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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工作要点2024年(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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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工作要点2024年

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工作要点2024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落实xx区“两区一堡”战略定位,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发展,优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职业教育与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构建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捷的终身学习体系。

二、主要工作

(一)做优职业教育,提升服务能级

1.加快推进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完善区域职教体系建设,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完成新高职建校方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申报工作,争取获得市教委2024年度拟新增专业的批复及市政府关于同意xx新建新高职学院的批复。做好新高职资产划拨、设施改造及对外招生各项准备工作。

2.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主动服务区域布局调整和经济结构升级,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继续推进“新型现代学徒制”“双证融通”试点改革,推动x+X证书制度试点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推进xx市安全技能综合实训示范基地、xx市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提升开放实训中心能级。加强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通过智慧课堂、移动APP(应用程序),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不断完善教学资源建设,推进xx市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

3.扩大职业教育集团影响力。以入选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为契机,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功能和优势,召开二届二次理事大会,吸纳新成员单位,拓展合作新途径。探索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实习实训基地,开展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活动。举行第二届职校教师教学法比赛和学生技能大赛,通过展示、观摩、研讨、比赛等方式,搭建师生成长平台。

4.有序开展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审核工作。根据政策调整,明确项目实施方式和管理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率。支持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优化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申领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做活终身教育,深化内涵建设

1.推进社区教育社会学习点建设。发布社会学习点课程,开展首批社会学习点考评,提升服务能级。新增社会学习点xx家,做好遴选、评审等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提升终身教育信息服务能力。通过“乐学xx”“银发乐学”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移动学习载体提供便捷、创新的学习应用。完善社区(老年)教育教务管理系统功能。推进“云课堂”建设,丰富市民学习内容和形式,推动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融合。

3.营造浓郁的市民学习氛围。举办xx区全民终身学习节、xxx体验日活动、网上读书活动、人文行走等特色活动,展示、宣传和交流终身教育发展成果,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吸引更多的市民参与学习,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4.提升老年教育支持服务能力。发挥区域特色,评选一批区级老年教育特色学习点。建立具有区域老年教育特色的教师分类管理和培育体制机制,扩大老年教育师资来源渠道,完善专兼职教师资源库。推进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开展老年教育融合教学示范校创建活动。

5.推动终身教育内涵发展。把家庭教育融入社区教育,推进家庭教育特色发展,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聚焦市民文化传承与科学创新,推进社区学习坊建设。培育学习型乡村,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和创造力。

6.推动长三角地区终身教育协调发展。深化“xxxx”四地终身教育合作联盟协同机制建设,完成共同体跨区域体验基地(点)建设,促进课程、教材资源的共享,形成区域终身教育合作共建、优势互补、创新发展的新格局。

(三)创新管理举措,推进综合治理

1.打造教育培训机构数字管理平台。创新“互联网+监管”方式,启动运行xx区教育培训机构数字管理平台,实行数据动态更新、实时监管,实现教育培训机构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精细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2.健全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构“x+x+x+X”日常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收费和不公平格式条款集中整治工作,优化预收费资金管理,推广使用示范合同,促进依法规范办学。加强宣传,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与能力,推进社会协同治理。

三、主要工作安排

1.推进xx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

2.开展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3.开展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审核工作

4.启动社会学习点课程发布

5.召开xx区职教集团二届二次理事大会

6.新增社区教育社会学习点申报、认证启动

7.学习型乡村建设组团发展工作专题调研

8.老年教育倍增场所特色课程征集、评选

9.开展xxx市民终身学习体验日活动

10.职终教系统能力提升奖评选工作

11.“xxxx”四地终身教育联盟研讨会

12.xx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活动

第二篇:2024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

2024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一、指导思想

2024年上海终身教育工作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九届市委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委发〔2024〕2号),围绕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大力发展终身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二、目标要求

让每个市民树立和践行终身学习理念,建立各级各类教育互相衔接沟通的机制,使全社会的教育与学习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促进学校、社会、组织和家庭共同建立“时时能学,处处可学,人人皆学”的学习型社会。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和居村委学习点的标准化、信息化与规范化建设。着重促进综合功能建设;既能为满足本市在校学生、在职者、居家老年人以及外来工作与居住者等人群不同的学习需求,提供多样性继续教育、教学和培训、实践服务,又能为这些人群的休闲娱乐和修身益智学习活动提供平台和载体。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组织开展上海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评选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工作,对2024年实验项目开展评估验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继续开展街道社区学校、乡镇成人学校评估工作。2024年着手制定《上海市街道社区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和《乡镇成人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对20所街道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开展达标评估。继续组织开展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创建评估工作。

