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_小学教职工学期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教师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德惠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德惠市教育局《20xx年度考核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考核时间和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考核以截至20xx年12月31日前编制与工资关系为准;截至20xx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参加考核;20xx年学校返聘人员参加考核。
年度考核工作从20xx年2月28日开始,至20xx年3月4日前结束。
考核对象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三、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
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具体内容:
德(25分):即思想品德。包括爱岗敬业、热爱学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等。
能(15分):即工作能力。包括教学组织、掌握教材,驾驭课堂、语言表达、组织开展活动课.实际操作、教育科研和完成临时任务等。
勤(15分):即工作态度。出满勤,干满点。包括对工作的敬业、感激(拥有这份工作心怀感激)、认真、主动、及时(完成工作及时)和执行(无条件完成工作)。全年请假7天(含7天)以上,不能评为优秀。
绩(30分):即工作业绩。包括教学、教研、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廉(15分):即工作廉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维护大局,廉洁自律。包括不收受礼物、不乱收费、不乱办班等。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在具体工作中应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程序及方法:
(一)开好教职工大会。3月3日召开全校(含村小校长)年度考核大会,解读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严肃考核纪律。当天,对我校教职工进行考核打分,并计算考核结果。
(二)3月4日,被考核人员需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
(三)考核小组根据民主测评(占40%)和领导小组测评(60%)得分情况,综合评价被考核人的绩效分析,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四)确定考核等次后,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月4日——3月8日);
(五)3月9日,上报我校考核结果。
四、优秀等次名额核定
根据德惠市教育局《20xx年度考核的要求》,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15%。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待遇以及聘用、奖惩、培训的主要依据。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1、按照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发放奖金,奖金标准可参照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执行。
(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不增加薪级工资;
2、不发放绩效工资;
3、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
4、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下列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初次就业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和定级的依据;
(二)非初次就业人员,本年度在校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含试用期)的,在我校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学校提供;本年度在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含试用期)的,参加本次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年度内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工作人员,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不参加培训的,不得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五)受行政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其中,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六)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合格;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七)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七、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德惠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考核工作的领导,转变考核就是评优的片面思想,防止考核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严肃纪律、客观公正。要严肃考核纪律,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并在备案表上审核签字。对不按要求认真考核,并在实际中出现问题,造成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xx镇中心小学
20xx年x月xx日
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_小学教职工学期考核方案
小学教职工学期考核方案
为及时检查、客观评价一个学期来全镇小学及全体教职工的工作情况,为下学年教职工评聘及各类评优提供可靠的依据,进一步调动教干、教职工的积极性,中心校拟于期末对学校、教职工进行全面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心校成立考核小组,研究制定分类考核的实施意见,安排考核工作日程,同时,成立业务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工作的具体操作。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业务考核小组
组 长:
成 员:
各完小成立完小的考核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辅导员等3—5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
全镇小学及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方法
(一)学校
学校整体工作成绩共100分,其中开学检查权重为0.10,期初、期中视导权重为0.20,期末考核权重为0.20,期末复习检查权重为0.05,各项师生竞赛活动成绩权重为0.10,各种材料上交情况权重为0.05,教学检测成绩权重为0.30。
(二)学校负责人
总分为100分,根据学校整体工作成绩和个人工作成绩(评价指标同教师)量化出该负责人得分。其中学校整体工作成绩权重为0.6,个人工作成绩权重为0.4。
(三)小学、成教校教职工(含临代教师)
基本分为100分,评价指标共7项,其中师德表现权重为0.05(由各中心小学组织测评)班级管理权重为0.10(先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与中心校检查成绩合并使用);备课权重为0.15(由中心校和完小考评,各校按4:3:3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非班主任权重为0.25,音体专职教师权重为0.40,在县备课检查被点名批评的一律下降一个等次);作业权重为0.15(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与中心校检查结果合并使用);各种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及学习效果权重为0.10(由中心校组织考评);出勤权重为0.2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凡参加中心校活动迟到,下降一个等次,未经批假者不参加的下降两个等次,重大活动迟到、旷工的一律为差(出勤抽查被点名的参照执行);教师工作量权重为0.1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依据临时工作、日常工作的执行情况评出优、良、中三个等次上报中心校)教学检测成绩权重为0.15(无教学检测成绩的由中心校考评)。
