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
甲方: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张飞宇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甲方对中标承建的国道315线莎车至英吉沙段公路工程第SCY-1标段
进行路基工程的劳务分包,经双方多次磋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标的(工程项目):
1、国道315线莎车至英吉沙段公路工程第SCY-1标段项目路基工程
2、合同价为暂定含税价(人民币)¥490500元
(大写:肆拾玖万零伍佰元整)
3、工程地点:恰热克镇
4、合同工期为:
2024年9月18日-2024年10月15日
二、工程款的付款、结算方式及相关保证金:
1、甲方采用“先票后款”的方式,由乙方凭工程结算单具实开具“工程服务”或“修缮服务”“劳务费”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2、乙方所承建的工程,经质量检验小组进行实地工程质量检验,承建工程达到主合同约定的要求后予以结算。若经检验达不到主合同的工程质量要求,按甲方与建设方审核确定的工程造价下浮2%给予结算。若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甲方将不予结算,待乙方修改、返工后,直至工程质量合格后,再予以结算,并且按规定进行处罚。
3、农民工保证金扣除与支付:在工程结算时,甲方扣除
%做为农民工保证金,此保证金由乙方每期按时支付完项目上的农民工工资后申请向甲方退还农工保证金,甲方确认乙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农民工保证金。
三、工程数量:
《工程量清单》所列示的工程量。工程量可以根据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指示增加或减少。
四、工程质量:
1、国道315线莎车至英吉沙段公路工程第SCY-1标段项目经理部《技术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
2、符合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要求;
3、根据交通部《施工验收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24)及本项目业主所要求的技术标准验收。
4、验收合格后由质量检测监督部门发合格通知书;验收不合格,必须在30日之内无偿修理或返工。
5、在施工过程中质量必须满足现行《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书要求。
五、履约担保及期限:
1、根据招标文件和业主的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作为该合同的质量保证金,待该项目交、竣工完成后予以返还。
2、乙方工期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六、材料供应:
甲方采购该合同所需的主要材料(包括:沥青、水泥、钢材、桥上用材、矿粉、土工布等),材料的质量及进场圴由甲方负责,材料具体使用数量由乙方按建设方提供的设计图及工程数量报甲方,甲方享有对乙方领用材料工程材料的监督权,乙方从甲方领用的材料不含在分包合同金额中。主要材料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七、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按业主规定执行。
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乙方工程发生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业主通知30日内进行缺陷修复,发生的费用在本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等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组织生产和经营,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乙方领用的采购材料在运输到甲方指定收货地点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一切杂费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材料在乙方已领用后,因自然因素及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来往文函、图纸及相关文件;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完成年、季、月度施工计划;
2、服从业主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
3、及时报送施工计划执行情况;
4、保证施工现场清洁;
5、投入的人员、设备、仪器满足投标文件、业主的要求;
6、自觉承担缺陷责任期和工程保修期内的责任和义务;
7、乙方不得放弃工程合同任何部分的施工,否则,乙方自愿赔偿相关损失,并给予甲方合同总价20%的补偿。
8、本合同金额为含社会保险费的合同价。乙方应为其所组织的劳动务工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购买人身意外伤残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其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按施工所在地有关规定办理劳务人员的暂住证等各种手续,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施工过程中,乙方所组织的劳务人员如因病、工伤等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9、乙方民工如自愿放弃在甲方所在地的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险,乙方有责任要求回其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
10、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法履行承担乙方组织民工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将社会保险费用和工资按时足额打入民工本人的工资卡中。
11、乙方所组织民工如果回其户口所在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则将有关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交回甲方保管备查。如果民工没有回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则今后有关社会保险争议事项与甲方无关,一切责任由民工本人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1、如因违约方导致守约方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乙方无法及时正确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发票或乙方不能使用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收款,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对应增值税金的150%的金额,直到乙方在发票以及收款账号上满足合同要求后,于三日内支付且不计利息,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的签订方、收款人、发票的开具方三方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乙方应按合同内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有下列行为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l
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
l
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入账、抵扣的情形的。
l
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计入成本费用或者不按合同内容开具发票的。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变更或补充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变更或补充协议效力与本协议效力一致,如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十三、合同争议的处理
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在昌吉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四、其它:
1、严禁乙方将工程转包
2、甲方相关联系人员表及乙方现场实际负责人员及所组织民工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甲乙双方圴应提供相关单位证件,此证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信息、联系方式。
十五、奖惩条款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违约金
1、业主约见法人,35万元/次。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上访事件情节轻微者甲方给予警告、记过及适当提高管理费标准的处罚;如业主方面措辞严厉的通知及书面性指令,10-20万元/次。
3、乙方未及时解决外欠款的,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到甲方寻求解决处理的,1-5万元/次
4、对甲方信誉评价造成实质性影响的,30-50万元/次。
5、因乙方的施工造成业主的强行分包,10-20万元/次。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七、合同委托代理人需附身份证件复印件
甲方:公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行号:
地址:
日
期:
****年**月**日
乙方:
乙方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行号:
地址:
日
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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