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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读后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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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对我们有方方面面的好处,相信喜欢阅读的大家都有写读后感的经历吧,读后感是现在大家经常使用到的,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译后记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译后记读后感篇1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在自己的心里大多数会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先生的这些文章,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又表现了他对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我还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当时所谓的一些"名人名教授"的不满,对封建社会的批判。他憎恨封建社会。封建礼教不知道戕害了多少儿童,在《二十四孝图》中,作者鲁迅在儿时,很想成为孝子,可是在看了《二十四孝图》后,"才发现'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做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这多么让儿童们扫兴啊!其中的"郭巨埋儿"被儿童们见了后,又有几个不会感到害怕呢?封建社会宣传"孝"道,又会起到多少正面作用呢?孩子们当然也害怕自己的父母,更担心家景的好坏,甚至"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卧冰求鲤"的故事,又会有几个儿童愿意奉行"孝"道呢?其中的"老莱娱亲"最使人反感,"行年七十,言不诈老,常着五色斑斓之衣,为婴儿戏于亲侧。又常取水上堂,诈跌仆地,作婴儿啼,以娱亲意"。我觉得老莱子固然有一颗孝心,只是用"诈"的方法逗父母开心。对于小孩子来说,他们愿意听的是故事,而不是于"诈"相关的事情。

他憎恨封建社会。封建迷信不知坑害了多少无辜百姓。在《父亲的病》中,"名医"们用尽各种"灵丹妙药",可是父亲的病依然紧紧缠身,一百块钱的药似乎无济于事。其中一位"名医"父亲病入膏肓时,才承认自己无能为力。好几年好几次的一百块钱出诊费就换来父亲更差的身体和一句无能为力……此外,"名医"们的"灵丹妙药"都是神秘的,与众不同的,价钱自然都是昂贵的,然而药效却极为平常。

他想改变社会现状,在"白话文运动"中,提倡使用白话文,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使中国文学迈上新的阶梯,让中国社会进入新的时代在这过程中,鲁迅先生遭到当时所谓的"名人名教授"陈西滢等人的批评和嘲讽。"妨害白话者的流毒却如同洪水猛兽,非常广大,也非常长久,能使全中国化成一个麻胡,凡有孩子都会死在他的肚子里。"鲁迅先生写下了愤怒的话。

?朝花夕拾》像一颗明星镶嵌在中国文化的无垠的天空中,让我们了解过去的岁月,展望美好的未来,收获阅读兴趣和写作技巧。

译后记读后感篇2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译后记读后感篇3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而全文通俗易懂,语言活泼,描述了一个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读完这本书后,应对大作,当然不敢谈有什么意见,只是浅谈一下自我的看法.

一、乡土本色

费先生在书中给我们展示了乡土社会的特点所在.

从基层上去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u中国的礼貌的根源就是土地,是取资于土地的.古往今来,中国人有这么一个传统,安土重迁,口袋里有了点积蓄就去买地.哪天衣锦还乡了,就得置地购宅.或许大家都觉得,别的东西说不定哪些时候就失去了,而仅有土地它是正正当当地就在那里的.

乡土的非流动性就直接导致了血缘和地缘的出现.血缘是一套根据血缘亲疏关系来决定对对方权力和义务的体系,血缘是稳定的力量.而地缘在人口不流动的原始状态下是和血缘合一的.也就是说血缘相近的群体在土地允许的状况下是生活在一齐的,仅有土地上的资源不够了,才会有一部分人漂流带到外地,要么在另外一个群体里生活下去,要么重新开辟一个群体.而前者往往是不被另外一个群体所理解的,因为在地缘上他们是不相接近的.

从社会秩序来看,在乡土社会中,“礼治秩序”是占主要地位的.我们能够说乡土社会是“无法”的社会,因为它是“礼治”的社会.但礼治并不是说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所说的“礼治”也并不是君子统治,它包含着国家暴力,社会阶层的严格命定,各种在今日看来属于野蛮残暴的某些行为也是属于“礼治”的范畴.比如陪葬,株连等那都是礼,是人们心中构成的共同的行为习惯.也就是说,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膺服.在乡土社会中,人服于礼是主动的,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价值观念.但“礼治”在表面上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构成的秩序,其实不然,它只是主动服从于成规而已.也就是说,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能够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但在一个社会变迁很快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时无法维持的,所以费先生指出,“礼治”也将会在社会变迁中慢慢走向“法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未来,也是乡土社会的未来.

