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省宗教督查工作会议和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力推进宗教事务依法管理,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开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下面,为做好全市宗教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紧迫感
做好宗教工作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必须不断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管理宗教事务不是要取消宗教,而是要团结和带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我们同宗教界的共识,也是根本利益所在。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正确的态度既不是“收”,也不是“放”,而是“导”,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
二要深刻把握宗教工作的复杂性。近年来,我国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政策和依法管理,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受境外宗教的影响也日益明显,一些突出的不稳定因素也大多与国外势力的渗透有关。我们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面对的挑战更加严峻,肩负的任务也更加繁重。
三要充分认清宗教工作的长期性。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不断巩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人员越来越多,人员流动性强,信息交流渠道多,其中不乏信教人员。多方因素交织,加上对外来人员的管理难度大,产生的问题会逐渐增多,将会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改革发展。对此,我们必须站在促进改革发展大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宗教工作的趋势、特点和规律,扎实做好宗教工作。
二、聚焦工作重点,开创我市新时代宗教工作新局面
1.竭力助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认真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扎实做好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文化资金和散居少数民族资金的申报工作,共争取省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XX万元。着力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全市共XX个村被国家民委授予“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较好地引领带动了民族地区的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工作。争取市本级每年安排民族乡的发展资金和文化事业补助费由XX万元/年提高到XX万元/年。认真指导省级少数民族文化联系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抓好创建工作。坚持严格把关,规范审核,很好地完成了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加分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全市共审核通过XX人,其中聚少XX人、过半少XX人、其他散少XX人、聚汉过半汉XX人。
2.纵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济交流现场会议精神,在进一步抓好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建设的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市民族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督促推动全市XX个民族自治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落实落地。切实加强了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工作,确保了全市民族领域的团结和谐。
3.着力依法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和睦稳定。对全市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隐患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先后开展了两次地毯式的排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XX个,对排查出的问题,各地均建立了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都及时整改到位;短时间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分别落实了管控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限定了整改期限。狠抓了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XX个方面主要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对各市市区存在的个性问题进行了专题交办。及时成立了市县两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了宗教工作组织保障。目前,各市市区均已建立了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了乡(镇)、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统一制作了宗教场所责任公示牌,明确乡(镇)分管宣传统战工作的领导负责宗教工作,各村(社区)主任为宗教工作联络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危房、消防设施不到位、电线老化、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切实整改。对个别地方存在的乱建滥塑、违规设置功德香、违规卖高香,信徒私自请外来人员传教等问题进行了严厉打击和整顿,成效明显。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合力
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党管宗教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市宗教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宗教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党组织每年至少研究两次宗教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将宗教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和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形成硬性约束。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宗教的同志要带头学习宗教知识和政策法规,将《宗教事务条例》纳入党组织学习计划,加深宗教政策的把握和宗教知识的储备,适应新时代宗教工作的需要。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使领导更加有力、体制更加顺畅、协调更加到位。统战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宗教部门要依法严格管理,公检法机关要坚决打击违法宗教活动,组织、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效管控网络舆情,牢牢掌控基层文化阵地。国土资源、住建、教育、文化、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在场所规划建设、传教活动等方面从严履行职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联系各自成员,支持宗教工作的开展。
三要强化基层基础。要加快完善市、乡、村三级宗教管理网络,严格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彻底消除基层宗教管理“空白区”。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团结到党的周围,让全社会真正认识到能够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是党,而不是宗教和“神”的力量,提升党在群众心中的威信和形象。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下,宗教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坚定信心、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全市宗教工作新局面!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抵制宗教渗透
