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深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市委印发<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X发〔20XX〕X号)文件精神及XX市委编办有关规定,结合XX街道实际,现就我街道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XX市委及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城市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夯实街道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基础地位,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化街道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权责关系,优化组织机构,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健全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1.权责一致原则。从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出发,明晰职责,完善功能,建立健全事权与机构、人员、财力相匹配的运行体制,落实街道在收益分配、资源使用、社会管理、干部考核使用等方面的权限,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
2.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进一步转变街道职能,精简和完善机构设置,推进明责、赋权、增能、减负,推动街道聚焦主业主责,将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3.政事分开原则。合理界定街道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归街道,把一些辅助性、技术性和服务性等公益性职能交给事业单位承担,经营性职能按社会化运作。
4.平稳推进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宣传,确保干部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力度不减、平稳推进。
二、机构改革具体内容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要求,进一步精简完善街道机构设置。设“一办七部两中心”,“一办”即党政办公室;“七部”即党群工作部、城市管理部、社会事务部、社区建设部、平安建设部、经济发展部、生态环境部;“两中心”即党群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一)内设机构。
为利于工作的开展,内设机构办公场所应相对集中设置。根据市委编办核定,“一办七部”行政编制20名,均为股级规格,中层正职领导职数8名。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政协等日常事务。负责街道联系和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档案、保密、调研、后勤服务保障、检查督查、效能、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无对应主体单位的其他工作。
2.党群工作部。主要承担组织室、宣传室、统战室、关工委等职能。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及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群团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等职责。统筹街道各领域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活动和建设。
3.城市管理部。主要承担原大建办、环卫所、规划办、城管中队、物业办、三线三边办等职能。主要负责服务城市大建设、房屋征收、规划建设管理、物业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城区环境卫生、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人防等综合管理类事务,协调配合或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涉及专业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事务等职责。
加挂综合执法中队牌子。
4.社会事务部。主要承担原卫计办、老龄委、扶贫工作站等职能。主要负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廉租住房、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教育体育、双拥优抚、退役军人服务、数据资源、脱贫攻坚等政务服务,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等职责。
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扶贫工作站牌子。
5.社区建设部。主要负责指导基层依法自治和居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落实社区建设规划、组织培育社会组织、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残疾保障、养老服务、社区公益等职责。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管理、培育、监督,引导社会组织拓宽服务领域。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确定社区工作事项,负责智慧社区建设等。
6.平安建设部。主要承担由原综治办、信访办、安监办、食安办等职能。主要负责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等职责。负责辖区政法、司法、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气象)、城市防洪、防汛抗旱等工作。对接联系派出所、司法所。
加挂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牌子。
7.经济发展部。主要承担原经济发展办、统计站、招商办等职能。主要负责企业项目服务、资产运营与管理等职责。负责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投资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服务、企业服务、财税服务、科技、经信、商务、发展改革(粮食)、统计、审计、供销、电力通信、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工作。对接联系财政所。
8.生态环境部。主要承担原环保办、林业站、河长办、水务站等职能。主要负责区域内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林业、水务、城乡水陆交通、环境卫生(部分职责)等职责;负责生态环境、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对接联系农业综合服务站。
加挂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街道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设置,日常工作确定人员负责。
街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其日常工作由街道相应内设机构承担。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两中心”即党群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整合原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环卫所、文广中心、社区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等机构。1.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中心)。根据市委编办核定,为街道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域化党建、新兴领域党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为辖区各类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承担便民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受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培育指导社会组织、促进面向群众服务事业发展、发展壮大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提供社会福利和文体健身娱乐、便民利民服务等工作。
2.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根据市委编办核定,为街道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是:承担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相关工作队伍建设与管理;承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建设的信息化支撑等工作。
(三)其他事项
原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划入新组建的相应机构。
三、具体要求
一要强化服从意识。全体人员要主动提高思想认识,服从组织安排,自觉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
二要强化尽责意识。改革期间要守好岗尽好责,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有序衔接,对责任缺失、工作断档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坚决问责处理。
三要及时处理问题。机构改革人员转隶期间,要注重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协调妥善处理,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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