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提纲
(撒哈拉秀才
2024年4月11日)
山河无恙,你我相安!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泰”方能“民安”,国家安全不是遥远的“谍战片”,而是与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近在咫尺,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观者,而是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国家安全事关个人幸福、社会进步和民族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作十九大报告时强调,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在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我们一起学习一下有关国家安全的基础知识和警示案例,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安全保障力量!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由来
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2024年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2024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二、关于国家安全的基本知识
(一)国家安全的准确内涵
《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三)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四)国家安全新增领域—生物安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爆发,再次给我们敲响国家安全的警钟。2024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至此,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三、《国家安全法》相关知识
(一)把握五大重点
新国家安全法与旧的国家安全法及反间谍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学习贯彻中需要把握好五个重点:
1.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在总则中明确了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等概念。
2.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新国家安全法强调,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同时还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等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3.确保文化安全:明确了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4.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新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第一次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
5.为太空、深海和极地等新型领域国家安全提供法律支撑:新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二)关于权利义务
1.维护国家安全有哪些权利
①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②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③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2.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
《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①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②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④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⑤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⑥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
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②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
③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④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⑤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四)国家安全机关受理举报方式
2024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1.24小时电话举报热线12339
2.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www.feisuxs)
(五)维护国家安全主要相关法律
1.《中华人共和国宪法》
2.《国家安全法》
3.《反分裂国家法》
4.《反间谍法》
5.《网络安全法》
6.《反恐怖主义法》
7.《核安全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四、近年来危害国家安全警示案例
国家安全是不是离我们很远呢?其实不然,中国正在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心,我们的国家也将面临许多之前不曾遇到过的问题,随手拍张照片,轻易透露最新科研、军事消息,这些都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许多我们认为无关紧要的行为都会成为威胁国家安全的“隐患”。
(一)2024年南海“水下探测器案”
黄运来是海南岛上的一位渔民。2024年,他在近海打鱼的时候捞到一个鱼雷。黄运来当场用手机拍下照片,发给了海南省国家安全厅的工作人员。经查,那是一个缆控水下机器人,造型轻便,性能先进,功能强大,既能搜集我国重要海域内各类环境数据,又能探测获取我国海军舰队活动动向,实现近距离侦查和情报收集任务。
该案例警示我们,海洋管理、海洋预警、海洋安全方面应建立灵活有效的情报预警和海上人民防线机制。正因为建立了这样的联络机制,如发现异常情况,像黄运来这样的域名就能在第一时间和国家安全部门取得联系。所有公民和组织都应当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二)2024年“辽宁舰”事件
2024年4月,23岁的张某在微信上添加了一个自称“记者”的人。此人以需要新闻报道材料为由,请张某为其提供军舰照片。张某被优厚条件吸引,想方设法进行拍摄。在境外间谍机关的的指使下,张某设法进入某军工企业。到2024年8月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张某已向对方提供”辽宁舰”等目标照片500余张,其他敏感照片200余张。
2024年2月12日,张某因”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三)2024年“彼得案”
2024年1月,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一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成功打掉一个以“中国维权紧急援助组”为名、长期接受境外资金支持、在境内培训和资助多名“代理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非法组织。彼得·耶斯佩尔·达林(瑞典籍)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明,2024年8月,彼得伙同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涉嫌犯罪,己另案处理)等人,在香港注册成立名为“Joint
Development
Institute”(简称JDI)的机构,在境内以“中国维权紧急援助组”的名义活动,未履行任何注册备案程序。该组织在中国建立10余个所谓“法律援助站”,资助和培训无照“律师”、少数访民,对我国各类负面情况加以歪曲、扩大甚至凭空捏造,向境外提供所谓“中国人权报告”,插手社会热点问题和敏感案事件,蓄意激化一些原本并不严重的矛盾纠纷,意图制造群体性事件。
经讯问,彼得对涉嫌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十分后悔,“我在中国从事了违反中国法律的活动,伤害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为此我要深深致歉”。2024年1月25日,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将其驱逐出境。
