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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推进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典型材料(5篇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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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XX县推进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典型材料

XX县推进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典型材料

根据《关于印发<;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关于推进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XXX〔2024〕1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XX〔2024〕38号)要求,为了进一步理顺乡镇站所管理关系、建立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XX县选取XX乡为首批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理顺机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一、基本情况

XX乡共有XX个站所,XXXX人。其中,由上级行业部门条管的站所有XX个,XX人(派出所、司法所、供电所、信用社、电信所、邮政所);由乡镇和县直主管部门双重管理的站所XX个,XX人(林业站、广播站、农技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水管所、农经站);由乡镇直接管理的站所有XX个,XX人(财政所、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文化站、劳动保障事务所)。此次乡镇站所机构改革涉及农机站、农技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广播站XX个站所,整体划转XX名干部到XXX乡政府管理。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夯实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基础。

一是坚持试点先行。根据2024年印发的《XX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文件精神,结合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能重点,按照完善综合服务能力、健全“三农”服务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共同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整合事业站所,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县直部门延伸到乡镇的机构、涉农站所原则上都要下放的总体要求,以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乡镇“七站八所”管理关系为切入点和突破口,确定XX县XXX乡作为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试点,改革先从XXX乡农机站、农技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广播站5个涉农站所开始,通过试点引路,形成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高质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引路带动全县深化改革有序开展并向纵深推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改革涉及站所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为成员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试点具体工作,及时分析查找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原因,拿出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工作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成果。

三是研究制定方案。印发了《关于XX县乡(镇)机构改革人事调配有关问题的通知》和《XX县推进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方法步骤。自2024年8月起,分为调查摸底、组织实施和总结完善3个阶段。目前,改革试点各阶段工作已初步完成。

(二)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方法,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明确职责权限。按照权力、责任、利益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划分县直主管部门与乡镇之间的人权、财权、物权、事权和管理权,明确了改革后5个站所以乡镇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把站所的“工作管理权”、“人事调配权”、“考核评议权”下放到乡镇,县直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站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扩大乡镇对基层站所的理事权力,进一步调动站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便于让乡镇政府充分发挥好服务“三农”的作用。

二是科学划转人员。改革涉及站所人员的划转由县直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大稳定、小调控”和确保编制机构总量不增加的原则,参照2024年各单位上报工作人员实名制录入情况进行。同时,也结合各业务主管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调整人员。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实施方案,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并在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让涉及人员人人知晓,公示无异议,确保人心稳定。

三是严格资产移交。由涉及改革的站所上级主管部门对站所的国有资产(包括土地)进行清查、登记后报县财政局,由财政、审计部门评估,然后由调拨单位向主管县领导和财政局申请批准后,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调拨、捐赠审批表》。目前,5个乡镇站所价值XXX万元的车辆、土地、房屋、办公设备等已经全部移交乡镇。

(三)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改革后乡镇站所平稳运行。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改革后站所的管理,制定出台了《XX县乡镇站所干部管理办法(试行)》《XX县乡镇站所干部业绩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对改革后站所干部的日常管理、人事调配、经费保障、考核评议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调动站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为了保证改革后乡镇站所职责、任务不变,人员力量不减,《乡镇站所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站所人员划转乡镇后,原则上不得混岗,仍从事原岗位工作,严禁县直机关从乡镇站所借调(抽调)人员。

二是保证人员经费。为明确站所人员待遇及工作经费,XX县印发了《关于将XXX乡农技推广站农机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广播站整体划转XXX乡政府管理的通知》,规定以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之前退休的乡镇站所人员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教育管理工作由原县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之后退休的乡镇站所人员工资、津补贴发放和教育管理工作由乡镇负责。乡镇站所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列入乡镇年度经费预算。同时,由县直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转嫁给乡镇,确需乡镇站所牵头或协助完成的工作,要赋予相应的办事权利并提供相应的经费,为站所今后正常运转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三是强化资产监管。为了减少县直业务主管局担忧站所资产划归乡镇后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乡镇政府担心县直业务主管局不把站所资产完全划转的顾虑,XX县专门制定了《XX县乡镇站所机构改革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细则》,明确遵循站所资产划转前后保持一致的原则,同时,加强划转后乡镇站所资产的监管。由涉及改革的站所上级主管部门对站所的国有资产(包括土地)先行自查、登记造册后报县财政局,由财政、审计部门评估后,通过县财政、县直业务主管部门、乡镇三方共同清查、盘点站所资产,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调拨、捐赠审批表》后,再办理移交手续。

三、几点体会

XXX乡站所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改革试点过程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总结了一些粗浅的经验和体会。

一是统筹兼顾是前提。乡镇机构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是其中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为此,我们以XX省党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地(州、市)县(市、区)政府、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和《XX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为总纲,在谋划推进基层站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时,不仅仅局限于XXX一个乡镇的改革,而是立足全县,通盘考虑其他乡镇的站所机构改革;同时,也不仅仅局限于站所机构改革,而是以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全面谋划乡镇机构改革。

二是明确管理权限是基础。现行的乡镇站所管理体制分为上级部门垂管、由乡镇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管理(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和乡镇直接全权管理的三种类型,此次改革涉及的站所主要是5个由乡镇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涉农站所。为了科学界定责权,按照权力、责任、利益相统一的原则,我们通过改革试点,明确了乡镇具有站所的“工作管理权”、“人事调配权”、“考核评议权”、“经费申请拨付权”,县直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站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的管理体制,以便更好地解决“乡镇党委政府看得见管不了、上级主管部门管的了看不见”的问题,让乡镇站所充分发挥好服务“三农”的作用。