(四)、其他情况
行政后勤、成教等有关人员,根据本人承担的实际工作,进行述职打分和量化考核结合进行。
附加部分:教职工本人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国家、省、市、县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1分、0.7分、0.5分、0.3分,每下降一个等次少加0.1分;教师辅导学生参加镇级比赛,获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0.2分,每下降一个等次少加0.05分,加满5分为止。本学期加分范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月20日所获奖励,以获奖证书或简报上的时间为准。
五、有关要求
为了使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教职工放心,各校要按要求做好有关的工作,特别是各考核小组对每一位教职工的考核量化打分一定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格按要求执行。
20xx年x月x日
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3)_小学教职工学期考核方案
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集中考评实施方案
根据《xxx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及《xx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项目》、《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做好 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集中考评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评内容
以《 xx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项目》为依据,由市(州)、县(市、区)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省委组织部在过程考评、专项督办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项目,制定《复查考评细则》和相关《登记表》(附后)。
二、责任分工
考评工作在省委领导下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分级负责。考评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市、区)委
依据《考评细则》,负责组织本县(市、区)所有基层党组织实施 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全面自查和考评。
(二)市(州)委
负责对本级和所属县(市、区)实施 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依据《考评细则》,对县(市、区)进行普查和重点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3个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抽查县(市、区)直属的5家党政机关、5家事业单位、5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重点抽查的单位名单在考评前由市(州)委组织部确定。
(三)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负责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单位党组(党委)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2个机关直属单位或处室,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确定。
(四)省委高校工委
负责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学校党委 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3个院系,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委高校工委确定。
注:党组织关系在市(州)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纳入省委统一考评,由市(州)考评组负责考评。
(五)省国资委党委
负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全面考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依据《考评细则》,考评各国有企业党委 自身建设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抽查3家二级单位,抽查名单在考评前由省国资委党委确定。
三、考评方式
根据责任分工,由县(市、区)委、市(州)委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派出考评组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考评,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复查考评。考评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查阅被考评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文件、制度、台账、记录、名册、档案等资料原件,并采取随机询问等方式,核实工作的真实性。
(二)查看现场。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和项目要求,查看被考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的现场。
(三)问卷调查。向被考评单位的党员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并按一定比例计入被考评单位“社会调查考评”分值。
(四)量化评分。考评组对照相应的《考评细则》,对所抽查的基层单位进行评分。县(市、区)和市(州)的综合计分和排序办法由各实施单位研究确定(可参照 全省计分办法)。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对各考评单位按照《考评细则》直接评分、计分排序。
(五)建立台账。集中考评结束后,各实施考评的单位分级、分类建立考评工作台账,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在复查过程中对考评台账进行抽查。
(六)汇总上报。考评结束后,以市(州)委、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为单位对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考评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报送省委组织部。考评报告内容包括:考评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各单位综合得分及排序。同时附各被考评单位需要整改的项目及建议等。
各县(市、区)的自查考评报告(考评简要情况、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自查得分及扣分原因、整改项目及建议等)由市(州)委组织部收集汇总后一并上报。
四、复查考评
省委组织部组派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重点对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进行复查考评。
(一)复查单位
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全省所有的县(市、区)。
(二)复查内容
依据《复查考评细则》进行。复查考评重点项目:
1、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情况;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
3、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