宗教事务管理,在特殊时期背负着特殊使命,xx乡在宗教事务管理中,在严格落实两项制度的同时,充分利用村级阵地这一平台,探索并积极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真正把爱国宗教人士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把爱国宗教人士作为党和政府信赖和依靠的力量,并且始终旗帜鲜明地依法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始终把爱国宗教人士作为肩负特殊使命的非党基层干部对待,始终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挥他们在维护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中积极作用,通过采取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宗教人士谈话交朋友、对宗教人士开展科技培训、帮助宗教人士勤劳致富、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等一系列的措施,使我乡的宗教活动井然有序,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条例法规,依法进行各种宗教活动。2024年以来,我乡没有发生一起非法宗教活动,没有地下教经点,也没有非法学经人员,并且在爱国宗教人士的举报下,我乡还制止了多起外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流窜人员的非法渗透活动,有效抵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从源头上阻断了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在宗教管理工作中,有宗教人士作为我们眼睛和耳朵,让我们看得更远,听得更清,使我们已经牢牢把握住了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斗争的主动权。
当然,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我们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一是在工作开展中,由于各项工作任务繁忙,在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宗教人士谈话制度落实中还存在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致使个别民族领导干部落实“两项”制度时紧时松;二是“两项”制度记录本谈话记录简单,谈话内容只是了解了一些表面的东西,没能切实发挥好谈话作用,从而失去了谈话的真正地意义所在。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爱国宗教人士的培训工作,认真贯彻《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犯罪”的方针,严格落实“两项制度”,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建立常抓不懈机制,从思想上、制度上解决抓宗教工作时紧时松的问题,并且严格要求,按时对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宗教人士谈话的记录本进行批阅,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培训心得体会
两天来,按照自治区和**市统一安排部署,街道组织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基层干部培训。培训中,通过远程教育系统,观看了自治区党委和民委有关部门领导就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进行了授课,围绕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对宗教事务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认真解读了总书记关于新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七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自治区党委〔2024〕11号文件和〔2024〕28号文件精神,通过参加培训,对增强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熟悉了相关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了具体的工作方法,收获很大。深刻认识到当前最突出的工作就是要深入推进“去极端化”,要把“去极端化”作为宗教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精神和部署,出重拳、下狠手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的源头是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宗教极端主义思想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排拒理性、煽动宗教狂热,其最终目标是建立政教合一的神权统治国家。它虽然冠之以“宗教”的名称,但其实质是宗教幌子下的政治。宗教极端主义所宣扬的“宗教思想”实质上是对宗教教义的歪曲和极端化的解释,其非理性的主张和做法完全有别于宗教。
一、基层党组织必须要把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作为重要的
工作来抓。这项工作不是某个业务口子和个人的工作,而是党支部实现新疆工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工作和要求。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精心做好宗教工作。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首先要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蔓延。当前,宗教极端主义不仅否定新疆的传统宗教观念,煽动穆斯林妇女穿黑罩袍、戴面纱,男性留大胡子,而且否定新疆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禁止穆斯林唱歌跳舞、参加体育活动。就是要通过这些手段破坏新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氛围,好为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做掩饰。
三、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必须要坚决遏制“三非”活动。从目前的情况看,“三非”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宗教类非法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是境内外“三股势力”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主要渠道,必须要从源头上强化治理,才能有效阻断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三非”活动是滋生“三股势力”的土壤,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新疆各地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多管齐下,坚决遏制“三非”活动的蔓延。
四、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要搞清楚哪些属于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的范围。界定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法律原则,即看它是否触犯了国家法律,只要是触犯了国家法律,就要以法律的手段严厉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是
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既不能因为其披着宗教外衣就将其视为宗教活动,也不能把正常的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混为一谈,该打击的要严厉打击,该保护的要尽力保护。只有如此,才能团结大多数信教群众,孤立和打击极少数犯罪分子。
五、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要保障信教群众的合法宗教需求,以此来挤压宗教极端势力生存和活动的空间。宗教极端势力之所以有市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教群众有宗教需求。因此,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通过合法的渠道学习和了解正确的宗教教义、礼仪。要采取措施,压缩宗教极端势力的活动空间,提高信教群众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关于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思考
关于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思考斯郎别克
罗巨平
刘春兰
2024年03月06日14:09
一、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我们党第三代领导集体,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总结国际国内宗教问题状况,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而作出的科学论断。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现代国家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基本职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本职能,简言之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保护”和“打击”两者是不可偏废的。因为,宗教只有置于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之中,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只有制止、取缔和打击了违法,才能使合法的宗教活动得以正常开展。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是不允许存在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也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摆脱政府的管理,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绝不允许任何境外宗教势力控制、干预我国宗教。同时还必须认识到,信教者知法守法不是限制宗教信仰自由,而是要求信仰者在进行宗教活动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可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不仅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也保障了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我师宗教事务管理的基本情况