三是合理划转人员是关键。人员划转是此次改革的重中之重,牵一发而动全身,同时,也是最复杂、最难做的工作。XX县上个世纪90年代将乡镇站所人员、编制划归县直部门管理后,经过10多年的发展,站所人员的编制数、实有人数和工作岗位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个别干部感觉划归乡镇管理后自己从“城里人”变成了“乡下人”。我们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切实摸清了改革试点乡镇站所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人员顺利划转,我们提出了乡镇站所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三项原则,即:一是坚持公开公正,保证干部队伍稳定性;二是坚持充实基层,重心下移,服务三农,保证乡镇站所正常运转;三是坚持集体研究,依规办理,保证不引发新的矛盾,平稳过渡。以机构编制实名制为基础,遵循个人意愿,综合考虑个人特长、家庭住址等因素,鼓励年轻干部下基层锻炼,由县直业务主管局牵头,制定人员划转方案,在既保证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力量不受影响,又基本保持乡镇站所队伍现状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划转站所人员。为了确保每个人的知情权,我们将划转人员名单进行了7天的公示,并对公示期间个别上访干部做了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在确实无争议、无信访苗头的情况下,才为相关人员办理了人事、工资和党组织关系,避免出现人心不稳,干部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能,工作出现脱钩断档的现象。

四是保证正常运转是核心。站所划归乡镇管理前,人员工资、津补贴发放和办公经费由县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请和拨付。划归乡镇管理后,站所人员工资、津补贴发放和办公经费拨付由乡镇负责。但是,长期以来乡镇站所人员办公经费一直按照每人每年XXXX元的标准拨付,以此次划转人员最少的广播站为例,4个人每年只有XXXX元的办公经费,只能维持正常的办公开支,远远无法保证站所的日常运转和开展业务工作的费用。以往县直业务主管部门一般从项目管理经费中解决,站所划转乡镇后,业务主管部门也就不愿承担这部分费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县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将XXX乡农技推广站农机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广播站整体划转XXX乡政府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乡镇站所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列入乡镇预算,由县直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转嫁给乡镇,确需乡镇站所牵头或协助完成的工作,要赋予相应的办事权利并提供经费保障,从而基本保证了改革后乡镇站所正常有序的运转。

五是严格资产监管是重点。近年来,县直业务主管部门为了改善乡镇站所干部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先后为基层站所配备了车辆、建设了办公业务用房、更新了办公设备,积累了大量的国有资产。因此,站所资产划拨乡镇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是县直业务主管部门较为担忧的事情,此次划转的5个站所固定资产就达XXXX万元。为此,我们专门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XX号)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XX县乡镇站所机构改革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细则》,明确规定,乡镇站所资产属国有性质,乡镇只有使用和管理权,不得随意处置、转移、抵押、变卖、租赁,移交至乡镇的国有资产,乡镇不得转卖、抵押,如需租赁使用,租赁合同必须一年一签,租期不得超过三年。对国有资产管理不严,造成丢失、损坏或擅自出售土地、房屋、车辆等国有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将纳入乡镇主要负责人绩效考评范围并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试点工作之六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试点工作之六

凡是重大改革都要进行试点。党中央作出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审慎稳妥的科学态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试点就是要把问题和解决办法试出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在全国推开探索积累经验。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都已经明确,关键就在施工,党委负主责、纪委是专责。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党委、纪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制定详细改革方案,选好配强监委领导班子,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现。千难万难,一把手重视就不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党委书记站到改革第一线,亲自挂帅、亲力亲为,对机构设立、职能调整和人员配置等难点问题重点研究、认真解决。着力抓好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牢牢抓住转隶这个关键环节,将检察机关反贪、反渎等部门人员整体划转,保证人员先到位,把活儿揽起来,再统筹机构设置、人员安排,从而最大程度减少摩擦和阻力。

坚持实事求是、循序渐进。从试点进展情况看,三省市先从省一级开始,再逐步推开到市、县,确保在中央确定的时间框架内稳步推进。改革总有一个过渡期,必须把握好动态平衡,拿捏好分寸火候,防止过犹不及。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转隶前已经在办的案子,谁批准谁负责办结;转隶后的新案件按照新的领导关系审批。监委对检察机关移交过来的案件线索登记造册、分类处置,确保齐全完整。做好新组建的监察机关干部的思想工作,开展政治和工作培训,保证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把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好传统、好作风融合在一起、传承下去。试点地区抓住改革良机,探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部门与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形成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党中央已经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定,各省区市党委、纪委要未雨绸缪,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制定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吃透中央精神、领会改革意图,密切关注试点地区改革进展,结合实际、提前谋划,把重点难点找准,把解决问题的办法想透,把准备工作和基础工作做在前头。监察委员会是全新的国家机关,改革过程中党委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确保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委员会要严格依法履职,做好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探索形成监督、调查、处置的运行机制,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试点工作之一

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作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重要判断,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到新高度,正风肃纪反腐,深得党心民心。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再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党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意志不可动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成立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就是组织创新;制定国家监察法,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就是制度创新。监察委员会实质上就是反腐败工作机构,国家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这必将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保证。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归其根本在于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要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涉及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国家监察是对公权力最直接的监督,监察全覆盖和监督的严肃性实效性,直接关乎党的执政能力和治国理政科学化水平。监察体制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行政监察覆盖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律与法律衔接不畅等问题,实现国家监察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将有效提升运用法律治理国家的能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国家监察法,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道路,彰显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试点工作之二

根本目的在加强党的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华文化是责任文化,“政府”历来是广义的,承担着无限责任。在广大人民群众眼里,不管大门口挂的牌子是白底黑字还是白底红字,都是党的机关、都是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对重大原则问题,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决不能遮遮掩掩、羞羞答答。无论人大、政协,还是“一府两院”,都要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党统一领导下的所有行使国家公权力的机关,都属于广义政府范畴。创设从国家到县一级的监察委员会,代表党和政府行使监察权,就是要实现由监督“狭义政府”到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管住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反腐败斗争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始终讲政治顾大局。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只有党才能站在政治和战略的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准确判断和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作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最重要的政治原则。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决不能有丝毫放松和懈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规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党委负主体责任,这是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检验监察体制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就要看党委是否担当起了主体责任,牢牢把握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充分发挥监察委员会的作用,保证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肌体健康。

