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心学校暑期托管服务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印发《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及成都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合理规划、深度挖掘,围绕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在暑假期间,试点开展小学生托管服务,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本镇小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
二、工作目标
坚持普惠利民、自愿参与、安全第一、学校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科学稳慎落实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各项工作,合理设置暑期托管服务点位,优化暑期托管服务内容,在辖区内设置了10个学校托管点,将为1-5年级在校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做实,更好地满足居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暑期托管服务时间
2024年暑期托管共开设2期,每期2周(周末除外),每天8:30—17:30。
第一期:7月19日—7月30日;
第二期:8月2日—8月13日。
四、暑期托管服务对象
有暑期托管需要的本镇小学阶段1—5年级在校学生(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和特殊困难家庭需求)。
五、暑期托管服务内容
暑期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结合我镇实施的“六全”行动计划相关内容,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
六、暑期托管服务参与原则
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志愿、自愿和就近原则,采取招募本镇学校教师志愿参与,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就近参加。不得强制要求教师、学生参加。
七、暑期托管服务组织方式
自愿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学校点位统筹安排、统一编班(以40人为标准班额,最大班额不超过45人;可根据学生年龄采取混合编班方式)。
参与暑期托管服务工作人员可由本校及片区内学校教职工志愿申请参加。
八、暑期托管服务收费标准
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家长自愿、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40元/生·天(每期共计400元)执行;午餐费用按照成本核算,按15元/生·天(每期共计150元)执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相应费用。
九、暑期托管服务保障
各暑期托管点位已经制定了详细的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将为每一位参加活动的少年儿童购买校方责任险,并与其法定监护人签订《暑期托管服务协议书》。
十、暑期托管服务报名
第一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8日17:00(含节假日)上午9:00—下午17:00;
第二期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1日17:00(含节假日)上午9:00—下午17:00;
暑期托管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方便子女接受教育,经考察决定将现就读于××学校的学生××交由乙方托管。
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期间履行对学生的看护及教育管理责任。
乙方要以高度负责和敬业奉献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安全、适当、科学的学习与生活管理,使学生各方面素质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提高。
二、甲方愿意接受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及守则,并委托乙方在紧急情况或不能联络甲方时代表甲方对学生作出合理的决定,并获得代表甲方签字的权利。
三、乙方在学生托管期间负责学生饮食及课外辅导等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饮食:托管期间(午餐,晚餐)负责学生的饮食,约定正餐标准。乙方保证提供的饮食条件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不因饮食条件受到影响。
课业辅导:负责每天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并在必要时给予相应辅导。
四、委托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以学期为期限,如双方续约,可直接在此款后续签“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至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托管费_______元/月(辅导费______),每月初预交纳。
甲方应以负责的态度按时交纳托管费用,延期交纳需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甲方交纳,如甲方拒不交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甲方要配合乙方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教育学生遵守托管期间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脱离乙方监护。
因下列原因或者学生擅自脱离监护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与学生寄宿地点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或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乙方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七、乙方有义务提供安全的饮食条件,确保学生托管期间履行监护义务。
对因提供条件不当、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充分履行监护义务,造成学生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八、学生托管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和其它需要紧急救助情况,乙方要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得此信息后应前往进行积极救助。
如果情况紧急,乙方应及时将学生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尽最大所能为甲方垫支抢救、治疗和住院等费用,甲方应该尽快将此费用如实归还乙方。对不服从乙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九、甲方须配合乙方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若非乙方管理责任原因,学生大意或者保管不善丢失钱物,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如缺乏线索寻找未果,乙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应实事求是地介绍所能提供的各种条件,不得对甲方作出任何不符合事实的宣传和评价,如果由此造成学生不良影响,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
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其费用按足月结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通知甲方终止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结算。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五次以上不听从乙方管理,经教育无悔改表现的;2、故意伤害其他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3、故意损毁乙方财物造成重大损失的;4、偷盗公私钱物无悔改表现的;5、其他严重影响托管协议实施的行为。
十二、甲方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乙方的联系和配合,甲方如果发生住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该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也要将学生托管期间的表现与变化情况充分告之甲方,配合甲方确定学生的教育方案。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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