我师现有少数民族人口近4万人,占全师总人口的18%,主体少数民族为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回族、蒙古族等。全师现有伊斯兰教宗教活动场所、36所,分别坐落在全师10个团场(厂)的31个基层连队和1个街道办事处;有伊斯兰教教职人员36人。自1996年对全师伊斯兰教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登记以来,我们逐步建立健全了师、团、连三级宗教管理组织网络和以清真寺为中心的信教群众自身民主管理宗教的寺管会,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全师的“三个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宗教工作中,存在着宗教人士随意性大、互借念经人员、随意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向信教群众摊派、带“学徒”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社会的原因;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既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心理上的原因等等。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
三、加强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的对策
1.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依据。毛泽东同志指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党的宗教政策组成部分。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律、法规可以互补,二者是不能分离的,共同成为宗教事务管理的依据。
2.正确识别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界线,是做好基层宗教工作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宗教作为社会存在,本身就具有双重性,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对宗教问题认识的正确与否,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产生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尤其要看到“三股势力”无时不在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其暴力恐怖是手段,极端宗教思想是旗帜,分裂祖国是最终目的。对于利用宗教进行破坏活动的,必须予以坚决打击。要严格区分“宗教信仰自由”与“宗教自由”、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界线。只有将宗教事务纳入法律的管理范围,才能有力地挫败民族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分子的图谋,坚决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
3.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为做好宗教事务管理提供依据。这些年,我们依据国家、自治区、兵团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师宗教工作的具体实际,由师民宗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宗教事务管理的措施》。经过进一步的调研和宗教人士的讨论,又出台了《农四师宗教事务管理办法》、《农四师宗教场所民主管理组织管理办法》、《农四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三个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必须依照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文化、教育、生产经营、婚姻、计划生育、民事诉讼、遗产继承、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至于宗教活动场所不涉及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部事务和教务,应由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自主管理,必要时可通过爱国宗教团体协助解决,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可不予干预。基层党政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通过教育、引导、规范等手段管理好宗教事务,并将宗教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围之中,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宗教管理部门主管的管理模式。
5.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重点是管人、管寺、管活动。
(1)管人。就是管好宗教人士以及信教群众,这是管理的核心。重点是严把宗教人士的“入口”关,对后备宗教人士的培养、使用,要形成“由信教群众民主推荐,连队宗教事务领导小组同意,团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批准,师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备案”的一整套工作制度,彻底改变过去我师宗教人士队伍进出随意性大的问题。同时,要做好在职宗教人士的教育工作,主要抓几个“结合”:一是把定期的集中学习教育与不定期的集中学习教育相结合,二是将宗教人土的法律、法规培训与经文知识的培训相结合,三是将宗教人士平时的工作情况与年终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还要管好宗教人士的“嘴”,特别是在讲经活动中,不能把自己的情绪带入讲经活动之中,逐步推行国家伊斯兰教协会编印的《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统一教材,定时演讲,使讲经内容规范统一。
(2)管寺。就是管好清真寺,这是管理的基础。寺管会由3至5人组成,主任一般由清真寺买僧或学东担任,设有会计、出纳、保管等职,办理与清真寺有关的正常宗教事务,向信教群众负责,向基层宗教事务组织负责。要发挥寺管会的作用,使清真寺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群众信任、组织放心的人士手中。清真寺内的各种活动均由寺管会民主讨论决定,宗教活动在寺管会的领导下依法进行。要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清真寺维修报告的审批上报制度,并将这些规章制度上墙公布,让信教群众一进寺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权利、义务,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承担哪些责任,这对于依法管理好清真寺具有积极的作用。
(3)管活动。就是对清真寺内外信教群众正常的和不正常的宗教活动进行管理,这是管理的目的。国家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的主要精神是,宗教活动不得妨碍生产程序、工作秩序、社会秩序,将宗教活动纳入依法管理的视线,使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得到支持和保护;反之,就要教育、引导、打击。在依法管理宗教的同时,将竞争机制引入宗教活动之中,积极开展宗教的“双五好”评选活动,并将此项活动与连队勤劳致富和扶贫帮困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小区及评选“十星级文明户”结合起来;与学习、普及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结合起来;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与普法教育结合起来,并签订宗教人士普法依法治理责任书,聘请宗教人士为普法义务宣传员,定时定点利用清真寺对广大信教群众进行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常识宣传,使广大信教群众懂得什么是守法、什么是违法,努力做合法的信教者。
(斯郎别克、罗巨平、刘春兰,现在新疆兵团农四师宗教事务局任职)
——摘自2月15日《伊犁垦区报》
在全县统战、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县统战、宗教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省全市统战、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县统战、宗教工作,部署今年的任务。刚才,某同志、某珍同志分别作了很好的工作报告,希望同志们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服从大局,服务局,努力工作,开拓创新,为促进某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年来,我县统战、宗教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已经成为推进全县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此,我代表县委向全县广大统战、宗教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今年是我县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实现拼争“四个第一”目标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三年大推进工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统战、宗教工作意义非常重大。全县统战、宗教工作干部一定要再接再厉,振奋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县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统战、宗教工作,为某县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协调、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全县统战、宗教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增强信心,进一步认清做好统战、宗教工作的重要性
