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巡察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点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是根本政治任务,也是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五种重要的思维方式”——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
“两个不得”——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履行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转”——是指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三重一大”——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四个全覆盖”——是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
“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八项规定”——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四、巡视巡察工作方面
“巡视工作方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巡视工作基本原则”——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巡视巡察工作两个关键点”——发现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
“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市、县市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落实巡察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全覆盖”——市、县市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实现全覆盖。
“常规巡察”——八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对象包括市直机关行政单位、市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三大板块,共101个单位。市委每年安排三轮巡察,每轮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在常规巡察中,对被巡察党组织的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选人用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专项巡察”——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党委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统筹安排专项巡察任务,优先安排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巡察。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问题原因,掌握问题规律,以点带面、见微知著,推动解决共性问题。
“机动巡察”——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司法、信访等机关和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机动式”巡察。通过“小队伍、短平快、游动哨”,发挥反腐“巡警”作用。
“回头看”——在完成全覆盖的基础上,从八届市委巡察过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择10个左右的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既紧盯老问题,深入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又着力发现新问题,形成持续震慑。
“提级巡察”——经市委授权,市委巡察组直接巡察县市党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巡察情况向县市党委反馈,并由县市党委督促整改。
“交叉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县市之间开展交叉巡察,可以采取互派式、推磨式、部分或全员交叉等方式,重点对县市党委常委所在部门以及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乡镇或县直部门开展巡察,有效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延伸巡察”——县市巡察工作要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采取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等方式,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次一授权”——在每一轮巡察前,根据巡察任务从巡察组长库中确定组长人选,一次一授权。
“一依三不”——巡察组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个人表态。
“一托二(N)”——是指一个巡察组同时巡察两(N))个单位,同步安排,分别汇报,这是一种重要的巡察形式和组织制度,是加快巡察节奏、实现全覆盖的重要举措。
“下沉一级”——巡察中,要注意干部调动后的“马桶效应”,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区和单位延伸了解情况。
“两职”观念——巡视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的观念,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当好发现问题的“尖兵”。
“双报告”——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起2个月内,既要由党委(党组)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也要由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双公开”——巡察整改情况不仅在党内通报,还要通过电视、报纸和纪检监察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双向三评价”——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本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
“单独反馈”——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巡察情况。
“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地区或单位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承担监督责任。
“签收制”——对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签字接收,明确整改落实责任。
“抓早抓小”——在分类处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时,涉及一般性问题的,要通过反馈、谈话、教育、警示、诫勉,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抓早抓小,避免养痈成患、放任自流,这体现了“抓早抓小也是震慑”的思想。
“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三个根本”——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突出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人是指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事是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是指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
“三个关系”——巡察工作要把握好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力度和节奏的关系。
“三个作用”——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三个汇报机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三不两防三把关”——是指巡察反馈新闻稿要注意做到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影响正在进行的纪律审查工作,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法律规定;防止引发负面炒作,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巡察组组长进行内容把关,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风险把关,巡察办会同纪委宣传部进行宣传把关。
“三个不固定”——巡察组组长不固定,一次一授权,根据任务统筹安排;巡察对象不固定,这次巡察可能是地方,下次有可能是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巡察组与巡察对象关系不固定,打破巡察组与被巡察地方(单位)的关联,增强巡察工作的独立性,减少监督干扰。
“四个着力”——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可概括为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四个着力”也出现了内容上的拓展深化,增加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执行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
“四个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对被巡视党组织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再监督,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等“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
“八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看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情况;从管党治党责任担当的政治高度,看省区市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从“三个表率”的政治高度,看中央和国家机关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高度,看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从增强群众获得感的政治高度,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政治高度,看扶贫领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从加强党的建设的政治高度,看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高度,看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巡视巡察,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巡察整改“四个防止、五个坚决避免”——即防止前紧后松,防止重易轻难,防止边改边犯,防止自我感觉良好;坚决避免在数字上做文章、质量上不合格的问题,坚决避免有了文件就算整改落实、不注重实际执行效果的问题,坚决避免报出整改报告就如释重负、认为可以松口气的问题,坚决避免受到肯定就沾沾自喜、认为整改已差不多了的问题,坚决避免在督查督办中没有被点名批评就放松警惕的问题。