十八大以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要经验是坚持问题导向,监察体制改革同样如此。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是历史形成,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自侦、自捕、自审、自诉的工作模式与其定位不符,不但缺乏有效制约制衡,而且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职能交叉重叠,既造成大量重复劳动、增加了反腐败成本,又带来纪法脱节、信息不畅等问题,以至于出现党员判刑未作党纪处理、带着党籍蹲监狱的咄咄怪事,削弱了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和社会效果。要把纪检监察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工作力量,实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或地方党委全面负责,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地体现出来,拓展已经取得的实践和制度成果,使已经形成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试点工作之三

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

我们党全面执政、长期执政,制度优势已经充分显现,但也面临风险和挑战,最严峻的挑战就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总书记要求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党和国家的治理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依规治党,靠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二是依法治国,依据宪法法律法规治国理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是中国特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是从不讳疾忌医,敢于直面问题,具有很强的自我修复能力。对于拥有8900万党员的大党来说,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是根本要靠强化自我监督,以党内监督带动和促进其他监督。党内监督全覆盖,必然要求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确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我国自秦朝始就建立御史制度,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独立于行政权的监察体系,这与西方“三权分立”模式下监察隶属于立法机构或行政机构完全不同,是中华民族独特的制度传统。历史文化传统决定道路选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立的监察制度体现着中华历史文化,是对中国监察制度的继承与发展,是对权力制约体制的新探索。监察机关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而是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就是要从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汲取智慧,从实际出发,实现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走出一条适合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的道路。

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是一体两面,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我国,80%的公务员、95%以上的领导干部都是共产党员,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既具有高度内在一致性,又具有高度互补性。一方面强化党内监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一方面构建国家监察体系,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地方,或者对不适用执行党的纪律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真正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辩证统一,本质上都属于党和国家的内部监督范畴,不同于其他形式的外部监督。要把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与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试点工作之四

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主张,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实践者,依法治国既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法律,又要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确保所有党组织、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要防止落入“法律陷阱”、“民主陷阱”,决不能将二者对立起来,一讲法治就绝口不提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决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我国有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个最大制度优势。在推进法治建设上要有足够的信心和底气,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确保党的意志体现在法治建设中,使法治建设服从服务于党、国家和人民的最高政治利益。

国家监察法实质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为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法治依据。监察委员会是由国家权力机关设立的监督机关,与公安、检察机关等执法和司法机关性质完全不同。反腐败针对的职务犯罪区别于一般刑事犯罪,国家监察法也区别于刑事诉讼法;监察机关行使的调查权不同于刑事侦查权,不能简单套用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适用国家监察法,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适用刑事诉讼法。要通过制定国家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把目前正在实际运用的调查手段写入法律,赋予必要的调查权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留置是调查手段,要将其在国家监察法中确立,形成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解决长期困扰的法治难题,彰显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自信。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统一,用“政务处分”替代“政纪处分”。“政纪”是历史形成的,我们党早在陕甘宁边区就开始使用这一概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所有“政纪”均已成为国家立法,由《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党纪与法律之间没有中间地带。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这将进一步推动依法执政,实现纪法分开和纪法衔接。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试点工作之五

调查决策要严

赋予反腐败机构充分的调查手段是国际通行做法。腐败行为危害巨大,腐败分子警觉性高,作案手段隐蔽复杂,涉案人员利益捆绑、关系密切,串供翻供、对抗调查行为屡见不鲜,反腐败调查取证难度大、风险高。从各国做法尤其是发达国家经验看,一个共同规律就是在腐败犯罪情报获取、案件调查、追逃追赃等方面,除了一般的询问、查询等措施,法律还赋予反腐败机构一些特殊手段。有的可以跟踪、监听、监控,有的允许卧底侦查、钓鱼执法,甚至配备武器,还有的规定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惩治腐败的有效性和威慑力。

我国对监察机构的反腐败权限和手段有着严格的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12项调查措施,都是实践中正在实际使用、比较成熟的做法,没有增加新的权限。一方面,是将现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查询、复制、冻结、扣留、封存等手段,细化完善为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等。另一方面,将纪检监察实践中已经运用的谈话、询问等措施确定为法定权限。留置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审批程序和使用期限都有严格的限制,这就倒逼监察机关把基础工作做扎实,前期核查工作不到位不充分就不能立案。

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反腐败工作各环节必须既相互衔接又相互制衡。监察委员会不是司法机关,不自行搞一套侦查体系。对需要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的,依然沿用现行做法,经过严格审批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监察机关与之不重复、不替代。腐败案件的调查由监察机关负责,查明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可以退回进行补充调查。这就在制度上形成了监察委员会调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的工作机制。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其内部机构设置也相互制约。问题线索由相关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动态更新、全程监控。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前台”和“后台”分离。执纪监督部门负责所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不负责具体案件查办;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违法行为立案审查,一次一授权,不固定联系某一地区或者部门。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审查部门补充证据或重新调查。对办案过程开展“一案双查”,既复查案件本身情况,也查明案件调查人员依纪依法履职情况。这样,就能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强化制约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第三篇:凤县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凤县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 凤县古称凤州,地处秦岭腹地,嘉陵江源头,县域总面积3187平方公里,辖9镇100个行政村,总人口11万人。2024年,被确定为陕西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县。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40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6个、基层卫生院13个、村卫生室100个、个体诊所11个、厂矿卫生所(室)10个,全县医疗机构床位编制总数360张,医疗卫生技术服务人员625人。

近年来,我们把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事业作为率先建成老百姓最幸福的地方为突破口,以中央和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扣“老百姓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事业求发展”的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大胆探索创新,强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了“一个加强、两个率先、三个全面推进”,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凤县特色的医改新路子。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确保医改工作顺利实施