该组织成员王某、邢某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痛心疾首、追悔莫及。王某说:“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作为一名中国人,决不能做有损于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的事情,希望能给我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让我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赎罪。”邢某说:“我帮彼得干的这些事情,客观上为境外反华势力攻击中国提供了炮弹,危害何其严重,我愿意积极认罪悔过,恳请宽大处理。”
(四)2024年“524案”
2024年5月24日,中国公民李欣恒、孟丽思在巴基斯坦俾路支省遭绑架杀害。经查,这是一起由H国基督教组织Inter
CP蛊惑境内信众赴巴宣教,进而被极端武装分子绑架杀害的恶性事件。
Inter
CP成立于1983年,是H国一个基督教跨宗派宣教机构,宗旨是联合各国教会向穆斯林宣教。2024年以来,Inter
CP持续不断对我进行非法渗透活动,派遣职业传教士数百名,遍布宁夏、青海、新疆、四川、甘肃等地。这些人员多以经商、旅行、留学进修为掩护,重点针对西部少数民族、高校师生进行渗透。2024年,Inter
CP联合境内10余家非法教会,走上快速扩张、大规模培育海外宣教士的发展道路,仅当年就开办培训班180余期,累计培训人员数千名。
2024年10月,李欣恒、孟丽思等13名境内信众被派往巴基斯坦,频繁到卡拉奇、奎达和拉赫尔等高危地区高校、公园、居民区非法传教,客观上造成“宗教冲突”,最终酿成恶性事件发生。2024年1月,国家安全部依法对66名Inter
CP派遣入境人员进行审查,高某某等46人对利用宗教从事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行为供认不讳。国家安全部依法对高某某等46人作出限期离境行政处罚。
类似Inter
CP在华渗透同时策动中国籍信徒赴中东高危国家传教的组织为数不少,他们企图搭借“一带一路”战略开启“福音西进”新纪元,利用中国与伊斯兰世界友好关系,极力煽动不明真相的年轻人到一些高危国家,充当非法传教的“替罪羊”。希望广大群众认清此类活动违法本质和潜在危害,自觉与境外反华宗教势力划清界限,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保护自身安全也是保护国家安全。
(五)危害科技安全:黄宇间谍案
黄宇,生于1974年7月28日,四川省自贡市人,计算机专业,曾在某涉密科研单位工作。
为了泄私愤和满足物质上的欲望,黄宇竟然主动向境外间谍机关提供15万余份资料,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90项,机密级国家秘密292项,秘密级国家秘密1674项,对我国党、政、军、金融等多个部门的密码通信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黄宇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收缴间谍经费。
(六)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海莲花”境外黑客组织
名为“海莲花”(OceanLotus)的境外黑客组织,自2024年4月起针对中国海事机构、海域建设部门、科研院所和航运企业展开精密组织的网络攻击。这很明显是一个有国外政府支持的APT(高级持续性威胁)行动。“海莲花”使用木马病毒攻陷、控制政府人员、外包商、行业专家等目标人群的电脑,意图获取受害者电脑中的机密资料,截获受害电脑与外界传递的情报,甚至操纵该电脑自动发送相关情报,从而达到掌握中方动向的目的。
(七)其他常见警示案例
吴某,1985年出生,初中文化。在苏州打工期间,曾在国内各大兼职、招聘网站发布了求职简历,后来被境外间谍嫌疑人员盯上。经过网上不断沟通联络,2024年7月,他被境外间谍人员策反,开始对我国的军用机场、部队驻地和训练场等军事目标开展情报搜集。2024年6月,苏州市中级法院以“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段某是河南开封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2024年7月,段某在网上发帖想寻找“轻松又挣钱”的工作,被自称境外公司人员的王某通过QQ搭上关系。后王某通过互联网对段某开展了专门培训,要求其对开封市重要军事单位进行长期定点、定时观察。其中包括军事单位周边、营区、机场位置、机型、飞机起飞降落的次数、时间,以及进出车辆和人员次数等信息。2024年7月,开封市国家安全局在段某家中将其抓获。
2024年,大陆学生小朱到境外一所大学做交流,在此期间结识了徐某。某次,在徐某的帮助下,小朱拿到了某夏令营的邀请函。作为对徐某帮助的回报,小朱将自己在国家某重要机关工作的熟人——小丁引荐给了徐某。之后徐某以“知心姐姐”的角色,对小丁嘘寒问暖,并不时给小丁提供一些帮助。逐渐,两人通过微信互动得越来越频繁。不久,徐某跟小丁说她打算来大陆开化妆品公司,想请小丁入股,并且表示开公司前需要了解大陆政策的走向,而这事得靠小丁帮忙。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小丁开始频繁给徐某发送单位带着密级的红头文件,包括机密级文件4份,秘密级文件1份。最终,小丁因此锒铛入狱;而小朱也因为其行为对国家安全构成了威胁,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所以,不要以为间谍们只会盯上那些在政府、军队工作的高层人员,非公务员甚至是普通大学生,都会成为间谍眼中的目标。
五、居安思危,时刻不忘维护国家安全
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成为主流,但世界各国在帷幕下的交锋一刻也未停止,隐蔽战线上的斗争依然硝烟弥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征程,就如在汹涌波涛中乘风破浪,绝非坦途!
时刻保持警醒,夯实国家安全发展基础。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前提、人民幸福安康的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从治国理政战略高度和全局出发,全方位推动国家安全工作。从成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到颁布施行新的国家安全法;从形成总体国家安全观,到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一系列重大举措明确了指导思想、加强了组织领导、夯实了法治基础、健全了工作体系,为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注入强大动力。当前,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只有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才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一切依靠人民,汇聚维护国家安全力量。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强化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责任,是国家安全的固本之策和长久之计,也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近年来,无论是出台地方性法规,落实细化国家安全法的有关内容,还是编写出版《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系列读本,各地围绕宣传教育主题,创新内容、方式和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国家安全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围绕“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主题,统筹谋划、积极开展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应突出“人民安全”的价值导向,把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激发人民中蕴藏的强大正能量,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磅礴之力。
全民安全教育,坚持分类施教常抓不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涵盖不同年龄和职业群体,应针对国家公务员、国家安全部门干部、大中小学生等群体和社会公众各自特点与需求,丰富完善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要坚持集中性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实践养成相结合、思想教育与推进实际工作相结合,既注重专题培训和教育活动,又注重完善教育规划和体系,把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培训体系,以各种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促进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推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再上新台阶。
保障国家安全,是你我共同的目标责任。国家安全与公民息息相关,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可为。只要每个人都付出努力,全社会都动员起来,就能布下天罗地网、筑起铜墙铁壁,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共担责任、共同努力,为维护国家安全构筑起坚固的人民防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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