)和《嘉峪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案》(嘉政发〔2024〕34号)、《嘉峪关市2024年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24〕76号)要求,借鉴浙江“最多跑一次”、江苏“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力争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放管服办、市编办〔市审改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17.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除公文、资料涉密的审批事项和需要专家论证、技术评审、公开听证的复杂事项外,一般审批事项均应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站实现申报办理。对尚未实现网上申报办理的事项,要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要件等方式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申报办理,对近期确实不具备网上申报办理条件的要列明原因。(牵头单位:市放管服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18.及时公开政策落实情况和阶段成果。各部门要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站等各类平台及时发布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并向省政府办公厅及时报送,由省政府办公厅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首页的放管服改革专栏公开发布。(牵头单位:市放管服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19.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晓范围。各部门要围绕群众和企业关注度高的热点事项,及时以发布公告等形式,告知群众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站办理的事项;
并积极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借助网络、手机短信、“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传统媒体,全方位向群众和企业宣传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站“网上办事”功能,增强知晓率,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办事。(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20.进一步完善网民留言办理机制。完善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站网民留言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1.加强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与甘肃政务网嘉峪关站的前端整合,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放管服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22.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65号)要求,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同步受理办事申请,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逐步推行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制定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3.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结合实际,及时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省级制定发布“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形成《办事指南参考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加快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
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4.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模式。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思路,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建设,优化窗口工作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
结合群众办事需求,分类增设或整合设置若干综合性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5.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6.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
27.及时公开企业开办相关信息。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
28.清理各类证照、证明。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29.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30.加强政府网站考评和内容建设。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1.严格规范网站管理。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2.完成网站改造升级。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实施,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3.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34.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关停整合。(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十)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35.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全面清理,加快整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做到一个号码响应群众诉求。加强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社会治理局)
(十一)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3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4〕22号)要求,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送市政府办公室,供政府公报刊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7.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十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38.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十四)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39.各部门要做好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十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40.各有关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大景区管委会、市体育局等有关部门)
(十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督查、考核。
41.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新办法,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抓好业务培训和督查,年底前市政府办公室将组织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强化对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并通报结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xx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紧密结合,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同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推进工作。对未明确人员或人员有变更的,要及时进行补充调整,并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已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清理各类政府信息,完成信息公开内容的界定和审查,并录入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打造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体系建设
(一)抓好部门政务公开。县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等相关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以政府和政府办及各部门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除需要保密的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重点做好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民政政策、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交警、工商、质监、环保等执法部门要搞好行政执法程序及处罚结果信息的公开。
(二)抓好乡镇政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拆迁安置、扶民救济、惠民工程、水利专项资金、民主决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加强对村务、社区事务公开的指导,实现乡镇和村务、社区事务公开的良性互动。
(三)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信、移动、公共交通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关行业要求进行办事公开。继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以及容易引发矛盾或滋生腐败的热— 2 —
点、难点问题作为推行办事公开的重点,学校要重点公开教育收费和招生考试等事项,医院要重点公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水、电、气、公交等单位要重点公开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监督措施等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一)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在办证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多媒体触摸屏、印发办事指南、提供台式电脑等方式,免费向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在政务中心开通全省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事项办理实施全程监控、及时预警、跟踪督办,推动行政权力网上阳光运行。
(二)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栏的建设,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时效。
(三)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发布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政务服务信息,收集政务公开监督意见。
(四)继续加强公众信息网、党政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强化网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功能。
(五)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拓展政务公开方式。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一)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暂时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需报县政务公开办备案并说明理由,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答复申请的期限和收取费用的范围及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三)完善预先审查制度。按照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确定的责任分工,落实公开内容的预先审查和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和范围合理,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权限有关联的重要政府信息,在公开前须报请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防止因信息不准确而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在发布前要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和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五、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部门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对严重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落实民主评议制度。继续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范围,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落实监督考评制度。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服目标考评,重点跟踪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公开情况以及各部门和各乡镇公开制度、内容、形式、程序落实情况。
濮司党„2024‟22号
中共濮阳市司法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 知
局属各二级单位及机关各科室部:
现将《2024年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3月22日
2024年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濮阳市司法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买中央、省、市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推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进一步提高党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1.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回头看”。以“五查五看”为主要内容,规范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一查公开内容,看公开是否全面真实;二查公开载体,看公开是否便捷有效;三查公开程序,看公开是否规范有序;四查公开制度,看保障措施是否健全落实;五查组织领导,看工作部署推进是否真正到位。对基础薄弱的单位,加强督促指导,巩固和深化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成果。要依照党务公开目录主动实施公开,定期更新公开内容;对于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事项实行即时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
2.进一步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落实和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细化相关规定,完善配套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全面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确保今年内全部实行党务公开。针对不同类型党组织特点、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确定公开程序,规范公开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等。
二、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三、加大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力度。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四、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整合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的政务服务资源,拓展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网络,发挥好政府网站、电子监察系统、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作用,逐步实现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五、强化基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行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加强
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领导和专门办事机构,配强办事机构专职人员,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
六、研究措施,改进方法,强化创新工作。党政务公开工作在新的形势下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就要结合实际,不断改变工作方法,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把权力运作透明化,最终让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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