为进一步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扎实开展。一是县政府对我县医改领导小组进行了充实和调整。将县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调整为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宣传部长和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并把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发改局调整到县卫生局,负责医改工作日常事务的办理。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为促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落实到位,由县政府印发了《凤县2024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对19项任务逐一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限,并由县县委办督查室和县政府办督查室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高效落实。三是建立联席机制。为使各项医改工作有序开展,建立了医改联席会议制度,共召开联席会议6次,及时研究解决医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合力,围绕医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合力突破,确保医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乡群众同质化实惠越来越多

一是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免费医疗全覆盖。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理念,从2024年1月起,自筹资金175万元,率先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24年1月起,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在规范完善的基础上不断提标扩面。目前,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全部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3万元提高到5万元,省、市、县、乡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45%、50%、70%、85%,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医药报销比例在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统一提高10%;全县城镇职工参保率达到99%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连年稳定在98%以上,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为了加大保障力度,从今年9月1日开始,将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90%,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100%,把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看病报销全部提高至100%。二是率先实现了城乡医疗保险并轨。从今年元月起,将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交由县新农合经办中心统一管理,实行城乡居民医保自主选择制,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状况选择参保标准,即农村居民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按城镇居民医保缴费,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标准;城镇居民也可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同时,对城乡居民医保的就医流程、报销流程、监督办法、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统一,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筹资、统一方案、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的城乡医保“五统一”体系,城乡居民真正享受到同等的医疗服务。三是超前建立了多层次的医疗救助制度。把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定额付费作为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看病难问题的有效补充。从2024年起,每年自筹不低于300万元,建立覆盖城乡、标准统一、程序简便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先后救助430人次,救助资金达213.4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用经过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社会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制度三道保障线后,总体医疗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四是创新医疗保障专付方式和门诊统筹管理办法。大力推行42种单病种定额付费,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积极推行总额预付,有效缓解了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增强了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的自觉性。率先对全县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质互认,实行直通车报销补偿,实现了病人就近就医,有病早治;大力推进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门诊统筹信息互通共享,缩短了门诊患者报销时间,简化了工作流程。2024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共为6.4万人次门诊参保患者报销补助175.89万元,门诊年均报销比例达到了43%,参合农民的门诊受益率由2024年的26.5%提高到2024年的91.4%。

三、率先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群众“看病贵”问题越来越少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乡一体化医保报销药物目录,并在县内各医疗单位设立宣传栏、电子大屏幕,统一设置药品零差率销售监督牌,向社会公示基本药物价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目前,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90%以上,县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65%以上。二是健全医疗机构经费补偿机制。全面启动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工作,确保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的有效落实,实现了药品“三统一”和零差率销售全覆盖,全县药品价格平均下降了30%。同时结合省市基本药品补偿政策,由县财政每年再补助300万元,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进行统筹补偿,让群众得实惠的同时医院不受损失。三是不断完善药品购销管理制度。投资50万元,建立了县、镇医疗机构网络管理平台系统,将药品采购、销售等相关工作纳入平台统一监管,在医疗机构与药品配送企业和县卫生局三方之间实现网络化传递和监管。建立了药品“三统一”报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6项制度,使药品配送率大幅提升,有效保障了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药品“三统一”和零差率销售工作开展以来,全县住院群众医药费人均下降了15%,门诊医药费人均下降了17%,群众“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大幅缓解。

四、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医疗卫生条件越来越好 围绕“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不断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城乡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一是进一步改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投资700余万元新建县中医院住院大楼,已竣工投用,投资600万元新建县妇保站大楼即将竣工,投资3000多万元规划建设的1万余平方米县医院住院大楼正在加紧施工。投资6000余万元,对11所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用房全部拆旧建新,完成了6所卫生院的职工食宿、集中供暖及活动室、会议室、洗澡间标准化建设。凤州、南星中心卫生院已成为辐射周边村庄的区域性中心卫生院;完成了100个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二是完善了公立医院分级监管机制。按照“盘活总量,优化存量,提升质量”的原则,将县、乡两级医院和厂矿医院全部纳入全县卫生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大力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县医院成功创建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县中医院成功创建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完成了2个甲等、6个乙等、3个丙等级别的乡镇卫生院分级管理。三是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县财政每年预算 100 万元卫生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对招聘的医学类本科以上大学生,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对聘任的副主任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年薪不低于10万元,对取得本科学历和大专学历的分别奖励3000元和2024元。先后招录64名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今年又选派36名年富力强、功底扎实、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骨干,赴省市医疗单位培训进修。四是切实改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方式。积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进社区、进农家活动,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在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重点病人签约式跟踪医疗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

五、全面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群众健康意识越来越浓 一是建立镇村一体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整合镇村公共卫生资源,在乡镇卫生院组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内设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五个工作组,落实办公场所、设备、人员、技术、职责,并把工作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公卫人员报酬与单位绩效考核同步实施,依据考核结果核算绩效工资。目前,全县共配备了18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确定了13名村级公共卫生信息员。二是全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制定下发《凤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偿和服务情况相结合,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九大服务项目进行细化、量化,由县政府与各部门各乡镇,县卫生局与各医疗单位分别签订目标任务书,按照合同管理、经费先期预付、考核兑现的办法,加强监督管理,促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能落实到每一位服务对象。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9万余份,建档率90%。为6732名15岁以下人群规范补种了乙肝疫苗;开展城乡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1568人,补助金额112.7万元;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体检率90%,对筛查的8330名慢病管理高血压病患者、611名糖尿病患者、192名精神病患者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在县、镇主要街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及时更换内容。在县电视台开办健康教育栏目,累计播出节目20期、受教育10万余人次。采取悬挂横幅、街头咨询、宣传车进村入组、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卫生防病健康知识。全县总体人群健康知识知晓率为95%,健康行为形成率为90%。

