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近年来建筑行业存在的一个老大难问题。这个问题的矛盾集中表现为,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甚至几年,到头来却拿不到原本应该按月足额发放的工资,他们一家老小的生活因此受到很大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已经引起了政府及有关方面的警惕,对这些危害进行分析与防范,是当前须臾不可松懈的一个重大课题。
在昨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副部长黄卫指出,当前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而且直接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大事。在回答一名记者的提问时,黄卫特别谈到了清欠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他说,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有3000多万人,如果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的面很大,就会直接影响这些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已经看到有一些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他们会通过自己的行为来追讨工程款和工资,也出现了一些通过过激行为追讨工资的现象。政府高官如此正面阐述农民工工资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系,这在以前是十分罕见的,既显示了政府正视矛盾和问题的勇气,也表明拖欠农民工工资危及社会稳定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严重地步。
农民工通过“自己的行为”追讨工资(也包括一些包工头和建筑企业负责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追讨工程款),以及一些人通过“过激行为”追讨工资,这样的事例已经屡见不鲜了。农民工虽然大多文化不高,但他们并非法盲,也知道追讨工资应该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采取合法的手段,但是日渐严酷的环境一再教育他们,要想通过正常渠道、采取合法手段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天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万般无奈之际,他们有的跑到高层建筑楼顶威胁要跳楼,有的爬到塔吊顶端威胁要自杀,还有极少数人开始选择暴力和恐怖的方式。他们的行为有的属于违法,有的触犯了刑律,自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冤有头,债有主”,那些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无疑也是把他们“逼”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罪人。如果说农民工的“自己的行为”和“过激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危害了社会稳定,那么,那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无疑正是破坏社会稳定的始作俑者。
我们有“稳定压倒一切”的道理,也有“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道理,社会稳定首先需要群众的稳定,需要群众生活和情绪的稳定,需要群众建立起对未来的稳定预期,而这些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群众利益维护得好不好,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或许十分复杂,解决起来也远非易事,但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民工的利益,是最需要关注和维护的群众利益,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大概压根儿就没把他们的权益当回事儿,但是现在,面对严峻的形势,包括拖欠工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内,所有的人都再也不能把农民工的权益不当回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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