费先生也在书中提到乡土社会中权利的四种性质方式: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利,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统一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从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长老权力是强势的,而时势权力则相对不发达.时势权力的权力的构成充分地说明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环境是固定的,变迁慢.

二、浅谈差序格??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必须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经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能够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确定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一样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一样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能够是自我和太太,能够是加上孩子,还能够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终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费先生说,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能够这么说,在立体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石头,而当这些石头一齐扔进水中的时候,就产生了许多的中心点,这些点各自推出去的波纹在不断交汇,并且还不断移动,由此我们能够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强弱也会因相互作用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之中,或者说个人“圈子”的范围在不断地“伸缩”,这样的动态模式也许能够更形象地体现出“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复杂和变动的相互关系.

而在中国复杂和变动的社会关系是有着它的社会根源,能够这么说,“差序格局”的构成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之中的.在《乡土中国》里,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是由儒家文化中孕育出来的,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国这种社会结构里,从自身到他人正是一种推的过程,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关系推出去的.儒家所看重的伦理之道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正是传统“差序格局”的状况,就是要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制度.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译后记读后感篇4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我不由自主的赞叹,赞叹鲁迅的文采,那如诗如画的情景,使人们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

译后记读后感篇5

在众多中国优秀作家中,我最喜欢的是朱自清、罗兰,其次就是鲁迅先生了。读他们的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的儿时一本散文集。本书原名《旧事重提》,也许是题目太直白了吧,便改为了《朝花夕拾》。书里写的是鲁迅先生童年时和青年时所难忘的事和经历,也说明了自己最珍贵的童年过得很不好,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得不到长辈们的认同,这使他很伤心。但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能从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是想让我们的长辈以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

这本书里有很多生动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范爱农》这一篇,写了作者在日本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事情。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和迫害。我很同情者为革命者,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至今不知是如何去世的。无论如何,让我们为他给予沉重的悼念吧。范爱农,一位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内的心痛苦、悲凉,有谁替他分解点呢?所以,我们和鲁迅先生一样,疑心他是自杀的。

?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章给我的印象也很深,长妈妈很爱鲁迅,但长妈妈姓名的来历和家人对她不同的称呼,从中知道长妈妈身份的卑微和地位的低下。睡觉时摆一个“大”字,可以看出来,她也是一个粗俗、不拘小节的人;“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晒裤子用的竹竿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这些也能反映出长妈妈是个善良、迷信的好妈妈。读了这一章,使我非常的敬佩长妈妈。

在这些“历史”书中,我们知道了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但现在,祖国一天天繁荣富强起来,值得我们去歌颂、去赞美我们那伟大的祖国!

中国,崛起!!!

译后记读后感篇6

?朝花夕拾》是鲁迅晚年回忆自己在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的人和事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这本书由十篇散文组成,勾勒了从清末到辛亥革命时期的若干社会生活风貌,它虽然是回忆性散文,但都有现实的斗争性和深邃的思想性,蕴含着作者对历史的深刻思考和对现实的执着态度。

作者以炽烈的感情和浓重的笔墨,揭示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半封建的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真实地再现了当时的历史情景。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病》这篇文章。

作者回忆了父亲生病后,他请了位名医为父亲治病,这位名医故作高深,给出的药引十分独特,结果父亲的水肿是逐日利害了,这位名医又推荐了另一名医生,他的药方更为奇特,很难寻找,而且他还勒索了不少钱财,结果父亲的病一步步恶化,最终去世了。

文中还写那位名医的故事,他出诊原来是一元四角,特拔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一天晚上,一家城外人家的闺女生急病来找他,他却非一百元不去。这里描绘出了一个见钱眼开的“名医”形象。

我们现在的医生,只要出现急诊,他们都是赶紧去抢救的,生命是最重要的,他们把治病救人永远放在第一位。

而文中的“名医”呢?按了病人的手,冷冰冰的,也没有脉,于是点点头道:“唔,这病我明白了。”从从容容走到桌前,取了药方纸,提笔写道:凭票付银洋壹佰元正。病人都已经死了,他还那么从容,让人家给他钱。这里将当时社会医生的丑态清晰地表现了出来,这不仅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交易,hai反映出“名医”对这种事的习以为常,猛烈地抨击了当时社会的畸形现象。

