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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4年范文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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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4年

通过源头管控、技术创新等举措提升陶瓷废料再利用率,不断规范陶瓷废料的处理处置,推动陶瓷产业走绿色、可持续化发展道路,进一步擦亮x“中国瓷都”金字招牌。下面是由小文档下载网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4年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4年5篇【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县积极推动环保各项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县积极响应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尽可能地将辖区内生态保护良好或者生态环境敏感的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之中,虽然最终结果未出,但目前反馈的结果,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高于x省均值6个点,同时我县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目前已进入规划设计的公开招标阶段。

(二)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县成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晃政办函〔2024〕42号),下设工作办公室。2024 年为全面普查阶段,我县积极组织协调部门乡镇及企业开展普查,目前已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完成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及上报工作,编制完成新晃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核实增补了伴生放射性矿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核实增补生活源锅炉清查名录信息,调查核实增补入河排污口信息。

(三)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强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对未完全整治到位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坚持强化责任抓整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重点加强平溪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平溪河流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防护隔离设施进行增补和维护,新增18块饮用水源保护牌和警示牌。加强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整县推进项目,着力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废矿物油和废旧铅酸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我县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废矿物油和废旧铅酸电池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方案进度要求已开展全面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信息库,为5月份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滞后,存在全方位的监管要求与单薄的部门能力矛盾,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力度空前加大,但执法人员,执法设备严重不足,很难监管到位,造成一些群众的环境投诉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二是宣传影响面不广,虽然我们也做了一些大型的环保主题宣传,但群众喜闻乐见的日常的宣传手段不多。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抓审批,进一步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杜绝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进入县域,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抓执法,认真扎实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源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网格化监管,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反映和上级转办问题。

三是抓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步伐,配齐环境执法装备、监测设备和应急设备,确保执法、监测监管的标准化、高效化。按照标准化建设验收要求,重点解决仪器设备缺乏问题,增加硬件的投入,为环境监察监测提供一个好的硬件环境。

四是抓宣传。一是要抓好日常宣传,多与部门形成联动,让新《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走进企业、校园、社区。二是抓好主题宣传,利用世界环境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环保主题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达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效果。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4年5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暑,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结合镇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做到决战决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小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党政一把手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涉及到环境保护问题的各站所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第一线,在一线发现问题,尽快解决问题,切实提高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时效。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镇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进行,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成效。

二、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工作

1.镇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对各村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新,并将垃圾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落实专门经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开展。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全车辆、人员,为“村收集、乡转运”提供有力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完善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有人清扫,有人管理,有人监督”的考核实施,制定考核细则,根据考核制度进行奖惩。

2.镇秸秆禁烧区严格管控,限烧区科学计划烧除,严格按照省秸秆禁烧“两区”管理工作要求,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村干部对本村农田实行分片包干属地责任制,划分责任区,签订责任状。各村禁烧工作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亲自抓,做好组织动员与准备工作,明确禁烧工作具体负责人,并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制定《镇限烧区秸秆计划烧除监管方案》。根据方案分区域、分批次、轮次式计划烧除,秸秆计划烧除工作领导小组也会对烧除工作进行全天候监督看管,确保烧除计划有效落实。

3.镇河长制开展春季“清河行动”,全面排查和清理辖区内河道“八乱”违法行为,清理整治河道周边的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废弃漂浮物,目前正在全面整治中。

镇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在水源地边界设置围栏和警示标语,禁止在水源地周围喷洒农药、堆放垃圾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水体活动,保障人民用水安全。

三、强化宣传力度,动员干群参与

环保工作,重点是普及发动全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宣传车等媒介,发放倡议书、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强全镇环保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破陋习、树新风,努力营造全民重视、全民动员、全民支持的浓厚氛围。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4年5篇【三】

市三大战役办:

现将我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资源利用、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互促共进。米易县始终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围绕“钒钛”“阳光”两篇文章,以绿色发展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大力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创新力度,在做大总量的同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优、做强绿色矿业经济,做大、做强钒钛精深加工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全县现有新型规上工业企业32家,占全县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66.7%,累计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户,米易县新能源储能材料基地获批x省特色产业基地。

(二)筑牢生态保护底线,全力构筑绿色生态系统保护屏障。一是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深入实施。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投入资金4500余万元,大力实施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长江上游干旱河谷生态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等生态系统修复工程项目建设,修复治理森林面积2600余亩。二是绿色生态屏障持续构筑。2024年,我县完成新建现代林业产业基地6933亩,发展林下花卉3500余亩,落实退耕还林2990亩,义务植树8.2万株,人工造林495亩,我县草场乡成功申报为省级森林小镇,全县森林面积达到205.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4.28%,县域生态保护屏障的基本架构初步构建。

(三)加强环境保护监管,不断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及执法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科技运用,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无人机、北斗卫星等科技手段,实现更大空间、更多领域、更加及时精准的监管;创新建立米易县河长制监管平台,对15条主要河流进行全天候动态监管。二是严格审批把关,强化市场准入。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和相关规定,严格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三高一低”建设项目进入我县,从源头上控制新的污染发生。全年共受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9个,登记表网上备案384个。三是发挥联动合力,加强执法监管。2024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企业500余家次,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8件,作出处罚决定13件,共处罚金183.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3起,进一步督促企业遵纪守法,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四是科学严谨,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加强环境监测业务水平建设,完成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搬迁和雅砻江柏枝断面(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噪声、农村环境等环境质量监测以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2024年以来共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74份。

(四)强化宣传,全县干部群众绿色消费理念,环保意识持续增强。坚持生态环保群防群治,着力提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开展“6.5”环境日、“4.22”地球日等宣传活动,大力引导全县上下积极关心、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形成绿色消费方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理念转化为全民自觉行为。

2024年,我县未发生雾霾等重污染天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63%,PM10、PM2.5同比下降;安宁河米易段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达标率为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晃桥水库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达标率为100%;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国家标准,达标率为100%。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

(一)乘生态环保督察东风,狠抓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深入落实环保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以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在扎实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同时,“散乱污”整治、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县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餐饮、露天烧烤油烟治理、秸秆禁烧等一大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得到百姓的称赞和好评。

(二)强化污染治理,污染防治“八大关键性战役”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排放管控,对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探索推动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白马球团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基本稳定控制在100mg/m3;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共分类实施关停取缔35户、整改提升16户。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加快推进“缅气入攀”米易支线建设,已完华森糖业成红糖生产窑炉“煤改气”,全面淘汰县城建成区4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统筹开展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狠抓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整治,强化道路运输抛洒扬尘污染治理,注销138辆“黄标车”《道路运输证》。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发放奖补资金10.75万元,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共立案查处63起,处罚金3.8万元。狠抓建设施工扬尘管控,专项整治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严格落实“6个百分之百”要求,共立案查处3起,处罚金15万元。水污染防治方面: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长制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狠抓水源地保护攻坚,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备用水源地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大力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加快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认真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和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认真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摸清县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积极推进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土壤环境质量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紧紧围绕 “坚持绿色发展,厚植转型升级新优势,提升永续发展竞争力”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环境风险预警和管控,严格依法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化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强化区域环境协作,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一是狠抓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认真组织开展工业污染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道路运输扬尘控制,强化餐饮油烟、秸秆禁烧等工作。二是继续加强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对照市级整改方案,全面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不反弹。三是继续深化环境监察执法整治,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八大战役”。四是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攻坚战”,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普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4年5篇【四】

2024年度,潘集区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讲话精神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突出环保问题整改,压实责任,落实举措,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全区环境面貌总体趋好。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近年来,潘集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等共计22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禁烧、污染防治等生态保护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在潘集区能落细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2024年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大气质量为目标,不断压实责任体系、强化“五控”措施、加强督查考评,有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制度规定落实落细。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施策、精准管控,先后投资600余万元,实施了秸秆智能防燃预警、大气成因分析和精准管控项目,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了技术支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强力推进燃煤锅炉升级改造。目前,潘二矿3台燃气锅炉已调试安装完毕,进入调试运行阶段;潘四东矿与朱集东矿锅炉管网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12月底燃煤锅炉全部关停,启用电力锅炉用于应急供暖,确保年底前完成燃煤锅炉升级改造任务。二是抓好砖瓦窑企业的深度治理。全区10家砖瓦窑企业均安装了湿电和水膜除尘设备,其中,前乡、安鑫、永骏、中骏4家砖瓦窑企业经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已实现达标排放;亿天砖瓦窑厂已监测但数据未出炉;恒发、博乐2家砖瓦窑企业申请复测;瑾旭、天烁、堡垒3家砖瓦窑企业正停产整顿。三是抓好涉气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华东涉VOC督察组共反馈15个,其中,已完成整改14个,1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省大气督察帮扶组3个批次反馈6个问题,其中,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2个涉及煤化工园区的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交办。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56.1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PM10浓度为8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优良天数比例64.2%,同比上升7.3%。三项指标均好于去年同期。

(三)坚持项目推动,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碧水保卫战。

制定印发《潘集区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深化细化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任务到岗、明确责任到人,稳步推进各项水污染防治目标工作。(1)加快推进入淮(泥)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入淮排污口综合治理项目6处污水处理站已全部建成并于2024年6月份投入运行,乡镇驻地、学校、集贸市场等重要污染源(点)已截污纳管;入泥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完成袁庄城区排污口截污纳管,朱大沟和五一大沟生态治理和泥河沿岸生态修复滨河植物拦截带等工程正在有序推进。(2)按时完成村镇污水处理项目。潘集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已完成9个中心村建设,正在进行验收及试运营调试。7个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站已完成场站内主体建设,其中高皇镇、夹沟镇、泥河镇、贺疃镇4个镇设备已安装到位,所有工程2024年12月底全面竣工。(3)积极申报饮用水水源地项目。申报了潘集区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拟投资2177万元,重点对全区3个地表水水源地进行深度治理和修复。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生态环境部中央资金项目库。(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大力实施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实施淮河干流袁庄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划定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组织力量对袁庄水厂、茨源水厂、高平水厂保护区范围的违法围网养殖、码头堆场进行整治,国家水质断面考核优良率100%。

(四)加强联防联控,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净土保卫战。

提前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担负4镇6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截至11月底,架河镇新圩村、瓦郢村、高皇镇洼西村、孙岗村、贺疃镇塘东村、泥河镇店集村等6个村已全部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任务,并于12月初完成审计验收。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管理台账、管理计划、标识标志、转移管理、内部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工作。形成常态化巡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的等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全面加强工业固废管理。开展了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工作,制定了固体废物整改方案,全面排查、建立清单、源头把控。已建立完善对固体废物“控源头、奖举报、查输运、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全过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督导力度,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移送,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打击一窝、警醒一片”的威慑作用。

(五)严守生态红线,全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

建立完善潘集区生态保护红线建设。推进泥河湿地公园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有序退出整改方案。严格落实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我区野生动物饲养点进行摸底排查工作。依照相关规定与养殖户签订退出野生动物补偿协议,妥善做好退出野生动物的处置工作,截至9月底,已完成养殖户补偿金发放36.405万元。严格自然保护地项目审批,全面完成“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全面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强化领导,区镇村三级分别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设立办公室,专人管专人抓,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督查调度,采取“周推进、月循环”办法推进,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安排大会表态发言,限期整改。强化宣传,采取多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意义等制成光盘和磁带发放各村,进行滚动播放,并印成一封信发放到农户家。强化资金整合,争取中央非标债券项目资金,土地增减挂项目盈余资金,乡镇村自筹资金及社会资本,2024年—2024年,全区共投人居环境治理资金11.1亿元,全区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六)聚焦重点难点,确保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结合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区政府制定了《潘集区落实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意见》,开展了潘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活动,明确了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反馈的问题能改彻底、彻底改、改到位;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20余次,深入整改一线督察暗访89次,有效推动了“潘集煤矿扬尘污染、光伏发电项目、入河排污口整治、泥河夹沟段围网养殖等重难点问题整改。截至目前,2024年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14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14个,验收销号13个,其中,入河排污口整治已完成整改待销号,交办的31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4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交办的12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并销号11件,其中,1件“煤矿扬尘污染治理问题”,因朱集西矿还在整改推进中未完成整改销号;2024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8个,其中,有24个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1个问题完成整改待销号,3个问题因整改时限为2024年底前现处于整改推进中,交办的信访件38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涉及潘集区的主要有2个批次15个问题。其中,12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3个泥河湿地公园光伏发电项目正按十年有序退出的要求推进。

(七)强化组织领导,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与林长制改革。

坚持以河(湖)长制为引领,强化领导组织,凝聚治水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河湖长制有关职能,分析研究河(湖)长制工作的重点问题,根据上级督察暗访反馈问题,及时向区级河长报告,并督促整改落实。加强部门联动,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增强治水的系统性、有效性。健全组织网络。全区共设立区级河长6名,乡镇河长56名、湖长1名,村级河长256名、湖长1名。根据省、市河长办最新要求,完善各级河长公示牌信息并增设片区河长公示牌,既确保信息准确,又确保美观牢固,畅通群众知情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督查考核。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根据工作中发现和上级督察暗访反馈的有关问题交办单办结情况,对涉及单位进行专项考核。

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责任制度。按照省、市、区林长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林长会议、督察、考核和信息报送制度。适时开展林长制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乡镇林长制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营造林工作开展情况和林长制示范区创新点建设情况。同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区级目标考核。以创新点引领示范区建设。今年,我区坚持把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与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探索林长制示范区创新点建设。持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2024年市下达我区增绿补绿计划任务9200亩,实际完成9336.7亩,其中完成成片造林815.7亩,完成任务的163.1%,完成“四旁”植树绿化折算面积8521亩;完成森林抚育经营面积16000亩(其中省级一般抚育15000亩,中央财政补贴抚育1000亩),占省市下达任务的100%;创建省级森林村庄3个(泥河镇杨柳村、架河镇先丰村、祁集镇祁圩社区),占省市下达任务的100%。强化林业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签订防火责任状、悬挂防火宣传牌、印制防火宣传单,努力做到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管理。在林业资源管理方面,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截止目前,全区活立木蓄积量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9.36%。

(八)注重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能力水平。年初以来,先后制定了《潘集区落实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意见》《关于潘集区厂矿企业重点路段洒水保洁实施方案》《潘集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制度,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和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实行区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完善督察整改成效的考核体系,将督察整改情况作为区级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九)严肃问责考核,压实压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强化媒体曝光,对大气排名末位的,按不同情形,坚持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接受采访曝光、约谈制度。强化线索移交,今年,生态环境局等牵头部门,对不作为慢作为、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未完成、环保质量较差、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人和事,移交纪监及检察部门2起。强化考核问责,对完成考核目标、成绩突出的,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给与优秀提名;对工作不力、未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全区通报。今年以来,共下发交办函、督办函、警示函、问责建议书110件次,交办督察发现问题203件次;约谈企业21家次。