六、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卫生事业发展活力越来越强 在县医院和县中医院积极进行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公立医院改革。一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组建由县长任主任,分管常委、副县长任副主任,组织、编制、发改、财政、司法、卫生、审计、物价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用。制定公立医院管委会《章程》,推动改革规范化运行。建立以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管理下的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院长及医院中层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二是加大县财政支持力度。坚持政府为主导,不断提高公立医院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公立医院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从今年9月份开始,县财政对县医院、中医院现行拨款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将医院离退休人员纳入全额财政供养。三是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出台《关于全县医疗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凤县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对所有竞聘上岗人员实行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管理,推行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分配制度改革,医务人员工资总额的70%作为岗位工资按照考勤结果发放,30%作为绩效工资按工作成绩和效益考核发放,确保医务人员待遇稳中有升,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按照“科学管理、因事设岗”的原则,为乡镇卫生院选拔了一批优秀的管理人才,公开招考竞聘院长、副院长5人,聘用职工421人,落聘分流8人。四是推进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制定下发《凤县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把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连为一体,确定县医院与平木中心卫生院、中医院与唐藏中心卫生院分别建立托管关系,按照“三个统一,三个不变”的要求来运行,实现了县镇医疗机构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三是建立县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确定县医院对口支援帮扶凤州中心卫生院,县中医院对口支援帮扶南星中心卫生院,并选聘县级医院副院长担任这两所乡镇卫生院名誉院长,参与任职乡镇卫生院医改推进工作。选派9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业务骨干到乡镇卫生院轮流坐诊,提升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服务能力。今年以来,县级医疗机构共派出7人次到5所乡镇卫生院工作,组织大型义诊8次,接诊病人360余人次,开展医药科普知识宣传8次,举办学术讲座4期,指导查房26人次。五是全面提高医疗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的考核评价体系,持续开展“三好一满意”、“视病人为亲人、向患者送温暖”活动和“五个零”目标管理活动,全面推进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医院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存在问题

1、卫生人才紧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缺乏学科带头人,高层次医学人才招引难、留不住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2、药品“三统一”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招标药品品种较少,中标药品中知名厂家缺失较多,药品配送企业配送药品品种不够、数量不足、执行计划不及时。

3、财政补偿偏低。中、省、市虽然每年在经费补偿有所增加,但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经费较为紧张。加之县级财政压力较大,县级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特别是人员工资补助上按照省上要求经费落实困难。

4、项目建设上资金缺口较大。县医院住院大楼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已到位资金2024万元,省上补助300万元已到市发改委,目前仍有缺口资金1700万元。已竣工的妇保站大楼项目仍有295多万元的资金缺口。

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县级公立医院的改革力度。加大县级财政的投入,核岗定编,积极探索增加药事服务费弥补医院收入补偿,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实施好县镇一体化试点工作,科学整合医疗资源,建立县镇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2、进一步抓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实施好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任务,加大检查,严格考核,受惠于民。

3、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和专科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加强项目建设工作。加快县医院住院大楼项目建设、信息化项目建设、医院专科项目建设,争取县卫生监督所、县急救中心等基础项目建设早日批复立项,开工建设。

第四篇: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闽委发〔2024〕3号)的要求,稳步推进医改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我市以列入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为契机,创新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医改试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七个方面的阶段性成效。

(一)医改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形成 一是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我市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深化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医改办设在发展改革部门,大多由发改委主任兼任医改办主任。二是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主任的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要负责对公立医院资产、财务、人事、薪酬、绩效、管理目标、改革投入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和监督,强化政府的办医责任。三是注重总体设计。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到医改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参观培训,同时分批在全市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摸清掌握全市情况。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庄稼汉、市长林宝金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医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今年6月18日,经省医改办同意,印发了《XX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南委【2024】10号),对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的医改目标任务、措施办法作出了全面具体的部署规划。四是深入宣传指导。由分管副市长率队分赴10个县(市、区)对我市医改政策进行解读。闽北日报、电视台开设专版、专栏,宣传医改政策,解读各项政策措施。五是狠抓督查落实。建立市、县医改工作挂钩联系制度。各部门分工包县,定期开展督查和指导。六是认真抓好试点。我市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在抓好全面推进的基础上,结合每个县(市、区)的基础情况,突出重点,确定了各县市区的试点项目,点上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在市第一医院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建瓯探索建立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拔制度和医保(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在XX市开展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的改革;在建阳开展促进社会资本办医和基层发展特色专科;在邵武探索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在延平探索建立市、区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联体试点,在政和探索建立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联体试点;在松溪探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机制试点等等。

(二)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朝着“医院收入不降低、医保(新农合)可承受、财政可持续、群众负担有所减轻”的目标迈进,医院收入结构得到一定程度优化,初步实现了从“以药养医”逐步向“以技养医”的机制转换。

1、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全面落实。在全省,除先期试点的XX市外,我市2024年12月29日零时起,在全省率先启动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市、县二级33家公立医院同时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改革,拉开了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序幕。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院内制剂),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后减少的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偿和医院分担等三个方面进行补偿。县级公立医院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2%,财政补偿15%,医院分担3%;市级公立医院通过价格调整补偿85%,财政补偿10%,医院分担5%。10个县(市、区)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后财政共补助资金共需约2378万元,年可减轻患者负担2300多万元。通过几个月来医院运行数据分析,公立医院的收入结构有明显变化,医疗费用结构正逐步由药品主导向技术和服务主导转变,医务性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重由改革前的22.05%上升到26.13%;药占比下降明显,医院药品费降幅为11.07%,其中住院费用中的药占比下降幅度较大,体现医疗技术水平的手术内项目开展较多,技术劳务性费用有较大幅度提高,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回归。

