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方案
为全面贯彻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部署会精神,落实省委、省zf关于“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原则,鼓励中学向县城聚集、小学向乡镇以上集中”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办学效益,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思想和党的*届*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根据我市农村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通过优化县域内教育资源,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布局原则。
坚持“就近就便服从就优、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积极稳步推进优化、切实提高办学效益”的思路,加强和完善乡村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实现由分散制转为集中制办学,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使学校布局既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二)育人为本原则。
学校布局优化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要立足于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创造条件,立足于满足学生接受优质均衡教育的新需求;要坚持育人为本,实现办学效益最优化。(三)适度超前原则。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变化等要素进行前瞻分析;综合长期与近期的需要和可能,加强趋势预测,适度超前规划;结合人口分布、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适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利用好教育资源。(四)积极稳妥原则。
工作过程防止简单化,要做好调查研究,合理制定撤并办法,积极宣传优惠政策,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平稳实施。(五)优势吸引原则。
集中办好规模学校,创造食宿条件,优化组合教师,改善技术装备,让更多学生享受优质教育。三、布局优化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我市城镇化发展和适龄人口流动趋势预测,完善我市城区学校布点和规模,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通过三年布局优化,到2024年底,努力使全市80%以上的小学或学生集中在乡镇以上,90%以上的初中或学生集聚在县城。
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统筹利用好教育资源,整合、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办学效益最优化,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2024年计划撤并26所义务教育段学校,完成布局优化总任务的44%。小规模教学点同时撤并。为满足学生进城上学或寄宿需求,城区新建北门小学,计划秋季投入使用。设立*中初中部,已投入使用。
四、实施程序
(一)动员部署。
市教科局根据工作方案,就布局优化工作进行专门动员和安排部署,相关部门配合,各镇人民zf和所属学校具体落实。(二)制定方案。
各镇及中心校,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按“一校一策”,制定详细的布局调整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撤并学校去向、设立的寄宿制学校基本情况、招生范围、年级人数、改造项目、购置设备清单、经费预算、可行性分析及保障措施等。四月份完成。(三)审核论证。
对各镇、中心校制定的方案,市教科局联合有关部门组成审核组逐校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勘察、论证、预算评估等。五月份完成。(四)投资改造。
审批后,各镇及中心校在预算范围内自行改造,主要设备由市教科局统一采购配置或自行购置。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八月中旬完成。(五)投入使用。
2024年的项目8月验收,确保秋季按所调整后的学校运行。(六)检查验收。
市教科局将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审查。开学后进行检查验收。各中心校就完成情况作专题汇报,未完成的或完成不好的作出说明。五、实施办法
(一)年度撤并名单中的学校,原则上整体撤并。
确有特殊困难的,区域内小学高段年级先行撤并。条件成熟的学校和规模小于名单校的学校同时撤并。保证撤并学校数或撤并学生数完成年度撤并目标任务。(二)寄宿制学校以维修改造为主,学生以午托为主,午托以协议供餐为主。
有特殊需求的可以选择全日制寄宿。(三)寄宿制学校原则上设在镇所在地,面积跨度大的,可增设1-2所寄宿制学校,或以大校为依托,成立教育集团,单一建制,统一管理区域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经核准实行集团化办学的,集团内成员学校除上级拨付资金外,由市zf按规定核准兜底保障。
成员学校分别核定编制。(五)为办好寄宿制学校,市zf除按有关规定补助公用经费外,对寄宿生(含午托)每年度给予一定的食宿、交通补贴。
暂定每生每年不少于1000元。午托生公用经费按寄宿生的50%核算。同时,利用改薄资金,进一步改善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优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zf副市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镇党w书记、镇长担任,组员由相关单位一名副职和镇分管教育的领导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由游陆明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王浩仁同志担任,负责学校布局优化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协调联络和督促指导工作。
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镇zf全面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学校布局优化工作。
(二)市发改、规划部门配合市教科局做好义务教育段学校布局优化规划的衔接。
(三)市财政局负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的经费保障。
(四)市住建局负责学校布局优化校舍规划、建设指导及工程质量监理等。
(五)市委编办负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期间机构的认定、编制的审核、人员流动手续办理等。
(六)市人社局负责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后岗位设置等有关事宜。
其他涉及食宿安全等有关事项的市监局、行政审批局、卫体局、应急局等按各自职能做好相应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群众特别是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取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开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化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布局优化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筹兼顾,加强管理
所撤并学校资产,不动产由镇zf、中心校代管,不得随意处置;动产小学由中心校,初中由市教科局统筹调配使用。撤并小学教师由镇中心校统筹安排,撤并初中学校教师由市教科局统筹安排。在布局优化过程中,要坚持“控辍保学”底线要求,妥善解决好因学校撤并可能带来学生上下学交通困难、家庭负担加重等问题,坚决杜绝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失学辍学,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
布局调整后,学校要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排,对疑似失学辍学学生,要建立台账并采取有效措施劝返复学,同时上报各镇人民zf。学校劝返无效的,各镇人民zf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监护人行使行政处罚。
(三)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市教科局要牵头做好整合安置工作,做好各撤并及接纳学校的衔接工作。市发改、财政、人社、编办、住建、规划、食品安全、卫生、市场监管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扎实推进。各镇是辖区布局优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布局优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双组长),制定有效措施,稳步推进辖区布局优化工作,妥善处理布局优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相关问题不出镇。此项工作将纳入市zf对各镇zf、市教科局对农村中心校的教育目标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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