4、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
5、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复查方式
省委复查考评工作组深入县、乡、村和开发区(园区),采取查阅资料(台账)、查看现场、社会调查(问卷测评)等方式进行。其中:
1、关于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资料、台账。由各县(市、区)提供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和达到“五务合一”要求的村、社区认定名单,依据县(市、区)提供的所有达标村和社区名单,逐一实地查看(“五务合一”建设标准分别见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复查考评登记表》,附后)。
2、关于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资料、台账;由各县(市、区)提供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的名单,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安排抽查。
3、关于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文件资料、台账;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安排抽查。
4、关于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情况。调阅县(市、区)有关资料、台账;深入开发区(园区)随机抽查5家企业。
5、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调阅县(市、区)、乡镇(街道)有关文件资料、账目;结合“五务合一”验收村、社区安排抽查。
(四)计分办法
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百分制计分、排序。
1、县(市、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项目,单独计分排序。同时作为综合项目之一计分。
2、县(市、区)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过程管理考评占20%,专项督办考评占15%,社会调查考评占15%,年度复查考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其中复查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项目占30%、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占25%、村“两委”换届工作项目占20%,开发区(园区)非公企业党建占10%、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实项目占15%的比例计分。
3、市(州)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复查县(市、区)基层党建综合考评实际得分累加平均,计算市(州)得分和排序。对市(州)没有组织实施 集中考评工作的,将通报批评,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计零分。
五、时间安排
全省考评工作从 11月下旬开始到 3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县(市、区)和省直机关、高校、国有企业自查考评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分别向市(州)委组织部和所归口管理单位报送自查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县(市、区)同时报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A4纸张装订成册)。
(二)市(州)对县(市、区)的普查考评工作在县(市、区)自查结束后进行,1月15前完成,并按照要求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同时报送各县(市、区)建制村(社区)全名单登记表(册)。
(三)省直机关、高校、国有企业考评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向省委组织部报送考评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
(四)全省复查考评工作在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进行。3月底前完成考评工作综合报告,分别向省委组织部部办公会和省委常委会汇报。
六、结果运用
(一)以省委名义下发考评工作通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发出《基层党建工作整改通知书》,部署开展集中整改工作;对县(市、区)核定上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达标村、社区和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村名单,数量不实、经复查考评出入较大的,将通报批评。
(二)根据全省市、厅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办法,将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得分按一定比例计入其年度考核总分。
(三)根据年度综合考评情况,结合全省“七一”创先争优活动总结会议,对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一、指导思想
为了客观、公正、公平地对全市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使全体教职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激发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各方面管理走向规范化,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考核目的与原则
考核工作对每位在职教职工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作出评价,作为是否续聘、调职、分流、调资、奖惩、待岗培训的依据,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教职工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指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品德修养。
能主要指教职工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业务水平。
勤主要指教职工的事业心,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指工作实绩,工作效果。
(一)教师考核
1、定性考核内容(20分):
(1)思想政治、师德表现(5分)(2)教育教学能力(5分);(3)工作表现(5分);(4)履行职责情况(5分)。
2、定量考核内容(80分):
(1)班团队工作(2分);(2)工作计划、总结(3分);(3)出勤(5分);(4)工作量(5分);(5)教案(6分);(6)作业批改(6分);(7)教研能力(12分);(8)辅导、课外活动(5分);(9)教育教学业绩(30分);获奖情况(6分)。
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单位根据定性定量的内容,对各项指标具体细化后进行考核。
(二)职工考核
1、定性考核(15分)
内容:(1)品德表现(5分);(2)工作表现(5分);(3)遵纪守法(5分)。
做法: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打分。
2、定量考核(55分)
内容:(1)出勤(20分);(2)完成任务(35分)。
做法:出勤按学校规定职工考勤制度量分;完成任务按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3、民主评分(30分)
这一项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取平均分。
定性、定量考核分、民主评分合计为考核对象的考核综合得分。
四、考核结果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按总分100分制。优秀者必须有85分以上,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60分至84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一)“优秀”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定性考核结果为“优”。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教育教学理论水平高,工作方法适当,管理能力强,善于吸收教改成果进行开拓创新。