2、制订院长选拔任用考核制度。根据省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XX市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办法》、《XX市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细则》,11月13日,市医改领导小组在建阳区召集建阳、邵武、建瓯、浦城等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及医院的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将于近期印发。XX市制定了《XX市立医院院长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通过公开招聘,选拔出XX市立医院院长,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3、制订了公立医院控费办法。为全面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调整医院收支结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制定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办法》,将各项控费标准分解为22项指标,考核各公立医院控费运行情况,即将印发实施。

4、医院收入稳中有升。市级公立医院上半年总收入约5.02亿元,比去年同期的4.88亿元增加0.14亿元增长2.87%。药品收入1.79亿元,比去年同期的2.03亿元减少收入0.24亿元,下降11.82%;县级公立医院上半年医药总收入9.79亿元,比去年同期的9.54亿元增加0.25亿元,增长2.62%。药品收入3.65亿元,比去年同期的3.95亿元减少收入0.3亿元,下降7.6%,从监测分析显示,市、县级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得到调整优化,药占比下降幅度明显,耗材占比略有下降,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稳步上升。市级医院平均药占比为35.73%,较2024年的41.77%下降6.04个百分点;市级医院平均耗材占比为11.59%,较2024年的11.72%下降0.13个百分点;全市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26.80%,较2024年的23.26%上升3.54个百分点。县级医院平均药占比为36.50%,较2024年的41.50%下降5个百分点;县级医院平均耗材占比为8.37%,较2024年的8.55%下降0.18个百分点;全市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26.13%,较2024年的22.05%上升4.08个百分点。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得到提升

1、乡镇卫生院二次改革陆续推进。邵武、建瓯两市认真落实 “一归口、三下放”政策,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激动基层活力。乡镇卫生院人员招聘、使用、考核、调配和交流由卫生局统一管理并将人事权、经营权、分配权下放基层医疗机构;XX市建立“两创一立”创新财政管理模式,提出在财政补贴不变的基础上,对乡镇卫生院人员保障经费进行“绩效考评供给制”,等等。

2、分级诊疗制度开始起步。分级诊疗的关键是基层首诊,由于绝大多数地方不具备强制推行基层首诊的条件,我市加强顶层设计,通过规划调整、医保支付、财政投入、人事薪酬、职称评聘、差别价格、绩效考核等综合措施,促进医疗资源流向基层,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一是建立市、县、乡三级医疗服务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我市各县级医院已下派50名医生及选派40名特岗医生帮扶50所乡镇卫生院,XX市第一医院作为三级医院派出12名医师帮扶2所县级医院,XX市人民医院作为三级中医医院派出8名中医师帮扶2所县级中医医院,完成省上下达的帮扶任务。二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在全面实施社区全科医生家庭签约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将推行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事项写入《XX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并确定今年将积极推进各县(市、区)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据统计,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全科医生团队94支。优先与65岁以上老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5.99万户家庭(19.68万人)签订了服务协议;78所乡镇卫生院、878所村卫生所,成立服务团队481支,与服务对象签订了服务协议达12.53万户家庭,签约人数达44.12万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上意见制定下发适合我市实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四)医疗资源进一步整合1、建立横向纵向医联体。结合南平实际,以市第一医院为龙头,整合市第二医院、妇幼保健院、人民医院和闽北卫校等市级公立医院、单位,建立武夷总医院;林宝金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武夷总医院改革有关工作。武夷山以市立医院为主体,将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纳入一体化,组建武夷山公立总医院;XX市、XX县、XX县也分别组建了市级医疗机构的横向医联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成本。采取“大手牵小手”方式,通过医院托管、项目帮扶等一系列措施,在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基层帮扶。如XX县医院委托XX市第一医院管理。市第一医院派出了多名管理和业务骨干帮扶XX县医院,提高了XX县医院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培训了医疗卫生队伍,新建了重点科室,开展了新技术,为提升XX县医院的综合实力打下了基础。XX县正在积极推进托管工作。许多县级医院也与乡镇卫生院开展联手、托管等活动。

2、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在紧紧抓住国家、省上对卫生加大投入及新医改契机的同时,筹集3000多万元用于全市信息化建设,2024年建成了XX市第一朵“云”——“健康云”。2024年年初,XX市区域卫生云计算服务平台(即“健康云”平台)建成并通过专家组验收。我市13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使用XX市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包括医疗服务、妇幼卫生和公共卫生三大模块)。XX市投入500余万元,XX县投入720万元,建阳区投入160万元对医院网络的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建设以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目前光泽、松溪、政和、顺昌4家县级综合医院完成院内平台建设转入相关科室实施,XX市立医院、XX县医院正着手实施电子病历前软硬件环境准备工作。

3、全市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总数从2024年末的10083张增加到2024年末的15536张,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从2024年末的3.16张增加到2024年末为5.93张,已经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2024年,全市总诊疗人次1203.21万人次、住院48.67万人次,比2024年分别增加285.36万人次、12.83万人次,年均分别增长7%、7.95%。由于床位增加,医院病床使用率维持在80%左右,2024年出院者平均住院费用5432.23元,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120.81元,比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低6394元和109.45元,次均费用绝对值水平多年保持在全省最低和次低水平,“看病难、看病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五)医保、医药配套改革不断深化

1、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体化。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已制定了实施“一体化”的《意见》送审稿,将在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尽快出台,实现“五统一”,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标准,统一药品目录、统一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办法,同时结合XX市实际,城乡居民先统一执行新农合“三目录”,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全面实行大病保险制度。

2、改革医疗保险付费方式。首先是全面推进总额控制,深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实行公立医院绩效管理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挂钩办法,不断提升管理绩效。其次是不断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优先选择临床路径明确、诊疗技术成熟、治愈率高且费用稳定的常见病、多发病种作为付费病种,2024年全市将选择不少于20个病种进行单病种付费结算试点,并不断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探索开展按疾病诊断关联性分组(drgs)付费方式。今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结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南人综〔2024〕86号),严格控制统筹基金支出增长幅度。第三是建立和完善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核定医保经费实行“结余奖励、超支分担”,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促进医疗机构管理机制转变。第四是加强对医保支付的集合监管,加强对医保支付的智能化集合监管,以规范医保支付平台。