“五个持续”——2024年7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了“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五个持续”是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最新部署,是深化政治巡视的具体要求、应有内容,是对“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的进一步深化,为更好发挥巡视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五个持续”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深刻理解其蕴含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
巡察工作“六个环节”——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整改。
新时代巡视工作的“三大作用、五个紧扣、五个推进”——2024年3月20日,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指出,准确把握新时代巡视工作的责任使命要求,深刻认识巡视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作用,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促进作用,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利剑作用。
一是紧扣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
二是紧扣形成“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推进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把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
三是紧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进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四是紧扣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进完善上下联动、上下贯通的巡视巡察格局。深化拓展省区市巡视,分类推进中央单位巡视,促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完善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格局;
五是紧扣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巡视水平。
“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党的十九大强调深化政治巡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4—2024年)》提出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治巡视发表过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巡视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我们要结合巡视任务深刻领会、抓好落实,既要着眼深化政治巡视,按照规划提出的“六个围绕”开展监督检查;也要立足巩固巡视成果,加强对十八届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概括起来,就是“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具体内容如下: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
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抓”——2024年巡视巡察工作,总的是要落实中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杨晓超同志关于做好2024年巡视巡察工作“七个抓”的要求,即:抓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抓政治巡视要求落实,强化政治监督;抓工作统筹谋划,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抓巡视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抓上下联动,推动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抓规范化建设,提高巡视质量和效率;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
巡察工作“12+N”方式——巡察了解阶段的主要工作方式,包括:一是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二是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三是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四是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五是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六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七是召开座谈会;八是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九是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十是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十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十二是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十三是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察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点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是根本政治任务,也是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提出“一条路子、“两个融入、三个定位、五个着力”————一条路子,即指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两个融入,即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全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之路),主动服务和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及印度洋周边经济圈;三个定位,即把云南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五个着力,即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着力发挥党组织作用。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五种重要的思维方式”——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
“两个不得”——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履行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转”——是指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三重一大”——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四个全覆盖”——是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
“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八项规定”——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四、巡视巡察工作方面
“巡视工作方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巡视工作基本原则”——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巡视巡察工作两个关键点”——发现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
“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州、县市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落实巡察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全覆盖”——州、县市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实现全覆盖。
“常规巡察”——八届州委巡察全覆盖对象包括州直机关行政单位、州属事业单位、州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三大板块,共101个单位。州委每年安排三轮巡察,每轮巡察时间1个月左右。在常规巡察中,对被巡察党组织的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选人用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专项巡察”——根据党中央和省州党委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统筹安排专项巡察任务,优先安排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巡察。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问题原因,掌握问题规律,以点带面、见微知著,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州委要求在2024年以前,对11个贫困县和17个州级脱贫攻坚责任部门开展专项巡察。
“机动巡察”——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司法、信访等机关和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机动式”巡察。通过“小队伍、短平快、游动哨”,发挥反腐“巡警”作用。
“回头看”——在完成全覆盖的基础上,从八届州委巡察过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择10个左右的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既紧盯老问题,深入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又着力发现新问题,形成持续震慑。
“提级巡察”——经州委授权,州委巡察组直接巡察县市党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巡察情况向县市党委反馈,并由县市党委督促整改。