(十)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推动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对接服务。严格按照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推进工作要求,定期走访企业,宣讲政策,收集企业反应的各类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环保难题。2024年,共调研企业23家次,宣讲政策21场次,召开座谈会9次,收办问题17个。严格行政许可。集中指导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全程为企业提供服务。同时,开展排污许可核发企业清理整顿,共计清理整顿211余家,明确发证管理48家,登记管理520家。营造宣传氛围。2024年以来,连续两年在财富时代广场举办了“六·五”环境日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大力倡导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的绿色价值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利用“双微平台”及各类新闻媒体大力推进宣传工作,并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新闻媒体的宣传能力,积极为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正能量保驾护航。优化行政审批。取消了行业主管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环保验收许可和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等4项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评领域仅保留了1项行政审批,同时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细化办事指南,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间一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区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全区还存在环保基础设施还相对薄弱,污染源分布面广,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等现实问题。

结构上的短板。以煤电化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根本改变,结构性污染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变。基础上的短板。环保设施欠账较多,市政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治理、破旧管网修复和雨污分流改造需要穿越主城区、铁路线和主干道,施工难度较大;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缓慢;乡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不平衡。认识上的短板。部分乡镇及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到位,存在上热下冷中间阻、层层递减,责任难以压实。监管上的短板。从监管方式上看,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重监管轻服务的问题依然存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从监管能力上看,生态环境队伍薄弱,尤其是基层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垂管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进展不快,环境监管人员力量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不匹配,尤其是基层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的问题较为普遍。

三、2024年工作谋划

2024年,潘集区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以污染物减排为重点,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并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讲话精神为契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做好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全面取缔禁燃区内原煤生产、销售、使用行为;二是进一步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散乱污”集中整治行动;三是控制各类扬尘污染。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散装物料、船舶码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护措施;四是严格控制露天焚烧,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力度,禁止露天烧烤,全面启动烟花爆竹禁放区禁放工作,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2.全面开展“碧水攻坚战”。一是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依法清理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二是重点完成2024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四率”全面达标;三是继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全区乡镇污水处理率;四是全面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逐步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

3.全面做好“净土保卫战”。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的用地调查,摸清我区土壤污染现状;二是建立土壤污染管理工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负面清单;三是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积极申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四是开展固体废弃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4.全面加强环保执法监管。一是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的提升,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二是积极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增强环保执法队伍的办案效率提升;三是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案件办理,遏制违法行为,以案件查处为抓手,促进违法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

5.全力推动各级环保督察整改。按照整改方案,坚持全区一盘棋,合力攻坚,搞好配合。同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抓好各自领域的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担当尽责、主动作为,通过环保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着力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2024年5篇【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县积极推动环保各项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县积极响应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尽可能地将辖区内生态保护良好或者生态环境敏感的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之中,虽然最终结果未出,但目前反馈的结果,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高于x省均值6个点,同时我县启动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目前已进入规划设计的公开招标阶段。

(二)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县成立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晃政办函〔2024〕42号),下设工作办公室。2024 年为全面普查阶段,我县积极组织协调部门乡镇及企业开展普查,目前已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完成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及上报工作,编制完成新晃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核实增补了伴生放射性矿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核实增补生活源锅炉清查名录信息,调查核实增补入河排污口信息。

(三)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加强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对未完全整治到位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坚持强化责任抓整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重点加强平溪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平溪河流域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防护隔离设施进行增补和维护,新增18块饮用水源保护牌和警示牌。加强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整县推进项目,着力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废矿物油和废旧铅酸电池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我县制定《新晃侗族自治县废矿物油和废旧铅酸电池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方案进度要求已开展全面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信息库,为5月份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环保部门能力建设滞后,存在全方位的监管要求与单薄的部门能力矛盾,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保工作任务力度空前加大,但执法人员,执法设备严重不足,很难监管到位,造成一些群众的环境投诉不能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二是宣传影响面不广,虽然我们也做了一些大型的环保主题宣传,但群众喜闻乐见的日常的宣传手段不多。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抓审批,进一步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严格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杜绝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进入县域,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抓执法,认真扎实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源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网格化监管,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反映和上级转办问题。

三是抓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步伐,配齐环境执法装备、监测设备和应急设备,确保执法、监测监管的标准化、高效化。按照标准化建设验收要求,重点解决仪器设备缺乏问题,增加硬件的投入,为环境监察监测提供一个好的硬件环境。

四是抓宣传。一是要抓好日常宣传,多与部门形成联动,让新《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走进企业、校园、社区。二是抓好主题宣传,利用世界环境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环保主题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达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效果。

第二篇: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下面是由小文档下载网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文五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文五篇【一】

2024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现将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x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下铁心、出重拳、求实效,实施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前一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目标,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重大成果。

(一)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改善民生福祉、落实政治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从政治、技术、民生方面建立整改标准,突出系统综合整治,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二是突出组织保障。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3次,解决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线督导,深入整改现场50余次。建立提示单和四清单制度,向县市区和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发送提示单110份,公开约谈7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切实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率先出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整改机构、对象、环节和纪律;

率先制订《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办法》,明确“整改报验、核查验收、销号公示、抽查复核”四步工作法;

出台《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试行)》,全面提高问题整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坚持目标导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落实《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24〕36号)目标任务要求,细颗粒物(pm2.5)浓度要求较2024年下降18%以上:截至12月13日,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2024年下降36%;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求达到省考核标准(80%以上):截至12月13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2%,较2024年增长7.2%;

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要求达到90%以上:1-11月,全市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标准,青弋江宝塔根、裕溪河裕溪口、黄浒河荻港3个国控断面优于国家考核要求;

劣v类水体比例要求控制在0.9%以内:已完成;

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求基本得到消除: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完成;

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

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5%: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

二氧化硫、氨氮化物、化学需氧量均提前一年完成减排任务,其中二氧化硫要求较2024年减少17.9%:2024年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20.5%,已完成;

氨氮化物要求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17.6%:2024年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17.6%,已完成;

化学需氧量要求较2024年排放量减少8%:2024年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11.24%,已完成;

氨氮要求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16%,目前累计减排量达到14.24%,预计年底可以达到减排目标;

煤炭消费总量要求较2024年下降5%左右:1-10月份,我市规模以上煤炭消费总量较2024年同期下降9.91%左右(除华电三号机组);

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3%目标左右:已完成;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0%:我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已完成;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要求达到4.95%:已完成。森林覆盖率要求达到35%以上,现我市森林覆盖率为25.84%,尚未完成。

(三)突出攻坚克难,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市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水清、岸绿、天蓝、土净等工作,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系统施策“治水”,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水环境治理办公室,与三峡集团合作,探索出“一城一主体”“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理模式,探索的“三峡模式”受到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并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成功获批全国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前列。二是持续推进“岸绿”,开展长江干流岸线集中专项整治,推动42家港口企业、63座码头、10家港口服务单位进行雨污水收集治理。累计新增长江造林面积1.72万亩,基本做到岸线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三是努力实现“天蓝”,累计投入1亿元,建成投用镇(街)空气监测点74个、激光雷达2套、移动走航1套、机动车遥感和冒黑烟抓拍设备19套、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1套,“技防”和“人防”优势互补,污染源“靶向治理”更加精准。四是着力推动“土净”,持续开展“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78个问题,问题点位49个,整改完成率100%。五是联合执法“禁捕”,坚持查、治、建一体化推进,全面打响禁捕退捕攻坚战,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船1121艘,退捕渔民1159户2155人、家庭人口4259人,全部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障,转产就业率达100%。六是持续修复“生态”。近年来,x市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24全国宜居宜业城市”等称号及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共有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建成森林公园4个、湿地公园2个、风景名胜区1个、地质公园2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南陵县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湾沚区获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繁昌区入选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七是助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经开区、三山开发区获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目前我市绿色矿山27家,其中8家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荣誉称号。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4家、绿色设计产品7种、绿色园区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家。省级绿色工厂21家,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一)蓝天保卫战方面

一是柴油货车攻坚战联动合力不足。“黑烟车”、超标车上路行驶现象多有发生。二是工地扬尘整治不到位,存在反弹。在各类工程复工复产后,因抢抓工期,项目单位“六个百分百”要求有所放松,土方作业方式粗放,特别是轨道交通等线型工程夜间施工扬尘和噪音扰民,投诉增多。三是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水泥、钢铁、玻璃等高排放行业占比过高,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任务艰巨。

(二)碧水攻坚战方面

中央、省督察多次指出我市水环境短板突出,管网设施不健全、污水处理能力弱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将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特别是我市内河水系沿线老旧小区数量多、城市地势低洼、地基容易塌陷、水网密布、汛期受暴雨极端天气影响大,黑臭水体问题容易陷入“反复治、治反复”的困境。当前全市水环境治理的工程正在全面推进,但工程效益存在滞后性,环境治理效益尚需时间检验。

(三)净土攻坚战方面

固废处置能力不足,处置体系不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普遍缺少固废集中处理中心,全市缺少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固废处理基地。污染源普查显示,x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15.16万吨,涉及种类27种;

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450万吨。目前我市仅有海创环保一家上规模的危废集中处置企业,处置种类仅17种。尽管x海创公司新上繁昌水泥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也仅能满足目前的污泥、飞灰处置需求,其他一些种类工业固废处置尚需依靠跨境转移处理。

(四)环境治理体系方面

近年来,虽然我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有所提升,但少数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环保网格化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大力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持续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系统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紧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推动实施“三大一强”升级版由点到面,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保持,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工程深入推进,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攻坚力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体,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调治理,提升空气质量,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继续“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施漳河、青弋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组织开展龙窝湖、奎湖、惠生联圩等沿江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区域水系贯通工程,使水畅其流、生态涵养水源成为常态。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长江x段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建成智慧长江(x)综合管理平台,持续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早日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土壤安全利用为重点,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利用短板,紧盯核与辐射安全、“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等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四是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科学编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具体包括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市大气污染防治达标规划(2024—2024),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国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规划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智慧环保建设,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努力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展与2024年远景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坚决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本底,着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区有特色、有魅力的生态名城。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文五篇【二】

2024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现将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x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下铁心、出重拳、求实效,实施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前一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目标,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重大成果。

(一)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改善民生福祉、落实政治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从政治、技术、民生方面建立整改标准,突出系统综合整治,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二是突出组织保障。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3次,解决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线督导,深入整改现场50余次。建立提示单和四清单制度,向县市区和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发送提示单110份,公开约谈7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切实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率先出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整改机构、对象、环节和纪律;率先制订《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办法》,明确“整改报验、核查验收、销号公示、抽查复核”四步工作法;出台《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试行)》,全面提高问题整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坚持目标导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落实《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24〕36号)目标任务要求,细颗粒物(PM2.5)浓度要求较 2024 年下降18%以上:截至12月13日,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 2024 年下降3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求达到省考核标准(80%以上):截至12月13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2%,较2024年增长7.2%;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要求达到90%以上:1-11月,全市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标准,青弋江宝塔根、裕溪河裕溪口、黄浒河荻港3个国控断面优于国家考核要求;劣 V 类水体比例要求控制在0.9%以内:已完成;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求基本得到消除: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完成;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5%: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二氧化硫、氨氮化物、化学需氧量均提前一年完成减排任务,其中二氧化硫要求较2024年减少17.9%:2024年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20.5%,已完成;氨氮化物要求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17.6%:2024年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17.6%,已完成;化学需氧量要求较2024年排放量减少8%:2024年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11.24%,已完成;氨氮要求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16%,目前累计减排量达到14.24%,预计年底可以达到减排目标;煤炭消费总量要求较2024年下降5%左右:1-10月份,我市规模以上煤炭消费总量较2024 年同期下降9.91%左右(除华电三号机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3%目标左右:已完成;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0%:我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要求达到4.95%:已完成。森林覆盖率要求达到35%以上,现我市森林覆盖率为25.84%,尚未完成。

(三)突出攻坚克难,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市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水清、岸绿、天蓝、土净等工作,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系统施策“治水”,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水环境治理办公室,与三峡集团合作,探索出“一城一主体”“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理模式,探索的“三峡模式”受到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并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成功获批全国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前列。二是持续推进“岸绿”,开展长江干流岸线集中专项整治,推动42家港口企业、63座码头、10家港口服务单位进行雨污水收集治理。累计新增长江造林面积1.72万亩,基本做到岸线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三是努力实现“天蓝”,累计投入1亿元,建成投用镇(街)空气监测点74个、激光雷达2套、移动走航1套、机动车遥感和冒黑烟抓拍设备19套、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1套,“技防”和“人防”优势互补,污染源“靶向治理”更加精准。四是着力推动“土净”,持续开展“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78个问题,问题点位49个,整改完成率100%。五是联合执法“禁捕”,坚持查、治、建一体化推进,全面打响禁捕退捕攻坚战,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船1121艘,退捕渔民1159户2155人、家庭人口4259人,全部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障,转产就业率达100%。六是持续修复“生态”。近年来,x市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24全国宜居宜业城市”等称号及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共有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建成森林公园4个、湿地公园2个、风景名胜区1个、地质公园2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南陵县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湾沚区获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繁昌区入选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七是助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经开区、三山开发区获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目前我市绿色矿山27家,其中8家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荣誉称号。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4家、绿色设计产品7种、绿色园区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家。省级绿色工厂21家,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一)蓝天保卫战方面

一是柴油货车攻坚战联动合力不足。“黑烟车”、超标车上路行驶现象多有发生。二是工地扬尘整治不到位,存在反弹。在各类工程复工复产后,因抢抓工期,项目单位“六个百分百”要求有所放松,土方作业方式粗放,特别是轨道交通等线型工程夜间施工扬尘和噪音扰民,投诉增多。三是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水泥、钢铁、玻璃等高排放行业占比过高,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任务艰巨。

(二)碧水攻坚战方面

中央、省督察多次指出我市水环境短板突出,管网设施不健全、污水处理能力弱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将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特别是我市内河水系沿线老旧小区数量多、城市地势低洼、地基容易塌陷、水网密布、汛期受暴雨极端天气影响大,黑臭水体问题容易陷入“反复治、治反复”的困境。当前全市水环境治理的工程正在全面推进,但工程效益存在滞后性,环境治理效益尚需时间检验。

(三)净土攻坚战方面

固废处置能力不足,处置体系不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普遍缺少固废集中处理中心,全市缺少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固废处理基地。污染源普查显示,x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15.16万吨,涉及种类27种;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450万吨。目前我市仅有海创环保一家上规模的危废集中处置企业,处置种类仅17种。尽管x海创公司新上繁昌水泥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也仅能满足目前的污泥、飞灰处置需求,其他一些种类工业固废处置尚需依靠跨境转移处理。