2.优化课程教材,丰富学习内容。继续开展优秀社区教育课程、教材、课件和学习实践活动的推荐评选工作,鼓励各社区教育院校站点大力建设符合地域特点、人群特征、需求特色的课程、教材和学习活动项目。

3.健全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化与职业化发展。研究制定《社区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岗位标准》,探索建立社区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和职业发展机制及其评价机制;鼓励建立健全专兼职协调、结构合理、流动有序、适应性强的社区教育教师与管理者队伍;建立常规性与提升性相结合的社区教育教师与管理者的继续教育培训制度与机制,组织开展“争优评星”活动;促进社区教育的教学教研活动,不断改革创新社区教育活动模式,鼓励探索建立“名师工作室”、“教研俱乐部”、“观摩联谊会”、“精品课程讲师团”、“名优特课程开放讲坛”等各种创新、创优、创特的社区教育教学活动。

4.推进建设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学习环境,形成全市终身教育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与平台。

进一步拓展和加强“上海市民终身学习网”建设,鼓励各区县大力推进本地区终身学习网建设,探索利用各种模式提高网上学习的吸引力、普及率、便捷性和成效度。针对不同市民人群开发和丰富网络学习资源;针对不同学习方式提高网络服务质量;依托各区域特点和力量创新网上特色学习活动,组织开展或鼓励学习骨干举办网上“学友论坛”、“网上交流互动学习圈”、“网上读书论书俱乐部”、“网上学习成果展示评价”等;通过精细化的网络管理服务系统,探索建设多层级、跨区域、全过程的“网络学分银行”,通过成果有效性的累积与显示,激励市民网上学习的积极性。

进一步办好“上海老年人学习网”,争取年内老年人网上收视点布局达到居(村)委数的80%。

组织开展“优秀和特色学习网站”、“优秀和特色网络学习资源开发应用”、“优秀网络管理服务”、“网络学习组织”、“网络学习工作者”、“网上学习”等推进活动。

5.开展“开放大学”成人教育体系建设,构建继续教育“立交桥”。

以筹建“上海开放大学”为契机,探索基于“学分银行”系统建设的成人与继续教育“立交桥”体系,推进上海电视大学、区县业余大学(社区学院)、行业企业职工大学之间的“学分互认”工作,逐步实现横向联通;进一步推进各类成人高等教育与成人中等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岗位资格培训、社会文化培训之间的沟通,实现纵向衔接,初步建成本市中高等成人学历教育之间、成人学历与

非学历教育之间相互沟通融合的终身教育体系框架。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

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贯彻落实上海九届市委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创新本市学习型组织创建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本市学习型组织创建“评估指标”,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创建。经常、广泛地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交流观摩活动,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方法。继续大力开展树立典型、交流成果、推广经验、宣传模范的推进活动。

1.创建学习型机关。以学习型政党建设带动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以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为突破口,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制定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导向指标,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展评活动和学习型党员的评比活动;二是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评估工作。三是全面总结五年来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筹划和制定2024--2024年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

2.创建学习型社区。进一步完善创建学习型社区的工作机制,推动社区各级党组织在创建工作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为导向,围绕迎世博、办世博的主题,开展学习活动。培育社区学习品牌项目,引导更多居民参与社区学习活动;根据本市街镇实际,修订完善《上海市学习型社区评估指标》,开展学习型社区评估工作。召开“上海市学习型社区建设推进大会”,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3.创建学习型企事业单位。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力争90%以上的区县(产业)系统推进“争创”活动,7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争创”活动,90%以上的职工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机制建设。完善《上海市学习型企事业单位评估指标》,积极探索有产业特色、行业特征、单位特点的创建模式;加强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指导,探索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创建新路径,全面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加强典型示范。以创建工作的先进单位为引导,开展交流示范活动。