“交叉巡察”——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县市之间开展交叉巡察,可以采取互派式、推磨式、部分或全员交叉等方式,重点对县市党委常委所在部门以及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乡镇或县直部门开展巡察,有效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延伸巡察”——县市巡察工作要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采取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等方式,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一次一授权”——在每一轮巡察前,根据巡察任务从巡察组长库中确定组长人选,一次一授权。
“一依三不”——巡察组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个人表态。
“一托二(N)”——是指一个巡察组同时巡察两(N))个单位,同步安排,分别汇报,这是一种重要的巡察形式和组织制度,是加快巡察节奏、实现全覆盖的重要举措。
“下沉一级”——巡察中,要注意干部调动后的“马桶效应”,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区和单位延伸了解情况。
“两职”观念——巡视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的观念,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当好发现问题的“尖兵”。
“双报告”——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起2个月内,既要由党委(党组)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也要由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双公开”——巡察整改情况不仅在党内通报,还要通过电视、报纸和纪检监察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双向三评价”——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本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
“单独反馈”——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巡察情况。
“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地区或单位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承担监督责任。
“签收制”——对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签字接收,明确整改落实责任。
“抓早抓小”——在分类处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时,涉及一般性问题的,要通过反馈、谈话、教育、警示、诫勉,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抓早抓小,避免养痈成患、放任自流,这体现了“抓早抓小也是震慑”的思想。
“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三个根本”——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突出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人是指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事是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是指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
“三个关系”——巡察工作要把握好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力度和节奏的关系。
“三个作用”——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三个汇报机制”——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州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三不两防三把关”——是指巡察反馈新闻稿要注意做到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影响正在进行的纪律审查工作,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法律规定;防止引发负面炒作,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巡察组组长进行内容把关,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风险把关,巡察办会同纪委宣传部进行宣传把关。
“三个不固定”——巡察组组长不固定,一次一授权,根据任务统筹安排;巡察对象不固定,这次巡察可能是地方,下次有可能是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巡察组与巡察对象关系不固定,打破巡察组与被巡察地方(单位)的关联,增强巡察工作的独立性,减少监督干扰。
“四个着力”——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可概括为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选人用人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四个着力”也出现了内容上的拓展深化,增加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执行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
“四个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对被巡视党组织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再监督,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等“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
“八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看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情况;从管党治党责任担当的政治高度,看省区市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从“三个表率”的政治高度,看中央和国家机关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高度,看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情况;从增强群众获得感的政治高度,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政治高度,看扶贫领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从加强党的建设的政治高度,看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高度,看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巡视巡察,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巡察整改“四个防止、五个坚决避免”——即防止前紧后松,防止重易轻难,防止边改边犯,防止自我感觉良好;坚决避免在数字上做文章、质量上不合格的问题,坚决避免有了文件就算整改落实、不注重实际执行效果的问题,坚决避免报出整改报告就如释重负、认为可以松口气的问题,坚决避免受到肯定就沾沾自喜、认为整改已差不多了的问题,坚决避免在督查督办中没有被点名批评就放松警惕的问题。
“五个持续”——2024年7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了“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五个持续”是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最新部署,是深化政治巡视的具体要求、应有内容,是对“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要求的进一步深化,为更好发挥巡视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五个持续”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深刻理解其蕴含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
巡察工作“六个环节”——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整改。
新时代巡视工作的“三大作用、五个紧扣、五个推进”——2024年3月20日,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指出,准确把握新时代巡视工作的责任使命要求,深刻认识巡视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作用,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促进作用,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利剑作用。
一是紧扣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二是紧扣形成“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推进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把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三是紧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进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四是紧扣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进完善上下联动、上下贯通的巡视巡察格局。
深化拓展省区市巡视,分类推进中央单位巡视,促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完善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格局;五是紧扣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全过程、各方面。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巡视水平。“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党的十九大强调深化政治巡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4—2024年)》提出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治巡视发表过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巡视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我们要结合巡视任务深刻领会、抓好落实,既要着眼深化政治巡视,按照规划提出的“六个围绕”开展监督检查;也要立足巩固巡视成果,加强对十八届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概括起来,就是“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具体内容如下: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