某同志强调,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全县各级领导和统战干部一定要深刻领会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把统战、宗教工作放到社会历史发展的大环境中去认识,放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去考虑,放到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去部署,去落实。要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宗教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信心,切实加强和改进统战、宗教工作。
第一,做好统战、宗教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新时代的统战、宗教工作的内容就是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服务,弘扬先进的宗教文化。统战、宗教工作的核心就是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大团结、大联合的工作。因此,创造性地做好统战、宗教工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本质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统战、宗教工作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更自觉地做好统战、宗教工作,为实现某县的快速发展提供最广泛的力量支持。
第二,做好统战、宗教工作是巩固和发展我县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重要保证。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事也做不成。长期以来,我县各级统战、宗教部门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充分发挥优势,认真履行职能,注意及时化解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因素,为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随着我国和我县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一些影响我国和我县社会安定团结的问题也不断出现。要想为改革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为人民群众的生活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就需要统战、宗教部门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全县各级领导务必从关系到我县社会政治稳定、关系到我县改革开放事业成败的高度,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更加重视和自觉做好统战、宗教工作。
第三,做好统战、宗教工作是实现我县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就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2024年财政收入达到400.66亿元,全年财政收入增幅和增量均列全省县(市、区)第一。招商引资取得重大突破,实际利用内外资均列全省县(市、区)第二位。县城建设快速推进,城市面貌发生了看得见的变化。计生工作退出了全省“重点指导县”行列,信访工作退出了全省“重点管理县”行列,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政治局面稳定,干部群众在发展某县的伟大实践中精神振奋,斗志昂扬。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要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持续发展,需要依靠各个方面、各个层面上的智慧和力量,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开拓进取,排难而进;需要我们按照全县开放型经济发展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大会的要求和部署,巩固和发展我县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地加强同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团结,加强同各民族、各派、各界爱国力量的团结,加强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将全县各阶层、各党派、各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志、智慧和力量都凝聚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来,凝聚到发展我县开放型经济的目标上来,调动一切有利于发展的力量,支持一切有利于发展的劳动,尊重一切有利于发展的创
造,让一切有利于发展的源泉充分涌流,让一切有利于发展的活力竞相迸发。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和维护稳定的强大合力,加快实现某县在全省县(市)拼争“四个第一”的目标。
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进一步推动统战、宗教工作上新台阶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统战、宗教工作的第一要务。全县统战、宗教工作总的要求,就是要把握大局,围绕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1、要突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这个重点,讲求政治文明建设的实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坚持、完善和落实这一制度,是推动政治体制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一要搞好合作共事。我县人大、政府、政协和县直有关单位,都配有党外干部,我们要关心爱护这些党外干部,在工作中互相支持,充分尊重党外干部的意见,充分信任党外干部的工作,让他们有职有权,大胆处理各项事务。二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应自觉征求各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并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同时要支持各派围绕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三要支
持和帮助各派、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各级党委和统战部门要认真贯彻党对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政治领导,协助他们把好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关,支持他们完善学习制度、组织发展制度、活动制度。四要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我们要按照市委《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某发[2024]23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要挑选一批政治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成熟的党外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教育,并做到成熟一个,安排一个。今年,县委将在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加大配备党外领导干部工作力度。
2、要突出加大服务经济建设力度这个重点,讲求物质文明的实效。统一战线内人力资源丰富,这些人知识层面高,联系范围广。要鼓励各派、台属、侨属广泛联系,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大投入,做大做强自己的企业;要鼓励党外知识分子开阔视野,建功立业。要以新的思路、新的模式、新的手段,加大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力度,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本领,扩大为经济建设服务带来的成果。
3、要突出激励党外人才建功立业这个重点,讲求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我县党外人才多数在教育、文化、卫生、农业、林业、水利、城建战线上,这些人才不仅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更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
