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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_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我先认真学习纲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_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衡量标准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202_年实现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及中央和地方的纵向贯通。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支持地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省级政府202_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2_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开展编制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202_年年底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4.完善宏观调控。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5.加强市场监管。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202_年年底前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完善外资管理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6.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7.优化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目标: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措施:
9.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定期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
10.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政府立法。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规章。
11.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13.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202_年起用3年时间,对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2_年年底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完成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措施:
14.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15.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16.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17.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18.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20.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2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202_年年底前要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2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2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202_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2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措施:
2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2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28.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29.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3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措施:
3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3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34.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3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3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措施:
37.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8.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要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39.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40.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4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4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44.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除本纲要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2_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承担并履行好本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并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本纲要的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我有幸参与和亲身体验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实践。在此,我将结合自身经历和所见所闻,分享我对于强化法治建设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法治建设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一个国家的发展需要有稳定的法律体系作为基础。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工具,也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宝。强化法治建设,就是要完善和进一步发展我国的法律体系,提高法律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其次,强化法治建设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法治观念的培养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宣传教育,才能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和认同感。同时,也要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加强群众对法律的了解和认知,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第三,加强法治建设需要加强法律监督。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制度,才能确保法律的正确执行和公正裁判。法官的公正审判和法治的实施,需要有全面、公正、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作为保障。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支持和监督法律机关的工作,尤其是要强化对公检法系统的监督,提高司法公正度和规范性。同时,也要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确保政府行为合法合规。只有加强法律监督,才能真正做到法治无违。
第四,要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法治建设需要具备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法律人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治的顺利推行。在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中,要注重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律人。他们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更要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责任心。此外,还要加大对基层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使法治触手可及。
最后,要不断完善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法治建设是一项繁琐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完善和优化法律制度和监督机制。在此过程中,需要注重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使法律制度更贴近实际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同时,还要健全法律救济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和纠错,确保法律始终在为人民服务中发挥作用。
总之,强化法治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推动法治建设过程中,宣传教育、法律监督、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和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达到法治建设的目标,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美好生活做出更大贡献。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法治建设,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对法治建设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感悟。在参与和观察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我深深认识到,法治建设是国家繁荣稳定的基石,也是公民安居乐业的保障。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身经验,从法治教育、法律意识、法律执行等方面,谈谈我对推行法治建设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深感法治教育的重要性。法治教育是立足于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人民群众依法行动的重要途径。通过法治教育,人们可以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增强法律素养,提高自觉遵守法律的能力。我国已经在各个教育层面加强法治教育的普及,但仍然需要更多的投入和努力。在学校教育中,我们应该加强法治教育的理论性,将法治思维渗透到各个学科中;在社会教育中,我们应该加强对大众的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通过广泛普及法治教育,我们可以培养出更多守法自律的公民,推动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我认为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至关重要。法律是社会公认的规范行为的准则,每个公民都应该依法行事、尊重法律。而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首先需要对法律进行宣传和解读。通过法律宣传,人们可以了解法律对他们生活的影响,知晓法律的适用范围和行为的法律后果。其次,我们也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只有公民了解法律,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最后,我们要通过实践与经验,不断培养和完善法律意识。只有在实际中才能真正体会到法律的权威和作用,才能更好地适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加强法律执行也是推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法律的实施与否,取决于其执行的力度和效果。为了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我们首先要完善法律执行机制。加大对法律执行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执行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执行工作的监督,确保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此外,还要加强对法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律的威慑力。只有让每个违法的人都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真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正义。