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抓”——2024年巡视巡察工作,总的是要落实中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杨晓超同志关于做好2024年巡视巡察工作“七个抓”的要求,即:抓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抓政治巡视要求落实,强化政治监督;抓工作统筹谋划,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抓巡视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抓上下联动,推动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抓规范化建设,提高巡视质量和效率;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
巡察工作“12+N”方式——巡察了解阶段的主要工作方式,包括:一是听取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二是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三是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四是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五是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六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七是召开座谈会;八是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九是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十是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或部门了解情况;十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十二是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十三是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视巡察工作应知应会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1.“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是根本政治任务,也是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
3.“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4.“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5.“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6.“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7.“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8.“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指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和约束,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要求: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得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9.“四个伟大”: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10.“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11.“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1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13.“三看齐三坚决”: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14.“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5.“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16.“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17.“十二个不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四部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中的“十二个不准”: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即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
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
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
不准信仰宗教;
不准参与邪教;
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
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18.“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19.“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总要求: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20.“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1.“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22.“凡提四必”:凡提四必是强化人选审核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措施。分别是: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
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
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
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23.干部“带病提拔”: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
24.“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5.“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按时上好党课。
26.“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
27.“中央八项规定”:2024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主要内容: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28.“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29.“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
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严禁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30.“三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24年5月19日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转职能即明确定位,突出职责主业,理清责任;
转方式即抓住关键,创新工作方法;
转作风即自我监督,摆正位置,廉洁自律。
31.“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32.“一岗双责”:“一岗”即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
“双责”即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一岗双责即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33.“三重一大”:2024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24]3号)第六款第十三条提出:“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
34.“两个不得”: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35.“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36.“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37.“四个全覆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38.“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39.“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七、巡视巡察工作方面
40.“巡视工作方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41.“巡视工作基本原则”: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
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42.“全覆盖”: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实现全覆盖。
43.“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市县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落实巡察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44.“巡视巡察工作两个关键点”:发现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
45.“常规巡察”:巡察全覆盖对象包括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党组织,每年根据情况安排巡察轮次。在常规巡察中,对被巡察党组织的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选人用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46.“专项巡察”: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统筹安排专项巡察任务,优先安排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巡察。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问题原因,掌握问题规律,以点带面、见微知著,推动解决共性问题。