4.创建学习型家庭。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家庭建设内涵和外延,夯实创建基础,创新创建模式。一是培育试点,深化学习型家庭创建。召开“上海市学习型家庭建设推进大会”,开展创建经验交流,表彰先进典型。二是活动引领,开展指导,激发家庭学习动力。以第十二届家庭教育宣传周、上海市家庭文化节等为载体,营造全民学习的氛围。三是针对需求,创新载体,搭建家庭学习的平台。发挥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家长学校、亲子俱乐部等载体作用,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的服务与指导。

(三)积极开展各类学习与培训活动

1.积极办好第六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继续举行第四届学生与市民网上读书论书活动,第四届市民诗歌创作比赛和家庭讲故事比赛以及其他各式各样、丰富多彩的市民学习交流活动。

2.完善共同推进全市性市民优秀学习活动品牌项目的联动机制,探索创新“雅俗汇通”、“教乐互融”的市民学习活动新模式和新方法,不断提升传统学习品牌的创新力与影响力,探索优秀学习项目评估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创造新品牌。

协调有关各方,继续促进各区县、社区结合“东方讲坛”、“上海书展”、“上海读书节”以及“科技节”、“文化节”、“艺术节”“旅游节”等传统品牌学习与文化活动,大力推动社区市民学习活动的广泛开展,不断提升水准与质量。

3.组织开展《上海市民普通话读本》学习培训试点工作,为2024年上海世博会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继续组织编写老年教育课程系列教材,办好2024“上海老年教育艺术节”系列活动;进一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做好第三期“千村万户”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市政府重点项目;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促进街道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与法律知识、职业与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工作。

4.全力做好“上海终身教育国际论坛”各项筹备、协调工作。

(四)完善民办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略)

(五)加强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立法、科研与成果总结工作

1.组织开展《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形成《上海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及其草案说明,上半年正式报送市政府。下半年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做好《条例》草案审议工作。

2.加强科研工作。开展“学习型党组织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关系”、“学习激励机制和学习动力机制”、“优秀学习项目评估标准和评估机制”、“学习型组织结构和学习载体多样性”等研究。进一步探索开展“学分银行”体系中普通高校继续教育之间学分互认和学分认定工作;探索开展继续教育与培训证书学分认定工作;探索各类教育培训以“学分银行”为基础的衔接融通工作。进一步探索实施本市学习型组织、社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老年教育、民办非学历教育统计工作,建立科学的统计制度。

3.编撰相关书籍。做好《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白皮书(2024)》编撰出版工作。做好《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简报》编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2024年上海市职工教育统计工作,完成《2024年上海市职工教育统计》编辑出版工作。指导办好《上海社区教育》、《长三角终身教育》、《成才与就业—终身教育专版》、《康复—老年教育专版》等杂志。

(本文编辑时有删减。)

第三篇:2024年**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24年**终身教育工作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九届市委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委发〔2024〕2号),围绕**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大力发展终身教育、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二、目标要求

让每个市民树立和践行终身学习理念,建立各级各类教育互相衔接沟通的机制,使全社会的教育与学习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促进学校、社会、组织和家庭共同建立“时时能学,处处可学,人人皆学”的学习型社会。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和居村委学习点的标准化、信息化与规范化建设。着重促进综合功能建设;既能为满足本市在校学生、在职者、居家老年人以及外来工作与居住者等人群不同的学习需求,提供多样性继续教育、教学和培训、实践服务,又能为这些人群的休闲娱乐和修身益智学习活动提供平台和载体。

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组织开展**市社区教育示范街道(乡镇)评选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工作,对2024年实验项目开展评估验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继续开展街道社区学校、乡镇成人学校评估工作。2024年着手制定《**市街道社区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和《乡镇成人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对20所街道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开展达标评估。继续组织开展示范性老年大学(学校)创建评估工作。

2.优化课程教材,丰富学习内容。继续开展优秀社区教育课程、教材、课件和学习实践活动的推荐评选工作,鼓励各社区教育院校站点大力建设符合地域特点、人群特征、需求特色的课程、教材和学习活动项目。

