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制作合同
单
位:
(下简称甲方)开鲁县有银食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制作商
:(下简称乙方)中天打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宣传策划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的项目:宣传广告制作。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具体纸制材料文件,由乙方排版装订成册印刷。
第三条:印刷排版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
1、印刷排版费共计¥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为预付款。
3、所有宣传册交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15000元整(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七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二O一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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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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