最后,我认为加强社会自律是推行法治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法治建设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也需要广大公民的自觉遵守。只有公民自觉守法、遵守道德规范,才能真正形成法治社会的氛围。而社会自律的核心在于加强道德建设。我们要从小培养起重视道德规范的意识和习惯,弘扬社会正气,抵制社会负面影响。同时,也要加强对社会不同群体的道德教育,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社会凝聚力。只有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才能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在推行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要发挥自己的作用,积极参与其中。通过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执行和加强社会自律,我们可以共同促进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牢记法律的约束和庇护,用法治的力量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民福祉的提升。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早在2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避免了“有权任性”的情况发生。我们可以从中感受到给权力戴上的“紧箍咒”,让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
在计划经济时代,每个个体都是“单位人”,从自己的生老病死,到孩子出生、读书、分配、工作等等,都需要单位和政府的管理,而政府过多地干预微观事务,则会束缚个体的成长。步入市场经济,各种社会力量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单个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政府已经慢慢习惯于不再干预微观的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但是,这种转变对当下的市场需求而言,还不够彻底。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政府依法行政成为了新时期的革新。每个行政行为,都得依法,政府的手不能伸的太长,否则,如果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释放市场活力的决心和信心。
依法行政在新时期新阶段,就是一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自我革新。各级政府相继推出了“负面清单”,对审批目录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不该政府审批的,坚决祛除,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而广大年轻的创新创业者,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掀起了追逐梦想的新高潮。很多年轻人感慨,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错过了上世纪_十年代的改革开放,迎来了新时期新阶段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机遇,又有“互联网+”的无限可能。而且,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吹起了一股创业新风。
“大道至简,衍化至繁。”从各级政府公布的审批目录清单中,我们可以发现,对激发市场活力的浓浓诚意,清单以外的项目,我们已经不用再申请行政审批了,而且政府一直在对审批事项做“减法”。“法无授权不可为”背后,蕴含的市场活力前所未有。
随着时代的发展,文化法治建设成为了一个国家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文化法治建设涉及到了社会道德的培养、法律知识的普及以及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程度等多个方面。作为一名学生,我积极参与了学校和社区的文化法治建设,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文化法治建设的思考,并总结出一些有效的做法。
首先,文化法治建设需要从小开始,着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在学校里,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教育活动,如法律知识讲座、法治宣传展等。这些活动使我们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知道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如人身安全、知识产权等。通过这些活动,我逐渐认识到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明白了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并遵守法律。同时,这些活动也让我认识到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以及我作为一名公民应该如何承担责任。因此,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对于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
其次,文化法治建设需要注重社区的参与。社区是一个具体的社会组织,是人们的生活实践场所。社区的居民对文化法治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们的社区,每个月都会组织一次公民文明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这些活动涵盖了多个领域,如环境保护、道路秩序、文明礼仪等。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在实践中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也学会了如何尊重他人、爱护环境、维护公共秩序。社区的法制教育活动不仅提高了居民的法治意识,也增强了居民的公民素质和责任感。
第三,文化法治建设需要加强社会舆论的引导。在社会化大生活的今天,社会舆论对于文化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力。舆论的积极引导能够加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有关法治的书籍、电影、电视剧、新闻报道等,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法治建设的关注度。同时,必须加强对虚假信息、恶意诋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维护社会舆论的真实性和公正性。通过舆论的引导,我们能够更好地推动文化法治建设。
第四,文化法治建设需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和评估。法律的实施是文化法治建设的关键环节,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法律的监督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监察机制和举报渠道,以及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纪律约束来实现。同时,对法律实施的评估可以通过建立评估机构,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反馈给相关部门。通过监督和评估,我们能够提高法律实施的效果,推动文化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最后,文化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每个公民都是文化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广泛参与到文化法治建设当中,才能真正建立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秩序井然的社会环境。因此,我们应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和谐;加强法律、道德和人文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法治能力。
总之,文化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个方面共同努力。通过学校和社区的法制教育活动,社会舆论的引导,法律实施的监督和评估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能够不断加强文化法治建设,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和谐和有序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为文化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加快建设法治交通
两天的培训,时间虽然短暂,但丰富的学习内容却使我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培训,既使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又让我明确了肩负的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对依法法国、治省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而大力建设法治交通,是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实际工作,我谈几点学习贯彻体会:
一、强化法治思维,养成依法办事良好习惯
“最好的法律不仅仅是印在纸面上的条款,也不仅仅是写进判决书里的文字,而是铭刻在公民内心中的行为准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在于让法治成为党员干部的共同信仰。作为领导干部,首先就要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要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一是要把“按法规程序办事”、“合不合法”当成自己的常用语,使法治思维成为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二是在遇到权力与权利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要主动运用正当程序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三是要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决策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
二、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就是要在交通运输行业中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通过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使行业管理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加强,行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发展。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全员培训教育、执法责任量化到个人、执法岗位交流、交叉执法、编制执法手册等措施,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二是要着力减少制度执行自由裁量空间,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范围、裁决幅度、处罚标准、处罚程序作出准确、科学、详尽的规定,保障裁决合法、合理、公正。要建立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报备制度和重大责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通报制度,加大对典型行政复议诉讼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交流,出台应对和防范措施,保障程序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行业重大矛盾的决策,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后再进行区别决策。严格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事后评估等手段,跟踪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对违法决策以及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
提升服务水平,把法治建设与服务民生有机结合法律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武器,是为民众谋福利的工具。只有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出发,法治建设才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才更有影响力和说服力。要把法治建设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提供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的过程。作为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交通运输行业,我们要提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服务能力。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要进一步减行政审批事项、减审批环节、减审批时限、减审批费用,着力提高行政效率。继续优化和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管理规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真正做到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二是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涉及交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对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交线路开辟调整、运力投放、运输票价制定调整等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三是拓宽外部执法监督渠道。增加来自营运车辆驾驶员、经营业户和普通市民的执法监督员,将事后外部监督与事前内部监督相结合,将查案纠错监督与超前防范监督相结合,将个案监督与全面监督相结合,推动形成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随着中国不断发展,法治建设也逐步得到了重视。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法治建设正在不断深化和提升。而在此背景下,我有幸参与了一系列重要的法治建设活动,并从中深刻领悟到了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法律教育与日常生活的结合