(3)全心全意投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工作兢兢业业,扎扎实实,不迟到早退。
(4)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能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成绩突出。
2、定量考核结果为“优”。
(二)“不称职”者基本表现为政治、业务素质差,品德低下,工作平庸,纪律涣散,或有下列表现之一。
1、不执行学校或上级的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2、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造成损失或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
3、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4、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影响团结的。
5、欺骗组织或诬告陷害他人的。
6、刁难学生或家长,敲诈、索取非法收入,严重损害教职工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7、旷工或者迟到、早退超过学校规定的。
8、定量考核结果为“不称职”(48分以下)。
五、考核程序
(一)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学校要建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7—11人组成。其成员要有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
(二)考核对象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归入本人档案,一份学校存入本人业务考绩档案)。
(三)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评议与测评。
(四)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对象的各项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等次。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低分为末位。中学和局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确定末位,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确定末位。
(五)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天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议,考核小组于五天内作出复议意见并书面通知考核对象。
六、考核结果兑现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上岗或分流、待岗等主要依据,具体作法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考核要求
(一)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的考核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职工考核方案和细则,方案细则的产生,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必须通过教代会,教职工的民主审议。
(二)因病请假的教师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考核,因病长期不能从事正常工作(年累计超过六个月)的教职工不列入考核对象,其有关待遇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单位在考核过程 中,务必遵循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对于隐瞒实情,欺骗组织及采取其他手段造成考核失实,影响极坏的,除通报批评外,对主要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八、考核时间安排
各单位考核时间从2024年1月17日至31日结束,1月22日到局人事处领取考核表,31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南教体200976 号《关于做好 2024—2024 学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准确评价本全校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促进作用,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激发教职工热爱教育事业、勤奋进取、奉献岗位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 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太平路小学 2024 年 7 月在编的各类人员。其中 1.2024 年参加工作的新教师在试用期参加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2.挂职、借调和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挂职、借调或学习、培训单位写出评语,在学校进行考核,确定等次。3.非组织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探亲超过半年的和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4.党政主要负责人只参加学校考核,不在学校确定等次。其考核等次由区教体局确定。
二、考核原则 1.分类分级原则:按学科组分类,增强横向可比性。划分为三个学科考核小组,即:语文学科组、数学英语学科组、综合学科组。2.公开公正原则:一是考核内容、标准公开;二是考核程序公开;三是考核结果公开。3.注重实绩原则:注重被考核人一学的工作实绩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即以在岗期间所作的贡献和工作的业绩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4.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定量考核将以本每月绩效量化情况作为主要依据,对于不能量化或不宜量化的指标,将做出定性规定,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考核要素 学考核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具体包括工作目标考核、自身建设目标考核、述职评议、外部评价等内容。1.工作目标考核 依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不同专业技术职务,合理确定被 考核人的工作实绩,主要以每月绩效量化考核情况为依据。2.自身建设目标考核 自身建设包括职业道德规范、继续教育、教育教学研究、廉 洁自律、出勤等内容。自身建设目标的考核以日常考核为基础,主要以每月绩效量化考核情况为依据。3.民主评议 在个人进行工作述职交流的基础上,由每组教师分别进行民主评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考核将定为不合格等次:(1)违犯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2)学生评议不满意率超过 40%的;(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4)对本校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的或从事有偿家教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5)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的;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学考核等次按优秀(15)、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实行,2024-2024 学考核的时限为 2024 年 8 月 1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考核结果相当于 2024 年的考核结果。学考核结果将与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紧密挂钩,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续聘、解聘、增资和奖惩等的重要依据。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按国家规定增加一个薪级工资;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并对其提出批评教育;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可予以解聘;当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视情况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安排待岗培训,调整工作岗位后,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可予以解聘;工作人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予以解聘。