3、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招标方式改革。按省级药品采购目录和基准代表品的限价,以“阳光操作、公开竞价”为原则,由市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购的方式进行议价和竞价采购。采取先评商务标、后评经济技术标的“双信封”评审方法。严格执行中标药品“一品一厂家”的规定。遴选优质生产厂家的常用低价药品,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自行采购。企业配送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在本辖区的药品配送企业中遴选7家配送非基本药物,提高药品配送的集中度和配送到位率,降低配送成本。

(六)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积极利用闽北卫生学校的教学资源,定向培养三年制农村医学中专班,充实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医疗卫生队伍,目前,共召收学员四批,共计254人,2024年毕业84人。延平、浦城、顺昌、松溪乡村医生毕业后定向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乡村医生。促进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推动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确定XX市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和退出机制试点。XX市制订了《XX市乡村医生养老制度实施方案》。

2、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加强全科医师培训的组织领导,将全科医学各项培训任务指标分解下发各县(市、区),并督促各地抓好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全市共培训全科医师560人,其中全科医师岗位335人,并取得全科医师岗位合格证;全科医师骨干培训91人;全科医师转岗培训93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8人,全科医师提高班33人。为推动在岗乡村医生免费开展培训和拓展培训,统一组织专家学者到各县(市)开展“基层慢病管理公益巡讲”活动,目前,已深入松溪、浦城、武夷山三个县(市),受训基层医务人员达400余人,有效地提高基层慢病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省上定向培养本土化本科临床医学人才政策,做好规划,用足名额,妥善解决定向委培生学费问题;加大定向委培生招生宣传,鼓励引导有意愿到县级医院工作的考生报考定向委培生。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市第一医院、九二医院、XX市立医院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

3、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制定《XX市公立医院紧缺急需人引进中长期(2024—2024)指导目录》、《XX市卫生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延平、建阳、浦城、松溪等县(市)将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纳入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简化招聘程序,按县(市)、乡不同层次专业的不同需求适当放宽学历条件;对紧缺急需人才,由公立医院、卫计部门和人社部门一同现场招聘,直接入编。市本级利用国家下拨的试点医改补助资金2024万元,建立卫生事业发展基金,安排用于引进和培养一批有较高学术造诣、教学科研成绩显著的业务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对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持有者,实行月津贴补助;对聘用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发放津补贴,享受与省外引进人才相同的待遇政策。预计今年全市可招收各类医学人才200余人。

(七)社会资本办医有新进展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非基本医疗项目合作,扩充优质医疗资源,重点鼓励兴办医养中心、医疗旅游、健康园区等健康产业及符合区域规划的特色专科医院。上半年,全市医院总床位数15536张,社会办医床位数1049张,占全市医院总床位数的6.7%。各县(市、区)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扶持民营医院发展壮大,促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建阳区作为发展民营医院的试点.今年先后引进社会资本1.4亿元创办了美亚健康慈铭体检中心、康复中心等民营医疗机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破除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障碍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尚未突破现有政策框架。目前各地公立医院改革大多停留在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上,对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和减少过度医疗效果不明显,部分改革的内生动力还没有形成。

(二)医保、新农合基金支付压力大。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供养比”逐年降低,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比例为1.4:1(全省最低),近几年,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当年收支均为赤字;部分县(市)新农合基金当年出险。随着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调整后医疗服务价格难以完全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

(三)医技人才十分紧缺。随着医改工作向纵深推进,人才的问题日渐突显。主要表现为:一是各级医院卫生人员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困难。由于业务拓展和业务量的增加,人员的增补远不及床位数增加所要配置的人力资源数。二是医学人才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各级医院人才流失严重。三是是人才结构不够合理,农村卫技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从总体上看,城区医疗单位的卫技人员技术水平比农村基层卫技人员要高;农村乡镇卫生院低学历、低职称的人员相对较多。虽然近几年有不少培训,但因人员紧张难以安排参训,加之培训提高需要过程,导致农村基层卫技人员的技术水平提高相对缓慢。乡村医生年龄老化,服务水平偏低。

(四)县域就诊率提高难。当前,大医院名医效应以及群众固有的“就高不就低”就医习惯仍然长期存在,群众更倾向于三级医院就诊。因此,即使公立医院改革能给就医群众带来实惠,但是对群众的吸引力依然不足,要达到“实现90%左右就诊率在县域内解决”的改革目标,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着全市公立医院实施药品、耗材零差率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的完成,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已转入第二阶段,即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尽快出台相关控费政策。二是扎实推进医疗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核心作用;三是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对部分价格偏高或者价格倒挂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四是加快推进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实试点工作任务分工,为下一阶段全面展开打下坚实的基础;五是推进医保管理体制、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做好第九批药品机制招标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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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加快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加快体制改革 进一步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宁海县司法局基层科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直接面向群众和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前沿阵地和工作窗口,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各项基层业务工作的主要职责。罗干同志在司法部召开的人民满意的司法所、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基层综合部门共同构成我国基层政权的政法组织体系,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目前,基层司法所机构体制改革已经迫在眉捷,司法所建设工作是当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把司法所建设纳入到社会治安防范体系,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构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才能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的职能作用,这既是维护我县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义

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当前,加快基层司法所机构体制改革,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一项主要措施。