力量。必须充分发挥这些党外人才的优势,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一要引导他们立足本职作贡献。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方针和“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政策,尊重党外人才,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的创新,让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分发挥才能和智慧,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二要引导他们建言献策促发展。党外人才有着畅开胸怀、畅开思路、畅开言路的特点,我们要采取组织座谈、组织调研等方式,引导他们在县城建设、服务窗口建设、文明道德建设等方面,多建良言,多献良策,为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4、要突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这个重点,讲求社会稳定的实效。中央已经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我县是宗教工作大县,做好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稳定。我们一定要落实“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要求,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调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为我县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增添新的力量。要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求,着力解决好天主教地下势力非法活动、基督教非正常发展、乱建寺观教堂和乱塑露天佛像等突出问题,切实维
护我县宗教界稳定。要落实“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要求,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进一步解决落实宗教房产政策遗留问题,改善宗教团体自养条件,增强抵御境外宗教渗透的能力。要落实“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要求,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为某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为了切实把中央对宗教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当前要特别加强两项工作。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主要是要密切关注国际局势的最新变化,深入研究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的动向,加强对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的分析预测,努力增强宗教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牢牢掌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二是要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工作。要通过组织参观考察、学习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大局观念,加强法律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同党和政府真诚合作、自觉抵御渗透的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同时,要广交、深交宗教界朋友,同他们联络感情、沟通情况、交换意见。通过他们及时了解信教群众的意见、呼声,准确掌握有关问题的动向,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对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
三、加强领导,壮大队伍,进一步拓宽统战、宗教工作新视野
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重视和做好统战、宗教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政治上成熟的重要表现,也是提高我们党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统战、宗教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担负起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宗教工作的重要职责。
1、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统战、宗教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高度,真正重视并加强统战、宗教工作,把统战、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处理统战、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要加大对统战、宗教工作的投入,在工作经费、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为统战、宗教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在各级党校中开设有关统战、宗教理论和政策内容的课程,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统战、宗教理论和政策教育,增强他们做好统战、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把握政策的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明确乡、村两级在宗教工作方面的职责,使乡、村两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责任。乡、村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指导工作的落实。乡、村党政组织要定期研究、定期分析统战、宗教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好新
形势下的统战、宗教工作。坚决改变和扭转在基层一些地方宗教工作无人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状况。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地建立和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
2、要进一步健全统战、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战部牵头负责的统战宗教工作协调机制,是加强党委对统战、宗教工作的领导,形成统一战线工作合力的需要。要按照“精干、统一、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更好地发挥统战部在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问题协调处理和相关干部管理等方面的负责协调作用。要建立由统战部牵头,宗教、公安、安全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分析宗教形势,制定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一套人马、几块牌子、交叉任职、合署办公”的模式,真正形成统战工作的合力。要坚持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组织、宣传、教育、卫生、文化、农业、林业、水利、公安、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都要按照自己的职能,齐抓共管,协调推进,共同做好统战、宗教工作这项社会系统工程。
3、要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统战、宗教干部队伍。干部队伍素质是做好统战、宗教工作的关键。各级党委
和政府要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对统战、宗教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以培养“学习型、思考型、民主型、创新型、实干型”统战、宗教干部为目标,全面加强统战、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下统战、宗教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和大局意识,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丰富的统战、宗教专业知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的统战、宗教干部队伍。要着重提高各级宗教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使其在宗教工作中切实担负起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执法责任。要把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深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统战、宗教部门,加强统战、宗教工作力量。要促进干部的合理流动,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统战、宗教干部队伍的活力。
同志们,做好统战、宗教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同心同德,奋力拼搏,进一步提高我县统战、宗教工作水平,为全面完成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实现某县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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