五、考核基本程序
(一)考核的准备 1.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非常设性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考核工作。7 2.制订学校考核实施方案。月 7 日下午学校召开教代会讨论并通过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的实施 1.7 月 8 日上午,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2024-2024 学 年 ;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及教师按岗位性质分别在语文学科组、数学英语学科组、综合学科组三个考核组进行组内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和优秀等次推荐。2.7 月 8 日下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8 日下午 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公示考核结果。
(三)考核后 1.教师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2.复核申诉: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组织应在 15 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后通知本人。被考核人对复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诉。3.进行学校考核工作总结 4.学校整理考核备案材料后,上报区教体局人事科。附件 1:太平路小学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 2:太平路小学教职工考核民主评议表(即优秀等次推荐表,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 三个组)附件 3:太平路小学教职工考核优秀等次汇总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用表)附件 4:太平路小学教职工考核审核备案统计表附 1: 2024-2024 学太平路小学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雪梅 副组长:赵 勤 组 员:郭穗媛 商德远 于 莉 丁旭军 胡 婷(工会委员)附 2-1: 2024-2024 学太平路小学教职工考核民主评议表(语文组 21 人)教师姓名 等次确定民主评议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商德远 于 莉 纪海燕 袁 隽 龚 梅 李 琳 于 泳 倪倩倩 孙海青 苏 婷 王 蒂 孔祥姝 闫 龙 王 蔚 李 瑶 李 淼 梅竞竹 安 婷 张 联 王永梅 教师互评及自评要求:
1、请根据本组教师(包括评价人)的个人述职进行评议,请在相应等次 打√。
2、优秀等次推荐要求:请从本组教师中推荐优秀等次 4-5 人。
3、新教师不参与等次评定。教师姓名 等次确定民主评议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王冬宇 评价要求:根据新教师的个人述职进行评议,请在相应栏内打√。附 2-2: 2024-2024 学太平路小学教职工考核民主评议表(数学英语组 23 人)等次确定民主评议 教师姓名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赵 勤 李俊青 刘名萱 张 静 张丽慧 刘红雪 邹名绚 孙 荣 臧晓文 单蓓蓓 夏 青 王 隽 王 琪 朱瑞妍 张 红 陈 夏 成 长 王 倩 丁旭军 陈 骏 汪文茜 教师互评及自评要求:
1、请根据本组教师(包括评价人)的个人述职进行评议,请在相应等次 打√。
2、优秀等次推荐要求:请从本组教师中推荐优秀等次 4-5 人。
3、新教师不参与等次评定。教师姓名 等次确定民主评议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王 茜 孙璐璐 评价要求:根据新教师的个人述职进行评议,请在相应栏内打√。附 2-3: 2024-2024 学太平路小学教职工考核民主评议表(综合学科组 22 人)等次确定民主评议 教师姓名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郭穗媛 于海波 王铭钢 胡 婷 于 彦 邹云峰 辛兆亮 徐晓凤 杨 勇 蒋 琳 郭 琳 宋 英 辛玉风 张蓓蓓 都 喜 明 罡 张文元 秦 娟 杨海波 彭 妍 王 峥 陈丽萍教师互评及自评要求:
1、请根据本组教师(包括评价人)的个人述职进行评议,请在相应等次 打√。
2、优秀等次推荐要求:请从本组教师中推荐优秀等次 3-4 人。
3、新教师不参与等次评定。教师姓名 等次确定民主评议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蒋 琳 评价要求:根据新教师的个人述职进行评议,请在相应栏内打√。附 3: 2024 年太平路小学教师考核优秀等次汇总表(考核小组用表)2024 年 7 月 8 日 等次 优秀 等次 优秀 等次 优秀姓名 姓名 姓名 占本组教师总数的 19 占本组教师总数 17.4 占本组教师总数的 13.6 语文学科组(21 人)数学英语学科组23 综合学科组22 优秀 4 人 优秀 4 人 优秀 3 人 商德远 赵 勤 郭穗媛 于 莉 李俊青 于海波 纪海燕 刘名萱 王铭钢 袁 隽 孙璐璐 胡 婷 龚 梅 张 静 于 彦 李 琳 张丽慧 邹云峰 于 泳 刘红雪 辛兆亮 倪倩倩 邹名绚 徐晓凤 孙海青 孙 荣 杨 勇 王冬宇 王 茜 蒋 琳 苏 婷 臧晓文 郭 琳 王 蒂 单蓓蓓 宋 英孔祥姝 夏 青 辛玉风闫 龙 王 隽 张蓓蓓王 蔚 王 琪 都 喜李 瑶 朱瑞妍 明 罡李 淼 张 红 张文元梅竞竹 陈 夏 秦 娟安 婷 成 长 杨海波张 联 王 倩 彭 妍王永梅 丁旭军 王 峥 陈 骏 陈丽萍 汪文茜 2024-2024 学教职工考核工作总结 青岛太平路小学 根据南教体200976 号文件精神,本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客观、求实的原则,准确地评价了全校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了考核工作的促进作用,提高了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激发了教职工热爱教育事业、勤奋进取、奉献岗位的精神,圆满地完成了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考核前
1、认真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了南教体76 号文件精神,讲 明了本考核的范围和对象、考核内容和等次、考核原 则、考核方法和教师工作述职的相关要求等,使教师 明确了考核意义和要求,端正了态度。
2、学校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代表 共 7 人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拟订了学校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学校考核工作实 施方案。
4、召开了全校教师会,传达了教代会通过的学校考核工作实 施方案,校长提出了具体的考核要求。
5、考核小组准备了考核工作用的各类材料及投票箱等。
二、考核中
1、教师按岗位性质分为三个大组,即:即:语文学科组、数 学、英语学科组、综合学科组。首先进行了教师个人 工作述职,然后在小组内进行了自评和互评,同时进行了 优秀等次的民主推荐。
2、考核小组本着公正、公平、客观、求实的原则,进行了综 合评议,通过集体唱票,综合教师自评、互评以及民主 评议的推荐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比较,采取 了纵向化、横向化、学科化、级部化、专业技术职称化、年龄层次化等的多角度、多层次的比较、分析、平衡,最后评选出 10 名教师为优秀等次。
2、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了被考核人,全体教 师人人态度端正,无任何异议地通过了被考核结果。
三、考核后
1、学校将全体教师考核结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无任何 异议)
2、校长在全体教师大会上进行了考核工作总结。
四、几点体会
1、充分发扬民主,应民心,顺民意、任何工作一定会取得成 功。
2、公平、公正、客观、求实地对待每一个人,一定会赢得成 功。