47.“机动巡察”: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司法、信访等机关和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机动式”巡察。
48.“回头看”:在完成全覆盖的基础上,从已巡察过的部门、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择部分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既紧盯老问题,深入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又着力发现新问题,形成持续震慑。
49.“提级巡察”:经市委授权,市委巡察组直接巡察县区党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巡察情况向县区党委反馈,并由县区党委督促整改。
50.“交叉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县区之间开展交叉巡察,可以采取互派式、推磨式、部分或全员交叉等方式,重点对县区党委常委所在部门以及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乡镇或县直部门开展巡察,有效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51.“延伸巡察”:县区巡察工作要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采取巡镇(街道)带村(社区)、直接巡村(社区)等方式,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52.“一次一授权”:在每一轮巡察前,根据巡察任务从巡察组长库中确定组长、巡察干部人选,一次一授权。
53.“一托二(N)”:是指一个巡察组同时巡察两(N))个单位,同步安排,分别汇报,这是一种重要的巡察形式和组织制度,是加快巡察节奏、实现全覆盖的重要举措。
54.“一依三不”:巡察组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个人表态。
55.“双报告”: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起2个月内,既要由党委(党组)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也要由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56.“双公开”:巡察整改情况不仅在党内通报,还要通过电视、报纸和纪检监察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57.“两职”观念:巡视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汇报就是渎职的观念,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当好发现问题的“尖兵”。
58.“双向三评价”: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本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
59.“单独反馈”: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巡察情况。
60.“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地区或单位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承担监督责任。
61.“签收制”:对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签字接收,明确整改落实责任。
62.“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63.“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64.“三个根本”: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突出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65.“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人是指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重点事是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是指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
66.“三个关系”:巡察工作要把握好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力度和节奏的关系。
67.“三个作用”: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68.“三个汇报机制”: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市县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县“五人小组”会议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69.“三不两防三把关”:巡察反馈新闻稿要注意做到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影响正在进行的纪律审查工作,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法律规定;
防止引发负面炒作,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巡察组组长进行内容把关,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风险把关,巡察办会同纪委宣传部进行宣传把关。
70.“四个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对被巡视党组织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再监督,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等“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
71.“五个持续”:2024年7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了“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72.巡察工作“六个环节”: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整改。
73.新时代巡视工作的“三大作用、五个紧扣、五个推进”:2024年3月20日,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指出,准确把握新时代巡视工作的责任使命要求,深刻认识巡视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作用,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促进作用,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利剑作用。
一是紧扣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二是紧扣形成“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推进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把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三是紧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进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四是紧扣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进完善上下联动、上下贯通的巡视巡察格局。
深化拓展省区市巡视,分类推进中央单位巡视,促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完善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格局;五是紧扣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全过程、各方面。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巡视水平。74.“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
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75.“七抓”:2024年巡视巡察工作,总的是要落实中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杨晓超同志关于做好2024年巡视巡察工作“七个抓”的要求,即:抓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
抓政治巡视要求落实,强化政治监督;
抓工作统筹谋划,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
抓巡视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抓上下联动,推动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
抓规范化建设,提高巡视质量和效率;
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
76.“问题线索分类”: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建议了解关注类、建议参考类、建议组织处理类。
巡察组对问题线索按以下四个标准进行分类处理:(1)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有较强可查性,经了解并对照党纪党规,分析其性质可能涉嫌严重违纪,需要进一步了解关注的。
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第三种形态“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把握,从严掌握标准和数量。
(2)建议了解关注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比较具体,有一定可查性,对照党纪党规分析可能涉嫌违纪,需要给予了解关注的。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把握,从实掌握。
(3)建议组织处理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经了解后,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判断其不具备给予党政处分条件,但可能给予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
(4)建议参考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具体,可查性不强,或者反映的问题性质、程度均属一般性质,以及经了解可初步判断不实的。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握,注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77.“五个扎实”:五个扎实是2024年2月13日至16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视察工作,看望干部群众时作的重要讲话,即扎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扎实加强文化建设;