(四)环境治理体系方面

近年来,虽然我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有所提升,但少数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环保网格化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大力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持续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系统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紧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推动实施“三大一强”升级版由点到面,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保持,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工程深入推进,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攻坚力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体,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调治理,提升空气质量,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继续“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施漳河、青弋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组织开展龙窝湖、奎湖、惠生联圩等沿江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区域水系贯通工程,使水畅其流、生态涵养水源成为常态。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长江x段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建成智慧长江(x)综合管理平台,持续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早日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土壤安全利用为重点,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利用短板,紧盯核与辐射安全、“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等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四是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科学编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具体包括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市大气污染防治达标规划(2024—2024),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国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规划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智慧环保建设,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努力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展与2024年远景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坚决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本底,着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区有特色、有魅力的生态名城。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文五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暑,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结合镇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做到决战决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小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党政一把手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涉及到环境保护问题的各站所主要负责人,要深入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第一线,在一线发现问题,尽快解决问题,切实提高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时效。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镇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进行,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成效。

二、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工作

1.镇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对各村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新,并将垃圾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落实专门经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效开展。按照《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全车辆、人员,为“村收集、乡转运”提供有力保障。下一步我们将完善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确保“有人清扫,有人管理,有人监督”的考核实施,制定考核细则,根据考核制度进行奖惩。

2.镇秸秆禁烧区严格管控,限烧区科学计划烧除,严格按照省秸秆禁烧“两区”管理工作要求,压紧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村干部对本村农田实行分片包干属地责任制,划分责任区,签订责任状。各村禁烧工作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亲自抓,做好组织动员与准备工作,明确禁烧工作具体负责人,并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制定《镇限烧区秸秆计划烧除监管方案》。根据方案分区域、分批次、轮次式计划烧除,秸秆计划烧除工作领导小组也会对烧除工作进行全天候监督看管,确保烧除计划有效落实。

3.镇河长制开展春季“清河行动”,全面排查和清理辖区内河道“八乱”违法行为,清理整治河道周边的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废弃漂浮物,目前正在全面整治中。

镇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在水源地边界设置围栏和警示标语,禁止在水源地周围喷洒农药、堆放垃圾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水体活动,保障人民用水安全。

三、强化宣传力度,动员干群参与

环保工作,重点是普及发动全民环保意识,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宣传车等媒介,发放倡议书、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强全镇环保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破陋习、树新风,努力营造全民重视、全民动员、全民支持的浓厚氛围。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文五篇【四】

2024,潘集区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讲话精神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突出环保问题整改,压实责任,落实举措,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全区环境面貌总体趋好。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近年来,潘集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等共计22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禁烧、污染防治等生态保护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在潘集区能落细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2024年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大气质量为目标,不断压实责任体系、强化“五控”措施、加强督查考评,有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制度规定落实落细。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施策、精准管控,先后投资600余万元,实施了秸秆智能防燃预警、大气成因分析和精准管控项目,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了技术支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强力推进燃煤锅炉升级改造。目前,潘二矿3台燃气锅炉已调试安装完毕,进入调试运行阶段;潘四东矿与朱集东矿锅炉管网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12月底燃煤锅炉全部关停,启用电力锅炉用于应急供暖,确保年底前完成燃煤锅炉升级改造任务。二是抓好砖瓦窑企业的深度治理。全区10家砖瓦窑企业均安装了湿电和水膜除尘设备,其中,前乡、安鑫、永骏、中骏4家砖瓦窑企业经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已实现达标排放;亿天砖瓦窑厂已监测但数据未出炉;恒发、博乐2家砖瓦窑企业申请复测;瑾旭、天烁、堡垒3家砖瓦窑企业正停产整顿。三是抓好涉气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华东涉VOC督察组共反馈15个,其中,已完成整改14个,1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省大气督察帮扶组3个批次反馈6个问题,其中,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2个涉及煤化工园区的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交办。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56.1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PM10浓度为8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优良天数比例64.2%,同比上升7.3%。三项指标均好于去年同期。

(三)坚持项目推动,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碧水保卫战。

制定印发《潘集区2024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深化细化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任务到岗、明确责任到人,稳步推进各项水污染防治目标工作。(1)加快推进入淮(泥)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入淮排污口综合治理项目6处污水处理站已全部建成并于2024年6月份投入运行,乡镇驻地、学校、集贸市场等重要污染源(点)已截污纳管;入泥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完成袁庄城区排污口截污纳管,朱大沟和五一大沟生态治理和泥河沿岸生态修复滨河植物拦截带等工程正在有序推进。(2)按时完成村镇污水处理项目。潘集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已完成9个中心村建设,正在进行验收及试运营调试。7个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站已完成场站内主体建设,其中高皇镇、夹沟镇、泥河镇、贺疃镇4个镇设备已安装到位,所有工程2024年12月底全面竣工。(3)积极申报饮用水水源地项目。申报了潘集区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拟投资2177万元,重点对全区3个地表水水源地进行深度治理和修复。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生态环境部中央资金项目库。(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大力实施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实施淮河干流袁庄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划定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组织力量对袁庄水厂、茨源水厂、高平水厂保护区范围的违法围网养殖、码头堆场进行整治,国家水质断面考核优良率100%。

(四)加强联防联控,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净土保卫战。

提前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担负4镇6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截至11月底,架河镇新圩村、瓦郢村、高皇镇洼西村、孙岗村、贺疃镇塘东村、泥河镇店集村等6个村已全部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任务,并于12月初完成审计验收。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管理台账、管理计划、标识标志、转移管理、内部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工作。形成常态化巡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的等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全面加强工业固废管理。开展了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工作,制定了固体废物整改方案,全面排查、建立清单、源头把控。已建立完善对固体废物“控源头、奖举报、查输运、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全过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督导力度,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移送,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打击一窝、警醒一片”的威慑作用。

(五)严守生态红线,全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

建立完善潘集区生态保护红线建设。推进泥河湿地公园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有序退出整改方案。严格落实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我区野生动物饲养点进行摸底排查工作。依照相关规定与养殖户签订退出野生动物补偿协议,妥善做好退出野生动物的处置工作,截至9月底,已完成养殖户补偿金发放36.405万元。严格自然保护地项目审批,全面完成“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全面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强化领导,区镇村三级分别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设立办公室,专人管专人抓,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督查调度,采取“周推进、月循环”办法推进,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安排大会表态发言,限期整改。强化宣传,采取多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意义等制成光盘和磁带发放各村,进行滚动播放,并印成一封信发放到农户家。强化资金整合,争取中央非标债券项目资金,土地增减挂项目盈余资金,乡镇村自筹资金及社会资本,2024年—2024年,全区共投人居环境治理资金11.1亿元,全区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六)聚焦重点难点,确保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结合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区政府制定了《潘集区落实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意见》,开展了潘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活动,明确了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反馈的问题能改彻底、彻底改、改到位;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20余次,深入整改一线督察暗访89次,有效推动了“潘集煤矿扬尘污染、光伏发电项目、入河排污口整治、泥河夹沟段围网养殖等重难点问题整改。截至目前,2024年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14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14个,验收销号13个,其中,入河排污口整治已完成整改待销号,交办的31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4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交办的12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并销号11件,其中,1件“煤矿扬尘污染治理问题”,因朱集西矿还在整改推进中未完成整改销号;2024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8个,其中,有24个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1个问题完成整改待销号,3个问题因整改时限为2024年底前现处于整改推进中,交办的信访件38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涉及潘集区的主要有2个批次15个问题。其中,12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3个泥河湿地公园光伏发电项目正按十年有序退出的要求推进。

(七)强化组织领导,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与林长制改革。

坚持以河(湖)长制为引领,强化领导组织,凝聚治水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河湖长制有关职能,分析研究河(湖)长制工作的重点问题,根据上级督察暗访反馈问题,及时向区级河长报告,并督促整改落实。加强部门联动,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增强治水的系统性、有效性。健全组织网络。全区共设立区级河长6名,乡镇河长56名、湖长1名,村级河长256名、湖长1名。根据省、市河长办最新要求,完善各级河长公示牌信息并增设片区河长公示牌,既确保信息准确,又确保美观牢固,畅通群众知情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督查考核。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根据工作中发现和上级督察暗访反馈的有关问题交办单办结情况,对涉及单位进行专项考核。

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责任制度。按照省、市、区林长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林长会议、督察、考核和信息报送制度。适时开展林长制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乡镇林长制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营造林工作开展情况和林长制示范区创新点建设情况。同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区级目标考核。以创新点引领示范区建设。今年,我区坚持把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与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探索林长制示范区创新点建设。持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2024年市下达我区增绿补绿计划任务9200亩,实际完成9336.7亩,其中完成成片造林815.7亩,完成任务的163.1%,完成“四旁”植树绿化折算面积8521亩;完成森林抚育经营面积16000亩(其中省级一般抚育15000亩,中央财政补贴抚育1000亩),占省市下达任务的100%;创建省级森林村庄3个(泥河镇杨柳村、架河镇先丰村、祁集镇祁圩社区),占省市下达任务的100%。强化林业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签订防火责任状、悬挂防火宣传牌、印制防火宣传单,努力做到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管理。在林业资源管理方面,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截止目前,全区活立木蓄积量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9.36%。

(八)注重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能力水平。年初以来,先后制定了《潘集区落实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意见》《关于潘集区厂矿企业重点路段洒水保洁实施方案》《潘集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制度,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和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实行区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完善督察整改成效的考核体系,将督察整改情况作为区级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九)严肃问责考核,压实压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强化媒体曝光,对大气排名末位的,按不同情形,坚持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接受采访曝光、约谈制度。强化线索移交,今年,生态环境局等牵头部门,对不作为慢作为、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未完成、环保质量较差、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人和事,移交纪监及检察部门2起。强化考核问责,对完成考核目标、成绩突出的,在目标考核中给与优秀提名;对工作不力、未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全区通报。今年以来,共下发交办函、督办函、警示函、问责建议书110件次,交办督察发现问题203件次;约谈企业21家次。

(十)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推动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对接服务。严格按照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推进工作要求,定期走访企业,宣讲政策,收集企业反应的各类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环保难题。2024年,共调研企业23家次,宣讲政策21场次,召开座谈会9次,收办问题17个。严格行政许可。集中指导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全程为企业提供服务。同时,开展排污许可核发企业清理整顿,共计清理整顿211余家,明确发证管理48家,登记管理520家。营造宣传氛围。2024年以来,连续两年在财富时代广场举办了“六·五”环境日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大力倡导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的绿色价值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利用“双微平台”及各类新闻媒体大力推进宣传工作,并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新闻媒体的宣传能力,积极为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正能量保驾护航。优化行政审批。取消了行业主管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环保验收许可和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等4项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评领域仅保留了1项行政审批,同时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细化办事指南,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间一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区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全区还存在环保基础设施还相对薄弱,污染源分布面广,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等现实问题。

结构上的短板。以煤电化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根本改变,结构性污染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变。基础上的短板。环保设施欠账较多,市政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治理、破旧管网修复和雨污分流改造需要穿越主城区、铁路线和主干道,施工难度较大;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缓慢;乡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不平衡。认识上的短板。部分乡镇及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到位,存在上热下冷中间阻、层层递减,责任难以压实。监管上的短板。从监管方式上看,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重监管轻服务的问题依然存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从监管能力上看,生态环境队伍薄弱,尤其是基层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垂管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进展不快,环境监管人员力量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不匹配,尤其是基层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的问题较为普遍。

三、2024年工作谋划

2024年,潘集区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以污染物减排为重点,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并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讲话精神为契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做好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全面取缔禁燃区内原煤生产、销售、使用行为;二是进一步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散乱污”集中整治行动;三是控制各类扬尘污染。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散装物料、船舶码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护措施;四是严格控制露天焚烧,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力度,禁止露天烧烤,全面启动烟花爆竹禁放区禁放工作,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2.全面开展“碧水攻坚战”。一是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依法清理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二是重点完成202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四率”全面达标;三是继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全区乡镇污水处理率;四是全面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逐步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

3.全面做好“净土保卫战”。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的用地调查,摸清我区土壤污染现状;二是建立土壤污染管理工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负面清单;三是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积极申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四是开展固体废弃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4.全面加强环保执法监管。一是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的提升,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二是积极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增强环保执法队伍的办案效率提升;三是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案件办理,遏制违法行为,以案件查处为抓手,促进违法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

5.全力推动各级环保督察整改。按照整改方案,坚持全区一盘棋,合力攻坚,搞好配合。同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抓好各自领域的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担当尽责、主动作为,通过环保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着力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文五篇【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x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4年)》、《x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4年)》以及《仁化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4年)》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紧盯目标任务,创新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分类回收,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全过程监管

仁化县域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已复工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工艺构筑物主体完工,主要工艺设备安装完成,具备通水条件,正在进行脱水机房、办公楼、附属用房等建筑物装饰装修及设备安装,县城管网累计完成敷设约9.3公里,完成比例约55%。镇级污水处理厂中城口镇、石塘镇及扶溪镇已完工,大桥镇、周田镇、黄坑镇厂区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闻韶镇已完成综合机房、调节池、厂内箱涵主体施工,正在进行挡土墙回填,累计完成60%;红山镇已完成箱涵主体施工、综合处理池底板模板安装,正在进行综合处理池模板加固,累计完成25%,长江镇正进行提标改造,已完成紫外线消毒池设备安装调试,正在进行综合池模板安装。镇级配套管网累计完成管网敷设约18.6公里,其中城口镇、扶溪镇、大桥镇、周田镇、黄坑镇管网已全部完成,污水管网已接入污水处理厂;红山镇、长江镇及闻韶镇污水主管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污水支管的接入,石塘镇污水管网累计完成敷设约2.85公里,董塘镇污水管网累计完成敷设约0.8公里。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督促项目公司按项目实施时间倒排表及工作计划加快推进该项目设施建设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进一步有加强现场工地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增派施工人员,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督促监理单位增派人手、加强工程监管频率,确保监管到位,同时结合我县创文、巩卫工作,做好扬尘整治等一系列工作。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强污泥全过程监督管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经稳定处理后运送到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加强污泥全过程监管,实施污泥转运联单制度,防止污泥随意倾到和不规范处置。

二、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分类回收,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一)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标准化和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一是实施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目前正在协调丹霞新城进行项目选址。二是实施十镇一街生活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向县政府再次申请启动项目。三是实施仁化县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消纳工程,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修编,正在进行发改重新立项及用地指标落实。四是北控公司每月分级给各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安全会议培训,班组级每月开展安全会议培训不少于两次,提高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目前,我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98%以上,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下一步将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二)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2024年12月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会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谋划县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试点范围为县城公共机构(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丹霞新城片区以及高坪新村。分类试点实施方案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目前已完成招投标,预计2024年5月可完成县城垃圾分类试点市场化服务采购。下一步,我局将利用企业专业化的管理理念,逐步进行垃圾分类工作合理布局和稳步推进。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参与各方主体意识;优化服务方式,降低人工作业强度,提升作业效率和效果;培养引进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保障项目运营服务质量。到2024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加强面源污染防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推广电动公交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目前北控公司环卫作业车辆共计66台车,其中6台为新能源车辆。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发动北控公司,新增或更新的环卫作业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推动城市环卫机械化作业全覆盖。目前,北控公司道路清扫车辆共16台,机扫率达60%,日机械清运量达250余吨。

