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医药工作,建立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我县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X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到十九大精神,以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促进基层中医药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内涵质量发展和创新智慧发展,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到2024年,力争40%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中医药特色优势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明显提升,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的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落实政府主体办医责任,完善县中医医院建设,加强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到2024年县医院设有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县妇幼保健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深入开展“国医堂”升级提标和中医药特色优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探索开展乡镇区域中医药诊疗中心建设。全面加强中医医联体建设,最大限度提高优质中医药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和利用效率。
(二)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县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推广实施至少30个以上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全面开展家庭医生中医药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广泛开展中医健康宣传活动,中医药内容占健康宣教内容不少于50%。在县中医医院和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治未病”指导室。创建一批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乡镇。鼓励县中医医院自建、托管养老机构,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三)着力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逐步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4-0.6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
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达到20%以上,9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县中医医院建设1-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吸引鼓励省、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和基层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加强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中医药培训,规范和提高其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
(四)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强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与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开展智慧“国医堂”建设,功能涵盖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古籍文献知识库、远程教育、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推进县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发展远程医疗,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应用,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
(五)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县级基地设在XX县中医医院,按要求配齐培训和推广设备。基地要利用五年时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为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培训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每人掌握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落实适宜技术推广责任制,基地要指定至少10名、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定至少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负责区域和本机构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六)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开展中医药文化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县中医医院要建立一个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园地,大力倡导“大医精诚”核心价值理念。开展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项目。依托现有公园设施建设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中医药文化墙进乡村。发掘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创作一批中医药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4年7月-2024年8月)。印发《XX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二)实施阶段(2024年9月-2024年6月)。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完善提高,确保取得实效。
(三)评审阶段(2024年7月-9月)。按照市卫健委统一安排部署,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家组评审,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县卫生健康局要指定专门的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开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抓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政府对中医药事业投入支持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予以倾斜。人社部门负责完善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激励政策,鼓励毕业生、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到基层服务。医保部门负责按照法定价格管理权限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落实对中医医院的医保扶持政策,探索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做好中医医疗机构投资项目立项,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中药院内制剂调剂使用政策,促进中药院内制剂在基层的应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中药饮片质量进行监管。
(三)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创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推广中医药,使广大群众更多的了解中医药、接收中医药、支持中医药。切实关心和爱护基层中医药人员,选树先进典型,凝聚起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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