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78.“五新战略”:2024年5月7日娄勤俭在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五新战略”新任务:即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
79.“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了解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顶风违纪特别是“三个时间节点”以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即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2024.11.08—2024.11.14);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2024.12.04);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24.06.18)。
80.“十二+N种巡察方式”:(1)听取汇报,即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还可听取其他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列席会议,即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列席被巡察党组织有关会议,列席人员由巡察组领导确定,列席会议时不参与讨论。
(3)召开座谈会,即巡察组可视情召开有关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应聚焦巡察监督内容,围绕巡察任务和目的开展。
(4)受理信访,即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职级领导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5)个别谈话,根据巡察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谈话对象一般为巡察市直部门、市管企事业单位、市属高等院校个别谈话对象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纪委(纪检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近年来退休的班子成员。
巡察组围绕需要了解的问题制定谈话提纲,并提前发至谈话对象。个别谈话一般应有两名巡察工作人员参加,涉及重要问题需要单独约谈的,经组领导批准可“一对一”谈话。谈话结束后,要及时整理谈话记录,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报巡察组领导审阅。
定期召开全组会对谈话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可与谈话对象再次约谈,或适当扩大谈话面。要严格做好谈话内容等资料的保密工作。
(6)询问有关知情人,即根据实际情况,巡察组可向了解相关具体情况的参与者、见证者或者密切关系人询问情况。
知情人为留置人员、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或者行政拘留、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司法拘留人员,确需直接询问的,须经组务会研究同意并报巡察办备案。
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把握政策,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严禁对外泄露询问对象和询问情况。
(7)抽查核实,即巡察组收到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有关内容举报、巡察中群众有反映、有关问题线索涉及的,经了解并掌握一定情况后,可对相关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
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3个,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可增加抽查人数。巡察组在每轮巡察期间原则上可以提出一次拟抽查核实人员名单。如确有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随时抽查核实。
各巡察组对列为抽查对象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由巡察办开具介绍信、协调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巡察组工作人员开展查阅抽查工作,核查周期为10个工作日左右。
重点核查被抽查对象的房产、股票、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
(8)调阅或复制资料,即巡察组可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供巡察组查阅或复制。调阅或复制重要资料,须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并履行手续,专人保管,及时归还。
(9)走访调研,根据需要,巡察组可针对有关问题开展走访调研。走访调研应制定工作方案(任务、时间、方式、分组等),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经巡察组组长批准可进行暗访,暗访应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
(10)提请有关单位协助,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可通过巡察办提请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及审计、财政、金融、国资监管和其他专业技术机构等单位予以协助,按程序由巡察办统一协调办理。提请协助的有关单位只对巡察组负责,被抽调人员必须在巡察组人员带领下开展工作;
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透露真实目的,重要、敏感问题应由巡察组人员自行了解。巡察组不直接指挥协调检察机关办案,要按程序通过纪委(纪检组)协调。
(11)民意测评、调查问卷,巡察组可围绕需要了解的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既可采取普遍调查的方法,也可采取抽样调查方法。进行问卷调查要设计调查问卷,选择调查对象,组织填写问卷,统计分析问卷,写出调查问卷报告。
(12)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市委和领导小组要求,适时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开展工作,配合市编办编制执行情况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是开展巡察工作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巡察工作、巡察组发现问题、巡察办履职能力、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上述检查,巡察组向检查组提供涉及选人用人、编制及巡察工作方面的谈话和举报材料,派人共同开展检查。一、十九大精神
(一)党的十九大主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的八个重要内容:
1、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2、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3、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4、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6、明确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
7、明确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8、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四)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的“十四个坚持”
1.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3.坚持全面深化改革。4.坚持新发展理念。5.坚持人民当家作主。6.坚持全面依法治国。7.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8.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9.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0.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11.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12.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13.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14.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五)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六)“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八)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九)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十)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十一)四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十二)新时期干部的八种本领: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二、党建知识
(一)“三会一课”
1、内容: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时间要求:
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员至少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
(二)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 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考第1条。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考第1条。
4、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5、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三)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四)党的纪律主要内容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五)党员的五种纪律处分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六)中央八项规定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三、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
(一)“两个高质量”
要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要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