3.健全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专业化与职业化发展。研究制定《社区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岗位标准》,探索建立社区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和职业发展机制及其评价机制;鼓励建立健全专兼职协调、结构合理、流动有序、适应性强的社区教育教师与管理者队伍;建立常规性与提升性相结合的社区教育教师与管理者的继续教育培训制度与机制,组织开展“争优评星”活动;促进社区教育的教学教研活动,不断改革创新社区教育活动模式,鼓励探索建立“名师工作室”、“教研俱乐部”、“观摩联谊会”、“精品课程讲师团”、“名优特课程开放讲坛”等各种创新、创优、创特的社区教育教学活动。

4.推进建设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学习环境,形成全市终身教育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与平台。

进一步拓展和加强“**市民终身学习网”建设,鼓励各区县大力推进本地区终身学习网建设,探索利用各种模式提高网上学习的吸引力、普及率、便捷性和成效度。针对不同市民人群开发和丰富网络学习资源;(来源:好范文 http://www.feisuxs/)针对不同学习方式提高网络服务质量;依托各区域特点和力量创新网上特色学习活动,组织开展或鼓励学习骨干举办网上“学友论坛”、“网上交流互动学习圈”、“网上读书论书俱乐部”、“网上学习成果展示评价”等;通过精细化的网络管理服务系统,探索建设多层级、跨区域、全过程的“网络学分银行”,通过成果有效性的累积与显示,激励市民网上学习的积极性。

进一步办好“**老年人学习网”,争取年内老年人网上收视点布局达到居(村)委数的80%。

组织开展“优秀和特色学习网站”、“优秀和特色网络学习资源开发应用”、“优秀网络管理服务”、“网络学习组织”、“网络学习工作者”、“网上学习”等推进活动。

5.开展“开放大学”成人教育体系建设,构建继续教育“立交桥”。

以筹建“**开放大学”为契机,探索基于“学分银行”系统建设的成人与继续教育“立交桥”体系,推进**电视大学、区县业余大学(社区学院)、行业企业职工大学之间的“学分互认”工作,逐步实现横向联通;进一步推进各类成人高等教育与成人中等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岗位资格培训、社会文化培训之间的沟通,实现纵向衔接,初步建成本市中高等成人学历教育之间、成人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相互沟通融合的终身教育体系框架。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

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贯彻落实**九届市委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创新本市学习型组织创建思路和方法。

2024年继续联合市市级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与各区县学习委,组织推选300家机关,70个街镇,100家企事业单位,1000户家庭,开展市级创建示范活动,培育一批本市创建学习型组织引领骨干单位和家庭。进一步完善本市学习型组织创建“评估指标”,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创建。经常、广泛地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交流观摩活动,丰富创建内

涵,创新创建方法。继续大力开展树立典型、交流成果、推广经验、宣传模范的推进活动。

1.创建学习型机关。以学习型政党建设带动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一是以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为突破口,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制定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导向指标,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展评活动和学习型党员的评比活动;二是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评估工作。三是全面总结五年来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筹划和制定2024--2024年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

2.创建学习型社区。进一步完善创建学习型社区的工作机制,推动社区各级党组织在创建工作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为导向,围绕迎世博、办世博的主题,开展学习活动。培育社区学习品牌项目,引导更多居民参与社区学习活动;根据本市街镇实际,修订完善《**市学习型社区评估指标》,开展学习型社区评估工作。召开“**市学习型社区建设推进大会”,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3.创建学习型企事业单位。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力争90%以上的区县(产业)系统推进“争创”活动,7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争创”活动,90%以上的职工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市学习型企事业单位评估指标》,积极探索有产业特色、行业特征、单位特点的创建模式;加强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指导,探索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创建新路径,全面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加强典型示范。以创建工作的先进单位为引导,开展交流示范活动。

4.创建学习型家庭。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家庭建设内涵和外延,夯实创建基础,创新创建模式。一是培育试点,深化学习型家庭创建。召开“**市学习型家庭建设推进大会”,开展创建经验交流,表彰先进典型。二是活动引领,开展指导,激发家庭学习动力。以第十二届家庭教育宣传周、**市家庭文化节等为载体,营造全民学习的氛围。三是针对需求,创新载体,搭建家庭学习的平台。发挥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家长学校、亲子俱乐部等载体作用,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的服务与指导。