(三)狠抓在建工地扬尘治理。一是将扬尘整治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已对目前10个在建工程项目、1个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3个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进行监管,明确任务,落实到人,蹲守工地,监督整改。要求各在建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必须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执行,各混凝土搅拌站要严格按照《仁化县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扬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施。二是落实韶市建字〔2024〕765号要求,在4月15日前落实50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地安全扬尘监控设备。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坚决杜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确保扬尘治理有效管控。一是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场内硬化道路、机械设备等进行积尘清理,要求施工现场对自身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收集、清理,做好裸土覆盖及定时喷淋抑尘工作,不允许进行外运,并对出入车辆严格冲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严格落实施工现场“6个100%”要求。二是加强宣教工作,宣传扬尘治理的严峻性,紧迫性,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巡查监管,严禁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烧烤及乱放烟花爆竹现象。我局城监大队加强夜晚巡控力度,截止2024年5月20日,对“六乱”巡控的巡查次数共3637余次,在巡控过程中对烧烤档进行了多次的宣传教育,暂未发现露天焚烧和乱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同时在巡控过程中发现部分室内烧烤的排烟系统有待优化。下一步将加强巡控力度。要求各中队对露天烧烤、室内烧烤等场所进行大力巡查,对于违规的商家要求限期整改,对于屡犯的商家进行没收工具或者处以罚金的处罚。在巡控过程中,加强对商家进行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的宣传。

第三篇: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文模版]

聚焦重点难点,精准施策,做到扶持、服务、监管三结合,消除企业顾虑,推动企业从“要我转”向“我要转”转变,依法依规、全面有序推进了陶瓷产业绿色清洁转型发展,完成了全省首个区域性全行业清洁能源升级改造项目。下面是由小文档下载网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精选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精选模板【一】

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发〔2024〕17号)和《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工作方案》(怀生环委发〔2024〕2号)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县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决策部署,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一把手任成员的组织机构。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议事机制。制定了《会同县污染防治攻坚2024工作方案》、《会同县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工作方案》、《会同县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及考核细则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调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中共会同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24〕9号、〔2024〕23号、[2024]25号、会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3次),形成了领导重视、相关协同部门共抓共建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局面。通过抓项目,抓进度,抓落实,全面督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

按照务必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求,扎实工作,严格执法,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加大城区大气环境治理和巡查力度,推动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一是组织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联动开展垃圾焚烧治理、烟花爆竹禁放、建筑扬尘治理、烧烤餐饮油烟污染开展治理行动。二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根据《会同县创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城市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扬尘防治专项治理,对芙蓉新城一期工程、学府一号、滨江国际城、枫林寨小区1-B#楼1-C#楼、林城镇双拥路提质改造工程及麓沅·水岸绿城南区工程等6家在建工地落实扬尘治理工作,管控措施基本做到“六个100%”。三是成立欣晟渣土运输公司,配置全新渣土运输专用车。工地出入口硬化率达100%,冲洗设施设置率达到100%以上,施工现场裸露土体采用防尘网覆盖率达100%以上,施工工地设置保洁员负责现场打扫施工现场道路及地面洒水,已免粉尘弥漫,各责任单位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施工场地等,确保扬尘治理无死角。通过落实各项措施,环境污染得到明显好转。

2、加强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制定了烟花爆竹禁燃方案,建立了空气监测自动站,添置烟尘烟气测试仪,加强大气监测能力建设基础工作。2024年,会同县空气质量保持良好状态,各项空气环境质量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11月细颗粒物(PM2.5)均浓度为 32微克/立方米,与2024年33微克/立方米比较下降3%;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与2024年53微克/立方米比较下降9%;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1天,优良比例96.1%,比2024年提高3.8个百分点,全县消除重污染天气。2024年特护期(1月、2月、11月),县城区特护期PM2.5月平均浓度为41 微克/立方米,与2024年44微克/立方米比较下降3微克/立方米,下降6.8%,PM10月平均浓度为 51微克/立方米,与2024年64微克/立方米比较下降13微克/立方米,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7.6%,比2024年上升6.8个百分点。根据我县对空气环境质量的现状分析,预计12月基本能满足特护期空气质量要求。

3、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按照新的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完成x中钰冶炼全厂整治,目前正在组织验收;二是完成2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和20家双层储油罐改造任务,减少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2024年,完成二氧化硫削减量128.8吨,氮氧化物削减量9.36吨。

4、积极开展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基础工作。一是开展《会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正在编制应急预案,12月10日我县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预案》进行了内部评审,12月13日由省厅组织外部专家评审,12月底前完成《预案》备案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8月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已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内部评审工作,12月14日由省厅组织外部专家评审,12月底将发布政府公告;三是开展工业集中区大气环境监测微站建设工作。已完成完成了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12月底壳完成组织验收。

(三)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打好碧水攻坚战

我县把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水污染重点工程投入力度,强化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年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今年1-11月,我县地表水考核四个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无黑臭水体;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出境河流断面全部稳定达标。

1、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2024年,对坪村集镇和团河鹰嘴界两个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地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通过省、市、县三级组织的技术审查,已于10月上报省人民政府等待批复。

2、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2024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已投入试运行,正在组织验收,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标识牌设置,编制入河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获得了设置批复并已完成销号。

3、加强对工业集中区建设管理。一是完成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我县工业集中区为一区两园(连山工业园和水坪溪林业现代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位于水坪溪产业园区内,首期建设规模为3000吨/天,2024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30日全面竣工投入试运行,2024年4月1日正式运营。2024年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增加了总氮、总磷两参数,并联网稳定运行;二是开展了工业园区整治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排查,建立了问题台账,制定了整治方案。并按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并做到了达标排放,完成工作任务。

4、深入推动落实河长制。我县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溪河共76条,境内河流总长3538km,其中县级河流共7条,乡村级河流共69条。我县成立了河长制工作机构,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域岸线等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河湖乱堆、乱采、乱占、乱建、超标排污、违法养殖等现象,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境内水环境、水生态逐步好转,全县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

全部完成河湖“清四乱”21个问题的整改,完成率100%;巫水(高椅、金子岩)、渠水漠滨托口库区网箱已100%拆除到位;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5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完成18条样板河建设;完成2个乡镇级(千吨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完成66个饮用水卫生监测点检测点的检测;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到2万吨/天通水试运行。完成3次集中宣传和2次集中培训。

5、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一是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会同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工程已到位,厂区总图管道工程和电气安装工程已完成,具备2万吨/天的通水运行条件;二是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计划。我县已对坪村镇等16个乡镇镇区(集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进行了规划编制,参照《x省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程专项规划设计技术导引》,并于10月组织县相关部门专家及技术人员评审,11月县人民政府已批复该项目专项规划。现已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完成了评估报告。

(四)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打好净土保卫战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总目标,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区风险防控和区域综合治理工作;在确保电解锰渣渣场历史遗留污染风险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的基础上,突出风险管控、提升准入门槛、保障治理成效、提升环境质量。

1、全面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工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024年我局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51万亩,完成配方肥施用面积30.73万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覆盖率达到90.2%,农药使用量比2024年减少9.3吨,比上年同期减少4.5%,完成指标100%。

2、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了填埋场安全和污染隐患,重新制定了渗滤液收集处理治理方案,安装了渗滤液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3、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4年,我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为55个行政村,计投入资金3849余万元,其中环保专项资金415万元,整合相关部门资金3434余万元按标准全面完成55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并在会同县政府网站公示,完成率100%。

4、稳步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及成果运用,推进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完成了农用地详查成果集成工作,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组织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分类清单,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开展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完成x市下达的土壤污染治理任务。

(五)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

?1、完成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6.09件,办结6.09件,整改到位5.09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4个,整改到位2个,未整改到位2个;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12.16件,整改到位10.16件,未整改到位2件;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2个,整改到位19个,未整改到位3个。今年10月12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环保督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召开会后,结合今年主题教育“找差距、抓落实”专项整治目标,我县马上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就督察问题明确职责,层层落实,积极整改,并按时间节点上报销号。

2、完成沅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问题整治。根据(湘水发[2024]4号)文件精神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要求,沅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檀木村砂场、若水金田砂场、高椅星联砂场整改情况:2024年9月,檀木村的采砂船及吊台全部拆除,檀木村无砂石加工设备。2024年8月上旬,若水金田砂场自行拆除采砂船及吊台。10月31日,我县组织人员开始对高椅星联砂场的采砂船进行强制拆除。11月17日,我局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畜牧、海事、经信、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强制拆除高椅砂场的砂石加工生产设备、吊台、采砂船和若水金田砂场的砂石加工生产设备。目前,高椅星联砂场的采砂船、吊台已拆除切割到位,两个砂场的砂石加工生产设备已基本拆除。11月28日,市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去函申请已确认销号。

沅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椅、若水电站整改情况:已通过人工增殖放流和生态流量泄放的方式,保持库区重要经济鱼类的生产力,从而解决阻断鱼类洄游,减水河段明显导致的问题。一是两电站每年委托县畜牧水产局在巫水会同电站库区分别放流价值10万元、8万元的鱼苗,对保持当地鱼类资源的种类多样性及数量稳定性方面也达到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我县鱼类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二是两电站每天定期泄放生态流量,并将这项整改措施纳入电站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电站库区水环境可持续发展。

3、完成“夏季攻势”各项任务

2024年我县涉及14项“夏季攻势”任务,在各部门的抓任务落实,抓工作进度,在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完成率为100%。所有项目都已完成销号工作的材料上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大家务必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负责态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扎实作风,全力抓好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1、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现在距年底只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了,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和环保问题督察整改,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全省排名前列,时间紧、压力大、任务重。全县上下务必要深刻认识抓实抓牢抓细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思想上、站位上来一次大洗礼,强化推进问题整改的内生动力,消灭存量,遏制增量,全面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2、要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内容、责任要求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成员单位是责任主体,要紧紧围绕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制定具体的细化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切实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责任人;各成员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带头抓落实,搞好协调,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要认真履职,突出重点。相关部门务必要紧盯问题、紧盯目标、紧盯进度、紧盯质量,认真履职,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统筹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好建成区内大气排放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要加强监测,对违规排放企业,一经发现,及时关停;务必要加强建成区内企业违法占地情况的调查,特别是要对城区周边砂石堆场的违法用地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违规排放企业的查处。

4、要通力协作,严格执法。在环境整治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凡属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主动去干,全力以赴干好;对于职责互有交叉的工作,要以大局为重,加强沟通,共同完成;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情,要服从指挥,步调一致,合力攻坚,全力解决,真正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执法人员,要切实增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斗争意识,真正做到敢抓、敢管,特别是对重点环境违法企业和行为,要严格执法,顶格处罚,毫不手软,果断处置,并在全社会进行曝光。要通过抓一批典型,形成生态环境严管重罚的震慑效应。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要开展专项督查,盯死看牢重点、难点问题,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要及时表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负责、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和不良影响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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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精选模板【二】

一、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情况

(一)强化环保工作战略统筹。

2024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东湖区委、区政府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区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生态优先,规划先行,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入“十三五”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各项规划之中,列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加强了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积极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落实、企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总体来看2024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指标完成较好,目标基本实现,主要任务进展顺利,规划保障措施实施有效,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顺利。

1.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2024年截至目前,我区空气质量指数(AQI)未出现重度污染及严重污染,未出现过超过200以上数据,城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22天,优良率88%;纳入考核的PM2.5均值3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38微克/立方米)下降10.5%,其他多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实现了较大下降,总体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2.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对辖区内34家企业进行了65次随机抽查,通过实地察看,对确属散乱污范围的全部纳入整治内并做好台账管理,共对1家散乱污涉气企业实施了关停取缔。二是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完成了辖区内7家加油站供应符合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目标任务,实现了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2024以来,共取缔违法窝点3处,查扣黑加油车2辆,行政拘留2人,扣押非法改造油灌车2辆,收缴非法销售的成品油3.6吨。辖区内7座加油站均完成油气二次回收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加油站环保和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三是精细化管理生活类大气污染源,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施工工地基本落实了扬尘防治措施6个100%要求,渣土车辆基本能做到出入口“四不开工、四不出门”要求,降尘管控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深化“马路本色”行动,扩大道路冲洗范围,增加道路洒水频率,重点对国控点周边主、次干道加强洒水降尘。2024年共计查处渣土清运违法行为360余辆,处罚金额85万元,其中“百日攻坚”以来查处渣土违法辆车143辆,处罚29.26万元;辖区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到99%以上。四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及柴油货车抽测工作。区环保、城管、城建、交警等部门每周定期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过境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共开展专项检查18次,检查柴油货车189辆;抽测施工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60台,侦办了全市首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超标处罚案件。五是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方面。建立了以区政府作为一级网格,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作为二级网格,各村(社区)作为三级网格的秸秆(垃圾)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区网格员共400余人,实现了责任到人的网格体系。2024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遏制。

(三)水环境治理全面达标。

2024年,区政府开展了扬子洲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并取得了x省人民政府批复,期间扬子洲水厂取水口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合格率100%;对辖区48个疑似入河排污口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一口一档,对排口开展了全面监测及溯源工作。监测结果显示,辖区内赣江流域国家考核、省级考核和市级考核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四)土壤治理取得良好开局。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精神,按照统一部署,以农业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空间遥感落实辖区内企业地理位置和基础信息,完成全市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了2024年东湖区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建立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扬子洲地区优先保护类面积3882亩,占比25.83%,安全利用类面11008亩,占比73.23%;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142亩,占比0.94%。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了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处置方面。成立了行政村、社区为单位的网格员排查制度,对管辖范围内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排查显示,辖区内产生医疗废物单位16家,产生废机油的汽车4S店7家,全区16家医疗单位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1100吨;7家汽车4S店废机油产生量约为35吨,以上单位均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了处置。6月,区生态环境局侦办了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5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刑拘。此案件为东湖区第一例非法倾倒危废案。

(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责任压实。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回头看”和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2024、2024年中央(省)环保督察转办涉及东湖区信访件92件,已整改销号92件,销号率100%。2024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涉及我区五类问题,共43件,已全部整改完成;省督察反馈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6个,另1个省二附院医疗废水超标问题正在持续推进。

(六)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收官。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历经初筛建库、清查、入户调查、数据审核上报等多个阶段,全面摸清了987个清查对象;其中入户调查对象数量83个,包括:工业源36个,生活源36个,移动源11个,以及21个行政村生活污染基本信息普查工作,掌握了各类污染源的排放情况,有效支撑了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此外,还普查了全区种植业、农作物秸秆利用、种植业播种和覆膜面积等情况,较好地完成了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市普查部门各阶段质量核查和总体验收。在下步工作中,我区将积极做好本次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进一步助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七)着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修订完成了《东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东湖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了全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任务,构建了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64家,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1次;督促3家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制定联单制度,规范化管理合格率、危险废物处置率和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区核技术利用单位34家,二类射线装置63套,三类360套,辐射应用单位许可证持证率100%。

?(八)切实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 ??全面深化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严格落实“双随机”环境监察制度,全年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1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80余人次,检查企业86余家,巡查500余次,全年检查发现问题56处,整改45处,立案处罚7起,处罚金额67万元;24小时畅通环境举报电话,接待处理信访案件56件,及时率、查处率、反馈率、满意率均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是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导致的环保压力较大。东湖区既是老城区,又是商贸大区,“六小”店面、“三合一场所”在居民区遍地开花,油烟扰民、噪音扰民等问题屡禁不止,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以及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势必增加城市污染物的排放,城市环境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二是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阶段性矛盾依然存在。根据空气监测结果,辖区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这主要是因为我区这几年处在“大发展、大建设”的阶段,当前我区在建工地共计81个,其中省市重点工程13个,区属工地28个,小区微改造40个,全市在建工地数量最多,旧城改造、城市建设等对空气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三是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机动车保有量达15余万辆,沿江北大道车流量每天达到了6.6万台次,民德路与苏圃路红绿灯口处约2.2万台次。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加上地铁施工、道路改造导致交通拥堵严重,导致二氧化氮数值高企。??

