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推进,努力抓好。省民政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全力推进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省民政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加强作风建设,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对全厅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举报信件的核查和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了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的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全省民政事业的改革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一)厅党组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强化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推进了责任落实。通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通报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进了责任落实。通过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推进了责任落实。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工,突出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印发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了202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方案,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省民政厅党组与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书》,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廉政建设保证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加强廉政教育,树立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理念。2024年,厅党组书记、厅长蔡炳华和省监察厅副厅长张卓桥分别为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列举了典型腐败案例,引经据典,使大家受到了深刻教育;还邀请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刘喜林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大家进行了专题辅导和解读,使全厅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准则、条例的学习交流和知识测试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厅领导家属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增强做好“廉内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法纪意识,营造廉洁的家庭氛围;组织厅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参加廉政教育培训班,强化廉政意识,认清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严格管理和加强监督检查。
2024年,厅党组及党组成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监管和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全省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按照自查、重点检查和整改完善的步骤,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和幸福院建设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民政专项资金是否存在利用资金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检查和纠正,对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惩治。二是加强对公用经费的管理。在严格执行省民政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节约和控制“三公”等经费支出的意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购置与运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的管理以及注重日常工作勤俭节约的基础上,细化了《差旅费管理办法》,提出了详细要求,制定了出差审批单的管理规定。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开展“为官不为”的治理。通过学习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形成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浓厚氛围;严明组织纪律,制定了《机关作风纪律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全省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办法》等制度规定,切实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杜绝和纠正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积极开展预防式监督。
通过参加会议监督。列席省民政厅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对做出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通过参与具体工作监督。参与省民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拟提职干部的民主推荐、测评和考察谈话等工作,对干部提职等方面进行监督;对厅机关业务处局和直属单位采购项目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进行监督。认真开展预防式监督。2024年对17人进行了提醒式谈话,4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同时,由厅领导带队到省民政厅直属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调研;印发了“五一”、“端午节”、抗战纪念日、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强化对节日期间的监督;转发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破坏发展环境典型问题和案件的通报,印发了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省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寓纪于案、以案说纪,引以为鉴,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不断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积极开展巡视监督。制定印发了《省民政厅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方式、原则、程序、制度和要求做了详细规定,今年将正式开展巡视工作,通过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经常性和实效性。二是严格查办违规违纪案件。
驻厅纪检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中,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对收到的举报信件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举报线索和被举报人的情况,驻厅纪检组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线索排查,按照举报信件的五种处理方式,分别及时进行了函询、初核或立案调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2024年,省纪委检查组对驻厅纪检组查办案件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驻厅纪检组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三是加强基层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
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督导通知,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检自查,并向驻厅纪检组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由厅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反馈意见时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督促了基层单位两个责任的落实。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全省民政系统内有的单位和个人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当前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对担当工作的责任感和标准与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要求还有差距;基层一些单位的个别领导干部对落实和履行“两个责任”的认识不够,不能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层个别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侥幸心理,违反党纪的“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民政部门基层窗口单位,直接接触百姓和为百姓服务,如果不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那将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为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
二、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抓好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内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深入推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一)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上来,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新观点和新任务。当前,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研判依然是严峻复杂,为此,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力度,从源头上解决党员干部不想腐的问题。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实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部署和要求,强化遵纪守法意识;继续开展党的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整改成果,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继续实践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努力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坚持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以廉政典型为榜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做到自省自警,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已正式实施,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要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要充分认识准则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体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让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与行,始终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还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自觉守住纪律的“底线”,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准则和条例在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加强对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基层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督促基层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担当管党治党的责任。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都要尊崇党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要认真加强党内监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双重”组织生活,继续发扬党的“三大作风”,继续坚持党组织生活正常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切感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的理想信念。(三)强化整治“四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持续纠正“四风”。要抓好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防止公车私用,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庸、懒、散和不作为等方面作风建设问题,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要部署上来,推进全省民政事业的改革创新发展。要认真抓好基层民政窗口单位的作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在全省民政系统内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给予曝光,绝不手软。厅直属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整改成果,结合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上半年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查找“四风”方面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对基层单位巡视。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要向基层延伸,重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巡视工作制度,加强对民政基层及窗口单位的巡视,要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委和有关部门党组织依规依纪进行处置。(四)强化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深入开展监督检查。
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防灾救灾、优抚安置、福彩公益金、养老项目等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重点检查涉及民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省厅机关各职能处室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抓好专项资金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资金的安全运行。在资金管理使用上,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对资金分配权力的监督制约,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和媒体的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管理使用安全高效运行。加强对困难群众实物发放和临时救助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全省各基层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困难群众救急难临时发放的实物和资金进行认真检查清理,切实保证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五)强化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加强执纪审查。全省各级民政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坚决履行监督职责,认真抓好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依据案件线索的五种处置方式,认真受理举报信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严厉查处基层和窗口单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对违规违纪的要依照党规党纪严肃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实践和运用好“四种形态”。王岐山同志强调,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全省各级民政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王岐山同志的讲话要求,运用好“四种形态”,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体现了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驻厅纪检组还将继续开展廉政、提醒、警示和诫勉谈话,进一步加大教育监督的力度,对一些苗头性问题主动抓早抓小,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同志们,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加强学习,积极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全省民政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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