(三)积极开展各类学习与培训活动

1.积极办好第六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继续举行第四届学生与市民网上读书论书活动,第四届市民诗歌创作比赛和家庭讲故事比赛以及其他各式各样、丰富多彩的市民学习交流活动。

2.完善共同推进全市性市民优秀学习活动品牌项目的联动机制,探索创新“雅俗汇通”、“教乐互融”的市民学习活动新模式和新方法,不断提升传统学习品牌的创新力与影响力,探索优秀学习项目评估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创造新品牌。

协调有关各方,继续促进各区县、社区结合“东方讲坛”、“**书展”、“**读书节”以及“科技节”、“文化节”、“艺术节”“旅游节”等传统品牌学习与文化活动,大力推动社区市民学习活动的广泛开展,不断提升水准与质量。

3.组织开展《**市民普通话读本》学习培训试点工作,为2024年**世博会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继续组织编写老年教育课程系列教材,办好2024“**老年教育艺术节”系列活动;进一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做好第三期“千村万户”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市政府重点项目;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促进街道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与法律知识、职业与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工作。

4.全力做好“**终身教育国际论坛”各项筹备、协调工作。

(四)完善民办非学历教育管理工作

1.做好《**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和《**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完善、实施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县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对非学历教育培训院校(机构)的准入审批和日常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2.鼓励各区县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探索建立本地区促进和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的配套实施政策和管理细则,既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教育培训服务业,又高度关注和切实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3.研究制定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办学评估指标和评估办法,组织协调市、区专业机构开展试点评估工作,逐步健全市、区两级常规评价制度,建立对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的动态监管、定期检查、执法处罚的行政管理和处理的体制机制。

4.改进和完善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的网络信息查询系统与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实施各办学机构有关办学信息的网上动态申报、补充、更新和校核、发布系统的建设工作,畅通各类办学信息的社会咨询服务渠道。

5.探索建立本市社会办学规范管理的“综合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促进健全“谁审批、注册登记,谁管理”和“两级政府两级管理,以区县政府为主”的体制机制,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各种办学风险与突发事件。

6.进一步推进普通高校完善校内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统一管理体制机制,指导督促高校制定措施,健全制度,促进高校非学历教育培训的规范办学和健康发展。

7.研究制定非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办学认证评估指标和认证评估办法,组织协调市、区专业机构开展试点评估,改进和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信息的网络查询系统与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健全对非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动态监管、定期检查、执法处罚的管理和处置的体制和机制。

(五)加强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立法、科研与成果总结工作

1.组织开展《**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形成《**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及其草案说明,上半年正式报送市政府。下半年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做好《条例》草案审议工作。

2.加强科研工作。开展“学习型党组织与学习型社会建设关系”、“学习激励机制和学习动力机制”、“优秀学习项目评估标准和评估机制”、“学习型组织结构和学习载体多样性”等研究。进一步探索开展“学分银行”体系中普通高校继续教育之间学分互认和学分认定工作;探索开展继续教育与培训证书学分认定工作;探索各类教育培训以“学分银行”为基础的衔接融通工作。进一步探索实施本市学习型组织、社区教育、农村成人教育、老年教育、民办非学历教育统计工作,建立科学的统计制度。

3.编撰相关书籍。做好《**学习型社会建设白皮书(2024)》编撰出版工作。做好《**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简报》编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2024年**市职工教育统计工作,完成《2024年**市职工教育统计》编辑出版工作。指导办好《**社区教育》、《长三角终身教育》、《成才与就业—终身教育专版》、《康复—老年教育专版》等杂志。

第四篇:湖北省2024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

湖北省2024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

2024年,我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内涵建设提高质量为核心,以优化专业结构形成特色为着力点,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加快建设现代职教体系

1.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技能高考”,扩大技能高考招生规模,扩大高职单招学校数量和招生规模。

2.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中高职衔接制度。

3.以技能高考和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为基础,全面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统筹设计中高职衔接的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

4.进一步推进高职学校对口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工作。

5.扎实做好中职学校招收工作。强化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强高中阶段招收统筹,确保普职比大体相当。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1.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积极推动行业职业职教工作,履行行业实施职业教育的职责,组建各主要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2.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集团牵头学校作用,规范职教集团日常管理,建立对职教集团的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明确有关支持政策。做好已立项的职业教育品牌建设工作,启动实施职业教育品牌建设进展中期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品牌立项建设申报工作。