?三、2024年工作重点

?2024年,我们将严格对照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精细化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

??(一)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聚焦重点,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期间行动计划,继续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面下功夫、出成效,坚决打好“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东湖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以克论净”行动,持续加大重型柴油车、扬尘、生产生活源等重点领域污染源治理力度。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移动源低排化,加大高排放车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国三标准柴油货车全域限行政策、新车全部实行国六排放标准,全面完成对柴油货车集中停放地及全区渣土、混凝土搅拌车辆等重点单位入户监督抽测;组织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工作。推进扬尘管控精细化,城市道路车行道“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达到省、市要求;推进生产生活排放减量化,持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加大工业涂装、医药和家具等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和精细化管控力度,完成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用喷烤漆房标准化治理工作;试点推行油烟管控产业化,试行引入国资环保平台参与推进油烟净化设备采购、安装、运维一体化建设。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完善治水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河湖空间保护与管控。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扬子洲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台账。加强赣江东湖段流域、县界断面水质的研判与分析;按照“查、测、溯、治、管”思路及分类分级管控要求,开展全区50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确保形成有效监管。三是打响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农业污染防治,辖区扬子洲地区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化肥、农药利用率得到大幅提高,农膜回收率达到有关标准;加强重点监管单位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更新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做好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规范重点单位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备案程序;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二)优化国土开发空间,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整体面貌。优化城乡空间开发格局,构建生态城市空间体系。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等三条控制线的空间管控边界,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和专项治理,严守“两线三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注重打造扬子洲地区连片成规模、连通成体系的高品质绿色生态空间。进一步推进全区绿化美化创建工作。

???(三)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动绿色生产的制度和政策落地,坚持节约优先,推广绿色生活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助推全社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推进集约用地;全面推广绿色生活方式,落实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深化拓展垃圾强制分类,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严厉查处垃圾混装混运、推进厨余垃圾就地处置,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环境日、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宣传,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常态化加强风险防控、过程管理和能力建设。加强危废处置管理,结合东湖区特点建立小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网络,试点建设中小微企业废物转运网络,完善危废收集转运体系建设。严格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聚焦群众投诉举报的重点问题、各类扬尘污染、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切实增强执法的精准性和震慑力。

???(五)狠抓督查考核问责,健全完善生态文明责任体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生态环境法治理念,一是狠抓督察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机制,强化跟踪督办、限时销号、坚持举一反三,统筹推进督察整改落实,防止出现整改不彻底和反弹现象。二是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与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协作机制,强化督察考核结果的应用,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督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三是着力完善长效机制,健全辖区生态环境督查督办和整改机制,强化日常督查,健全督查、交办、约谈和帮扶等相关工作机制,着力推进解决重点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精选模板【三】

根据市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巡察的工作安排,市城管执法局对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表》并结合我局的职能职责,对承担的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

市城管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将我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全局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我局承担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城管执法局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分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行机制。

(二)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

1、落实清扫深度保洁,确保街道整洁。一是我局环卫部门,每日对市区主次干道进行一次精细化作业,精细清理细小垃圾和积尘,每天实施两次机械化清扫,出动洒水车洒水2次,对主次干道进行洗扫降尘,净化空气,机械化清扫率达到**.*%。二是投资***万余元购置防尘网,对拆迁区域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有效抑制扬尘。

2、渣土运输车辆治理工作。一是制定了《**市城管执法局建筑工地及散装材料、渣土运输管理办法》,办理《准运证》***个。二是落实出场车辆冲洗和施工工地路面硬化制度。三是严格规定渣土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运输时段和倾倒地点,充分做好排查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车厢无覆盖物,造成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及无证运输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并现场整改违规车辆170余辆。五是对重点路段增加保洁人员,坚持每天三次清扫、清运,使路面上抛撒滴漏的渣土及时清扫清运。

(三)油烟及露天烧烤污染治理工作。

1、露天烧烤治理工作。为全面推进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市城管执法局采取“彻底取缔”和“规范经营”结合的方式对露天烧烤进行长效治理。一是制定了《**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采取多种形式展开全方位舆论攻势,广泛宣传露天烧烤的危害。三是进行定点定时巡查,接到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取缔。截止目前,已取缔流动露天烧烤摊点190余起。四是依法取缔了门都大桥烧烤夜市及市区两个比较集中的露天烧烤场地,共取缔露天烧烤固定摊点110余处。五是对烧烤经营商铺进行规范化管理,查处整治出店经营、店外烧炭行为80余起。

2、联合环保部门开展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自20**年*月*日起,城管执法局同环保部门召开联动会议2次,联合开展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部门现场检测鉴定,下达整改通知书34份,并全部完成整改。

(四)开展清水行动。一是累计拆除河道范围内违章建筑13座,拆除面积730㎡,拆除违规圈地60余处,拆除面积3600余㎡。二是配合水利部门,出动执法队员90余人次,对巴林旅游区雅鲁河道两侧9座违章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三是设置栏杆和围挡限制车辆进入河道周边,设立告知牌同时加强巡查力度,累计劝离河边烧烤、野炊220余人次,暂扣河边私设烧烤帐篷17顶,清理河道两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26余车。

(五)提升中心城区垃圾污水治理整体水平。加快渗滤液处理站项目建设进度。工程占地面积20**平方米,总投资1**.*万元,于20**年*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调试及药剂采购等工作。预计20**年*月初投入试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站位和组织领导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担当精神不够强。对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少数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中讲客观困难较多,查找自身主观原因不够。例如,牵头负责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没有突破职责限制,服务民生意识不强,主动开展该方面工作的办法不多,工作不到位、不细致。

2、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污染法治攻坚战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及中央、自治区、x市、**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针政策抓得不牢,效果不好。例如,对污染防治相关理论政策传达学习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对应知应会的污染防治工作基本知识掌握不够,对上级政策和文件精神把不准、吃不透。

3、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一是局党组召开局长办公会、党组会议讨论安排部署污染防治工作较少。二是分管局长未主持召开分管工作领域的污染防治工作专项会议,在分管的工作领域对污染防治工作研究不细致、不深入。例如,对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仅局限于环保部门移交的案件,未能主动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不到位。

(二)政策执行方面。

1、存在重安排部署、轻落实督察的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责任后,在监督检查和实施考核等方面不力,追责问责力度不够。例如,对局属各执法中队、环卫局、垃圾场负责的污染防治工作,未能按时间节点进行督查,对督查出现的问题,未能及时进行通报和整改。

2、压力层层传导不足。局党组未与局属各相关单位签订责任书,上下压力传导不足。例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工程完成时限超期,未在时限内进行试运行。

(三)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主要体现在鸿程工业固废处理中心运营方面。一是由于接收时间较短,企业运营管理经验不足。二是解决工业固废二次污染办法不多。三是购买相关设备和环评技改方面工作推进不力。

(四)工作短板方面。

1、机械化清扫设备不足。我局环卫部门现有清扫车4台,分别购置于20**年和20**年。现有保洁员***人,人均清扫面积达到6100平方米。目前机械化清扫率达到**.*%,已经超负荷作业。

2、夏季露天烧烤现象频次高、易反复,露天烧烤尤其是非经营性的露天烧烤现象依然存在。

3、渣土运输管理模式滞后。对日常的渣土管理,目前还处于一种传统的管理模式状态,利用现代科技方式加强管理的技术含量较低,仅为执法人员上街巡查监管,管理死角较多,长效机制不完善。

4、对扬尘污染治理方法单一。道路机械化清扫覆盖面及频次不高,对拆迁区域裸露地面的扬尘污染治理办法不多,仅限于覆盖防尘网。

三、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及思路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1、强化环保理念。切实把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更为突出位置。将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及中央、自治区、x市、**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方针政策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2、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月一研究、一季一总结、半年一考核、年底结硬账的工作机制;分管局长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污染防治工作,听取一次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3、强化检查督办。与局属各单位签订责任状,建立“定期抓督办、适时搞通报”的工作机制。每月对局属各单位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问题,以及专项巡察移交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办通报。

(二)坚持问题导向,完成自查整改任务。

1、一方面将按照“街长制”工作要求,实现道路清扫保洁网格化管理;一方面申请市政府加大机械化清扫投入力度。

2、各执法中队划定管理重点区域,对露天烧烤多发、易反复地区及时间段,按照“街长制”网格化管理模式,安排专人进行值守与巡查,做到发现一起、清理一起,对市民非经营性的露天烧烤行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和劝阻力度。

3、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对渣土运输车辆实现智能化GPS定位管理,将建筑工地摄像头与数字平台对接,对渣土运输车辆及工地出入口实行监控。由现在的粗放式管理转为精细化无死角的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力和物力的投入。

4、进一步完善鸿程工业固废处理中心运营管理,全力推进设备购买和环评技改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的污染防治工作涉及点多、面广、线长,而且具有易反复、易突发的特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好长期工作。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从源头抓起,放眼长远,重在落实,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奖惩机制,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对污染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为夺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精选模板【四】

2024,潘集区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讲话精神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突出环保问题整改,压实责任,落实举措,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全区环境面貌总体趋好。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近年来,潘集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等共计22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禁烧、污染防治等生态保护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在潘集区能落细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2024年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大气质量为目标,不断压实责任体系、强化“五控”措施、加强督查考评,有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制度规定落实落细。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施策、精准管控,先后投资600余万元,实施了秸秆智能防燃预警、大气成因分析和精准管控项目,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提供了技术支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强力推进燃煤锅炉升级改造。目前,潘二矿3台燃气锅炉已调试安装完毕,进入调试运行阶段;潘四东矿与朱集东矿锅炉管网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已基本结束,12月底燃煤锅炉全部关停,启用电力锅炉用于应急供暖,确保年底前完成燃煤锅炉升级改造任务。二是抓好砖瓦窑企业的深度治理。全区10家砖瓦窑企业均安装了湿电和水膜除尘设备,其中,前乡、安鑫、永骏、中骏4家砖瓦窑企业经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已实现达标排放;亿天砖瓦窑厂已监测但数据未出炉;恒发、博乐2家砖瓦窑企业申请复测;瑾旭、天烁、堡垒3家砖瓦窑企业正停产整顿。三是抓好涉气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华东涉VOC督察组共反馈15个,其中,已完成整改14个,1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省大气督察帮扶组3个批次反馈6个问题,其中,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正在整改推进中,2个涉及煤化工园区的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交办。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56.1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PM10浓度为8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优良天数比例64.2%,同比上升7.3%。三项指标均好于去年同期。

(三)坚持项目推动,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碧水保卫战。

制定印发《潘集区2024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深化细化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任务到岗、明确责任到人,稳步推进各项水污染防治目标工作。(1)加快推进入淮(泥)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入淮排污口综合治理项目6处污水处理站已全部建成并于2024年6月份投入运行,乡镇驻地、学校、集贸市场等重要污染源(点)已截污纳管;入泥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已完成袁庄城区排污口截污纳管,朱大沟和五一大沟生态治理和泥河沿岸生态修复滨河植物拦截带等工程正在有序推进。(2)按时完成村镇污水处理项目。潘集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已完成9个中心村建设,正在进行验收及试运营调试。7个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站已完成场站内主体建设,其中高皇镇、夹沟镇、泥河镇、贺疃镇4个镇设备已安装到位,所有工程2024年12月底全面竣工。(3)积极申报饮用水水源地项目。申报了潘集区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拟投资2177万元,重点对全区3个地表水水源地进行深度治理和修复。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生态环境部中央资金项目库。(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大力实施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项目,实施淮河干流袁庄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划定区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组织力量对袁庄水厂、茨源水厂、高平水厂保护区范围的违法围网养殖、码头堆场进行整治,国家水质断面考核优良率100%。

(四)加强联防联控,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净土保卫战。

提前完成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担负4镇6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截至11月底,架河镇新圩村、瓦郢村、高皇镇洼西村、孙岗村、贺疃镇塘东村、泥河镇店集村等6个村已全部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任务,并于12月初完成审计验收。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管理台账、管理计划、标识标志、转移管理、内部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工作。形成常态化巡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的等行业企业排查工作。全面加强工业固废管理。开展了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工作,制定了固体废物整改方案,全面排查、建立清单、源头把控。已建立完善对固体废物“控源头、奖举报、查输运、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全过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督导力度,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移送,切实起到“查处一个、打击一窝、警醒一片”的威慑作用。

(五)严守生态红线,全面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度。

建立完善潘集区生态保护红线建设。推进泥河湿地公园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定有序退出整改方案。严格落实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我区野生动物饲养点进行摸底排查工作。依照相关规定与养殖户签订退出野生动物补偿协议,妥善做好退出野生动物的处置工作,截至9月底,已完成养殖户补偿金发放36.405万元。严格自然保护地项目审批,全面完成“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全面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强化领导,区镇村三级分别成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设立办公室,专人管专人抓,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督查调度,采取“周推进、月循环”办法推进,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安排大会表态发言,限期整改。强化宣传,采取多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意义等制成光盘和磁带发放各村,进行滚动播放,并印成一封信发放到农户家。强化资金整合,争取中央非标债券项目资金,土地增减挂项目盈余资金,乡镇村自筹资金及社会资本,2024年—2024年,全区共投人居环境治理资金11.1亿元,全区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六)聚焦重点难点,确保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结合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区政府制定了《潘集区落实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意见》,开展了潘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活动,明确了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反馈的问题能改彻底、彻底改、改到位;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召开问题整改专题会议20余次,深入整改一线督察暗访89次,有效推动了“潘集煤矿扬尘污染、光伏发电项目、入河排污口整治、泥河夹沟段围网养殖等重难点问题整改。截至目前,2024年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14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14个,验收销号13个,其中,入河排污口整治已完成整改待销号,交办的31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4个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交办的12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并销号11件,其中,1件“煤矿扬尘污染治理问题”,因朱集西矿还在整改推进中未完成整改销号;2024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8个,其中,有24个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1个问题完成整改待销号,3个问题因整改时限为2024年底前现处于整改推进中,交办的信访件38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涉及潘集区的主要有2个批次15个问题。其中,12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3个泥河湿地公园光伏发电项目正按十年有序退出的要求推进。

