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镇“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和事故防控,遵照《全市“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 2024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整治“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重点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持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
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包车客运、道路危险货物和工程运输车辆。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重点车辆技术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和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的监督和管理。各客运企业要按照《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和《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要求,严格营运车辆安全例检,每日出车前对车辆外观、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照明及信号指示灯、车轮及轮胎、悬架系统、安全设施、摄像头等进行逐一排查,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运行。(二)强化重点车辆动态监控。
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同级重点车辆动态监控信息通报制度,对重点车辆动态监控违规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并联合组织开展“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动态监控装置“装没装、用没用、纠没纠、罚没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和4G视频监控抽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发现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驾驶员接打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固定视频证据,并在10天内将视频证据转递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交通违法行为视频证据依法进行处罚,严厉打击重点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驾驶员接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动态监控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各单位要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处罚到位。(三)强化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
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以“配没配、好不好、提不提、用不用”为重点的安全带使用专项排查,重点整治车辆未配备安全带,安全带残缺不全,驾驶员和旅客不使用安全带、不引导提醒旅客使用安全带等行为。各客运企业加大对安全带使用的宣传教育,客运车辆发车前,应组织播放安全告知视频、安全带宣传等影像资料或进行口头安全告知,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坚决做到乘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四)强化重点车辆联合监管机制。
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专项整治行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道路客运和危货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力度。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建立“两客一危”有关信息的共享机制,市场监管部门每月30日前向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管部门抄送新登记营业经营范围为“两客一危”的经营企业信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新登记营业经营范围为“两客一危”的经营企业信息核查企业“两客一危”车辆信息,并将注册登记为营运机动车的“两客一危”车辆信息抄告给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排查注册登记为营运性质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情况,并将排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公安交警、市场监管部门。对未开展“两客一危”经营业务的企业和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两客一危”车辆,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注销其营业经营范围。(五)强化重点车辆检测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并严肃查处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简化检测程序、减少检测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事故调查时,应将机动车检测情况纳入事故调查范围。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测机构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检测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一律停止采信该检测机构的检测结论,并抄送市场监督局按有关法律规范严肃处罚。(六)强化重点车辆联防联控。
1、加强客运车辆的联防联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客运车辆通行密集及事故多发路段的路段,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以高速公路出入口、景区为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驾驶人准驾和从业资格、车辆定期检验是否符合规定,包车凭证是否有效,车辆运行线路是否与包车凭证一致,客车是否超员,乘客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客车是否违规载货等,并依法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本地典型事故案例,向我镇所有客运企业通报,教育企业管理者及其从业人员切实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督促各运输企业利用“双微”、手机短信、动态监控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驾驶人推送信息,加强点对点的提示警示。2.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联防联控。公安交警部门一要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梳理,对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情形的,要督促企业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二要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时间、违法特点以及事故情况,科学安排勤务,加强对禁行区域、临水路段和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力度,强化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全力防止因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污染主要水源地等情况发生。三要依托省市际公路卡口、交通安全服务站等,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标志是否齐全、车身反光标识是否规范有效,有无押运人员,车辆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以及车辆行驶的时间、路线和速度等事项。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格处罚。对未取得资质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
3.加强工程运输车的联防联控。城管、公安交警大队要严把工程运输车辆审验关,对存在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轮胎不符合要求等违法情形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认真分析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装载、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超速行驶、加高货厢栏板等违法行为。要开展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集中警力、装备,加大对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的打击力度,迅速形成严查严管严惩的高压态势。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1月10日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1月10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分工对“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和企业安全开展全面排查,一是对涉及“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的企业和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11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对有关企业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突出隐患,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集中曝光一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隐患单位。三是实施重点整治,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车辆和驾驶人,要集中查处一批,集中挂牌督办一批。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要对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炼经验做法,找出问题和不足,建立长效机制,逐级进行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安全整治行动是全力做好重点车辆安全防控的有效抓手,是维护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有力载体。各部门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出安排。要密切部门沟通协作,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和以罚代管、以罚代改现象的发生。要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推动落实整改。(二)严格执法,铁腕治患。
各部门要联合开展“两客一危”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和企业检查执法,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严重违法的企业,纳入诚信管理,实行联合惩戒;对严重违法行为的“两客一危”驾驶员,列入黑名单管理。同时对企业进行处罚,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三)加大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深入宣传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促进交通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高。要发挥“XX”举报电话的作用,接受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及整治工作的监督。要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作用,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各企业可以主动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专业力量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四)加强信息报送。
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收集编写整治工作信息,切实做好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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