3.出台加强和改进校企合作的文件,指导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契约化、规范化,并对现有部分校企合作并高收费的专业进行清理和规范。继续开展“职业院校企业行”活动。

4.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实训基地建设,做好有关项目的推荐申报和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以专业建设为核心促进特色发展

1.根据学校的办学体制、办学水平、行业与区域特点,组织开展高职学校专业规划评审备案工作,引导高职院校科学定位,确定学校未来一个时期重点建设专业(群)和专业发展规划。

2.扩大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按照错位发展、差异化发展、特色发展的原则由市州负责统筹管理;高职以各学校通过备案的专业规划为依据,由各学校自主确定各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除国家管控类专业外,省教育厅不再组织评审和备案。

免片面迁就招生、少数专业在校生规模过大的问题,着力优化专业招生规模。

4.加大专业建设投入力度,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总体思路,组织实施省级高职院校特色专业项目建设。

四、加强内涵建设,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1.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全过程,强化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加强人文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增强中职学校学生的文化底蕴,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办好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2.着力提高教学质量。突出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地位,引导中职学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组织中职学校教学抽考。规范职业院校实践教学管理,学生顶岗实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学分制改革试点,为下一步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提供体制基础。继续组织开展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3.完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继续举办全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扩大赛项设置,推动各学校建立覆盖每个专业、每名教师、每名学生的技能比赛制度,推进技能大赛的规范化、常态化。

教评学制度,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发布制度;探索建立质量报告、状态数据与周期性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

5.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步伐。加快传统教育教学的信息化改造,组织开展省级信息化教学大赛。推广国家建设的重点专业数字资源库的应用,探索开展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工作过程模拟软件等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开发工作。

6.加强职业院校示范校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级、省级示范中职学校建设,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开展省级示范中职学校评估认定工作;总结、推广中职国家示范校建设经验,整合资源,在专业标准开发、课程建设、信息化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好国家级示范职业院校验收和“后示范”的指导工作,充分发挥示范职业院校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大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在落实好国家级培训任务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继续实施并扩大职业院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实践”计划,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建立

名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完善老中青三融合的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安排一期专业骨干教师赴境外培训。

2.继续开展“楚天技能名师”评聘工作。2024年新评聘400名;组织开展“楚天技能名师”岗位绩效评价。做好兼职教师管理工作。

3.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省级教师培训基地,继续做好中职学校管理干部和德育教师培训工作。

六、广泛开展培训,推进终身学习体系建设

1.积极创建国家级农村职成教育示范县。支持省内一批农村县(市、区)做好创建工作。

2.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建筑业、加工制造业、现代农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为重点,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

3.推动城市社区教育工作。推广武汉市社区教育示范区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在全省积极推进城市社区教育工作。

第五篇:2024年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官网:http:///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响应政府文件——关于2024年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如下:

2024年全省职成教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教育规划纲要和2024年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202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推动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方针,以优势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以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全面加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为重点,以打造特色专业体系为突破口,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推动职业教育从“劳务输出主导型”向“服务地方产业主导型”、从“规模扩张型”向“内涵提升型”转型,积极构建与湖南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四化两型”建设。

一、全面推进职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1、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4年)》规定的“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要求,坚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1:1分流,努力完成中职招生35万人的目标,确保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规模。

2、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发展。稳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引导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形成特色和品牌。

3、加大职业培训资源统筹。积极引导每个县抓紧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确保县市区范围内各项培训工作按照“政府统筹、部门支持、中心实施、群众受惠”的机制运行。积极引导高职院校坚持培养培训并重并举,积极承担行业部门培训项目,进一步提升职业培训规模和整体效益。

4、积极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按照分类指导原则,进一步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推广长沙职教基地、株洲职教科技园建设经验,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根据区域特点“集约式”发展职业教育,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效益,形成与区域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院校布局。