(七)强化组织领导,推深做实河(湖)长制与林长制改革。

坚持以河(湖)长制为引领,强化领导组织,凝聚治水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河湖长制有关职能,分析研究河(湖)长制工作的重点问题,根据上级督察暗访反馈问题,及时向区级河长报告,并督促整改落实。加强部门联动,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增强治水的系统性、有效性。健全组织网络。全区共设立区级河长6名,乡镇河长56名、湖长1名,村级河长256名、湖长1名。根据省、市河长办最新要求,完善各级河长公示牌信息并增设片区河长公示牌,既确保信息准确,又确保美观牢固,畅通群众知情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督查考核。严格落实考核制度,根据工作中发现和上级督察暗访反馈的有关问题交办单办结情况,对涉及单位进行专项考核。

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责任制度。按照省、市、区林长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林长会议、督察、考核和信息报送制度。适时开展林长制督查工作,重点督查乡镇林长制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营造林工作开展情况和林长制示范区创新点建设情况。同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区级目标考核。以创新点引领示范区建设。今年,我区坚持把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与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探索林长制示范区创新点建设。持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2024年市下达我区增绿补绿计划任务9200亩,实际完成9336.7亩,其中完成成片造林815.7亩,完成任务的163.1%,完成“四旁”植树绿化折算面积8521亩;完成森林抚育经营面积16000亩(其中省级一般抚育15000亩,中央财政补贴抚育1000亩),占省市下达任务的100%;创建省级森林村庄3个(泥河镇杨柳村、架河镇先丰村、祁集镇祁圩社区),占省市下达任务的100%。强化林业灾害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签订防火责任状、悬挂防火宣传牌、印制防火宣传单,努力做到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管理。在林业资源管理方面,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截止目前,全区活立木蓄积量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9.36%。

(八)注重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能力水平。年初以来,先后制定了《潘集区落实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意见》《关于潘集区厂矿企业重点路段洒水保洁实施方案》《潘集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制度,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和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完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实行区级领导包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完善督察整改成效的考核体系,将督察整改情况作为区级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九)严肃问责考核,压实压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强化媒体曝光,对大气排名末位的,按不同情形,坚持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接受采访曝光、约谈制度。强化线索移交,今年,生态环境局等牵头部门,对不作为慢作为、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未完成、环保质量较差、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人和事,移交纪监及检察部门2起。强化考核问责,对完成考核目标、成绩突出的,在目标考核中给与优秀提名;对工作不力、未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全区通报。今年以来,共下发交办函、督办函、警示函、问责建议书110件次,交办督察发现问题203件次;约谈企业21家次。

(十)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推动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对接服务。严格按照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常态化推进工作要求,定期走访企业,宣讲政策,收集企业反应的各类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遇到的环保难题。2024年,共调研企业23家次,宣讲政策21场次,召开座谈会9次,收办问题17个。严格行政许可。集中指导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全程为企业提供服务。同时,开展排污许可核发企业清理整顿,共计清理整顿211余家,明确发证管理48家,登记管理520家。营造宣传氛围。2024年以来,连续两年在财富时代广场举办了“六·五”环境日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大力倡导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的绿色价值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利用“双微平台”及各类新闻媒体大力推进宣传工作,并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新闻媒体的宣传能力,积极为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正能量保驾护航。优化行政审批。取消了行业主管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环保验收许可和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等4项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环评领域仅保留了1项行政审批,同时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细化办事指南,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间一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区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全区还存在环保基础设施还相对薄弱,污染源分布面广,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等现实问题。

结构上的短板。以煤电化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尚未根本改变,结构性污染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变。基础上的短板。环保设施欠账较多,市政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治理、破旧管网修复和雨污分流改造需要穿越主城区、铁路线和主干道,施工难度较大;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缓慢;乡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不平衡。认识上的短板。部分乡镇及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心不强;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到位,存在上热下冷中间阻、层层递减,责任难以压实。监管上的短板。从监管方式上看,重行政手段轻经济手段、重监管轻服务的问题依然存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从监管能力上看,生态环境队伍薄弱,尤其是基层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垂管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进展不快,环境监管人员力量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不匹配,尤其是基层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的问题较为普遍。

三、2024年工作谋划

2024年,潘集区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以污染物减排为重点,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并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讲话精神为契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做好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全面取缔禁燃区内原煤生产、销售、使用行为;二是进一步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散乱污”集中整治行动;三是控制各类扬尘污染。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散装物料、船舶码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防护措施;四是严格控制露天焚烧,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力度,禁止露天烧烤,全面启动烟花爆竹禁放区禁放工作,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2.全面开展“碧水攻坚战”。一是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工作,依法清理保护区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二是重点完成202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四率”全面达标;三是继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全区乡镇污水处理率;四是全面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逐步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

3.全面做好“净土保卫战”。一是积极配合做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的用地调查,摸清我区土壤污染现状;二是建立土壤污染管理工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负面清单;三是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积极申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四是开展固体废弃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4.全面加强环保执法监管。一是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的提升,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二是积极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增强环保执法队伍的办案效率提升;三是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案件办理,遏制违法行为,以案件查处为抓手,促进违法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

5.全力推动各级环保督察整改。按照整改方案,坚持全区一盘棋,合力攻坚,搞好配合。同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抓好各自领域的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担当尽责、主动作为,通过环保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着力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精选模板【五】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和举措,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夯实基础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一是成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养殖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制定了《勐腊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勐腊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方案计划共6项;三是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水日等重要节庆日期间,通过宣传资料、电视、网络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x州环境保护条例》、《气十条》、《水十条》等法律法规,营造了污染防治攻坚战良好氛围,强化了广大群众的污染防治意识。

(二)大气环境污防治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我县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了制胶行业臭气治理示范工作。2024年我县选定8家制胶企业作为示范开展了臭气治理,目前项目已全部完成,除臭效果正开展监测评估中。

二是开展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省、州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完成时限和责任人。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为基数,对涉气行业的胶厂、糖厂、木材加工、木炭厂等81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我县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手续的,且无法补办的关停类企业共有3家,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

三是有效整治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行业。州生态环境局今年3月份将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监管事项下放至分局后,勐腊分局对辖区内3家机动车尾气检测进行了专项整治,目前我县的机动车尾气检测规范化已取得一定成效。由原有的合格率90%以上下降到70%左右。从全州每月通报的机动车检测情况看,我县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不正常检测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三)继续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根据《水十条》的要求,2024年6月对全国加油站进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要求于2024年9月底完成改造工作,全县38座手续齐全的加油站进行开展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了35座,其中3座属拆除重建,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完成率92.1%。

二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勐腊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完成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勐满镇上中良水库、勐仑镇勐仑水库、磨憨镇盐塘水库和易武镇纸厂河4个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曼旦水库拆除一级保护区内农家乐自建房(棚)17家。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设置警示牌等标识牌14块,在一级保护区内设置防护网约260米。对库区周边村寨群众生产生活使用的60余艘民用船只和违规捕鱼进行清理整治,通过蹲点巡护方式,制止教育违规捕鱼50余人次,行政处罚4人,罚款800元。做到排查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效,全面推进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

三是水污染防治执法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提升保护质量,从严从重查处工矿企业涉水违法行为。一是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和水环境监测。对国控重点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仪,推进自动监控和治污权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提高稳定达标排放率。二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全面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管及河道巡查,加大对制胶、制糖、水泥、木材加工、矿山的环境监察工作力度。2024年1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从严从重查处了涉水违法行为14起;限制生产4家;行政处罚78.08万元。三是强化城镇“两污”监管。把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列为重点监管企业,按照每年不少于12次的频率进行现场监察,针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管理台账记录情况下达监管要求6份。

四是开展全县橡胶生绉片加工小作坊取缔关闭工作。2024年,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通过摸底排查,发布《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橡胶生绉片加工小作坊的通告》,全面开展了橡胶生绉片加工小作坊取缔关闭工作,共取缔关闭橡胶生绉片加工小作坊37家,关闭率为100%。

(四)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制定了《勐腊县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根据生态环境部遥感解译,交办我县2个疑似问题点位坐标,环保、水务、国土等部门联合进行了现场核查,目前已完成调查核实,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正在进行整改。2024年6月16日,组织召开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约谈会议,县城区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

(五)加强能力建设,环境监测能力得到提升

完成了3个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南腊河勐捧岔河站、罗梭江勐仑大桥站、澜沧江关累码头站)和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了生态环境监测站站房建设和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台安装及试运行,工作人员全部就位进入监测培训阶段。环境监测能力的提升,将为我县开展水质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环境问题

1.2024年上半年空气环境质量下滑。受持续干旱等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加之周边老挝、缅甸、泰国生物质焚烧产生的颗粒物等污染物传输和县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等综合因素,造成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出现了下降的趋势,防控形势严峻。截至8月31日,勐腊县城环境空气出现了26天的污染天气,其中,18天轻度污染、8天中度污染,优良天数比率为88.9%,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

2.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缓慢。2024年5月我县印发了《勐腊县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全县市民发出了通告。2024年6月召开全县会议,确定目标任务、治理范围、时间和工作步骤。但是治理工作无实质性进展,禁烤限烤区未划定,工作滞后。

3.橡胶臭气治理难度大。制胶行业臭气治理目前国内外都没有比较有效的治理工艺,全县除了橡胶加工臭气问题,收胶点、村寨村民堆积杂胶臭气污染问题影响较大,治理难度大,对当前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水环境问题

1.水源地保护工作难度大。虽已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个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等工作,但目前保护区标识、标志的设置和围网建设未到位,水源地保护区“两污”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按国家的要求难于达标,水源地保护形势严峻。

2.城市污水处理厂减排任务难以完成。由于城市污水配套管网未全覆盖,老城区老旧管网破损,雨污分流管网分设难度大。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低于往年,从目前进水情况分析,难于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根据监测数据,2024年1月至8月进水量为1817286立方米,日均进水量仅7479立方米,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足。处理量不达标的问题主要是污水管网的问题,这些问题若长期不能解决,除了导致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低,直接影响今年污染减排工作任务外,也将导致老城区两条小河(补过河、回岗河)部分河段出现黑臭水体。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已建成的乡镇集镇和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行维护不善,甚至无人管理,存在老化闲置和废弃现象,总体治理效果低。

4.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低。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仅为74.1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仅为71.43%,畜禽养殖粪便仍未全面治理和综合利用。

5.工业企业管理有待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及管理不规范,污水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污染反弹、超标、超总量排放风险隐患增加。2024年橡胶加工企业污水超标8家11期。

(三)土壤环境问题

一是全县土壤环境现状和本底不清,各类土壤污染调查、详查、排查等工作进度缓慢。二是县内涉及重金属矿山较多,如果管理不到位,引发涉及重金属和涉及危险化学品污染风险增大。三是香蕉、橡胶、冬季作物等经济作物大面积种植,农药化肥的投入量成倍增加,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耕地土壤污染的风险形势严峻,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推广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全县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滞后,省人民政府要求9月30日前完成改造工作,我县目前完成改造35座,未完成3座,属拆除重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快改造工作进度,必须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按照年初既定目标任务开展各项污染防治业务工作;二是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将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高我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三是落实制胶行业臭气治理分阶段开展情况,及时跟进各企业工作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加快改造进度;五是完成我县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并对重点企业开展年终考核;六是加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核发任务;七是加快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进度,切实推动我县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上档次、上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八是依法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关停,切实减少“散乱污”集群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九是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工作;十是加大对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改造、矿山扬尘监管力度,把扬尘大气污染降到最低;十一是加强秸秆焚烧和林业计划烧除管控,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和林业计划烧除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第四篇: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2024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现将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x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下铁心、出重拳、求实效,实施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前一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目标,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重大成果。

(一)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

市委、市政府始终将生态环境改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改善民生福祉、落实政治任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从政治、技术、民生方面建立整改标准,突出系统综合整治,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二是突出组织保障。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3次,解决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线督导,深入整改现场50余次。建立提示单和四清单制度,向县市区和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发送提示单110份,公开约谈7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切实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率先出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整改机构、对象、环节和纪律;

率先制订《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办法》,明确“整改报验、核查验收、销号公示、抽查复核”四步工作法;

出台《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试行)》,全面提高问题整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坚持目标导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面落实《中共x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24〕36号)目标任务要求,细颗粒物(pm2.5)浓度要求较2024年下降18%以上:截至12月13日,细颗粒物(pm2.5)浓度较2024年下降36%;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求达到省考核标准(80%以上):截至12月13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2%,较2024年增长7.2%;

全市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要求达到90%以上:1-11月,全市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标准,XXXX3个国控断面优于国家考核要求;劣v类水体比例要求控制在0.9%以内:已完成;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要求基本得到消除: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基本完成;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

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5%: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已完成;

二氧化硫、氨氮化物、化学需氧量均提前一年完成减排任务,其中二氧化硫要求较2024年减少17.9%:2024年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20.5%,已完成;

氨氮化物要求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17.6%:2024年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17.6%,已完成;

化学需氧量要求较2024年排放量减少8%:2024年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11.24%,已完成;

氨氮要求较2024年排放量下降16%,目前累计减排量达到14.24%,预计年底可以达到减排目标;

煤炭消费总量要求较2024年下降5%左右:1-10月份,我市规模以上煤炭消费总量较2024年同期下降9.91%左右(除华电三号机组);

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3%目标左右:已完成;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要求达到90%:我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已完成;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要求达到4.95%:已完成。森林覆盖率要求达到35%以上,现我市森林覆盖率为25.84%,尚未完成。

(三)突出攻坚克难,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市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水清、岸绿、天蓝、土净等工作,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系统施策“治水”,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水环境治理办公室,与三峡集团合作,探索出“一城一主体”“厂网河湖岸”一体化治理模式,探索的“三峡模式”受到国家发改委充分肯定并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成功获批全国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前列。二是持续推进“岸绿”,开展长江干流岸线集中专项整治,推动42家港口企业、63座码头、10家港口服务单位进行雨污水收集治理。累计新增长江造林面积1.72万亩,基本做到岸线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三是努力实现“天蓝”,累计投入1亿元,建成投用镇(街)空气监测点74个、激光雷达2套、移动走航1套、机动车遥感和冒黑烟抓拍设备19套、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1套,“技防”和“人防”优势互补,污染源“靶向治理”更加精准。四是着力推动“土净”,持续开展“清废行动”,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78个问题,问题点位49个,整改完成率100%。五是联合执法“禁捕”,坚持查、治、建一体化推进,全面打响禁捕退捕攻坚战,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船1121艘,退捕渔民1159户2155人、家庭人口4259人,全部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障,转产就业率达100%。六是持续修复“生态”。近年来,x市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全国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24全国宜居宜业城市”等称号及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市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共有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个。建成森林公园4个、湿地公园2个、风景名胜区1个、地质公园2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南陵县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湾沚区获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繁昌区入选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七是助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经开区、三山开发区获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目前我市绿色矿山27家,其中8家获得国家级绿色矿山荣誉称号。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4家、绿色设计产品7种、绿色园区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家。省级绿色工厂21家,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一)蓝天保卫战方面