3、考核方案的研究、制定符合规律,尊重民意,符合岗位特 点、教师实情,在实施过程中一定会顺利的。
4、考核动员到位,教师态度端正,考核总结及时,教师能正 确对待自己、别人,是完成考核工作的保障。2024 年 7 月 8日
文章标题: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客观、公正、公平地对全市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使全体教职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激发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各方面管理走向规范化,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考核目的与原则
考核工作对每位在职教职工一年来的工作表现
和工作实绩作出评价,作为是否续聘、调职、分流、调资、奖惩、待岗培训的依据,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教职工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指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品德修养。
能主要指教职工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业务水平。
勤主要指教职工的事业心,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指工作实绩,工作效果。
(一)教师考核
1、定性考核内容(20分):
(1)思想政治、师德表现(5分)(2)教育教学能力(5分);(3)工作表现(5分);(4)履行职责情况(5分)。
2、定量考核内容(80分):
(1)班团队工作(2分);(2)工作计划、总结(3分);(3)出勤(5分);(4)工作量(5分);(5)教案(6分);(6)作业批改(6分);(7)教研能力(12分);(8)辅导、课外活动(5分);(9)教育教学业绩(30分);获奖情况(6分)。
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单位根据定性定量的内容,对各项指标具体细化后进行考核。
(二)职工考核
1、定性考核(15分)
内容:(1)品德表现(5分);(2)工作表现(5分);(3)遵纪守法(5分)。
做法: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打分。
2、定量考核(55分)
内容:(1)出勤(20分);(2)完成任务(35分)。
做法:出勤按学校规定职工考勤制度量分;完成任务按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3、民主评分(30分)
这一项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取平均分。
定性、定量考核分、民主评分合计为考核对象的考核综合得分。
四、考核结果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按总分100分制。优秀者必须有85分以上,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60分至84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一)“优秀”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定性考核结果为“优”。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教育教学理论水平高,工作方法适当,管理能力强,善于吸收教改成果进行开拓创新。
(3)全心全意投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工作兢兢业业,扎扎实实,不迟到早退。
(4)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能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成绩突出。
2、定量考核结果为“优”。
(二)“不称职”者基本表现为政治、业务素质差,品德低下,工作平庸,纪律涣散,或有下列表现之一。
1、不执行学校或上级的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2、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造成损失或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
3、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4、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影响团结的。
5、欺骗组织或诬告陷害他人的。
6、刁难学生或家长,敲诈、索取非法收入,严重损害教职工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7、旷工或者迟到、早退超过学校规定的。
8、定量考核结果为“不称职”(48分以下)。
五、考核程序
(一)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学校要建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7—11人组成。其成员要有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
(二)考核对象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归入本人档案,一份学校存入本人业务考绩档案)。
(三)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评议与测评。
(四)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对象的各项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等次。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低分为末位。中学和局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确定末位,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确定末位。
(五)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
考
《2024年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教职工考核工作是客观评价教职工一年来思想、品德、工作实绩的重要的途径,也是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落实好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教职工考核工作文件精神,现结合本校情况,特制定《秦风初中2024年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领导机构
〈1〉校委会,教代会,工会
〈2〉组长:王鑫
组员:张亚玲,段成绩,贺建春,何峰涛,贺利峰,尚奎,李永悌
二、考核内容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15分)
〈2〉能:主要考核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15分)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情况。(15分)
〈4〉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教研和管理、服务工作及取得的成绩。(55分)
三、考核的等次标准及分值
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和《西安市学校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及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标准为: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无私、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群众公认,成绩突出(分值在90分以上)。
〈2〉合格: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成绩突出(分值在70分以上)。
〈3〉基本合格: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胜任所分配的工作,尚能完成任务,成绩一般(分值在60——69之间)。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严重违犯纪律、工作或教学成绩级差(分值在6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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