二、持续推进基础能力建设

5、立项建设2024年职业教育省级重点项目。按照《湖南省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规划》,立项建设6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5所示范性(特色)中职学校,35个示范性特色专业(高职10个,中职25个),50个特色专业(中、高职各25个),3个示范性职教集团,6个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5个社区教育实验区,15个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6、开展“十一五”职业教育重点项目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基本要求)的通知》要求,对已立项建设的“十一五”职业教育省级重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改革验收办法,加强过程监督,坚持验收标准,确保项目建设水平,充分发挥重点建设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7、加强“十二五”职业教育重点项目过程管理。建立“十二五”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状态数据,强化“十二五”重点项目的建设指导和过程监管,提高“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的整体效益。

8、积极争取国家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加强已立项的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等项目建设指导,组织好2024年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等国家职业教育重点建设项目的遴选申报。

三、突出加强教育教学改革

9、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省经信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建立完善校企深度合作、共生发展长效机制。

10、深化课程改革。研究制定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指导职业院校积极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丰富教学资源,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提高课程改革的效果。

1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公共课教学,编写出版高等职业教育公共课规划教材,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课教材选用管理,引导职业院校加强学生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2、加强顶岗实习的指导和管理。研究制订《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手册》,督促职业院校加强对实习尤其是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切实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13、深入推进教育教学研究。加强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和专、兼职职业教育研究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科研人员和广大教师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评选第四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扩大优秀教学成果奖影响,推动建立优秀教学成果共享机制。

四、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4、全面实施国家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认真组织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专业骨干教师出国进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加强送培教师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专业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能力。

15、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制度。完成2024名左右中职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任务,引导全省中职学校把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高中职学校的送培积极性,确保培训效益。

16、组织开展职业院校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全省高职院校教学管理人员和全省示范性中职学校校长、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人员培训,着重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理念、方式方法的培训,不断提高全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

17、继续开展各类职业院校教师教学竞赛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省高职院校专业负责人说专业竞赛和全省中职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以教学竞赛活动为载体,促进全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师水平提升。

五、不断完善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

18、组织开展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完善全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竞赛,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组织开展2024年湖南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

19、组织开展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新开发20个左右专业类高职学生技能抽查标准及题库,组织高职3-5个专业学生技能抽查,复查2024年抽查不合格专业;指导市州全面开展中职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扩

大抽查学校、专业、学生覆盖面;进一步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推动职业院校切实加强专业建设,大面积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能力。

20、组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根据“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原则,按规划组织16所高职院校接受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进一步完善网络评估与现场评估相结合的过程评估办法,推动评估院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六、深化职业教育管理改革

21、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以两个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项目和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中13个改革试点项目为引领,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各校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检查督促和总结推广。

22、加强职业院校常规管理。引导职业院校建立健全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后勤管理、学生管理和安全管理,从根本上规范职业院校办学行为,依法治教、依规办学。

23、全面实施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对照评估标准积极做好评估准备工作。认真实施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突出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督促县级政府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

24、推动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机制,引导职业院校建立教考分离和以学生作品为核心的评价机制。

七、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

25、继续加强职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以“职教新干线”为引领,全面加强职业教育网络互动交流平台建设,探索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新机制。遴选建设一批教学名师网络精品课程资源、专家讲坛资源和技能大师技能教学资源。

26、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校园建设。制订并颁布《湖南省信息化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标准》,突出加强农村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职业院校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积极开展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

27、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开发并启用中、高职数据采集平台,继续完善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职业教育公共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改革职业教育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益。

28、推动职业院校全面加强信息化教学。推动示范(骨干)职业院校将主体专业课程依托“职教新干线”进行空间教学,进一步推进“仿真教学”和“多媒体教学”,鼓励创新职业教育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益。

八、积极推进终身教育发展

29、加强和改进成人教育。引导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和高职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加强自身建设,在加强成人学历教育的同时,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提高办学效益。切实加强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30、加强社区教育。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建设社区学校,加强政府统筹,推动部门合作,探索社区教育的新机制、新途径,推介社区教育先进典型,形成社区教育良好氛围。

31、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充分发挥各类教育的集成效应,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与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满足社会成员学习个性化、多样化的需要。组织开展“2024年湖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

九、切实加强德育工作

32、突出德育的首要地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引导职业院校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首位,努力形成全员参与、全过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指导职业院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和法纪教育。

33、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德育队伍,突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德育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德育工作水平。

34、加强和改进德育课教学。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规范德育课程设置,进一步加强德育教材的选用和管理,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德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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