(二)“四个着力”
1、着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发展的第一要务。
2、着力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是发展的坚实基础。
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
4、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是发展的根本保证。
(三)“四张牌”
1、打好产业结构升级牌
2、打好创新驱动发展牌
3、打好基础能力建设牌
4、打好新型城镇化牌
核心目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及竞争力。
具体任务:
1、以发展优势产业为主导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以构建自主创新体系为主导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3、以强化基础能力建设为主导推进培育发展新优势。
4、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
(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四大任务”
1、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准主攻方向
2、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激活第一动力
3、深化改革开放走好必由之路
4、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补齐突出短板。
(五)河南党建的“三个注重”“六个体现”“八项要求”
1、“三大注重”:注重根本建设,注重基础建设,注 重长远建设。
2、“六个体现”:体现在牢牢把握政治统领这一重大原则上,体现在掌握马克思主义这一看家本领上,体现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上,体现在凝心聚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上,体现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上,体现在党的工作机制务实管用上。
3、“八项要求”:坚定落实“两个坚决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武装,厚植党内政治文化,树好用人导向,全面提升本领,持续转变作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六)焦裕禄精神
1、“三股劲”:对群众的亲劲、抓工作的韧劲、干事业的拼劲。
2、“四个方面”
公仆情怀:“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求实作风:凡事探求就里、“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奋斗精神:“敢教日月换新天”、“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
道德情操: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
四、市委主要精神
(一)“一市一区三枢纽” 一市:着力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 一区:充满发展活力的生态经济先行区
三枢纽:全国有影响力的交通、信息、物流枢纽
(二)“五个信阳”
实力信阳、生态信阳、活力信阳、诚信信阳、清风信阳
五、脱贫攻坚应知应会
1、“一个方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
2、“两个确保”:到2024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
3、“三个格外”:对各类困难群众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
4、“三个零差错”:贫困户识别零差错,贫困户退出零差错,扶贫资金使用零差错。
5、“三个显著提高”:精准度显著提高,认同度显著提高,满意度显著提高。
6、“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7、“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8、“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9、“六个一”:对档卡一户一户校对,对问题一村一村查找,对资金一笔一笔审核,对帮扶一项一项抓实,对政策一条一条落地,对责任一级一级到人。
10、扶贫政策宣传“五个一”:每户贫困户建立一套扶贫政策明白卡、每户贫困户有一个扶贫政策明白人、每村有一个扶贫政策宣传栏、每县(区)有一个扶贫政策宣传队、每周有一个扶贫政策宣传日。
11、“三位一体”: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
12、我国每年的“扶贫日”: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 “扶贫日”(自2024年起)。
13、“三率一度”:贫困户错识率、漏评率、错退率,群众认可度。
14、“三个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15、“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60元。
16、“三大攻坚战”:防患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17、“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包括安全饮水)、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18、贫困人口五道医疗保障线:(1)基本医疗保险;(2)大病保险;(3)大病补充保险;(4)医疗救助四道医疗保障线;(5)政府财政补助。
19、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无一规范一眼净”内容:“三无”: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一规范”: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一眼净”: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可以通俗理解为“一眼看过去到处都是干净的”)。
20、“六改一增”:改院、改厕、改厨、改墙和地、改照明、改门窗、增添必要家具。
21、贫困村退出标准:
(1)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2)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3)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4)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5)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6)广播电视户户通。(7)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8)有标准化卫生室。(9)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10)基本实现通宽带。(11)贫困村 发展有产业项目。(12)实现有村集体经济收入。
22、贫困户退出标准:(1)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条件,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即吃穿不愁(包括安全饮用水)。(2)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4)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的安全住房。(5)人均纯收入超过3400元(按年增长6%的标准测算)。
23、《五个办法》《五个实施方案》《五个专项方案》 《五个办法》:《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河南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
《五个实施方案》:《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河南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河南省社会保障脱贫实施方案》《河南省特殊救助脱贫实施方案》(简称:转扶搬保救)。
《五个专项方案》:《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河南省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河南省水利脱贫专项方案》《河南省电网脱贫专项方案》(简称:教交医水电)。
24、教育扶贫政策
(1)学前教育:生活费补助每学年800元,保教费补助每学年600元。
(2)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生每学年1250元。营养改善项目每学年800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 覆盖,每学生每年3000元。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费标准每学年1700-1860元,免住宿费标准每学年600-660元。
(4)中职教育:国家免学费。对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学年资助2024元国家助学金。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参加职业技术培训的每学年补助2024元。
(5)高等教育:本专科生每年可享受最高8000元的助学贷款,研究生每年可享受最高12000元的助学贷款。
25、农村低保救助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分为三类:A类每人每月164元,B类每人每月154元,C类每人每月144元。兜底低保每人每月264元。
农村五保补助标准:每人每年4486元。
26、平桥区“3349”工作思路是: 3大重点:发展、稳定、党建。3个领域:财政、市政、民政。
4项工作:扶贫攻坚、环境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9大体系:(1)现代产业体系。(2)现代开放体系。(3)现代创新体系。(4)现代市场体系。(5)现代基础设施体系。(6)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7)生态环境体系。(8)文化传承创新体系。(9)公共服务体系。
应知应会知识点
1、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2、十九大主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3、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5、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6、当前社会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7、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8、三重一大: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9、四费:招待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
10、八项规定: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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