一是柴油货车攻坚战联动合力不足。

“黑烟车”、超标车上路行驶现象多有发生。二是工地扬尘整治不到位,存在反弹。在各类工程复工复产后,因抢抓工期,项目单位“六个百分百”要求有所放松,土方作业方式粗放,特别是轨道交通等线型工程夜间施工扬尘和噪音扰民,投诉增多。三是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水泥、钢铁、玻璃等高排放行业占比过高,空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任务艰巨。

(二)碧水攻坚战方面

中央、省督察多次指出我市水环境短板突出,管网设施不健全、污水处理能力弱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将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特别是我市内河水系沿线老旧小区数量多、城市地势低洼、地基容易塌陷、水网密布、汛期受暴雨极端天气影响大,黑臭水体问题容易陷入“反复治、治反复”的困境。当前全市水环境治理的工程正在全面推进,但工程效益存在滞后性,环境治理效益尚需时间检验。

(三)净土攻坚战方面

固废处置能力不足,处置体系不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普遍缺少固废集中处理中心,全市缺少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固废处理基地。污染源普查显示,x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约15.16万吨,涉及种类27种;

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450万吨。目前我市仅有海创环保一家上规模的危废集中处置企业,处置种类仅17种。尽管x海创公司新上繁昌水泥窑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也仅能满足目前的污泥、飞灰处置需求,其他一些种类工业固废处置尚需依靠跨境转移处理。

(四)环境治理体系方面

近年来,虽然我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有所提升,但少数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不高,个别基层环保网格化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环保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依然存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需求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

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__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大力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持续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系统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紧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推动实施“三大一强”升级版由点到面,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做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效提升,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得到保持,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工程深入推进,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初步建立。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保持攻坚力度,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体,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调治理,提升空气质量,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继续“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态用水”,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施漳河、青弋江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组织开展龙窝湖、奎湖、惠生联圩等沿江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区域水系贯通工程,使水畅其流、生态涵养水源成为常态。力争“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长江x段入河排污口监测全覆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建成智慧长江(x)综合管理平台,持续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早日实现一江碧水向东流。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土壤安全利用为重点,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利用短板,紧盯核与辐射安全、“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等领域,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

四是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科学编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具体包括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市大气污染防治达标规划(2024—2024),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以及国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规划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智慧环保建设,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努力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展与2024年远景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坚决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本底,着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区有特色、有魅力的生态名城。

第五篇: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本

大力宣传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总结推广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下面是由小文档下载网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本【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和举措,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夯实基础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一是成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养殖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制定了《勐腊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勐腊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方案计划共6项;三是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水日等重要节庆日期间,通过宣传资料、电视、网络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x州环境保护条例》、《气十条》、《水十条》等法律法规,营造了污染防治攻坚战良好氛围,强化了广大群众的污染防治意识。

(二)大气环境污防治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我县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了制胶行业臭气治理示范工作。2024年我县选定8家制胶企业作为示范开展了臭气治理,目前项目已全部完成,除臭效果正开展监测评估中。

二是开展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省、州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完成时限和责任人。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为基数,对涉气行业的胶厂、糖厂、木材加工、木炭厂等81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我县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手续的,且无法补办的关停类企业共有3家,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

三是有效整治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行业。州生态环境局今年3月份将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监管事项下放至分局后,勐腊分局对辖区内3家机动车尾气检测进行了专项整治,目前我县的机动车尾气检测规范化已取得一定成效。由原有的合格率90%以上下降到70%左右。从全州每月通报的机动车检测情况看,我县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不正常检测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三)继续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根据《水十条》的要求,2024年6月对全国加油站进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要求于2024年9月底完成改造工作,全县38座手续齐全的加油站进行开展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了35座,其中3座属拆除重建,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完成率92.1%。

二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勐腊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完成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勐满镇上中良水库、勐仑镇勐仑水库、磨憨镇盐塘水库和易武镇纸厂河4个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曼旦水库拆除一级保护区内农家乐自建房(棚)17家。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设置警示牌等标识牌14块,在一级保护区内设置防护网约260米。对库区周边村寨群众生产生活使用的60余艘民用船只和违规捕鱼进行清理整治,通过蹲点巡护方式,制止教育违规捕鱼50余人次,行政处罚4人,罚款800元。做到排查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效,全面推进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

三是水污染防治执法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提升保护质量,从严从重查处工矿企业涉水违法行为。一是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和水环境监测。对国控重点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仪,推进自动监控和治污权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提高稳定达标排放率。二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全面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管及河道巡查,加大对制胶、制糖、水泥、木材加工、矿山的环境监察工作力度。2024年1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从严从重查处了涉水违法行为14起;限制生产4家;行政处罚78.08万元。三是强化城镇“两污”监管。把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列为重点监管企业,按照每年不少于12次的频率进行现场监察,针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管理台账记录情况下达监管要求6份。

四是开展全县橡胶生绉片加工小作坊取缔关闭工作。2024年,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通过摸底排查,发布《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橡胶生绉片加工小作坊的通告》,全面开展了橡胶生绉片加工小作坊取缔关闭工作,共取缔关闭橡胶生绉片加工小作坊37家,关闭率为100%。

(四)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制定了《勐腊县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根据生态环境部遥感解译,交办我县2个疑似问题点位坐标,环保、水务、国土等部门联合进行了现场核查,目前已完成调查核实,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正在进行整改。2024年6月16日,组织召开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约谈会议,县城区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

(五)加强能力建设,环境监测能力得到提升

完成了3个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南腊河勐捧岔河站、罗梭江勐仑大桥站、澜沧江关累码头站)和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了生态环境监测站站房建设和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台安装及试运行,工作人员全部就位进入监测培训阶段。环境监测能力的提升,将为我县开展水质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环境问题

1.2024年上半年空气环境质量下滑。受持续干旱等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加之周边老挝、缅甸、泰国生物质焚烧产生的颗粒物等污染物传输和县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等综合因素,造成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出现了下降的趋势,防控形势严峻。截至8月31日,勐腊县城环境空气出现了26天的污染天气,其中,18天轻度污染、8天中度污染,优良天数比率为88.9%,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

2.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缓慢。2024年5月我县印发了《勐腊县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全县市民发出了通告。2024年6月召开全县会议,确定目标任务、治理范围、时间和工作步骤。但是治理工作无实质性进展,禁烤限烤区未划定,工作滞后。

3.橡胶臭气治理难度大。制胶行业臭气治理目前国内外都没有比较有效的治理工艺,全县除了橡胶加工臭气问题,收胶点、村寨村民堆积杂胶臭气污染问题影响较大,治理难度大,对当前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水环境问题

1.水源地保护工作难度大。虽已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个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等工作,但目前保护区标识、标志的设置和围网建设未到位,水源地保护区“两污”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按国家的要求难于达标,水源地保护形势严峻。

2.城市污水处理厂减排任务难以完成。由于城市污水配套管网未全覆盖,老城区老旧管网破损,雨污分流管网分设难度大。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低于往年,从目前进水情况分析,难于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根据监测数据,2024年1月至8月进水量为1817286立方米,日均进水量仅7479立方米,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足。处理量不达标的问题主要是污水管网的问题,这些问题若长期不能解决,除了导致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低,直接影响今年污染减排工作任务外,也将导致老城区两条小河(补过河、回岗河)部分河段出现黑臭水体。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已建成的乡镇集镇和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行维护不善,甚至无人管理,存在老化闲置和废弃现象,总体治理效果低。

4.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低。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仅为74.1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仅为71.43%,畜禽养殖粪便仍未全面治理和综合利用。

5.工业企业管理有待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及管理不规范,污水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污染反弹、超标、超总量排放风险隐患增加。2024年橡胶加工企业污水超标8家11期。

(三)土壤环境问题

一是全县土壤环境现状和本底不清,各类土壤污染调查、详查、排查等工作进度缓慢。二是县内涉及重金属矿山较多,如果管理不到位,引发涉及重金属和涉及危险化学品污染风险增大。三是香蕉、橡胶、冬季作物等经济作物大面积种植,农药化肥的投入量成倍增加,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耕地土壤污染的风险形势严峻,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推广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全县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滞后,省人民政府要求9月30日前完成改造工作,我县目前完成改造35座,未完成3座,属拆除重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快改造工作进度,必须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按照年初既定目标任务开展各项污染防治业务工作;二是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将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高我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三是落实制胶行业臭气治理分阶段开展情况,及时跟进各企业工作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加快改造进度;五是完成我县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并对重点企业开展年终考核;六是加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核发任务;七是加快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进度,切实推动我县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上档次、上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八是依法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关停,切实减少“散乱污”集群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九是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工作;十是加大对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改造、矿山扬尘监管力度,把扬尘大气污染降到最低;十一是加强秸秆焚烧和林业计划烧除管控,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和林业计划烧除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本【二】

为贯彻落实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确保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布署和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扬尘治理

1.管控道路遗撒:我局联合交通、交警、水务等部门,开展了11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夜间整治7次,同时加强了日常巡逻力度,共查处未遮盖车辆76辆,现场处罚21宗,行政处罚20宗,自行整改教育35宗,加大了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在控制车辆遗撒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整治扬尘污染源:今年以来,我局在国省道整治行动

中共计拆除修理铺35处,治理废品收购站5处,有力的打击了国道323线扬尘污染源。同时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石灰油厂、汽车修理铺、砂石堆放场、废品收购站等扬尘污染源进行了摸排统计,其中石灰油厂7家、汽车修理铺29家、砂石堆放场6家、废品收购站27家,已登记造册,其中,石灰油厂已拆除5家,拆除面积1200余平方米,仅剩一家将于9月30日前拆除。于2024年8月16日开始开展废品收购站专项整治行动,截止2024年9月4日,已拆除废品收购站1家,搬迁3家,收缴磅秤5台,清理乱堆乱放物品10宗,并拆除废品收购站广告6家。

3.加强工地污染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建筑工地大部分

已安装车辆冲洗设备,部分已按要求配备降尘雾炮机,在建工地围挡达100%,大部分在建项目已按要求进行裸露土方覆盖。多数在建工地如始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项目、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碧桂园煌宫豪庭、始兴县体育中心(一期)项目已基本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目标,少数项目部分措施已落实。已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5次,下发扬尘治理整改通知19份。已按照计划于9月16日开始开展第三季度暨国庆节前质量安全、施工扬尘检查。同时,我局加强了对工地路段以及县城外围路段的巡查工作,查处了工地道路污染86宗,教育整改86宗,其中行政处罚2宗。

4.打击露天焚烧现象:为打击露天焚烧垃圾、杂草、桔梗现象,我局已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南镇344县道两侧、国道323线两侧等露天焚烧高发区域的巡查,截止2024年9月18日,共查处露天焚烧现象42宗,教育当事人27宗,自行扑灭13宗,行政处罚2宗。

(二)建筑垃圾管控

为更好地管理县城规划区内建筑垃圾消纳与倾倒,我局加大了巡查力度,对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打击,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截止2024年9月18日,发放调查通知书5份,共查处违规倾倒建筑垃圾48宗,其中,行政处罚3宗,督促当事人清理现场48宗,有效打击了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三)环境卫生保洁情况

1.卫生保洁: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严格按照始兴县环境卫生作业服务标准,做到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路段的清扫,确保不留卫生死角;加大(增加)路面冲洗和洒水次数,每天坚持使用扫路车、洒水车在城区主次干道作业三次以上,特殊路段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加强冲洒次数,进一步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城区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不遗洒、不滴漏,及时定点收运。并定时对垃圾收集点(桶)进行冲洗,杜绝二次污染。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卫生填埋。

2.垃圾中转站:各收集点垃圾由环卫工人使用电动三轮车装运至垃圾中转站压缩后或由垃圾压缩车直接运至垃圾填埋场。

3.县城垃圾填埋场:目前始兴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急整改工程已全面完工,正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整改后可从根本上改变垃圾填埋场的现状,具备规范填埋的条件。

(四)始兴县PPP项目进展情况

1.项目建设情况:目前,司前镇、隘子镇、罗坝镇等5

个乡镇现已完成地质勘测、施工设计、土地征收及三通一平,其中深渡水乡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厂站调节组合池和反应池基础施工,综合用房主体已经完成,厂区内道路硬化已经完成总进度的80%,澄江镇、罗坝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始开挖基础,其他乡镇已经签订了施工合同,近期将全面入场施工。

2.镇级管网改造:马市、顿岗、罗坝、澄江、深渡水、司前、隘子等7个乡镇现已入场施工,其中马市镇污水管网现已完成70%主管网,支管完成30%及完成部分入户管;顿岗镇污水管网现完成主管网1200米左右,支管网已开始施工;罗坝镇主管网完成约800米,支管网已开始施工;澄江镇、司前镇污水管网正在进行主管网施工;隘子镇已安排施工单位进场做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3.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根据初步调查摸底,全县10个乡镇需要建设约158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不含29个省定贫困村范围内的污水处理站,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始兴分局在建、已建、拟建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完成农村污水处理站的选址工作,正在进行农村站点的测量及地勘。

二、存在问题

(一)扬尘治理方面:夜间扬尘、建筑垃圾、露天焚烧管控难度大,存在夜间偷运、偷倒、偷烧问题;部分项目如新建始兴附城烟叶工作点项目未按要求对堆放土方进行覆盖,新建始兴附城烟叶工作点项目、红福花园二期等个别项目尚未完成场地硬化,喷淋设施配备数量不足,洗车槽未设置或设置不规范,私人建房工地基础设施薄弱,除尘降尘设备缺失,民众法律意识薄弱,监管难度大。

(二)建筑垃圾管控方面: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建筑垃圾消纳场,存在建筑垃圾无处倾倒的现状,导致违规倾倒现象层出不穷。

(三)环境卫生保洁方面:小贩摊档乱摆卖,造成摆摊场地形成大量垃圾;殡仪车辆经过城区区域沿路乱抛撒纸钱、燃鞭炮,不仅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也使得保洁难度增大;泥斗车因密封性能不好,再加上大多数的工地没有洗车槽,以致装运的沙石、泥土等遗漏及散落在大街污染街道(包括过境的装运沙石、泥土等的车辆),对环卫作业造成一定的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日常巡查巡视,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完善扬尘治理“6个100%”,加强对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按计划开展好季度质量安全、扬尘治理专项检查,(目前第三季度检查正在进行中);积极联合交通、交警、国土、环保等部门开展夜间扬尘整治行动,打击夜间偷运、偷倒、偷烧问题,加强对私人建房工地的巡查力度,加大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二)继续和乡镇及县自然资源局深入沟通,重新选择适合的消纳场场址,确保尽快完成县城建筑垃圾消纳场所选址工作。