身处法治社会,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事实上,法律是联系人民群众和国家政权的纽带,是保障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加强法律教育,将法律知识与日常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在此过程中,不仅可以提高个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还能够促进社会文明的建设和进步。
第二段:加强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
作为公民,我们不仅需要学习和遵守法律,还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而这,需要加强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全面覆盖、广泛传播。其目的是增强广大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三段:建立完善的法治制度
实现法治必须依法行政,因此,建立完善的法治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实际上,作为一个现代化国家,我们必须不断完善法律和法规,明确职责和权限,健全有力的法律机制和制度体系。只有如此才能有效维护公正法治,加强社会治理,为国家建设和人民幸福创造更加稳定和有序的环境。
第四段:加强司法执法队伍建设
作为实施和维护法律的重要力量,司法执法机关的建设尤为重要。在此背景下,加强司法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培养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执法人员。必须保障执法人员的权益,同时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公众对司法执法机关的信任和尊重。
第五段:积极推进“智能法治”建设
进入数字时代,推进“智能法治”建设将成为未来的必然趋势,这也意味着法治建设将展现出新的发展方向和方式。在现实生活中,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精细化管理和效率化执法,加强监管和反腐倡廉,实现智能化、数据化的法治体系。这对于推进法治建设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加强法治建设,一定程度上是促进社会稳定、改善民生的重要前提。通过法治建设,将有利于营造更加公正、透明、规范的社会环境,也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因此,我们应该迎接法治建设的发展,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中之一便是法治信访建设的推进。作为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法治信访建设影响着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在参与和关注法治信访建设的过程中,我深感信访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在这方面的实践中,我取得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结合自身经验,从理念、机制、制度、宣传和培训五个方面,对法治信访建设进行探讨,以期为进一步深化法治信访建设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
首先,加强法治信访建设必须树立正确的理念。作为一种法治建设的手段,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转化为建设性问题解决的源动力。同时,我们要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和有关单位受理信访件的法定期限,确保信访工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另外,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信访思维,树立法律是治理信访问题的根本途径的理念。只有这样,才能以法治的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法治信访建设需要健全的机制支持。在实践中,我发现一个健全的法治信访机制是解决信访纠纷的关键。首先,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实现信访件的便捷调取和处理。其次,要搭建一套健全的沟通机制,保障信访群众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此外,应建立一套高效的衔接机制,整合各类信访信息资源和专业人才,实现信访问题的快速识别、处理和解决。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和优化,信访工作才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三,完善相关制度对于法治信访建设至关重要。例如,要加强信访投诉制度的建设,确保公民的信访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此外,应建立健全信访事项的归口管理和协调机制,避免不同部门之间的权责交叉和资源浪费。另外,要严格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确保信访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信访工作才能够正常开展,并为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作出贡献。
第四,宣传工作在法治信访建设中不可忽视。通过广泛宣传,可以提高公民对法治信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增强群众对法治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宣传也能够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政府在信访工作中的形象和声誉。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公众的法治信访知识普及,利用各种媒体传播法治信访的观念和理念,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共识。
最后,加强培训是深化法治信访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专业培训,可以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增强其法治信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培训还可以推动相关人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提升信访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治信访能力。
综上所述,法治信访建设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在这一过程中,树立正确的理念、健全相关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工作和加强培训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我们不断完善这些方面的工作,才能够更好地推进法治信访建设,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城乡居民朋友们:
平安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法治是改革发展的保障,平安法治xx是60万人民的热切期盼!
近年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以“襄阳市争创全国综治长安杯”和“创建全省平安法治建设示范县”为目标,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成绩的取得是全县人民共同努力和支持的结果。
平安法治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法治成果全民共享。为深入推进平安法治xx建设,确保xx长治久安,在此,我们向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 设,积极建言献策,为新常态下的平安法治xx建设增添新的动力。
做平安法治xx建设的宣传者。大力宣传平安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决策部署、政策法规、特色亮点、先进人物和平安常识,让平安法治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对平安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做平安法治xx建设的参与者。以主人翁的姿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平安法治单位、平安法治社区、平安法治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平安法治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群防群治,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志愿者服务活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教育好家庭成员远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正文明行为,倡导新风正气。
做平安法治xx建设的守法者。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习惯,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促进法治xx建设。
守护平安,需要您的参与;传递法治,需要您的热情!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心、支持和推动平安法治xx建设,为加快xx城市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中共xx县委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
xx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通过研究法治建设的历程,我深刻理解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得出了一些体会和思考。
第一段: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
法治建设的历程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从周朝的“君权受制于法”,到秦朝的统一法律体系,再到现代法治的基本框架的建立,我国的法治建设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过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法律制度,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段: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
法治建设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重要保障。只有在法治的环境下,人民才能享有公平正义,企业才能有秩序的发展,国家才能有效治理。法治建设也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环。
第三段: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
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首先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公民和企业提供了更好的依法服务。其次是日益完善的法律体系,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了公平正义的实现。最后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公正和司法保障,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第四段: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是法治意识的薄弱,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具体工作中对法律法规重视不足,甚至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其次是执行力不足,一些法律法规的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影响了法治建设的实际效果。最后是法治建设的公众参与度不高,公众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参与法治建设的热情不高。
第五段:加强法治建设的思考与努力
针对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我们需要加强法治意识教育,培养全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确保法律的实施效果。此外,加强社会的法治参与和监督,创建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最后,需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
总结起来,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我们需要不断加强法治意识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强社会的法治参与和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努力,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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