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受灾人员救助政策与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有机结合,形成救助合力,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改善民生,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保障基本民生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保障好受灾人员特别是受灾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基本保障。以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为根本出发点,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力度,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临时住所、有病能医。
2.坚持有序衔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深化受灾人员灾后应急、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救助政策与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有序有效衔接,发挥互补优势。
3.坚持资源统筹。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统筹使用各级各类救灾、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丰富救助形式,突出救助实效,增强救助效果,提升救助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联动协商机制
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民政局建立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联络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灾情会商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发生灾情后,区应急管理局视情派出工作组,及时准确统计因灾需救助人口、房屋倒塌损坏、遇难失踪人员等救助信息,建立救助台账,并通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及时与社会救助对象信息进行比对,并及时通报受灾地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二)加强救助政策衔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灾害救助政策与社会救助政策有序衔接,按照“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的要求,实施精准施救。-是强化灾后救助衔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做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灾人员生活保障和灾后应急期救助的同时,及时准确统计过渡期需救助人口数量,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要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对符合“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的,实施临时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及时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二是强化冬春救助衔接。乡(镇)人民政府要扎实组织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明确本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要结合冬春救助情况统筹做好临时救助和走访慰问等工作,既避免“福利捆绑”,又防止“救助遗漏”,切实增强救助实效。
(三)强化重点人群救助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聚焦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优先做好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在救助款物分配.上给予倾斜,适当提高救助标准,确保救助政策和生活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四)提高救助保障水平
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使用各类救助资金,及时健全和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特殊人群、重点对象适时简化办理程序。结合本地灾害特点,科学评估灾害风险,不断丰富救灾物资品种、数量,抓紧采购和补充救灾物资,确保应急期间储备物资调得快、用得好。扎实推进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提早进行谋划和安排,及时掌握并解决受灾群众重建困难,对确实无力重建的困难群体,通过提高救助标准、申请保障房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确保每一户受灾群众有安全温暖住所。
(五)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引导社会力量在政府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有序参与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区民政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汇总整理有资质参与救灾工作的社会力量基本情况,动态掌握队伍的基本状况、专业技能、设备配置、资源分布等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通报。区应急管理局帮助社会力量了解受灾群众需求,传达贯彻救灾指挥、调配、协作等工作部署,支持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规范有序参与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等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协调社会捐赠款物向重灾地区和特殊困难群体倾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和XX重要讲话精神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把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落实措施,推动协调联动机制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二)夯实工作基础
各乡镇以开展“应 急管理基础年”活动为契机,加强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和民政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整合基层力量资源,实行“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保障受灾群众“最后一公里”,确保灾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在基层有人管、有人干,充分满足受灾群众救助需求。
(三)加强调研指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本地实际,用创新的举措直面问题、破解难题,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举措,并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报告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将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各项救灾、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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