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范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旅游扶贫实验区、****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管委,****技师学院(**职业学校),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全县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境外疫情仍在持续,外防输入压力仍然很大,疫情反弹风险始终存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坚持抓疫情防控不松劲,抓经济社会发展不拖延,态度坚决、统筹有度、行动到位,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要做好长期作战思想准备,聚焦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机制,做到重点再突出、漏洞再排查、短板再补齐、措施再落实,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为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环节防控
(一)严格重点人群管控
1.强化重点人群信息监测。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以行政区域为界线,摸清入境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县人员,建立信息台账并逐日上报。
2.强化入境人员监测。入境后集中隔离期满人员,来县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与抗体检测,隔离期满后每周1次持续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
3.强化痊愈患者健康监测。对仍在县内生活居住的痊愈新冠肺炎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每2周开展1次健康随访与核酸、抗体检测;暂不在县内居住的要定期电话追踪健康随访。
4.强化中高风险地区入县人员监测。国内中高风险人员入县后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将中高风险所在城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来县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县入住人员,由公安部门要求宾馆酒店登记上报、及时推送信息,并按防控要求进行隔离管控。
5.强化发热病人监测。发热病人一律前往县级发热门诊就诊,推进“1+3”检测(核酸和抗体检测、CT、血常规)并及时反馈结果,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健康跟踪随访。
以上重点人群管控工作中,信息摸底登记报送、被隔离人员管控有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负责,集中隔离、核酸检测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县卫健委、县人民医院负责。
(二)持续做好重点场所防控
1.定期开展重点场所环境监测。对农贸市场肉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冻冷藏库房、商场超市等物流冷链环节(重点为进口的肉类、海产品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市、县监测预警方案每周1次对进口海产品、冷冻食品、商场超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快递外卖人员、物品与外环境开展抽样核酸检测。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每周1次对发热门诊、呼吸内科、感染科门诊病房的地面、墙壁、物体表面进行外环境核酸检测。
以上工作有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科商经信局、各乡镇政府和现代产业园区配合。
2.继续落实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
(1)农贸市场:县科商经信局、县城管局对城区农贸市场安排专人值守、戴口罩、测体温、清扫保洁、定期消杀、配备一定数量可供人群购买的备用一次性口罩。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负责做好辖区农贸市场防控措施。
(2)商场超市:县科商经信局要安排专人值守、戴口罩、测体温、清扫保洁、定期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配备一定数量可供人群购买的备用一次性口罩、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3)餐饮业:县市场监管局要推广分餐制、提供公筷公勺、定期通风消毒、及时清运垃圾、工作人员戴口罩及每日健康监测。
(4)歌厅、电影院、游戏厅、网吧:县文旅体育局要安排专人值守、戴口罩、测体温、扫安康码、定期消毒通风、科学调控人员进入数量、工作人员戴口罩及每日健康监测、等待区及收银台设置1米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可供人群购买的备用一次性口罩。
(5)高铁站、汽车站:县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安排专人值守、入站测温、戴口罩、扫安康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出租车等)戴口罩。
(6)学校:安排专人值守、校园封闭管理、通风消毒、错峰出入校和就餐等。
三、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准备
为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秋冬季疫情防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前谋划、精心准备,做到人员、设备、设施、物资、能力“五个到位”。
(一)提升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
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在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前提下努力提升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做好核酸检测混检技术培训和人员储备。(二)开展医务人员防控能力培训。
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线上、线下诊疗方案(第八版)、防控方案(第七版)及秋冬季防控相关技术文件、指南的培训。(三)及时做好防控物资储备。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县卫健委提前准备充足防控物资、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医疗机构储备至少满足30天需要的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四、加大疫情防控督查通报力度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对照防控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专门人员,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与频次,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督查过程中,对防控措施拒不执行到位、屡教不改的单位及个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和惩戒。(二)强化督查指导。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县督查办、县卫健委近期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重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Copyright © wanshu.net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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