(三)加强对县城环卫服务方—中航美丽城乡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加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整洁度,把始兴打造成为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管理精细的美丽城市;由于始兴县垃圾填埋场现有污水处理设备过于陈旧、老化,且工艺落后,建议新增一套污水处理设备。

(四)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在9月底完成村级站点和管网的初步设计,并开始进入建设阶段;加快镇级污水处理厂的施工进度,在2024年底,镇级污水厂必须全面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本【三】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卫教组发〔2024〕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牵头的“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最新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气环境治理情况

(一)完成情况。达到考核指标,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6天,达标率为89.3%,与去年同期(优良天数308天)相比优良天数增加18天;PM10平均浓度82μg/m3,与去年同期(102μg/m3)相比下降19.6%;PM2.5平均浓度33μg/m3,与去年同期(35μg/m3)相比下降5.7%。

(二)主要工作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了《2019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推进会5次,现场督查调研2次,及时分析研判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标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早着手、早谋划,制定印发了《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工作方案》,从6月底开始提前进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阶段。

2.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为加快沙坡头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速度,分级划定了沙坡头区大气污染防治严管区域、重点管控区域等,明确了不同管控区域工作要求;开展建设项目事中事后联合执法检查,对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对大气污染防治、企业自行监测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两个国控站点(环保局站和官桥站)周边布设了30个微观站点,进行大气污染溯源监控;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督察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三个检查组,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检查,将检查发现的污染问题及时上传至“x大气网格化督察小组”微信群,对检查发现的300余起大气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针对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变差、施工工地扬尘、裸露空地扬尘及秸秆焚烧等大气污染管控不到位情况下达了督办、预警函共计15份。下达工作情况通报6次,编印督查简报26期。

3.开展大气专项执法。为推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转好,自7月中旬起,采取“白+黑”模式,重点对市辖区铁合金、电石、钢铁等涉气企业开展大气专项执法检查。

二、水环境治理情况

(一)完成情况。达到考核指标,已完成。2024年1—12月,黄河下河沿和金沙湾断面总体水质达到Ⅱ类,黄河支流泉眼山断面总体水质为Ⅱ类;国控香山湖总体水质为Ⅱ类。x市第一排水沟水质总体为Ⅱ类;x市第四排水沟、第九排水沟、中宁县北河子沟总体水质为Ⅲ类;红柳沟(南河子沟)入黄口水质为Ⅳ类,5条重点入黄排水沟均达到或优于自治区考核目标。4个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

(二)主要工作成效

1.落实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x市2024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水污染防治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

2.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完成了第四排水沟水质提升工程、海原县南坪水库和老城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沙坡头区第九排水沟入黄口综合整治工程、中宁县鸣沙镇等8个集镇污水集中处理站、中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项目。

3.加强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突出问题必查的形式,对两县一区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2份、整改通知2份、预警函6份、督办通知6份。

4.建立水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库。组织各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对辖区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建立了2024年x市水环境治理项目库,9个项目入围国家及自治区水专项项目库,19个项目进入保护黄河母亲河水环境治理项目储备库,为推动我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资金保障。

三、土壤环境质量情况

(一)完成情况。达到考核指标,已完成。

(二)主要工作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整体安全稳定可控,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得到保障。

1.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印发了《x市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2019x市“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和牵头部门,强化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落实。

2.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控。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为农用地分类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了土壤污染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加强原x明盛染化有限公司修复后的污染场地风险管控方案》,严控污染地块进入建设用地环节。

4.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督促17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企业用地自行监测;开展了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和重金属排放量的核算。

5.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印发《x市2024年涉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x市2024年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组织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在17家重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点、贮存点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1家,建成了x工业园区危废处置中心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联单管理制度,受理了32家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监督转移危废量1.5万吨。

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

阶段性任务已完成。2024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x的41项问题中,涉及我市的19项,目前已完成18项,剩余1项为地下水修复,已列入“回头看”方案一并整改。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x的57项问题中,涉及x的17项,目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0项,剩余7项正在按时序推进。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本【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x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4年)》、《x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4年)》以及《仁化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4年)》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紧盯目标任务,创新推进机制,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大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分类回收,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全过程监管

仁化县域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已复工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工艺构筑物主体完工,主要工艺设备安装完成,现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于2024年6月2通过环保验收,现运行中,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县城管网累计完成敷设约14公里;镇级污水处理厂中城口镇于2024年5月15通过环保验收,扶溪镇及大桥镇污水处理厂于2024年6月8通过环保验收,石塘镇及黄坑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已完工;周田镇及闻韶镇污水厂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红山镇已完成箱涵及综合处理池主体施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长江镇提标改造工程厂区已完成。镇级配套管网累计完成管网敷设约20.64公里,其中城口镇、扶溪镇、大桥镇、周田镇、黄坑镇、长江镇及闻韶镇管网已全部完成,污水管网已接入污水处理厂;石塘镇及红山镇污水主管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污水支管的接入,董塘镇污水管网累计完成敷设约2公里。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督促项目公司按项目实施时间倒排表及工作计划加快推进该项目设施建设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进一步有加强现场工地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增派施工人员,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督促监理单位增派人手、加强工程监管频率,确保监管到位,同时结合我县创文、巩卫工作,做好扬尘整治等一系列工作。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强污泥全过程监督管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经稳定处理后运送到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实施污泥转运联单制度,防止污泥随意倾到和不规范处置。

二、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分类回收,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一)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标准化和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一是实施仁化县环卫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新建生活垃圾中转站前期已多次开展项目选址,计划分别选址九龄路与省道S246交界处、省道S246线湴田背附近等,但均因土地性质不符合而搁浅,目前仍在选址中;11个镇(街)垃圾中转站改造和城区部分垃圾收集点改造项目建安费投资约380万,现正处于施工阶段。目前丹霞新城片区合计11个园区,片区内居住人口2万多人、商铺1000多家,建议压实丹霞新城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在地块内出资配套建设1座生活垃圾中转站。二是实施仁化县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发改重新立项以及施工图设计,正在进行项目施工图审查和落实项目用地指标(约12.83亩,包含道路、污水处理池、办公用房以及毛石挡土坝),项目用地指标预计9月可拿到批复。下一步提前谋划好项目开工建设的准备工作,待拿到用地批复后第一时间开展工程招标工作。三是北控公司每月分级给各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安全会议培训,班组级每月开展安全会议培训不少于两次,提高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目前,我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到98%以上,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下一步将进一步增强项目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二)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2024年12月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会的工作部署,我局积极谋划县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试点范围为县城公共机构(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丹霞新城片区以及高坪新村。分类试点实施方案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北控公司中标),中标单位正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已开展了4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下一步,我局将利用企业专业化的管理理念,逐步进行垃圾分类工作合理布局和稳步推进。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参与各方主体意识;优化服务方式,降低人工作业强度,提升作业效率和效果;培养引进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保障项目运营服务质量。

三、加强面源污染防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推广电动公交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目前北控公司环卫作业车辆共计66台车,其中6台为新能源车辆。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发动北控公司,新增或更新的环卫作业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推动城市环卫机械化作业全覆盖。目前,北控公司道路清扫车辆共16台,机扫率达60%,日机械清运量达250余吨。

(三)狠抓在建工地扬尘治理。一是将扬尘整治工作纳入日常检查,已对目前10个在建工程项目、1个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3个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进行监管,明确任务,落实到人,蹲守工地,监督整改。要求各在建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必须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执行。二是落实韶市建字〔2024〕765号要求,在4月15日前落实50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地安全扬尘监控设备。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坚决杜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确保扬尘治理有效管控。一是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场内硬化道路、机械设备等进行积尘清理,要求施工现场对自身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收集、清理,做好裸土覆盖及定时喷淋抑尘工作,不允许进行外运,并对出入车辆严格冲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严格落实施工现场“6个100%”要求。二是加强宣教工作,宣传扬尘治理的严峻性,紧迫性,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巡查监管,严禁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烧烤及乱放烟花爆竹现象。我局城监大队加强夜晚巡控力度,截止2024年8月19日,对“六乱”巡控的巡查次数共5892余次,在巡控过程中对烧烤档进行了多次的宣传教育,暂未发现露天焚烧和乱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同时在巡控过程中发现部分室内烧烤的排烟系统有待优化。下一步将加强巡控力度。要求各中队对露天烧烤、室内烧烤等场所进行大力巡查,对于违规的商家要求限期整改,对于屡犯的商家进行没收工具或者处以罚金的处罚。在巡控过程中,加强对商家进行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的宣传。

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本【五】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和举措,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夯实基础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一是成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养殖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农场管委会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制定了《勐腊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勐腊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方案计划共6项;三是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水日等重要节庆日期间,通过宣传资料、电视、网络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x州环境保护条例》、《气十条》、《水十条》等法律法规,营造了污染防治攻坚战良好氛围,强化了广大群众的污染防治意识。

(二)大气环境污防治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我县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了制胶行业臭气治理示范工作。2024年我县选定8家制胶企业作为示范开展了臭气治理,目前项目已全部完成,除臭效果正开展监测评估中。

二是开展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省、州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完成时限和责任人。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为基数,对涉气行业的胶厂、糖厂、木材加工、木炭厂等81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我县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手续的,且无法补办的关停类企业共有3家,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

三是有效整治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行业。州生态环境局今年3月份将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监管事项下放至分局后,勐腊分局对辖区内3家机动车尾气检测进行了专项整治,目前我县的机动车尾气检测规范化已取得一定成效。由原有的合格率90%以上下降到70%左右。从全州每月通报的机动车检测情况看,我县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不正常检测情况得到有效遏制。

(三)继续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根据《水十条》的要求,2024年6月对全国加油站进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要求于2024年9月底完成改造工作,全县38座手续齐全的加油站进行开展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了35座,其中3座属拆除重建,计划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完成率92.1%。

二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勐腊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完成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勐满镇上中良水库、勐仑镇勐仑水库、磨憨镇盐塘水库和易武镇纸厂河4个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曼旦水库拆除一级保护区内农家乐自建房(棚)17家。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设置警示牌等标识牌14块,在一级保护区内设置防护网约260米。对库区周边村寨群众生产生活使用的60余艘民用船只和违规捕鱼进行清理整治,通过蹲点巡护方式,制止教育违规捕鱼50余人次,行政处罚4人,罚款800元。做到排查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取得实效,全面推进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

三是水污染防治执法情况。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提升保护质量,从严从重查处工矿企业涉水违法行为。一是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和水环境监测。对国控重点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仪,推进自动监控和治污权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提高稳定达标排放率。二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全面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管及河道巡查,加大对制胶、制糖、水泥、木材加工、矿山的环境监察工作力度。2024年1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从严从重查处了涉水违法行为14起;限制生产4家;行政处罚78.08万元。三是强化城镇“两污”监管。把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列为重点监管企业,按照每年不少于12次的频率进行现场监察,针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管理台账记录情况下达监管要求6份。

四是开展全县橡胶生绉片加工小作坊取缔关闭工作。2024年,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通过摸底排查,发布《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橡胶生绉片加工小作坊的通告》,全面开展了橡胶生绉片加工小作坊取缔关闭工作,共取缔关闭橡胶生绉片加工小作坊37家,关闭率为100%。

(四)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制定了《勐腊县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根据生态环境部遥感解译,交办我县2个疑似问题点位坐标,环保、水务、国土等部门联合进行了现场核查,目前已完成调查核实,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正在进行整改。2024年6月16日,组织召开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约谈会议,县城区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

(五)加强能力建设,环境监测能力得到提升

完成了3个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南腊河勐捧岔河站、罗梭江勐仑大桥站、澜沧江关累码头站)和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了生态环境监测站站房建设和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台安装及试运行,工作人员全部就位进入监测培训阶段。环境监测能力的提升,将为我县开展水质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环境问题

1.2024年上半年空气环境质量下滑。受持续干旱等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加之周边老挝、缅甸、泰国生物质焚烧产生的颗粒物等污染物传输和县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等综合因素,造成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出现了下降的趋势,防控形势严峻。截至8月31日,勐腊县城环境空气出现了26天的污染天气,其中,18天轻度污染、8天中度污染,优良天数比率为88.9%,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

2.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缓慢。2024年5月我县印发了《勐腊县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全县市民发出了通告。2024年6月召开全县会议,确定目标任务、治理范围、时间和工作步骤。但是治理工作无实质性进展,禁烤限烤区未划定,工作滞后。

3.橡胶臭气治理难度大。制胶行业臭气治理目前国内外都没有比较有效的治理工艺,全县除了橡胶加工臭气问题,收胶点、村寨村民堆积杂胶臭气污染问题影响较大,治理难度大,对当前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水环境问题

1.水源地保护工作难度大。虽已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个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等工作,但目前保护区标识、标志的设置和围网建设未到位,水源地保护区“两污”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按国家的要求难于达标,水源地保护形势严峻。

2.城市污水处理厂减排任务难以完成。由于城市污水配套管网未全覆盖,老城区老旧管网破损,雨污分流管网分设难度大。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低于往年,从目前进水情况分析,难于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根据监测数据,2024年1月至8月进水量为1817286立方米,日均进水量仅7479立方米,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足。处理量不达标的问题主要是污水管网的问题,这些问题若长期不能解决,除了导致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低,直接影响今年污染减排工作任务外,也将导致老城区两条小河(补过河、回岗河)部分河段出现黑臭水体。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已建成的乡镇集镇和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行维护不善,甚至无人管理,存在老化闲置和废弃现象,总体治理效果低。

4.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低。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仅为74.16%,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仅为71.43%,畜禽养殖粪便仍未全面治理和综合利用。

5.工业企业管理有待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及管理不规范,污水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污染反弹、超标、超总量排放风险隐患增加。2024年橡胶加工企业污水超标8家11期。

(三)土壤环境问题

一是全县土壤环境现状和本底不清,各类土壤污染调查、详查、排查等工作进度缓慢。二是县内涉及重金属矿山较多,如果管理不到位,引发涉及重金属和涉及危险化学品污染风险增大。三是香蕉、橡胶、冬季作物等经济作物大面积种植,农药化肥的投入量成倍增加,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耕地土壤污染的风险形势严峻,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推广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全县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滞后,省人民政府要求9月30日前完成改造工作,我县目前完成改造35座,未完成3座,属拆除重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快改造工作进度,必须于12月31日前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按照年初既定目标任务开展各项污染防治业务工作;二是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将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高我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三是落实制胶行业臭气治理分阶段开展情况,及时跟进各企业工作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加快改造进度;五是完成我县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并对重点企业开展年终考核;六是加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核发任务;七是加快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进度,切实推动我县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上档次、上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八是依法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关停,切实减少“散乱污”集群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九是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工作;十是加大对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改造、矿山扬尘监管力度,把扬尘大气污染降到最低;十一是加强秸秆焚烧和林业计划烧除管控,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和林业计划烧除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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