(一)司法所在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维护政治稳定,保一方平安的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基层司法所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发挥职能上已经得到各级领导的认可。如果让基层司法所作为代表地方政府调处矛盾纠纷的专门机构,说服教育、依法调处,进一步加强对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力度,这样司法所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的同时也可以发挥法律管理服务的优势,既能发挥司法助理员懂法律又熟悉本地民情的优势,公正、公平、依法、依理的多层次、多角度预防化解矛盾,为人民群众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维护他们生活、工作当中的合法权益,又能使党政领导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发展经济的大事,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有利于促进政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近年来,党政领导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虽然不断提高,但实际工作当中对许多法律方面的具体问题并不十分熟悉,如果有一个精通法律的司法所作为助手,在一些重大决策和涉法问题上由司法所帮助把关,就可使领导如虎添翼,从而提高地方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进而协助基层政府依法管理经济,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另外,建立一支人员充实、素质过硬的司法所队伍,可以很好的把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依法治理等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能发挥各项职能的长处,又可提升整体综合资源的优势,对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

二、我县基层司法所现状

我县现有司法所18家,其中派驻司法所6家(尚处于起步阶段)。专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23人,其中从事司法业务工作10年以上4人,5年以上3人,2年以上4人,2年以下12人(9人刚刚分配到岗)。司法所实行县司法局与镇乡(街道)双重管理体制,县司法局派驻镇乡(街道)的司法所,其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录用征求镇乡(街道)的意见;镇乡(街道)内设司法所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录用征求县司法局的意见。司法助理员工资福利待遇关系由县司法局负责,镇乡(街道)另外提供一部分福利。

三、基层司法所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所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界定不清。司法所机构设置既没有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确认,也没有在中央编委“立户列编”,司法所的设置与否主要取决于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目前我县18个镇乡(街道)有12家司法所只是内设的一个虚无机构,与综治办合署办公,实质是机构未列入镇乡(街道)机构序列。而且其他在建的6个派驻司法所尚在起步阶段,面临着诸多困难。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相比,在办公用房、职务晋升、福利待遇、办公设施及办公经费等方面都有很大差距。

(二)人少事繁,职能发挥难以到位。目前,全县共有司法助理(特派)员23人,一个镇乡(街道)平均2人不到。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司法所主要职责有: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年来,众多的司法助理员在各方面工作中都作出了巨大贡献,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日趋繁重的工作也使本来就单打独斗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应接不暇。司法助理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政府部门的涉法工作以外,还要承担镇乡(街道)的大量中心工作,使司法助理员工作任务日趋加剧,不能深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从而出现“杂而无序,杂而不精”的“一盘散沙”现象。

(三)工作协调多,可操作性难。从司法所门口挂的牌子看,大多是这“中心”,那“委员会”或“工作站”,这些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多设在司法所,开展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职能范围,但大多是其他部门的共同职责,司法所只是起到协调作用。牌子多,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实质是给司法工作人员出了一道难题,给人一种司法工作务虚多、务实少的感觉。如果按照这些“中心”、“委员会”来开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难开展的,主要就在于操作性难,缺少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在于司法所机构体制的改革。

(四)经费短缺,保障措施难以保证。由于基层司法所的法律地位一直未能确认,必要的财政办公经费也没有相应的保障。财政预算中没有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专项工作经费预算,所以办公经费没有固定来源,导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受到严重影响。

(五)基层司法所人员变动过大,缺乏相对稳定。一方面,由于体制问题未能确立的关系,造成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难以很好开展,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司法所人员的自身发展,在困难无法解决的前提下,许多司法司法助理员纷纷寻求新的岗位,跳出司法工作,造成人员变动大,工作难以衔接;另一方面,新上岗的人员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刚经过一段时间熟悉业务,又要轮岗到别的镇乡(街道),新上任的又要开始一段新的熟悉过程,常此以往,使工作缺乏连续性,发展就更困难。

四、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领导的高度重视是一项事业成功的关键,中央领导对司法所建设寄予了厚望,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上,对司法所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国政法会议要求加强“两所一庭”建设,从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出发,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好坏,关系到司法行政事业的成败。基层稳,则全局稳;基础牢,则事业兴。因此,地方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在司法所用人政策、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努力改善司法所的办公用房条件,配置必要的交通、通讯、文印、档案管理等办公设备,为司法所职能的发挥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二)体制改革是根本。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实行组织机构规范化,司法所唯有达到机构独立、编制单列,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管理科学规范的问题。2024年,县司法局在跃龙街道设立了第一个派驻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这一举措开了我县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的先河,改变了以往司法所只是镇乡(街道)一个虚设的内置机构的管理体制。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重视下,县局着手扩大派驻司法所的建设工作,并将司法所长的级别提升为副股(股)级。这一举措为今后司法所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地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队伍建设是关键。要建立健全“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管理严格、充满生机”的人员管理体制。要认真贯彻干部录用相关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事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并严格按照用人标准、考录程序以及审核、审批、任免权限规范运作。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影响着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成效。目前,我县司法所只有5家配有2名司法行政专职人员,其余都是独根苗,人员的严重匮乏阻碍了司法所工作的正常运转。只有保证人员的充实,才能真正实行所长负责制。要建立健全以法律知识的全面运用为中心的教育培训制度,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全面开展素质教育、法律知识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

(四)专项财政是保障。财力支持是做好工作的基础,没有钱就干不了事,出不了成绩。目前的问题是,基层司法所没有得到党委、政府的认同,没有同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一样被同等摆上“政法部门”的位置,财政相对薄弱。由于县财政没有司法所办公经费的专项预算,所以缺乏资金保障。但是各司法所在开展职能工作、表彰先进典型、平时的打印资料、水电支出、交通通讯等都必须有一定的经济保障。因此,只有司法所独立,其专项经费预算才能得到保障。

(五)考核机制是激励。在实行司法所机构单独列编后,在人员的使用上,才能真正实行考核任用制和岗位轮换制。每年年终对全体司法助理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实施所长述职制度,并征求所在镇乡(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留任。对成绩优秀的要对其进行表彰奖励和政治提拔,对考核不合格者和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做调离或转岗处理。要将岗位职责与学习培训和考核奖惩等制度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工作的创造性,增强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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