这位名医故弄玄虚,给鲁迅的父亲开了些奇特却没用的药方,得知父亲的病更加利害了,就说:“我所有的学问,都用尽了。这里还有一位陈莲河先生,本领比我高,我荐他来看一看,我可以写一封信,病是不要紧的,不过经他的手,可以格外好得快……”这里刻画出了一个假装清高,急于甩掉烫手山芋的庸医形象,面对鲁迅父亲病得那么严重的情况,竟说出:“病是不要紧的”这句话,流露出庸医对病人的漠视,对生命的漠视。而陈莲河先生也并不是什么好医生,他身为医生,却以迷信的观点来给父亲治病。

鲁迅的父亲已经快断气了,住在一门的衍太太赶过来了,她叫鲁迅给父亲换衣服,将纸锭和《高王经》烧成灰,用纸包了给他捏在拳头里。衍太太一直怂恿鲁迅大喊父亲,这让已经平静下去的父亲又紧张、痛苦了起来,使得父亲死前不得安宁。衍太太的封建落后思想,导致了父亲痛苦地死去。

鲁迅通过请医无用父亲病逝的旧事,反映了他当时的无奈和无助,表现了对父亲的拳拳之爱,对“病态社会”中人心冷漠以及黑暗落后的批判,由此也更激发了作者要摆脱愚昧,求学上进的坚定信心。

译后记读后感篇7

?朝花夕拾》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背景我想大家都知道,在清政府风雨飘摇、新旧时代替换之际。鲁迅先生的家族背景也不是十分平定与幸福。周氏家族的黄金时代已经结束了,但还并没有完全破落。他的家里还有四五十亩水田和一些店面房子,加上祖父又在京城做官,所以仍然是一个丰衣足食的“仕宦之家”。此外鲁迅所著《朝花夕拾》的前文和后文是有相照应的部分,例如第一篇《狗·猫·鼠》的后段提到女工阿长,第二篇就写《阿长与》。

?朝花夕拾》包括小引与后记一共是十二篇,其中除去小引和后记记叙篇有九篇,有一篇《狗·猫·鼠》是一篇讽刺文。此文写猫和鼠甚多,写狗几乎为零,由“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为开头,引出下文,讽刺对象主要为徐志摩和陈西滢等人,从中有引用他们的一些话做为内容,重点是对他们的话进行批评!而后段又写了自己心爱的小隐鼠受害。在本短文后面写到了女工阿长,而第二就提到了《阿长与》。

?阿长与》则主要是写阿长的性格与赠送给鲁迅的《山海经》。短文重点写阿长的生活习惯、为人性格、残害“我”的小隐鼠一事和阿长的能做到许多别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此外便是描写《山海经》内的图画。

?五猖会》则记叙父亲要我背会《鉴略》才能让我去看会一事和五猖会等会的热闹非凡;《二十四孝图》写的是自己想做孝子而不知如何是好,去观赏此图所发现以及许多不解的地方而觉得奇怪例如“老莱娱亲”;《从白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写我小时的时候的欢乐时光以及与三味书屋里面的回忆;《父亲的病》则是记叙治疗时取药的“百变”、以及在父亲临去前对父亲大吼大叫的行为而内疚;《锁记》写对于学问的选择与决定东渡日本的事情所做清淡地描写;《藤野先生》则是对恩师的回忆;《范爱农》则是对朋友的怀恋和怜惜!

?朝花夕拾》一书是对当时社会上的点点滴滴的记录,这是一部中国浓缩的历史。此书写到了关于当时的政治、社会、平民间的关系的一种简单的描写,但却让人能很快记住,而我,就清晰地记住了,在《父亲的病》一文中写了:两名医生的不一样的换药、不一样的药引、药方,却还治不好父亲的病一事,我作为读者,真切地体会到当时的社会、公民心里不正,也许这就是当时政治的腐败吧。读完这本书,真的了解了很多。另外,由于里面有许多的句型是我没见过的,读的时间也稍微长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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